菲律宾法院人员行为规范:违规行为与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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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人员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菲律宾最高法院的警示

A.M. No. P-14-3223 (Formerly OCA IPI No. 10-3344-P), February 27, 2024

在菲律宾,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至关重要。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直接影响着公众对司法公正的看法。如果法院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做出有损司法公正的行为,将会受到严厉的纪律处分。莱奥尼拉·V·贝尔特兰诉雷内里亚·S·帕比卡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该案清晰地阐明了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以及违反这些规范所带来的后果。

本案涉及一名法院书记员兼代理法院书记员,她被指控向诉讼当事人推荐律师、索取钱财以获得有利判决,以及无视法院的指令。最高法院最终判决该书记员犯有严重不当行为和严重违抗行为,并处以没收退休金(除累积休假工资外)的处罚,且不得在任何政府机构重新就业。本案提醒我们,法院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行为规范,维护司法公正。

法律背景:菲律宾法院人员行为规范

菲律宾法院人员行为规范(Code of Conduct for Court Personnel, CCCP)旨在确保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符合最高的道德标准。该规范涵盖了广泛的行为准则,包括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索取或接受礼物、不得推荐私人律师等。这些准则旨在维护司法公正,防止腐败,以及确保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

该规范明确规定,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其官方职位为自己或他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特权或豁免。此外,法院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礼物、恩惠或利益,如果这些礼物、恩惠或利益是为了影响其官方行为。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将被视为严重不当行为,并可能受到纪律处分,包括解雇、没收退休金等。

具体而言,CCCP的以下条款与本案密切相关:

  • 第一章第一节: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其官方职位为自己或他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特权或豁免。
  • 第一章第二节:法院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礼物、恩惠或利益,如果这些礼物、恩惠或利益是为了影响其官方行为。
  • 第四章第五节: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向诉讼当事人、潜在的诉讼当事人或与司法机构有任何往来的人推荐私人律师。

例如,如果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向一名正在离婚的当事人推荐自己的亲戚作为律师,这将会违反第四章第五节的规定。如果该工作人员还向当事人索取“介绍费”,这将会同时违反第一章第一节和第二节的规定。

案件回顾:贝尔特兰诉帕比卡案

莱奥尼拉·V·贝尔特兰(以下简称贝尔特兰)是民事案件No. 461的被告之一。该案涉及土地所有权纠纷。雷内里亚·S·帕比卡(以下简称帕比卡)当时是莱特省帕隆蓬市地方法院的书记员兼代理法院书记员。

贝尔特兰最初由公共律师办公室的律师雷蒙德·B·桑森代理。但在2005年4月20日的听证会后,帕比卡找到贝尔特兰,说服她聘请另一位律师卡米洛·P·埃斯梅罗(以下简称埃斯梅罗律师)代替桑森律师。贝尔特兰对此有所保留,因为埃斯梅罗律师之前曾在另一案件中代表原告,甚至公证了某些文件,而这些文件构成了民事案件No. 461中原告的主要证据。尽管如此,贝尔特兰还是听从了帕比卡的指示,因为她相信帕比卡对帕隆蓬市的律师资格有了解。

2007年9月20日,帕比卡通过电话告知贝尔特兰,民事案件No. 461即将作出判决,并表示可以帮助她们获得有利判决,但需要支付15,000比索。贝尔特兰同意了。当天晚上,帕比卡来到贝尔特兰的家中收取了这笔钱。应贝尔特兰的要求,帕比卡签署了一张收据。然而,地方法院最终做出了对贝尔特兰不利的判决。

贝尔特兰联系了帕比卡,询问不利判决的事情。帕比卡安抚贝尔特兰,告诉她地方法院的判决将会上诉到莱特省帕隆蓬市地区法院。但在2008年8月28日的命令中,地区法院第17分院驳回了上诉,理由是被告律师埃斯梅罗律师提交的备忘录存在几个基本且重大的缺陷,包括未能指出地方法院在被质疑的判决中犯下的错误,以及错误地请求驳回上诉,因为缺乏依据。

贝尔特兰将地区法院的驳回命令告知帕比卡后,帕比卡建议贝尔特兰向地区法院提出复议动议,如果该动议被驳回,则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帕比卡随后告诉贝尔特兰,复议动议的申请费约为4,000比索。贝尔特兰于2008年9月8日晚上9点左右在帕隆蓬公共墓地将这笔钱交给了帕比卡。有几个人目睹了这次交接。经核实,贝尔特兰得知复议动议因迟交42天而被驳回。贝尔特兰认为,帕比卡故意导致了该动议的迟交。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引用了以下内容:

  • “帕比卡的行为更加有害,因为埃斯梅罗律师接受原告案件的行为似乎违反了第三章第13、14、17和18节项下关于利益冲突的禁令。”
  • “在本案中,帕比卡两次向贝尔特兰索取并收取金钱,以便为后者获得有利判决。”
  • “帕比卡在近12年的时间里,顽固且一再拒绝遵守法院行政管理署和法院的指令,这构成了严重违抗行为。”

实际意义:对法院工作人员的警示

贝尔特兰诉帕比卡案对所有法院工作人员来说都是一个警示。它强调了法院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行为规范,维护司法公正。任何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做出有损司法公正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纪律处分。

本案还提醒公众,有权期望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符合最高的道德标准。如果公众发现法院工作人员有不当行为,应该及时举报,以维护司法公正。

关键教训:

  • 法院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行为规范,维护司法公正。
  • 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 法院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礼物、恩惠或利益,如果这些礼物、恩惠或利益是为了影响其官方行为。
  • 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向诉讼当事人推荐私人律师。
  • 公众有权期望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符合最高的道德标准。

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是菲律宾法院人员行为规范?

菲律宾法院人员行为规范(Code of Conduct for Court Personnel, CCCP)旨在确保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符合最高的道德标准。该规范涵盖了广泛的行为准则,包括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索取或接受礼物、不得推荐私人律师等。

2. 法院工作人员可以接受礼物吗?

法院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礼物、恩惠或利益,如果这些礼物、恩惠或利益是为了影响其官方行为。

3. 法院工作人员可以向诉讼当事人推荐律师吗?

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向诉讼当事人、潜在的诉讼当事人或与司法机构有任何往来的人推荐私人律师。

4. 如果我发现法院工作人员有不当行为,应该怎么办?

如果公众发现法院工作人员有不当行为,应该及时举报,以维护司法公正。

5. 如果法院工作人员违反了行为规范,会受到什么处罚?

违反行为规范的行为将被视为严重不当行为,并可能受到纪律处分,包括解雇、没收退休金等。

6. 贝尔特兰诉帕比卡案的主要教训是什么?

贝尔特兰诉帕比卡案强调了法院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行为规范,维护司法公正。任何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做出有损司法公正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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