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维持了审计委员会(COA)关于不允许社会保障系统(SSS)向不属于集体谈判单位的官员和雇员支付的决定。该案强调,即使国有公司(GOCC)有权确定其雇员的薪酬,在向雇员提供福利之前,也必须遵守适用的行政命令和总统法令。本案强调,任何未经适当授权的福利,即使接受者是出于好意,也必须偿还。本裁决突显了遵守政府规章的重要性,并保护公共资金免受未经授权的支出的影响。因此,接受此类福利的个人可能会被要求退还收到的款项,即使他们主观上相信他们有权享受这些款项。
当“对应”福利与公共法规冲突时:社会保障系统案件
案件源于社会保障委员会(SSC)通过的第259号决议,该决议批准了:(1)向ALERT and Concerned Employees for Better SSS(ACCESS)成员的集体谈判协议(CNA)奖励;以及(2)向其他SSS官员和雇员的对应CNA奖励,包括:(a)机密、共同任期和合同制雇员;(b)律师;(c)行政人员;以及(d)SSC成员。根据该决议,SSS从2006年至2009年支付了2,108,213.36比索的对应CNA奖励。随后,在2010年10月11日发出的第2010-004号不予认可通知中,COA监督审计员驳回了付款,理由是其违反了行政命令第103号(AO 103)第3(b)条。简而言之,该AO暂停了对正式官员和雇员的新增或额外福利的授予,但严格遵守公共部门劳资管理委员会决议规定的集体谈判协议(CNA)奖励和总统法令明确规定的除外。
在AO 103中,作为对行政命令暂停向GOCC官员发放/支付额外福利的例外,允许发放CNA奖励,前提是该发放符合相关的PSLMC决议。审计署认为,被驳回的受益人是应对该不予认可负责的人。申诉人代表被支付人向COA公司政府部门A组——金融部门(COA-CGS)提出上诉。它辩称,付款行为符合SSC固定SSS人员薪酬的权力,并认为这些仅仅被称为“对应CNA奖励”。这些并非是真正的CNA奖励,并不是CNA带来的。申诉人还声称,这些奖励并非CNA激励,因此,AO 103不适用。此外,鉴于接受者行为真诚,所以不应该对此负责。
COA主任在其2012年9月24日发出的第2012-15号决定中,维护了不予认可的决定。主任表示,AO 103只允许在CNA奖励符合PSLMC决议第04号(2002年)和第02号(2003年)的范围内授予CNA奖励。然而,SSC向机密、共同任期和合同制雇员、律师、行政人员和SSC成员(他们也不是谈判单位的成员(非普通员工和非ACCESS成员))授予并支付了有争议的CNA奖励,这直接违反了适用的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PSLMC决议第02号(2003年),该决议规定只有普通员工才有权享受CNA奖励。因此,COA坚持认为,只有代表普通员工的认证雇员组织才有权享受CNA激励。
科瓦主任驳斥了SSS关于这些付款代表“对应CNA奖励”而非“CNA奖励本身”的主张。主任指出,这表明SSC早就知道向非普通员工支付CNA奖励(例如被禁止金额的接受者)是被明确禁止的。此外,她解释说,虽然SSC有权确定其员工合理的薪酬、津贴和其他福利,但这一权力并不能免除SSC遵守相关行政命令(例如总统令(PD)第1597号和AO 103)的义务,这些命令“规定了菲律宾总统的批准,然后才能给予某些福利”。她强调,根据这些命令,事先获得行政部门的批准是某些福利(包括对应CNA奖励)授予的前提条件。重要的是,SSC支付员工薪酬的权力并非绝对,并且需要在总统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审计署驳回了SSS的诚信辩护,理由是此前已经驳回了往年支付的类似“对应CNA奖励”。委员会表示:“SSS管理层更谨慎的做法本应暂停授予有问题的福利”。因此,委员会裁定必须返还被不予认可的金额,因为即使是善意收到这些款项也不能使接受者免于退款义务。由于对该裁决不满,申诉人将此事上报至审计署本署。在被质疑的第2015-280号裁决中,审计署本署维持了署长的裁决,也驳回了申诉人随后提出的重新考虑动议。因此,申诉人提出了目前的请愿书。最高法院审查COA决定的权限仅限于管辖错误或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情况。在本案中,请愿人未能证明答辩人严重滥用自由裁量权。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关键问题是,社会保障系统 (SSS) 是否可以合法地向不属于集体谈判单位的官员和雇员授予名为“对应 CNA 奖励”的福利,而无需获得行政部门的事先批准。 |
CNA 奖励和“对应 CNA 奖励”之间有什么区别? | CNA 奖励是通过雇主与其工会之间的谈判达成的协议的结果,专门提供给工会成员。另一方面,“对应 CNA 奖励”则由 SSC 单方面授予不属于集体谈判单位的员工。 |
为什么对对应 CNA 奖励不允许支付? | 对应 CNA 奖励未经菲律宾总统批准,违反了限制政府机构未经明确授权而授予额外福利的政府法规,例如行政命令第 103 号和总统令第 1597 号。 |
SSS 是否可以行使其确定雇员薪酬的权力来授予这些奖励? | 不能,最高法院裁定,虽然 SSS 有权确定雇员的薪酬,但这并不允许它无视有关需要总统批准的要求。 |
诚信地领取了奖励的个人是否必须退还这些款项? | 是的,最高法院确认,无论其主观信仰如何,根据准合同义务,款项不予认可的个人必须退还非法收到的公共资金。 |
审计委员会 (COA) 在此案中的作用是什么? | COA 是负责审计政府机构(包括 SSS)支出以确保公共资金得到正确使用,并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机构。 |
AO 103 和 PD 1597 的重要性是什么? | AO 103 指示政府部门遵守紧缩措施并暂停批准额外福利,明确规定集体谈判协议激励和总统法令允许的福利是例外。PD 1597 要求在批准政府部门的工资和福利调整时必须获得总统的批准。 |
对未来 GOCC 的福利支付有哪些影响? | 本案表明,GOCC 在授予额外福利之前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包括获得所有必需的批准,即使授予此类福利的动机是为所有员工创造公平。 |
总而言之,最高法院的裁决对国有企业(GOCC)的实践具有重大影响,强调了遵守政府条例和获得批准在支付福利方面的关键作用。案件也确认了偿还义务的概念,其中非法接受的公共资金必须返还,而不考虑接收方的良好信仰,这进一步突出了维持政府透明度和问责制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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