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确立了公司指定医生对海员伤残程度评估的效力,强调必须遵循菲律宾海外就业管理局标准雇佣合同(POEA-SEC)规定的程序。最高法院裁定,如果海员对公司指定医生的评估结果有异议,必须按照POEA-SEC的流程寻求第二和第三方的医疗意见,否则,公司指定医生的评估结果将具有最终决定权。本裁决旨在平衡保护海员的权益与维护雇主在合同中的权利,并确保伤残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程序至上:海员伤残,谁说了算?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在海员遭遇工伤后,对于其伤残程度的评估,究竟是以公司指定医生的意见为准,还是以海员自行选择的医生的意见为准?东方船舶管理公司等作为上诉方,对上诉法院恢复劳动仲裁员判决的决定提出质疑,认为该判决未充分考虑公司指定医生的专业评估。争议焦点集中在海员未能遵循POEA-SEC规定的程序,导致其自行选择的医生的评估结果不被采纳。
最高法院强调,海员的伤残赔偿权利不仅仅取决于POEA-SEC的规定,还受到集体谈判协议(CBA)、医疗发现和菲律宾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POEA-SEC第20(A)条规定了雇主在海员遭受工伤或疾病时的责任,其中包括提供医疗照顾和支付疾病津贴。该条款还明确,海员必须在回国后三个工作日内接受公司指定医生的检查,并在治疗期间定期报告。如果海员对公司指定医生的评估有异议,可以寻求第二位医生的意见,若双方医生意见仍不一致,可共同指定第三位医生,其决定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SECTION 20. COMPENSATION AND BENEFITS
A. COMPENSATION AND BENEFITS FOR INJURY OR ILLNESS
The liabilities of the employer when the seafarer suffers work-related injury or illness during the term of his contract are as follo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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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In case of permanent total or partial disability of the seafarer caused by either injury or illness the seafarer shall be compens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chedule of benefits enumerated in Section 32 of his Contract.
The disability shall be based solely on the disability gradings provided under Section 32 of this Contract, and shall not be measured or determined by the number of days a seafarer is under treatment or the number of days in which sickness allowance is paid.
在本案中,海员奥坎加斯在回国后接受了公司指定医生的诊断和治疗,并被评估为11级伤残。然而,奥坎加斯并未按照POEA-SEC的规定,对公司指定医生的评估提出异议,而是直接提起诉讼,要求永久全残赔偿。最高法院认为,奥坎加斯未能遵循规定的程序,因此公司指定医生的评估结果应被视为最终决定。 虽然法律倾向于保护海员的权益,但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尊重合同的约定以及雇主的权利。允许海员在提交诉讼两个月后才提交自行选择医生的评估报告,将剥夺雇主对该评估结果进行反驳并寻求第三方医生仲裁的机会。
此外,最高法院还强调了公司指定医生在评估过程中的重要性。公司指定医生通常从一开始就参与海员的治疗过程,对海员的病情有更全面的了解,能够做出更准确的评估。指定医生花费时间和资源对海员进行检查和治疗。因此,法院通常会赋予公司指定医生的评估更高的权重。如同在Vergara v. Hammonia Maritime Services, Inc.案件中,最高法院强调,公司为海员提供医疗援助的努力应得到认可,且更应采信全程跟进海员病情的医生的评估。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本案主要争议在于海员伤残程度的评估,即公司指定医生的评估是否具有最终决定权,以及海员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时应如何操作。 |
POEA-SEC对海员伤残评估有何规定? | POEA-SEC规定海员回国后必须接受公司指定医生的检查,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寻求第二和第三方医生的意见。 |
如果海员对公司指定医生的评估有异议,应该怎么做? | 海员可以先找自己的医生评估,如果结果和公司指定的医生不一样,可以和公司共同选一个第三方医生,这个医生的评估有最终决定权。 |
本案中,海员为何败诉? | 因为海员在没有按照POEA-SEC的规定,对公司指定医生的评估提出异议之前,就直接提起诉讼,违反了程序规定。 |
公司指定医生的评估有什么重要性? | 公司指定医生通常从一开始就参与海员的治疗过程,对海员的病情有更全面的了解,能够做出更准确的评估。 |
最高法院在本案中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 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的判决,恢复了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NLRC)的判决,即以公司指定医生的11级伤残评估为准。 |
本案对海员的权益有何影响? | 本案强调了海员在伤残评估过程中需要遵循的程序,避免因违反程序而失去应有的赔偿。 |
本案对雇主有何影响? | 本案明确了雇主在海员伤残评估过程中的权利,即公司指定医生的评估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最终决定权。 |
120天和240天规则在本案中起什么作用? | 如果公司指定医生未在240天内做出评估,或者海员在超过240天后仍需治疗,则可以认定为永久全残,尽管本案强调了评估程序的重要性,未直接涉及上述规则的应用。 |
总而言之,最高法院在本案中强调了程序在海员伤残赔偿案件中的重要性。海员在对公司指定医生的评估结果有异议时,必须按照POEA-SEC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将可能失去获得更高赔偿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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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laimer: This analysis is provided for inform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legal advice. For specific legal guidance tailored to your situation, please consult with a qualified attorney.
Source: Oriental Shipmanagement Co., Inc. v. Ocangas, G.R. No. 226766, September 27,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