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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政府雇员福利:经济措施奖励金(CEMA)的返还义务与豁免

    政府雇员福利被撤销后的返还义务:菲律宾最高法院的裁决与启示

    G.R. No. 263155, November 05, 2024

    经济措施奖励金(CEMA)是菲律宾政府为了奖励那些为政府节省开支或做出其他贡献的雇员而设立的一项福利。然而,如果事后审计署(COA)认为这项奖励金的发放不符合规定,雇员是否需要返还已经领取的金额?这是一个涉及众多政府雇员切身利益的问题。本文将深入分析菲律宾最高法院关于此问题的最新裁决,并探讨其对政府雇员福利的实际影响。

    法律背景:政府雇员福利的审批与审计

    在菲律宾,政府雇员的薪酬和福利受到严格的法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法律原则和规定:

    • 普遍拨款法(General Appropriations Act,GAA):每年由国会通过,详细规定了政府各项支出的预算,包括雇员的薪酬和福利。GAA通常禁止将政府资金用于未经法律明确授权的津贴。
    • 第1597号总统令(Presidential Decree No. 1597):规定了政府雇员的津贴、荣誉奖金和其他额外福利需要经过总统批准。
    • 文官委员会(Civil Service Commission,CSC):负责制定和实施政府雇员的奖励和激励计划,例如卓越服务奖励计划(PRAISE)。
    • 审计署(Commission on Audit,COA):负责审计政府机构的财务活动,确保公共资金的使用符合法律和规章制度。

    这些法律和规章制度旨在确保政府雇员的薪酬和福利公平、透明,并防止公共资金被滥用。

    关键条文:

    普遍拨款法(GAA)通常包含以下类似的条款:

    “不得将政府资金用于支付未经法律明确授权的荣誉奖金和其他津贴。”

    第1597号总统令第5条:

    “政府雇员可能获得的津贴、荣誉奖金和其他额外福利,无论是由其各自办公室还是由其他政府机构支付,均应经总统批准,并由预算专员推荐。”

    举例说明:假设某政府机构未经法律授权,擅自向其雇员发放额外的住房津贴。审计署(COA)在审计中发现了这一情况,并发布了不予批准通知(Notice of Disallowance,ND)。根据相关法律,这些雇员可能需要返还已经领取的住房津贴。

    案件回顾:国家经济发展署(NEDA)雇员的经济措施奖励金(CEMA)

    本案涉及国家经济发展署(NEDA)中央办公室的雇员,他们于2010年至2012年期间获得了经济措施奖励金(CEMA)。审计署(COA)事后对这笔奖励金的发放提出了质疑,并发布了不予批准通知(ND),要求雇员返还已经领取的金额。

    以下是案件的主要过程:

    • 2001年,文官委员会(CSC)发布了关于建立卓越服务奖励计划(PRAISE)的决议。
    • 国家经济发展署(NEDA)根据该决议,制定了自己的奖励和激励制度(NAIS),其中包括经济措施奖励金(CEMA)。
    • 2010年至2012年,NEDA向其雇员发放了CEMA。
    • 2013年,审计署(COA)发布审计观察备忘录(AOM),要求退还2010年至2012年发放的CEMA。
    • 随后,COA发布不予批准通知(ND),理由是CEMA的发放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明确的标准。
    • NEDA雇员对ND提出上诉,但COA维持了原判。
    • 案件最终上诉至最高法院。

    在本案中,COA的主要理由是:

    1. CEMA的发放不符合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合决议(JR)No. 04, s. 2009建立的总薪酬框架。
    2. CEMA没有得到总统的特别授权,也没有得到预算管理部(DBM)的批准。
    3. CEMA的发放没有充分的指标、基线、衡量标准或标准来证明其合理性。

    最高法院的观点:

    “COA对CEMA的不予批准基本上引用了以下几点作为其无效的理由:缺乏法律依据,以及作为一种激励措施,缺乏充分的授权标准。”

    “仅仅是产生节省的事实并不能自动得出结论,即提供了非凡的服务,并且这种非凡的服务是产生节省的原因。”

    裁决的实际影响:雇员是否需要返还?

    最高法院最终裁定,虽然CEMA的发放确实存在问题,但考虑到以下因素,雇员可以免于返还已经领取的金额:

    • 时间因素:从雇员领取CEMA到COA发布不予批准通知(ND)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
    • 奖励金的性质:CEMA旨在奖励那些为政府节省开支或做出其他贡献的雇员,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
    • 雇员的职位:涉案雇员均为非管理层/普通员工,他们是基于对管理层行为的善意信任而收到 CEMA 的。
    • 公平与社会正义:要求雇员返还已经领取的金额,可能会给他们带来不公平的负担。

    关键教训:

    • 政府雇员在领取福利时,应了解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确保福利的发放符合规定。
    • 政府机构在发放福利时,应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福利的发放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明确的标准。
    • 审计署(COA)在审计政府机构的财务活动时,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避免给雇员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假设案例:假设某政府机构向其雇员发放了“创新奖”,以奖励他们在工作中提出的创新性建议。如果审计署(COA)事后认为该奖励的发放没有明确的标准,雇员是否需要返还已经领取的金额?根据本案的裁决,如果雇员能够证明他们确实提出了创新性建议,并且该建议为政府节省了开支或带来了其他好处,他们可能可以免于返还已经领取的金额。

    常见问题解答

    问:如果我收到了政府发放的福利,但事后被告知该福利不符合规定,我该怎么办?

    答:您应该及时咨询律师,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您也可以向上级部门或相关机构提出申诉。

    问:如果我需要返还已经领取的福利,我可以分期付款吗?

    答:这取决于具体情况。您可以与相关机构协商,争取分期付款的机会。

    问:如果我无法返还已经领取的福利,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您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例如停职或降职。在某些情况下,您也可能面临刑事指控。

    问:作为政府雇员,我如何确保自己领取的福利符合规定?

    答:您应该主动了解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并向上级部门或相关机构咨询。如果您对福利的发放有任何疑问,应及时提出。

    问:如果我发现政府机构存在违规发放福利的行为,我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向审计署(COA)或其他相关机构举报。您也可以向媒体或公众曝光。

    如果您对菲律宾的法律法规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ASG Law律师事务所。 Contact us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菲律宾公司董事和高管的额外福利:审计署的驳回及责任

    菲律宾公司董事和高管未经授权的福利可能导致个人责任

    G.R. No. 258527, May 21, 2024

    想象一下,一家公司在财务困境中,却向其董事和高管支付巨额额外福利。这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在菲律宾是违法的。最高法院最近的判决强调了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GOCC)在向其董事和高级职员提供额外福利时必须遵守严格的规定。本案强调,未经适当授权的支付可能会被审计署(COA)驳回,并导致相关人员承担个人责任。

    法律背景

    本案涉及菲律宾国家建设公司(PNCC),该公司是一家在菲律宾公司法下成立的股份公司。PNCC因其与政府的关系而受到审计署的管辖。此案的核心问题是,PNCC董事会是否有权在未经总统事先批准的情况下,向其董事和高级职员支付额外的退休金。此案的判决依赖于几项关键的法律原则和法规:

    • 总统令(PD)1597第6节:本节要求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遵守总统颁布的关于职位分类、工资率和其他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的指导方针和政策。
    • 总统备忘录(OP)第20号:本备忘录指示所有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的负责人立即暂停向所有高级职位(包括董事会成员)发放任何工资增长和新的或增加的福利,这些福利不符合工资标准化法(SSL)。
    • 行政命令(AO)第103号:本命令暂停向PNCC的全职和非全职官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发放新的或额外的福利。
    • 预算管理部(DBM)第2002-2号通函:本通函规定,政府机构(包括PNCC等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是政府的受薪官员,因此无权享受退休福利,除非法律明确规定。
    • 修订后的公司法第30节:本节规定,董事作为董事的年度总报酬不得超过公司上年度所得税前净收入的百分之十。

    这些法律条文共同构成了一个框架,旨在防止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过度支出公共资金,并确保所有报酬和福利的支付都经过适当的授权和批准。例如,DBM第2002-2号通函明确规定,董事会成员不是受薪官员,因此无权享受退休福利,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这意味着,PNCC董事会不能仅仅依靠公司章程来授权这些额外的福利。

    案件分析

    PNCC董事会通过了几项决议,授权向其董事和高级职员支付退休金。审计署对这些支付提出了质疑,认为这些支付违反了上述法规。审计署发布了驳回通知(ND)No. 11-002-(2007-2010),驳回了2007年至2010年期间支付的总额为90,784,975.21菲律宾比索的退休金。

    该案件的进展如下:

    • 审计署公司政府部门(CGS):CGS驳回了PNCC的上诉,维持了驳回通知。
    • 审计署:PNCC对CGS的决定提出复议。审计署最初驳回了该申请,认为该申请已超过规定的期限,但在复议后,审计署承认该申请是及时提出的,但仍然维持了驳回通知。
    • 最高法院:PNCC随后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声称审计署滥用了自由裁量权。

    最高法院驳回了PNCC的诉讼,理由是审计署没有滥用自由裁量权。法院认为,PNCC是一家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因此受到上述法规的约束。法院还认为,董事会无权在未经总统事先批准的情况下,授权支付额外的退休金。

    法院引用了战略联盟开发公司诉Radstock Securities Limited一案,其中法院宣布PNCC是一家受审计署审计管辖的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法院还强调,PNCC董事会无权批准支付退休金,理由是总统备忘录第20号和行政命令第103号暂停了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的权力,禁止批准额外的福利,除非事先获得总统的批准。此外,法院指出,PNCC公司章程第5.09条仅授权董事会确定董事出席会议的每日津贴金额,不能作为支付退休金的依据。

    最高法院强调了批准和证明官员在管理公共资金方面的责任。法院认为,PNCC的高级官员应该知道,在批准支付退休金之前,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未能遵守这些规定构成了恶意和玩忽职守,使这些官员对退回被驳回的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还驳回了PNCC高级官员以善意为由提出的抗辩。法院认为,作为PNCC的高级官员,他们应该知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未能遵守这些规定构成了恶意和玩忽职守,使这些官员对退回被驳回的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法院强调了以下原则:

    “如果收到某物时没有要求它的权利,并且它是因错误而不正当交付的,则产生归还它的义务。”

    法院认为,PNCC的高级官员不正当地收到了退休金,因此有义务归还这些款项。

    法院还驳回了PNCC高级官员提出的,驳回通知发布时间过长为由提出的抗辩。法院认为,驳回通知是在支付退休金后的三年内发布的,因此PNCC的高级官员有义务归还这些款项。

    实际意义

    此案对菲律宾的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它强调了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在向其董事和高级职员提供额外福利时必须遵守严格的规定。未能遵守这些规定可能会导致被审计署驳回,并导致相关人员承担个人责任。对于企业、财产所有者或个人而言,以下是一些实际建议:

    • 了解相关法律和法规: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必须了解适用于其运营的法律和法规。
    • 获得适当的授权: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在向其董事和高级职员提供额外福利之前,必须获得适当的授权。
    • 保持准确的记录: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必须保持所有财务交易的准确记录。
    • 寻求法律建议: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在面临法律问题时,应寻求法律建议。

    主要经验

    • 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必须遵守关于额外福利的严格规定。
    • 未经授权的支付可能会被审计署驳回。
    • 相关人员可能对被驳回的款项承担个人责任。

    假设案例

    假设一家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向其董事会成员提供慷慨的住房津贴,但没有获得预算管理部的批准。审计署可能会驳回这些津贴,并要求董事会成员退还收到的款项。此外,批准这些津贴的官员可能会因玩忽职守而受到行政处罚。

    常见问题

    问:什么是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

    答: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是指由政府直接或通过其机构拥有全部或至少51%资本的机构。

    问:审计署是什么?

    答:审计署是菲律宾的最高审计机构。它负责审计政府机构的财务交易。

    问:什么是驳回通知?

    答:驳回通知是审计署发布的一项通知,声明某项财务交易不符合适用法律或法规。

    问:如果审计署驳回了一项财务交易,会发生什么?

    答:如果审计署驳回了一项财务交易,相关人员可能需要退回收到的款项。

    问:如何避免被审计署驳回?

    答:为了避免被审计署驳回,政府机构必须遵守适用于其运营的法律和法规,获得适当的授权,并保持所有财务交易的准确记录。

    问:董事会成员可以获得退休福利吗?

    答:根据DBM第2002-2号通函,董事会成员不是受薪官员,因此无权享受退休福利,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

    问:如果对COA的驳回有异议,该怎么办?

    答:如果对COA的驳回通知有异议,可以向COA提出上诉。如果上诉被驳回,可以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您需要有关公司合规性或与政府机构打交道的法律帮助,请联系我们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菲律宾政府合同:不当福利的发放及责任承担

    政府资金使用不当:责任承担及返还规则

    G.R. No. 249061, May 21, 2024

    菲律宾政府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任何不当发放的福利都可能面临审计署(COA)的审查和追回。本案重点分析了菲律宾健康保险公司(PhilHealth)向合同工发放福利被审计署否决的案例,并阐述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承担问题。通过本案,我们可以了解在菲律宾,政府机构在发放福利时应如何避免违规行为,以及一旦发生违规行为,相关人员应如何承担责任。

    引言

    想象一下,一家政府机构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放了一些额外的福利。然而,这些福利的发放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最终被审计署否决,相关责任人还面临着被追回资金的风险。这样的情况在菲律宾并不少见。本案涉及菲律宾健康保险公司(PhilHealth)向合同工发放各种津贴和福利,但这些福利的发放未经授权且不符合规定,最终导致审计署的否决。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在这种情况下,谁应该承担责任,以及如何返还不当发放的资金?

    法律背景

    在菲律宾,政府机构的资金使用受到严格的法律法规约束。《国家健康保险法》(Republic Act No. 7875)赋予了PhilHealth一定的财政自主权,允许其决定员工的薪酬和福利。然而,这种自主权并非绝对的,它必须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薪资标准化法》(Salary Standardization Law)和总统令第1597号(Presidential Decree No. 1597)。

    总统令第1597号规定,政府机构发放津贴、酬金和其他额外福利需要获得总统的批准。此外,公务员委员会(CSC)的备忘录通告第40号(Memorandum Circular No. 40)明确指出,合同工和职位订单员工不能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如PERA、COLA和RATA。关键条文如下:

    “在服务合同和职位订单中,聘用机构与受聘人员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并且应在其合同中明确说明,根据该合同提供的服务永远不能被认可为政府服务。此外,受聘人员无权享受政府雇员享有的福利,如PERA、ACA和RATA。”

    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政府机构资金使用的法律框架,确保公共资金的合理和合法使用。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审计署的否决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案例分析

    2009年至2011年间,PhilHealth V区办事处向其职位订单合同工和项目合同工发放了各种福利,包括交通补贴、维持生计礼品、名义礼品、生产力提高奖励、特殊活动礼品、项目完成奖励、效率礼品、救济礼品、劳资关系礼品、酬金礼品和合同工礼品,总金额为4,146,213.85菲律宾比索。

    审计小组随后否决了这些福利的发放,理由是缺乏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审计署认为:

    • 向职位订单合同工发放交通补贴未经总统办公室批准。
    • 其他福利的发放缺乏法律依据。

    PhilHealth V区办事处对审计署的否决提出上诉,声称其享有财政自主权,有权决定员工的薪酬和福利。此外,他们还声称相关人员是出于善意发放这些福利,不应承担返还责任。

    审计署驳回了PhilHealth V区办事处的上诉,并维持了原判。审计署强调,合同工和职位订单员工与PhilHealth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因此无权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

    该案最终上诉至菲律宾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判决部分支持了审计署的决定,并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承担问题进行了明确。

    最高法院指出:

    “虽然《国家健康保险法》赋予了PhilHealth一定的权力来决定其人员的薪酬,但这并不意味着PhilHealth可以不受约束地发放任何类型的津贴,而仅受其章程的限制。”

    最高法院认为,PhilHealth在发放福利时必须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薪资标准化法》和总统令第1597号。此外,PhilHealth无权向合同工和职位订单员工发放正式员工的福利。

    实际影响

    本案的判决对菲律宾政府机构的资金使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明确了政府机构在发放福利时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并强调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承担问题。具体来说,本案的判决对以下方面产生了影响:

    • 政府机构在发放福利时必须更加谨慎,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相关责任人,如批准发放福利的官员,可能会承担返还责任。
    • 合同工和职位订单员工不能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

    关键经验:

    • 政府机构在发放福利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批准发放福利的官员可能会承担返还责任。
    • 合同工和职位订单员工不能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

    常见问题解答

    问:政府机构可以随意发放福利吗?

    答:不能。政府机构在发放福利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薪资标准化法》和总统令第1597号。

    问:合同工和职位订单员工可以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吗?

    答:不能。公务员委员会的备忘录通告第40号明确指出,合同工和职位订单员工不能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如PERA、COLA和RATA。

    问:如果政府机构不当发放了福利,谁应该承担责任?

    答:批准发放福利的官员可能会承担返还责任。此外,如果相关人员存在恶意或重大过失,可能会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问:如何避免政府资金使用不当?

    答:政府机构应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应定期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问:如果我已经收到了不当发放的福利,我应该怎么办?

    答: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如果被要求返还福利,应积极配合。

    如果您对菲律宾政府合同或资金使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ihao@asglawpartners.com预约咨询。

  • 菲律宾政府采购违规行为:公务员责任与处罚

    公务员在政府采购中违反规定的责任认定及处罚标准

    G.R. No. 257871, April 15, 2024

    政府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任何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菲律宾最高法院最近审理的这起案件,涉及苏禄州立学院(SSC)采购设备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案件的核心问题是,相关公务员是否应承担行政责任,以及应受到何种程度的处罚。本案不仅对涉案人员产生了直接影响,也为其他公务员敲响了警钟,提醒他们在处理政府事务时必须谨慎行事,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法律背景:菲律宾政府采购法(RA 9184)

    菲律宾政府采购法(Republic Act No. 9184),又称《政府采购改革法》,旨在规范政府机构的采购行为,确保公共资金的使用透明、公正和高效。该法详细规定了采购流程、招标要求以及合同管理等各个环节,旨在防止腐败和浪费,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该法律明确规定了公开招标是主要的采购方式,同时也允许在特定情况下采用替代采购方式,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该法的一些关键条款包括:

    • 第17条:招标文件的形式和内容:采购实体应按照政府采购政策委员会(GPPB)规定的标准格式和手册准备招标文件。
    • 第20条:采购前会议:在发布招标邀请之前,招标委员会必须就每一项采购举行采购前会议,除非合同金额低于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特定水平或金额。
    • 第13条:观察员:为了提高过程的透明度,招标委员会应在采购过程的所有阶段,除审计委员会的代表外,还应邀请至少两(2)名观察员参加其程序。

    实例:例如,如果一家政府机构需要购买办公用品,必须首先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招标委员会需要对所有投标进行评估,选择最具优势的方案,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签订合同。如果采购过程中存在任何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案件回顾:苏禄州立学院采购案

    本案涉及苏禄州立学院(SSC)在2011年采购物理、计算机工程和农业设备的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SSC校长阿巴西德(Arasid)向学校董事会(SSC-BOT)提出购买设备的要求,董事会批准了2000万比索的预算。随后,招标委员会(BAC)启动了招标程序,但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包括:

    • 招标文件缺失
    • 未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发布招标公告
    • 未邀请审计署代表和观察员参与采购过程
    • 与唯一投标人签订的合同金额超过预算

    这些违规行为引起了审计署(COA)的注意,审计署随后发布了取消交易的通知。之后,监察署(OMB)对涉案人员提起了行政指控。

    监察署最初裁定阿米尔哈姆贾(Amilhamja)、哈旺(Hawang)、阿吉尔(Aguil)、贾尼亚(Janea)和阿巴西德犯有严重不当行为,并处以解雇处分。但上诉法院修改了监察署的裁决,认定阿巴西德犯有严重疏忽职守罪,其他人员犯有不当行为。

    最高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重点关注了以下几个问题:

    • 招标委员会是否履行了RA 9184规定的义务?
    • 阿巴西德作为学校校长,是否应承担更大的责任?
    • 对涉案人员的处罚是否适当?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公务员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法院认为,招标委员会成员未能遵守RA 9184的规定,存在疏忽职守的行为。同时,阿巴西德作为学校校长,对采购过程负有更大的监督责任,但他未能尽到自己的职责,导致违规行为的发生。

    案件的实际意义

    本案的判决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的公务员都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它提醒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RA 9184的规定,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公正和高效。任何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关键教训:

    • 了解并遵守RA 9184的规定:所有参与政府采购的公务员都应熟悉RA 9184的各项规定,确保采购过程符合法律要求。
    • 加强内部监督:政府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采购过程中的问题。
    • 提高透明度:政府机构应公开采购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腐败和浪费。

    常见问题解答

    问:什么是政府采购法(RA 9184)?

    答:菲律宾政府采购法(RA 9184),又称《政府采购改革法》,旨在规范政府机构的采购行为,确保公共资金的使用透明、公正和高效。

    问:RA 9184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RA 9184详细规定了采购流程、招标要求以及合同管理等各个环节,旨在防止腐败和浪费,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

    问:公务员违反RA 9184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公务员违反RA 9184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包括解雇、停职、罚款等。

    问:企业如何参与政府招标?

    答:企业可以通过关注政府机构发布的招标公告,准备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参与竞标。

    问:如何举报政府采购中的违规行为?

    答:可以通过向审计署(COA)或监察署(OMB)举报政府采购中的违规行为。

    如果您在菲律宾的法律事务方面需要帮助,请联系我们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菲律宾审计署的退款责任:好意与非法收益

    审计署的退款责任:即使是好意,非法收益也必须退还

    G.R. No. 251824, April 11, 2024

    想象一下,你收到了一笔奖金,你认为这是你应得的。但后来,审计署告诉你,这笔钱是非法的,你必须退还。在菲律宾,即使你出于好意接受了这笔钱,你也可能需要退还。最高法院在彼得·B·法维拉诉审计署一案中阐明了这一原则。本案涉及菲律宾贸易和投资发展公司(TIDCORP)的前任董事会成员彼得·B·法维拉,他被要求退还他以当然成员身份收到的津贴和福利。关键问题是,即使法维拉先生是出于好意收到这笔钱,他是否需要退还?

    法律背景

    菲律宾宪法第九条B款第8条规定,未经法律明确授权,任何民选或委任的公职人员或雇员不得收取额外、双重或间接报酬。这项规定旨在防止公职人员不正当致富,并确保公共资金得到妥善管理。本案的关键法律概念是“不当得利”(solutio indebiti),这是菲律宾民法中的一项原则,要求某人退还他错误收到的东西。换句话说,如果某人收到了不属于他们的东西,他们有义务将其退还给合法所有者。最高法院在马德拉诉审计署一案中确立了退还审计署不允许的款项的新规则。这些规则区分了批准和证明官员以及仅仅是收款人。关键条款包括:

    • 如果法院撤销了不允许的通知,则不得要求任何被追究责任的人退还。
    • 如果维持不允许的通知,则退还规则如下:
      • 以诚实、正常履行公务并具有良好家父的勤勉精神行事的批准和证明官员不承担民事责任,无需退还,这与1987年行政法典第38条一致。
      • 明确表明以恶意、恶意或重大过失行事的批准和证明官员,根据1987年行政法典第43条,仅对净不允许的金额承担连带责任,如本文所述,该金额不包括以下第2c和2d条规定的金额。
      • 收款人——无论是批准或证明官员还是仅仅是被动的收款人——都有责任退还他们各自收到的不允许的金额,除非他们能够证明他们收到的金额是真正因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
      • 法院还可以根据不正当偏见、社会正义考虑和其他真诚的例外情况,酌情决定免除收款人的退还义务。

    案件分析

    从2008年到2010年,彼得·B·法维拉担任贸易和工业部(DTI)部长,并兼任菲律宾贸易和投资发展公司(TIDCORP)董事会的当然成员。2005年至2007年期间,TIDCORP的董事会批准了八项董事会决议,向其董事会成员及其候补成员授予生产力提高工资、发展贡献奖金、公司担保、食品补贴和周年纪念奖金。审计署发现,这些福利没有法律依据,因此不允许发放。法维拉先生是因收到这些福利而被追究责任的人之一,他从2008年10月至2010年5月期间收到了总计454,598.28菲律宾比索的福利。

    审计署认为,这些福利构成双重报酬,因为董事会成员以当然身份收到了这些福利。法维拉先生对审计署的决定提出上诉,声称他有权获得这些福利,因为这些福利是根据正式发布的董事会决议授予的,并且符合TIDCORP章程。然而,审计署维持了不允许发放的决定,认为法维拉先生没有资格获得这些福利。

    该案最终提交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面临的关键问题是,法维拉先生是否需要退还他收到的福利?法院引用了其在苏拉托斯诉审计署一案中的判决,认为苏拉托斯等人没有资格获得不允许的福利,因为第1080号总统令仅明确授权向TIDCORP的董事会成员支付每日津贴。此外,作为董事会的当然成员,苏拉托斯等人无权获得额外报酬或福利,因为他们的服务已经由其主要办事处支付和承担。

    最高法院最初驳回了法维拉先生的上诉,认为他应对不允许的金额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在复议动议中,法院部分批准了该动议,并修改了其先前的判决。法院承认法维拉先生不是批准或证明发放不允许福利的官员。因此,法院裁定他仅作为津贴的收款人承担责任。法院依靠马德拉诉审计署一案中确立的原则,认为收款人有责任退还他们各自收到的不允许的金额,除非他们能够证明他们收到的金额是真正因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

    法院裁定,法维拉先生有责任退还他实际收到的454,598.28菲律宾比索,因为这些福利没有法律依据,不能被视为对所提供服务的真正报酬。法院还认为,本案中没有任何情况可以免除法维拉先生的退还义务。法维拉先生不是批准或证明发放不允许福利的官员,因此,确定他作为上述退还规则第2(a)和(b)类别的批准或证明官员是否以诚实、恶意或重大过失行事变得无关紧要。鉴于他没有参与授予不允许的福利,因此不能追究申诉人连带责任,以退还全部不允许的金额4,539,835.02菲律宾比索。

    “收款人——无论是批准或证明官员还是仅仅是被动的收款人,都有责任退还他们各自收到的不允许的金额,除非他们能够证明他们收到的金额是真正因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

    实际意义

    本案强调了公职人员在接受公共资金支付的福利时应尽的注意义务。即使福利是根据董事会决议授予的,并且长期以来一直在实施,公职人员也有责任确保这些福利具有法律依据。本案还阐明了审计署不允许的款项的收款人的责任。即使收款人是出于好意收到这笔钱,如果这笔钱没有法律依据,他们也有义务将其退还。

    关键经验

    • 公职人员在接受公共资金支付的福利时应尽到注意义务。
    • 即使福利是根据董事会决议授予的,并且长期以来一直在实施,公职人员也有责任确保这些福利具有法律依据。
    • 审计署不允许的款项的收款人有责任退还他们收到的款项,即使他们是出于好意收到这笔钱。

    假设示例

    假设一家政府机构向其员工发放了奖金,以奖励他们在过去一年中的辛勤工作。后来,审计署发现该机构没有发放奖金的法律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员工出于好意收到了奖金,他们也有义务将其退还给政府。

    再举一个例子,假设一位政府官员被任命为另一家政府机构的董事会成员,并以当然成员身份收取津贴。如果审计署发现该官员没有资格获得这些津贴,该官员有义务将其退还,即使他们是出于好意收到的。

    常见问题

    如果我出于好意收到了不允许的款项,我是否需要退还?

    是的,根据最高法院在法维拉诉审计署一案中的判决,即使你出于好意收到了不允许的款项,你也有义务将其退还。唯一的例外情况是,如果你能证明你收到的款项是真正因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或者如果要求你退还款项会导致不正当偏见。

    如果我不确定我收到的福利是否具有法律依据,我应该怎么做?

    如果你不确定你收到的福利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你应该咨询律师或审计署。他们可以帮助你确定你是否有权获得福利,以及你是否有义务退还福利。

    如果我无法退还不允许的款项,会发生什么?

    如果你无法退还不允许的款项,审计署可能会对你提起法律诉讼,以收回款项。你还可能面临行政或刑事指控。

    本案对其他政府机构和公职人员有何影响?

    本案提醒所有政府机构和公职人员,他们有责任确保他们收到的所有福利都具有法律依据。他们还必须尽到注意义务,以确保他们没有收到任何不允许的款项。

    如果我因收到不允许的款项而被追究责任,我应该怎么做?

    如果你因收到不允许的款项而被追究责任,你应该立即咨询律师。律师可以帮助你了解你的权利和义务,并代表你与审计署进行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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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地方政府超权行为:审计署与地方预算条例的冲突及合规指南

    地方政府超越权限:审计署否决地方预算条例的界限

    G.R. No. 253127, February 27, 2024

    想象一下,一个城市为了改善员工福利而制定了一项慷慨的提前退休计划,却发现这项计划违反了国家法律,导致资金被审计署否决,甚至可能面临刑事指控。这正是菲律宾最高法院在 *Lucilo R. Bayron v. Commission on Audit* 案中处理的问题。本案不仅涉及地方政府的自主权,也突显了国家法律至上的原则,以及审计署在确保公共资金合理使用方面的关键作用。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地方政府是否有权制定与国家法律相冲突的提前退休计划。巴拉望岛公主港市通过了一项地方条例,设立了“提前和自愿离职激励计划”(EVSIP)。然而,审计署认为该计划违反了《政府服务保险法》(Commonwealth Act No. 186),该法禁止设立与国家退休计划平行的补充计划。最高法院最终支持了审计署的决定,强调地方政府的权力并非绝对,必须在国家法律的框架内行使。

    法律背景:地方自主权与国家法律的平衡

    菲律宾宪法承认地方政府的自主权,允许地方政府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制定政策和实施项目。《地方政府法》(Republic Act No. 7160) 进一步阐述了这一原则,赋予地方政府更大的财政自主权。然而,这种自主权并非不受限制。根据菲律宾法律,地方政府的权力受到国家法律的制约,地方条例不得与国家法律相冲突。

    《政府服务保险法》(Commonwealth Act No. 186) 规范了政府雇员的退休福利。该法明确禁止设立与政府服务保险系统 (GSIS) 提供的退休计划平行的补充计划。该禁令旨在防止重复福利,确保公共资金的有效利用。该法案第28(b)条明确规定:

    “不得设立、运营或维持任何其他退休或养老金制度,除非该制度根据本法案的规定进行整合和管理。”

    本案的关键在于公主港市的 EVSIP 是否构成了与 GSIS 平行的补充退休计划。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该计划就违反了《政府服务保险法》,属于超权行为。

    例如,假设某市政府希望为教师提供额外的医疗福利。如果这些福利与国家政府提供的医疗福利相冲突,或者增加了国家政府已经涵盖的福利,那么这些福利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

    案件分析:公主港市 EVSIP 的命运

    2010年,公主港市通过了第438号法令,设立了 EVSIP,旨在为提前退休的员工提供激励。审计署随后发布了多项不予批准通知 (ND),认为该计划违反了《政府服务保险法》。公主港市的官员对审计署的决定提出上诉,但最终被驳回,案件最终提交到最高法院。

    以下是案件的程序过程:

    • 2010年:公主港市通过第438号法令,设立 EVSIP。
    • 2013年:审计署发布不予批准通知,否决 EVSIP 的资金。
    • 公主港市官员向审计署提出上诉,但被驳回。
    • 公主港市官员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法院认为,公主港市的 EVSIP 确实构成了与 GSIS 平行的补充退休计划。法院指出,该计划的福利与员工的服务年限挂钩,这表明该计划旨在奖励员工的忠诚和服务。法院还强调,没有明确的法律允许地方政府设立自己的独立激励计划。

    “地方政府不得通过制定与国家法律相冲突的条例来超越其权力。地方自主权并非绝对,必须在国家法律的框架内行使。”

    法院还指出,审计署有权否决违反法律的支出。审计署的不予批准通知并非对地方条例的间接攻击,而是审计署履行其职责,确保公共资金得到合理使用。

    “审计署有权否决违反法律的政府资金支出。这种权力对于确保公共资金的问责制和透明度至关重要。”

    最高法院最终裁定,公主港市的第438号法令无效。然而,法院也考虑到了官员们的诚信问题。法院认为,一些官员可能出于真诚地认为该计划是合法的。因此,法院指示申诉专员办公室对官员们的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

    实际影响:对地方政府的启示

    本案对菲律宾的地方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它明确了地方政府的权力界限,强调地方条例不得与国家法律相冲突。本案还强调了审计署在确保公共资金合理使用方面的关键作用。

    以下是地方政府可以从本案中吸取的关键教训:

    • 在制定地方条例之前,务必仔细审查国家法律,确保条例不与国家法律相冲突。
    • 寻求法律顾问的意见,确保地方条例符合法律要求。
    • 与审计署密切合作,确保公共资金的使用符合法律规定。

    关键教训

    • 地方政府的权力并非绝对,必须在国家法律的框架内行使。
    • 审计署有权否决违反法律的政府资金支出。
    • 地方政府在制定地方条例之前,务必仔细审查国家法律。

    常见问题

    问:什么是超权行为?

    答:超权行为是指超越法律赋予的权力范围的行为。在本案中,公主港市通过一项与国家法律相冲突的地方条例,构成了超权行为。

    问:审计署有权否决地方条例吗?

    答:审计署没有直接否决地方条例的权力。但是,审计署有权否决违反法律的政府资金支出。如果一项地方条例导致违反法律的支出,审计署可以否决该支出,从而有效地阻止该条例的实施。

    问:地方政府如何避免超权行为?

    答:地方政府可以通过仔细审查国家法律、寻求法律顾问的意见以及与审计署密切合作来避免超权行为。

    问:本案对其他地方政府有何影响?

    答:本案对其他地方政府具有警示作用。它强调了地方政府在制定地方条例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本案还强调了审计署在确保公共资金合理使用方面的关键作用。

    问:如果地方政府认为审计署的决定不正确,该怎么办?

    答:如果地方政府认为审计署的决定不正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审查审计署的决定。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菲律宾地方政府合规的信息吗? 请联系我们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菲律宾土地征用:如何确保获得公正补偿?

    最高法院澄清:土地征用案件中,公正补偿金的支付不再需要事先经过审计署批准

    G.R. No. 226138, February 27, 2024

    想象一下,政府为了修建一条重要的国家公路,征用了您的土地。您理应获得“公正补偿”,但多年过去了,您仍然没有拿到这笔钱。更糟糕的是,您被告知需要经过层层审批,才能最终拿到这笔钱。这种令人沮丧的情况,在菲律宾的土地征用案件中并不少见。最高法院最近的判决,有望改变这一现状,简化公正补偿金的支付流程。

    本案涉及菲律宾共和国公共工程和公路部(DPWH)与 Espina & Madarang, Co. 和 Makar Agricultural Corp. 之间的土地征用纠纷。核心问题是,在法院已经做出最终判决的情况下,土地所有者是否还需要向审计署(COA)提出索赔,才能获得公正补偿金。

    菲律宾土地征用的法律背景

    菲律宾宪法第三条第九款规定:“不得为公共用途征用私有财产,除非支付公正补偿。” 这一条款赋予了政府征用私有财产的权力,但同时也保障了私有财产所有者获得公正补偿的权利。

    “公正补偿”不仅仅是指土地的市场价值,还包括及时支付。最高法院在过往的案例中强调,如果不能及时支付,就不能被认为是“公正”的补偿。这意味着,土地所有者不应该因为等待付款而遭受损失。

    菲律宾共和国第8974号法案以及民事诉讼规则第67条第4款规定,公正补偿的价值应按照征用之日或提起诉讼之日(以较早者为准)确定。此外,根据民法典第2209条,如果政府延迟支付,还应支付利息,以弥补土地所有者的损失。

    审计署(COA)作为独立的宪法机构,负责审计政府的收入、支出和财产。总统令第1445号第26条规定,审计署有权审查和结算政府的债务和索赔。然而,审计署的权力并非绝对的,它不能推翻法院已经做出的最终判决。

    案件回顾:Espina & Madarang, Co. 和 Makar Agricultural Corp. 土地征用案

    以下是该案件的详细经过:

    • 1949年,Espina姐妹继承了涉案土地的所有权。
    • 1958年,该土地被出售给Makar Agricultural Corp。
    • 后来,Makar将部分土地出售给Espina & Madarang, Co.。
    • 政府为了修建Cotabato-Kiamba-General Santos-Koronadal国家公路,征用了该土地。
    • 土地所有者与公共工程和公路部就公正补偿金的数额产生争议。
    • 案件经过多次上诉,最终最高法院确认了土地所有者对该土地的所有权以及获得公正补偿的权利。
    • 然而,公共工程和公路部要求土地所有者首先向审计署提出索赔,才能获得付款。

    土地所有者认为,既然法院已经做出了最终判决,他们就不应该再向审计署提出索赔。他们认为,审计署无权审查法院的判决,而且要求他们再次提出索赔,只会进一步拖延付款。

    最高法院最终支持了土地所有者的观点。法院认为,审计署的权力仅限于审计,而无权推翻法院的判决。法院还指出,土地所有者已经等待了太长时间,不应该再因为繁琐的程序而遭受损失。

    “本委员会必须尊重法院对公正补偿合理性的最终决定,并与公正补偿必须及时全额支付的理念相一致。”

    “审计署对已经由法院或其他裁决机构的最终判决确认的货币索赔的审计审查权必然是有限的。”

    本案的实际意义

    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对于菲律宾的土地征用案件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它明确了,在法院已经做出最终判决的情况下,土地所有者不再需要向审计署提出索赔,可以直接要求政府支付公正补偿金。这将大大简化支付流程,加快付款速度,保障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最高法院的判决还强调了政府及时支付公正补偿金的义务。政府不能以资金不足或其他理由拖延付款,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对于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保护私有财产具有重要意义。

    重要经验教训

    • 法院做出最终判决后,不再需要审计署的事先批准即可支付公正补偿金。
    • 政府有义务及时支付公正补偿金。
    • 土地所有者有权获得因延迟付款而产生的利息。

    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是“公正补偿”?

    “公正补偿”是指政府征用私有财产时,必须向所有者支付的合理赔偿。它不仅包括土地的市场价值,还包括因征用造成的其他损失,以及及时支付。

    2. 如果政府延迟支付公正补偿金,我该怎么办?

    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政府支付公正补偿金以及因延迟付款而产生的利息。

    3. 我是否需要向审计署提出索赔,才能获得公正补偿金?

    根据最高法院最新的判决,如果法院已经做出了最终判决,您就不再需要向审计署提出索赔。

    4. 如果我对公正补偿金的数额不满意,我该怎么办?

    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评估公正补偿金的数额。

    5. 政府可以以任何理由征用我的土地吗?

    政府只能为了公共用途征用私有财产,并且必须支付公正补偿金。

    6. 如何确定“征用日期”以计算利息?

    由于无法从现有记录中确定征用标的财产的实际日期,本法院认为将计算法定利息的起算日期设定为2007年6月30日是公平和公正的。从记录中可以看出,建议的218,839,455.00菲律宾比索的估值代表了标的财产截至2007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

    如果您需要有关土地征用或公正补偿金的法律咨询,请随时与ASG Law联系。我们的律师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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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务人员诚信原则:菲律宾审计署的裁决及其对公共资金的影响

    公务人员在诚信原则下履行职责免于承担个人责任

    G.R. No. 245894, July 11, 2023

    在公共资金管理中,诚信原则至关重要。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若能证明其行为出于善意,即使审计署(COA)事后否决相关支出,也可免于承担个人责任。本文将深入探讨菲律宾最高法院对此原则的最新裁决,以及它对公务人员和公共资金使用的影响。

    案件背景

    本案涉及科迪勒拉行政区拉阿克市的会计师Raquel C. Melloria和财务主管Eduarda A. Casador,她们因审计署否决一项支出而被追究连带责任。该支出涉及2011年拉阿克市用于情报和机密活动的现金预支,总额为260万菲律宾比索。审计署认为该金额超过了地方政府部门(DILG)备忘录通告No. 99-65规定的限额。

    相关法律背景

    DILG备忘录通告No. 99-65规定,地方政府用于情报和机密活动的资金不得超过年度治安预算的30%或年度总预算的3%,以较低者为准。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界定“治安预算”。审计署认为,人权倡导和社区发展监测计划不应计入治安预算,因此拉阿克市的情报和机密活动支出超出了限额。

    该备忘录第II.4项进一步解释了治安预算的构成:

    “从治安支出拨款中扣除情报或机密活动资金后,剩余部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a)购买枪支和其他相关设备;(b)支付津贴、住院福利和培训补贴;以及(c)菲律宾国家警察、消防局和监狱管理局人员的其他维护和其他运营支出。”

    此外,菲律宾共和国总统令No. 1445(《菲律宾政府审计法》)第102和103条明确了公务人员对政府资金和财产的责任:

    “第102条: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1) 任何政府机构的负责人对其机构的所有政府资金和财产承担直接和主要责任。
    (2) 受托保管资金或财产的人员应直接对其机构负责人负责,但双方对政府的责任均不受影响。”
    “第103条:非法支出的普遍责任——
    违反法律或法规的政府资金支出或政府财产使用,应由被发现对此直接负责的官员或雇员承担个人责任。”

    1987年行政法典也规定,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存在恶意或重大过失,否则公务人员不对其履行公务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下属官员或雇员若出于善意履行职责,也不承担民事责任。

    案件分析

    本案中,审计署认为拉阿克市市长雷纳尔多·B·纳瓦罗(Reynaldo B. Navarro)未经授权批准了超额的现金预支,预算官员Sonia C. Quejadas证明存在可用拨款并收到了现金预支,会计师Raquel C. Melloria证明拨款已用于指定用途,财务主管Eduarda A. Casador证明资金可用。审计署据此裁定他们对超额支出的260万比索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重点关注了审计署的裁决是否构成滥用自由裁量权。法院指出,行政机构(尤其是审计署)的事实认定应受到高度尊重,除非有实质性证据表明其认定存在错误。法院还强调了诚信原则在公共资金管理中的重要性。

    • 最高法院认为,DILG备忘录通告No. 99-65第II.4项并非详尽无遗,但其列举的治安项目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即与枪支购买、人员津贴和运营支出直接相关。
    • 法院认为,人权倡导和社区发展监测计划与这些项目性质不同,不能被视为治安预算的一部分。
    • 然而,法院最终裁定,会计师Melloria和财务主管Casador仅履行了证明资金可用性和拨款已用于指定用途的职责,这些职责属于行政性质,不涉及对支出合法性的判断。
    • 因此,最高法院认为她们的行为出于善意,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法院引用了Madera v. Commission on Audit案中的规则,即“批准和证明官员如果出于善意、正常履行公务并尽到了一位好家长的勤勉义务,则不承担民事责任,无需退还相关款项,这与1987年行政法典第38条的规定相符。”

    最高法院法官Dimaampao指出:“仅仅履行行政职责的证明官员,其职责与支出的合法性或非法性无关,可以因善意而免于承担返还被否决金额的责任。”

    实际影响

    本案的裁决明确了公务人员在公共资金管理中的责任范围。它强调了诚信原则的重要性,并为那些仅履行行政职责、未参与决策过程的公务人员提供了保护。然而,这也提醒公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共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

    重要经验教训:

    • 公务人员应充分了解其职责范围,避免越权行为。
    • 在履行公务时,应保持诚信,避免任何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 在面对审计署的质疑时,应积极配合调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行为出于善意。

    假设情景:

    假设某市的会计师在市长的指示下,批准了一项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的支出。该会计师认为该支出符合预算规定,但审计署事后发现该批办公用品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如果该会计师能够证明其在批准支出时并不知道市场价,并且没有理由怀疑市长的指示,那么他可能可以援引诚信原则,免于承担个人责任。

    常见问题解答

    问:什么是诚信原则?

    答:诚信原则是指行为人出于善意,没有欺诈或隐瞒行为,并且相信其行为是合法的。

    问:审计署的裁决是否具有最终效力?

    答:审计署的裁决并非绝对具有最终效力。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挑战审计署的裁决。

    问:公务人员如何证明其行为出于善意?

    答:公务人员可以通过提供相关文件、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其在履行职责时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并且没有理由怀疑其行为的合法性。

    问:如果公务人员的行为被认定为重大过失,会承担什么责任?

    答:如果公务人员的行为被认定为重大过失,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问:本案的裁决对其他类似案件有何影响?

    答:本案的裁决为其他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明确了诚信原则在公共资金管理中的适用范围。

    如果您在公共资金管理方面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我们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ihao@asglawpartners.com安排咨询。

  • 菲律宾政府资金使用:公共目的的界定与责任承担

    菲律宾政府资金使用:公共目的的界定与责任承担

    G.R. No. 258159, June 13, 2023

    想象一下,政府资金被用于改善私人社区的设施,这是否符合公共利益?菲律宾最高法院在 *Efraim C. Genuino vs. Commission on Audit (COA)* 一案中,对政府资金的使用目的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了深入剖析。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菲律宾娱乐和博彩公司(PAGCOR)向一个私人村庄协会捐款是否符合“公共目的”的要求,以及相关官员是否应承担责任。

    法律背景:公共资金使用的限制

    在菲律宾,政府资金的使用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1987年菲律宾宪法*第九条D款第2和第3节,以及*第1445号总统令*(《菲律宾政府审计法》)明确规定,政府资金必须用于公共目的。这意味着资金的使用必须主要为了公众的利益,而不是为了私人或特定群体的利益。违反这些规定可能导致资金使用被审计署(COA)否决,相关责任人可能需要承担个人责任。

    关键法律条文:

    • 《菲律宾政府审计法》(PD 1445)第4条第2款:“政府资金或财产应仅用于公共目的。”

    例如,政府可以投资建设公共道路、学校或医院,因为这些设施直接服务于公众。然而,如果政府资助私人俱乐部的建设,则可能违反了公共目的的原则。

    案例分析:Genuino vs. COA

    本案涉及PAGCOR在2008年和2009年向马加兰尼斯村协会(MVAI)捐赠的总计55万比索。这些资金用于安装街道标志和重新粉刷街道排水沟和路缘。审计署(COA)认为,由于马加兰尼斯村是一个私人社区,这些捐款实际上是为了私人目的,违反了PD 1445的规定。

    案件经过:

    1. 2011年,审计署发布暂停通知,要求MVAI提交资金使用报告。
    2. 2013年,审计署发布否决通知,认为捐款用于私人目的。
    3. PAGCOR公司政府部门(CGS)维持了审计署的否决决定。
    4. 审计委员会(COA)维持了CGS的决定,认为捐款违反了PD 1445。
    5. Genuino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审计署无权审计PAGCOR的私人资金,并且捐款是为了公共目的。

    最高法院的判决:

    最高法院驳回了Genuino的诉讼,并维持了审计署的否决决定。法院认为,即使捐款可能对公众产生一些间接利益,但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私人社区的设施,因此不符合公共目的的要求。

    关键引述:

    • “政府资金或财产应仅用于公共目的。”
    • “偶然的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如果源于促进私人利益和私人企业或业务的繁荣,并不构成使用公共资金的理由。”

    此外,法院还认为,Genuino作为PAGCOR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对批准捐款负有个人责任。法院强调,官员有责任确保政府资金的使用符合法律规定。

    实际意义: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

    本案对政府机构、官员以及与政府有业务往来的私人实体具有重要意义。它强调了公共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问责制。企业和个人在接受政府资助时,必须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共目的的要求,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关键教训:

    • 政府资金必须用于明确的公共目的。
    • 政府官员对批准不符合规定的资金使用负有个人责任。
    • 接受政府资助的私人实体必须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法律规定。

    假设:

    • 如果PAGCOR向MVAI捐款是为了改善社区外的公共道路,是否会被视为公共目的?答案很可能是肯定的,因为这将直接服务于更广泛的公众利益。
    • 如果MVAI将街道移交给当地政府,PAGCOR的捐款是否会被视为公共目的?在这种情况下,捐款很可能被视为公共目的,因为街道将成为公共财产,并由政府维护。

    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是“公共目的”?

    公共目的是指政府资金的使用必须主要为了公众的利益,而不是为了私人或特定群体的利益。它包括提供公共服务、改善基础设施和促进社会福利等。

    2. 审计署(COA)的职责是什么?

    审计署负责审计政府机构和政府控制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以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法律规定,并防止浪费和滥用。

    3. 如果政府资金被用于私人目的,会发生什么?

    审计署可能会否决资金使用,相关责任人可能需要承担个人责任,包括退还非法使用的资金。

    4. 如何判断政府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公共目的?

    需要综合考虑资金使用的目的、受益对象以及对公众的整体影响。如果资金的使用主要为了私人利益,则可能不符合公共目的的要求。

    5. 作为政府官员,如何避免违反公共目的的规定?

    政府官员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共目的的要求。在批准资金使用前,应进行充分的审查和评估,并咨询法律顾问的意见。

    6. 菲律宾娱乐和博彩公司(PAGCOR)是否可以资助社会公益活动?

    可以,PAGCOR可以资助社会公益活动。然而,这些活动必须符合公共目的的要求,即主要为了公众的利益,而不是为了私人或特定群体的利益。

    7. 如果私人社区向公众开放,政府是否可以资助其设施的改善?

    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设施的改善主要为了服务于社区居民,而不是更广泛的公众,则可能不符合公共目的的要求。

    8. 最高法院在本案中对政府资金的使用提出了哪些要求?

    最高法院强调,政府资金的使用必须主要为了公共利益,而不是为了私人利益。即使资金的使用可能对公众产生一些间接利益,但如果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私人设施,则不符合公共目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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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公务员责任:公务员的善意行为能否免除退还非法支出的义务?

    公务员的善意行为能否免除退还非法支出的义务?

    G.R. No. 252092, March 14, 2023

    在菲律宾,公务员的责任是一个重要且经常引起争议的话题。一方面,公众期望公务员遵守最高的道德和法律标准。另一方面,公务员也是人,可能会犯错误,尤其是在复杂的官僚体系中。那么,当公务员在没有恶意的情况下批准或支付了不合规的款项时,他们是否应该承担退还这些款项的责任呢?最高法院在案件SOPHIA T. BORJA, MA. ETHEL P. GIBE, MARY GRACE DG. CORPUZ, 等人诉审计署(COA)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法律背景

    本案涉及菲律宾水稻研究所(PhilRice)实施的一项汽车计划,该计划旨在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员工。该计划允许符合条件的员工通过菲律宾国家银行(PNB)的融资计划购买汽车,然后将这些汽车出租给PhilRice用于公务。审计署(COA)后来认为该计划不合规,并发布了多项不予认可通知(ND),要求相关人员退还已支付的租金。

    本案的核心法律问题是,参与该汽车计划的PhilRice官员和员工是否应该承担退还这些款项的责任。这涉及到对以下法律原则的理解:

    • 《行政法典》第38条:规定公务员在履行公务时不承担民事责任,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存在恶意、不良意图或重大过失。
    • 《行政法典》第43条:规定任何授权或发生违反本法典或年度通用或其他拨款法案中包含的通用和特殊规定的支出或义务均无效。
    • 第6758号共和国法案(《薪资标准化法》)第12条:规定所有津贴,除代表和交通津贴、服装和洗衣津贴、政府船只上的海员和船员以及医院人员的生活津贴、危险津贴、驻外外交人员的津贴以及DBM可能确定的未在此处另行规定的其他额外报酬外,均应视为已包含在本法案规定的标准化工资率中。
    • 不当得利原则:禁止任何人以牺牲他人为代价而不公正地致富。

    这些法律原则相互作用,构成了评估公务员责任的基础。关键问题是,如何在维护公共资金的完整性和保护善意公务员之间取得平衡。

    案件分析

    本案的背景是,PhilRice为了留住人才,实施了一项汽车计划。该计划允许员工购买汽车,然后将这些汽车出租给PhilRice用于公务。COA认为该计划不合规,并发布了不予认可通知。案件的审理过程如下:

    • COA区域办事处:确认了不予认可通知,但撤销了与PhilRice司机工资有关的不认可,理由是无论他们是否出差,他们都会获得工资。
    • COA本部:部分批准了复审申请,确认了区域主任的调查结果,即司机的工资不取决于PhilRice汽车计划的适当性或不适当性;但是,它认为,如果没有批准的旅行行程的证据,则向他们支付的每日津贴没有法律依据。
    • 最高法院:部分批准了请愿,认为COA在挑战性决议中没有滥用自由裁量权,这些决议似乎与事实、适用法律和判例一致。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引用了以下关键论点:

    “根据《马德拉》退还规则,在涉及人员激励和福利的不予认可案件中,通常承担责任的公职人员分为(1)批准/授权官员或(2)收款人-接受者。”

    “最高法院现在努力将上述原则应用于本案的背景。”

    法院最终认为,虽然该汽车计划确实存在不合规之处,但参与该计划的官员和员工是出于善意,并且该计划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因此,法院免除了他们退还相关款项的责任。

    实际影响

    本案的判决对菲律宾的公务员责任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它明确了以下几点:

    • 即使公务员批准或支付了不合规的款项,如果他们是出于善意,并且该行为是为了公共利益,他们也可以免除退还这些款项的责任。
    • 法院在评估公务员的责任时,会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该行为的目的、动机和影响。
    • 本案强调了在维护公共资金的完整性和保护善意公务员之间取得平衡的重要性。

    重要提示:本案的判决并不意味着公务员可以随意违反法律和规章。相反,它强调了在评估公务员的责任时,需要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并权衡各方面的利益。

    关键教训

    • 公务员应始终遵守法律和规章,但如果他们是出于善意,并且该行为是为了公共利益,他们可以免除退还相关款项的责任。
    • 法院在评估公务员的责任时,会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该行为的目的、动机和影响。
    • 公务员应始终寻求法律意见,以确保他们的行为符合法律和规章。

    常见问题解答

    问:什么是“不予认可通知”?

    答:不予认可通知(ND)是审计署(COA)发布的文件,表明某项政府支出不合规,并要求相关人员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问:什么是“善意”?

    答:善意是指诚实和没有欺骗的意图。在法律背景下,善意通常意味着一个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或规章。

    问:什么是“公共利益”?

    答:公共利益是指对整个社会有益的事情。例如,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都属于公共利益。

    问:公务员如何证明自己是出于善意?

    答:公务员可以通过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或规章来证明自己是出于善意。例如,他们可以提供法律意见、内部备忘录或其他文件来证明自己是基于合理的理由行事的。

    问:如果公务员被判承担退还非法支出的责任,会发生什么?

    答:如果公务员被判承担退还非法支出的责任,他们可能需要从自己的资金中退还这些款项。此外,他们还可能面临行政或刑事指控。

    问:本案对其他公务员有何影响?

    答:本案的判决为其他公务员提供了一些指导,说明在什么情况下他们可以免除退还非法支出的责任。但是,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不同,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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