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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法律:家庭暴力案件中,父亲性侵女儿的罪行认定及量刑

    家庭暴力零容忍:父亲性侵女儿罪行确凿,处以极刑

    菲律宾诉何塞·帕霍和伊梅尔达·利基甘案,G.R. No. 135109-13,2000年12月18日

    家庭暴力,特别是针对儿童的性侵犯,是社会深恶痛绝的罪行。本案菲律宾最高法院对一起父亲性侵亲生女儿的案件进行了审理,再次强调了菲律宾法律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态度,并对犯罪行为人处以极刑。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家庭暴力的残酷性,也体现了菲律宾司法系统在保护弱势群体,打击家庭暴力犯罪方面的坚定决心。

    案件背景

    本案被告人何塞·帕霍(Jose Pajo)被指控多次性侵其未成年女儿AAA和BBB。受害者AAA指控其父亲在1996年8月至1997年1月期间,多次对其进行性侵犯,包括强奸和猥亵行为。被告人伊梅尔达·利基甘(Imelda Liquigan)为何塞·帕霍的同居伴侣,被指控在其中一起强奸案中作为从犯协助犯罪。

    地区审判法院(RTC)在审理后,认定何塞·帕霍强奸罪和猥亵罪成立,并判处死刑。伊梅尔达·利基甘被认定为强奸罪的从犯。由于判决涉及死刑,案件自动进入菲律宾最高法院复审程序。

    法律框架:菲律宾关于强奸罪和加重情节的规定

    菲律宾修订刑法第335条规定了强奸罪,并根据受害者的年龄、与犯罪者的关系等因素,设定了加重处罚的情节。共和国法令第7659号修正案进一步明确,如果强奸罪的受害者未满十八岁,且犯罪者是受害者的父母、祖父母、继父母、监护人,或三代以内血亲或姻亲,或受害者父母的同居配偶,将被判处死刑。

    本案中,指控何塞·帕霍犯有三项强奸罪的起诉书均明确指出,受害者AAA是其女儿,案发时未满18岁。这一加重情节直接关系到被告人是否会被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过程及最高法院的判决

    案件在地区审判法院审理期间,受害者AAA和BBB详细描述了被父亲性侵犯的经过。AAA的证词清晰地指认了被告人何塞·帕霍是其父亲,并详细描述了三次被强奸的日期和过程。妹妹BBB的证词也印证了姐姐的说法。

    地区审判法院采纳了受害者的证词,认为她们的证词可信,且没有证据表明她们有诬告陷害被告人的动机。法院最终判决何塞·帕霍强奸罪和猥亵罪成立,并判处死刑。伊梅尔达·利基甘作为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

    案件进入最高法院复审后,最高法院也对案件进行了细致审查。被告人何塞·帕霍辩称,检方未能充分证明其有罪,并提出了一些抗辩理由,包括:

    • AAA的证词前后矛盾,不能确定1996年8月18日的事件是否构成强奸。
    • 其行为只是为了“刺激”性欲,并非真正的强奸。
    • 在家人都在场的情况下实施强奸难以置信。
    • AAA时隔六个月才举报,不符合常理。
    • AAA和BBB受到姑姑和叔叔的唆使,才诬告父亲。
    • 检方未将伊梅尔达·利基甘列为所有强奸罪的主犯,存在不合理之处。
    • 警方和国家调查局的体检报告存在矛盾。

    最高法院驳回了被告人的所有抗辩理由,认为地区审判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最高法院强调:

    • 受害者AAA的证词清晰、连贯,详细描述了被性侵犯的经过,证词可信。
    • 没有证据表明受害者有诬告陷害被告人的动机。
    • 儿童证人的可信度应由审判法官根据其表现和理解能力来判断,地区审判法院的判断应受到尊重。
    • 性欲不分时间地点,父亲强奸女儿的行为令人发指,被告人的辩解毫无道理。
    • 受害者举报延迟可以理解,因为她们年纪小,且受到父亲的威胁。
    • 体检报告的差异并不足以推翻受害者的证词,即使没有外伤,也不能否认强奸事实的存在,因为父亲对女儿的道德权威本身就构成了胁迫。


    最高法院最终维持了地区审判法院的判决,认定何塞·帕霍犯有三项 qualified rape 罪,判处死刑,并判令其赔偿受害者AAA民事赔偿金75,000比索,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0比索。

    案件的实践意义和启示

    本案的判决再次明确了菲律宾法律对家庭暴力,特别是对儿童性侵犯的严厉打击态度。最高法院的判决强调了以下几个重要的法律原则和实践意义:

    • **儿童证词的可信度:** 在性侵犯案件中,特别是受害者是儿童的情况下,法院会特别重视受害者的证词。只要儿童证人的证词清晰、连贯,逻辑自洽,且没有明显的虚假陈述动机,法院通常会采纳其证词。
    • **家庭暴力“零容忍”:** 本案的判决体现了菲律宾司法系统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态度。即使犯罪行为发生在家庭内部,犯罪者与受害者之间存在亲属关系,法律也绝不姑息。
    • **道德权威构成胁迫:** 在家庭暴力案件中,特别是父母对子女的性侵犯案件中,父母的道德权威和影响力本身就构成了对子女的胁迫。即使受害者没有明显的抵抗行为,也不能因此否认犯罪行为的强制性。
    • **受害者举报延迟的合理性:** 受害者,特别是儿童,由于年龄小、害怕报复、羞耻感等原因,往往会延迟举报性侵犯行为。法院会考虑到这些因素,不会因为受害者举报延迟而轻易否定其证词的可信度。

    关键教训

    本案给社会各界都敲响了警钟:

    • 家庭不是法外之地,家庭暴力是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 儿童是弱势群体,需要特别的保护。社会各界都应关注儿童的权益保护,及时发现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
    • 受害者应勇敢地站出来,向外界求助。法律会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严惩犯罪者。

    常见问题解答 (FAQ)

    问:什么是 qualified rape(加重强奸罪)?

    答:在菲律宾法律中,Qualified rape 是指在特定加重情节下发生的强奸罪。这些加重情节包括受害者未满18岁,犯罪者是受害者的亲属(如父母、祖父母等),或使用武器、团伙作案等。Qualified rape 通常会被判处更重的刑罚,包括死刑。

    问:在本案中,为什么被告人被判处死刑?

    答:本案被告人何塞·帕霍被判处死刑,是因为其强奸罪行符合加重情节:受害者AAA是其亲生女儿,且案发时未满18岁。菲律宾法律明确规定,在受害者未满18岁且犯罪者是其父母的情况下,强奸罪将被判处死刑。

    问:受害者AAA的体检报告存在矛盾,为什么法院仍然认定被告人有罪?

    答:法院认为,即使体检报告存在矛盾,也不能否定受害者AAA的证词的可信度。受害者AAA和BBB的证词相互印证,清晰地描述了被性侵犯的经过,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此外,法院也考虑到,即使没有外伤,也不能否认强奸事实的存在,因为父亲对女儿的道德权威本身就构成了胁迫。

    问:伊梅尔达·利基甘在本案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为什么她只被判为从犯?

    答:伊梅尔达·利基甘是何塞·帕霍的同居伴侣,她被指控在其中一起强奸案中作为从犯协助犯罪,具体行为是按住受害者的腿,以便何塞·帕霍实施强奸。检方决定只起诉她为从犯,法院也根据检方的指控进行了判决。量刑取决于她在犯罪中的具体参与程度。

    问:如果我或我认识的人遭遇了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或您认识的人遭遇了家庭暴力,请务必勇敢地站出来,寻求帮助。您可以:

    • 向警方报案。
    • 联系社会福利部门或妇女儿童保护组织。
    • 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

    问:菲律宾的家庭暴力法律有哪些特点?

    答:菲律宾的家庭暴力法律对受害者提供多方面的保护,包括:

    • 对家庭暴力的定义广泛,涵盖身体、性、情感和经济暴力。
    • 提供保护令制度,禁止施暴者接近受害者。
    • 设立专门的妇女儿童保护机构和部门。
    • 对家庭暴力犯罪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安盛律师事务所 (ASG Law) 在家庭暴力和儿童保护法律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如果您需要法律咨询或协助,请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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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urce: Supreme Court E-Libr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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