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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非法招募与诈骗:最高法院判决对海外就业的影响

    菲律宾非法招募:即使没有牌照,承诺海外就业也可能构成犯罪

    G.R. No. 258753, June 26, 2024

    想象一下:您梦想着在伦敦找到一份高薪工作,改善您和您家人的生活。 您遇到了一位声称可以帮助您实现梦想的招聘人员,但最终却发现他们没有执照,承诺也无法兑现。 您不仅损失了金钱,还失去了宝贵的时光和希望。 这就是菲律宾最高法院最近审理的案件的核心问题:非法招募和诈骗。

    此案涉及 Lourdes Rivera,她被判犯有大规模非法招募和三项诈骗罪。最高法院的判决强调了在菲律宾招募海外工人时必须遵守法律,并明确了无证招募人员的责任范围。 让我们深入了解一下此案的细节,并了解这对您意味着什么。

    法律背景:菲律宾海外就业的法律框架

    菲律宾对海外就业有着严格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其公民免受剥削和欺诈。 关键法律包括:

    • 共和国法令第 8042 号(RA 8042):也被称为《移徙工人及海外菲律宾人法》,旨在保护海外菲律宾工人的权利和福利。
    • 菲律宾共和国法令第 10022 号(RA 10022):对 RA 8042 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加强了对移徙工人的保护。
    • 菲律宾劳动法:规定了招聘和安置工人的基本规则。
    • 修订后的刑法典: 包含有关诈骗(Estafa)的条款,用于惩罚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产的行为。

    RA 8042 第 6 条定义了非法招募,并明确规定,未经政府授权进行招募和安置活动是犯罪行为。 该条规定:

    “任何个人、公司、合伙企业或实体,未经劳工和就业部长的许可,不得从事招募和安置工人以获取利润的活动。”

    该条还明确了非法招募的范围,包括“任何招揽、登记、签订合同、运输、利用、雇用或获取工人的行为;包括推荐、合同服务、承诺或广告就业,无论是在本地还是在国外,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此外,如果非法招募涉及三名或更多受害者,则被视为大规模非法招募,构成经济破坏行为,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诈骗罪(Estafa)是指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产的行为。 根据修订后的刑法典第 315 条,诈骗包括使用虚假借口或欺诈行为,例如虚假地声称拥有权力、影响、资格、财产、信誉、代理权、业务或虚构的交易。

    案件分析:Lourdes Rivera 案

    Lourdes Rivera 案的起因是三名受害者(Michael Silva、Michelle Silva 和 Teresita De Silva)的投诉,他们声称 Rivera 承诺为他们在伦敦提供工作,并收取了安置费,但最终未能兑现承诺。

    案件经过:

    • 初始投诉:Michael、Michelle 和 Teresita 向当局投诉 Rivera 的非法招募和诈骗行为。
    • 地区审判法院(RTC)判决:RTC 认定 Rivera 犯有大规模非法招募和三项诈骗罪,并判处她终身监禁和罚款。
    • 上诉法院(CA)判决:CA 维持了 RTC 的判决,但修改了实际损害赔偿的金额。
    • 最高法院判决:最高法院维持了 CA 的判决,并对刑罚进行了修改,以符合最新的法律规定。

    最高法院强调了以下几个关键点:

    • Rivera 没有获得招募海外工人的必要执照或授权。
    • Rivera 通过承诺在伦敦提供工作并收取安置费,从事了非法招募活动。
    • Rivera 的行为导致受害者损失了金钱,并遭受了精神上的痛苦。

    最高法院引用了以下关键论点:

    “毫无疑问,根据记录,Rivera、Lorenzo 和 Dayrit 所代表的 Rain Ruiz Travel Consultancy Services 没有必要的执照和授权来招募海外就业的工人。”

    “私人投诉人明确而明确地证明了他们如何认识 Rivera,她如何保证他们在国外就业和部署,以及他们如何支付安置费。”

    法院还强调,即使 Rivera 声称她不认识其他被告(Lorenzo 和 Dayrit),他们的共同行为也表明他们共同策划了欺骗受害者的计划。

    实际影响:这对海外就业意味着什么?

    最高法院的判决对菲律宾的海外就业产生了重大影响。 它强调了以下几点:

    • 对招聘人员的严格责任:即使没有执照,承诺海外就业也可能构成犯罪。
    • 对受害者的保护:受害者有权获得赔偿,包括实际损害赔偿和法律利息。
    • 对非法招募的打击:政府将继续严厉打击非法招募活动,以保护其公民的利益。

    关键教训:

    • 验证招聘人员的执照:在与任何招聘人员合作之前,请务必验证他们是否拥有有效的执照。
    • 不要轻易相信:不要轻易相信招聘人员的承诺,特别是如果他们要求支付高额费用。
    • 保留所有文件:保留所有与招聘过程相关的文件,包括收据、合同和通信记录。
    • 寻求法律建议:如果您怀疑自己是非法招募的受害者,请立即寻求法律建议。

    示例:

    假设一家公司声称可以帮助您在加拿大找到一份工作,但他们要求您支付高额的“培训费”。 在您支付费用后,他们却无法提供任何工作机会。 根据 Lourdes Rivera 案,该公司可能因非法招募和诈骗而受到起诉。

    常见问题解答

    问:什么是非法招募?

    答:非法招募是指未经政府授权从事招募和安置工人以获取利润的活动。

    问:如何验证招聘人员的执照?

    答:您可以向菲律宾海外就业管理局(POEA)查询招聘人员的执照。

    问:如果我成为非法招募的受害者,我该怎么办?

    答:您应该立即向当局报案,并寻求法律建议。

    问:我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答:您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例如,已支付的安置费)、精神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

    问:什么是大规模非法招募?

    答:大规模非法招募是指涉及三名或更多受害者的非法招募活动。

    问:如果招聘人员承诺了虚假的工作机会,我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向当局报案,并寻求法律建议。虚假承诺可能构成诈骗。

    问:如果我支付了安置费,但没有获得工作,我可以要求退款吗?

    答:是的,您有权要求退款。 如果招聘人员拒绝退款,您可以采取法律行动。

    如果您需要有关菲律宾就业法的更多信息或法律援助,请随时 联系我们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律师失职:菲律宾最高法院如何处理重复取消律师资格案件?

    律师失职:即使已被取消资格,仍需承担责任

    A.C. No. 8219 [Formerly CBD Case No. 18-5708], August 29, 2023

    想象一下,你委托律师处理案件,结果律师不仅没有尽职尽责,反而向你索要不合理的费用,甚至威胁你。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位律师之前就曾因类似行为被取消资格。菲律宾最高法院如何处理这种情况?本案详细阐述了即使律师已被取消资格,仍需对其不当行为承担责任的原则。

    法律背景:律师的职责与义务

    在菲律宾,律师的执业并非一项权利,而是一种特权,受到最高法院的严格监管。律师必须遵守一系列严格的标准,包括保持高尚的道德水平,并完全遵守法律行业的规则。这些规则旨在确保律师以诚信、公平和专业的方式为客户服务。

    《专业责任和问责守则》(CPRA)明确规定了律师的行为准则:

    CANON II
    Propriety

    律师应始终以适当的方式行事,并在个人和专业交往中保持适当的形象,遵守诚实、尊重和礼貌,并坚持符合最高道德标准的法律行业的尊严。

    SECTION 1. *Proper Conduct.* – 律师不得从事非法、不诚实、不道德或欺骗行为。

    SECTION 2. *Dignified Conduct.* – 律师应尊重法律、法院、法庭和其他政府机构及其官员、雇员和程序,并以礼貌、文明、公平和坦率的态度对待律师同仁。

    律师不得从事对其执业资格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也不得在公共或私人生活中以不光彩的方式行事,从而损害法律行业的声誉。

    ….

    SECTION 28. *Dignified Government Service.* – 政府部门的律师在履行职责时,应遵守CPRA、公共官员和雇员行为和道德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的行为标准。

    政府部门的律师违反CPRA的任何行为均应受到纪律处分,这与相关法律或规则规定的责任是分开且不同的。

    简单来说,律师必须始终以诚实、正直和尊重法律的方式行事。如果律师违反这些规定,可能会面临纪律处分,包括暂停执业或取消律师资格。

    案件回顾:检察官索贿案

    本案涉及一名叫莱昂内尔·马斯(Leonuel N. Mas)的律师,他同时也是拉古纳省的助理检察官,被派往甲米地省检察官办公室工作。他被指控向一起诈骗案的当事人索要58,000比索,声称这是“案件处理费”,并承诺会迅速解决案件并发出逮捕令。

    以下是案件的关键时间线:

    • 2009年3月23日:受害人通过短信向检察官办公室举报马斯律师索贿。
    • 2009年3月24日:受害人提交了书面投诉。
    • 受害人声称,马斯律师告诉他们不要与检察官办公室的任何人交谈,因为他们的对手“关系很好”。
    • 受害人支付了58,000比索,但没有收到收据,马斯律师之后也没有与他们联系。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强调了马斯律师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律师的职业道德:

    “毫无疑问,被告有罪。从记录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他从毫无戒心的诉讼当事人那里勒索钱财,并捏造了一系列谎言来欺骗他们。这是公职人员在履行其公务时的非法行为。他非法地、错误地利用了他的职位为自己谋取利益。毫无疑问,这并非他第一次这样做。马斯律师不仅未能履行其作为检察官的职责,而且未能维护其律师誓言,并触犯了CPRA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马斯律师之前就曾因挪用客户资金而被取消律师资格。因此,本案的重点在于,即使律师已被取消资格,是否仍需对其不当行为进行追究。

    案件判决:即使已被取消资格,仍需承担责任

    最高法院最终裁定,马斯律师的行为应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取消律师资格。然而,考虑到他之前已被取消资格,法院无法再次对他处以同样的惩罚。但法院明确指出,本次判决将被记录在案,并在马斯律师未来申请恢复律师资格时作为重要参考。

    此外,法院责令马斯律师向受害人返还58,000比索,并支付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全额支付之日止,按每年6%的法定利息计算的利息。

    实践意义:对律师行业的警示

    本案强调了律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并对律师行业发出了明确的警示:即使律师已被取消资格,其不当行为仍将被追究,并在未来申请恢复律师资格时产生重大影响。这有助于维护公众对律师行业的信任,并确保律师以最高的道德标准行事。

    关键教训

    • 律师必须始终以诚实、正直和尊重法律的方式行事。
    • 律师不得利用其职位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 律师的不当行为即使在其被取消资格后仍将被追究。

    常见问题解答

    1. 律师可以向客户收取哪些费用?

    律师可以向客户收取合理的律师费,但必须与客户事先协商并达成协议。律师不得向客户收取不合理的费用,也不得利用其职位向客户索取额外的费用。

    2. 如果律师违反了职业道德,我该怎么办?

    您可以向综合律师协会(IBP)或最高法院提出投诉。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律师存在不当行为,例如书面文件、证人证词等。

    3. 取消律师资格意味着什么?

    取消律师资格意味着律师不再被允许从事法律工作。他们不能代表客户出庭,也不能提供法律建议。

    4. 被取消资格的律师可以恢复律师资格吗?

    被取消资格的律师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请恢复律师资格。但他们需要证明自己已经悔过自新,并具备重新从事法律工作的能力。最高法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律师之前的行为、悔过程度以及对律师行业的贡献等。

    5. 本案对普通民众有什么启示?

    本案提醒我们,在选择律师时,一定要选择信誉良好、经验丰富的律师。同时,我们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并敢于对律师的不当行为提出质疑。

    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请随时 联系我们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合同义务与犯罪责任的界限:支票欺诈案中的民事责任

    最高法院在此案中裁定,在指控的欺诈罪名不成立时,因合同产生的民事责任不能在刑事案件中裁决。这意味着,如果个人被判无支票欺诈罪(一种菲律宾刑法中的盗窃罪),并且这些支票是基于贷款协议发出的,那么法院不能在同一刑事案件中责令被告偿还贷款。债权人必须提起单独的民事诉讼以收回债务,这明确了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的区别,即使案件同时审理,个人也不能自动从刑事责任转移到民事责任。这项裁决为个人明确了相关诉讼程序,避免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混淆。

    欺诈指控落空:贷款协议能否强制执行?

    本案源于阿尔贝托·黄(原告)对黄氏夫妇(贝尼·黄和埃斯特利塔·黄)和帕特里克·劳(被告)提起的一项刑事诉讼,指控他们犯有《修订刑法典》第 315 条第 2 款(d)项下的诈骗罪。原告声称,被告串谋欺诈了他,在明知银行账户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出具了远期支票,总额达 3750 万菲律宾比索,作为贷款偿还。法院必须裁决被告诈骗罪名不成立是否会自动免除其偿还贷款的民事责任。

    案件的事实表明,被告是晨星旅游公司的股东和高管,他们向原告寻求资金以资助业务运营。最初,被告按照其远期支票兑现了贷款。然而,在进一步的贷款之后,被告签发的四张远期支票在提交付款时被退回,理由是银行账户已关闭。因此,对被告提起刑事诉讼。

    在审判中,起诉方辩称,被告存在欺骗行为,这构成了诈骗罪。另一方面,被告则提出证据异议,理由是起诉方未能证明存在欺骗元素,远期支票是为履行晨星旅游公司在 2001 年至 2002 年期间产生的先前存在的债务而开出的,而且检察官未能证明被告人的个人犯罪责任,因为这笔贷款是晨星旅游公司获得的,属于公司债务。

    地区审判法院 (RTC) 批准了证据异议,驳回了针对黄氏夫妇的案件,理由是缺乏充分的欺诈证据,并存在合理的怀疑。法院认为,这些支票只是为了保证付款而开出的,而且实际上是为了偿还先前存在的债务。法院还认为,贷款不是出于对欺骗行为的应对,而是出于原告帮助身为朋友的好友的公司财务,于是驳回诉讼。在审查该案件时,上诉法院支持了 RTC 的裁决,指出起诉方未能证明被告存在欺骗行为。上诉法院认为,撤销黄氏夫妇的控告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可能产生民事责任的行为或不作为并不存在。高等法院补充说,原告唯一的补救措施就是提起单独的民事诉讼来解决债务。不服该判决,原告提起了上诉。

    最高法院必须解决的问题是,高等法院是否在没有对黄氏夫妇的民事责任作出裁决的情况下犯了错误。根据菲律宾法律,任何人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也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推翻了上诉法庭。高等法院援引了先前的案例,特别是“Dy诉人民”一案,该案澄清了与刑事诉讼相关的民事责任。法院解释说,它仅与“因犯罪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的追回有关,而不包括源于不同义务的民事责任,例如合同责任。

    法院在“Dy诉人民”案中进一步澄清说,只要发现诈骗的要素不存在,它实际上就表明没有犯罪。因此,无法裁定因犯罪行为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因为它无法从不存在的事物中获得。法院解释说,每当交付任何个人财产都是根据合同进行时,就无法在刑事案件中裁决由诈骗产生的任何民事责任。这是因为从合同产生的民事责任不是因犯罪行为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或与构成犯罪的同一行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We hold that the better rule in ascertaining civil liability in estafa cases is that pronounced in Pantig and Singson. The rulings in these cases are more in accord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Civil Code, and the Rules of Court. They are also logically consistent with this Court’s pronouncement in Manantan.

    在本案中,RTC 批准了黄氏夫妇的证据异议,理由是证据不足和存在合理的怀疑。法院发现缺乏欺骗要素,而且当事人之间的交易纯粹是贷款。适用“Dy诉人民”一案的理由,高等法院在没有裁定该案件的民事方面时并未出错,因为它发现这是由“因合同产生的民事责任”引起的,而不是由“因犯罪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引起的。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当被告人被指控犯有诈骗罪名,但由于证据不足而被无罪释放时,因合同义务产生的民事责任是否可以在同一刑事案件中裁决。
    什么是“因犯罪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 “因犯罪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是指因构成犯罪的同一行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责任。它旨在赔偿因犯罪活动而遭受损害的受害者。
    什么是“因合同产生的民事责任”? “因合同产生的民事责任”是指因违约而产生的义务。它基于当事人自愿协议的条款。
    如果某人在刑事案件中被判无罪释放,是否意味着他或她没有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不一定。如果无罪释放是基于合理的怀疑,被告人仍然可能对同一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然而,如果无罪释放是基于以下事实:产生民事责任的行为或不作为并不存在,那么也不能提起民事诉讼。
    在本案中,为什么高等法院没有裁决黄氏夫妇的民事责任? 高等法院裁定,审判法院发现黄氏夫妇的行为属于合同关系,而非欺骗行为。因此,可能存在的任何民事责任都将源于该合同,而不是犯罪,从而需要在单独的民事案件中提出。
    这项裁决对原告有何影响? 阿尔贝托·黄必须提起单独的民事诉讼,以便从黄氏夫妇那里追回贷款金额。刑事案件中的无罪释放并不自动禁止他通过民事法院寻求赔偿。
    这项裁决与“Dy诉人民”一案有何关系? 高等法院援引了“Dy诉人民”一案,以澄清因刑事诉讼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范围。高等法院重申,“Dy诉人民”规定,在没有诈骗要素且个人财产的交付是根据合同进行时,无法在刑事案件中裁决因诈骗产生的任何民事责任。
    这意味着债权人如何保护自己免受债务人在诈骗刑事案件中被判无罪释放的情况? 债权人应确保其合同清晰且记录在案。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提起单独的民事诉讼可能是必要的,即使在最初的刑事指控中存在诈骗,债权人也可以根据违约原则寻求补救。

    因此,最高法院驳回了原告的上诉,维持了高等法院的裁决,该裁决支持了 RTC 驳回诈骗罪的判决。该决定强调了区分犯罪引起的民事责任和合同产生的责任,确认了一项重要原则,该原则将指导对未来类似案件的司法解释。在高等法院澄清后,如果发现一个元素是合同或贷款问题,那么针对某人的民事责任寻求可能需要作为单独的民事诉讼来追求,而不是附加的民事案件。

    如需咨询有关此裁决适用于特定情况的问题,请通过 contact 或通过电子邮件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联系 ASG Law。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根据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具体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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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优先:菲律宾最高法院对诈骗罪中和解协议的判决

    菲律宾最高法院最近对 Rex Sorongon 诉菲律宾人民案作出了一项重要裁决。该裁决强调,如果各方在提起正式指控前达成友好和解,可以有效避免欺诈罪的刑事责任。这一判决表明,和解协议在某些欺诈案件中可以优先于刑事起诉,保护了被告的权利。该案件明确了民事协议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刑事责任,为类似纠纷中的当事人提供了法律框架。实质上,菲律宾最高法院为和解协议在免除潜在的刑事责任方面赋予了重要地位,为处理财务违规案件提供了一个实用指南。

    友好和解能否消除欺诈指控?搅拌机案件分析

    本案源于 Rex Sorongon 被指控犯有欺诈罪,涉及从 Nelly Vander Bom 处借用的水泥搅拌机。检察官声称 Sorongon 未能按要求归还搅拌机,将其挪作私用。但此案的关键在于,在提起刑事诉讼之前,Sorongon 和 Vander Bom 曾达成一份在 barangay(菲律宾的基层行政单位)签署的友好和解协议。菲律宾最高法院需要解决的核心法律问题是,这份在 barangay 达成的和解协议是否能免除 Sorongon 因未能归还水泥搅拌机而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

    事实经过是,Vander Bom 声称 Sorongon 在 2004 年 7 月左右借用了水泥搅拌机,并承诺完成后归还,但一直未归还。作为回应,Sorongon 主张,他与 Vander Bom 在 barangay 达成了一项和解协议。该协议包括 Vander Bom 声称的未付账款,包括水泥搅拌机的价值。该协议规定,双方都不会在未来提出进一步的指控。最高法院强调,对根据《菲律宾刑法典》第 315 条第 1 款 (b) 项提起的欺诈案件,如果当事人之间存在可修改或变更的潜在合同关系或双边协议,那么和解协议可能影响刑事责任。这是基于此种类型的诈骗中的民事责任本质,在刑事指控提起之前,可以通过和解协议解决。

    法院参考了先前判例,例如“人民诉 Nery 案”,该案指出,在检察官在法庭提起刑事诉讼之前,各方可以将最初的信任关系转化为普通的债权人-债务人关系。这种转变可能会阻止原告坚持最初的信任。最高法院认为,Vander Bom 放弃对水泥搅拌机的所有权,以换取 Sorongon 未来不提起任何诉讼,意味着原始租赁协议被隐含地更改。该弃权实际上消除了 Sorongon 归还水泥搅拌机的义务,也消除了可能由此给 Vander Bom 造成的任何损害。因此,本案关键在于原始商业关系的改变。达成和解协议实际上消除了潜在的刑事责任,使得法院撤销了对 Sorongon 的定罪。

    本案的关键要点在于,和解协议必须在提起正式指控之前达成才能有效防止刑事责任的产生。和解的条件必须明确,且表明双方打算和解此事并免除进一步的法律诉讼。本案中,清晰的证据表明,一项双方认可的弃权协议已经存在。法院在“Degaños 诉人民案”和“Metropolitan Bank and Trust Company 诉 Reynado 案”中进一步阐述了这一原则,指出只有明确的协议并达成某些条件才能在诈骗案件中消除刑事责任。

    最终,菲律宾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的判决,并宣告 Rex Sorongon 无罪。法院认为,在 barangay 达成的和解协议已有效更改了最初的租赁合同,并且在提起刑事诉讼之前,它排除了构成欺诈罪的所有关键要素。这意味着最初“欠款”义务不再存在,且放弃了对其所谓的损害赔偿,因此法院认为,对 Rex Sorongon 的指控无效。法院表示必须尊重该协议以保护当事人的权利。

    常见问题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案件的核心问题是:在 barangay 达成的友好和解协议是否可以免除被告因挪用水泥搅拌机而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尤其是在提起刑事诉讼之前已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下。
    什么是租赁合同 (commodatum)?在本案中这意味着什么? 租赁合同是指一方(出租人)将某物借给另一方(承租人)使用一段时间,承租人有义务在一段时间后归还原物。在本案中,最初 Nelly Vander Bom 将水泥搅拌机借给了 Rex Sorongon。
    为什么在 barangay 达成的友好和解协议在本案中如此重要? 最高法院强调,在 barangay 达成的友好和解协议非常重要,因为它发生在提起对 Rex Sorongon 的欺诈罪指控之前。此协议修改了原始合同,且表明了 Nelly Vander Bom 放弃索取 Rex Sorongon 的水泥搅拌机的要求。
    什么是非法侵占,它与诈骗罪的关系是什么? 非法侵占是指一方将委托给其的资金或财产用于自己的用途,而不是用于原定的目的。在本案中,如果没有协议解决情况,如果 Rex Sorongon 未按承诺归还水泥搅拌机,就可能会构成一种非法侵占行为。
    合同更新如何影响诈骗案件? 如果当事人变更了一项义务(例如,从一项简单的借款变更为已解决的债务),它可以防止因违约或未归还所借物品而造成的刑事责任。法院在本案中发现,和解协议相当于对此的法律承认,证明当初已经达成了弃权和更新。
    本案中“Nery 案”的重要性是什么? 在人民诉 Nery 案中,最高法院指出,如果受害人在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给予认可之后放弃提起索赔的权利,则这不足以免除刑事责任。然而,和解或民事解决可以在刑事信息正式备案之前修改合同的性质,因此导致刑事诉讼不再适当。
    哪些要素可以构成《菲律宾刑法典》下的诈骗罪? 《菲律宾刑法典》下的诈骗罪包括:(1) 被告人获得金钱、商品或其他个人财产的信任;(2) 被告人挪用或转移此等金钱或财产;(3) 挪用或转移损害了他人;且 (4) 受害方要求被告人归还金钱或财产。
    对涉及公司或其他有形个人财产的信任诈骗而言,本案判决意味着什么? 本判决澄清,在挪用金钱和商品等案件中,正式和解协议可以在法律上否决因未能交还所欠金钱或财产而可能产生的刑事指控。

    简而言之,Rex Sorongon 诉菲律宾人民案对菲律宾司法体系中的合同更新概念具有重要意义。法院的裁决突出了,各方达成的友好和解协议必须在法律上有效且强制执行,特别是在提起刑事诉讼之前达成这些协议。如果需要对此案件对具体情况的应用进行咨询,请通过contact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联系 ASG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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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信托收据法律解析:如何避免诈骗指控

    菲律宾信托收据法律解析:如何避免诈骗指控的主要教训

    Diosa Arrivas v. Manuela Bacotoc, G.R. No. 228704, December 02, 2020

    在菲律宾,信托收据在商业交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当信任被滥用时,可能会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Diosa Arrivas和Manuela Bacotoc的案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展示了如何在信托关系中避免诈骗指控。该案例涉及到一名珠宝商因未能按时返还或支付信托物品而被控诈骗。本文将探讨此案的关键事实、法律背景、案例分析及其对未来类似案件的实际影响。

    引言

    在菲律宾,许多商业交易依赖于信任和信托收据。然而,当一方未能履行其义务时,信任可能迅速转变为法律纠纷。Diosa Arrivas和Manuela Bacotoc的案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展示了如何在信托关系中避免诈骗指控。Arrivas被控诈骗,因为她未能按时返还或支付她从Bacotoc处收到的珠宝。该案的核心法律问题是信托收据的使用以及未能履行其条款是否构成诈骗。本文将详细探讨这些问题,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实用建议,以避免类似的法律困境。

    法律背景

    在菲律宾,诈骗(Estafa)由《菲律宾刑法典》(Revised Penal Code)第315条定义。根据该条款,诈骗包括通过欺诈手段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具体到第315条第1款(b)项,诈骗涉及到接受财物以信托、委托或管理的名义,并未能按约定返还或支付这些财物。

    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是一种法律文件,通常用于商业交易中,规定一方在特定条件下持有他人的财物。信托收据的使用必须符合《菲律宾刑法典》第315条的规定,否则可能导致诈骗指控。例如,根据该条款,如果一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返还信托物品或其销售所得,则可能被视为对财物的挪用或滥用。

    在日常生活中,信托收据常用于零售和批发业务中。例如,珠宝商可能会将商品交付给另一方以进行销售,并通过信托收据明确双方之间的责任。如果未能按时返还商品或支付其价值,可能导致法律纠纷,甚至被控诈骗。

    案例分析

    Arrivas和Bacotoc是长期的商业伙伴,双方都从事珠宝买卖业务。2003年7月23日,Arrivas从Bacotoc处接收了一枚价值75,000比索的男士钻戒,承诺在两天内将戒指卖出并支付其价值,或者在未能卖出的情况下返还戒指。然而,Arrivas未能履行这一承诺,导致Bacotoc多次要求返还戒指或支付其价值,但Arrivas始终未能满足这些要求。

    案件从地区审判法院(RTC)开始,法院裁定Arrivas犯有诈骗罪,并判处她监禁和赔偿Bacotoc。Arrivas不服判决,向上诉法院(CA)提出上诉,但上诉法院维持了原判,仅对刑罚进行了修改。最终,Arrivas向最高法院提出复核,但最高法院驳回了她的上诉,确认了上诉法院的裁决。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指出,诈骗罪的四个要素均已成立:(1)Arrivas接受了财物以信托的名义;(2)她未能按约定返还或支付财物;(3)她的行为损害了Bacotoc的利益;(4)Bacotoc提出了返还或支付的要求。法院引用了《菲律宾刑法典》第315条第1款(b)项的具体条款,强调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返还财物是诈骗罪成立的关键证据。

    以下是案件程序的关键步骤:

    • 地区审判法院(RTC)裁定Arrivas犯有诈骗罪,并判处她监禁和赔偿Bacotoc。
    • 上诉法院(CA)维持原判,但对刑罚进行了修改,适用《菲律宾刑法典》的最新修正案。
    • 最高法院驳回了Arrivas的复核请求,确认了上诉法院的裁决,并进一步调整了刑罚以符合最新法律规定。

    实际影响

    此裁决强调了在商业交易中使用信托收据时的责任和风险。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确保严格遵守信托收据的条款至关重要,以避免被控诈骗。未能按时返还或支付信托物品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监禁和赔偿责任。

    对于在菲律宾经营的企业,建议在使用信托收据时明确规定返还或支付的期限,并确保所有交易双方都充分理解和同意这些条款。此外,企业应定期审查其信托收据交易,以确保遵守法律规定并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

    关键教训:

    • 在使用信托收据时,必须明确规定返还或支付的期限。
    • 确保所有交易双方都充分理解和同意信托收据的条款。
    • 定期审查信托收据交易,以确保遵守法律规定。

    常见问题

    什么是信托收据?
    信托收据是一种法律文件,规定一方在特定条件下持有他人的财物,通常用于商业交易中以明确双方的责任。

    未能按时返还信托物品会导致什么后果?
    未能按时返还信托物品可能导致诈骗指控,并可能面临监禁和赔偿责任。

    如何避免在信托收据交易中被控诈骗?
    确保严格遵守信托收据的条款,明确规定返还或支付的期限,并确保所有交易双方都充分理解和同意这些条款。

    在菲律宾,信托收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信托收据的法律依据是《菲律宾刑法典》第315条,该条款规定了未能履行信托收据条款可能构成诈骗的行为。

    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如何确保信托收据交易的合法性?
    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应与熟悉当地法律的律师合作,确保信托收据交易符合《菲律宾刑法典》的规定,并定期审查其交易以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

    ASG Law专门为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和在菲律宾的中国公民提供法律服务。我们的团队包括能说中文的法律专家,能够帮助您克服语言障碍并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无论是信托收据的使用还是其他商业交易中的法律问题,我们都能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支持。立即预约咨询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ihao@asglawpartners.com

  • 菲律宾非法招聘与诈骗:保护海外就业者的法律指南

    菲律宾非法招聘与诈骗案例的主要教训

    People of the Philippines v. Ernalyn Palicpic y Mendoza, G.R. No. 240694, September 07, 2020

    非法招聘和诈骗在菲律宾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尤其对那些寻求海外就业机会的菲律宾人来说。许多人被虚假承诺所吸引,导致他们蒙受经济损失和梦想破灭。在本案中,被告Ernalyn Palicpic y Mendoza因非法招聘和诈骗罪名被判有罪。本文将探讨此案的法律背景、案例分析及其对未来类似案件的实际影响,旨在帮助读者了解如何保护自己免受此类犯罪的侵害。

    法律背景

    菲律宾的《海外菲律宾工人法》(Republic Act No. 8042)旨在保护海外就业者的权利。该法律明确规定,非法招聘是指任何没有获得菲律宾海外就业管理局(POEA)许可或授权的人从事招聘活动的行为。根据该法第6条和第7条,非法招聘在涉及三名或三名以上受害者时,被视为大规模非法招聘,处以终身监禁和罚款。

    此外,诈骗(Estafa)根据菲律宾《修订刑法典》(Revised Penal Code)第315条定义为通过欺骗手段或滥用信任对他人进行欺诈的行为。诈骗罪的处罚根据涉及的金额大小而有所不同。如果金额超过40,000比索但不超过1,200,000比索,处以逮捕监禁最高期到轻度监禁最低期的刑罚。

    这些法律条款的实际应用可以从日常生活中看到。例如,一个没有POEA许可的代理人承诺将某人送往海外工作,但实际上只是为了获取费用而欺骗受害者。这种行为不仅是非法招聘,也可能构成诈骗罪。

    案例分析

    Ernalyn Palicpic y Mendoza被控在大规模非法招聘和三起诈骗案中对受害者进行欺诈。受害者包括Edgardo Ramirez、Mary Ann Tucay和Christopher Yambao,他们都被Mendoza承诺将被派往卡塔尔工作。Mendoza声称自己是Pert/CPM Manpower Exponents Company, Inc.的许可代理人,并收取了受害者的费用,但最终没有履行承诺。

    案件始于2009年5月12日,警方在一次诱捕行动中逮捕了Mendoza。受害者们在发现Mendoza没有POEA许可后,向菲律宾国家警察刑事调查和侦查组(PNP-CIDG)报案。案件随后在马尼拉地区审判法院(RTC)审理,Mendoza被判有罪。之后,Mendoza提出上诉,案件被提交至上诉法院(CA),最终上诉至最高法院(SC)。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指出:“A thorough examination of the evidence on record reveals that the prosecution clearly established that accused-appellant represented herself to be a licensed agent of the local manning agency named Pert/CPM Manpower Exponents Company Incorporated x x x. Accused-appellant induced, offered, and promised Edgardo Ramirez, Mary Ann Tucay, and Christopher Yambao (‘private complainants’, collectively) employment in Qatar – Ramirez would be hired as a waiter, Tucay would be hired as a receptionist, and Yambao would be hired as a mechanical engineer.”

    法院还强调了受害者的证词:“the complainants’ positive, consistent, and categorical testimonies as to how appellant defrauded them of their money outweigh appellant’s defense of pure denial.”

    案件的程序步骤包括:

    • 受害者向PNP-CIDG报案
    • RTC审判和判决
    • CA审理和修改判决
    • 最高法院审理并最终判决

    实际影响

    此裁决强调了菲律宾对非法招聘和诈骗的严格立场。它提醒潜在的海外就业者在寻求工作机会时需要谨慎,确保与拥有POEA许可的合法代理人合作。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了解这些法律条款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免受非法招聘和诈骗的侵害至关重要。

    关键教训包括:

    • 在支付任何费用之前,务必验证招聘代理人的POEA许可
    • 保留所有交易的收据和记录
    • 如发现任何可疑行为,立即向相关当局报告

    常见问题

    什么是非法招聘?
    非法招聘是指没有获得POEA许可或授权的人从事招聘活动的行为。

    如果我被非法招聘者欺骗了,我应该怎么办?
    立即向PNP-CIDG或POEA报告,并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如支付凭证和通信记录。

    非法招聘和诈骗的处罚是什么?
    非法招聘在涉及三名或三名以上受害者时,可被判处终身监禁和罚款。诈骗罪的处罚根据涉及的金额大小而有所不同,通常为逮捕监禁或轻度监禁。

    如何验证一个招聘代理人的合法性?
    可以通过POEA的官方网站或直接联系POEA来验证招聘代理人的许可证号码和状态。

    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如何避免非法招聘的风险?
    确保所有招聘活动都通过拥有POEA许可的合法代理人进行,并定期审查和验证这些代理人的许可状态。

    ASG Law专门为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和在菲律宾的中国公民提供法律服务。我们提供有关海外就业和劳动法的咨询服务,帮助您避免非法招聘和诈骗的风险。我们的团队包括能说中文的法律专家,能够帮助您克服语言障碍并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立即预约咨询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ihao@asglawpartners.com

  • 菲律宾雇员挪用公款:从诈骗到合格盗窃的法律转变

    从诈骗到合格盗窃:菲律宾雇员挪用公款案例的主要教训

    Janice Reside y Tan v. People of the Philippines, G.R. No. 210318, July 28, 2020

    在菲律宾,雇员挪用公款的行为不仅会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引发复杂的法律问题。Janice Reside y Tan的案例展示了如何区分诈骗和合格盗窃,并揭示了雇员在工作中获得的财产具有何种法律性质。本案始于一名学校校长未能将收到的学费及时上交给学校,最终导致她被指控诈骗。然而,最高法院的裁决却将其定性为合格盗窃,揭示了法律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细微差别。

    Janice Reside y Tan被指控在2001年至2005年间,利用其作为Treasury of the Golden Word School, Inc.(TGWSI)校长的职务便利,收取学费但未能将之移交给学校。法院审理过程中,Reside y Tan承认了收取资金的事实,但辩称她在压力下签署了还款承诺书。案件经过地区审判法院(RTC)和上诉法院(CA)的审理,最终由最高法院裁定为合格盗窃,而不是最初的诈骗指控。

    法律背景

    菲律宾《修订后的刑法典》(RPC)对诈骗和盗窃有明确的规定。诈骗(estafa)根据RPC第315条第1款(b)项定义为“以不忠或滥用信任的方式,通过挪用或转换他人交付的金钱、货物或其他个人财产,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合格盗窃(qualified theft)则根据RPC第310条定义为“在严重滥用信任的情况下实施的盗窃行为”。

    关键的法律概念在于“财产的占有”。在诈骗案中,犯罪人必须在法律上和实际上的占有(juridical and physical possession)他人交付的财产。而在盗窃案中,犯罪人仅需在实际上的占有(physical possession)即可。RPC第308条规定,盗窃是指“任何人出于获利目的,未经暴力、恐吓或对物使用强力,擅自拿走他人的个人财产”。

    例如,一名银行柜员收取客户存款但未将其存入银行账户的行为,属于盗窃而非诈骗,因为柜员仅拥有实际上的占有,而非法律上的占有。同样地,在本案中,Reside y Tan作为学校校长收取学费,但这些资金的法律占有权始终属于学校,因此她的行为被认定为合格盗窃。

    案例分析

    Janice Reside y Tan在TGWSI担任校长期间,负责收取学费并将其移交给学校。然而,2005年,学校财务主管Marie Gil Padilla注意到Reside y Tan停止上班。随后,学校校长Carmelita C. De Dios审查了账簿,发现了未上交的学费。进一步调查显示,Reside y Tan发放了临时收据,这违反了学校的政策。

    在地区审判法院(RTC)审理过程中,Reside y Tan承认了收取资金的事实,并在社区调解中签署了承诺在三个月内还款的文件。然而,她未能按时还款,导致De Dios提起诈骗刑事诉讼。RTC最终判决Reside y Tan犯有诈骗罪,并判处她8年到17年零4个月零1天的监禁。

    Reside y Tan不服判决,向上诉法院(CA)提起上诉。CA认同RTC的判决,但根据证据调整了未上交的金额为134,462.90比索,并相应地调整了刑期为4年零2个月到17年零4个月零1天。

    然而,最高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Reside y Tan仅对学费拥有实际上的占有,而非法律上的占有。因此,最高法院裁定她犯有合格盗窃罪,而不是诈骗罪。最高法院的判决书中指出:“作为TGWSI的校长和临时现金保管员,Reside y Tan仅获得了未上交资金的物理或物质占有。因此,作为仅是未上交学费的保管员而非任何方式的代理人,Reside y Tan仅获得了物质而非法律上的占有,因此不能被判定为所指控的诈骗罪。”

    最高法院还引用了RPC第310条,强调合格盗窃的要素,包括严重滥用信任。法院的推理是:“作为TGWSI的校长,Reside y Tan被授权收取学费。这种信任和信赖的关系被证明在她未能将收取的资金移交给TGWSI时被严重滥用。”

    实际影响

    此裁决对未来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它明确了雇员在工作中获得的财产的法律性质,强调了在确定犯罪性质时区分实际占有和法律占有的重要性。对于企业和雇主来说,这意味着在制定内部政策和监控员工行为时,需要更加关注资金的管理和转移流程。

    对于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和在菲律宾的中国公民来说,了解这些法律差异至关重要。企业应确保其内部控制措施能够有效防止员工挪用公款,并在发现类似问题时迅速采取法律行动。此外,个人在从事涉及资金管理的工作时,也应清楚自己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关键教训

    • 雇员仅对雇主财产拥有实际占有,不能被判定为诈骗罪。
    • 在严重滥用信任的情况下,盗窃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合格盗窃。
    • 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措施,防止员工挪用公款。

    常见问题

    什么是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不忠或滥用信任的方式,通过挪用或转换他人交付的金钱、货物或其他个人财产,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什么是合格盗窃?

    合格盗窃是指在严重滥用信任的情况下实施的盗窃行为,根据菲律宾《修订后的刑法典》第310条规定,处罚更重。

    雇员在工作中获得的财产具有何种法律性质?

    雇员在工作中获得的财产通常仅为实际上的占有,而非法律上的占有。因此,雇员挪用这些财产的行为通常被认定为盗窃而非诈骗。

    企业如何防止员工挪用公款?

    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措施,包括定期审计、资金管理流程监控和员工培训,以防止员工挪用公款。

    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应如何应对员工挪用公款的风险?

    中国企业应了解菲律宾的法律规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并在发现问题时迅速寻求法律帮助。

    ASG Law专门为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和在菲律宾的中国公民提供法律服务。我们的团队包括能说中文的法律专家,能够帮助您克服语言障碍并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立即预约咨询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ihao@asglawpartners.com

  • 菲律宾非法招聘和诈骗:法律后果及企业防范措施

    非法招聘和诈骗行为的法律后果

    People of the Philippines v. Lucille M. David, G.R. No. 233089, June 29, 2020

    在菲律宾,海外就业机会对许多人来说是实现梦想的途径。然而,欺诈性的招聘机构常常利用人们的渴望,实施非法招聘和诈骗行为。本案例中的被告卢西尔·M·戴维(Lucille M. David)通过其公司JASIA International Manpower Services承诺将工人派遣到加拿大和美国,但最终未能兑现承诺,导致多名受害者蒙受经济损失。本文将探讨此案的法律背景、案件分析以及对企业和个人的实际影响,帮助读者了解如何防范此类欺诈行为。

    法律背景

    菲律宾的《1995年海外移民工人与菲律宾人法》(Republic Act No. 8042,简称RA 8042)定义了非法招聘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根据该法第6条款,非法招聘包括未经许可或未持有授权而进行的招聘活动,无论是否盈利。此外,第6条款(l)和(m)款明确规定,未能在没有有效理由的情况下实际派遣工人,以及未能在未派遣的情况下退还工人为派遣所产生的费用,都构成非法招聘行为。

    在本案中,戴维被控违反了RA 8042第6条款(l)和(m)款,具体条款如下:

    SECTION 6. Definition. – For purposes of this Act, illegal recruitment shall mean any act of canvassing, enlisting, contracting, transporting, utilizing, hiring, or procuring workers and includes referring, contract services, promising or advertising for employment abroad, whether for profit or not, when undertaken by a non-licensee or non-holder of authority contemplated under Article 13(f) of Presidential Decree No. 442, as amended, otherwise known as the Labor Code of the Philippines: Provided, That any such non-licensee or non-holder who, in any manner, offers or promises for a fee employment abroad to two or more persons shall be deemed so engaged. It shall likewise include the following acts, whether committed by any person, whether a non-licensee, non-holder, licensee or holder of authority:

    此外,诈骗(Estafa)在菲律宾《刑法典》(Revised Penal Code,简称RPC)第315条第2款(a)项中定义为通过虚假陈述或欺诈行为欺骗他人,导致受害者遭受经济损失。

    案例分析

    卢西尔·M·戴维通过其公司JASIA International Manpower Services承诺将工人派遣到加拿大和美国,但最终未能兑现承诺。受害者包括Cherry、Jill、Adoracion、Jovy和Mabelle,他们分别支付了不同数额的费用,期待能够获得海外就业机会。然而,戴维未能实际派遣他们,并且在他们要求退款时拒绝退还费用。

    案件从地区审判法院(RTC)开始审理,RTC认定戴维犯有大规模非法招聘罪和五项诈骗罪。戴维随后上诉至上诉法院(CA),但CA维持了RTC的判决。最终,戴维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但最高法院驳回了她的上诉,并维持了原判决。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引用了《People v. Dela Cruz》案,强调了审判法院对证人可信度的判断应被给予高度重视。法院还指出,戴维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她将收到的费用转交给了外国雇主,并且未能证明她有合法的理由未能派遣工人。此外,法院引用了POEA的认证文件,证明戴维所称的加拿大雇主并未在POEA注册。

    以下是法院最重要的推理直接引述:

    “The prosecution, through its witnesses, was able to prove accused-appellant’s guilt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of the offense of Illegal Recruitment in Large Scale under Section 6(l) of RA 8042 as to Jovy and Cherry.”

    “The fact that accused-appellant had a license does not negate the fact that accused-appellant employed deceit against private respondents.”

    实际影响

    本案的裁决强调了菲律宾法律对非法招聘和诈骗行为的严厉态度,对于未来的类似案件具有重要影响。企业和个人在与招聘机构打交道时,应确保对方具有有效的许可证,并在支付任何费用前核实工作机会的真实性。

    对于在菲律宾经营的企业,特别是中国企业,应建立严格的招聘流程,确保所有招聘活动符合法律规定。此外,企业应教育员工识别和避免非法招聘和诈骗行为,保护自身和员工的权益。

    关键教训:

    • 在支付任何费用前,务必核实招聘机构的许可证和工作机会的真实性。
    • 保留所有与招聘机构的沟通记录,以备将来可能的法律纠纷。
    • 如发现非法招聘或诈骗行为,应立即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

    常见问题

    什么是非法招聘?

    非法招聘是指未经许可或未持有授权而进行的招聘活动,包括承诺或宣传海外就业机会,无论是否盈利。

    如何识别非法招聘机构?

    可以通过检查招聘机构是否持有有效的POEA许可证,以及是否有真实的海外工作机会来识别非法招聘机构。

    如果我被非法招聘机构欺骗了怎么办?

    应立即向POEA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报告,并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如支付凭证和与招聘机构的沟通记录。

    在菲律宾,诈骗罪的惩罚是什么?

    根据《刑法典》第315条,诈骗罪的惩罚取决于诈骗金额,通常包括监禁和罚款。

    中国企业在菲律宾如何防范非法招聘?

    中国企业应确保与持有有效许可证的招聘机构合作,并对招聘流程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符合菲律宾法律规定。

    ASG Law专门为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和在菲律宾的中国公民提供法律服务。我们的团队包括能说中文的法律专家,能够帮助您克服语言障碍并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立即预约咨询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ihao@asglawpartners.com

  • 律师失职:违反职业道德与滥用信任的后果

    本案源于 Verano 对律师 Diores 的投诉,指控其欺骗、渎职、严重无视法律并违反律师誓言,秘密利用 Verano 的土地为自己办理至少 61 起诈骗和违反《巴塔斯·潘班萨法》第 22 号法案(B.P. Blg. 22)的案件提供担保。最高法院审议了综合律师协会 (IBP) 的调查结果和建议。结果显示,律师滥用了委托人的信任,并且还被判犯有诈骗罪,并多次无视法庭的命令,以及相关规定。最高法院最终裁定律师 Diores 有罪,并将其从律师名册中除名,理由是其行为严重违反了职业操守,损害了公众对法律行业的信任。此案强调了律师应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以及违反这些标准的严重后果。

    滥用委托人信任:律师 Diores 的不当行为揭秘

    2011年,Verano 向法院提起申诉,指控 Diores 违反律师职业道德。Verano 指出,他曾于 2006 年授予 Diores 一份特别授权书(SPA),允许 Diores 使用其土地作为某些刑事案件的担保。然而,Diores 未经 Verano 授权,擅自与 Visayan Surety and Insurance Corporation 签订协议,将该土地用于为 61 起诈骗案件提供担保。更严重的是,Diores 因涉及庞氏骗局的六项诈骗罪被判有罪。本案的核心问题是,Diores 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以及应处以何种惩罚。

    调查过程中,IBP 发现 Diores 利用了 Verano 对他的信任,秘密签订协议,并跳保一些刑事案件,未能服刑,还拒绝遵守法院和 IBP 的命令,提交评论和立场文件。IBP 建议暂停 Diores 的律师执业资格两年。然而,IBP 董事会随后修改了建议,考虑到 Diores 的不当行为,决定将其除名。最高法院最终采纳了 IBP 董事会的建议,裁定 Diores 违反了律师职业责任准则,并滥用了 Verano 的信任,恶意违反法院和 IBP 的命令。法院认为,律师在与委托人或其他人士交往时,应以最高的诚信、公平和坦诚为准则。任何形式的欺骗或欺诈行为,不仅是可耻的,也会严重损害公众对法律行业的信任。

    根据《菲律宾律师职业责任准则》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律师不得从事非法、不诚实、不道德或欺骗性的行为。”

    律师有义务遵守上级法院和 IBP 的合法命令。故意违抗这些命令,尤其是最高法院发布的命令,是根据《法院规则》第 138 条第 27 款除名律师或暂停其执业资格的充分理由。Diores 的行为不仅违反了 Verano 授予他的信任,也表明了他的道德品质存在问题。他未经授权,擅自将 Verano 的土地用于其他刑事案件的担保,严重违反了律师的职业操守。此外,Diores 跳保、未能提交评论、未能参加强制会议等行为,表明他倾向于故意违抗法院和其他司法机构的命令,这严重损害了法律行业的声誉。

    法院最终决定采纳 IBP 的建议,将 Diores 除名,理由是其行为构成了严重的违规行为,并被判犯有六项诈骗罪。诈骗是一种涉及道德败坏的犯罪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责任准则。Diores 被判犯有六项诈骗罪,表明他有欺骗他人的犯罪倾向,这为法律行业所不容。这些因素,加上他故意违抗法院命令以及未经授权使用 Verano 的土地,都表明他完全不适合继续履行律师的职责。因此,法院毫不犹豫地决定将 Diores 除名,以保护公众对法律行业的信任和信心。

    根据《法院规则》第 138 条第 27 款规定:“律师如有欺骗、渎职或其他严重不当行为,严重不道德行为,或因被判犯有涉及道德败坏的罪行,或因违反其在获准执业前必须宣誓的誓言,或故意违抗上级法院的任何合法命令,或腐败或故意以未经授权的方式作为案件当事人的律师出庭,最高法院可将其从律师协会除名或暂停其律师职务。”

    本案的判决强调了律师在处理与委托人的关系时,必须坚持诚信原则,确保其行为符合职业道德规范。最高法院通过对 Diores 的除名,向所有律师发出了明确的信号: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此外,该判决还强调了律师遵守法院和 IBP 命令的重要性,以及对法律行业的尊重。

    常见问题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律师 Diores 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以及应处以何种惩罚,尤其是在他滥用委托人信任并被判犯有诈骗罪的情况下。
    Verano 对 Diores 的指控有哪些? Verano 指控 Diores 欺骗、渎职、严重无视法律并违反律师誓言,秘密利用 Verano 的土地为自己办理多起案件提供担保。
    Diores 被判犯有什么罪行? Diores 因涉及庞氏骗局的六项诈骗罪被判有罪。
    IBP 对 Diores 的建议是什么? 最初,IBP 建议暂停 Diores 的律师执业资格两年。但后来,IBP 董事会修改了建议,决定将其除名。
    最高法院最终的判决是什么? 最高法院最终采纳了 IBP 董事会的建议,裁定 Diores 有罪,并将其从律师名册中除名。
    本案的判决对律师职业有何影响? 本案的判决强调了律师在处理与委托人的关系时,必须坚持诚信原则,确保其行为符合职业道德规范。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律师如果违反法院命令会受到什么惩罚? 律师如果故意违抗法院命令,可能会被除名或暂停执业资格。
    道德败坏的罪行对律师的职业生涯有何影响? 如果律师被判犯有涉及道德败坏的罪行,可能会被除名或暂停执业资格。
    什么是庞氏骗局? 庞氏骗局是一种投资欺诈,组织者虚假承诺将收集的资金进行投资,并产生高回报,但实际上不会这样做。相反,从新投资者那里收取的资金被用于支付早期投资者,余额由组织者保留。

    本案的判决对律师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律师应以此为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以维护公众对法律行业的信任。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损害律师的职业生涯。

    如需咨询本判决在特定情况下如何适用,请通过联系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与 ASG 律师事务所联系。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具体情况的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资料来源:VERANO v. DIORES, A.C. No. 8887, 2017年11月7日

  • 过失信任引发的刑事指控:科森诉菲律宾案对推定挪用的重新审视

    在本案中,菲律宾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和地区审判法院的判决,判决耶稣·科森犯有诈骗罪。此案涉及一项房地产交易,私人原告律师诺兰·埃万杰利斯指控科森不当使用贷款所得,以及违反了归还土地所有权证书(TCT)的协议。最高法院的裁决强调,科森作为公司代表的行为,以及埃万杰利斯对这些交易目的的了解,排除了科森挪用资金自用的可能性。因此,这一决定强调了刑事责任与单纯民事义务的区别,影响了未来的商业交易,并提醒人们谨慎对待刑事指控和公司责任之间的界限。

    商业信任还是刑事欺诈?解析科森的房地产承诺

    本案围绕着耶稣·科森,他是Good God Development Corporation(GGDC)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GGDC是一家从事开发分区和建造房屋/公寓以供销售的公司。科森被指控犯有刑法典第315条第1款(b)项规定的诈骗罪,该指控源于与私人原告律师诺兰·埃万杰利斯的一系列交易。埃万杰利斯声称科森不当使用了用于担保贷款的TCT,并没有按照双方协议支付贷款。此案的核心问题是科森的行为构成刑事欺诈还是仅仅构成民事违约。

    故事始于2001年12月21日,当时GGDC通过其总裁杰克·克里斯蒂安·科森从埃万杰利斯处借款P2,522,000.00。这笔贷款是为了购买第一电子银行公司拥有的土地,该土地与GGDC位于邦加锡南省圣芭芭拉的房产相邻。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地产抵押契约,GGDC的房产被抵押作为贷款的担保。2003年5月29日,GGDC再次通过科森签订了另一份房地产抵押契约,抵押金额为P4,784,000.00。编号为261204的TCT土地作为贷款的抵押品。

    之后在2003年7月29日,科森和埃万杰利斯签订了一份协议备忘录(MOA)。备忘录规定,科森希望借用抵押的TCT,以便提交给住房发展互助基金(PAG-IBIG Fund)以获得贷款,所得款项将支付给埃万杰利斯以履行科森的义务。备忘录约定,双方应在信誉良好的银行机构开设一个联合账户,PAG-IBIG Fund贷款的收益将存入该账户。科森按照备忘录的约定,开具了11张Banco de Oro的远期支票,第一张支票为P3,000,000.00,其余10张支票每张金额均为P185,000.00。2003年10月7日,PAG-IBIG Fund向GGDC发放了首期P30,000,000.00贷款中的P9,000,000.00。

    然而,尽管埃万杰利斯多次要求支付P4,784,000.00的贷款,科森未能履行协议或归还TCT,埃万杰利斯向检察官办公室提交了针对科森的诈骗诉讼。随后,在2005年8月5日,达古潘市检察官向达古潘市地区审判法院提交了一份信息,指控科森犯有诈骗罪。科森辩称,他没有不当使用财产,埃万杰利斯对GGDC向PAG-IBIG Fund申请贷款的目的和方式完全知情。地区审判法院认定科森有罪,但上诉法院维持了该判决。

    最高法院在此案中仔细审查了所谓的欺诈要素。根据菲律宾刑法典第315条第1款(b)项,诈骗罪的构成要素包括:

    • 行为人以信托、佣金、管理或其他涉及交付或归还义务的方式收到金钱、货物或其他个人财产;
    • 行为人挪用或侵占该金钱或财产,或否认收到该金钱或财产;
    • 挪用或侵占或否认给他人造成损害;
    • 受害方要求行为人归还金钱或财产。

    在本案中,最高法院强调,对构成犯罪的行为意图必须明确。法院认定,科森的行为是代表GGDC,而不是为了个人利益。科森为履行GGDC的项目而向PAG-IBIG Fund寻求贷款这一事实,得到了埃万杰利斯的知情,这削弱了挪用自用的指控。此外,最高法院强调,涉案TCT和PAG-IBIG Fund贷款的收益归GGDC所有,而不是科森个人或埃万杰利斯所有。因此,法院得出结论认为,科森并未犯下刑法意义上的欺诈行为,争议主要属于民事性质。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进一步指出地区审判法院在事实认定方面存在明显错误。特别是,地区审判法院错误地认定涉案土地登记在科森名下,而实际上登记在GGDC名下。此外,最高法院发现,科森确实提供了证据,表明TCT被提交给土地注册管理局用于取消登记和重新分配给各个地块购买者。这些错误强调了刑事定罪必须以对相关事实和情况的透彻准确的理解为基础的重要性。

    总之,最高法院推翻了对科森的定罪,并驳回了此案,理由是没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任何不当使用或非法转化行为。法院强调,科森是代表GGDC行事,并没有证据表明他将资金用于个人利益。该判决强调了商业纠纷与刑事犯罪的区别,并告诫法院在缺乏明确的欺诈证据时,不要对个人处以刑事责任。因此,本案是明确民事债务与刑事责任分界线的一个里程碑式判决,特别是在涉及公司交易的情况下。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科森不支付债务和使用土地所有权证书的行为是否构成刑法典下的诈骗罪。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契约? 房地产抵押契约是借款人以房地产作为贷款担保的协议。如果借款人未能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取消抵押品赎回权。
    备忘录(MOA)在本案中的重要性是什么? 备忘录概述了科森和埃万杰利斯之间的协议,科森承诺将TCT用作住房发展互助基金贷款的抵押品,并用贷款收益偿还埃万杰利斯的债务。协议的存在与否及其条款是判断科森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的关键。
    最高法院认为科森并未犯下诈骗罪的原因是什么? 最高法院认为科森是代表GGDC行事,没有挪用资金用于个人利益的证据,以及埃万杰利斯对GGDC交易的目的知情。
    本案“挪用”意味着什么? 在本案中,“挪用”指的是不当或非法地为某人自己的用途挪用资金或财产,而不是为协议用途使用。
    本案中埃万杰利斯的补救措施是什么? 最高法院裁定埃万杰利斯没有提起刑事诉讼,而应该提起民事诉讼来追回科森拖欠的债务。
    本案与公司行为有何关系? 该案强调了区分公司行为与个人行为的重要性,这突出了个人不应对其代表行事的公司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这一判决对未来的类似案例有何影响? 该判决阐明了构成诈骗所需的证据标准,特别是涉及到商业交易和民事义务的情况。它强调,在没有明确的欺诈意图和个人受益的情况下,不得随意追究刑事责任。
    住房发展互助基金(PAG-IBIG Fund)的角色是什么? 住房发展互助基金是菲律宾一家政府所有的公司,它向其成员提供住房贷款。在本案中,GGDC向该基金申请了开发贷款,并计划用贷款收益支付给埃万杰利斯。
    为什么事实调查如此重要? 地区审判法院在事实上犯下的错误,如认为涉案土地登记在被告名下而非GGDC名下,使得最高法院可以重新审查案件,并推翻被告的有罪判决。

    总结一下,最高法院撤销诈骗定罪的判决,重申了企业交易领域中商业协议与刑事欺诈之间存在的细微界限。本判决也为菲律宾企业治理中诈骗与民事违约责任确立了更明确的分界。

    如需咨询本判决对具体情况的适用性,请通过联系方式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联系ASG Law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具体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资料来源:科森诉菲律宾案,G.R No. 218830,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