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确立了一项重要原则,即在毒品案件中,警方必须严格遵守《第9165号共和国法令》(《2002年综合危险药物法案》)第21条规定的证据保管链程序。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的判决,宣布被告无罪,理由是警方在处理从被告处没收的物品时,存在程序上的不正当行为,未能证明确有遵守该规程,从而损害了证据的完整性和证据价值。本案强调,即使为了打击毒品犯罪,也不能牺牲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如果毒品犯罪嫌疑人确实犯罪,那他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前提必须是遵守正当程序。因此,在本案中,被告最终没有因程序上的缺陷而被判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犯和良民拥有同样的人权。
当程序脱节时:毒品案件证据链的命运
菲律宾最高法院审理了“菲律宾诉劳尔·马南萨拉”一案,案件编号为G.R. No. 229092,判决日期为2018年2月21日。该案的核心问题是,在确定毒品案件中没收物品的证据价值时,警方未能遵守《第9165号共和国法令》(简称RA 9165)第21条规定的证据保管链程序,是否足以推翻被告的定罪判决。马南萨拉因非法出售和持有危险药物被起诉,但警方在扣押毒品后,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拍照和清点,也没有司法部(DOJ)或媒体的代表在场,这直接关系到案件中呈现的证据是否可靠。
在本案中,马南萨拉被指控犯有非法出售和持有危险药物罪,分别根据RA 9165第二条第5款和第11款的规定定罪。为确保被告因非法出售危险药物罪名成立,控方必须证明以下事项:(a)买方和卖方的身份、标的物和对价;(b)交付出售物并付款。同时,如果指控某人非法持有危险药物,控方必须确定以下要素才能保证其定罪:(a)被告 possession 一件物品,或一件被确认为违禁药物的物品;(b) possession 非法授权;以及 (c)被告自由且有意识地 possession 所述药物。本案的关键在于确定违禁药物的身份具有高度的确实性,因为危险药物是犯罪核心的组成部分。
第9165号共和国法令第21条规定了警察在处理缴获的毒品时必须遵循的程序,以确保毒品的完整性和证据价值。在该条款中,在经第10640号共和国法令修订之前,逮捕小组应在扣押和没收之后,立即在被告或被扣押物品的人(或其代表或律师)、媒体代表、司法部(DOJ)代表和任何当选的公共官员在场的情况下,对扣押物品进行实物清点和拍照。上述人员应签署清点单副本,并获得一份副本,扣押的毒品必须在没收后二十四 (24) 小时内转交给 PNP 犯罪实验室进行检查。
《第9165号共和国法令》第21条规定:
“(1)扣押小组在初步保管和控制危险药物、受控前体和基本化学品、仪器/用具和/或实验室设备后,应在扣押和没收后立即对扣押物品进行实物清点,并在被告或扣押和/或扣押此类物品的人、或他/她的代表或律师、一名当选的公共官员和一名国家检察机关或媒体的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对扣押物品进行拍照,他们应被要求签署清点单的副本并获得一份副本:但前提是,实物清点和拍照应在搜查令送达的地方进行;或者,在无逮捕证扣押的情况下,在最近的警察局或逮捕警官/小组的最近办公室进行,以方便为准:最终前提是,如果存在正当理由未遵守这些要求,只要逮捕警官/小组妥善保存了扣押物品的完整性和证据价值,则不会使此类扣押和保管失效和无效。”
根据判例,最高法院强调,“在没收和标记没收药物时,如果没有媒体或司法部代表或任何当选的公共官员的监督,根据《第6425号共和国法令》(1972年《危险药物法》)进行的诱捕行动中的替换、‘栽赃’或证据污染等罪恶再次抬头,从而否定了作为罪证的证据的完整性和可信度,从而对被告的指控的真实性产生了不利影响。确实,此类证人的在场将确保证据保管链的完整性。”
然而,最高法院澄清说,在不同的现场条件下,可能无法始终严格遵守《第9165号共和国法令》第21条的要求。实际上,《第9165号共和国法令》的实施细则(IRR)(现已通过第10640号共和国法令巩固为成文法)规定,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进行扣押时,可以在最近的警察局或逮捕小组的办公室进行清点和拍照,并且,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未能遵守《第9165号共和国法令》第21条的要求,不会使扣押和保管的物品失效,只要扣押的物品的完整性和证据价值得到逮捕警官或小组的妥善保存即可。换句话说,逮捕小组未能严格遵守《第9165号共和国法令》第21条及其IRR中规定的程序,不会自动使扣押和保管的物品无效,前提是控方令人满意地证明:(a) 有不遵守的正当理由;以及 (b) 扣押物品的完整性和证据价值得到妥善保存。为适用上述豁免条款,控方必须解释程序失误背后的原因,并且扣押证据的完整性和证据价值仍然得到保存。此外,必须将不遵守的正当理由作为事实加以证明,因为法院不能假定这些理由是什么或这些理由是否存在。
在本案中,最高法院认为,警方不正当地偏离了规定的证据保管链规则,从而使据称从马南萨拉处没收的物品的完整性和证据价值受到质疑。记录显示,虽然控方能够证明扣押物品是在逮捕地点没收后立即由PO2马加迪亚标记的,并且是在马南萨拉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但标记并非在任何当选的公共官员以及司法部和媒体的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尽管未能遵守这些要求,但没有给出解释此类失误的正当理由。此外,记录中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对扣押物品进行了实物清点,也没有对扣押物品进行拍照。检方承认,当PO2 马加迪亚作证说:
[检察官乔伊斯·巴鲁特]:警官马加迪亚,您是否了解《第9165号共和国法令》第21条的规定,特别是准备清点和拍摄被告人及物品的照片?
[PO2 马加迪亚]:是的,长官。
问:你能遵守这些规定吗?
答:不能,长官。
问:为什么不呢?
答:因为骚动已经发生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只在巴朗盖做了笔录,长官。
问:你们有没有给被告人和没收的物品拍照?
答:没有,长官。
问:为什么不呢?
答:因为当时我们没有相机,长官。
仅仅对扣押的毒品进行标记,而不进行实物清点和拍照,并且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必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并不能算是遵守《第9165号共和国法令》第21条规定的强制性程序。毋庸置疑,巴朗盖笔录仅仅是对事件的记录,不能等同于或替代实物清点,而实物清点是对从被告处没收的物品进行详细说明和列出的过程。此外,“官方记录中的条目,如警方笔录,只是对其中所述事实的初步证据”,并且“不一定有权获得充分的信任,因为它可能不完整和不准确,有时是由于部分暗示或由于缺乏暗示或询问。”法院也不能以所谓缺乏相机作为不遵守摄影规则的正当理由,因为这种缺乏的原因从未得到解释。也没有充分说明“骚动已经发生”这一说法,而且没有解释骚动的必然性,就免除了对扣押物品进行适当清点的必要性。已明确的是,《第9165号共和国法令》第21条规定的程序是一项实体法问题,不能简单地作为程序上的技术问题而搁置不顾。因此,必须表明,有关警察已尽最大努力遵守规定的程序,以便使法院相信,在给定情况下,未能遵守是合理的。由于本案情况并非如此,法院不得不得出结论,程序存在不正当的违反,因此,犯罪对象的完整性和证据价值受到了损害。因此,应当宣告马南萨拉无罪。
最后,法院认为有必要重申其在最近有关该主题的判例中的重复声明:
法院坚决支持政府打击吸毒成瘾的运动,并赞扬执法人员为反对那些会给我国人民,特别是易受伤害的青年,带来这种诅咒的人所做的努力。但是,无论这项运动的要求有多高,它都不能高于《权利法案》对保护该领域每个人(包括最卑鄙的罪犯)的自由的要求。宪法以其保护的外衣,保护无辜者和有罪者免受当局的任何形式的专横,无论他们的意图多么值得称赞。
那些本应执行法律的人,不能以秩序的名义无视个人的权利。秩序的代价太高,不能失去自由。x x x。”
有鉴于此,强烈提醒检察官,他们有积极的责任证明遵守经修正的《第9165号共和国法令》第21条规定的程序。因此,他们必须主动承认,而且还要证明在审判法院进行的诉讼中,任何认为偏离上述程序的行为是合理的。由于遵守这一程序决定了犯罪对象的完整性和证据价值,并最终决定了被告的自由命运,因此,如果只是为了确定该程序是否已得到完全遵守,即使下级法院/法院中没有提出任何有关该程序的问题或甚至没有对此进行讨论,也不会妨碍上诉法院(包括本法院)全面审查该案的记录;如果未遵守,则是否存在可被原谅的正当理由。如果没有此类理由存在,那么上诉法院有义务宣告被告无罪,并据此推翻定罪判决。
因此,最高法院对劳尔·马南萨拉作出了无罪判决。本案体现了法律的正当程序原则,在毒品案件中,要证明嫌疑人有罪,需要遵循严格的证据保管链规程。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在毒品案件中,没收的药物的证据保管链条中,如果警方未能遵守《第9165号共和国法令》第21条的规定,这对判决结果将产生何种影响。案件探讨了对该法律条款的严格遵守是否可以废止之前的定罪判决。 |
为什么第9165号共和国法令第21条如此重要? |
第21条详细说明了警方从犯罪现场到法庭呈现证据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和记录没收的毒品。此过程对于维持证据的完整性和防止篡改至关重要,以确保审判的公平性。 |
证据保管链是什么? |
证据保管链是指负责处理和检查证据的每个人及其每次操作的文件记录。这包括证据的收集、分析和存储方式,有助于确保在审判中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 |
在本案中,警方未能遵守哪些具体程序? |
在本案中,警方在没收物品时没有在场的地方官员和媒体的代表的情况下,对物品进行拍照或做出有形清单。他们还未能解释如何维护了所扣押的毒品证据,以及如何安全和明确地从现场转移到化验机构。 |
警察未遵守该法律对本案的判决结果产生了什么影响? |
由于警方未能遵守规定的程序,因此法庭认为,所呈现的证据完整性受到损害,最终导致了劳尔·马南萨拉的无罪释放。对于本案而言,最重要的事实依据是政府没有充分证明被告是完全根据法律规范而被逮捕和起诉的。 |
最高法院在本案中强调了什么核心原则? |
法院强调了正当法律程序的重要性,声明即使面对打击毒品犯罪的必要性,也要保证公民的权利,不得违反程序要求。为了有效地实施法律,该程序必须在政府的规范要求范围内实施。 |
控方在此类案件中的义务是什么? |
控方有积极的责任确保遵守《第9165号共和国法令》第21条,并通过充分的文件记录证明对程序失误有合理的理由,维持证据链的完整性。这意味着需要控方详细记录下为什么对扣押毒品的罪犯和政府官员都没有对所有政府规章的执行过程进行明确执行。 |
此判决对毒品案件有何实践意义? |
该判决强调,即使对被告不利,也要执行《第9165号共和国法令》中的规定和措施。对没收、记录和检查与毒品相关的任何证据都要确保其精确,这最终决定了其在法庭中的证据效力。 |
刑事辩护律师应如何使用这一判决? |
刑事辩护律师可以将本案作为先例,质疑警方在毒品案件中的程序,特别是当未能遵守《第9165号共和国法令》第21条的要求时,这将增强保护客户免遭错误定罪的力量。本案判决加强了犯罪律师在提起类似上诉和进一步证明警察行为不符合所有合法政府规章时所依靠的先前先例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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