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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海员伤残赔偿:公司指定医生评估时限及律师费争议

    公司指定医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最终评估,海员可获全额伤残赔偿

    G.R. No. 259982, October 28, 2024

    想象一下,您是一位远洋海员,在海上辛勤工作,却不幸受伤。您需要依靠公司的医疗评估来获得应有的赔偿。但是,如果公司指定的医生未能及时出具最终评估,您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本案将为您解答这一关键问题,并深入探讨菲律宾海员伤残赔偿中的律师费争议。

    法律背景:菲律宾海员伤残赔偿的关键规定

    菲律宾海外就业管理局标准雇佣合同(POEA-SEC)是规范菲律宾海员雇佣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该合同明确规定了海员在工作中受伤或患病时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获得医疗救助和伤残赔偿的权利。

    POEA-SEC 中与本案相关的关键条款包括:

    • 公司指定医生评估时限:公司指定的医生必须在海员回国后的120天内出具最终医疗评估。如果需要进一步治疗或海员不配合,评估期限可以延长至240天。
    • 第三方医生:如果海员对公司指定医生的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要求第三方医生进行评估。
    • 伤残赔偿:根据伤残等级,海员有权获得相应的伤残赔偿金。

    此外,菲律宾《劳动法》第111条和《民法》第2208条也涉及律师费的支付问题。

    《劳动法》第111条:

    (a) 在非法扣留工资的情况下,有罪方可被评估相当于追回工资额百分之十的律师费。
    (b) 在任何司法或行政程序中,任何人要求或接受超过追回工资额百分之十的律师费都是非法的。

    《民法》第2208条:

    Article 2208. In the absence of stipulation, attorney’s fees and expenses of litigation, other than judicial costs, cannot be recovered, except:
    …. 
    (2) When the defendant’s act or omission has compelled the plaintiff to litigate with third persons or to incur expenses to protect [their] interest;
    …. 
    (8) In actions for indemnity under workmen’s compensation and employer’s liability laws;
    ….

    理解这些法律规定对于保障海员的权益至关重要。

    举例说明:假设一位海员在工作中受伤,公司指定的医生在120天内未能出具最终评估。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该海员的实际伤残等级较低,根据法律规定,他也可能被视为完全永久性伤残,从而获得更高的赔偿。

    案件回顾:Nicolas F. Bobiles 诉 Pacific Ocean Manning, Inc.

    本案涉及海员 Nicolas F. Bobiles 在 Nordic Vega 号船上担任水泵工时受伤的索赔。Bobiles 声称在工作中背部受伤,导致他无法继续从事海员工作。公司指定的医生最初诊断为椎间盘突出,并进行了治疗。然而,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医生未能出具最终的伤残评估报告。Bobiles 随后寻求了独立医生的评估,该医生认为他已永久丧失工作能力。

    以下是案件的几个关键时间节点:

    • 2016年10月17日:Bobiles 受雇于 Pacific Ocean Manning, Inc.。
    • 2016年12月24日:Bobiles 开始在 Nordic Vega 号船上工作。
    • 2017年1月27日:Bobiles 在船上工作时背部受伤。
    • 2017年2月28日:Bobiles 被遣返回菲律宾。
    • 2017年9月4日:公司指定的医生出具了伤残等级为11级的评估报告,但同时建议Bobiles继续复诊。

    由于公司医生未能及时出具最终评估,Bobiles 认为自己应被视为完全永久性伤残,并要求赔偿。此案经历了以下程序:

    • 国家调解委员会(NCMB):NCMB 裁定支持 Bobiles 的索赔,判决公司支付全额伤残赔偿金和律师费。
    • 上诉法院(CA):CA 维持了 NCMB 的判决,但修改了伤残赔偿金的金额。
    • 最高法院(SC):公司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法院在本案中强调了以下关键点:

    公司指定医生必须在海员报告后的120天内出具最终医疗评估;如果公司指定医生未能在此期限内给出评估,且没有任何正当理由,那么海员的残疾将成为永久性和完全性的。

    此外,最高法院还对律师费的支付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澄清。

    判决的实际意义:对海员和雇主的影响

    最高法院在本案中的判决对海员和雇主都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对于海员而言,这意味着如果公司指定的医生未能及时出具最终评估,他们可以更有力地主张自己的权益,获得全额伤残赔偿。对于雇主而言,这意味着他们需要更加重视公司指定医生的评估时限,确保及时出具准确的评估报告,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关键教训:

    • 公司指定的医生必须严格遵守评估时限。
    • 海员有权寻求独立医生的评估。
    • 律师费的支付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建议:

    • 海员在受伤后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积极配合治疗。
    • 雇主应确保公司指定的医生及时出具评估报告,并与海员保持沟通。

    常见问题解答

    问:公司指定的医生未能及时出具评估报告,我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寻求独立医生的评估,并向国家调解委员会(NCMB)提起索赔。

    问:我可以要求支付律师费吗?

    答:律师费的支付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只有在非法扣留工资或因被告的行为导致您与第三方发生诉讼时,才能要求支付律师费。

    问:公司指定的医生出具的评估报告与我自己的医生出具的评估报告不一致,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要求第三方医生进行评估,以解决争议。

    问:如果我对第三方医生的评估结果仍然不满意,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最终裁决。

    问:本案对未来的海员伤残赔偿案件有什么影响?

    答:本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指定医生的评估时限,以及在未能及时出具评估报告的情况下,海员的权益如何保障。这将有助于未来的海员伤残赔偿案件的审理。

    如果您有任何关于菲律宾海员伤残赔偿的问题,欢迎随时联系ASG Law律师事务所。 联系我们 或发送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菲律宾海员死亡赔偿金:合法配偶与非婚生子女的权益分配

    菲律宾海员死亡赔偿金:合法配偶与非婚生子女的权益分配

    G.R. No. 250613, April 03, 2024

    在菲律宾,海员的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常常引发家庭纠纷。本案 Macalinao 诉 Macalinao 案,探讨了在存在合法配偶、非婚生子女的情况下,海员死亡赔偿金应如何分配这一复杂问题。该案不仅涉及家庭伦理,更触及菲律宾继承法和海事法的交织,对类似情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海员 Pedrito Macalinao 去世后,其合法配偶 Cerina 与非婚生子女 Elenita、Kenneth 和 Kristel 对其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产生了争议。由于 Pedrito 在与 Cerina 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 Elenita 结婚,这使得遗产分配问题变得更加复杂。菲律宾最高法院在本案中,对海员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受益人的资格以及具体的分配比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为解决类似纠纷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法律背景

    本案涉及的关键法律原则包括菲律宾的继承法、家庭法以及海事法。菲律宾《民法典》规定了遗产的继承顺序和份额,而《家庭法》则对婚姻的有效性以及子女的身份认定进行了规定。此外,菲律宾海外就业管理局(POEA)发布的规章也对海员的权益保障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继承法:菲律宾《民法典》第 776 条规定,继承包括一个人去世时未被取消的所有财产、权利和义务。第 887 条规定了强制继承人,包括合法子女、合法父母以及配偶。此外,非婚生子女也享有继承权,但其份额通常低于婚生子女。

    家庭法:《家庭法》对婚姻的有效性进行了规定。例如,重婚婚姻在菲律宾是被禁止的,除非前一段婚姻已经合法解除。本案中,Pedrito 在与 Cerina 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 Elenita 结婚,因此该婚姻被认定为无效。关于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家庭法》第 176 条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继承份额为婚生子女的一半。

    海事法:POEA 发布的规章对海员的权益保障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包括死亡赔偿金的支付标准和受益人的范围。根据 POEA 的规定,海员的死亡赔偿金应支付给其受益人,受益人的范围应符合菲律宾《民法典》的继承规则。

    关键条文:

    • 《菲律宾民法典》第 776 条:继承包括一个人去世时未被取消的所有财产、权利和义务。
    • 《菲律宾家庭法》第 176 条:非婚生子女的继承份额为婚生子女的一半。

    案件回顾

    Pedrito Macalinao 与 Cerina 于 1981 年结婚,育有一女 Cindy。然而,在结婚四年后,他们分居了。1990 年,Pedrito 在与 Cerina 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 Elenita 结婚,并育有两子 Kenneth 和 Kristel。2015 年,Pedrito 在担任海员期间去世,留下了巨额的死亡赔偿金。

    Cerina 和 Cindy 首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宣告 Pedrito 与 Elenita 的婚姻无效。后来,他们将诉讼变更为遗产分割诉讼,要求分割 Pedrito 的遗产,包括死亡赔偿金。Elenita 则主张,她是 Pedrito 的合法配偶,有权获得全部的死亡赔偿金。

    案件经过地方法院和上诉法院的审理,最终上诉至菲律宾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在存在合法配偶、非婚生子女的情况下,海员的死亡赔偿金应如何分配?

    以下是最高法院在本案中的一些关键论述:

    • “海员死亡赔偿金并非遗产的一部分,而是直接支付给受益人的死亡赔偿金。”
    • “只有合法配偶、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才有资格获得死亡赔偿金。”
    • “非婚生子女的继承份额应为婚生子女的一半。”

    最高法院的判决

    最高法院最终判决,海员死亡赔偿金并非遗产的一部分,而是直接支付给受益人的死亡赔偿金。受益人的范围包括合法配偶 Cerina、婚生子女 Cindy 以及非婚生子女 Kenneth 和 Kristel。最高法院根据《民法典》和《家庭法》的规定,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最终确定了以下分配方案:

    • Cerina(合法配偶):四分之一
    • Cindy(婚生子女):二分之一
    • Kenneth(非婚生子女):八分之一
    • Kristel(非婚生子女):八分之一

    最高法院的判决,明确了在存在合法配偶、非婚生子女的情况下,海员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该判决强调了对合法婚姻的保护,同时也兼顾了非婚生子女的权益,力求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公平公正。

    实际意义

    本案的判决对未来的类似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明确了海员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以及受益人的范围和分配比例。对于海员家庭而言,该判决有助于避免因遗产分配问题而产生的纠纷,保障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本案也提醒我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避免发生重婚行为。重婚不仅违反了法律,也会给家庭带来巨大的伤害。此外,海员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受益人的范围,以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重要启示:

    • 海员死亡赔偿金并非遗产的一部分,而是直接支付给受益人的死亡赔偿金。
    • 受益人的范围包括合法配偶、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
    • 非婚生子女的继承份额应为婚生子女的一半。

    常见问题

    1. 海员死亡赔偿金是否需要缴纳遗产税?

    不需要。根据菲律宾税法,海员死亡赔偿金属于免税项目,不计入遗产总额。

    2. 如果海员没有合法配偶,死亡赔偿金应如何分配?

    如果海员没有合法配偶,死亡赔偿金将由其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共同继承,分配比例按照《民法典》和《家庭法》的规定执行。

    3. 如果海员在劳动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是否可以改变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式?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中指定的受益人应符合菲律宾《民法典》的继承规则。如果指定的受益人与继承规则不符,法院可能会对分配方式进行调整。

    4. 如果海员的配偶也存在重婚行为,是否会影响其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权利?

    本案中,最高法院认为,配偶的重婚行为并不影响其作为合法配偶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但是,在其他类似案件中,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5. 如何避免海员死亡赔偿金分配纠纷?

    海员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受益人的范围,并咨询律师的意见。此外,海员家庭成员应加强沟通,避免因遗产分配问题而产生矛盾。

    如果您在菲律宾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欢迎联系ASG Law律师事务所,联系我们 或发送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预约咨询。

  • 菲律宾海员伤残福利:未完成指定医生治疗的后果

    海员放弃公司指定医生治疗,可能丧失获得全额伤残福利的权利

    G.R. No. 244724, October 23, 2023

    在菲律宾,海员的伤残福利受到法律、合同和医疗评估的约束。如果海员在公司指定医生完成治疗前擅自中断治疗,可能会对他们的福利产生重大影响。最高法院在 *Roque T. Tabaosares v. Barko International, Inc.* 案中强调了这一原则,该案涉及一名海员在接受公司指定医生治疗期间未能参加后续评估的问题。本案突显了海员遵守既定医疗程序的重要性,否则可能会危及他们获得全额伤残福利的权利。

    法律背景

    海员的伤残福利主要受以下因素约束:

    • 《菲律宾海外就业管理局标准雇佣合同》(POEA-SEC):该合同被视为每个海员雇佣合同的一部分,并被认为是政府可接受的最低要求。
    • 集体谈判协议(CBA):如果存在,CBA也会影响福利。
    • 雇佣协议:海员与雇主之间的具体协议。

    此外,《菲律宾劳动法》第197至199条以及《雇员赔偿修正条例》第X条第2(a)款也具有相关性。

    关键条款包括:

    • 劳动法第197条(临时完全伤残):规定了在临时完全伤残期间的收入福利,但规定福利支付的连续期间不得超过120天。
    • 劳动法第198条(永久完全伤残):涉及永久完全伤残的福利,包括每月收入福利和子女津贴。
    • 劳动法第199条(永久部分伤残):规定了永久部分伤残的福利。

    最高法院在 *Elburg Shipmanagement Phils., Inc. v. Quiogue, Jr.* 案中总结了适用于海员索赔完全和永久伤残福利的规则:

    1. 公司指定的医生必须在海员向其报告之日起120天内发布关于海员伤残等级的最终医疗评估。
    2. 如果公司指定的医生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未能在120天内给出评估,则海员的伤残变为永久性和完全性。
    3. 如果公司指定的医生在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未能在120天内给出评估(例如,海员需要进一步的医疗治疗或海员不合作),则诊断和治疗的期限应延长至240天。雇主有责任证明公司指定的医生有充分的理由延长期限。
    4. 如果公司指定的医生仍然未能在延长的240天期限内给出评估,则海员的伤残变为永久性和完全性,无论是否有任何理由。

    例如,如果一名海员在海上受伤,公司有责任提供医疗救助。公司指定的医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评估海员的伤残程度。如果海员需要额外治疗,则可以延长评估期限,但海员有义务配合治疗。

    案件分析

    Roque T. Tabaosares 案的背景如下:

    • 2013年11月6日:Tabaosares 被 Barko International, Inc. 聘为1号加油员,合同期为九个月。
    • 2014年3月24日:Tabaosares 在前往机舱的途中滑倒并摔倒,左肩和大腿撞到楼梯台阶。
    • 2014年3月26日:他被转诊到日本的医院,被诊断为“左肩烧伤性骨折”。
    • 2014年3月28日:他被医疗遣返,并被转诊到 Ygeia 医疗中心。
    • 公司指定的医生建议对他的左肩进行6至8周的石膏固定,然后进行10至14次物理治疗。
    • 2014年7月8日:公司指定的医生给出了11级的临时伤残评估。
    • 2014年9月17日:Tabaosares 咨询了一位私人医生,后者诊断他患有“肩袖撞击综合征”,并告知他不再适合重返工作岗位。
    • 2014年11月18日:尽管公司承担了他的机票费用,但他未能按照公司指定医生的要求参加重新评估。

    最高法院强调了海员遵守公司指定医生提供的医疗治疗的重要性。法院指出,Tabaosares “未能遵守公司指定医生提供的医疗治疗,因此,放弃治疗的患病或受伤的海员将丧失其索赔伤残福利的权利。”

    法院进一步解释说:“海员有义务定期向公司指定的医生报告其医疗治疗过程,并完成治疗,直到公司指定的医生宣布其适合工作或评估其为永久性伤残等级。”

    法院认为,Tabaosares 在240天期限届满前未能按照指示于2014年11月18日参加重新评估,因此,他疏于完成医疗治疗,并且公司不能因未能给出最终和确定的伤残等级而受到指责。

    实际意义

    本案强调了海员在寻求伤残福利时遵守既定医疗程序的重要性。未能完成公司指定医生的治疗可能会对海员获得全额福利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有权要求海员参加评估,而海员有义务配合治疗,除非有合理的理由(例如,有证据证明的经济困难)。

    关键经验

    • 配合公司指定的医生:参加所有预约并遵循建议的治疗计划。
    • 沟通:如果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预约,请与公司或其代表沟通。提供支持您无法参加的证据。
    • 记录:保留所有医疗记录、通信和费用的副本。
    • 寻求法律建议:如果您对您的权利或义务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律师。

    常见问题解答

    如果我无法负担前往马尼拉接受公司指定医生治疗的费用,我该怎么办?

    与您的公司或其代表沟通。提供证明您经济困难的证据,并要求他们支付您的差旅费和住宿费。根据 POEA-SEC,公司有义务支付合理的实际差旅费和/或住宿费,但需要提供清算和正式收据和/或费用证明。

    如果我不认同公司指定医生的评估,我该怎么办?

    根据 POEA-SEC 第 20(A)(3) 条,您有权寻求其他医生的意见。但是,您应该在公司指定的医生发布关于您病情的明确声明后这样做。

    如果公司指定的医生在 240 天内未能给出最终评估,会发生什么?

    如果公司指定的医生在 240 天内未能给出最终评估,您的伤残可能会被视为永久性和完全性。但是,如果您未能配合治疗或参加评估,则此规则可能不适用。

    什么是医疗遗弃?

    医疗遗弃是指海员在 240 天期限届满前未能完成治疗,这会阻止公司医生宣布其适合工作或评估其伤残情况。

    如果我放弃治疗,我是否仍然有权获得任何福利?

    您可能有权获得您接受治疗期间的疾病福利和医疗津贴。但是,您可能没有资格获得完全和永久性伤残福利。

    如果您有任何关于海员伤残福利的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ASG Law:Contact us or email nihao@asglawpartners.com to schedule a consultation.

  • 菲律宾海员伤残赔偿:第三方医生评估的新规则与实践指南

    菲律宾海员伤残赔偿:第三方医生评估的新规则与实践指南

    G.R. No. 253480, April 25, 2023

    想象一下,一位在海上辛勤工作的菲律宾海员,不幸因病提前结束了合同。他回国后,公司指定的医生说他可以继续工作,但他自己找的医生却说他已经无法再胜任海上的工作。这种情况下,他该怎么办?谁的说法更可靠?最高法院最近的判决对此类情况下的第三方医生评估做出了新的解释,并为海员及其雇主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当公司指定医生和海员自己选择的医生意见不一致时,如何确定海员是否有权获得伤残赔偿。最高法院的判决不仅影响着海员的权益,也对海运公司的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菲律宾海员伤残赔偿的法律背景

    菲律宾海外就业管理局标准雇佣合同(POEA-SEC)是规范菲律宾海员海外就业的重要文件。其中,第20(A)条规定了海员在工作期间受伤或生病时的赔偿和福利。该条款明确指出,海员有义务在回国后三个工作日内接受公司指定医生的检查,以评估其是否适合继续工作。

    如果海员对公司指定医生的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自行选择医生进行复查。如果两位医生的意见相左,POEA-SEC规定可以由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医生进行最终评估。第三方医生的决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关键条款:

    “如果海员指定的医生不同意评估结果,雇主和海员可以共同商定一名第三方医生。第三方医生的决定对双方均具有最终约束力。”

    这项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海员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然而,在实践中,第三方医生的指定过程常常出现问题,导致争议无法解决。

    案件回顾:Bunayog 诉 Foscon Shipmanagement

    Teodoro B. Bunayog 是一名在 Foscon Shipmanagement 公司工作的厨师。2016年7月,他在船上出现咳嗽、发烧和呼吸困难等症状。在日本的诊所被诊断为左肺肺炎,医生认为他不适合继续海上工作,因此被遣返回菲律宾。

    回国后,Bunayog 接受了公司指定医生的检查,被诊断为肺炎伴复发性胸腔积液。经过治疗,公司指定医生于2016年9月28日宣布他可以继续工作。

    Bunayog 对此结果不满意,于是咨询了自己选择的医生 Noel C. Gaurano,后者认为他因胸腔积液而无法胜任海上工作。

    2016年11月10日,Bunayog 致信 Foscon 总裁 Evelyn M. Defensor,告知其医生的诊断结果,并表示愿意接受进一步的医学检查以确认其永久伤残。但 Foscon 没有做出回应。

    因此,Bunayog 提起了诉讼,要求获得永久伤残赔偿金和其他福利。以下是案件的审理过程:

    • 劳动仲裁员 (LA):驳回了 Bunayog 的诉讼,理由是公司指定医生的诊断结果更可靠。
    • 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 (NLRC):维持了劳动仲裁员的判决。
    • 上诉法院 (CA):同样驳回了 Bunayog 的上诉,认为他自己选择的医生的评估缺乏医学依据。

    最高法院最终审理了此案。

    最高法院引用了以下关键论点:

    “本规定明确赋予双方机会,无需劳动法庭和/或法院的帮助,通过双方共同商定的第三方医生的调查结果,解决公司指定医生和海员选择的医生之间相互冲突的医疗调查结果。”

    最高法院的判决与实践意义

    最高法院最终驳回了 Bunayog 的上诉,但同时也对第三方医生评估的程序做出了重要的澄清和规范。法院强调,海员在要求进行第三方医生评估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上自己选择的医生的医疗报告或摘要。

    最高法院还规定,雇主在收到海员的有效书面请求后,必须在10天内做出书面回复,同意启动第三方医生评估程序。如果雇主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将被视为违反 POEA-SEC。

    这项判决对海员和海运公司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 海员:在寻求伤残赔偿时,务必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提供充分的医学证据。
    • 海运公司:必须认真对待海员的请求,并积极配合第三方医生评估程序。

    关键要点:

    • 海员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第三方医生评估的请求,并附上医疗报告或摘要。
    • 雇主必须在10天内对海员的请求做出书面回复。
    • 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可能会对案件的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假设案例:

    一位海员在工作中受伤,公司指定医生认为他可以继续工作,但他自己选择的医生认为他已经永久伤残。海员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了第三方医生评估的请求,并附上了自己医生的医疗报告。公司在收到请求后15天才做出回复,同意进行评估。根据最高法院的判决,该公司已经违反了 POEA-SEC,海员可以提起诉讼。

    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是 POEA-SEC?

    POEA-SEC 是菲律宾海外就业管理局标准雇佣合同,是规范菲律宾海员海外就业的重要文件。

    2. 什么是第三方医生评估?

    当公司指定医生和海员自己选择的医生意见不一致时,可以由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医生进行评估,以确定海员是否有权获得伤残赔偿。

    3. 海员在要求进行第三方医生评估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海员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请求,并附上自己选择的医生的医疗报告或摘要。

    4. 雇主在收到海员的请求后应该怎么做?

    雇主必须在10天内做出书面回复,同意启动第三方医生评估程序。

    5. 如果雇主未能履行这些义务,会产生什么后果?

    雇主将被视为违反 POEA-SEC,海员可以提起诉讼。

    6. 如果海员的医生的报告缺乏医学依据,会怎么样?

    即使雇主违反了POEA-SEC,法院仍然会审查双方医生的报告,并根据证据的充分性做出判决。

    7. 为什么最高法院要对第三方医生评估的程序做出新的规范?

    为了确保海员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如果您有任何关于菲律宾海员伤残赔偿的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船员患病:未遵循第三方医生评估程序将导致福利丧失

    最高法院裁定,在海外工作的菲律宾船员如果与指定医生的评估意见不一致,未能遵循《菲律宾海外就业管理局标准雇佣合同》(POEA-SEC)规定的第三方医生评估程序,将可能失去其残疾福利。这一裁决强调了船员在寻求残疾赔偿时,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机制。

    当疾病来袭,合同义务与医疗评估如何平衡?

    本案涉及船员约翰·弗雷德里克·T·蒂基奥(以下简称蒂基奥)对卡里尔菲律宾船舶管理公司等(以下简称公司)提出的残疾福利索赔。蒂基奥在为公司工作的期间,被诊断出患有甲状腺机能亢进症。指定医生认为该疾病与工作无关,但蒂基奥聘请的医生却持相反意见。争议的焦点在于蒂基奥是否遵守了POEA-SEC规定的第三方医生评估程序。如果未能遵循这一程序,他的索赔是否会因此受到影响?本案旨在厘清船员的合同义务与获得残疾福利之间的关系。

    案件的背景是,蒂基奥于2012年11月受雇于公司,担任普通海员,为期9个月。在合同期内,他于2013年6月被诊断出患有甲状腺机能亢进症,并被遣返回国接受治疗。指定医生诊断他患有格雷夫斯病引起的甲状腺机能亢进,并声明该疾病与工作无关。蒂基奥于2014年9月提出申诉,要求支付残疾福利、医疗费用、精神损害赔偿和律师费。公司辩称,蒂基奥的格雷夫斯病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与工作无关,并指责蒂基奥未遵守合同义务,即在指定医生和其自身医生意见不一致时,应由第三方医生进行最终评估。

    最初,劳工仲裁员裁定公司应向蒂基奥支付残疾福利。然而,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NLRC)推翻了这一裁决,理由是蒂基奥在提出申诉时,没有提供与指定医生评估意见相悖的证据,并且未能遵守POEA-SEC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上诉法院后来又恢复了劳工仲裁员的裁决,认为蒂基奥的疾病与工作有关,并符合POEA-SEC规定的四个条件。

    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的裁决,并恢复了NLRC的裁决。法院强调,海外海员获得残疾福利不仅取决于医疗结果,还取决于法律和合同。根据2010年POEA-SEC第20(A)条的规定,如果海员聘请的医生与指定医生的评估意见不一致,应由雇主和海员共同商定聘请第三方医生。第三方医生的决定将对双方具有最终约束力。

    法院指出,蒂基奥在没有第三方医生评估的情况下就提出了申诉,明显违反了POEA-SEC规定的程序。正如法院在之前的案件中强调的那样,海员未遵守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将对其索赔产生不利影响,并导致指定医生的评估意见得到确认。此外,法院还指出,蒂基奥直到提交复辩书时才出示由其自身医生出具的医疗证明,而且该证明的开具日期晚于申诉的提出日期。此外,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蒂基奥在提起申诉前,已将其与自身医生的咨询情况告知公司,这本可以启动POEA-SEC的争议解决机制。

    以下情况可以支持海员提出永久全残福利的主张:

    (a)
    指定医生在120天期限届满后,未能发布关于其是否适合从事海员工作或是否残疾的声明,并且没有迹象表明进一步的医疗治疗可以解决其暂时性完全残疾问题,从而有理由将期限延长至240天;
    (b)
    240天已经过去,但指定医生没有出具任何证明;
    (c)
    指定医生在120天或240天期限内(视情况而定)宣布其适合从事海员工作,但他选择的医生和根据POEA-SEC第20-B(3)条选择的医生持有相反意见;
    (d)
    指定医生承认其部分永久性残疾,但他咨询的其他医生(包括他自己和与雇主共同咨询的医生)认为其残疾不仅是永久性的,而且是完全性的;
    (e)
    指定医生承认其完全永久性残疾,但在残疾评级上存在争议;
    (f)
    指定医生确定其医疗状况不属于POEA-SEC规定的可补偿或与工作相关的,但他选择的医生和根据POEA-SEC第20-B(3)条选择的第三方医生发现了相反的情况,并宣布其不适合工作;
    (g)
    指定医生宣布其完全永久性残疾,但雇主拒绝向其支付相应的福利;以及
    (h)
    指定医生在120天或240天期限内宣布其部分永久性残疾,但在上述期限届满后,他仍然无法履行其通常的海员职责。

    法院还驳斥了蒂基奥关于公司已放弃主张遵守争议解决程序的权利的说法。记录显示,公司在劳工仲裁员面前的强制性会议期间,已表示愿意将此事提交第三方医生。因此,法院认为,NLRC驳回蒂基奥的申诉没有滥用自由裁量权,并有充分的理由。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如果海员与公司指定的医生对医疗评估意见不一致,是否必须遵循 POEA-SEC 规定的第三方医生评估程序才能获得残疾福利。
    什么是 POEA-SEC? POEA-SEC 是菲律宾海外就业管理局标准雇佣合同,是规管海外菲律宾海员就业的标准条款和条件。它规定了海员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因工受伤或生病的补偿。
    第三方医生评估程序是如何运作的? 如果海员聘请的医生与公司指定的医生对医疗评估意见不一致,POEA-SEC 规定双方可以共同商定聘请第三方医生。第三方医生的决定对双方具有最终约束力。
    如果海员未能遵循第三方医生评估程序,会发生什么? 如果海员未能遵循第三方医生评估程序,可能会对其索赔产生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指定的医生的评估通常会被采纳。
    在本案中,法院的裁决是什么? 最高法院裁定蒂基奥因未能遵循 POEA-SEC 规定的第三方医生评估程序而无权获得残疾福利。
    本案对在海外工作的菲律宾海员有什么影响? 本案强调了在海外工作的菲律宾海员在寻求残疾赔偿时,必须严格遵守 POEA-SEC 规定的合同义务,特别是有关医疗评估和争议解决程序的义务。
    本案中,格雷夫斯病是如何被认定的? 该疾病被指定医生认定为自身免疫性疾病,与海员的工作环境没有直接关系,并强调该疾病具有已知的风险因素,包括遗传和自身免疫性疾病。
    海员在提交残疾福利申诉时应注意什么? 海员应确保在提交申诉前,已获得由其自身医生出具的、与公司指定的医生评估意见相悖的医疗证明,并准备启动第三方医生评估程序。

    For inquiries regarding the application of this ruling to specific circumstances, please contact ASG Law through contact or via email at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Disclaimer: This analysis is provided for inform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legal advice. For specific legal guidance tailored to your situation, please consult with a qualified attorney.
    Source: Career Phils. Shipmanagement, Inc. vs. John Frederick T. Tiquio, G.R. No. 241857, June 17, 2019

  • 海员未能及时报告疾病:丧失残疾赔偿的权利

    最高法院裁定,未能遵守《菲律宾海外就业管理局-标准雇佣合同》(POEA-SEC)规定的,在返回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强制性体检的义务,将导致海员丧失残疾赔偿的权利。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及时确定疾病或受伤是否与工作相关,保护雇主免受不相关的索赔。该裁决强调了海员必须严格遵守 POEA-SEC 的规定,以保护其获得应得福利的权利。对海员来说,了解他们的权利和义务至关重要,寻求法律咨询,避免疏忽。

    海员的疏忽大意:是否错失获得赔偿的机会?

    自1976年以来,Andres L. Dizon一直受雇于Naess Shipping Phils. Inc.和DOLE UK (Ltd.),担任其各艘船只的厨师,直到2007年合同终止。然而,在2007年3月的一次合同前体检中,Dizon被医生诊断为不适合出海,原因是患有无法控制的高血压和冠状动脉疾病。Dizon 对此诊断表示不满,于是去了水手医院(Seamen’s Hospital)接受另一项检查,结果显示他适合出海工作。由于之前的健康问题,Dizon未能再次获得雇佣合同,并对他的前雇主提起了索赔。现在的问题是,未能遵守合同条款是否剥夺了他获得福利的权利,或者他的既往工作经历是否使他仍然有权获得残疾赔偿?

    根据 POEA-SEC 第 20(B) 条第 3 款,海员因工受伤或患病,有权享受某些福利。其中一项重要规定是,海员必须在从船上离职接受治疗后,有权获得相当于其基本工资的疾病补贴,直到他被宣布适合工作或公司指定的医生评估出永久性残疾的程度为止,但该期限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一百二十(120)天。为了获得这些福利,海员应在返回后三个工作日内接受公司指定医生的岗后体检,除非他因身体原因无法这样做,在这种情况下,在同一期限内向代理机构发出书面通知,也被视为合规。海员未能遵守强制性报告要求,将导致其丧失获得上述福利的权利。

    法律明确规定,未能遵守强制性报告要求,将导致海员丧失获得相应福利的权利。

    最高法院强调,这三天的岗后体检是强制性的。法院进一步解释说,之所以规定这一规则,是因为在遣返后三天内报告疾病或受伤,更有利于医生确定疾病或受伤的原因。超过期限后确定疾病或受伤的真正原因可能变得很困难。忽视这一规则可能会开创一个负面先例,例如,让无数海员声称有权获得残疾赔偿,或导致对雇主的不公,因为雇主会因为时间流逝而难以确定索赔人的疾病原因。这样,雇主就无法保护自己免受无关的残疾索赔。

    在本案中,Dizon未能证明他有权根据 POEA-SEC 获得与工作相关的疾病相关的残疾赔偿。记录显示,Dizon 在与被告完成最后一份合同后,没有在抵达后三天内接受岗后体检。Dizon 没有解释或说明他为什么没有遵守上述强制性规定,尽管他声称他的疾病据称是在他的合同期内发生的。关于 Dizon 声称 POEA-SEC 第 20(B) 条第 3 款中的“上述福利”仅指疾病补偿,因此强制性报告要求仅适用于疾病补贴索赔,最高法院认定这种说法站不住脚。

    最高法院驳回了Dizon关于他的冠状动脉疾病与工作相关的说法,理由是其未能出示他在受雇期间患有心血管疾病的证据,这一点对于确定他是否可以获得赔偿至关重要。虽然《菲律宾海外就业管理局-标准雇佣合同》(POEA-SEC)承认某些情况下的心血管疾病属于职业病,但要获得赔偿,Dizon必须证明他的病情符合合同中规定的具体标准。具体来说,必须证明他在工作期间出现了心脏病症状,工作压力加重了他的既往高血压病情,或者他的工作与心脏损伤之间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由于 Dizon 没有提供任何医疗记录或证据来证实这些情况,因此最高法院认为他未能证明其疾病与工作有关。结果,Dizon要求赔偿残疾和损害的请求均被驳回,最高法院强调严格遵守 POEA-SEC 规定的必要性,并且需要有切实的医疗证据来支持这些索赔。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原告是否因未能遵守在遣返后三天内接受公司指定的医生进行岗后体检的强制性规定而丧失了获得残疾福利的权利,以及他是否证明其冠状动脉疾病与工作相关。
    岗后体检规定是什么? POEA-SEC要求海员在从海外就业合同遣返后三天内,接受公司指定的医生的体检。未能遵守此要求可能导致丧失索赔福利的权利。
    什么是POEA-SEC? POEA-SEC代表菲律宾海外就业管理局-标准雇佣合同。它是管理在海外工作的菲律宾海员的条款和条件的标准化雇佣合同。
    原告声称什么? 原告Dizon声称,他在受雇期间患上了冠状动脉疾病,并有权获得残疾福利。
    法院判决是什么? 法院驳回了Dizon的申诉,认定他未能遵守强制性岗后体检规定,并且未能充分证明其疾病与工作相关。
    为什么岗后体检如此重要? 岗后体检至关重要,因为它有助于确定海员的疾病或受伤是否与他的工作相关,这对残疾福利索赔有影响。
    “与工作有关的疾病”是如何定义的? 根据POEA-SEC,“与工作有关的疾病”是指由于《合同》第32-A条中列出的职业病而导致的残疾或死亡。
    海员如何证明自己的疾病是与工作有关的? 海员必须通过实质性证据证明,他的工作涉及POEA-SEC中描述的风险,疾病是由于暴露于这些风险而感染的,并且没有明显的疏忽。

    这项裁决强化了海外就业合同中规定的合规性的重要性,突显了未遵守规定的潜在后果。对于海员而言,保持警惕并确保及时遵守体检要求是至关重要的。通过了解和履行这些义务,海员可以保护他们获得必要福利的权利。

    如有关于本裁决适用于特定情况的咨询,请通过contact或通过电子邮件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联系ASG Law。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有关针对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具体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简短标题, G.R No., 日期

  • 远洋船员的患病推定:高血压性心血管疾病的工伤赔偿认定

    本案确立了一项重要原则,即对于远洋船员来说,如果在受雇期间出现心脏疾病的症状,并且先前没有相关病史,则可以推定该疾病与工作有关,从而有权获得工伤赔偿。这意味着船员无需提供大量证据来证明工作与疾病之间的直接联系,雇主有责任推翻这一推定。这对于保护船员的权益至关重要,因为他们的工作环境往往会加剧潜在的健康风险。

    远洋厨师的苦恼:高血压引发的心脏病是否属于工伤?

    本案涉及一名在 MV Lemno 船舶上担任厨师的 Jose Rudy L. Bautista (以下简称“船员”)。在工作期间,他开始出现呼吸困难、乏力、头晕等症状。在被诊断出患有高血压性心血管疾病和 II 型糖尿病后,他寻求工伤赔偿。雇主 Elburg Shipmanagement Philippines, Inc. 和 Augustea Shipmanagement Italy 否认他的疾病与工作有关。劳工仲裁庭 (LA) 和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 (NLRC) 最初都支持该船员的主张,但上诉法院 (CA) 推翻了这些裁决,认为他未能充分证明疾病与工作之间的联系。因此,案件提交至最高法院 (SC)。

    本案的核心在于确定该船员的高血压性心血管疾病是否属于与工作相关的疾病,从而有资格获得工伤赔偿。根据《菲律宾海外就业管理局标准雇佣合同》(POEA-SEC),如果船员在合同期内遭受与工作相关的伤害或疾病,雇主应承担责任。如果心血管疾病 (CVD) 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可被视为职业病:

    (a) 如果在就业期间已知存在心脏病,则必须证明急性加重是由其工作性质造成的异常劳损明显引起的。
    (b) 引起急性发作的劳损必须具有足够的严重程度,并且在 24 小时内必须伴随有心脏损伤的临床症状,以构成因果关系。
    (c) 如果在工作场所受到劳损之前明显无症状的人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出心脏损伤的体征和症状,并且这些症状和体征持续存在,则有理由声称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认为,该船员在登船前经过体检,被认定为适合海上工作,表明他之前没有心脏疾病的症状。他在船上开始出现的症状与高血压性心血管疾病相符,支持了他的疾病是在受雇期间发展的观点。最高法院强调了 2000 年 POEA-SEC 第 32-A (11) (c) 条的规定,该条款确立了一种推定,即如果船员在工作场所受到劳损之前没有症状,但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出心脏损伤的症状,则其 CVD 与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由于船员先前没有心血管疾病病史,并且在船上工作期间出现了相关症状,因此推定该疾病与工作有关。雇主未能提供反驳证据来推翻这一推定。即使该船员还被诊断出患有 II 型糖尿病,也不能否定其高血压性心血管疾病的可赔偿性。重要的是,作为一名厨师,船员的工作环境可能加剧了他的病情,包括暴露于不断变化的温度、压力和体力劳动之下。法院认为,雇佣关系不需要是导致疾病发展的唯一因素,只要它在一定程度上有所贡献即可。

    最高法院裁定,上诉法院在推翻 NLRC 的裁决时犯了可逆性错误。NLRC 并没有滥用其酌处权,因为船员的主张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因此,最高法院恢复了 NLRC 的裁决,判给该船员全部和永久性残疾赔偿金。

    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进一步巩固了对海外船员的保护,确保他们在受雇期间患病时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 通过强调可逆性推定,该裁决强调了雇主在证明船员疾病与工作无关方面的举证责任。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进一步加强了对海外工人权利的保护,并强调了公平雇佣做法的重要性。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船员的高血压性心血管疾病是否属于与工作相关的疾病,从而有资格获得工伤赔偿。这涉及到如何适用 POEA-SEC 中关于职业病认定的条款。
    POEA-SEC 如何定义“与工作相关的疾病”? POEA-SEC 将“与工作相关的疾病”定义为“因本合同第 32-A 条所列职业病而导致残疾或死亡的任何疾病,且满足其中规定的条件”。具体到 CVD,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以认定为职业病。
    本案中船员的诊断是什么? 该船员被诊断出患有高血压性心血管疾病和 II 型糖尿病。尽管 II 型糖尿病本身可能不被认为是职业病,但法院重点关注了他的心血管疾病。
    法院在本案中如何看待推定? 法院强调了推定原则,即如果船员在就业前没有 CVD 症状,但在工作期间出现症状,则可推定 CVD 与工作有关。雇主有责任推翻这一推定。
    雇主在本案中提出了什么论点? 雇主辩称该船员的 II 型糖尿病具有家族遗传性,并且他的高血压性心血管疾病是该糖尿病的并发症,因此与工作无关。
    为什么法院没有接受雇主的论点? 法院认为,雇主未能提供充分的反驳证据来推翻船员的心血管疾病与工作有关的推定。仅仅声称这是糖尿病的并发症是不够的。
    船员的职位对案件结果有何影响? 作为厨师,船员的工作性质意味着他暴露于各种环境因素和压力之下,这些因素可能导致或加剧了他的心血管疾病,尽管这并不是唯一的诱因。
    法院的裁决对其他海员有何影响? 该裁决加强了对海员的保护,确保他们可以依赖推定原则,即在就业期间发展的心血管疾病可以被视为与工作有关,除非雇主能够证明情况并非如此。
    本案的关键条款是什么? 《菲律宾海外就业管理局标准雇佣合同》(POEA-SEC) 第 32-A (11) 条是关键,因为它将心血管疾病 (CVD) 列为职业病,并阐明了认定与工作相关的条件。

    通过澄清可赔偿疾病的范围以及船员和雇主的举证责任,此案对菲律宾海员的权利产生了切实的影响。它强调了在解决船员疾病索赔时平衡证据和推定的必要性,并为未来的类似案件提供了有价值的指导。

    For inquiries regarding the application of this ruling to specific circumstances, please contact ASG Law through contact or via email at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Disclaimer: This analysis is provided for inform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legal advice. For specific legal guidance tailored to your situation, please consult with a qualified attorney.
    Source: JOSE RUDY L. BAUTISTA VS. ELBURG SHIPMANAGEMENT PHILIPPINES, INC., G.R. No. 206032, August 19, 2015

  • 菲律宾海员非法解雇:海员权益及雇主义务详解

    菲律宾海员非法解雇:海员权益及雇主义务详解

    G.R. NO. 153031, December 14, 2006

    想象一下,一位菲律宾海员在远洋货轮上工作,却因一次意外受伤被船长拒绝治疗,最终被迫跳船求生。他回到菲律宾后,却面临被解雇的困境。这并非虚构故事,而是真实案例引发的法律思考:海员的权益如何保障?雇主在海员受伤或生病时应承担哪些义务?本文将深入剖析最高法院的判决,为您揭示菲律宾海员权益保护的关键。

    法律背景:菲律宾海员雇佣的法律框架

    菲律宾是全球重要的海员输出国。为了保护海外菲律宾工人的权益,菲律宾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海员的雇佣关系。《劳工法》(Labor Code)和菲律宾海外就业管理局(POEA)发布的规章制度,构成了海员雇佣的法律框架。这些法律法规旨在确保海员获得公平的待遇、合理的工资和安全的工作环境。

    其中,POEA的标准雇佣合同(Standard Employment Contract)是规范海员与雇主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文件。该合同详细规定了海员的工资、福利、工作条件、医疗保障以及解雇程序等内容。例如,合同中通常会包含以下条款:

    Section 19. REPATRIATION

    C. If the vessel arrives at a convenient port within a period of three months before the expiration of his contract, the master/ employer may repatriate the seafarer from such port provided that the seafarer shall be paid all his earned wages. In addition, the seafarer shall also be paid his leave pay for the entire contract period plus a termination pay equivalent to one (1) month of his basic pay, provided, however, that this mode of termination may only be exercised by the master/employer if the original contract period of the seafarer is at least ten (10) months; provided, further, that the conditions for this mode of termination shall not apply to dismissal for cause.

    此外,菲律宾还签署了一系列国际公约,如《海事劳工公约》(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进一步加强了对海员权益的保护。

    案件回顾:PCL Shipping Philippines, Inc. v. 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Commission

    本案的主角是海员史蒂夫·鲁塞尔(Steve Rusel),他受雇于PCL Shipping Philippines, Inc. 和 U-Ming Marine Transport Corporation。1996年4月,鲁塞尔开始在MV Cemtex General号货轮上工作,为期12个月。

    事件经过:

    • 意外受伤:1996年7月16日,鲁塞尔在清洁厨房时不慎滑倒,左脚踝受伤。他请求船长进行医疗检查,却遭到拒绝。
    • 被迫跳船:1996年8月13日,疼痛难忍的鲁塞尔跳船游到岸边,并在医院接受了八天的治疗。
    • 提前遣返:1996年8月22日,鲁塞尔被遣返回菲律宾。
    • 提起诉讼:1996年9月26日,鲁塞尔向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NLRC)提起诉讼,指控雇主非法解雇、拖欠工资和医疗福利等。

    法院判决:

    1. 劳动仲裁员:判决雇主对非法遣返承担责任,并支付工资、医疗福利和律师费。
    2. 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NLRC):维持劳动仲裁员的判决,但修改了赔偿金额。
    3. 上诉法院:驳回雇主的上诉,维持NLRC的判决。
    4. 最高法院:驳回雇主的上诉,但对赔偿金额进行了调整。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强调:

    Hence, for a seaman to be considered as guilty of desertion, it is essential that there be evidence to prove that if he leaves the ship or vessel in which he had engaged to perform a voyage, he has the clear intention of abandoning his duty and of not returning to the ship or vessel.

    最高法院认为,雇主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鲁塞尔有遗弃工作的意图,因此认定其解雇行为非法。

    案件启示:海员权益保护的关键

    本案为海员和雇主都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 雇主义务:雇主有义务保障海员的安全和健康,及时提供医疗救助。
    • 解雇程序:雇主不得随意解雇海员,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提供书面通知和听证机会。
    • 举证责任:在解雇案件中,雇主承担举证责任,必须证明解雇的理由正当合法。

    关键教训

    • 海员:了解自己的权利,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寻求法律援助。
    • 雇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合规体系,避免法律风险。

    常见问题解答

    问:海员在工作中受伤,雇主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答:雇主有义务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并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如果海员因工受伤导致残疾,雇主还应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金。

    问:雇主可以随意解雇海员吗?

    答:不可以。雇主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解雇程序,提供书面通知和听证机会,并证明解雇的理由正当合法。

    问:海员如果被非法解雇,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答:海员可以获得工资、福利、遣返费、律师费等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取决于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

    问:海员合同到期前,雇主可以提前解雇海员吗?

    答:在特定情况下,雇主可以提前解雇海员,但必须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提前解雇费。

    问:海员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海员应了解自己的权利,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工资单、医疗记录等,并及时寻求法律援助。

    ASG Law 律师事务所精通菲律宾海事法和劳工法,致力于为海员和雇主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海员雇佣方面遇到任何问题,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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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外菲律宾海员的疾病索赔:合同期限内患病的重要性

    海外菲律宾海员的疾病索赔:合同期限内患病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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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R. NO. 155741, March 31,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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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象一下,一位菲律宾海员在遥远的异国他乡工作,为了家庭的生计而努力。突然,他感到身体不适,开始出现胸痛和呼吸困难。他是否能够获得医疗保障和残疾赔偿?最高法院在Bartolome C. Pelayo vs. Aarema Shipping and Trading Co., Inc.一案中,对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回答:只有在合同期限内患病,海员才能获得相应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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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海员在海外工作期间患病,能否获得菲律宾海外就业管理局(POEA)标准雇佣合同下的福利?本案判决强调了合同期限的重要性,并为海员的疾病索赔设定了明确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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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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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律宾海外就业管理局(POEA)标准雇佣合同旨在保护海外菲律宾工人的权益,特别是海员。该合同明确规定了雇主在海员受伤或患病时的责任。以下是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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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海员在其合同期限内遭受人身伤害或患病时,雇主的责任如下:
    n a. 雇主应继续支付海员在其船上期间的基本工资;
    n b. 如果人身伤害或疾病需要在外国港口进行医疗和/或牙科治疗,雇主应承担此类医疗、牙科、外科和住院治疗的全部费用以及食宿,直至海员被宣布适合工作或遣返;
    n c. 雇主应从海员离开船舶接受医疗治疗时起支付其基本工资。从船舶卸任后,海员有权获得其基本工资的百分之百 (100%),直至他被宣布适合工作或公司指定的医生评估了永久性残疾程度,但在任何情况下,此期限均不得超过一百二十 (120) 天。为此,海员应在返回后三个工作日内接受公司指定的医生进行的离职后体检,除非他因身体残疾而无法这样做,在这种情况下,在同一时期内向代理机构发出书面通知即视为合规。海员未能遵守强制性报告要求将导致其丧失索取上述福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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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如果海员在雇佣期间因受伤或疾病而永久完全或部分残疾,则应根据其合同附录 1 中列出的福利计划对海员进行赔偿。因疾病引起的福利计算应受疾病发生时适用的费率和赔偿规则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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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这些条款,海员必须证明其在海外工作期间遭受了人身伤害或患病,才能获得相应的福利。最高法院在以往的案例中也强调了这一点,例如Hermogenes v. OSCO Shipping Services, Inc.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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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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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rtolome Pelayo被Aarema Shipping and Trading Co., Inc.雇佣,代表其外国委托人Maritima Fullman, S.L.,在MT

  • 菲律宾海员疾病赔偿:未在船上确诊疾病亦可获得赔偿

    菲律宾海员疾病赔偿:即使疾病未在船上确诊,仍可获得赔偿

    G.R. No. 130772, 1999年11月19日

    核心要点:本案确立了菲律宾海员即使在离船后才确诊疾病,且该疾病并非在船上明确诊断,只要能证明疾病在受雇期间产生或加重,仍有权获得疾病赔偿。

    引言

    在海外工作的菲律宾海员,为国家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当他们不幸患病时,能否获得公正的赔偿,往往成为他们及其家庭的沉重负担。本案 “瓦勒姆海事服务有限公司诉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和伊丽莎白·因杜克蒂沃” 生动地展现了这一现实困境。一名海员在离船后不久被诊断出重病并最终去世,其家属向雇主索赔疾病赔偿金,却遭到拒绝。本案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经济保障,更体现了菲律宾法律对海员权益的保护,以及对雇主责任的界定。本案的判决,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先例,也提醒海员及其雇主,关注海员的健康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背景

    菲律宾法律,特别是《菲律宾海外就业管理局标准雇佣合同》(POEA 标准合同),旨在保护海外菲律宾海员的权益。根据 POEA 标准合同,海员在受雇期间患病或受伤,有权获得医疗和经济赔偿。该合同规定,海员必须在回国后 72 小时内接受公司指定医生的体检,否则可能丧失索赔权利。然而,法律也考虑到特殊情况,例如海员在回国后因身体状况无法及时体检,或未能及时通知雇主。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会更加注重实质正义,而非机械地适用程序规定。

    本案的关键法律条文在于 POEA 标准合同关于疾病赔偿的规定。该合同旨在确保海员在为公司服务期间因工作环境或性质而导致的疾病,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即使疾病并非完全由工作引起,只要工作环境对疾病的发生或恶化有贡献,海员也应获得赔偿。菲律宾最高法院在过往的判例中,也多次强调对海员权益的倾斜保护原则,例如在 More Maritime Agencies, Inc., et al. v. 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Commission 案中,法院指出,雇主并非海员健康的保险人,但雇主有责任承担因工作环境可能对海员健康造成影响的风险。

    此外,菲律宾的劳工法体系,特别是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NLRC)的设立,旨在快速、公正地解决劳资纠纷。NLRC 在审理案件时,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法律,以实现公平正义。本案中,NLRC 和最高法院都展现了对海员困境的理解和对法律的人性化解读。

    案件回顾

    法斯蒂诺·因杜克蒂沃于 1993 年 5 月受雇于瓦勒姆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MT Rowan” 号船上的杂工。雇佣合同为期十个月。入职前体检显示其身体健康。1993 年 11 月,瓦勒姆海事服务有限公司接替成为菲律宾的船员代理。因杜克蒂沃选择继续留在船上。然而,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即 1994 年 1 月 17 日,他被解雇。他的海员证和工资单上注明解雇原因是 “双方同意,完成 8 个月零 5 天工作”。

    回国两天后,因杜克蒂沃因咳嗽和胸痛住院,被诊断为双侧肺炎。病情恶化后,他被转入菲律宾肺病中心,发现肺部和颈部有肿块。此后,他辗转多家医院,最终在马卡蒂医疗中心去世。尸检报告显示死因复杂,包括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败血症、肺充血和多处肠梗阻。在因杜克蒂沃去世前,他的妻子伊丽莎白曾向瓦勒姆海事服务有限公司索要丈夫的剩余工资和疾病福利,但遭到拒绝。理由是因杜克蒂沃离船时并未生病,且未在 72 小时内书面通知公司。随后,因杜克蒂沃的妻子向劳工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支付疾病和死亡赔偿金。

    劳工仲裁委员会裁定瓦勒姆海事服务有限公司支付 50,000 美元死亡赔偿金、14,000 美元子女津贴和 1,000 美元丧葬费。瓦勒姆海事服务有限公司不服,上诉至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NLRC),但 NLRC 维持原判。瓦勒姆海事服务有限公司再次上诉至最高法院。

    法院判决

    最高法院驳回了瓦勒姆海事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了 NLRC 的裁决。法院认为,尽管因杜克蒂沃的海员证上注明离船原因是 “双方同意”,但事实表明,他在离船时身体状况已经恶化。离船两天后即住院,并在三个月后去世,这表明他的疾病并非离船后才发生。

    法院引用了劳工仲裁员的观察:

    “虽然海员离船是 ‘双方同意’,但在合同即将到期前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他为何突然决定离船?他在离船时的真实健康状况如何?令人费解的是,为何海员在离船两天后病情急剧恶化,直至去世。”

    法院认为,合理的解释是因杜克蒂沃在离船时已经病重。公司声称因杜克蒂沃死于癌症,且癌症是原有疾病,与受雇期间无关。但法院指出,死亡证明和尸检报告均未提及癌症,而是败血症等。公司医生的意见带有偏袒性,不足为信。即使因杜克蒂沃的疾病在受雇前就已存在,只要受雇期间的工作环境对疾病的发展或恶化有贡献,就应获得赔偿。

    关于公司提出的 72 小时报告规定,法院认为,该规定并非绝对。当海员因身体原因无法及时体检或通知雇主时,应视为例外情况。因杜克蒂沃在回国后立即住院,身体状况极差,无法苛求他必须在 72 小时内完成体检或通知。此外,因杜克蒂沃的妻子在二月份已通知公司丈夫的病情,这已构成充分的实际通知。

    法院强调,POEA 标准合同旨在保护海员的权益,应从有利于海员及其家属的角度进行解释和适用。最终,最高法院判决瓦勒姆海事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委托人瓦勒姆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支付死亡赔偿金、子女津贴和丧葬费。

    实践意义

    本案的判决对海员权益保护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它明确了以下几点:

    1. 疾病赔偿不以船上确诊为必要条件: 即使海员在离船后才确诊疾病,只要能证明疾病在受雇期间产生或加重,仍可获得赔偿。
    2. “双方同意”离船并非免责理由: 雇主不能以 “双方同意” 离船为由,推卸对海员疾病的赔偿责任,尤其当海员离船后不久即患重病时。
    3. 72 小时报告规定并非绝对: 在海员因身体原因无法及时体检或通知雇主的情况下,可以视为例外,法律更注重实质正义。
    4. 雇主有责任提供健康的工作环境: 即使海员患有原有疾病,雇主也应确保工作环境不会加重病情。
    5. 对海员权益的倾斜保护原则: 菲律宾法律,特别是 POEA 标准合同,应从有利于海员及其家属的角度进行解释和适用。

    关键教训

    • 海员应重视入职前体检: 确保体检报告真实反映自身健康状况,为日后可能发生的疾病赔偿提供依据。
    • 海员应保留工作期间的健康记录: 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并保留病历、诊断证明等,以便日后索赔。
    • 雇主应履行健康保障义务: 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定期体检,关注海员身心健康。
    • 家属应及时维护海员权益: 了解 POEA 标准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向雇主或相关部门主张权利。

    常见问题解答

    1. 海员在合同期满后生病,还能获得赔偿吗?
    答:如果能证明疾病是在受雇期间产生或加重的,即使在合同期满后才发病,仍有可能获得赔偿。关键在于证明工作与疾病之间的关联性。

    2. 如果海员没有在 72 小时内体检,就一定无法获得赔偿吗?
    答:不一定。如果海员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合理理由无法及时体检,且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疾病与工作有关,仍有可能获得赔偿。72 小时规定并非绝对限制。

    3. “双方同意” 离船协议是否意味着海员放弃了所有权利?
    答:不一定。“双方同意” 离船协议并不必然免除雇主对海员在受雇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疾病的赔偿责任。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断是否应予赔偿。

    4. 海员如何证明疾病与工作有关?
    答: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提供入职前体检报告、工作期间的医疗记录、同事证词、专家意见等。关键在于建立工作环境与疾病之间的合理联系。

    5. 如果海员已经去世,家属如何索赔?
    答:海员去世后,其家属(通常是配偶和子女)可以作为受益人,向雇主或船员中介机构索赔死亡赔偿金和相关福利。需要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文件。

    在亚设律师事务所,我们深谙菲律宾海事法律,致力于为海员及其家属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或您的家人面临类似的法律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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