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涉及对怡朗市地方法院工作人员的行政指控,理由是他们篡改了案件记录。最高法院裁定,允许篡改上诉通知以使其看起来符合规则的行为构成严重的渎职行为。本判决强调了法院工作人员维护司法诚信的重要性,并警告称任何不当行为都会损害公众对司法的信任。
当诚信缺失:法院记录篡改案件
本案源于雷克斯·G·里科律师对怡朗市第 38 地方法院 Leah Espera Miranda 法庭书记员 V 和 Jocelyn H. Divinagracia III 书记员的投诉。里科律师声称,在特别民事诉讼 No. 02-27326 中,法院工作人员篡改了案件记录,特别是在一份上诉通知中。最高法院的任务是确定受访者是否参与了篡改行为,如果是,确定适当的处罚。
该案的背景是地方法院 (RTC) 法官罗杰·B·帕特里西奥于 2003 年 5 月 26 日作出的判决,该判决宣布怡朗市城市地方法院在民事案件 No. 99 (109) 中发布的 2002 年 8 月 1 日的命令无效。有关命令允许私人回应者 Avenido Paderna 等人赎回案件中涉及的财产,该财产已被征收并在公开拍卖中出售,以满足对请愿人 Valerie Ledesma-Do 等人的判决。在 RTC 的判决之后,私人回应者提交了上诉通知,请愿人辩称,该上诉通知不符合 1997 年《民事诉讼规则》第 13 条第 11 款的要求,该规则要求说明为什么服务或提交不是亲自完成。重要的是,在初步提交时,通知缺少解释,但后来以可疑的方式添加了。里科律师随后对这一添加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声称上诉通知的文件已被篡改。
为了回应这些指控,行政法院办公室 (OCA) 开始调查所谓的篡改行为。调查结果显示,Divinagracia 确实允许律师秘书使用法院的打字机将缺失的解释插入上诉通知中。Miranda 承认,她知道缺少解释,并且允许使用法院的资源来补救这一缺陷。OCA 最初建议训诫 Miranda 和 Divinagracia,强调接收书记员的主要职责是接收文件,而不是确定它们是否符合法院规则。最高法院持不同意见,认为 Miranda 和 Divinagracia 的参与超出了日常程序,他们通过允许篡改以使其符合要求来知情地参与了该计划。法院指出,这两名工作人员对诉讼期间将导致插入上诉通知解释的情况保持沉默,这引发了人们对他们陈述真实性的怀疑。
最高法院依靠适用于法院人员的行为准则,这要求法院人员履行职责并作为司法公正的哨兵。他们采取的任何不当行为都会影响司法机构的荣誉和尊严,并影响人民对司法机构的信任。在他们的分析中,法院裁定受访者的行为构成严重的渎职行为,认为他们允许篡改记录,使私人回应者提交的上诉通知看起来符合要求。法院通过引用其以前的判例表示,“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其官方职责来为其自身或他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特权或豁免,以避免使法院受到不当行为的怀疑。”
然而,法院承认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对记录的篡改是出于恶意或出于经济考虑,因此减轻了他们的罪责。但是,法院毫不犹豫地认为,这两个法院雇员必须对其行为承担责任,并且他们为违反其作为公务员和维护司法机构信誉的义务采取的行动已经达到构成严重渎职行为的程度。严重渎职行为通常可判处开除,但在本案中,法院采取了较为宽大的做法,考虑到减轻责任的情况,采取罚款,这表明司法机构坚持诚实和诚信。
最高法院的裁决还延伸到了卷入事件的律师,Atty. Castillon 和 Atty. Lodero。它指示综合律师协会确定 Atty 的参与。罗伯托·F·卡斯蒂隆和阿蒂。费利克斯·O·洛德罗,Jr. 在篡改特别民事诉讼 No. 02-27326 的记录中是否应受到纪律处分,因此开启了单独的法律途径以确定他们在本案中的行为后果。最高法院重申,律师负有以最大的知识和酌情权真诚地对待法院的职责。他们的行为受到与参与案件的工作人员相同程度的审查。
“做不出谎言;不同意在法庭上做同样的事情;律师应以他所知的最佳方式进行行为,并以良好的信念对待法院”。这些原则是律师誓言的关键组成部分,并反映了他们的专业责任。
总的来说,该判决是一项明确的声明,即法院内部的诚信至关重要。法院不会容忍任何降低司法程序完整性的行为。处罚 Miranda 和 Divinagracia 并指示对参与的律师进行调查的决定都支持了维护公众信任司法机构的这一原则。
常见问题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确定法院工作人员是否参与了篡改案件记录以不当方式帮助其中一方。 |
什么是严重的渎职行为? | 严重的渎职行为是指违反某些既定的行动规则,特别是,是指公务员或雇员的不法行为,其中通常包括腐败要素或公然漠视已确立的规则。 |
1997 年《民事诉讼规则》第 13 条第 11 款规定了什么? | 第 13 条第 11 款要求说明为什么向另一方提供或提交的每一份文件的服务或提交不是亲自完成,它处理有关提供文件服务的程序要求。 |
OCA 在本案中的角色是什么? | OCA(行政法院办公室)负责管理司法机构内的行政事务,并且负责调查涉及法院人员不当行为的投诉。 |
法院对 Miranda 和 Divinagracia 判处了什么处罚? | 法院裁定 Leah Espera Miranda 和 Jocelyn H. Divinagracia 犯有严重渎职行为,并处以每人 40,000 比索的罚款,并警告说,如果将来再次犯下相同或类似罪行,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
法院还指示采取了什么行动? | 法院指示菲律宾综合律师协会确定 Atty 的参与。罗伯托·F·卡斯蒂隆和阿蒂。费利克斯·O·洛德罗,Jr. 在篡改案件记录中是否应受到纪律处分。 |
法官罗杰·B·帕特里西奥在本案中的角色是什么? | 罗杰·B·帕特里西奥法官是地方法院的法官,他对最初的命令作出了判决,涉及争议的上诉通知所附的案件,他对审查不当的通知采取的行动受到了质疑。 |
如果工作人员因腐败而被发现犯有严重的渎职行为会怎样? | 按照公务员行政案件统一规则的规定,如果证实与渎职行为有关,最高处罚甚至可能是工作人员被解雇。 |
本案明确提醒了法院工作人员所负的义务和司法程序的诚信。未来的案件肯定会通过法律框架进一步增强保护措施,并且任何违反标准的行为都将面临严厉的制裁,同时确保负责的各方,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律师,都应以最高的专业和道德行为标准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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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具体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资料来源:Office of the Court Administrator v. Atty. Leah Espera Miranda, A.M. No. P-09-2648,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