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最高法院在此案中裁定,当海关署采取行动追讨之前用税收抵免凭证 (TCC) 支付的关税和税款时,这不属于税务上诉法院 (CTA) 有权管辖的税务抗议案件。本案突显了纳税人与政府机构之间关于 TCC 有效性的争议,并阐明了此类争议应提交解决的适当渠道。该裁决澄清了税务抗议程序的范围,并为寻求对此类政府行为提出质疑的公司提供了指导。
税收抵免风波:菲律宾壳牌能否挑战海关署的追讨?
本案源于菲律宾壳牌石油公司 (Shell) 使用从投资委员会 (BOI) 注册公司转让给它的 TCC 来结算其关税和内部税款。这些 TCC 的转让经过单站式跨机构税收抵免和退税中心(中心)的批准。之后,中心通知 Shell 其已取消转让给 Shell 并被其用作付款的 TCC,理由是事后审计调查发现这些 TCC 最初是由受让人欺诈性获得的。取消后,中心要求 Shell 向国内税务局 (BIR) 和海关总署 (BOC) 支付与 Shell 用于结算债务的 TCC 金额相对应的款项。Shell 对 TCC 的取消提出异议,声称其未获得正当程序。海关署向 Shell 发送了一封信函,要求其补足相当于已取消 TCC 金额的款项。当海关署对 Shell 提起诉讼后,Shell 向 CTA 提出了复审申请,质疑海关署的收款行为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此举引发了对 CTA 管辖权的质疑。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Shell 向 CTA 提交的复审申请是否在管辖范围内。共和国法案第 1125 号(经修订)第 7 条规定了 CTA 的管辖权。特别是,它赋予 CTA 对海关署署长在涉及关税、费用或其他金钱费用责任的案件中的裁决的专属上诉管辖权。然而,该条款专门适用于行政税务抗议案件。关税与海关法典(TCCP)第 2402 条阐明了这一点,该条款规定,“对署长在任何通过抗议提交给他的事项中的裁决,或他对任何扣押案件的行动或裁决感到不满的一方,可以按照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向税务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税务抗议案件通常涉及对进口条目清算的抗议,这相当于根据《国家国内税收法》对国内税的评估。此案的关键区别在于,Shell 没有对最初的进口税评估提出异议,而是使用 TCC 解决了这些评估。法院强调,Shell 在 CTA 提出的问题与所付款项的有效性和效力有关,例如 TCC 的真实性,执行取消 TCC 的决定时是否缺少正当程序,围绕最初获得 TCC 的欺诈行为的事实,以及禁止反言的适用性。这些是支付和收款问题,而不是 CTA 有权裁决的税务抗议问题。由于 Shell 从未对最初的税务评估提出异议,这些评估已成为最终评估,不可争议且超出任何后续的行政或司法抗议程序的范围。
菲律宾最高法院的裁决基于一个基本原则:当事方必须首先在适当的行政论坛上质疑税务评估,然后才能向 CTA 提出上诉。在本案中,Shell 寻求质疑的中心决定是 TCC 的取消,这不是海关署长做出的决定,而是中心做出的决定。由于 CTA 对中心的决定没有管辖权,Shell 反对取消的补救措施应该是向普通法院提出的调卷令申请,而不是向 CTA 提出的税务抗议案件。法院进一步裁定,海关署的收款函实际上是对先前已用 TCC 解决的原始评估的重新发布。在取消 TCC 后,Shell 在原始评估下的税务责任被视为未付;因此,产生了信函和追讨行动。本裁决加强了已决案件理论,法院在案件中通常不质疑税务评估,当评估已成为最终评估时。
法院明确表示,此案更适合在普通法院解决。在对 Shell 提起的追讨诉讼中,Shell 可以将付款事实作为辩护提出。在法院看来,此案已成熟到可以作为追讨事项提交到地区审判法院,因为海关署长的评估已成为最终评估。最高法院确认该评估长期以来是最终评估,这消除了根据本案对追讨诉讼继续进行的所有认知障碍。因此,最终评估的存在消除了对收款诉讼程序的任何程序障碍,支持这样一个概念,即对于追讨程序,一旦评估成为最终评估,收集行动类似于执行判决。
常见问题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关键问题是税务上诉法院 (CTA) 是否对菲律宾壳牌石油公司质疑海关署长追讨先前用已取消的税收抵免凭证 (TCC) 支付的关税的复审申请具有管辖权。 |
税收抵免凭证 (TCC) 是什么? | TCC 是税收抵免凭证,可用于向政府支付税款。在本案中,菲律宾壳牌从投资委员会 (BOI) 注册公司获得了 TCC。 |
为什么税收抵免凭证 (TCC) 被取消? | 中心取消了 TCC,理由是事后审计调查发现这些 TCC 最初是由受让人欺诈性获得的。 |
Shell 在税务上诉法院 (CTA) 中提出了哪些论点? | Shell 辩称,中心在取消 TCC 时侵犯了其正当程序权利,其最初的税务评估的税务评估已通过使用 TCC 支付。 |
高等法院在此案中的裁决是什么? | 高等法院裁定 CTA 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因为其质疑的是海关部门为追讨取消的 TCC,已过期了支付时间。 |
本案与典型的税务抗议案件有何不同? | 与典型的税务抗议案件(其中纳税人质疑税务评估)不同,本案涉及挑战取消用于先前付款的税收抵免凭证,重点在于税务追回。 |
海关署可以对 Shell 采取什么行动? | 高等法院裁定 Shell 先前已同意其税务评估,所以税务追回具有真实性和公正性,现在被驳回。 |
谁做出了取消税收抵免凭证的原始决定? | 取消税收抵免凭证的原始决定是由单站式跨机构税收抵免和退税中心做出的,而不是海关署署长。 |
总之,菲律宾最高法院的裁决明确了税务上诉法院 (CTA) 的管辖权范围,强调了行政和司法补救措施的不同途径。当纳税人遇到与 TCC 有效性相关的类似争议时,本案证明了质疑相关机构行动的适当论坛是普通法院,而不是 CTA 规定的税务抗议程序。通过确定追讨行动不属于 CTA 的税务抗议管辖范围,最高法院确保了有争议的行政决定的司法审查的清晰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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