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最高法院在此案中裁定,当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土地面积,即使使用了“或多或少”这样的模糊描述,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的显著差异将不被允许。这意味着合同的条款,特别是关于土地面积的描述,具有约束力。本案强调了在房地产交易中准确描述土地面积的重要性,以避免未来的争议。消费者在购买房产时,应仔细核实合同中的面积描述,并考虑进行土地测量,以确保符合预期。
海滩土地交易:合同上的240平米,能否变成884平米?
本案涉及一块位于莱特岛伊莎贝尔的海滨土地,最初由被告(配偶 Dominador Arbasa 和 Adelaida Arbasa)从 Fidela Roble 处购买。购买合同明确指出土地面积为240平方米,但后来由于被告填海造地,土地面积增加到了884平方米。在 Fidela Roble 去世后,她的继承人(原告 Veronica Roble、Lilibeth R. Portugaliza 和 Bobby Portugaliza)主张对增加的土地面积的所有权。因此,本案的核心法律问题是,最初的买卖合同是否仅限于240平方米的土地,还是包括填海造地后增加的面积?此案突出了合同解释的原则,以及在房地产交易中明确界定土地范围的重要性。
原告认为,他们继承了 Fidela Roble 和 Gualberto Roble 在填海区域的权益,并指出买卖合同仅涵盖最初的240平方米。而被告则辩称,根据合同,他们有权获得整块土地,包括填海造地后增加的面积,因为合同中使用了“或多或少”这样的描述。一审法院判决原告胜诉,认为买卖合同仅限于240平方米。但上诉法院推翻了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有权获得整块土地。原告不服,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法院指出,一般来说,其管辖范围限于审查上诉法院在法律上的错误。但如果上诉法院的事实认定与一审法院的认定相矛盾,最高法院有权重新审查事实。在本案中,最高法院认为上诉法院的认定是错误的,应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最高法院强调,1976年1月2日 Fidela Roble 和 Adelaida Arbasa 之间的土地买卖属于“总价交易”(cuerpo cierto),即不按单位面积计价,而是以总价出售整块土地。菲律宾民法典第1542条规定,在总价交易中,即使实际面积与合同所述面积有所不同,价格也不应增减。
“在房地产买卖中,如果以总价而非按单位面积计价,即使实际面积与合同所述面积有所不同,价格也不应增减。”
然而,最高法院也指出,这条规则有一个例外。如果实际面积的差异过大,超出了合理的范围,那么“或多或少”这样的描述将不适用。在本案中,增加的644平方米远远超过了合理范围,因此不能被视为包含在最初的买卖合同中。此外,在买卖发生时,实际存在的土地只有240平方米,而填海造地发生在之后。买卖合同中对土地边界的描述也支持了这一观点,合同明确指出土地的南面是海滩,这意味着当时南面并没有填海造地。
最高法院强调,书面合同是最好的证据。当协议以书面形式确定后,应视为包含所有约定的条款,除非存在内在的歧义、错误或不完善,或者书面协议未能表达双方的真实意图,否则不得以其他证据推翻书面协议。在本案中,买卖合同的条款没有歧义,因此应按照字面意思履行。本案也触及了“口头证据规则”,该规则禁止通过口头证据来增加或修改书面合同的条款。最高法院认为,本案不适用任何例外情况,因此应以书面合同为准。
关于填海造地的644平方米土地的所有权,最高法院指出,这块土地具有海滩地的特征。即使被告声称他们负责填海造地,也没有证据表明他们就这块土地申请租赁。根据菲律宾法律,海滩地属于公共土地,只能通过租赁方式处置。因此,最高法院将此案发回地方法院,以确定争议土地是否属于海滩地。
因此,本案判决强调了合同条款的约束力,并对“或多或少”条款的适用进行了限制。它提醒房地产买家在签订合同前仔细核实土地面积,并在必要时进行测量,以避免未来的争议。此外,本案也强调了政府对海滩地的监管,以及未经许可的填海造地的风险。最终,最高法院撤销了上诉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地方法院进行进一步审理。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最初的土地买卖合同是否包括后来填海造地增加的土地面积,以及如何解释合同中的“或多或少”条款。 |
什么是“总价交易”(cuerpo cierto)? | “总价交易”指的是不按单位面积计价,而是以总价出售整块土地的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中,通常不因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的差异而调整价格。 |
“或多或少”条款在土地买卖合同中意味着什么? | “或多或少”条款指的是合同中对土地面积的描述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然而,如果实际面积的差异过大,超出了合理的范围,那么“或多或少”条款将不适用。 |
什么是“口头证据规则”? | “口头证据规则”指的是当协议以书面形式确定后,不得以口头证据来增加、修改或推翻书面协议的条款。除非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合同存在歧义或欺诈。 |
什么是海滩地? | 海滩地指的是位于高潮和低潮之间的土地,通常属于公共土地。根据菲律宾法律,海滩地只能通过租赁方式处置,不得私自买卖。 |
本案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 最高法院撤销了上诉法院的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认为最初的土地买卖合同仅限于240平方米。最高法院同时将案件发回地方法院,以确定争议土地是否属于海滩地。 |
本案对房地产买家有什么启示? | 本案提醒房地产买家在签订合同前仔细核实土地面积,并在必要时进行测量,以避免未来的争议。此外,买家也应注意土地的性质,确保土地可以合法买卖。 |
未经许可的填海造地有什么风险? | 未经许可的填海造地可能违反菲律宾法律,导致土地无法合法登记,并面临政府的处罚。 |
总而言之,此案强调了房地产交易中明确书面合同的重要性。虽然“或多或少”条款在一定程度上允许面积上的误差,但此案明确指出,这种误差必须在合理范围内。未来的案例和交易需要关注土地的准确测量和清晰的合同条款,特别是在涉及沿海土地和填海造地时,以避免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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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Veronica Roble vs Dominador Arbasa, G.R No. 130707, July 31,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