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律师:保护审讯中的宪法权利
G.R. No. 98252, February 07, 1997
导言
想象一下,您被指控犯有重罪,在审讯室里,您面对着经验丰富的调查人员。您唯一能依靠的是一位律师,但这位律师却与调查您的机构有着密切的联系。这公平吗?菲律宾最高法院在 People v. Januario 案中强调了独立律师在保护个人宪法权利方面的重要性,尤其是在审讯期间。
本案涉及 Rene Januario 和 Efren Canape,他们因违反反汽车盗窃法而被判有罪,主要依据是他们在没有真正独立律师协助下所做的庭外供述。最高法院推翻了下级法院的判决,强调了在审讯期间获得“有能力且独立”的律师的重要性。
法律背景
菲律宾宪法第三条第12款明确规定,任何因犯罪接受调查的人都有权保持沉默,并有权获得“有能力且独立,最好是自己选择的”律师的协助。如果此人无力聘请律师,则必须为其提供律师。这些权利只有在书面形式并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才能放弃。
“有能力且独立”这个概念是1987年宪法引入的,旨在强调在审讯这种特殊压力环境下,个人选择的自愿性。这意味着律师必须真正保护被告的宪法权利,而不仅仅是走过场。
例如,如果警察局为被告提供律师,那么这位律师的独立性就值得怀疑,因为律师与执法部门之间可能存在某种“共生关系”。
关键条文:
第三条第12款:(1)任何因犯罪接受调查的人都有权被告知其保持沉默的权利和获得有能力且独立,最好是自己选择的律师协助的权利。如果此人无力聘请律师,则必须为其提供律师。这些权利只有在书面形式并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才能放弃。
(3)任何违反本条或前条规定获得的供述或承认不得用作对其不利的证据。
案件分析
以下是 People v. Januario 案的详细分析:
- 事件经过:Rene Januario 和 Efren Canape 被指控参与汽车盗窃,导致司机和售票员死亡。
- 证据:主要的证据是他们在国家调查局(NBI)所做的庭外供述。
- 律师问题:为他们提供协助的律师当时正在申请 NBI 的工作。
- 法院判决:最高法院认为,由于律师与 NBI 存在利益冲突,因此不能被视为“独立”律师。因此,这些供述是不可采纳的证据。
最高法院强调:
律师在审讯期间应尽可能由接受讯问的个人选择。如果律师是被告一方提供的,重要的是他应有能力且独立,即他愿意充分保障被告的宪法权利,而不是仅仅对个人的宪法权利进行例行、草率和毫无意义的背诵。
最高法院还指出,即使被告已经口头承认,也必须在律师的协助下进行。在本案中,由于 Januario 和 Canape 在马尼拉 NBI 总部做出书面供述之前,已经在纳加市向 NBI 特工口头承认了犯罪事实,而这些口头承认也没有律师在场,因此,后来的书面供述也变得具有宪法上的缺陷。
“有毒之树的果实”原则也适用于本案。如果最初的证据(“树”)是非法获得的,那么从它衍生出的任何次要或衍生证据(“果实”)也是不可采纳的。
实际意义
People v. Januario 案对菲律宾的刑事诉讼程序具有深远的影响。它强调了执法机构在审讯期间尊重个人宪法权利的重要性。这意味着:
- 被告有权选择自己的律师。
- 如果被告无法聘请律师,则必须为其提供一名独立的律师,这位律师不能与调查机构有任何利益冲突。
- 在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获得的任何供述或承认都不能用作证据。
重要教训
- 律师独立性:在审讯期间,律师的独立性至关重要。
- 宪法权利:执法机构必须尊重个人的宪法权利。
- 证据可采纳性:非法获得的证据是不可采纳的。
常见问题
问:如果我在被捕后无法立即联系到律师,我该怎么办?
答:您有权保持沉默,直到您能联系到律师为止。不要回答任何问题或签署任何文件。
问:警察提供的律师是否足够?
答:这取决于律师的独立性。如果律师与警察局有密切联系,那么他的独立性就值得怀疑。
问:如果我在审讯期间受到虐待,我该怎么办?
答:立即向律师或人权组织报告。您有权受到保护,免受虐待。
问:口头承认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答:只有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做出的口头承认才能作为证据。
问:如果我的权利受到侵犯,我该怎么办?
答: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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