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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评估时效:失效豁免书的严格合规性

    最高法院裁定,税务局 (BIR) 对 Systems Technology Institute, Inc. (STI) 的税收评估因时效已过而无效。该裁决强调了在豁免税收评估时效方面,严格遵守国税局法规的必要性。BIR 未能证明 STI 放弃时效的声明符合规定的要求,从而导致评估无效。这意味着纳税人有权免受超出法定时限的税务评估,保护他们免受不合理的调查。

    放弃税收评估时效:合规性的重要性

    本案源于 BIR 对 STI 2003 财年的所得税、预扣税 (EWT) 和增值税 (VAT) 的评估。BIR 发出了正式评估通知,要求支付 161,835,737.98 比索。然而,STI 对评估提出异议,认为已经过了三年的时效,这意味着 BIR 在法定期限之后发出了评估通知。

    BIR 声称,由于 STI 执行了放弃时效的声明,期限已延长。放弃时效的声明允许 BIR 和纳税人书面同意将评估税款的期限延长到通常的三年的法定期限之后。 然而,这些弃权必须严格遵守国税局发布的关于有效执行弃权的要求,这一点至关重要。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放弃时效的声明的有效性。如果放弃有效,则 BIR 的评估可能及时。但是,如果放弃无效,则三年期限适用,并且对 STI 的评估将会因时效已过而失效。

    法院裁定放弃无效,支持税务上诉法院 (CTA) 的裁决。最高法院重申,在执行放弃时效的声明时,必须严格遵守国税局法规中规定的要求。BIR 发布了国税局备忘录命令 (RMO) 20-90 和国税局授权命令 (RDAO) 05-01,其中规定了正确执行有效豁免的程序。

    法院注意到在这些案件的豁免书中存在几个缺陷。首先,BIR 在评估预扣税和增值税的期限届满后才获得第一份豁免。其次,签署三份弃权书的 STI 签字人没有公司董事会的公证书面授权。第三,像以往一样,这些弃权书没有指明税种和应付税款的金额。

    关于 BIR 辩称 STI 因要求重新调查(导致评估减少)而不能提出时效抗辩,法院驳回了该辩称。最高法院澄清说,在 Rizal Commercial Banking Corporation v. Commissioner of Internal Revenue 案中,允许反言是从纳税人付款行为中产生的,而不是减少税款。STI 没有进行任何此类付款,法院认为不能因要求重新调查而禁止其提出时效抗辩。

    法院进一步指出,根据税务评估时效的限制,不能将反言原则作为例外情况处理,因为 BIR 必须严格遵守豁免书的正确执行的详细程序。最高法院明确表示,BIR 不能躲在反言原则背后,来掩盖其未遵守自己发布的 RMO 20-90 和 RDAO 05-01 的行为, 因为造成弃权书缺陷的是 BIR 自己,BIR 必须承担后果。BIR 不能简单地将责任转嫁给纳税人。

    这项裁决突出了纳税人的重要保护措施,避免其受到过时的税务评估。它强调,BIR 必须遵守书面协议的明确条款以及实施其任务的法规。该裁决通过维护法定的限制期,避免 BIR 在法定期限届满后发布评估和提起诉讼。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 BIR 对 STI 的税务评估是否因三年时效已过而失效,以及 STI 执行的放弃时效声明是否有效延长了该期限。
    什么是放弃时效声明? 放弃时效声明是纳税人与 BIR 之间的书面协议,用于将 BIR 评估税款的期限延长到通常的三年期限之外。
    国税局关于有效放弃时效声明有哪些要求? 根据 RMO 20-90 和 RDAO 05-01,弃权书必须采用正确的形式,由纳税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经过公证,并由 BIR 接受,所有这些都在法定期限内。
    在本案中,法院为什么认定弃权书无效? 法院认定,在第一份弃权书生效时,评估某些税种的时效已经过期;STI 的签署人没有授权书;并且弃权书未指明税种和金额。
    纳税人是否始终可以提出时效抗辩? 可以,除非有有效的放弃,否则纳税人可以提出时效抗辩。纳税人未进行某些操作(例如付款),以避免对自身提出该抗辩。
    BIR 能否利用反言原则来避免时效抗辩? 不能。最高法院裁定,如果 BIR 未能遵守豁免书的正确执行的详细程序,则不能援引反言原则。
    本案对纳税人有什么意义? 它强调了在税务局发出评估时效后免受其损害的权利。它进一步强调了在执行放弃时效声明时严格遵守法规的重要性。
    本案的裁决是否会影响 BIR 对其他纳税人的税务评估? 是的,裁决确立了放弃税务评估时效必须严格遵守国税局的规章制度。未能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可能会导致其他案件的豁免书无效。

    本案重申了遵守时效法的重要性,以保护纳税人的利益。严格遵守法规不仅是税务管理良好治理的关键,而且有助于维护 BIR 的公信力。

    如果对本裁决在特定情况下的适用有疑问,请通过 contact 或通过电子邮件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联系 ASG Law。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对于针对您的情况的具体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Commissioner of Internal Revenue v. Systems Technology Institute, Inc., G.R. No. 220835, July 26, 2017

  • 离职协议书的有效性:菲律宾劳动法案例分析

    放弃权利的代价:离职协议书在菲律宾劳动法中的有效性

    G.R. No. 157488, February 06, 2007

    想象一下,你努力工作多年,却在离职时被要求签署一份放弃所有权利的协议。这份协议真的有效吗?在菲律宾,离职协议书的有效性受到严格审查,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本案例将深入探讨离职协议书的有效性问题,并为雇主和雇员提供实用的指导。

    法律背景

    在菲律宾,劳动法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使其免受不公平待遇。根据菲律宾劳动法典,雇主不得强迫雇员放弃其合法权益。离职协议书,也称为放弃声明或和解协议,是雇员同意放弃其对雇主提出的任何索赔的文件,通常是为了换取一定的补偿。然而,并非所有离职协议书都具有法律效力。

    《菲律宾劳动法典》第4条规定:“所有劳动权利都是不可剥夺的。”这意味着雇员不能被剥夺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但是,如果离职协议书是在自愿、知情和公平的情况下签署的,则可能被认为是有效的。关键在于,雇员必须充分了解其正在放弃的权利,并且所获得的补偿是合理的。

    最高法院在之前的案例中也对此问题进行了阐述。例如,在Periquet v. 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Commission案中,法院指出并非所有放弃声明都无效。如果协议是自愿达成的,并且代表了合理的和解,则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只有在有明确证据表明放弃声明是从毫无戒心或容易受骗的人手中骗取,或者和解条款在其表面上是不合理的,法律才会介入以废止该可疑交易。

    案例分析:Solgus Corporation v. Court of Appeals

    本案涉及Solgus Corporation(一家保安公司)与几名前雇员之间的劳动纠纷。这些雇员声称被非法解雇,并要求支付未付工资和福利。作为回应,Solgus Corporation提交了一些所谓的“放弃声明”,声称这些雇员已经放弃了他们的索赔。

    本案的经过如下:

    • 多名保安人员向劳工仲裁委员会(Labor Arbiter)提起申诉,指控Solgus Corporation非法解雇和未支付工资。
    • Solgus Corporation辩称,部分员工是试用期员工,因表现不佳而被解雇,其他员工则因客户要求而被调离岗位后拒绝返回工作。
    • 劳工仲裁委员会最初驳回了部分申诉,理由是雇员签署了放弃声明,但裁定Solgus Corporation应向部分员工支付工资差额。
    • 员工不服,向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NLRC)提出上诉,否认签署过放弃声明。
    • NLRC推翻了劳工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命令Solgus Corporation恢复所有申诉人的职位,并支付工资和福利。
    • Solgus Corporation随后向菲律宾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s)提出上诉。

    上诉法院修改了NLRC的裁决,仅命令Solgus Corporation恢复签署上诉备忘录的Telino和Alagos的职位。法院认为,其他未上诉的申诉人的案件已具有终局性。

    在本案中,最高法院重点关注了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1. 未上诉的申诉人是否应被恢复职位?
    2. 放弃声明的有效性如何?

    最高法院引用了SMI Fish Industries, Inc. v. 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Commission案,明确指出,未上诉的一方不能从上诉法院获得任何肯定的救济。因此,最高法院支持上诉法院的裁决,即只有Telino和Alagos有权恢复职位。

    关于放弃声明的有效性,最高法院认为,这些声明应受到严格审查。法院引用了Periquet v. 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Commission案,强调了评估放弃声明有效性的标准,即必须是自愿、知情和公平的。

    法院认为,Solgus Corporation未能证明这些放弃声明是自愿签署的。此外,这些声明是在劳工仲裁委员会发出提交备忘录的命令后很久才提交的,这剥夺了雇员反驳其真实性的机会。更重要的是,公证员出具的证明表明,Telino和Alagos从未在他们面前承认这些声明。

    以下是最高法院的重点引述:

    “记录清楚地表明,Solgus在2007年1月2日收到了劳工仲裁员于1996年12月5日发出的命令。 然而,它莫名其妙地仅在1997年8月27日提交了备忘录,首次提交了申诉人Telino和Alagos签署的所谓放弃声明。”

    “我们同意NLRC的观点,即劳工仲裁员不应过分仓促地考虑Solgus提出的申诉人的放弃声明,理由是它在其立场文件中根本没有提及这些宣誓书的存在,这明显违反了NLRC的上述规则。 申诉人Telino和Alagos迟迟提交所谓的放弃声明,剥夺了他们在劳工仲裁员面前反驳上述放弃声明真实性的机会,严重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基于以上理由,最高法院驳回了Solgus Corporation的上诉,并维持了上诉法院的裁决。这意味着Telino和Alagos有权恢复职位并获得工资和福利。

    实践意义

    本案对雇主和雇员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对于雇主而言,本案强调了在处理离职协议书时必须遵守正当程序。雇主必须确保雇员充分了解其正在放弃的权利,并获得合理的补偿。此外,雇主应及时提交所有相关文件,以便雇员有机会反驳其真实性。

    对于雇员而言,本案提醒他们,并非所有离职协议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雇员认为自己被强迫签署放弃声明,或者认为所获得的补偿不合理,他们有权向法院寻求救济。

    关键经验

    • 离职协议书必须是自愿、知情和公平的情况下签署的。
    • 雇员必须充分了解其正在放弃的权利。
    • 雇主应及时提交所有相关文件。
    • 雇员有权对不公平的离职协议书提出异议。

    常见问题解答

    问:什么是离职协议书?

    答:离职协议书是雇员同意放弃其对雇主提出的任何索赔的文件,通常是为了换取一定的补偿。

    问:所有离职协议书都有效吗?

    答:并非所有离职协议书都有效。只有在自愿、知情和公平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才可能被认为是有效的。

    问:如果我被强迫签署离职协议书,我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认为自己被强迫签署离职协议书,或者认为所获得的补偿不合理,您有权向法院寻求救济。

    问:雇主应如何确保离职协议书的有效性?

    答:雇主应确保雇员充分了解其正在放弃的权利,并获得合理的补偿。此外,雇主应及时提交所有相关文件。

    问:如果我签署了离职协议书,我还能提出索赔吗?

    答:如果您签署的离职协议书无效,您仍然可以提出索赔。例如,如果协议是在胁迫下签署的,或者您没有充分了解其内容。

    问:放弃声明的有效性在法庭上是如何确定的?

    答:法院会审查各种因素,包括签署放弃声明的情况、雇员的教育程度以及所提供的对价的充分性。

    问:雇员是否可以撤销放弃声明?

    答:在某些情况下,如果雇员能够证明放弃声明是在欺诈、胁迫或错误的情况下签署的,他们可以撤销放弃声明。

    问:如果雇主未能履行放弃声明的条款,会发生什么?

    答:如果雇主未能履行放弃声明的条款,雇员可以对雇主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合同。

    精通菲律宾劳动法的专家——ASG Law律师事务所随时为您提供帮助。无论您是雇主还是雇员,如果您在离职协议书方面需要法律咨询,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量身定制的解决方案,以保护您的权益。 nihao@asglawpartners.com | 联系方式。 我们期待您的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