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掠夺罪

  • 菲律宾掠夺罪:公职人员与私人勾结的责任认定

    菲律宾掠夺罪:公职人员与私人勾结的责任认定

    G.R. Nos. 216838-39, October 10, 2023

    想象一下,政府用于改善社区的资金,最终却流入了私人腰包。这不仅是对公众信任的背叛,更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在菲律宾,掠夺罪(Plunder)是惩罚这种行为的利器。本案聚焦于珍妮特·林·纳波莱斯(Janet Lim Napoles)等人,他们被指控与公职人员勾结,侵吞了本应用于公共事业的巨额资金。案件的核心问题是:在掠夺罪中,私人与公职人员共谋,各自承担怎样的责任?

    法律背景:掠夺罪的构成要件

    菲律宾共和国第7080号法案(经第7659号法案修订)定义并惩罚了掠夺罪。要构成掠夺罪,必须满足以下三个要素:

    • 行为人是公职人员: 行为人必须是担任公职的人员,或者与公职人员勾结的家庭成员、亲属、商业伙伴、下属或其他人员。
    • 非法敛财: 行为人通过一系列非法或犯罪行为,聚敛、积累或获取不义之财。这些行为包括挪用公款、收受贿赂、非法处置国有资产等。
    • 金额巨大: 非法所得的总额或价值必须至少达到五千万比索(PHP 50,000,000.00)。

    菲律宾共和国第3019号法案(反贪污腐败法)第3(e)条也与本案相关,该条款规定,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以明显偏袒、恶意或不可原谅的疏忽,导致政府或任何一方遭受不应有的损害,或给予任何私人不应有的利益,均构成犯罪。

    例如:某市长与一家建筑公司勾结,将原本用于修建学校的资金,以虚报工程款的方式转移到自己和公司账户,总金额超过五千万比索。该市长和建筑公司负责人均涉嫌掠夺罪。

    关键法条:

    共和国法案第7080号(经修订)第2条:“任何公职人员,通过自身或与家庭成员、亲属、商业伙伴、下属或其他人员勾结,通过第1(d)条所述的一系列非法或犯罪行为,聚敛、积累或获取总额或总价值至少五千万比索的不义之财,均构成掠夺罪,处以终身监禁至死刑。”

    案件回顾:纳波莱斯案的来龙去脉

    本案源于对“猪肉桶骗局”(PDAF scam)的调查。国家调查局(NBI)和律师Levito Baligod代表举报人,对时任马斯巴特第三区众议员Rizalina L. Seachon-Lanete、珍妮特·林·纳波莱斯等人提起诉讼,指控他们犯有掠夺罪。举报人声称,纳波莱斯与Lanete议员达成协议,利用Lanete议员的优先发展援助基金(PDAF)换取“佣金”或“回扣”。纳波莱斯通过虚假的非政府组织(NGO)作为渠道,将政府资金转移到自己控制的公司,最终侵吞公款。

    案件的进展大致如下:

    • NBI和律师Baligod提起诉讼,指控纳波莱斯等人犯有掠夺罪。
    • 监察员办公室(OMB)对案件进行初步调查。
    • OMB发布联合决议,认定纳波莱斯等人存在犯罪的可能性,建议提起诉讼。
    • 纳波莱斯等人提起复议,但被OMB驳回。
    • 纳波莱斯等人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质疑OMB的决议。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引用了举报人Benhur Luy的证词,Luy详细描述了纳波莱斯如何运作整个骗局:“纳波莱斯与议员讨论如何使用PDAF,包括项目清单、项目描述、实施机构和项目成本。双方还会商定议员的‘佣金’或‘回扣’,通常占项目成本的40%到60%。

    法院还指出,审计委员会(COA)的特别审计报告证实,Lanete议员的PDAF从未用于预期的项目,提交的文件都是伪造的。此外,非政府组织的选择也未经公开招标。

    案件的实际意义:对未来案件的影响

    本案的判决确认了在掠夺罪中,私人与公职人员共谋的责任。即使私人本身不是公职人员,但如果他们与公职人员合谋,共同实施掠夺行为,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一判决对未来的类似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助于打击贪污腐败行为。

    重要教训:

    • 与公职人员进行商业交易时,务必保持警惕,确保所有交易合法合规。
    • 如果发现公职人员存在贪污腐败行为,应及时举报,维护公众利益。
    •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员工参与非法活动。

    常见问题解答

    问:什么是掠夺罪?

    答:掠夺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通过一系列非法或犯罪行为,聚敛、积累或获取巨额不义之财的行为。

    问:私人可以犯掠夺罪吗?

    答:如果私人与公职人员合谋,共同实施掠夺行为,同样可以被指控犯有掠夺罪。

    问:如何举报贪污腐败行为?

    答:您可以向监察员办公室、国家调查局或其他执法机构举报贪污腐败行为。

    问:企业如何防止员工参与非法活动?

    答: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员工的廉洁教育,并建立有效的举报机制。

    问:如果我被指控犯有掠夺罪,应该怎么办?

    答:您应该立即聘请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菲律宾法律的信息,或者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请联系我们或发送邮件至nihao@asglawpartners.com预约咨询。

  • 菲律宾最高法院关于疫情期间保释权的判决:对刑事诉讼的影响

    疫情期间保释权的限制:菲律宾最高法院的判决及其对刑事诉讼的启示

    案例引用:人民诉雷维拉、坎贝和拿破仑案,G.R. No. 247611,2021年1月13日,菲律宾最高法院

    在新冠疫情期间,许多人面临着健康和自由的双重挑战。特别是在刑事司法系统中,保释权成为一个关键问题。菲律宾最高法院在人民诉雷维拉、坎贝和拿破仑案中,拒绝了拿破仑在疫情期间以人道主义理由申请保释的请求。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疫情对刑事诉讼程序的影响,也为我们理解保释权的法律界限提供了重要视角。

    案件的核心问题是拿破仑是否有权在疫情期间因健康原因获得保释。拿破仑被指控犯有掠夺罪(plunder),这是一项可判处终身监禁的重罪。她声称自己患有糖尿病,在监狱中面临感染新冠病毒的高风险,因此请求临时释放。然而,最高法院认为,即使在疫情期间,保释权也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

    法律背景

    菲律宾宪法和《刑事诉讼规则》对保释权进行了详细规定。根据菲律宾宪法第13条,所有被告都有权获得保释,除非他们被指控的罪行是可判处终身监禁的重罪,且证据确凿。在这种情况下,保释权在定罪前和定罪后均受到限制。

    《刑事诉讼规则》第7条进一步明确,任何被指控犯有可判处死刑、终身监禁或无期徒刑的罪行的人,如果证据确凿,无论刑事诉讼处于何阶段,都不得获得保释。这意味着,即使在疫情期间,保释权的法律框架并未改变。

    拿破仑援引了德拉拉马案和恩里尔案,试图证明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获得保释。然而,这些案件的特殊性在于被告的健康状况和年龄等因素,而拿破仑的糖尿病并未被视为足以获得保释的“特殊情况”。

    案例分析

    拿破仑的案件始于2018年12月7日,桑迪甘巴延法院(Sandiganbayan)裁定她和坎贝犯有掠夺罪,并判处终身监禁。在上诉期间,拿破仑被关押在女子监狱。她在疫情期间提出保释申请,理由是她患有糖尿病,属于高危人群。

    最高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强调了保释权的法律界限。法院指出:“保释权与被推定无罪的基本权利相关联。它允许被拘留者在提供担保后获得临时自由,以保证其在审判时的出庭。”然而,在拿破仑的情况下,法院认为她的定罪已经消除了无罪推定,因此保释权不再适用。

    法院直接引用了《刑事诉讼规则》第7条:“任何被指控犯有可判处死刑、终身监禁或无期徒刑的罪行的人,如果证据确凿,无论刑事诉讼处于何阶段,都不得获得保释。”

    此外,法院还引用了《人民诉福特斯案》的判决:“如果被告被指控犯有可判处终身监禁的罪行,并被判处该刑罚,保释既不是被告的权利,也不是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仅确定了证据确凿——这在定罪前就足以拒绝保释——还裁定被告的罪行已被证明无疑。”

    拿破仑的申请还提到了国际标准,如纳尔逊·曼德拉规则和OCA通告91-2020号。然而,法院认为这些规则和通告并不支持在上诉期间对重罪被告的临时释放。法院强调:“宪法和法定要求的保释条件既未被暂停,也未被疫情所取代。”

    实际影响

    此判决明确了在疫情期间,保释权的法律界限并未改变。对于被判处重罪的被告来说,即使面临健康风险,保释权也难以获得。这对未来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强调了法律程序的严格性和不可动摇性。

    对于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和个人来说,了解这些法律限制至关重要。如果面临刑事指控,应尽早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确保在法律程序中得到充分保护。

    关键教训

    • 即使在疫情期间,保释权的法律限制仍然有效,特别是对于重罪案件。
    • 被告需要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其健康状况构成特殊情况,才有可能获得保释。
    • 国际标准和通告在菲律宾刑事诉讼中并不总是具有决定性作用,宪法和法律优先适用。

    常见问题

    在疫情期间,被告是否更容易获得保释?
    不一定。菲律宾最高法院的判决表明,即使在疫情期间,保释权的法律限制仍然严格,特别是对于重罪案件。

    什么是“特殊情况”可以获得保释?
    特殊情况通常指被告的健康状况或年龄等因素,必须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这些因素构成保释的必要性。

    国际标准如纳尔逊·曼德拉规则在菲律宾刑事诉讼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这些规则在菲律宾刑事诉讼中并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宪法和法律优先适用。

    如果被判处重罪,我还能申请保释吗?
    在定罪后,如果被判处重罪,保释权通常不再适用,除非有特殊情况和确凿的证据支持。

    在菲律宾,如何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ASG Law专门为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和在菲律宾的中国公民提供法律服务。我们的团队包括能说中文的法律专家,能够帮助您克服语言障碍并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立即预约咨询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ihao@asglawpartners.com,了解更多关于刑事诉讼和保释权的信息。

  • 刑事案件中渎职罪的认定标准:菲律宾最高法院对瓦伦西亚案的判决

    菲律宾最高法院在瓦伦西亚诉桑迪甘巴延和菲律宾人民案中裁定,即便被告未构成掠夺罪,也可能因贪污罪被追究责任,如果信息中包含贪污罪的要素。本案强调了指控的准确性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判决强调,即使最初指控的是掠夺罪,如果信息中详细描述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的要素,被告也可能被判贪污罪。这一裁决对政府官员提出了警示,明确了他们对其经手的公共资金的严格责任,即使他们没有直接参与掠夺行为。这一判决确保了政府官员即使未能构成掠夺罪,也能因涉嫌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而受到追究。

    指控不明,渎职难定:瓦伦西亚案的法律挑战

    本案源于针对塞尔吉奥·O·瓦伦西亚及其他官员的指控,他们涉嫌不当使用菲律宾慈善彩票办公室(PCSO)的机密和情报基金(CIF)。最初,瓦伦西亚与其他被告一同被指控犯有掠夺罪和违反反贪污腐败法(RA 3019)。桑迪甘巴延否决了瓦伦西亚的反对证据申请,认为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他犯有《修订刑法典》第217条规定的贪污罪。瓦伦西亚辩称,他挪用的金额低于掠夺罪所需的5000万比索的门槛,并声称检察机关未能证明他有贪污行为。本案的核心法律问题在于,瓦伦西亚是否可以在最初的掠夺罪指控基础上被判贪污罪,以及针对掠夺罪指控的信息是否充分包含了贪污罪的要素。

    在诉讼过程中,桑迪甘巴延认为,尽管瓦伦西亚可能没有参与掠夺罪的阴谋,但他对机密和情报基金的支配并不规范。桑迪甘巴延强调,瓦伦西亚未能提供他声称用于机密任务的1330万比索基金的详细支持文件。该法院认为,这使得瓦伦西亚未能妥善清算资金,这构成了贪污罪。然而,最高法院推翻了桑迪甘巴延的判决,理由是针对瓦伦西亚的掠夺罪指控的信息不足以确立贪污罪。最高法院依据其在马卡帕加尔-阿罗约诉人民案中的裁决,认为信息中缺乏对贪污罪基本要素的足够陈述。

    最高法院解释说,国家未能充分指控贪污罪的关键要素,这使得针对瓦伦西亚的指控无效。“通过断言贪污罪的预先行为,国家并未在信息中充分指控上述贪污罪的必要要素。信息中遗漏了描述上述贪污罪要素的事实细节,突出了指控的不足。”因此,法院认为瓦伦西亚有权驳回证据申请,并且不应因贪污罪而被追究责任,因为信息中缺乏具体的事实指控。最高法院的裁决强调,刑事指控的性质必须根据信息中事实的实际叙述来确定,而不仅仅是标题或序言。

    最高法院认为,尽管信息中可能使用了与《修订刑法典》中不同的措辞,但只要信息构成犯罪,被告就不能声称被剥夺了知情权。“只要信息构成犯罪,被告就不能声称被剥夺了知情权。事实上,被告瓦伦西亚已经了解了他据称实施的行为,并且他完全可以为自己辩护,无论是指控掠夺罪还是贪污罪。”法院还强调,对被告的任何定罪都应源于信息中陈述的指控。在本案中,最高法院裁定,最初的掠夺罪指控未能充分包含贪污罪的要素,因此不能以此作为判决的基础。

    这一裁决强调了控方在起草信息时准确陈述指控罪行的要素的重要性。这也强调了被告在刑事诉讼中获得适当通知和辩护权的权利。该判决对未来的案件具有重要影响,因为它澄清了可以在最初的掠夺罪指控基础上判处较轻罪行的范围。由于该判决具有重要意义,法院强调了终局判决不可更改原则,避免就同一组事实和情况作出相互冲突的裁决。

    根据最高法院的裁决,桑迪甘巴延否决瓦伦西亚的反对证据申请,并裁定有足够证据支持他犯有贪污罪,尽管信息中缺乏关于贪污罪要素的具体指控,这构成了滥用酌处权,达到了缺乏管辖权的程度。最终,法院撤销了桑迪甘巴延的裁决,并批准了瓦伦西亚的反对证据申请。因此,根据对关键事实的回顾以及将既定法律原则适用于这些事实,最高法院批准了请愿。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针对瓦伦西亚的掠夺罪信息是否包含足够的贪污罪要素,以便让他因贪污罪被判刑,即使掠夺罪的指控未成立。
    什么是“异方差规则”,它如何适用于本案? 异方差规则允许被告因证明成立的犯罪而被判刑,如果该犯罪包含在起诉书或信息中指控的犯罪中。然而,最高法院发现,在本案中,掠夺罪的信息未能充分指控贪污罪的要素。
    为什么最高法院推翻了桑迪甘巴延的裁决? 最高法院推翻了桑迪甘巴延的裁决,因为他们认为掠夺罪的信息未能充分指控瓦伦西亚犯有贪污罪的所有要素。缺乏对贪污罪必要要素的具体指控使瓦伦西亚的定罪无效。
    此判决对未来的类似案件有何影响? 此判决强调了控方在刑事信息中准确陈述犯罪要素的重要性。这也澄清了在最初的指控基础上可以判处被告较轻罪行的范围。
    马卡帕加尔-阿罗约诉人民案在本案中发挥了什么作用? 最高法院依靠其在马卡帕加尔-阿罗约诉人民案中的裁决,理由是信息中缺乏对贪污罪要素的足够陈述,这使得针对瓦伦西亚的指控无效。
    瓦伦西亚对证据提出的反对申请是否应该被允许? 是的,最高法院裁定瓦伦西亚对证据提出的反对申请应该被允许,因为指控贪污罪的证据不足。最初的掠夺罪指控不足以允许被定为较轻罪的贪污罪。
    为什么终局判决原则在本案中很重要? 终局判决原则确保最终的法律裁决不被重新审理,以保持稳定性和一致性。最高法院提到这一原则是为了避免就同一组事实和情况作出相互冲突的裁决。
    本案中涉及了瓦伦西亚违反了哪些特定的申诉和行为? 该申诉源于瓦伦西亚未能提供对他的机密情报基金的支配进行充分清算的详细支持文件。具体行为包括违反财务控制,这引发了他没有将失踪资金用于个人用途的推定。

    总而言之,瓦伦西亚诉桑迪甘巴延案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阐明了刑事案件中贪污罪的认定标准,并强调了指控准确性的重要性。本判决不仅确保个人权利得到保护,而且还提醒政府官员须对其经手的公共资金承担责任。

    如有关于本判决在特定情况下适用性的疑问,请通过联系方式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与ASG律师事务所联系。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具体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Short Title, G.R No., DATE

  • 渎职罪的证明标准:菲律宾最高法院对掠夺罪中个人获益要素的强调

    本案中,菲律宾最高法院重申了对掠夺罪(plunder)指控中证据充分性的要求。法院驳回了对前总统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和贝尼尼奥·阿瓜斯的复议动议,维持了之前撤销对两人掠夺罪指控的决定,理由是证据不足。最高法院强调,要定罪掠夺罪,必须明确指出主要掠夺者(main plunderer),并证明被告人存在个人获益。这一裁决明确了对公职人员不当行为的起诉标准,并强调了在公共资金案件中,证明犯罪意图和直接利益的重要性。本案也确立了既判力原则,避免对已被宣告无罪的人进行重复审判。

    挪用公款罪:掠夺指控中的个人获益难题

    此案的核心在于对《菲律宾共和国法》(Republic Act)第7080号或《反掠夺法》(Anti-Plunder Law)中关于掠夺罪的解释和适用。此案涉及前总统阿罗约被控与他人合谋掠夺菲律宾慈善彩票办公室(PCSO)的公共资金。针对阿罗约和阿瓜斯的指控被提交至桑迪甘巴扬(反贪法院)审理,但桑迪甘巴扬驳回了被告人提出的证据不足的诉求。最高法院介入,认为桑迪甘巴扬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驳回诉求,构成严重的滥用职权。此外,检方未能证明阿罗约是主要掠夺者,也未能证明她从非法行为中获得了个人利益。这些遗漏导致了对证据的质疑,并最终导致撤销指控。

    最高法院强调,要成功起诉掠夺罪,需要识别主要掠夺者,并证明个人获益。即使证明存在不正当行为,但如果缺乏明确的主要策划者和个人利益,掠夺罪的指控将无法成立。此外,最高法院驳斥了关于违反正当程序的指控,理由是其有权纠正下级法院滥用职权的行为。法院进一步裁定,允许对国家提出的复议动议进行审理,将构成违反正当程序和双重危险(double jeopardy)原则。法院认为,先前因证据不足而驳回针对申诉人的案件,等同于宣告他们犯有所指控的掠夺罪无罪,因此受到宪法的保护,免于因同一罪行再次受审。

    值得注意的是,在确定构成掠夺罪的“公共金库袭击”(raids on the public treasury)的具体行为时,也参考了文义解释原则(plain meaning rule),该规则在解释法规时寻求用词的常用和通常的含义,除非另有明确的定义。由于相关法规并未明确定义“公共金库袭击”,因此最高法院采用了旨在揭示法律客观含义的法规解释,并对这个词组的意义进行了详细分析。法院特别指出,“公共金库袭击”这一术语的性质意味着非法挪用资金的个人出于个人利益使用了所获得的财产。

    该判决强调了在指控公职人员犯有不当行为时,遵守既定法律程序的重要性,确保尊重个人的权利,同时又不妨碍对腐败行为的追究。菲律宾最高法院的裁决强调了该国司法系统的复杂性,需要精确的法律解释和充分的证据来维持掠夺罪的判决。最终,最高法院维持了原判,强调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以及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有罪的情况下坚持法治的必要性。

    常见问题解答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在掠夺案中,证明公职人员通过非法手段积累非法财富的证据充分性标准,以及确定“公共金库袭击”的确切含义。此外,法院还需评估先前判决结果对被告的双重危险保护是否受到侵犯。
    最高法院在本案中的裁决是什么? 最高法院驳回了对前总统阿罗约和贝尼尼奥·阿瓜斯提起掠夺罪指控的复审请求,理由是缺乏定罪所需的足够证据,且认为启动复审程序将构成双重危险。
    为了证明掠夺罪,必须证明什么关键要素? 证明掠夺罪的关键要素包括明确指出谁是主要掠夺者,并证明被指控的个人从涉及公共资金的非法活动中直接获益,且非法所得的总额达到或超过五千万菲律宾比索。
    本案中文义解释原则的应用是什么? 法院对《反掠夺法》第1(d)条中“公共金库袭击”一词采取了文义解释原则,该原则表明这个短语应该按照其常见的理解来解释,隐含挪用资金的人将资金用于个人利益。
    什么是“双重危险”,为什么它在本案中很重要? “双重危险”是一项宪法保护,禁止对一个人因同一罪行进行两次审判。在本案中,法院裁定,重新审理这些申诉人的案件将侵犯他们避免再次因相同的指控面临审判的权利,因为之前的案件已经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
    本案对以后的掠夺案有何影响? 本案明确了未来的掠夺案应有的起诉标准,要求在指控公职人员实施此类犯罪时,必须提供更明确和充分的证据。
    为什么法庭拒绝检方提出以较轻的侵吞公款罪名来继续诉讼? 侵吞公款的指控没有成立,因为对有关要素没有得到充分地描述,无法有效地确定事实。
    本案关于法规解释的意义是什么? 它重申了当法规的特定部分含糊不清时,要使用文本内部以及其他文本进行内部背景解释的需求,以发现立法的含义并确保一致地适用法律。

    此裁决提醒我们,虽然打击腐败至关重要,但必须遵守正当程序和证据规则。法院的责任不仅是确保追究犯罪者的责任,而且要保护所有个人免受不公正的起诉。如果希望了解此裁决适用于特定情况的信息,请通过联系方式或通过电子邮件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与ASG律师事务所联系。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具体情况的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资料来源:阿罗约诉菲律宾人民案[短标题], G.R No. 220953, 2017年4月18日 [日期]

  • 公职人员贪污舞弊:证明责任与共谋犯罪的界限

    本案涉及多项针对菲律宾参议员及其同谋的贪污指控,核心在于确定在初步调查中,监察员是否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从而决定对所有请愿者维持可能原因的调查结果。最高法院在审理本案时,确认了贪污罪中共谋犯罪的认定以及提供相关证据的重要性。本案的裁决强调了对公职人员渎职行为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公平审判与打击腐败承诺之间的微妙平衡。

    权钱交易:议员贪污还是权力寻租?

    围绕参议员雷维利亚的案件错综复杂,雷维利亚及其同伙被指控掠夺公共资金,案件核心问题在于是否拥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以及其指控是否受到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污染。雷维利亚坚称自己的签名系伪造,并质疑证人证词的可采信性,从而导致复杂的法律难题出现。雷维利亚及其同伙是否参与了犯罪计划,这些问题必须在审判中明确。

    本案的核心是认定菲律宾共和国参议员及其同谋的行为构成掠夺罪或违反《反贪污和腐败行为法》第3(e)条。根据《菲律宾共和国法案》第7080号(经修订),掠夺罪的定义是指,公职人员与其亲属、商业伙伴或下属勾结,以该法案第1(d)条中描述的方式,通过组合或一系列公开的犯罪行为积聚非法财富,且非法财富总额或价值达到至少五千万比索。另一方面,《反贪污和腐败行为法》第3(e)条要求证明:(a)被告必须是履行行政、司法或官方职能的公职人员;(b)其行为必须具有明显的偏袒、明显的恶意或不可原谅的疏忽;(c)其行为必须对任何一方(包括政府)造成不正当损害,或在履行其职能时,给予任何私人一方不正当利益、优势或偏好。

    在初步调查中,监察员的自由裁量权至关重要。然而,最高法院有责任在滥用自由裁量权达到管辖权缺失或超出管辖权的程度时进行干预。本案中,所称滥用自由裁量权主要在于对参议员签名真实性的质疑以及对所谓“举报人”提供的证据的采信问题。针对签名真实性问题,监察员有义务调查参议员提交的文件专家的证据,并且在初步调查的早期认真评估这些证据。拒绝调查这种证据,可能达到任意武断的程度。

    本案涉及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同案被告人的证词可信性以及非法致富是否已成立。证据法规则规定,一方的权利不得因另一方的行为、声明或遗漏而受到损害,除非是阴谋者的承认。关于参议员签署的某些特定备忘录及其他文件,应重点考虑文件专家在发现有关文件不是合法签署时的发现和证据。同时至关重要的是确保个人举报人并非不实且另有动机。

    第130条规则第30节明确规定,在首先由证据证明共谋行为的存在(除承认行为或声明本身外),并认为“共谋者的行动或声明与共谋相关,并且在其存在期间,可作为对共谋者不利的证据”。

    如果这些关键考虑因素因可疑证据的采信而被推翻,监察员自由裁量权的有效性就会受到质疑。最高法院必须履行职责,纠正这些问题,确保既不纵容腐败,也不无端指控个人犯罪。最高法院的裁决应严格执行证据要求和公平审判,进一步体现司法公正。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监察员在判定有合理理由指控所有请愿者时是否滥用了其酌处权。
    什么是掠夺罪,又该如何判罚? 掠夺罪,是指任何公职人员,以个人或与其家庭成员、亲属、商业伙伴或下属串通的方式,以菲律宾共和国第7080号法令(经修订)第1(d)条所规定的组合或一系列公开犯罪行为积聚非法财富,且非法财富总额或总价值至少达到五千万比索。
    如果不是公务人员是否可以犯掠夺罪? 可以,即使是非公务人员,如果与公职人员勾结掠夺公共基金也可以被认定犯掠夺罪。
    对于非法获得的资产价值要达到多少才能构成菲律宾的掠夺罪? 必须是不当手段获得的财富价值总额至少为五千万比索。
    什么是公职人员贪污腐败行为? 公职人员贪污腐败是指,公务人员在行使其公务、行政或司法职能时,有徇私舞弊、行事奸诈、粗心大意或玩忽职守的行为。
    何为合理的理由? 合理的理由是指,有充足的事实使人有理由相信已经发生了犯罪,且嫌疑人可能是该犯罪的责任人。它并不意味着“实际且肯定的理由”,也不包含绝对的确定性,仅仅基于观点和合理认知。
    法庭会在初审调查阶段审核证人的所有证词吗? 不会,因为调查仅仅是初步的,不最终裁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为了初步调查的启动性质,不应该在其诉讼过程中应用证据的技术规则。
    如果某人的签名是伪造的,那么是否会对该人员做虚假伪证的判定? 在一个签名有疑问的情况下,必须根据适用的证据规则通过独立的司法鉴定分析来建立这个欺诈或者失实陈述判定,这将会牵涉到文件审核专家、其他证人和可能包括使用可用的技术或者科学验证方法。

    如需咨询本裁决在特定情况下的适用问题,请通过联系方式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联系ASG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针对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具体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短标题,G.R No.,日期

  • 没收令的范围:追溯非法所得的投资及所得

    最高法院裁定,根据没收令,政府不仅可以没收非法所得本身,还可以没收由此类非法所得进行的投资以及由此产生的收益。这一裁决加强了政府追回通过腐败或其他非法活动获得的资产的能力。本案进一步明确了没收令的适用范围,确保违法者无法通过将非法所得转移到其他资产来逃避法律的制裁,体现了法律的正义和公平。

    洗钱迷局:如何界定非法财产的范围?

    本案涉及韦莱克斯集团公司(Wellex)与桑迪甘巴扬(反贪法院),起因是桑迪甘巴扬在针对前总统约瑟夫·埃斯特拉达(Joseph Ejercito Estrada)的掠夺案中,下令没收韦莱克斯公司持有的菲律宾海滨公司4.5亿股股票。韦莱克斯公司辩称,这些股票不应被没收,因为它不是该案的当事方。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在掠夺案中,法院的没收令是否可以扩大到非当事方拥有的、但与非法所得相关的资产?法院需要界定没收令的范围,以确定是否包括与非法所得相关的资产,即使这些资产由第三方持有。

    此案源于针对前总统埃斯特拉达的掠夺案。2007年,桑迪甘巴扬认定埃斯特拉达犯有掠夺罪,并下令没收其部分资产,其中包括以Erap Muslim Youth Foundation名义存入的款项、Jose Velarde账户中的存款以及位于奎松市的“长滩岛豪宅”。随后,阿罗约总统赦免了埃斯特拉达,但赦免令明确指出,桑迪甘巴扬的没收令仍然有效。在执行没收令的过程中,桑迪甘巴扬将韦莱克斯公司持有的菲律宾海滨公司股票也纳入了没收范围,这引发了韦莱克斯公司的质疑。

    韦莱克斯公司声称,其贷款已通过直接向账户所有者付款的方式偿还,并希望取回抵押的股票。但另一方面,BDO银行出具证明称,韦莱克斯公司尚未偿还本金,并承认其对前Equitable PCI银行的债务关系。桑迪甘巴扬随后裁定,IMA信托账户中的资产可以被没收,因为它与埃斯特拉达总统的掠夺案有关,韦莱克斯公司不服,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由此可见,确定资金来源对于案件至关重要。

    最高法院驳回了韦莱克斯公司的上诉。法院认为,证据表明,韦莱克斯公司获得的5亿比索贷款来源于埃斯特拉达总统通过Jose Velarde账户转移的资金。根据《掠夺法》第2条,法院有权没收所有非法所得及其利息、收入和资产,包括由此产生的财产和股票。韦莱克斯公司用作贷款抵押品的股票是该信托账户的资产,因此,这些股票也应被没收。

    此外,最高法院还指出,没收令并不影响BDO银行与韦莱克斯公司之间的贷款交易的有效性。贷款仍然有效,政府取代信托账户成为债权人。最高法院强调,韦莱克斯公司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已偿还贷款,这使得其声称的付款行为 Highly Doubtful。最高法院还驳斥了韦莱克斯公司关于没收令不应扩大到IMA信托账户的论点。最高法院认为,没收是一种针对个人的惩罚,包括与犯罪相关的任何财产,以及由此产生的财产。

    最高法院认为,如果对《掠夺法》第2条的解释过于狭隘,将无法有效打击掠夺行为。最高法院强调,桑迪甘巴扬在先前的裁决中已明确指出,没收令的范围包括非法所得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资产。本案强调了法律的严肃性以及政府追回非法资产的决心。没收不仅限于最初的非法所得,还包括由此产生的任何投资和收益。此外,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判决,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

    总之,本案确立了没收令的广泛适用性,为政府打击腐败和追回非法资产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当然,案件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确保程序的公正性以及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本案明确指出,逃避法律制裁的企图最终只会失败。

    常见问题解答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桑迪甘巴扬(反贪法院)在掠夺案中发出的没收令是否可以扩大到包括由被告人(前总统埃斯特拉达)的非法所得所担保的,由第三方公司(韦莱克斯集团公司)持有的资产。
    什么是掠夺罪? 掠夺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通过一系列犯罪行为,以自己或与家人、亲属、商业伙伴等共谋的方式,非法积累或获取巨额财富,总价值至少达到五千万比索的行为。
    没收令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掠夺法》,没收令不仅包括非法所得本身,还包括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和其他资产,以及通过存款或投资获得的财产和股票。
    为什么韦莱克斯集团公司的股票被没收? 韦莱克斯集团公司的股票被没收是因为这些股票被用作其从埃斯特拉达总统非法所得中获得的贷款的抵押品,因此被视为与非法所得相关的资产。
    本案对政府追回非法资产有何意义? 本案加强了政府追回通过腐败或其他非法活动获得的资产的能力,确保违法者无法通过将非法所得转移到其他资产来逃避法律制裁。
    没收令是否影响韦莱克斯集团公司与BDO银行之间的贷款协议? 没收令不影响韦莱克斯集团公司与BDO银行之间的贷款协议的有效性。政府取代信托账户成为债权人,韦莱克斯集团公司仍然有义务偿还贷款。
    韦莱克斯集团公司声称已偿还贷款,法院为何不予采信? 韦莱克斯集团公司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已偿还贷款,而BDO银行的证明则显示贷款尚未偿还,这使得其声称的付款行为高度可疑。
    桑迪甘巴扬在案件中是否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 最高法院认为,桑迪甘巴扬没有滥用自由裁量权。其作出的没收裁决是基于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符合打击掠夺行为的目的。

    本案再次强调了打击腐败的决心,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在追回非法资产方面的权力。虽然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但本案确立的原则将在未来的类似案件中发挥指导作用。对于法律专业人士和公众来说,理解这些原则至关重要,从而更好地理解和参与到反腐败斗争中。

    如有关于本裁决在特定情况下应用的疑问,请通过联系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联系ASG Law。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具体情况的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资料来源:THE WELLEX GROUP, INC. VS. SANDIGANBAYAN, G.R. No. 187951, 2012年6月25日

  • 薪资等级决定管辖权:菲律宾反贪法庭与地区审判法院的界限

    薪资等级决定管辖权:了解反贪法庭与地区审判法院的界限

    G.R. No. 133535, September 09, 1999

    在菲律宾,政府官员和雇员的腐败案件由专门的反贪法庭(Sandiganbayan)审理,旨在确保对公共资金的滥用行为进行快速公正的审判。然而,并非所有涉及政府人员的案件都自动归反贪法庭管辖。关键在于被告的职位级别,具体而言,是其薪资等级。最高法院在Organo v. Sandiganbayan案中明确了这一管辖权划分,强调了薪资等级在确定哪个法院有权审理特定案件中的重要作用。

    案件背景:管辖权之争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是反贪法庭对“掠夺罪”案件的管辖权范围。在Organo案中,被告人被指控犯有掠夺罪,这是一项涉及巨额公共资金的严重罪行。然而,案件的关键在于,根据当时的法律,特别是共和国法令第8249号(R.A. 8249),反贪法庭的管辖权受到被告人职位薪资等级的限制。如果被告人的职位薪资等级低于27级,则案件应由地区审判法院而非反贪法庭审理。

    法律框架:共和国法令第7080号与第8249号

    要理解本案的法律背景,需要了解两项关键的法律:共和国法令第7080号(R.A. 7080),即《掠夺法》,以及共和国法令第8249号(R.A. 8249),修订后的《反贪法庭管辖法》。

    《掠夺法》(R.A. 7080)将掠夺罪定义为公职人员通过非法手段,直接或间接地,单独或与他人勾结,积累或积聚价值至少五千万比索的非法所得。该法最初规定,所有根据该法提起的诉讼均由反贪法庭管辖,“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后来颁布的共和国法令第8249号(R.A. 8249)于1997年生效,进一步界定了反贪法庭的管辖权。该法规定,反贪法庭对涉及特定公职人员的案件具有专属管辖权,但明确指出,如果被告人的职位薪资等级低于27级,则案件应由相应的地区审判法院、都会审判法院、市级审判法院或市巡回审判法院管辖。

    共和国法令第8249号第4节明确规定:

    “第4节。管辖权——反贪法庭应在所有涉及以下情况的案件中行使专属的初审管辖权:

    “……

    “b. 由本节a款提及的公职人员和雇员在其职务范围内实施的其他罪行或重罪,无论是简单罪行还是与其他罪行复合的罪行。

    “……

    “如果被告人均未担任共和国法令第6758号规定的薪资等级 ‘27’ 或更高的职位,或上述军官和菲律宾国家警察军官,则其专属的初审管辖权应归属于相应的地区审判法院、都会审判法院、市级审判法院和市巡回审判法院,视情况而定,根据《巴塔斯邦萨》第129号法令及其修正案规定的各自管辖权。”

    R.A. 8249的颁布旨在减轻反贪法庭的案件负担,使其能够更专注于审理涉及高级官员和重大腐败的案件。通过引入薪资等级标准,立法机关明确区分了应由反贪法庭和普通法院审理的案件。

    案件经过:从反贪法庭到最高法院

    Organo案中,莉莉亚·B·奥尔加诺(Lilia B. Organo)与其他几名被告人一同被指控犯有掠夺罪。案件最初被提交至反贪法庭。奥尔加诺提出动议,要求撤销起诉书,理由是反贪法庭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因为被告人的职位薪资等级均未达到27级。然而,反贪法庭驳回了奥尔加诺的动议,并拒绝重新考虑其决定。

    奥尔加诺随后向最高法院提起特别民事诉讼,质疑反贪法庭的裁决。最高法院受理了此案,并最终推翻了反贪法庭的判决,理由是反贪法庭对本案确实没有管辖权。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强调,R.A. 8249是“法律另有规定”的体现,它修改了R.A. 7080关于反贪法庭管辖权的规定。法院指出,虽然《掠夺法》最初赋予反贪法庭对所有掠夺罪案件的管辖权,但R.A. 8249作为一项后来的特别法,明确限制了反贪法庭的管辖权范围,使其仅限于涉及薪资等级达到或高于27级的公职人员的案件。

    最高法院的判决明确指出:

    “因此,我们裁定,除非掠夺罪是由薪资等级为 ‘27’ 或更高等级的公职人员和雇员,根据1989年《薪酬和职位分类法》(共和国法令第6758号)并在其职务范围内实施的,否则反贪法庭对掠夺罪没有管辖权。”

    由于本案中没有一名被告人的职位薪资等级达到27级或以上,最高法院裁定反贪法庭错误地行使了管辖权,并责令反贪法庭将案件移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实践意义:薪资等级与管辖权

    Organo v. Sandiganbayan案确立了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在涉及公职人员的案件中,特别是掠夺罪案件,反贪法庭的管辖权并非绝对的,而是受到被告人职位薪资等级的限制。这一判决对未来的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确保了管辖权的正确划分,避免了反贪法庭不必要地审理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案件,从而提高了司法效率。

    对于公职人员而言,了解这一管辖权规则至关重要。如果他们面临指控,首先需要确定其职位薪资等级,以判断哪个法院有权审理其案件。这不仅关系到程序上的正确性,也可能影响到案件的最终结果。

    重要启示

    • 薪资等级是关键: 确定反贪法庭管辖权的关键因素是被告人的职位薪资等级。只有当被告人的薪资等级达到或高于27级时,反贪法庭才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 R.A. 8249的重要性: 共和国法令第8249号是界定反贪法庭管辖权的关键法律,它修改了之前法律中关于管辖权的规定。
    • 程序正义: 正确确定管辖权是程序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Organo案强调了法院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管辖权规则。

    常见问题解答 (FAQ)

    1. 什么是反贪法庭(Sandiganbayan)?

    反贪法庭是菲律宾专门审理涉及公职人员腐败案件的特别法院。

    2. 什么是共和国法令第8249号(R.A. 8249)?

    R.A. 8249是修订后的《反贪法庭管辖法》,它界定了反贪法庭的管辖权范围,并引入了薪资等级标准。

    3. 薪资等级如何影响反贪法庭的管辖权?

    根据R.A. 8249,如果被告人的职位薪资等级低于27级,即使案件涉及腐败指控,反贪法庭也可能没有管辖权,案件应由普通法院审理。

    4. 什么是掠夺罪?

    掠夺罪是指公职人员通过非法手段积累巨额非法所得的罪行,根据《掠夺法》(R.A. 7080),非法所得的价值需达到至少五千万比索。

    5. 如果我的案件最初被错误地提交到了反贪法庭,我该怎么办?

    您可以向反贪法庭提出动议,要求撤销起诉书,理由是反贪法庭没有管辖权,并要求将案件移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Organo案为此提供了先例。

    6. R.A. 8249是否适用于所有涉及公职人员的犯罪?

    是的,R.A. 8249适用于所有由公职人员在其职务范围内实施的犯罪,无论是简单罪行还是与其他罪行复合的罪行,管辖权的确定取决于被告人的薪资等级。

    在ASG Law,我们精通菲律宾的管辖权法律,尤其是在涉及反贪法庭的复杂案件中。如果您或您的机构面临类似的法律问题,我们随时准备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请随时通过 nihao@asglawpartners.com 联系我们,或访问我们的 联系方式 页面,了解更多信息。我们ASG Law 律师事务所随时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