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托伦斯登记制度

  • 菲律宾土地所有权纠纷:善意购买者与登记所有权人的权利冲突

    菲律宾土地所有权:善意购买者并非总是胜诉

    G.R. No. 225722, April 26, 2023

    想象一下,您花费毕生积蓄购买了一块土地,却发现这块土地的所有权存在争议。在菲律宾,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最高法院最近审理的案件,就涉及了土地所有权纠纷中善意购买者与登记所有权人的权利冲突。了解此案的判决,对于保护您的土地投资至关重要。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在土地所有权存在缺陷的情况下,善意购买者能否获得有效的土地所有权。最高法院的判决对此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对菲律宾的土地所有权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菲律宾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法律背景

    菲律宾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建立在托伦斯登记制度之上。该制度旨在通过创建一个可靠的公共记录,来确保土地所有权的安全性。根据该制度,在土地登记处登记的所有权证书,是土地所有权的最终证据。然而,即使是托伦斯登记制度,也并非完美无缺。

    《财产登记法令》第52条明确规定:“每一份转让、……影响已登记土地的文件或条目,如果已在土地登记处登记、备案或录入……,自登记、备案或录入之时起,即构成对所有人的推定通知。”这意味着,一旦土地所有权发生变更,并在土地登记处登记,所有人都会被推定知晓该变更。

    例如,如果某人在土地上设定了抵押,并在土地登记处登记,那么任何购买该土地的人,都会被推定知晓该抵押的存在。即使购买者声称自己不知道该抵押,法律也会推定他已经知晓。

    最高法院在Garcia v. Court of Appeals案中强调:“记录是对全世界的通知。所有人都被认为知道记录的内容。所有与已记录土地或其任何部分进行交易的人,都必须被认为知道记录的内容。购买者被认为知道记录显示的每一个事实,并被推定知道记录披露的每一个事实。”

    案件回顾:共和国诉埃斯佩霍

    本案涉及位于伊莎贝拉省罗哈斯市的一块土地。这块土地最初由鲁比斯拥有,她将其中一部分捐赠给了罗哈斯市立高中。然而,在捐赠之后,鲁比斯的女儿费利萨,成功获得了整块土地的所有权,并将其中一部分出售给了法斯蒂诺·拉内斯。

    随后,土地所有权经过多次转让,最终由埃斯佩霍家族获得。共和国政府代表教育部,对埃斯佩霍家族提起诉讼,声称他们并非善意购买者,因此无权获得土地所有权。

    案件经过多个法院审理。最初,地区审判法院判决埃斯佩霍家族胜诉,认为他们是善意购买者。上诉法院维持了地区审判法院的判决。最终,案件上诉至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的判决,认为埃斯佩霍家族并非善意购买者。最高法院认为,即使埃斯佩霍家族没有亲自遇到TCT No. T-143478(包含所有批注的学校名下的TCT),他们也被推定知晓所有影响其所有权的产权负担和批注。

    最高法院引用了以下理由:

    • 根据《财产登记法令》第52条,所有影响已登记土地的文件或条目,一旦登记,即构成对所有人的推定通知。
    • 埃斯佩霍家族被推定知晓康斯坦斯·萨雷斯(学校校长)无权代表学校进行土地转让。
    • 即使假设埃斯佩霍家族是善意购买者,学校仍然对该土地拥有优先权。

    最高法院强调,国家不受其官员或代理人的疏忽、错误或过失的约束。即使学校没有立即占有该土地,也不影响其所有权。

    因此,最高法院判决埃斯佩霍家族的所有权无效,并命令伊莎贝拉省土地登记处向罗哈斯国立高中颁发新的所有权证书。

    本案的实际意义

    共和国诉埃斯佩霍案,对菲律宾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该案强调了土地登记的重要性,以及购买者在购买土地之前,进行尽职调查的必要性。即使购买者声称自己不知道土地所有权存在缺陷,法律也会推定他已经知晓。

    对于企业、土地所有者和个人而言,本案的教训是:

    • 在购买土地之前,务必仔细检查土地登记处的所有记录。
    • 确保卖方拥有有效的土地所有权。
    • 如果土地所有权存在任何缺陷,请寻求法律建议。

    关键经验

    • 土地登记的重要性:土地登记制度旨在保护土地所有权,但只有在所有相关信息都已正确登记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
    • 尽职调查的必要性:购买者在购买土地之前,必须进行尽职调查,以确保土地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缺陷。
    • 推定通知:根据菲律宾法律,购买者被推定知晓所有影响其所有权的产权负担和批注。

    常见问题解答

    问:什么是善意购买者?

    答:善意购买者是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土地的人。这意味着购买者不知道土地所有权存在任何缺陷。

    问:如果我购买的土地存在所有权纠纷,我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购买的土地存在所有权纠纷,您应该立即寻求法律建议。律师可以帮助您评估您的权利,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问:我如何才能确保我购买的土地所有权是有效的?

    答:在购买土地之前,您应该仔细检查土地登记处的所有记录,并确保卖方拥有有效的土地所有权。您还可以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

    问:什么是推定通知?

    答:推定通知是指法律推定您知道某些事实,即使您实际上并不知道。在土地所有权领域,如果您购买的土地存在已登记的产权负担或批注,您将被推定知晓该产权负担或批注。

    问:如果我被判决不是善意购买者,会发生什么?

    答:如果您被判决不是善意购买者,您可能会失去对土地的所有权。您可能还需要向真正的所有者支付赔偿金。

    本案再次强调了土地所有权在菲律宾的复杂性。在进行任何土地交易之前,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至关重要。

    想了解更多关于菲律宾土地所有权的信息吗?联系我们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业主协会权利的界定:细分地块与公共设施

    本案确立了住宅开发商细分地块出售的权利,即使最初该地块上建有供业主使用的公共设施,只要这些设施不再运作,开发商的出售行为不构成违规。这意味着业主协会不能仅仅因为过去存在公共设施就阻止地块的出售。业主需要依据明确的法律依据,如土地所有权的直接侵犯或合同违约,来挑战开发商的决定。这一裁决明确了开发商在符合法律和规章的情况下管理其财产的自主权,以及业主协会为维护其成员利益而需要遵循的法律程序。

    开发商权利 vs. 业主权益:细分地块的争议

    本案源于 Teoville 业主协会与房地产开发公司 REAM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之间的纠纷,核心问题是 REAM 是否有权细分并出售 Teoville Subdivision II 的一块土地(98 号地块)。该地块最初被规划为可售地块,但在建成之前,整个住宅项目被转让给了 REAM。随后,居民经历了严重的供水危机,原有的中央供水系统瘫痪。REAM 之后将包含水箱的地块细分,并将一部分出售给 Edward L. Ferreira。业主协会主张 REAM 不能出售该地块,因为它属于公共空间,且建有属于业主协会的水箱。高等法院最终支持了开发商的权利,维持了土地出售的合法性。

    本案的关键在于厘清业主协会和开发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协会主张,根据菲律宾总统令第 957 号法令,任何对已批准的细分规划进行的修改,包括对公共用地的重新划分,都需要事先获得住房和土地使用监管委员会 (HLURB) 的批准以及业主的一致同意。REA M开发公司认为细分地块的时候,原有的供水设施已经停止运作,且公司已经捐赠了供水系统给业主委员会,所以土地不再属于公共用地,可以出售。

    HLURB 最初的裁决倾向于业主协会,认为 REAM 在未事先获得批准的情况下重新划分公共用地,违反了相关法规。高等法院的裁决认为,在水箱已经停止运作且被移除的情况下,该地块不再被视为公共用地,REAM 有权对其进行细分和出售。法院同时强调,对 Ferreira 的土地所有权的质疑构成了一种间接攻击,根据托伦斯登记制度,这种攻击是不允许的。这一制度旨在确保土地所有权的确定性和可靠性,只有在直接提起的诉讼中才能挑战土地所有权,而不是在寻求其他救济的案件中附带提出。

    最高法院在审查此案时,进一步强调了程序合规的重要性。法院指出,业主协会未能遵守菲律宾民事诉讼规则第 43 条的要求,包括未能提交由适当授权的公司官员签署的反论坛购物证明,以及未能附上相关的请愿书副本和其他证明文件。这些程序上的缺陷足以驳回业主协会的上诉。法院进一步指出,行政机构的调查结果通常应得到尊重,特别是当这些机构具有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事项方面的专业知识时。

    此外,法院还强调,根据托伦斯制度注册的费雷拉的土地所有权已经获得了不可撤销的性质。根据托伦斯制度做出的注册裁决一旦经过法定质疑期,所有权即告完善,不得在日后受到间接质疑。允许间接攻击他的所有权将使托伦斯所有权受到重视的法律不可撤销性降至毫无意义的空话。因此,费雷拉的所有权不能受到间接攻击。对判决的直接攻击是通过诉讼或程序进行的,其主要目的是宣告无效、撤销或禁止执行该判决(如果尚未生效);或者,如果财产已被处置,受害方可以提起诉讼以进行追回。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争论的焦点是房地产开发商是否有权细分和出售住宅区内最初用于公共用途的地块,如果相关设施不再运作。高等法院的判决最终支持了开发商的权利。
    什么是论坛购物证明? 论坛购物证明是一份宣誓书,原告或主要当事人必须证明其未在其他法院或机构就相同问题提起任何其他诉讼。本案中,业主协会提交的证明由律师签署,高等法院认为不符合程序要求。
    什么是托伦斯登记制度? 托伦斯登记制度是一个土地登记系统,旨在确保土地所有权的确定性和可靠性。一旦土地根据该制度注册,并且法定的质疑期已过,其所有权即告完善,不能再受到间接质疑。
    总统令第 957 号法令对本案有何影响? 菲律宾总统令第 957 号法令规范了房地产开发活动。本案中,业主协会主张 REAM 未经 HLURB 批准重新划分公共用地违反了该法令,但法院认为在该地块不再用作公共用途后,该法令不适用。
    HLURB 在本案中扮演什么角色? 住房和土地使用监管委员会 (HLURB) 是负责监管房地产开发活动的政府机构。业主协会最初向 HLURB 提出申诉,但 HLURB 的裁决被高等法院推翻。
    为什么业主协会的上诉被驳回? 业主协会的上诉被驳回,原因在于未能遵守程序要求,包括提交由适当授权的人员签署的反论坛购物证明,以及未能附上相关的请愿书副本和其他证明文件。
    间接攻击土地所有权是什么意思? 间接攻击土地所有权是指在寻求其他救济的诉讼中,附带提出对土地所有权的质疑,而不是直接提起诉讼来挑战土地所有权。
    行政机构的调查结果在法庭上有多大分量? 行政机构的调查结果通常应得到尊重,特别是当这些机构具有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事项方面的专业知识时。

    总而言之,高等法院的这一裁决强调了业主协会在挑战开发商行为时遵守法律程序的重要性,并明确了开发商在管理其财产方面的权利。业主协会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行动,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如果不遵守程序规则和无法提供充分证据,其诉讼很可能失败。

    如有关于此裁决在特定情况下适用性的疑问,请通过 contact 或通过电子邮件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联系 ASG 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具体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资料来源:Short Title, G.R No., DATE

  • 地役权和合同义务:不动产所有者协会成员资格争议

    本案的核心在于判定,在不动产转让契约中设定的“自动会员资格”条款是否具有强制执行力,即便该不动产的继受所有人从未正式申请加入相关协会。最高法院在本案中维持了上诉法院的判决,裁定帕德康公寓公司(PADCOM)作为不动产的继受所有人,必须遵守其前手在销售契约中同意的自动加入奥提加斯中心协会(Association)的条款,并支付相应的会费。这意味着不动产上的地役权,包括自动会员资格条款,对后续所有者具有约束力,即使他们没有主动申请会员资格。

    契约义务还是自由选择?解读不动产协会成员资格争议

    本案源于帕德康公寓公司(PADCOM)与奥提加斯中心协会(Association)之间的纠纷。PADCOM拥有并管理帕西格市奥提加斯中心的一栋办公楼,而这块土地最初由PADCOM的前手TDC从OCLP处购买。当时的销售契约中有一项条款,要求购买者及其利益继受人必须成为一个协会的成员。后来,该地块的所有权转让给了PADCOM。奥提加斯中心协会成立后,要求PADCOM支付会员费,但PADCOM拒绝,理由是其从未申请加入该协会,并且不能被强制加入,否则将侵犯其结社自由权。双方由此产生争议,协会遂提起诉讼,要求PADCOM支付欠缴的会员费。

    最初,一审法院驳回了协会的诉讼,理由是PADCOM并非协会的成员,因此无需缴纳会费。然而,上诉法院推翻了一审法院的判决,认为PADCOM在购买土地时已经自动成为协会的成员。上诉法院强调,销售契约中的自动会员资格条款具有约束力,且PADCOM的行为表明其事实上已经承认了会员资格。最高法院维持了上诉法院的判决,强调根据托伦斯登记制度,土地上的所有留置权和权利要求,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均对土地的所有者具有约束力。该自动会员资格条款已明确批注在PADCOM前手的土地所有权证上,并成为PADCOM购买土地时的条件。因此,PADCOM必须遵守该条款,成为协会的成员并缴纳会费。《总统令》第1529号 第44条明确了土地登记制度下,产权负担对所有权人的约束力。

    此外,最高法院还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311条的规定,合同对当事人、其受让人和继承人具有约束力。由于PADCOM是TDC的利益继受人,因此自动会员资格条款对PADCOM同样具有约束力。法院进一步解释说,协会章程中规定的会员资格申请程序,对于PADCOM而言仅是形式上的,因为其在获得土地时已经自动成为会员。PADCOM也不能以侵犯结社自由为由拒绝加入协会,因为它完全可以选择不购买这块附带自动会员资格条款的土地。其自愿购买的行为表明其接受了该条款的约束。

    最高法院还引入了禁止反言原则(Principle of Estoppel),指出PADCOM不能一方面享受协会提供的服务和利益,另一方面又否认其会员资格并拒绝缴纳会费。PADCOM的行为已经使协会相信其是会员,并据此行事。即便假设PADCOM并非协会的会员,其也不能规避缴纳会费的义务,否则将违反准合同(Quasi-contracts)的公平原则。根据《民法典》第2142条,任何人不得因他人的行为而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Art. 1159. Obligations arising from contracts have the force of law between the contracting parties and should be complied with in good faith.

    最后,最高法院驳斥了PADCOM关于会费征收缺乏依据的说法,指出PADCOM从未对此提出异议,并且曾经提出过付款方案。法院认为,协会的董事决议和章程已经明确规定了会费的征收标准,即根据会员拥有的土地面积计算。因此,PADCOM必须支付欠缴的会员费。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争议点是什么? 争议在于帕德康公寓公司是否必须遵守其前手在不动产销售契约中同意的自动加入协会的条款,并支付相应的会费。
    什么是自动会员资格条款? 自动会员资格条款是指在不动产销售契约中约定,购买者及其利益继受人必须自动成为相关协会的成员。
    托伦斯登记制度在本案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托伦斯登记制度规定,土地上的所有留置权和权利要求,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均对土地的所有者具有约束力。自动会员资格条款已批注在土地所有权证上,因此对PADCOM具有约束力。
    《民法典》第1311条在本案中有什么意义? 《民法典》第1311条规定,合同对当事人、其受让人和继承人具有约束力。由于PADCOM是TDC的利益继受人,因此自动会员资格条款对PADCOM同样具有约束力。
    什么是禁止反言原则(Principle of Estoppel)? 禁止反言原则是指,如果一个人通过其行为或举止诱使他人以特定方式行事,则禁止其采取不一致的立场,态度或行为,从而导致他人遭受损失或损害。
    什么是准合同(Quasi-contracts)? 准合同是指某些合法的、自愿的、单方面的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旨在防止任何人因他人的行为而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PADCOM是否可以以侵犯结社自由为由拒绝加入协会? 不可以。法院认为,PADCOM完全可以选择不购买这块附带自动会员资格条款的土地。其自愿购买的行为表明其接受了该条款的约束。
    协会是否有权向PADCOM征收会费? 是的。法院认为,协会的董事决议和章程已经明确规定了会费的征收标准,即根据会员拥有的土地面积计算。
    本案对不动产所有者有什么启示? 本案表明,购买不动产时,应仔细审查土地所有权证上的批注,了解是否存在任何限制性条款,例如自动会员资格条款。这些条款对后续所有者具有约束力。

    最高法院的判决再次强调了合同的约束力和土地所有权登记制度的重要性。不动产交易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在交易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如需咨询本裁决在特定情况下的应用,请通过 contact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联系ASG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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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недвижи产追索诉讼时效:菲律宾最高法院案例解析

    不动产追索诉讼时效:及时主张权利的重要性

    G.R. No. 121468, 1998年1月27日 – 德洛斯雷耶斯诉上诉法院案

    引言

    您是否知道,即使您的不动产权利受到侵害,如果怠于行使权利,也可能丧失通过法律途径追回的权利?在菲律宾,不动产追索诉讼受到严格的时效限制。德洛斯雷耶斯诉上诉法院案 (G.R. No. 121468) 生动地说明了及时采取行动的重要性。本案中,由于原业主及其继承人长期忽视其权利,导致其追索土地的诉讼请求最终被法院驳回。这个案例警示我们,了解并及时行使不动产权利至关重要,否则时间将成为您最大的敌人。

    菲律宾不动产追索诉讼的时效法律背景

    在菲律宾,不动产所有权受到《托伦斯登记制度》的保护。《托伦斯登记制度》旨在确保土地所有权的确定性和不可侵犯性,一旦土地所有权以善意购买人的名义登记,通常具有对抗所有先前未登记权利的效力。然而,即使在托伦斯制度下,也并非所有登记都绝对不可推翻。如果土地所有权是通过欺诈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受害人仍然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将土地所有权重新归还(即追索诉讼)。

    但是,这项权利并非无限期存在。菲律宾法律规定了不动产追索诉讼的时效。《菲律宾民法典》第1141条规定,关于不动产的物权请求权(real actions)的诉讼时效为三十年。《1948年司法法》第44条(b)项也规定,所有权人可以在被剥夺财产后的三十年内提起追索诉讼。这意味着,如果权利人在被剥夺不动产所有权后的三十年内未提起诉讼,其追索权将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的起算点非常关键。通常,诉讼时效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在不动产追索诉讼中,诉讼时效通常从非法登记或侵权行为发生之日开始计算,而不是从权利人发现侵权行为或继承权发生之日开始计算。理解这一时效规则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至关重要。

    德洛斯雷耶斯诉上诉法院案:三十年时效的警示

    德洛斯雷耶斯案的案件事实如下:

    1. 最初,一块面积为13,405平方米的土地归德洛斯雷耶斯夫妇所有。
    2. 1942年,德洛斯雷耶斯夫人将其中10,000平方米出售给佩纳夫妇。
    3. 然而,1943年,佩纳夫妇在办理土地登记时,却将剩余的3,405平方米也一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获得了包含全部13,405平方米土地的产权证。
    4. 此后,该土地经过多次转手,最终于1963年被蔡ña夫妇通过“交换契约”购得,并登记在蔡ña夫妇名下。
    5. 直到1978年,德洛斯雷耶斯夫人的继承人才提起诉讼,要求蔡ña夫妇返还被非法登记的3,405平方米土地。

    案件经历了以下诉讼程序:

    1. 地区审判法院:一审法院以原告起诉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诉讼时效应从1943年佩纳夫妇非法登记土地时起算,而原告在36年后才提起诉讼,已超过30年的诉讼时效。
    2. 上诉法院:上诉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认为原告的追索权已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
    3. 最高法院:原告不服上诉法院的判决,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原告主张,诉讼时效应从1962年其母亲去世或1963年蔡ña夫妇取得产权证时起算,而非1943年。原告还主张,本案应适用《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无效合同不受时效限制。

    最高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上诉,维持了下级法院的判决。最高法院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 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最高法院明确指出,本案的诉讼时效应从1943年佩纳夫妇非法登记土地时起算。法院认为,权利被侵害之日,即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在本案中,德洛斯雷耶斯夫人的土地所有权在1943年被非法侵害,因此诉讼时效应从此时开始计算。

      “在本案中,当佩纳夫妇将其购买的10,000平方米土地以外的全部13,405平方米登记在自己名下时,原告的诉讼理由于1943年6月4日产生。正是在这一天,埃瓦里斯塔对剩余的3,405平方米土地的所有权被侵犯,从那一刻起,所有权人,以及她的所有继承人,都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追回被错误夺走的财产。”

    • 超过诉讼时效:最高法院认为,即使适用30年的诉讼时效,原告在36年后才提起诉讼,也已明显超过诉讼时效。因此,原告的追索权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
    • 善意购买人原则:最高法院还强调,蔡ña夫妇作为善意购买人,其权利应受到保护。蔡ña夫妇在购买土地时,是基于合法的产权证,且不知晓之前的非法登记行为。根据菲律宾的《财产登记法令》,善意购买人有权信赖产权证的记载,无需进一步调查。如果推翻蔡ña夫妇的土地所有权,将对土地交易秩序造成不利影响。

      “当受访者罗多夫·蔡ña和泽娜达·蔡ña作为第四手所有权受让人处理涉案土地时,他们无需超出其转让人的产权证上显示的内容。就所有意图和目的而言,他们是善意购买人,在正常交易过程中,以合理的对价,根据干净的产权证(即,其背面没有关于产权负担或诉讼待决通知的批注)获得该财产。他们没有理由怀疑该财产所有权的有效性。”

    • 无效合同原则不适用:最高法院驳回了原告关于本案应适用无效合同不受时效限制的主张。法院认为,本案并非合同无效的问题,而是追索诉讼的时效问题。即使最初的土地登记存在瑕疵,但由于原告长期怠于行使权利,且土地已转让给善意购买人,原告的追索权已因懈怠而丧失。

    本案的实践意义和启示

    德洛斯雷耶斯诉上诉法院案为我们提供了以下重要的法律启示:

    • 及时行使不动产权利:不动产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但权利人也必须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发现不动产权利受到侵害,应及时采取法律行动,切勿拖延。
    • 了解诉讼时效规则:不动产追索诉讼受到严格的时效限制。权利人必须了解相关的诉讼时效规则,并在法定时效内提起诉讼,否则将丧失胜诉权。
    • 善意购买人保护:菲律宾法律保护善意购买人的权益。在购买不动产时,买方有权信赖产权证的记载。如果购买人是善意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即使之前的产权存在瑕疵,购买人的权利也可能受到法律保护。
    • 尽职调查的重要性:对于不动产购买人而言,进行尽职调查至关重要。虽然善意购买人受到保护,但充分的尽职调查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风险,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产权纠纷。

    重要经验教训

    • 权利保护要及时:权利受到侵害要立即采取行动,不要拖延。
    • 时效意识要牢记:了解并遵守诉讼时效,避免权利丧失。
    • 善意购买人受保护:善意购买不动产,权益更有保障。
    • 尽职调查不可少:购房前务必进行充分的调查,降低风险。

    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是追索诉讼?

    追索诉讼是指不动产所有权人,因其所有权被非法剥夺,而向法院提起的,要求将不动产所有权重新归还给自己的诉讼。

    2. 不动产追索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根据菲律宾法律,不动产追索诉讼的时效为三十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3. 诉讼时效可以中断或延长吗?

    在特定情况下,诉讼时效可以中断或暂停,例如,权利人提起诉讼、债务人承认债务等。但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难以延长,权利人应严格遵守时效规定。

    4. 什么是善意购买人?

    善意购买人是指在购买不动产时,不知道且不应知道存在产权瑕疵,并支付了合理对价的购买人。善意购买人在菲律宾法律下受到特别保护。

    5. 如何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权利?

    一旦发现不动产权利受到侵害,应立即咨询律师,了解自身权利和可采取的法律措施,并在诉讼时效内及时提起诉讼。

    6. 如果我已经超过时效,还有其他补救措施吗?

    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追索权通常会丧失。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能够证明存在欺诈等特殊情况,可能还有其他法律途径,但成功率较低,建议尽早咨询律师。

    7. 本案对未来的不动产交易有何影响?

    本案再次强调了不动产权利人和购买人应重视时效和尽职调查。对于权利人,要及时维护自身权益;对于购买人,要审慎调查,确保交易安全。

    8. 我可以如何联系ASG Law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如果您在菲律宾有不动产法律问题,欢迎随时联系ASG Law律师事务所。我们是菲律宾马卡蒂和BGC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在不动产法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致力于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请通过电子邮件 nihao@asglawpartners.com 或访问我们的 联系方式 页面与我们联系。我们ASG Law 律师事务所精通于处理此类案件,期待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帮助。立即联系我们,保护您的不动产权益!



    Source: Supreme Court E-Libr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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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房地产交易:未注册权益与已登记抵押权的优先顺序

    未注册的房地产权益优先于后续的已登记抵押权

    G.R. No. 115548, March 05, 1996

    引言

    房地产交易中,经常出现未注册的权益与已登记的权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例如,买方已经支付了房款,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而开发商却将该房产抵押给了银行。如果开发商无力偿还债务,银行是否有权处置该房产?本案 State Investment House Inc. v. Court of Appeals 探讨了这一问题,明确了在菲律宾法律下,未注册的房地产权益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优先于已登记的抵押权,这对购房者和金融机构都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背景

    菲律宾实行托伦斯登记制度(Torrens System),旨在通过登记制度确保土地所有权的确定性和安全性。根据该制度,已登记的权益通常优先于未登记的权益。但是,这一原则并非绝对。菲律宾总统令第957号(Presidential Decree No. 957)旨在保护房地产购买者,特别是那些购买分期付款房产的购买者。该法令规定,开发商在未获得购房者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已售出的房产抵押给银行。此外,根据菲律宾民法,如果抵押权人明知或应知抵押财产上存在其他权益,其抵押权可能会受到限制。

    关键法条:菲律宾总统令第957号第18条规定:“已获得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商根据本法令的规定,在未经购买者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任何已售出的地块或公寓单元抵押给任何人。此类抵押,如果违反本节规定,应被视为无效。”

    案例分析:假设A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了部分房款,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后,开发商未经A同意,将包括A所购房产在内的多处房产抵押给了银行B。如果开发商无力偿还贷款,银行B试图行使抵押权,A可以主张其未注册的购房权益优先于银行B的抵押权,特别是如果银行B在接受抵押时已知晓A的购房事实。

    案件回顾

    本案涉及 State Investment House Inc. (STATE) 和 Spouses Canuto and Ma. Aranzazu Oreta (Oreta 夫妇) 之间的争议。以下是案件的详细经过:

    • 1969年10月15日,Oreta 夫妇与 Solid Homes, Inc. (SOLID) 签订了土地买卖合同,购买了奎松市 Capitol Park Homes Subdivision 的一块土地。
    • Oreta 夫妇支付了部分房款,并约定分期支付剩余款项。
    • 1976年11月4日,SOLID 将包括 Oreta 夫妇所购土地在内的多处房产抵押给了 STATE。
    • 1983年4月6日,由于 SOLID 未能履行抵押义务,STATE 对抵押房产进行了法拍,并在房产证上进行了登记。
    • 1988年8月15日,Oreta 夫妇向 Housing and Land Use Regulatory Board (HLURB) 提起诉讼,指控 SOLID 未能交付房产证。
    • STATE 声称,除非 SOLID 支付赎回价款,否则有权保留抵押房产。
    • HLURB 裁决 STATE 必须向 Oreta 夫妇交付房产证,SOLID 必须向 STATE 支付相应贷款。
    • STATE 和 SOLID 对 HLURB 的裁决提出上诉,但均被驳回。

    本案的关键争议点在于,Oreta 夫妇未注册的购房权益是否优先于 STATE 已登记的抵押权。

    最高法院引用了下述关键论点:

    “注册抵押权并不重要,因为它被理解为不妨碍第三方的更优先权利。”

    “购买者或抵押权人不能对那些应该引起合理人警惕的事实视而不见,然后声称他真诚地相信卖方或抵押权人的所有权没有缺陷。”

    实践意义

    本案确立了在某些情况下,未注册的房地产权益可以优先于已登记的抵押权。这意味着,即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已经登记了抵押权,如果其在接受抵押时已知晓或应知抵押财产上存在其他权益,其抵押权可能会受到限制。这对房地产购买者和金融机构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关键教训:

    • 购房者应尽快办理房产过户登记,以确保其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 金融机构在接受房地产抵押时,应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以了解抵押财产上是否存在其他权益。
    • 如果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将已售出的房产抵押给银行,购房者可以主张其权益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

    常见问题解答

    问:如果我购买的房产被开发商抵押了,我该怎么办?

    答:首先,您应该收集所有相关文件,包括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然后,您可以向法院或 HLURB 提起诉讼,主张您的购房权益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您还可以尝试与开发商和银行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问:银行在接受房地产抵押时应该注意什么?

    答:银行在接受房地产抵押时,应该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审查房产证、实地考察、询问相关人员等,以了解抵押财产上是否存在其他权益,例如未注册的购房协议、租赁协议等。如果银行明知或应知抵押财产上存在其他权益,其抵押权可能会受到限制。

    问:未注册的权益一定优先于已登记的权益吗?

    答:不一定。未注册的权益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优先于已登记的权益,例如抵押权人明知或应知抵押财产上存在其他权益。一般情况下,已登记的权益优先于未注册的权益。

    问:菲律宾总统令第957号对购房者有哪些保护?

    答:菲律宾总统令第957号旨在保护房地产购买者,特别是那些购买分期付款房产的购买者。该法令规定,开发商在未获得购房者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已售出的房产抵押给银行。此外,该法令还规定了开发商的义务,例如按时交付房产、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等。

    问:如果开发商破产了,我的购房权益会受到影响吗?

    答:如果开发商破产了,您的购房权益可能会受到影响。但是,您可以向破产法院提起债权申报,要求优先受偿。此外,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购房合同,您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ASG Law 律师事务所精通菲律宾房地产法,在处理此类案件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如果您在房地产交易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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