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确立了一项关键原则:在附条件销售合同中,所有权在买方全额付款前仍归卖方所有。这意味着,如果买方未能全额支付购买价格,卖方没有义务转让所有权,买方也无权要求所有权。本案强调了合同条款的重要性,并确保在双方明确同意的条款得到执行。这对房地产交易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可以保护卖方权益,直到收到全额付款为止。
未付款项能取消交易吗?解析附条件销售合同的法律界限
米拉·雷耶斯(原告)与维多利亚·图帕兰(被告)之间发生了一起合同纠纷,涉及位于瓦伦苏埃拉市卡鲁哈坦的一处房产的附条件销售契约。雷耶斯最初提起了撤销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理由是图帕兰未能全额支付约定购买价格。诉讼的核心在于双方于 1990 年 11 月 26 日与农民储蓄银行和贷款银行公司(FSL 银行)签订的附条件房地产销售契约,该契约包含一项所有权保留条款。该条款规定,在图帕兰全额支付购买价款和抵押贷款义务之前,该房产的所有权和所有权仍归雷耶斯所有。因此,案件的关键法律问题是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是销售合同还是附条件销售合同,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合同的权利。
地区审判法院和上诉法院对此案的判决各不相同,地区法院最初允许图帕兰支付未偿余额并阻止自动撤销,而上诉法院则确认该合同为待售合同,并允许图帕兰在一定时间内支付未偿余额,但删除了自动撤销条款。根据第1191条的规定,该请愿人以被答辩人的未完全付款为由要求撤销买卖合同。然而,法院驳回了这一主张,认为这不构成违约,而是一个防止请愿人转让所有权的情况。
本案在菲律宾合同法背景下,重点介绍了区分销售合同和待售合同的重要性。最高法院明确区分了这两个概念,承认销售合同在交付标的物后即将所有权转移给买方。相反,在待售合同中,卖方明确保留所有权,直到全额支付购买价格。法院指出,正是合同的具体条款(而不是标题)决定了所签订合同的性质。最高法院认为,根据房地产附条件销售契约的明确条款,雷耶斯保留了该房产的所有权,直到图帕兰全额支付余额和承担的抵押义务为止。
最高法院援引了《民法典》第1458条和《民法典》第1479条,明确了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产生取决于暂停条件,即购买价款的全额支付。由于没有完全支付,根据第1191条进行撤销的基础不存在。最高法院的判决建立在先例的基础之上,例如 Nabus v. Joaquin & Julia Pacson 案和 Heirs of Atienza v. Espidol 案,这些案例强调了当悬置条件(例如全额支付)未满足时,对所有权保留条款的待售合同的有限追索权。法院裁定,由于图帕兰已经支付了大部分购买价格,并且在最后付款之前就提出支付部分未偿还余额,因此允许撤销合同是不公平的。它命令图帕兰以 6% 的年利率支付 805,000.00 比索的余额。
法院维持了初审法院关于不判给损害赔偿金和律师费的裁决,理由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被告欺诈性地或恶意地对待请愿人。这种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一个既定的原则,即违约行为要求合同义务违背合同义务才能获得损害赔偿,而不是发生在双方都有法律关系的情况下。关于原告要求以每月6%的利率在逾期分期付款上进行计算,被法院驳回,理由是被诉契约已规定“所有分期付款均不收取任何利息”。最终判决强调了法院在公平和公正原则下的观点,尤其是在合同条件本质上已经实现的情况下。因此,驳回了要求撤销的请求,支持被告图帕兰(Victoria T. Tuparan),该合同对与房地产附条件交易相关的未来纠纷,确立了一个重要的先例。
常见问题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关键问题是,在被告没有全额支付房地产附条件销售契约中规定的购买价款余额的情况下,原告是否有权撤销该契约。法院裁定没有撤销的理由。 |
法院为什么裁定本案属于待售合同而不是销售合同? | 法院认为该合同是待售合同,因为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卖方(雷耶斯)保留了标的物的所有权,直到全额支付购买价格和抵押债务。 |
根据菲律宾法律,销售合同和待售合同有什么区别? | 在销售合同中,标的物交付后,所有权转移给买方。在待售合同中,卖方保留所有权,直到全额支付购买价格为止。 |
未支付部分价款是否足以构成合同重大违约,从而导致撤销? | 法院裁定,考虑到已支付的总金额(约为购买价格的 80%),被告未能支付的部分价款不构成重大违约。 |
法院是否责令被告支付利息?如果是,利率是多少? | 是的,法院责令被告支付自 1992 年 9 月 11 日提起诉讼之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年利率为 6% 的利息,之后,至全额支付之日止,年利率为 12%。 |
法院认为被告未违反合同的理由是什么? | 法院认为,未能全额付款并不是一种违约行为,而是阻止卖方将所有权转让给买方的一种事件。卖方的转让所有权义务只有在买方全额支付购买价格后才能执行。 |
法院是否判决支付损害赔偿金或律师费? | 没有,法院维持了下级法院关于不判决支付损害赔偿金或律师费的裁决,理由是缺乏被告以欺诈或恶意方式行事的证据。 |
如果涉及所有权保留条款的悬置条件未满足,可能会发生什么? | 在这种情况下,转让所有权的义务并没有生效。卖方保留所有权,并且没有与已经不存在的义务相关的违约可言。 |
本案表明了根据菲律宾法律销售协议的复杂性,强调了区分销售合同和待售合同以及付款条款和相关后果的重要性。附条件房地产销售契约中的当事方需要对其权利和义务有清晰的了解,因为这会极大地影响房地产交易的结果。
如需咨询本裁决在特定情况下的应用问题,请通过 contact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联系 ASG Law。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量身定制的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资料来源:简短标题,G.R No.,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