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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选举抗议:总统选举法庭对飞行员省份重新计票后未能证明重大违规行为

    总统选举法庭驳回了小费迪南德·“邦邦”·马科斯对马里亚·莱奥诺·“莱尼·达昂·马图维德”·G·罗布雷多的选举抗议,因为重新计票未能证明飞行员省份存在足以推翻副总统选举结果的重大违规行为。这一裁决维持了选举的合法性,并为未来的选举抗议树立了先例,强调在重新计票中提出可靠证据的重要性。

    选举挑战:飞行员省份的重新计票能够证明违规行为吗?

    小费迪南德·“邦邦”·R·马科斯(简称“抗议者”)对现任副总统马里亚·莱奥诺·“莱尼·达昂·马图维德”·G·罗布雷多(简称“被抗议者”)在2016年5月9日举行的全国和地方选举中的选举结果和公告提出质疑。在2016年全国和地方选举的副总统选举中,抗议者和小被抗议者的竞争非常激烈。被抗议者获得了14,418,817张选票,而抗议者以14,155,344张选票紧随其后。被抗议者仅以263,473张选票的微弱优势获胜。在统计结果后,国会作为国家选举委员会(NBOC)宣布被抗议者为菲律宾共和国正式当选的副总统,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本案是在总统选举法庭(PET)上进行的首次也是唯一一次选举抗议,其中飞行员省份的重新计票和审查程序成功完成,且抗议本身在案情上得到解决。为了推进选举抗议程序,法庭允许抗议者从小吕宋岛、米沙鄢群岛和棉兰老岛的所有省份中指定不超过三个省份,这些省份“最能代表”其选举欺诈或违规行为指控。此次选择是为了证明总统选举法庭对该事件的可信度做初步分析,在指定地区发现了欺诈行为后,法庭将要求进行进一步审查,以此维护菲律宾的选举诚信。

    在本案中,卡马里内斯苏尔省、伊洛伊洛省和内格罗斯东方省被指定为试点省份,经过审查和计票后,并没有表明之前关于欺诈和选举违规行为的指控是有效的。即使假设抗议者可以证明 COC(Canvass证书)和 CCS(Consolidation and Canvass System)系统确实不真实,但由于没有对所有选区的所有选票进行人工重新计票,因此这并不能确保能够获得最高副总统职位的结果。为了维护总统选举法庭程序的可信度,根据事实和法律,充分支持所有选举舞弊和违规行为,需要采取全面的做法。因此,驳回该抗议可以促进司法经济,并迅速解决总统选举法庭所审理的案件,维持公正、高效的争端解决。

    在分析复议过程中对每个选票的异议后,对选票上主张模棱两可的投票、重复投票和机器拒绝投票采取了一系列标准。根据明确着色规则、统一着色规则或统一标记规则,即使投票中的不确定性可以通过明确、惯常的做法或标记识别出来,索赔也是有效的。此外,拒绝明确或模糊的标记与选民其他选票的偏好不符,以及存在明确表达异议的标记的投票。通过运用这些标准,该法庭致力于维护选票合法性决定的客观性,并促进尽可能多地尊重选民的意图,以准确反映选票总数。选举舞弊和腐败问题在多大程度上损害选举程序的合法性和人民主权是判断何时干预选举程序的基准。总统选举法庭维护这些民主理想是旨在维护选举神圣性和保护人民通过神圣选票表达意愿的承诺。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总统选举法庭是否应下令审查其他省份,或者法庭是否应基于指定三个试点省份的选票审查做出裁决。
    根据《总统选举法庭规则》第65条,抗议者必须做什么? 根据《总统选举法庭规则》第65条,抗议者有责任指出不超过3个省份,以最好地说明选举中的舞弊行为。抗议人有责任对这些省份的证据进行分类,使总统选举法庭可以正确地进行初步分析,以了解选票的合法性,以及该主张是否可以维持选举的举行。
    为什么法庭要求提供进一步的备忘录? 为了保证尽职调查和诉讼的充分处理,法庭要求的备忘录提供了一个评估分析的机会,特别是关于事实事项。对于影响公共利益的事件,透明度是一项重要功能,因为相关各方有机会理解所颁布的决定的充分性和可理解性。
    为什么小费迪南德·马科斯在2016年竞选期间被总统选举法庭否决了? 选举程序中,由总统选举法庭指定的小费迪南德·马科斯在最初的试点选举站审查中无法建立抗议有效性的必要标准,因此法庭驳回了他的抗议,无法满足证据证明违规行为的要求。
    根据规则65,总统选举法庭在最初审查中的作用是什么? 总统选举法庭在初审中的作用包括分析指控是否达到重大程度,以支持通过指控确定的问题影响选举投票结果的明确主张。通过对有效性和可信度的考虑,该调查充当了对这些程序施加诚信标准的功能。
    根据选举法,对挑战选举结果采取的步骤是什么? 在地方一级挑战选举结果通常包括向选举法庭提出抗议。抗议者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证据,证明选举中存在违规行为,足以改变结果。法庭可能会下令重新计票、对证据进行审查或作出其他裁决,以确定选举的适当结果。
    选举舞弊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影响菲律宾选举制度。 由于选民的意愿而破坏选举的公正性,选举舞弊在菲律宾选举中的持续存在仍然是一个挑战,这些事件对民主稳定和公共信任构成威胁。在政府致力于开展强有力的法律改革和促进透明的措施的同时,持续的选举舞弊挑战对该过程中的公民权利和责任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什么在进行选举抗议时要明确舞弊和不规范的实例? 描述详细的舞弊实例对于证明该法庭为何需要重新计票和进行投票检查至关重要。提供这些舞弊和不规范的有力证据使法庭能够了解它们发生的影响程度,然后对是否需要对整个投票站或多个地区进行广泛的审核以确保公平性做出适当的裁决。
    谁有权推翻马科斯和杜特尔特的政府? 推翻合法设立的马科斯和杜特尔特政府是任何人在正规选举或合法的起诉之后都无法采取的行为。通过选举民主过渡权力的权力属于菲律宾人民,根据选举产生的菲律宾官员制定的法律,合法选举的权力转让机制得到承认。
    如果选举被宣布为无效,会发生什么? 如果选举因舞弊或违规而宣布无效,选举法可能会规定进行特别选举以确定获胜者。在此期间,将选举宣布无效的人员职位将由代理人填补,直到有选民投票选择出获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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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总统选举法庭的宪法地位:最高法院权威案例分析

    总统选举法庭的合宪性得到菲律宾最高法院的最终确认

    G.R. No. 191618, 2011年6月1日

    在菲律宾,总统和副总统的选举争议由哪个机构最终裁决?最高法院在本案中明确指出,根据宪法,总统选举法庭(PET)是唯一且最终的仲裁者。本案不仅巩固了PET的法律地位,也深化了我们对菲律宾宪政框架下权力制衡的理解。

    案件背景

    本案源于知名律师罗马洛·B·马卡林塔尔对总统选举法庭(PET)合宪性的质疑。马卡林塔尔律师认为,菲律宾宪法并未明确授权设立PET,最高法院无权自行设立这样一个机构。他进一步主张,PET的设立违反了宪法中关于司法机构成员不得兼任准司法或行政职务的规定。

    马卡林塔尔律师曾作为前总统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在PET的律师出庭,但他认为这并不妨碍他质疑PET本身的合宪性。他以纳税人和关注公民的身份提起诉讼,旨在寻求最高法院宣告PET为违宪机构。

    法律背景:宪法框架下的选举争议解决机制

    菲律宾宪法第七条第四款明确规定:“最高法院全体庭员,应为所有关于总统或副总统之选举、选举结果及资格争议的唯一裁判者,并可为此目的颁布规则。” 这项条款是PET设立的宪法基础。理解这一条款的关键在于认识到,宪法不仅赋予了最高法院裁判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争议的权力,还赋予了其制定相关规则的权力。

    宪法第八条第十二款则规定:“最高法院及其他由法律设立之法院的法官,不得被指派担任任何执行准司法或行政职能的机构。” 马卡林塔尔律师认为,PET行使的是准司法职能,最高法院法官兼任PET成员违反了这一规定。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些宪法条文,我们有必要回顾菲律宾宪法制定过程中的相关讨论。制宪委员会的记录显示,宪法制定者们有意将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争议的最终裁决权赋予最高法院,并允许最高法院设立专门机构来处理此类案件。正如制宪委员罗伯托·孔塞普西翁大法官所言,选举争议本质上是司法权力,属于可裁判的法律问题。

    制宪委员华金·伯纳斯神父也明确指出,宪法第七条第四款的目的在于“将法定内容宪法化”。这意味着,在1987年宪法之前,菲律宾已经存在处理总统选举争议的法定机构,而宪法条款的制定是为了将这种机制提升到宪法层面,使其更加稳固。

    案件分析:最高法院的裁决与理由

    最高法院在审理本案后,驳回了马卡林塔尔律师的动议,维持了先前关于PET合宪性的裁决。最高法院认为,宪法第七条第四款明确赋予了最高法院作为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争议的“唯一裁判者”的权力。PET正是最高法院为了行使这项宪法权力而设立的机构,其设立具有充分的宪法依据。

    最高法院强调,宪法条款的文字并非孤立存在,必须结合制宪委员会的讨论记录来理解其真实意图。制宪委员会的记录清晰表明,宪法制定者们有意赋予最高法院全面的权力来解决总统和副总统的选举争议,包括设立专门机构和制定相关规则的权力。

    法院进一步解释说,PET并非一个独立的机构,而是最高法院行使宪法赋予的司法权力的延伸。PET的成员由最高法院全体庭员组成,其运作程序和规则均由最高法院制定。因此,PET的设立并未违反宪法第八条第十二款的规定,因为最高法院法官在PET中行使的仍然是司法权力,而非准司法或行政职能。

    最高法院还驳斥了马卡林塔尔律师援引的“菲律宾真相委员会案”。法院指出,真相委员会案与本案在宪法依据和权力性质上存在根本区别。真相委员会是由总统根据行政权力设立的,而PET则是宪法明确授权最高法院设立的,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最高法院在裁决中引用了宪法委员会的讨论,以支持其立场,例如:

    戴维德先生:在第25行,“副总统”之后,我建议添加“并可为此目的颁布规则”。这指的是最高法院全体庭员。这也是为了赋予最高法院在作为所有关于总统或副总统之选举、选举结果及资格争议的唯一裁判者时,制定必要规则的专属权力。

    雷加拉多先生:我个人的立场是,最高法院关于其内部程序的规则制定权已经在关于司法机构的条款中隐含;然而,考虑到专员的目的在于表明最高法院在制定关于这一特定点的规则时拥有排他性权力,而不受立法部门的干预,我认为我个人会建议委员会接受它。

    最高法院还强调,宪法赋予的司法权力是全面的,包括为实现权力而必要的手段。根据“必要推论原则”,宪法赋予最高法院裁决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争议的权力,也包括设立PET等必要机构的权力。

    实践意义:对未来选举争议的影响

    本案的裁决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它明确了PET的宪法地位,为未来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裁决重申了最高法院在选举争议中的最终裁决权,维护了宪法秩序的稳定。

    对于法律界人士而言,本案强调了在解释宪法条款时,不仅要关注文字本身,也要重视制宪委员会的讨论记录,以更准确地理解宪法制定者的意图。此外,本案也提醒我们,宪法赋予的权力通常是全面的,包括为实现权力而必要的手段。

    关键教训

    • 总统选举法庭(PET)的合宪性: 菲律宾最高法院明确裁定,PET是根据宪法设立的合法机构,负责裁决总统和副总统的选举争议。
    • 宪法解释的原则: 宪法解释不仅要看条文本身,还要结合制宪委员会的记录,理解立法意图。
    • 最高法院的权力: 宪法赋予最高法院的司法权力是全面的,包括为有效行使权力而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力。
    • 权力制衡: 本案体现了菲律宾宪政框架下的权力制衡原则,最高法院在选举争议中扮演着关键的最终仲裁者角色。

    常见问题解答

    问:总统选举法庭(PET)的成员由哪些人组成?

    答:PET的成员由菲律宾最高法院的全体庭员组成。

    问:PET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答:PET拥有专属管辖权,负责审理和裁决所有关于菲律宾总统和副总统选举、选举结果和资格的争议。

    问:如果对PET的裁决不服,可以上诉吗?

    答:根据菲律宾法律,PET是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争议的最终裁判者,其裁决不可上诉。

    问:PET的运作规则由谁制定?

    答:PET的运作规则由菲律宾最高法院制定。

    问:普通公民可以质疑PET的合宪性吗?

    答:是的,公民可以基于充分的理由质疑任何政府机构的合宪性,包括PET。但正如本案所示,最高法院最终裁定PET是合宪的。

    问:本案对未来的总统选举争议有何影响?

    答:本案巩固了PET的宪法地位,为未来的总统选举争议解决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有助于维护选举的公正性和宪法秩序的稳定。


    本分析由 ASG Law 提供。在菲律宾选举法和宪法相关问题上,我们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如果您需要法律咨询或协助,请随时通过 nihao@asglawpartners.com联系方式 与我们联系。我们ASG Law律师事务所位于马卡蒂和BGC,是您在菲律宾的专业法律伙伴。我们精通菲律宾法律,致力于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立即联系方式咨询,让ASG Law成为您在菲律宾的法律后盾!

  • 总统选举法庭的合宪性:司法权与选举争议的解决

    总统选举法庭(PET)的设立是合宪的,是最高法院行使宪法赋予的司法权的体现

    G.R. No. 191618, November 23, 2010

    选举争议不仅仅是政治问题,更是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司法问题。本案探讨了菲律宾总统选举法庭(PET)的合宪性问题,以及最高法院在解决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争议中的角色和权力。通过对宪法条文和相关案例的分析,明确了PET作为最高法院履行宪法职责的机构,其设立和运作是完全符合宪法精神的。

    法律背景:总统选举争议与司法权

    菲律宾宪法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最高法院,全体法官,应为所有与总统或副总统的选举、结果和资格有关的争议的唯一裁判者,并可为此目的颁布其规则。”这一条款赋予了最高法院解决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争议的专属管辖权。理解这一条款的关键在于认识到选举争议的性质:它不仅涉及政治,更涉及法律权利和义务。

    在菲律宾,司法权是指法院解决涉及可依法强制执行的权利、义务或特权的纠纷、争议或冲突的权力。最高法院在解决选举争议时,行使的是一种特殊的司法权,这种权力来源于宪法,并受到宪法的保护。最高法院有权制定规则来规范选举争议的解决程序,以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为了更好地理解,我们可以引用宪法条文:

    第七条,第四款:“最高法院,全体法官,应为所有与总统或副总统的选举、结果和资格有关的争议的唯一裁判者,并可为此目的颁布其规则。”

    案件分析:马卡林塔尔诉总统选举法庭案

    本案中,律师罗马洛·马卡林塔尔质疑总统选举法庭(PET)的合宪性,认为PET的设立违反了宪法。他认为,PET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拥有自己的预算、印章和人员,这超出了宪法赋予最高法院的权力范围。马卡林塔尔还指出,最高法院的法官同时担任PET的成员,这违反了宪法第八条第十二款,该条款禁止最高法院法官担任执行准司法或行政职能的机构的职务。

    案件经过:

    • 马卡林塔尔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质疑PET的合宪性。
    • 菲律宾检察长办公室(OSG)代表政府提交了评论,认为马卡林塔尔的诉讼缺乏法律依据。
    • 最高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对PET的合宪性问题进行了分析。

    最高法院驳回了马卡林塔尔的诉讼,理由如下:

    • 马卡林塔尔没有充分的诉讼资格,因为他没有受到PET设立的直接损害。
    • PET的设立是符合宪法的,是最高法院行使宪法赋予的司法权的体现。
    • 最高法院法官同时担任PET的成员,并不违反宪法第八条第十二款,因为PET行使的是司法权,而不是准司法或行政职能。

    最高法院强调,PET的设立是为了解决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争议,这是宪法赋予最高法院的职责。最高法院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实现这一目标,包括设立PET、制定规则和任命人员。引用最高法院的原话:

    “最高法院作为总统选举法庭的设立,简单地将1987年宪法之前的法定内容宪法化了。我国PET的经验背景不可否认。”

    “对第七条第四款的简单解读,很容易发现对最高法院全体法官的授权。同样,虽然宪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最高法院行使该权力的方式,但该授权并未对最高法院的行使方式进行任何限制。最高法院通过PET决定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争议的方式,实际上是行使上述宪法条款赋予的特权的衍生。”

    实践意义:对未来选举争议的影响

    本案确立了PET的合宪性,为未来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争议的解决奠定了法律基础。这意味着,任何对选举结果的质疑都必须通过PET这一机构进行,而PET的裁决将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未来的选举,各方都应该更加尊重法律程序,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维护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重要启示:

    • PET的设立是合宪的,是最高法院行使宪法赋予的司法权的体现。
    • 选举争议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通过政治手段。
    • 各方应该尊重法律程序,维护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是总统选举法庭(PET)?

    总统选举法庭(PET)是菲律宾最高法院设立的机构,专门负责解决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争议。

    2. PET的设立是否符合宪法?

    是的,PET的设立是符合宪法的,是最高法院行使宪法赋予的司法权的体现。

    3. 最高法院法官同时担任PET的成员是否违反宪法?

    不违反,因为PET行使的是司法权,而不是准司法或行政职能。

    4. PET的裁决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是的,PET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各方都应该尊重和遵守。

    5. 如果对选举结果有异议,应该如何处理?

    应该通过PET这一机构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6. 本案对未来的选举有什么影响?

    本案确立了PET的合宪性,为未来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争议的解决奠定了法律基础。

    7. 如果我想了解更多关于选举法的知识,应该怎么办?

    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

    8. PET的运作是否独立于最高法院?

    PET在运作上是独立的,但仍然隶属于最高法院,是最高法院行使宪法职责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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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选举抗议:总统选举法庭在舞弊指控中的管辖权

    在本案中,总统选举法庭(PET)确认了其对洛伦·B·莱加达的抗议的管辖权,驳回了被抗议人诺里·L·德·卡斯特罗要求立即驳回抗议的动议。法庭认为,其宪法职责包括审查和纠正投票声明(SOV)和计票证书(COC)中明显的错误。此外,法庭还命令有关官员采取措施保护和维护抗议所涉的投票箱和选举文件。这项裁决重申了总统选举法庭在选举纠纷中的权力,并强调了法庭在审查选举结果中的关键作用。

    选举舞弊指控:总统选举法庭的审查权力范围?

    莱加达诉德·卡斯特罗案围绕2004年副总统选举的结果争议展开。莱加达提出抗议,质疑某些省份的选举结果。德·卡斯特罗以法庭无权重新审查选举结果以及抗议缺乏有效理由为由,要求驳回抗议。总统选举法庭的任务是裁决这一争议,同时明确其宪法职责以及其在解决与总统和副总统选举相关的纠纷中的作用。

    争论的关键在于,总统选举法庭能否仅凭选举回报和计票证书中的明显错误,来审查选举结果。德·卡斯特罗认为,对选票进行修改是确定候选人所得票数的最佳方法,法庭应采取这一方法。另一方面,莱加达认为,选举回报中存在明显错误,需要纠正,而这些错误不在投票点进行有争议的选票的身体重新计算。法庭必须确定,考虑到争议的具体性质,哪种类型的证据应优先考虑——实际选票,还是计票结果及其计算结果?

    总统选举法庭根据《宪法》第七条第4款,拥有作为总统和副总统选举、回报和资格相关所有争议的唯一裁判的宪法职能以及权力与义务。该权限明确规定了PET有义务纠正SOV和COC中的明显错误。重要的是,本案各方均未提出对SOV和COC的有效性、真实性和正确性的质疑超出了法庭管辖范围的问题。这意味着法庭有权根据宪法纠正选举结果中的笔误。

    虽然法院承认,当涉及“每位候选人的票数正确性”时,选票是选举争议中最佳和最具说服力的证据,但在本案中,没有必要对第一部分的抗议进行修改,因为抗议人承认选票结果的正确性,涉及“抗议人和被抗议人获得的票数”,并反映在选举回报中。抗议人仅仅要求“纠正明显的错误”,即不同级别的选票移位和加法过程中的错误。在这种情况下,修改选票只会不必要地拖延诉讼程序。

    根据法庭的规则制定权,法庭可以允许或包括纠正明显的错误,并允许抗议人有机会证明其案件。在本案中,抗议方已经列举了她对所有选区的选举结果提出质疑的所有省份、市和城镇。法庭裁定,抗议的形式和实质均充分,严重到足以对被抗议人对其职位的权利提出挑战。因此,法庭允许诉讼程序继续进行。

    法庭驳回了被抗议人的复议动议,同时指出,法庭此前已下令保护和维护相关投票箱,并已向有关官员发出适当的指示。法院认为,没有必要立即进行实地检查和盘点以及委派观察员,因为投票箱保管人已经采取了保护和保障措施。因此,驳回了抗议人要求实地检查和盘点的复议动议。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涉及总统选举法庭对副总统选举抗议的管辖权,特别是法庭在选举回报中审查和纠正明显错误的权力问题。
    什么是“明显的错误”? “明显的错误”是指在投票声明和计票证书中的转移和加总选票过程中发生的清晰易见的错误,而不是选票本身存在的缺陷或不规则。
    选票或选举回报是确定选举结果的最佳证据? 通常情况下,选票被认为是确定选举结果的最佳证据。然而,当争议主要集中在选举回报中的明显错误(而不是选票本身存在争议)时,法庭可能会优先考虑更正这些错误。
    总统选举法庭的宪法职能是什么? 总统选举法庭是唯一负责裁决与总统和副总统选举、回报和资格相关的所有争议的机构,拥有《菲律宾宪法》明确授予的管辖权。
    本案的莱加达被要求做什么? 总统选举法庭命令莱加达具体说明三个省份,这些省份最能代表其抗议的第一部分中声称的明显错误,以及三个省份最能代表其抗议的第二部分中声称的欺诈和违规行为。
    本裁决对未来的选举抗议有什么影响? 该裁决明确了总统选举法庭对选举抗议的权力范围,允许法庭纠正选举回报中的明显错误,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拖延,并维护选举的有效性。
    被抗议人试图通过什么方式驳回案件? 被抗议人认为总统选举法庭不应进行初步重新审查并应提交选票。他进一步声称抗议书中没有足够的理由。
    总统选举法庭的复议动议被允许还是被驳回? 选举法庭以缺乏说服力为由驳回了复议动议,因此抗议案继续进行。

    总之,该裁决巩固了总统选举法庭在解决选举纠纷中的作用,强调了在保护选举过程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方面的能力。通过确认其纠正选举回报中明显错误的权力,法庭确保争议能够及时且有效解决。此案强调了对选举文件的仔细审查以及优先处理能够维护人民意志的过程的重要性。

    如有关于此裁决在特定情况下应用的问题,请通过contact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与ASG Law联系。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有关针对您的情况的特定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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