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法》不仅保护妇女免受男性侵害,也适用于女性施暴者
G.R. No. 242133, April 16, 2024
家庭暴力,无论施暴者是男性还是女性,都对受害者造成深远的影响。菲律宾最高法院最近审理的一起案件,明确了《反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法》(Republic Act No. 9262,简称反VAWC法)的适用范围,强调该法不仅保护妇女免受男性伴侣的侵害,也适用于女性施暴者。这一判决对于理解家庭暴力以及保护所有受害者至关重要。
引言
想象一下:一位女性遭受来自同性伴侣的身体和情感虐待,却被告知现行法律只保护她免受男性的侵害。这公平吗?最高法院在ROSELYN AGACID Y DEJANIO诉菲律宾人民和MARIA ALEXANDRIA BISQUERRA Y NUEVA案中,明确了《反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法》的适用性,确保所有受害者,无论施暴者的性别,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该案的核心问题是,女性是否可以因违反《反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法》而被起诉,即使受害者也是女性。
法律背景
《反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法》旨在保护妇女和儿童免受身体、性、心理和经济上的虐待。该法案最初的重点在于解决男性对女性的暴力行为,但其措辞却为更广泛的解释留下了空间。重要的是要理解该法案的关键条款:
SECTION 3. 定义 – 在本法中,
(a) “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是指任何人对身为其妻子、前妻的妇女,或与该人有或曾有性关系或约会关系的妇女,或与该人有共同子女的妇女,或对其子女(无论婚生或非婚生)实施的任何行为或一系列行为,无论是在家庭住所内外,导致或可能导致身体、性、心理伤害或痛苦,或经济虐待,包括威胁采取此类行为、殴打、袭击、胁迫、骚扰或任意剥夺自由[.]
根据法律的明确文本,犯罪行为可能由“任何人”对妇女或儿童实施。法律在提及犯罪者时使用了性别中立的术语。因此,没有必要对法律进行进一步的解释和确定立法意图,因为法律没有歧义。
在Garcia v. Drilon案中,最高法院已经观察到这一点:
如上定义,VAWC也可能“对与该人有或曾有性关系或约会关系的妇女”实施。显然,使用与妇女有或曾有性关系或约会关系的性别中立词“人”甚至包括女同性恋关系。
这意味着,即使施暴者和受害者都是女性,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该法案仍然适用。例如,如果一位女性对她的同性伴侣实施身体暴力,她可能会被指控违反《反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法》。
案件分析
在该案中,Maria Alexandria Bisquerra指控她的前同性伴侣Roselyn Agacid对她实施了身体虐待。Agacid辩称,作为女性,她不能因违反《反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法》而被起诉,因为该法旨在保护妇女免受男性的侵害。然而,最高法院驳回了她的论点,理由是:
- 《反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法》使用“任何人”这一性别中立的术语来指代施暴者。
- 最高法院在Garcia v. Drilon案中已经明确指出,该法案适用于女同性恋关系。
Agacid的案件经历了以下程序:
- Bisquerra向警察局报案,指控Agacid对她实施了身体攻击。
- Agacid被控违反《反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法》第5(a)条。
- Agacid提出撤销指控的动议,声称该法不适用于女性施暴者。
- 地区审判法院驳回了她的动议。
- Agacid向高等法院提起诉讼,但高等法院也驳回了她的诉讼。
- Agacid最终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法院维持了高等法院的判决,强调《反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法》旨在保护妇女免受各种形式的暴力,无论施暴者的性别如何。法院引用了Jacinto v. Fouts案,该案也涉及女同性恋关系,并确认了Garcia v. Drilon案的原则。法院认为,将女同性恋关系排除在《反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法》的保护范围之外,将是人为地制造一个不受法律审查的家庭暴力特权区域。
最高法院强调,理解妇女的斗争不仅仅是一个性别问题,更是一个权力问题。妇女的压迫是父权制观点的结果,即妇女是统治的适当对象。因此,无论施暴者的身份如何,只要妇女因这种观点而遭受暴力,就足以触发法律的保护。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强调:
《反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法》的目的是保护和拯救妇女及其子女免受被称为[暴力侵害妇女儿童]的独特形式的暴力。正是[暴力侵害妇女儿童]的独特性和独特性使其与其他犯罪区别开来。[暴力侵害妇女儿童]的独特性归功于这些形式的暴力所产生的家庭、私人、隐藏和不可见的关系,并从中获得重要的独特性。
因此,最高法院驳回了Agacid的上诉,并命令地区审判法院继续审理此案。
实际意义
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 明确了《反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法》的适用范围,确保所有受害者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 强调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一个性别问题,更是一个权力问题。
- 鼓励所有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无论施暴者的性别如何,都勇敢地站出来寻求帮助。
关键经验
- 法律保护所有受害者:《反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法》适用于所有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无论施暴者的性别如何。
- 勇敢站出来:如果您或您认识的人遭受家庭暴力,请不要犹豫寻求帮助。
- 了解您的权利:了解《反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法》赋予您的权利,并寻求法律咨询。
常见问题解答
问:如果我遭受来自同性伴侣的虐待,我能寻求法律保护吗?
答:是的,根据菲律宾法律,您可以寻求法律保护。《反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法》适用于所有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无论施暴者的性别如何。
问: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来证明我遭受了家庭暴力?
答:您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您遭受了身体、性、心理或经济上的虐待。证据可能包括医疗记录、照片、证人证词等。
问:我应该向哪里寻求帮助?
答:您可以向警察局、社会福利部门、妇女危机中心或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问:如果我担心我的同性伴侣会对我实施暴力,我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担心您的同性伴侣会威胁到您的安全,请立即寻求帮助。您可以向警察局报案,或寻求法律咨询。
问:如果我被指控违反《反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法》,我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被指控违反《反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法》,您应该立即寻求法律咨询。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并为您辩护。
问:该判决对未来的案件有何影响?
答:该判决明确了《反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法》的适用范围,确保所有受害者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它将有助于未来的案件,并鼓励所有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勇敢地站出来寻求帮助。
如需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联系我们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