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审计委员会

  • 公职人员责任:职务本身不足以追究民事责任

    最高法院裁定,政府机构负责人不能仅因其职务而被追究其下属非法支出的民事责任。必须证明该官员存在恶意、重大过失或违反诚信义务。该裁决澄清了公职人员在挪用公款案件中的责任范围,确保只有积极参与不当行为的人员才承担个人责任。

    职务的光环:阿帕图安能否摆脱公款挪用?

    本案围绕前穆斯林棉兰老自治区区长扎尔迪·乌伊·阿帕图安(Zaldy Uy Ampatuan)与审计委员会(COA)之间关于79,162,435.00比索被否决支出的争议展开。审计委员会认为,这笔款项是支付给一家超市(Superama)的,涉及ORG-ARMM首席供应部门/特别支付官员阿达姆·G·帕塔顿(Adham G. Patadon)的现金预支,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救济物资。审计委员会发布了ORG-12-002-MDS/LF (08 & 09)号拒绝通知书(ND),否决了这笔款项。阿帕图安作为区长被判对这笔被否决的款项承担责任,理由是他未能监督帕塔顿的活动,并且未能确保政府的所有资源都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支出或利用。问题的核心在于,仅仅因为阿帕图安担任的职位就足以让他承担其下属行为的责任吗?

    审计委员会维持了ND,并将其责任归咎于交易中发现的违规行为。 然而,最高法院指出,没有任何违规行为归咎于请愿人,审计委员会未能考虑到这些情况。ND的民事责任,不能自动落到政府机构负责人或主管身上,审计委员会仅仅根据其作为区长的职位来确定阿帕图安的责任是不充分的。 第1445号总统令(PD)第2条规定:

    第二节。政策声明。 国家宣布的政策是,政府的所有资源都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支出或利用,并防止因非法或不正当处置而造成的损失或浪费,以确保政府运作的效率、经济性和有效性。 确保忠实遵守该政策的责任直接由有关政府机构的首长或负责人承担。

    审计委员会公开错误地仅仅依赖这项一般性规定来归咎于请愿人。有关法律和规则明确规定,在确定官员是否应为一项否决事项承担经济责任时,必须考虑与每位公职人员在受质疑交易中的职能和参与程度相关的某些因素。第1445号总统令第103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律或法规的政府资金支出应由被发现直接对此负责的官员或雇员承担个人责任。”1987年行政法典第V编第一章B款第9章第52节对此进行了重申。 同样,根据同一法典第VI编第5章第43条,非法支出的连带责任由“授权或进行支付的官员或雇员,或参与支付的人员,以及收到此类付款的每个人”承担。同一法典第I编第9章第38节也具有相关性:

    第三十八节。上级官员的责任。——(一)公职人员在履行其职务行为时,除非有明显的恶意、恶意或重大过失,否则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部门负责人或上级官员对其下属的不法行为、疏忽行为、疏忽或不当行为不承担民事责任,除非他已通过书面命令实际授权了被申诉的具体行为或不当行为。

    审计委员会早就认识到并在其自身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中采用了这些规则。 具体而言,审计委员会第81-156号通知单规定:机构负责人、负责官员和其他官员和雇员的责任:官员或雇员因审计账户中发现的不允许或差异而承担的责任应取决于其参与所涉及的交易。这些规则在关于审计委员会应如何确定与审计委员会第2009-006号通知单下的审计否决相关的公职人员责任的现行指南中得到了重申:第16节。负责/有责任的人员的确定。——审计委员会不得对行政长官基于违反信托义务之外的行为主张推定或其他类似的推理责任,而行政长官证明(根据优势证据)在涉及受质疑资金之前(在他/她获得对事实(不包括法律方面)的合理关注之后或应该合理关注)或者至少对他们如何获得和利用采取了补救行动。审计委员会根据优势证据进一步证明行政长官通过不作为而违反诚信义务的程度越高,可以用于反对责任的论点越少,并且举证责任也越高。第16.1.1款规定:

    政府资金的保管员应对未能确保这些资金的安全免受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这些资金的支出、使用、处置或转移应符合法律法规,并以规定的文件和必要的记录为基础。

    审计委员会第2009-006号通知单强调,公职人员在审计否决/收费方面的责任应根据四个关键要素确定:否决/收费的性质、相关官员/雇员的职责和责任或义务、他们参与不允许交易的程度,以及政府的损害或损失金额。本案的事实表明,审计委员会未能充分考虑这些要素来确定阿帕图安区长的责任。最高法院在“马德拉诉审计委员会案”中确认了长期存在的规则,即公职人员的行为或不作为不可诉,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他们在履行其官方职责时受到了恶意或重大过失(相当于恶意)的驱使。因此,审计委员会严重滥用其自由裁量权,维持了请愿人在ND中的民事责任,尽管已确定请愿人没有批准,也没有意识到不允许的交易。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前穆斯林棉兰老自治区区长扎尔迪·乌伊·阿帕图安能否仅仅因为其担任的职位而对其下属的不法行为承担经济责任,或者是否需要进一步的证据来证明其个人参与或疏忽?
    什么是拒绝通知书(ND)? 拒绝通知书是由审计委员会(COA)签发的文件,宣布某些政府支出不允许,要求涉及人员对被拒绝的金额承担责任。
    1445号总统令(PD)第2条说了什么? 1445号总统令(PD)第2条规定,所有政府资源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确保防止损失或浪费,并且有关政府机构的首长或负责人直接负责确保遵守该政策。
    1445号总统令(PD)第103条和行政法典第V编第一章B款第9章第52节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445号总统令(PD)第103条和行政法典第V编第一章B款第9章第52节规定,违反法律或法规的政府资金支出应由被发现直接对此负责的官员或雇员承担个人责任。
    行政法典第I编第9章第38节如何解决上级官员的责任问题? 行政法典第I编第9章第38节规定,除非有明显的恶意、恶意或重大过失,否则公职人员不应承担民事责任,除非他已通过书面命令实际授权了被申诉的具体行为或不当行为,否则上级官员对其下属的行为不承担民事责任。
    审计委员会第2009-006号通知单如何解决审计委员会对公共行政人员审计失败/指控进行确定责任的问题? 它涉及性质和指控;涉及官员或雇员的职责、义务和义务,参与不允许的交易的范围以及由于无法确保资金和设备的使用是安全或通过不当方式进行的任何损害或政府损失。
    为什么最高法院发现审计委员会严重滥用其自由裁量权? 最高法院认为,尽管已确定请愿人没有批准也不知情不允许的交易,审计委员会仍然维持了请愿人在ND中的民事责任,因此该行为具有严重的滥用自由裁量权性质。
    在公职人员承担审计委员会拒绝开支的责任之前,需要什么证据? 最高法院强调,必须有证据表明存在恶意、重大过失或诚信义务的违反行为。 公职人员担任的职位不足以使其个人对被拒绝的款项负责。

    有关将本裁决应用于特定情况的查询,请通过联系方式或通过电子邮件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与ASG Law联系。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如需针对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具体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Short Title, G.R No., DATE

  • 公务员福利的界限:擅自发放奖励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案强调了公共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问责制。菲律宾最高法院裁定,政府机构无权擅自发放超出法律和规章允许范围的特殊奖励或福利。即使有关部门声称出于好意或为了表彰员工的贡献,也无权凌驾于既定规则之上。本裁决强调,所有公务员,尤其是批准和证明发放额外福利的官员,必须遵守严格的财政规定。接受未经授权福利的个人也必须承担责任,并可能需要退还他们收到的款项。这一判决重申了公共资金必须以透明和负责任的方式管理,所有政府机构都必须遵守既定程序和法律框架。

    电力部门资产和负债管理公司能否发放特别服务奖励?

    本案源于电力部门资产和负债管理公司(PSALM)在成立八周年之际,向其30名连续服务满五年的员工发放特殊服务奖励,总额为 751,245 比索。审计委员会(COA)发布了第 10-002 (2009) 号取消拨付通知书 (ND),理由是该奖励违反了有关不必要、过度和奢侈支出的 COA 通告。PSALM对ND提出上诉,声称奖励已获得预算和管理部(DBM)的批准,并且不是忠诚奖励,因此不应受公务员制度规则的约束。然而,COA维持了驳回决定,认为 DBM 的批准不构成违反适用法律的空白授权,这促使 PSALM 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认为 COA 的行动存在严重的酌处权滥用。

    在审查过程中,最高法院面临的关键问题是:(1) 在未事先发布审计意见备忘录(AOM)的情况下发布取消拨付通知书是否违反了正当程序?(2) 在特别服务奖励是根据获得批准的公司运营预算发放的情况下,是否应将其视为违规行为?(3) 如果该奖励构成忠诚奖励,官员和雇员是否能够真诚地辩称他们对接受非法支付不承担责任?法院首先澄清说,根据COA规则,发布AOM并非必须,只有当审计员需要进一步的文件信息才能做出合理的审计决定时才发布AOM。法院认为,PSALM有足够的机会对取消拨付提出质疑,从而保障了其正当的行政程序权利。

    法院进一步指出,向员工发放特别服务奖励的行为等同于忠诚奖励,应遵守民事服务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法规。这些法规规定了获得忠诚奖励的标准和限制,PSALM 的特别服务奖励不符合这些标准,尤其是因为该奖励是根据服务年限发放的,而相关法规并未对此做出授权。法院还强调,即使奖励费用在PSALM的运营预算之内,DBM 的确认也不构成免除遵守现行法律的义务,仅仅确认当前债务不能被解释为可以无视法律法规使用政府资金的许可。 此外,创建 PSALM 的《电力产业改革法》(EPIRA)明确规定,对 TRANSCO 和 PSALM Corp. 人员的薪酬和福利的任何增长都需要得到菲律宾总统的批准。

    “为促进政府资源的审慎管理,TRANSCO 和 PSALM Corp. 人员的新职位创建以及薪金和所有其他报酬和福利的水平或增长应经菲律宾总统批准。TRANSCO 和 PSALM Corp. 董事会官员和成员的薪酬和所有其他报酬和福利应经菲律宾总统批准。”

    因此,PSALM试图依赖其剩余公司权力来证明该奖励合理是不可接受的。法院明确指出,由特殊法律管辖的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其权力受其基本法律的限制。在本案中,由于 PSALM 未能获得首席执行官的批准,用于发放特别服务奖励的支出是不合规的,使此次支付变得不合规。法院依靠先例确定了相关各方必须退还不合规金额的责任。参考马德拉诉COA,法院重申,以真诚和履行公务的行为批准或证明不合规付款的官员,除非行为不端、恶意或存在重大过失,否则没有民事责任。然而,如果官员明显存在不端行为或重大过失,他们将与受益人承担连带责任,仅限于净不合规金额。

    最终,电力部门的官员未能充分证明他们获得这笔奖励的合理性,那些仅履行管理职能,且未参与公司决定的人除外。因此,法院驳回了 PSALM 的上诉,维持了 COA 的决定,并命令员工返还非法收到的金额。法院修改了判决,规定 Yolanda D. Alfafara、Pedro S. Cabusay, Jr.、Leila S. Tuazon、Maria M. Bautista 和 Alvin P. Diaz 因履行管理职能,在此案中没有连带责任,但是那些不在此范围内的批准和证明官员应对不合规金额承担连带责任,员工个人也要将收到的不合规金额归还。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菲律宾电力部门资产和负债管理公司 (PSALM) 是否有权向其员工发放特别服务奖励,该奖励是否违反了有关使用公共资金的相关审计规定以及其他规章制度。
    审计委员会 (COA) 是如何介入的? COA 发布了取消拨付通知,质疑特别服务奖励的合法性,声称这构成不必要的、过度的和奢侈的支出,违反了相关法规,特别强调了特别服务奖励和公务员体系奖励的区别。
    审计观察备忘录(AOM)的意义是什么?未发放AOM是否会对案件产生影响? AOM通常用以告知相关机构审计事项,便于在取消拨付之前更正和提交文件。但本案中并未强制要求发放AOM。法院裁定,是否发布 AOM 具有酌处性,而不是行政部门获得正当程序的先决条件。
    法院对此案件中所谓的“善意”争论持何种态度? 法院承认可能存在“善意”,但这并不免除相关官员在进行支付时不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法院裁定某些官员在认证和批准付款时存在重大过失,因此承担连带责任,但执行管理职能的官员除外。
    最终裁决结果是? 最高法院驳回了电力部门资产和负债管理公司 (PSALM) 的请求,实际上是支持审计委员会(COA)关于取回支付给电力部门资产和负债管理公司 (PSALM) 雇员的特别服务奖励的命令,证明他们将依法承担偿还资金的责任。
    谁负责返还不合规资金? 原则上是资金的接收者,特别是被视为非正常支出的特别服务奖励金的电力部门官员和员工需要承担返还资金的义务。只有履行管理职能并且未能直接参与授权过程的批准/证明官员,才能免于承担偿还资金的责任。
    如果不返还不合规资金会有什么后果? 无法返还相关款项可能会导致进一步的法律诉讼,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员所受到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金以及刑事指控。
    马德拉的归还规则如何应用于本案? 马德拉归还规则区分了有义务偿还不合规资金的官员和接收者。该规则规定了参与渎职行为的批准和证明官员应负连带责任,同时要求接收者按照不当得利原则偿还资金。

    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为公务员薪酬领域的责任和合法性确立了清晰的先例。它重申了机构必须遵守法律和财政法规,从而维护公共信任和政府资源的健全性。 该判决不仅直接影响了电力部门资产和负债管理公司 (PSALM) 的员工,而且还提醒所有政府实体,未经授权的支出将受到审查,那些未能尽职调查的人将承担个人责任。

    如果需要关于此裁决在特定情况下应用的咨询,请通过联系 或通过电子邮件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联系 ASG Law。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量身定制的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简称,G.R No.,日期

  • 审计委员会延迟批准法律顾问聘用:公共利益至上

    本案裁决要点在于,如果审计委员会(COA)未能及时对政府部门聘用私人法律顾问的请求做出裁决,即使未事先获得COA的批准,也应允许支付法律顾问费。菲律宾最高法院裁定,如果政府机构在聘用法律顾问方面受到COA的不合理拖延,则相关官员不应承担个人责任。这一裁决确保了政府部门能够及时获得必要的法律专业知识,以维护公共利益,尤其是在符合公共服务效率和避免项目延误方面。

    电力公司聘请顾问迟迟未决:审计委员会能否无限期拖延?

    本案涉及菲律宾电力资产和负债管理公司(PSALM)与审计委员会(COA)之间的争议。PSALM负责管理和私有化国家电力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为了履行其职责,PSALM需要聘请私人法律顾问,以协助处理复杂的私有化项目。为此,PSALM向COA提交了聘请法律顾问的请求,但COA迟迟未做出回应。由于项目时间紧迫,PSALM最终在未获得COA批准的情况下聘用了法律顾问。COA随后拒绝批准这一聘用,导致法律顾问费用的支付受阻。本案的核心法律问题是:COA是否可以以未事先获得批准为由,拒绝支付PSALM已聘请法律顾问的费用,尤其是在COA自身延迟处理该请求的情况下?

    案件的核心事实是,PSALM于2011年5月向COA提交了聘请法律顾问的请求,并明确指出项目需要在5月30日之前启动,具有时间紧迫性。虽然政府企业律师公署(OGCC)及时批准了PSALM的请求,但COA却没有在PSALM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回应。PSALM等待了91天后,仍未收到COA的任何反馈,因此决定自行聘请法律顾问,以便继续推进私有化项目。三年后,COA才正式拒绝批准PSALM的请求,理由是PSALM在没有获得COA事先批准的情况下聘用了法律顾问。审计委员会引用了之前的文件要求进行批准。PSALM随即提起了复议,但COA驳回了PSALM的复议请求。之后案件被提交到菲律宾最高法院审理,以质疑审计委员会的决定的合法性。

    在法律分析中,法院考虑了以下几个关键因素:COA事先批准的要求、政府机构获得法律顾问的必要性以及公共利益。根据最高法院的判决,COA无权无限期拖延批准要求,并且事先批准的要求不能被用来阻止政府部门履行其职责。该规则不应凌驾于政府及时运作以提供服务和执行公共义务的需要之上,因为这些法定义务通常规定了履行的严格期限。本案中,由于审计委员会处理事项过程中的长期延误是不合理的,PSALM被迫在没有事先获得 COA 批准的情况下雇用外部律师。为了维护更大的公共利益,审计委员会的不作为可以被视为已放弃获得先前同意的要求。相关批准不能被用来阻止 PSALM 对其授权职能的合法运作。

    此外,法院认为,COA的事先批准要求本质上是一种预审计。虽然COA有权决定何时进行预审计或事后审计,但这种权力并非没有限制。预审计是消耗资金或付款前的财务交易审查,对必要支出进行监管和采取措施属于审计署署长负责的行政部门职权。行政部门必须能够行使自由裁量权并对公共职能有效作出决定。

    最高法院强调,政府机构在聘用私人法律顾问时,应遵守三个基本条件: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聘用私人律师;政府机构必须事先获得检察长或政府公司律师的书面同意和认可;以及必须获得COA的书面同意。然而,法院指出,在本案中,COA的不合理拖延阻止PSALM获得必要的批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最高法院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平衡机构正常运作的原则。

    最终,法院裁定COA滥用职权,其延迟处理和拒绝批准PSALM聘请法律顾问的行为是不合理的。法院责令COA允许向PSALM聘请的法律顾问支付费用,确保公共利益得到维护。本案强调,虽然COA有权监督政府支出,但这种权力不能被滥用,也不能妨碍政府机构履行其职责。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审计委员会(COA)的批准要求与其处理政府部门聘请私人律师的要求的有效期限之间的平衡。
    本案中,菲律宾电力资产和负债管理公司(PSALM)的角色是什么? PSALM是负责管理和私有化国家电力公司资产和负债的政府机构,它需要外部律师的协助来满足其授权要求。
    “预审计”在本裁决中指的是什么? 审计署署长进行的预审计指财务交易付款前的审计,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关的法规、资金的可用性以及交易的必要性。
    为何在本案中批准事先聘用要求被认为是不合理的? 在本案中,审计署处理 PSALM 最初的聘请律师请求的不作为构成了未经授权对原本必要业务进行的长时间且不合理的干预,使得审计署的事先批准行为不合理。
    最高法院对此案的裁决如何体现司法原则? 最高法院的裁决避免了遵守审批先例的问题,强调 PSALM 作为其法定权力的必要运作需求优先于审批的长期性拖延,审计署处理其事务的不作为视为对先前同意的放弃。
    什么是 COA 的事后审计权限,它与本裁决有何关系? 即使撤回 COA 的书面赞同要求,其审计辖区也将保留在所有资金支付中进行事后审计以确保透明和法规合规性。
    私营执业律师通常能提供哪些政府法律官员无法提供的服务? 这些特殊情况可能包括没有法律部门或人员、地点偏远、案件紧急情况以及需要某个特定领域拥有知名度或专业能力的特定领域。
    对于本裁决,未来的诉讼意味着什么? 为了确保合规,机构将继续努力促进有效沟通,并保持透明的公共服务交易文件,同时仍然遵守预算费用方面的所有财政指导和标准。

    如需咨询本裁决对具体情况的应用,请通过联系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联系ASG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对于针对您的情况的特定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POWER SECTOR ASSETS AND LIABILITIES MANAGEMENT (PSALM) CORPORATION VS COMMISSION ON AUDIT, G.R No. 247924, 2021年11月16日

  • 未批准的额外工程无权获得补偿:量利原则的适用性分析

    最高法院裁定,如果承包商在没有事先获得公共工程和公路部 (DPWH) 批准的情况下进行额外的疏浚工程,则无权根据量利原则获得补偿。量利原则允许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对已履行的服务进行补偿,但在此案中,承包商在现有合同的框架下工作,未经授权超出了合同范围。这意味着各方必须遵守其协议的具体条款,未经授权的偏差可能导致无法获得额外工作的付款。该裁决强调了获得事先批准以进行超出原始协议范围之外的任何额外工程的重要性,从而避免争议,确保付款。

    在疏浚工程中寻求报销:事先批准的重要性

    Movertrade Corporation 根据 1996 年 2 月 7 日与公共工程和公路部 (DPWH) 签订的协议,开展了受皮纳图博火山爆发和泥石流影响的邦板牙湾和主要 Pasac-瓜瓜-圣费尔南多水道的疏浚工程。该项目的合同总金额为 188,698,000.00 比索。在工程实施过程中,Movertrade 声称进行了额外的疏浚工作,以应对河流系统的快速淤积,从而产生了 984,354.26 立方米的总量,或相当于 43,725,016.23 比索的总额。

    Movertrade 认为,根据协议第 19 段的“无损失、无收益”条款,他们有权获得额外疏浚工程的付款。该条款规定,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因政府的直接成本导致施工所需的劳动力、设备、材料和用品的成本增加,则合同价格应进行调整。Movertrade 还主张,他们有权基于量利原则获得报销,因为 DPWH 的工程师监督并认可了额外工程,并且 DPWH 和邦板牙人民都从该项目中受益。

    然而,审计委员会 (COA) 驳回了 Movertrade 的索赔。COA 认为,量利原则不适用于解决 Movertrade 的索赔,因为该项目受双方之间的书面协议约束。COA 进一步认为,Movertrade 在开始额外疏浚工程之前没有获得项目工程师/部门负责人的批准,这违反了合同,特别是招标书表格的第 III 项和协议的第 6 条。本案的核心法律问题是,Movertrade 是否有权根据量利原则获得额外疏浚工程的付款,即使没有 DPWH 的事先批准?

    法院认为,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未经授权的额外工作无法获得补偿。法院强调,协议的第 6 条明确规定,“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并坚持 [DPWH] 提供的计划和规范,包括 [DPWH] 的项目工程师或其指定监督工作的助理的指示。”此外,法院指出,Movertrade 承认,他们无权在没有 DPWH 事先批准的情况下进行超出协议规定范围之外的工作,并且如果他们仍然这样做,则不会获得补偿。

    招标书表格的第 III 项规定:“我们理解这项工作将根据单价和总价合同的组合进行,其中仅对我们为单价支付的实际数量或工作量或总价项目按照我们在投标书中报价的总价进行支付。任何超出规范或图纸所示的工作,除非经 [DPWH] 订购,否则将不予支付。”法院发现,Movertrade 未能证明他们获得了必要的批准,或者 DPWH 授权他们进行超出协议已规定的疏浚工程。因此,法院裁定,COA 驳回该索赔没有构成滥用酌处权。

    该裁决强调,在没有事先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承包商不能根据量利原则获得补偿。法院重申,当事人应遵守其协议的具体条款,如果承包商擅自进行额外工程,则不得获得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 Movertrade 第一次因除协议明确规定的工程之外或超出协议明确规定的工程而寻求补偿。在 1997 年早些时候,Movertrade 还向 DPWH 收取了侧面倾倒的费用,但该索赔也被 COA 驳回,法院也确认了这一驳回。

    根据量利原则,合同的实质性履行意味着承包商真诚地试图履行其合同,并且实际上已经以实质方式履行了合同,因此有权获得补偿,尽管存在微小或不重要的偏差。最高法院在较早的案件中发现,允许根据量利原则进行追偿“以防止无人受益或被告在不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获得他人工人劳动和材料的好处是不公正的”。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承包商是否有权根据量利原则获得额外疏浚工程的付款,即使没有 DPWH 的事先批准,因为这违反了双方之间的现有协议的具体条款。
    什么是量利原则? 量利原则是一项法律原则,允许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对已履行的服务进行补偿,或当已存在的合同未能完全明确规定补偿时。补偿金额基于已提供服务的合理价值。
    “无损失、无收益”条款是什么意思? “无损失、无收益”条款是一项合同条款,旨在根据因超出承包商控制范围的某些因素造成的成本变化来调整合同价格。例如劳动力、材料或设备成本的意外增加。
    为什么 Movertrade 的索赔被驳回? Movertrade 的索赔被驳回是因为他们在没有获得 DPWH 事先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了额外的疏浚工程,违反了合同的具体条款。法院认为,量利原则不适用于存在书面协议的情况。
    合同协议中的事先批准有多重要? 事先批准至关重要,因为它可以确保承包商遵守合同的条款,并且可以获得在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可能无法获得补偿的额外工作的授权。它还可以保护公共实体免受未经授权的费用的侵害。
    本案对建筑合同的意义是什么? 本案强调了建筑合同中明确条款和事先批准要求的重要性。承包商应始终确保获得有关项目范围之外的任何额外工程的批准,以避免争议并保证获得付款。
    DPWH 第 58 号部门令对本案有什么影响? DPWH 第 58 号部门令涉及非常规索赔的处理程序,但本案的法院发现它不影响其结论,因为该命令并未推翻任何必要的合同要求。
    本案的判决是什么? 最高法院驳回了 Movertrade 的请愿,裁定审计委员会 (COA) 在驳回他们的资金索赔方面没有滥用酌处权,因为这些工作是在没有事先获得公共工程和公路部 (DPWH) 批准的情况下进行的,违反了现有合同。

    最高法院的裁决凸显了建筑合同中遵守现有协议条款(包括获得任何额外工程的事先批准)的重要性。各方必须意识到违反合同可能对获得报酬产生的影响。因此,建筑公司在采取行动前应认真考虑这些教训。

    如需咨询本裁决在特定情况下的适用,请通过contact或通过电子邮件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联系 ASG 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有关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量身定制的特定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简短标题,G.R No.,日期

  • 公务人员薪酬与福利:菲律宾健康保险公司(PhilHealth)个案分析

    本案确立了即使政府拥有财政自主权,其人员薪酬和福利的设定仍受法律限制。最高法院裁定,菲律宾健康保险公司(PhilHealth)发放津贴和福利必须遵守总统令(P.D.)第1597号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这意味着财政自主权并非不受限制。受影响的公务人员必须退还违规金额,但出于善意行事的核准和证明官员,如果他们在履行官方职能时采取了勤勉的措施,则不承担民事责任。此案强调,即使是具有财政自主权的政府机构,也不能随心所欲地发放福利,必须遵守既定的法律和程序。

    财政自主权的边界:菲社保福利发放合规性审查

    菲律宾健康保险公司(PhilHealth)是一家政府拥有的公司,负责管理国家的健康保险计划。2012年,PhilHealth向其官员和雇员发放了多项津贴和福利,总额达56,577,286.88菲律宾比索。审计委员会(COA)随后发布了第2013-01(12)号禁付通知(ND),禁止支付这些款项。PhilHealth认为,其作为政府机构,拥有财政自主权,有权决定人员的薪酬。然而,COA坚持认为,虽然PhilHealth在人员薪酬方面具有一定的权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可以无限制地发放任何形式的津贴,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标准。

    在诉讼中,PhilHealth主要依据《国家健康保险法》(R.A.)第7875号第16条(n)款主张财政自主权,认为其可以自行决定员工的薪酬。但是,法院认为,PhilHealth的财政自主权并非不受限制。PhilHealth的财政自主权必须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协调,包括总统令第1597号(P.D. No. 1597),该法令要求政府机构在发放津贴和其他福利前获得总统的批准。

    法院还认为,PhilHealth作为一家政府拥有的公司,仍然受到总统的监督和控制。尽管PhilHealth的章程授予其确定员工薪酬的权力,但总统有权通过批准其津贴和其他福利的发放来行使监督和控制权。因此,PhilHealth未经总统批准发放津贴和福利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应当禁止。

    此外,法院还审查了PhilHealth发放的部分津贴和福利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例如,班车服务津贴和生日礼物被认为是集体谈判协议(CNA)激励,但法院发现PhilHealth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些津贴符合CNA激励的相关要求。同样,福利支持津贴(WESA)和生活补助费及洗衣费津贴也被发现发放不合规。因此,法院维持了审计委员会的决定,禁止支付这些款项。

    关于退还违规金额的责任,法院根据官员和雇员是否出于善意采取不同处理方式。对于那些出于善意、正常履行公务且具备合理勤勉义务的批准和证明官员,他们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那些被证实存在恶意、恶意或重大过失的批准和证明官员,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退还违规金额。无论是否出于善意,接受津贴的官员和雇员都有义务退还其收到的金额。

    总而言之,该案例确立了政府机构的财政自主权并非不受限制,其人员薪酬和福利的设定仍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此案例为政府机构如何正确行使其财政自主权提供了指导,强调了合规性的重要性。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菲律宾健康保险公司(PhilHealth)是否可以完全依据财政自主权发放津贴和福利,以及是否必须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什么是财政自主权? 财政自主权是指一个实体在财务事务上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自行决定如何使用其资金。但这种自主权并非不受限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总统令第1597号对本案有何影响? 总统令第1597号规定,政府机构在发放津贴和其他福利前需要获得总统的批准。法院认为,PhilHealth必须遵守这一规定。
    什么是集体谈判协议(CNA)激励? CNA激励是政府机构与员工之间的协议,旨在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节约成本。发放CNA激励需要符合相关规定,例如资金来源必须是节约成本所得。
    什么是福利支持津贴(WESA)? WESA是一种津贴,旨在取代生活补助费和洗衣费津贴,但必须符合R.A.第7305号及其修订规则的规定。
    谁需要退还违规金额? 接受津贴的官员和雇员需要退还其收到的金额。对于那些出于善意、正常履行公务且具备合理勤勉义务的批准和证明官员,他们不承担民事责任。
    批准官员的责任是什么? 批准官员需要对发放津贴和福利的决定负责。如果他们存在恶意、恶意或重大过失,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退还违规金额。
    证明官员的责任是什么? 证明官员需要对津贴和福利的资金来源和合规性进行证明。除非证明他们存在恶意或重大过失,否则一般不承担个人责任。
    此案对其他政府机构有何意义? 此案确立了所有政府机构,即使拥有财政自主权,其人员薪酬和福利的设定仍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滥用权力。

    此案例突显了政府机构在行使财政自主权时,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程序的重要性。这一裁决旨在确保公共资金的合理使用,并促进政府机构的问责制和透明度。

    有关此裁决对具体情况的应用的咨询,请通过联系或通过电子邮件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联系ASG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如需根据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具体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菲社保福利发放合规性审查, G.R No. 250089, 2021年11月9日

  • 公务员福利:法院裁定返还不合规津贴,明确责任与义务

    本案中,菲律宾最高法院就国家食品管理局(NFA)员工收到的食品和杂货补贴(FGI)的合法性进行了裁决。法院维持了审计委员会(COA)此前发布的禁止发放该补贴的通知,并责令收到该补贴的员工退还相关款项。裁决强调,未经总统或预算管理部(DBM)明确批准,不得发放此类福利。此案明确了公务员领取津贴的合规性要求,强调了公共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问责制。它还阐明了在审计发现违规时,批准官员和被动接受者的责任,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公务员“传统福利”梦断?违规补贴追讨风波

    国家食品管理局(NFA)的员工们,多年来都领着一项名为“食品和杂货补贴”(FGI)的福利。这项福利看似微小,却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然而,审计委员会(COA)的一纸禁令,打破了他们习以为常的“福利梦”。COA认为,这项FGI的发放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违反了相关规定。NFA员工们对此表示不服,他们认为FGI已经发放多年,形成了“传统”,不应轻易被剥夺。那么,这项“传统福利”究竟有没有法律依据?员工们是否应该退还已经收到的补贴?最高法院的介入,为这场争端画上了句号。

    根据1987年《行政法》和共和国法案(R.A.)第6758号的规定,法院认为审计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基于令人信服的法律依据。法院指出,要证明行政机关滥用职权,必须有任性的、武断的判断,以至于规避了一项明确的义务,或者实际上拒绝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本案中,请愿人未能充分证实审计委员会在维持此案中不批准情况下的权力滥用索赔。法院重申,由于没有充分的理由将赠款授予NFA官员和雇员,无论他们来自哪个地区,因此应维持作为FGI发布金额的不批准。

    事实上,请愿人援引 Escarez 案件以支持他们的论点,即他们应该被免于返还他们作为FGI收到的金额,但他们巧妙地避开了法院的调查结果:(1)对约逊请求信的批准中没有任何内容暗示所请求福利的授予应为年度惯例;并且(2)萨鲁多备忘录和OGCC意见第219号均仅与圣诞节期间向NFA官员和雇员授予额外奖励有关,而有问题的FGI是在一年的特定月份发布的,而不是与圣诞节季节同时进行的一期中。

    关于请愿人声称传统证明他们有权获得FGI,法院在Wycoco中表示,无论时间长短,只要缺乏法律依据或违反法律,海关、惯例和传统都无法产生任何既得权利。同样在本案中重申了这一裁决。关于 National Tobacco 的裁决与本案相关的主张也被驳回,因为 National Tobacco 中的事实与此处的先例之间没有任何相似之处,不仅与收到的利益有关,还与获得需要法院裁决的情况有关。如上所述,愚蠢和肆无忌惮地求助于公平原则不会否定遵守关于公共资金支出的相关法律、规则和条例的要求。COA在以往几年未经提出问题地在审计中通过FGI的事实也无关紧要,因为正如法院在Wycoco中所说以及OSG指出的那样,公职人员对法律的错误适用和执行并不妨碍政府随后纠正这些错误。

    至于归还的规则,适用于案件的规章规定在Madera中确定,并在Abellanosa中阐明。首先,所有 FGI 的被动接受者有责任返还他们收到的款项,这符合一般规则,因为没有可辨别的原因可以免除或免除返还;第二,批准和证明 FGI 发布的人员没有责任返还,因为缺乏显示恶意或重大过失的证据。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国家食品管理局员工收到的食品和杂货补贴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以及如果缺乏法律依据,员工是否应该退还相关款项。
    为什么审计委员会(COA)禁止发放食品和杂货补贴? 审计委员会认为,该补贴的发放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违反了相关规定,如第6758号共和国法令(《修订的政府职位分类和薪酬制度》)和预算管理部的相关通知。
    国家食品管理局员工主张的“传统”是否构成发放补贴的法律依据? 法院认为,“传统”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即使补贴发放多年,如果缺乏法律依据或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能产生任何既得权利。
    总统的批准是否可以作为发放补贴的法律依据? 法院认为,总统的批准必须是明确的,且与当前的补贴发放有关。此前总统对其他补贴的批准不能作为持续发放食品和杂货补贴的法律依据。
    “既定事实原则”在本案中是否适用? “既定事实原则”是指法院不应追溯适用新的法律或判决,以推翻已经发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在本案中,由于发放补贴的行为本身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不适用该原则。
    在本案中,“恶意”或“重大过失”的含义是什么? “恶意”是指故意实施非法行为;“重大过失”是指在履行公务时,未能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导致重大损失。
    如果员工已经签署了“承诺书”,承诺如果补贴被取消,将退还相关款项,是否仍有义务退还? 是的。即使员工已经签署了“承诺书”,仍然有义务退还相关款项。该承诺书进一步表明员工知晓补贴可能存在问题。
    对批准发放FGI的官员有何影响? 批准FGI发放的官员若能证明其行为没有恶意、不诚实或重大疏忽,可以免除责任。
    如果法院此前对类似案件的判决对本案有利,是否可以作为抗辩理由? 除非没有强有力的相反考量,例如存在事实差异,对某一案件的裁决应当教条式地适用于之后的类似案件中。

    最高法院的判决再次提醒我们,在公共资金的使用上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任何“传统”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本案也警示广大公务员,对于不合规的福利,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能将其视为理所当然。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才能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如您对此裁决在具体情况中的应用有任何疑问,请通过联系方式或发送邮件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与ASG Law联系。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针对您的情况提供具体的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资料来源:CONCERNED OFFICIALS AND EMPLOYEES OF THE NATIONAL FOOD AUTHORITY-REGIONAL OFFICE NO. II VS. COMMISSION ON AUDIT, G.R. No. 252356, 2021年11月9日

  • 菲律宾中央银行的自治权:股息申报和储备金要求的界限

    本案确立了菲律宾中央银行 (BSP) 的独立性,明确了它作为中央货币机构享有的财政和行政自主权。最高法院裁定,审计委员会 (COA) 无权要求中央银行在汇款给国家政府的股息中不得扣除任何储备金。这项裁决重申了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制定和管理中的独特地位,从而确保了中央银行免受可能影响经济稳定的不适当干预。

    中央银行 VS 审计委员会:特别法与普通法的斗争

    本案源于菲律宾审计委员会 (COA) 质疑菲律宾中央银行 (BSP) 在计算应上缴国家政府的股息时,从其净利润中扣除准备金的做法。审计委员会认为,RA 7656 第 2(d) 条,一项规定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在特定条件下向国家政府申报股息的法律,禁止扣除准备金,并隐含地废除了允许中央银行扣除的 RA 7653 第 43 条。 中央银行反驳说,作为一项特别法,RA 7653 优先于一般法律 RA 7656, 并赋予其根据审慎的财务管理和有效的中央银行业务运作的要求设立准备金的权力。

    为了分析这一冲突,法院必须解决几个关键问题。 首先,最高法院确认了审计委员会有权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裁决法律问题,特别是当涉及政府机构的收入和支出账户的核查和结算时。 然而,法院强调审计委员会对法律问题的裁决并不创设法律先例,也不能阻止司法审查。 其次,法院澄清,尽管 COA 2011-007 号决议已经最终确定了 2003 年至 2006 年未足额支付的股息,但审计委员会无权对尚未发生或尚未提交审查的未来股息支付做出判决。这意味着审计委员会不能强加既定的法律解释用于未经裁决的未来的股息计算中。

    在法律解释方面,法院强调隐含废除的规则,强调只有当法律条款不可调和地矛盾时才会产生隐含废除。 因此,RA 7656 第 2(d) 条不应视为已废除 RA 7653 第 43 条。法院强调,宪法赋予菲律宾中央银行独立地位,在货币、银行和信贷领域提供政策指导,其职能是独特的。 历史立法记录表明,议会无意将中央银行纳入政府所有或控制的公司的普遍类别。为了确保其独立性,立法者承认,将其纳入受行政部门控制的政府所有或控制公司的范围之内将是不合适的。

    法院进一步指出,后续立法加强了这种解释。GOCC Governance Act of 2011 将中央银行明确排除在其适用范围之外。 此外,RA 11211(于 2019 年颁布)修订了 RA 7653 的第 43 条,重申了中央银行维持储备的权力。总的来说,法院认为没有隐含的废除,因为中央银行不在 RA 7656 的适用范围内。 考虑到立法机关的意图,作为普通法的 RA 7656(仅适用于 GOCC)不能控制中央银行净利润的计算,而是应适用其宪章。 因此,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过度,并滥用自由裁量权。

    常见问题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菲律宾中央银行在计算其应付给国家政府的股息时,是否有权从净利润中扣除储备金。
    审计委员会在对中央银行发出审计备忘录时提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审计委员会依靠共和国法案第 7656 号的第 2(d) 条,该条禁止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从其净利润中扣除任何储备金。
    为什么最高法院不同意审计委员会关于适用储备金限制的意见? 最高法院认为,根据经修订的《银行中央宪章》,菲律宾中央银行具有自治权,并且共和国法案第 7656 号中限制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的储备金的规定并不适用。
    裁决对菲律宾中央银行的自治权有何影响? 该裁决维护了菲律宾中央银行在不受其他机构干预的情况下独立管理其财政事务和根据其宪章设置储备金的独立地位。
    “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如何界定,这对本案有什么影响? 菲律宾法律将“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界定为根据《公司法》以股份或非股份公司形式组织的,至少由政府拥有 51% 资本股份的,履行与公共需求相关的职能的公司。 由于菲律宾中央银行不符合这些公司特点,故不受 RA 7656 的影响。
    什么是默示废除,在本案中如何适用? 默示废除是指新法律与旧法律直接冲突时,旧法律将被废除。 最高法院裁定,RA 7656 第 2(d) 条不会默默废除 RA 7653 第 43 条,因为没有明显的冲突,并且国会没有明确表达废除的意图。
    哪些后续的法律强化了对菲律宾中央银行自主权的理解? 《政府拥有的或控制的公司治理法案》明确将菲律宾中央银行排除在管辖范围外,进一步强化了其特殊地位。《共和国法案》11211号,也重申了菲律宾中央银行维持准备金的权力。
    在涉及政府审计和会计的问题上,审计委员会是否有权裁决法律问题? 是的,最高法院承认审计委员会有权裁决有关政府审计和会计的法律问题,但这不妨碍司法审查,也不具有与其他法院判决相同的法律效力。

    总而言之,这项判决捍卫了中央银行免受过度政府控制的地位,确保了其在执行货币政策时能够保持独立性,而无需担心政府资金的不适当流动。 菲律宾央行现在可以维持与健全金融管理和中央银行业务目标相符的储备。这种区别在对维护国家的财政稳定性和经济福祉的机构进行监管时至关重要。

    如需咨询将本裁决应用于具体情况,请通过 contact 或通过电子邮件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联系 ASG 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如需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量身定制的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简短的标题、G.R No.、日期

  • 不得无限制地授予:慈善机构薪酬福利必须遵守法律

    本案明确了菲律宾慈善抽奖办公室(PCSO)在员工薪酬福利方面的权力并非不受限制。最高法院裁定,虽然PCSO董事会有权决定员工薪资,但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意味着,未经授权或超出法定限额的福利,即使已长期发放,仍可能被追回。本判决对所有政府机构具有指导意义,强调了在支出公共资金时,透明和遵守法律的重要性。违反规定的官员和雇员可能需要偿还非法所得。

    当慷慨违反了法律:菲律宾慈善抽奖办公室的薪酬争议

    菲律宾慈善抽奖办公室 (PCSO) 慷慨的员工福利计划最终陷入了与审计委员会 (COA) 的法律纠纷。审计委员会质疑 PCSO 向其官员和雇员发放的多项福利的合法性,理由是这些福利未经授权或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该委员会最初否决了PCSO在2008年和2009年间向其官员和雇员发放的多项福利,总金额达P2,744,654.73比索。这些福利包括生产力奖励、生活费补贴、周年纪念现金礼品、危险津贴、圣诞节奖金、食品杂货补贴和主食食品补贴。PCSO方面则辩称,根据 PCSO 章程,董事会有权决定员工薪资,并且这些福利已经获得了前几任总统的批准。

    争议焦点在于,PCSO 董事会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不受限制地决定员工的薪资和福利?虽然《菲律宾慈善抽奖办公室章程》(RA 1169)确实赋予了董事会一定的权力来决定员工薪资,但这一权力并非没有限制。最高法院指出,PCSO 仍然有义务遵守有关津贴、福利、奖励和其他形式薪酬的现行法律和规章。换言之,PCSO 董事会在行使其权力时,必须确保所有相关的预算法律法规都得到严格遵守。法院指出, PCSO 未能遵守上述法律法规,因此,审计委员会最初的否决决定是合理的。

    此外,根据第 6758 号共和国法令第 12 条的规定,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政府雇员的津贴应被视为已纳入新的标准化薪资等级中。而生活费补贴(COLA)、食品杂货补贴和主食食品补贴,并未列入该法案第 12 条规定的例外项目清单中,因此应被视为已纳入标准化薪资中。尽管如此,PCSO 辩称,这些福利得到了前几任总统的批准。然而,最高法院认为,这些批准不能被解释为无限制地授予 PCSO 官员和雇员无数经济利益的持续权利。法院表示,相关总统备忘录是针对过去已发放的福利,不能作为未来继续发放的依据。

    最高法院还对生产力奖励、周年纪念奖金和圣诞节奖金的支付提出了质疑。根据规定,生产力奖励不得超过 2,000 比索,而 PCSO 却按照每人 10,000 比索的标准发放。同样,周年纪念奖金也不得超过 3,000 比索,而 PCSO 发放了 25,000 比索。圣诞节奖金相当于三个月的薪资,违反了只允许发放一个月薪资外加 5,000 比索现金礼品的规定。此外,最高法院还裁定,每位官员和雇员获得 24,000 比索的危险津贴是不合规的,没有法律依据,也未能证明这些津贴符合相关要求。

    法官还驳斥了 PCSO 官员和雇员对福利的既得权利的主张。即使长时间持续,违反法律的惯例和传统也无法产生任何既得权利。最高法院指出,官员和雇员未能证明其工资因合并为标准化工资率而减少,也未能证明他们在 1989 年 7 月 1 日之前就在职并实际享受这些福利,所以不能适用不减少福利原则。这些违规行为加在一起,促使最高法院坚持审计委员会关于驳回, 并要求官员和雇员偿还的原始金额的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澄清说,关于批准新的或额外的货币利益需要获得总统或预算和管理部的批准的论述,仅适用于其官员和雇员的薪酬和津贴受到法律和预算规定的某些限制的政府机构。对于在1987年宪法下享有财政自主权的机构,例如司法部门、公务员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选举委员会和申诉专员公署,由于宪法赋予了上述部门在履行其宪法义务方面的财政自主性,因此,本判决不适用于上述机构。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菲律宾慈善抽奖办公室(PCSO)的董事会是否有权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自行决定发放福利。最高法院认定,虽然董事会有一定的权力,但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PCSO 在此案中否认了哪些福利? 被否认的福利包括生产力奖励、生活费补贴、周年纪念现金礼品、危险津贴、圣诞节奖金、食品杂货补贴和主食食品补贴。
    最高法院的判决依据是什么? 最高法院的判决依据是,PCSO 董事会发放的某些福利没有法律依据,或者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判决对 PCSO 的官员和雇员有什么影响? 本判决意味着,参与批准和发放非法福利的官员和雇员,需要连带偿还非法所得。同时,所有领取了这些福利的个人,都有责任退还其个人领取的金额。
    什么是既得权利,为什么在本案中不适用? 既得权利是指个人基于过去的行为或状态,所享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在本案中,法院认为即使持续长时间领取非法福利,也不能产生既得权利,因为非法的行为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
    批准和证明官员如何对退回被否决金额负责? 批准和证明官员因未能遵守法律和规章的明确规定而被视为存在重大过失。 他们有义务连带承担这笔被否决的款项。
    在审计中对金额的支付接受人如何处理? 即使没有恶意,支付接受人也应对其各自收到的被否决金额负责。只有当这些金额是真正因提供的服务而支付时,才可以免除退还的责任。
    “马德拉规则”与本案有什么关系? 本案遵循“马德拉规则”,根据这些规则,批准发放非法福利的官员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并且福利的接收人需要退还各自收到的金额。
    本案中是否存在可免于退款的特殊情况? 本案不存在法院可免除收款人退款责任的特殊情况,例如为了真正提供服务而发放的款项,或者可能产生不应有偏见的特殊情况。

    此案是重要的提醒,即使是出于良好意愿的慈善机构,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本判决突出了政府机构在公共资金支出方面的责任,并强调了确保所有福利和报酬都经过授权并符合现行法律的重要性。

    关于此裁决在特定情况下的应用的咨询,请通过contact 联系 ASG Law,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如需针对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具体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Short Title, G.R No., DATE

  • 情报资金使用限制:地方政府和平与秩序计划

    本案确立了地方政府使用情报和机密资金的严格限制。菲律宾最高法院裁定,地方政府必须遵守《内政部备忘录通告第 99-65 号》(MC No. 99-65) 中规定的特定准则,该通告规定了使用此类资金的范围。根据此规则,Sarangani 省长米格尔·雷内·A·多明格斯被判承担连带责任,原因是该省使用情报资金用于和平与秩序项目(包括培训和枪支登记)均被认为不合规。该案强调了遵守财务法规的重要性,并且所有支出必须与其指定目的相符,任何未遵守财务法规的行为都会导致个人责任。法院强调,对情报资金使用限制的例外情况需要内政部长的批准,即使之前有所批准,也不能证明后续不合规支出的合理性。

    和平基金还是情报资金?Sarangani 省面临财务审计难题

    本案的核心在于对地方政府,尤其是 Sarangani 省,根据《内政部备忘录通告第 99-65 号》(MC No. 99-65) 使用情报资金的审查。Sarangani 省长米格尔·雷内·A·多明格斯根据 Sarangani 省地方政府安全计划批准使用情报资金,其中包括受委托的 Barangay Tanod(乡村保安员)的培训、无证枪支的库存和登记以及和平社区能力建设。审计委员会 (COA) 质疑这些支出的有效性,认为它们属于和平与秩序活动,应该从不同的基金中支付。焦点是上述活动是否符合情报资金的允许用途范围,如 MC No. 99-65 中所述,或是否应通过和平与秩序项目基金支付。本案评估了 COA 的判断,认为其是否构成滥用自由裁量权,以及地方政府如何运用情报和机密资金的正确范围。

    Sarangani 省政府在 2011 年和 2012 年继续实施上述活动和项目,并向内政部提交了关于预算限制的豁免请求。审计委员会情报和机密基金审计组 (ICFAU) 发布了审计观察备忘录 (AOM) No. 2013-05-6337,发现 2011 年 1 月至 12 月期间的成就报告中的项目与机密和情报活动无关,而应归于和平与秩序活动,随后是第二天发布的类似的 AOM No. 2013-05-6339,针对 2012 年 1 月至 10 月期间的报告发现相同的问题。COA-ICFAU 要求州长提交一份理由,说明为何将情报资金用于上述活动,而不是和平与秩序项目的拨款。审计委员会进一步质疑该省申请豁免其情报和机密资金预算限制的做法。其依据是,之前为 2009 年和 2010 年提供豁免并不免除 2011 年和 2012 年遵守现行规章的义务。

    经评估后,COA-ICFAU 仍然注意到情报和机密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缺陷,并发布了两份不批准通知书。第一份不批准通知书 ND-2013-09-006(日期为 2013 年 9 月 11 日)因违反 MC No. 99-65 中的第 II 条第 3 点和第 4 点而驳回了 2011 年财政年度的 3,300,000 比索的支出,被驳回的项目包括受委托 Barangay Tanod(乡村保安员)或 CVO 的组织/联盟培训和福利、无证枪支的盘点和注册,以及冲突转化能力建设等等。第二份不批准通知书 ND-2013-09-007(也于 2013 年 9 月 11 日发布)驳回了 2012 财政年度的 1,380,000 比索的支出,同样是由于违反 MC No. 99-65 的第 II 条第 3 点和第 4 点。COA 认为这些活动属于和平与秩序项目的一部分,应该从州政府为 2011/2012 财政年度拨发的和平与秩序项目基金中支付,根据菲律宾行政法规的规定,该通知进一步认定有关人员对此类不合规款项负有责任。

    根据不批准通知书,总督提交的成就报告显示了活动。审计委员会在评估论证后,仍然发现上述活动是和平与秩序方案的组成部分。因此,同样的支出应该从省政府为[2011/2012]财政年度拨款的和平与秩序方案基金中支付。法院澄清说,根据 MC No. 99-65,情报和机密活动的范围仅限于:(a)购买信息;(b)支付奖励;(c)与安全屋的维护有关的租金和其他杂费;以及(d)购买物资和弹药、提供医疗和食物援助,以及与情报或机密行动的开展相关的激励或差旅费。另一方面,MC No. 99-65 的第 II 条第 4 点指出,来自用于和平和秩序方面的拨款的支出(不包括情报或机密活动资金)应包括但不限于:(a)购买活火器和其他相关设备;(b)支付津贴、住院福利和培训补贴;以及(c)菲律宾国家警察、消防局和监狱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其他维护和运营支出。这些指导原则有助于阐明与和平相关的基金与机密资金的区别。

    菲律宾最高法院审理此案,判定审计委员会并无滥用职权,并且对 Sarangani 省的州长维持了原判,判定该州长须连带退还不合规的金额。法院强调说,MC No. 99-65 明确限制了情报和机密资金的用途,因此州长擅自调拨资金,并将这些资金用于明文规定以外的活动,是错误的。而且,MC No. 99-65 中有相关条款提到,使用此类资金,需要事先获得内政部长的批准,而本案中该州长并未获得此类批准。法院还拒绝了“既定事实原则”,因为该原则仅适用于某些行为造成影响且符合公平正义时,且并不能为明显违反规则或政策规定的行为开脱罪责。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在于审计委员会是否滥用职权,从而通过否决将情报资金用于和平与秩序方案相关活动的支出,进而存在滥用或超越职权的嫌疑。本案审查了政府使用情报资金的恰当范围和限制。
    《内政部备忘录通告第 99-65 号》规定了哪些具体活动可以用于情报资金? MC No. 99-65 将情报和机密资金的用途严格限制在:(a)购买信息;(b)支付奖励;(c)与安全屋的维护有关的租金和其他杂费;以及(d)购买物资和弹药。该规定具有规定性,未经适当批准,不得扩大或变更。
    为什么审计委员会不同意 Sarangani 省使用情报资金? 审计委员会不同意,因为相关活动——培训 Barangay Tanod(乡村保安员)、无证枪支盘点和和平社区的能力建设——并未符合《内政部备忘录通告第 99-65 号》中明确界定的可接受的情报资金支出范围。该委员会认为这些活动属于和平与秩序方案,应当从和平与秩序方案基金中支付。
    如果以前已批准预算请求和豁免请求,还会发生什么情况? 法院指出,之前的批准不具有约束力,因为政府不会因为其官员之前的行为而受禁止反言原则约束,而政府官员不当地运用或强制执行某项法规或规定,也不会阻碍其后续对其进行更正后的应用。该法院强调说,需要遵守现行规章,并且需要获得适当批准后方可例外,这一点对所有财政年度均有约束力。
    既定事实原则在本案中的意义何在? 既定事实原则并未采纳,原因是仅仅是由于一个作为已对 Sarangani 省有利就将其视为合法,这将使审计委员会的审计权力作废,而且该原则不会自动原谅不遵守既定规则的行为。法院还指出,这一原则是,不能简单地通过声称该作为应当视为有效而抹除他行为的不合规之处,而这正是因为这样做已使得可能对 Sarangani 省有利的资金支出已经发生了。
    当地自治原则是否与审计委员会在本案中的裁决有关? 法院认为当地自治原则未受到侵犯,确认审计委员会对政府(包括地方政府部门)进行审计的宪法权力仍然有效。地方自治并非意味着地方政府可以逃避对公共资金进行合理的审计和管理的责任。
    总督对此案提出了什么主要论点? 总督认为,相关活动实际上符合情报资金允许的使用,内政部的批准已经默许其行动。他还主张应当尊重地方自治,且出于善意执行。
    法院裁定哪些官员应当为返回不合规资金负责? 法院裁定总督应对偿还不合规金额承担连带责任,并与其他以总督类似的疏忽态度行事的审核和认证官员共同承担。这也意味着所有对此类不合规支出负责的官员可能会共同且各自承担全额支出返回义务。

    简而言之,高等法院维护了根据财政法规严格说明资金使用的需要。特别是,所有情报活动拨款都应精确遵循指定用途范围,未经事先批准偏离此范围都属于违反财务条例,并可由负责官员承担个人责任。此裁决体现了负责地管理公共资金的重要性以及严格遵守现行法律和规章的重要性。

    如需咨询本裁决在具体情况中的适用,请通过 联系 或通过电子邮件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联系 ASG 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具体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资料来源:简短标题、G.R No.、日期

  • 确保程序正义:在审计异议中充分通知和公正听证的权利

    本案强调了在政府审计异议中,个人获得充分通知和公平听证的基本权利。最高法院裁定,审计委员会(COA)在没有提供足够的信息和机会让相关方为自己辩护的情况下,不能对他们施加责任。该裁决维护了正当程序,确保个人不会因指控而在未充分知情和提供抗辩机会的情况下承担责任。它阐明了 COA 如何处理审计异议,强调了透明度和公正程序的重要性。简而言之,如果 COA 不能清楚地说明反对意见的依据或不给当事人公平的听证机会,当事人就可以反对 COA 的决定。

    未指明的违法行为如何导致申辩权受损?

    本案源于对卡布尧市政府(Cabuyao Municipality)与金鹿企业(Golden Deer Enterprises)和 RDC 建设发展公司(RDC Construction Development Corporation)之间进行的多项工程项目的审计。审计发现这些项目存在违规行为,并出具了异议通知(ND),要求包括 Atty. Joaquin Delos Santos、Engr. Evelyn M. Hatulan 和 Cornelio V. Tamayo在内的多个政府官员承担责任。然而,这些官员声称他们从未收到该 ND,也没有被告知不合规的具体细节。为此,他们辩称他们的申辩权受到了损害。

    尽管 COA 坚称,基于收据确认书,有关官员确实收到了 ND,但最高法院认为该通知不足以告知官员们反对意见的具体依据。ND 仅仅指出,反对意见的原因是“暂停期届满转为反对意见”,而没有详细说明与这些项目相关的具体文件或违规行为。正是由于缺乏明确的违法行为,个人对他们认为存在争议的争议性支出进行有效的回应受到了阻碍。没有通知具体信息的个人无法适当地对 ND 提出质疑或充分捍卫自己。正如法院所指出的那样,在没有先前的实际通知的情况下,当事人就应当知晓需要提交哪些文件以取消暂停以及撤销异议。

    法院强调,根据其规则,审计员的调查结果必须清楚地说明其调查结果的依据。因此:

    SECTION 4. 审计员的报告、结算和余额证明、异议和收费通知、命令或决定——审计员的审计工作结果可以采用报告、结算和余额证明、异议和收费通知、审计意见、命令或决定的形式,这些形式应清楚地说明其事实调查结果、结论、建议和处置方式。事实调查结果应通过证据充分确定,结论、建议或处置方式应得到适用法律、法规、判例以及构成报告、结算和余额证明、异议和收费通知以及命令或决定依据的普遍接受的会计和审计原则的支持。(重点已添加)

    在本案中,COA 不仅未能提供充分的异议通知,而且草率地否决了官员要求获得相关文件的请求,理由是他们已收到异议通知。法院认为,由于官员的责任是由于未能提交文件造成的,因此向他们实际告知解除暂停和撤销异议所需的文件至关重要。正是由于 COA 草率的行为,导致他们无法在审计程序中充分申辩。

    基于类似的原理,法院指出有必要对各方实施公平公正的审计实践:“在本案中,COA 指控申诉人为其未能提交下列文件负责:(1)批准的详细计划;(2)批准的详细估算;(3)批准的工程完成情况说明;(4)合同副本;以及(5)投标书(招标邀请、中标通知和开工通知)。在本法院审查采购相关规定后,本法院认为,除了重新调查身为 BAC 成员的申诉人外,COA 还应当彻底审查采购流程的所有其他当事方,特别是受到标的 ND 识别的采购实体和承包商。”在本案中,最高法院最终批准了上诉并驳回了 COA 的决定,并将该案发回 COA,以便就案情进行处理。

    常见问题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审计委员会(COA)在裁定政府官员应对违规项目承担责任时,是否违反了正当程序。特别是,问题是这些官员是否收到了充分的违规行为通知,以及是否有机会为自己辩护。
    正当程序在审计程序中意味着什么? 在审计程序中,正当程序意味着个人有权获得指控的通知,并有公平的机会在公正的法庭前为自己辩护。它确保政府机构(如 COA)在对公民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时,公平地采取行动,且没有专横武断。
    审计委员会(COA)在本案中犯了什么错误? COA 犯了两个关键错误:首先,异议通知 (ND) 没有详细说明官员应对不合规的具体依据。其次,COA 在否认官员们要求获得相关文件(这将有助于他们对该异议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否决了他们的陈述权。
    法院驳回 COA 决定的理由是什么? 最高法院驳回了 COA 的决定,认为异议通知(ND)不足以告知政府官员反对意见的具体依据,侵犯了其正当程序权利。法院认为,没有事先明确表明需要提交哪些文件才能撤销暂停以及异议。
    在本案中,异议通知单(ND)有何缺陷? 异议通知单 (ND) 具有缺陷,因为它仅声明该异议是“暂停期届满转为异议”的结果,但未提供进一步的细节或列出构成违规行为的具体文件或行为。此种缺乏清晰度损害了个人有效回应并为自己辩护的能力。
    在本案中,“失责通知”的法律重要性是什么? 如果政府审计员发现某笔交易未经授权或以不符合现行规章制度的方式进行,就会出具失责通知书。当某项支出或行动的资金使用方式不恰当时,通知书将通知责任方归还资金。因此,它启动了一个恢复公共资金使用的责任制程序。
    在异议通知中是否对真实签名进行了分析? 是的,法院分析了请愿书中包含的那些签名以及政府文件中显示的签名。但是,法院认为签名不能证明伪造,也不应否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提供充分正当程序的权利的考虑。
    本案对审计委员会的未来行动有何影响? 本案要求 COA 在其行动中遵守正当程序,特别是要确保在对个人施加责任之前,提供充分的异议通知以及充分听取相关陈述的权利。这对审计实践具有借鉴意义,需要更高的透明度和问责制。
    “政府部门”是否包括市政政府部门? 是的,市政政府实体完全在审计委员会可以评估的“政府部门”一揽子定义之中。本裁决仍然约束委员会针对市政实体发布的决定。

    最高法院的裁决提醒我们,遵守正当程序的基本原则对于确保公平公正至关重要。当政府机构像审计委员会(COA)行使其权力时,它必须保护个人获得知情和有效申辩的权利。由于 COA 没有提供充分的异议通知以及拒绝当事人提出请求提供信息,导致其未能行使有效的权力。通过捍卫这些权利,法院加强了公共管理中的透明度、问责制和正义。

    For inquiries regarding the application of this ruling to specific circumstances, please contact ASG Law through contact or via email at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Disclaimer: This analysis is provided for inform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legal advice. For specific legal guidance tailored to your situation, please consult with a qualified attorney.
    Source: Atty. Joaquin Delos Santos, et al. vs. Commission on Audit, G.R. No. 227467, August 03,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