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确立了一项重要原则,即在争议销售契约的有效性时,法院将优先考虑合同当事人的意图以及书面证据的分量。最高法院撤销了上诉法院的裁决,恢复了地方法院的判决,从而维持了已公证的绝对销售契约的有效性,并命令将所有权凭证移交给买方。本判决强调了已公证文件的推定规则,以及法院在评估证据时亲身观察证人的重要性。
公证书的约束力是否能克服母亲证词?
案件起因于 Felix Chingkoe 及其妻子 Rosita Chingkoe 与 Faustino Chingkoe 及其妻子 Gloria Chingkoe 之间的土地所有权纠纷。争议财产最初由 Faustino Chingkoe 及其妻子所有。Felix 声称他根据经公证的销售契约购买了该房产,但 Faustino 拒绝交出所有权凭证。Faustino 反驳称,该契约并未打算出售该房产,而只是为了安抚 Felix,他的母亲 Tan Po Chu 证明了这一点。地方法院最初支持 Felix,但上诉法院推翻了判决,理由是缺乏对价。随后,此案上诉至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以地方法院亲身评估证据和证人的机会为依据,撤销了上诉法院的判决。最高法院重申,根据规则第 45 条,法院的司法审查通常仅限于法律错误。法院强调,根据先前关于经公证文件的案件,这种文件享有推定具有规律性,只有清晰且令人信服的证据才能推翻它。在这种情况下,Tan Po Chu 的证词被发现不足以推翻销售契约的推定效力。证词主要包括重复且无回应的答案,内容是她请求 Faustino 准备一份文件以安抚 Felix。
法院指出,Tan Po Chu 无法阅读这份文件,也不知道合同价格,这意味着她不能证明该销售的有效性。此外,她既没有参与销售契约的准备工作,也没有出席签字和公证仪式,这进一步削弱了她的证词。与此相反,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销售契约的有效性以及当事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意图。签署合同的人会被推定为知晓其内容,尤其是签署人促成了文件的准备的情况下。
本案的证据支持销售契约的有效性。首先,公证员 Atty. Calabio 在法庭上证明,双方在契约公证时都在场。其次,Faustino 承认他的员工准备了该契约,他和他的妻子自愿签署了该契约。第三,Faustino 承认他一直打算受销售契约的约束。Faustino 声称他被母亲诱导签署该文件,目的是为了向他弟弟保证,这所房子最终会属于他弟弟的,最高法院认为这只是站不住脚的借口。法院指出,合同模拟的主导特征在于,表面上的合同实际上并不需要产生法律效力或改变当事人的司法状况。
法院还对上诉法院关于 Felix 未能证明付款无效的说法作出了回应。法院澄清说,未支付对价不同于缺乏对价;实际履行付款义务并非有效合同的三个基本要件之一。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并不会导致合同无效,而仅是给予了受害方要求履行义务或根据《民法典》第 1191 条解除合同的权利。
最高法院解释说,未支付对价不同于缺乏对价;实际付款义务并不是有效合同的三个基本要件之一。法院在解释对价后继续阐述,买方已“全额支付”,且“卖方已收到”付款这一事实在合同本身中有体现,因为 Faustino 未能推翻这一事实,合同便成为他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最终,法院得出结论认为销售契约有效,Faustino 有义务交出所有权凭证。总的来说,菲律宾最高法院在此案中的判决支持了书面合同的稳定性。它通过再次明确规定只有最清晰和最令人信服的证据才能推翻此类已公证的协议的效力,从而支持了这一想法。如果存在任何问题,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将在法院关于在财产争端和任何类型的协议的争议中适用该法律时提供明确的保证。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关键问题在于,以 Tan Po Chu 的证词和缺乏对价的证明是否可以推翻经公证的销售契约的推定效力,从而确定房屋的真实所有者是谁。 |
最高法院是否承认 Tan Po Chu 的证词有效? | 最高法院认为,Tan Po Chu 的证词不足以推翻经公证的销售契约的推定效力,原因在于她无法理解契约的内容以及她没有参与契约的准备工作。 |
本案中是否有涉及任何合同模拟? | 虽然 Faustino 声称该契约属于模拟,但法院驳回了这一主张,并指出 Faustino 一直有意受该契约的约束,从而不符合合同模拟的主导特征。 |
未支付对价与缺乏对价有什么区别?它们在合同中如何体现? | 最高法院解释说,合同未支付对价并不等同于缺乏对价,它仅表明违反了合同义务。未能履行对价不一定会使销售无效,但可能会导致寻求履约或解除合同的依据。 |
最高法院对实际损害赔偿的要求是什么? | 实际损害赔偿不能被推定,而必须通过合理确定性的证据来证明,并且必须根据可获得的关于其实际金额的最佳证据。 |
什么是经公证的“销售契约”? | 一份经公证的“销售契约”是一份确认将一项财产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经过公证,公证人担任签字验证人和记录员的法律文件。这份记录增加了其合法性,证明各方均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并在其管辖范围内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 |
什么是 presumption of regularity? | Presumption of regularity 指的是法院将所有正式签署的公文视为有效且真实,除非有充分的证据相反。这一原则基于以下理念:公共官员在履行其职务时遵守了适当的法律和程序。如果存在质疑,挑战方有责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欺诈或程序不当。 |
销售合同的主要基本要素是什么? | 销售合同的基本要素是(1)签约各方的同意,(2)一定的标的,以及(3)义务的原因(即价格)。满足这些要素对于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至关重要,合同的任何当事人缺失或证明无效,都可能导致销售无效。 |
总之,本案强调了经公证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双方意图在合同纠纷中的作用。本判决也提醒各方,法院不会轻易免除他们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自愿承担的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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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hingkoe v. Chingkoe, G.R. No. 244076,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