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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诽谤案件中对撤销起诉动议的质疑:上诉而非禁令

    本案确立了一项关键原则,即不得对法院驳回撤销起诉动议的裁决提起特别民事禁令诉讼。根据最高法院的裁决,适当的程序是继续审判并等待结果。如果做出不利裁决,可以向高等法院上诉,届时驳回撤销动议可能被视为上诉理由。最高法院强调,只有在存在严重的滥用自由裁量权时,才能适用例外情况。

    媒体侵权:诽谤指控中的视频盗窃与公共利益

    此案源于两起针对 Erwin Tulfo 等人的诽谤指控,他们被控在 ABS-CBN 的新闻节目中诽谤 GMA-7 的管理人员,称 GMA-7 “盗窃”了 ABS-CBN 关于 Angelo dela Cruz 从伊拉克获释后抵达菲律宾的视频片段。此案的核心是,区域审判法院(RTC)驳回了被告要求撤销信息的紧急动议,理由是信息足以构成诽谤罪的所有要素。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是否应该允许质疑此驳回裁决,或者被告是否应等待审判结果并进行上诉。

    最高法院开始分析此案,法院明确表示,对驳回撤销起诉动议的裁决提起特殊民事禁令诉讼并非适当的补救措施。这一原则基于这样一种观点,即撤销动议的驳回是一个中间命令。这意味着被告必须继续审判,并在做出不利判决时提出上诉,驳回动议的错误是额外的上诉理由。如果被告能够证明存在构成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情况,从而使其越权或滥用管辖权,则可能适用例外情况。

    最高法院进一步澄清了**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定义,表明它指的是“一种反复无常和任性的判断行使,由于激情或个人敌意而以专制的方式完成,其性质如此明显和粗暴,以至于构成逃避积极的责任,或者几乎拒绝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根本不按照法律的预期行事。”在本案中,最高法院认为,地方法院没有以反复无常或任性的方式行使判断力。相反,地方法院驳回撤销动议的裁决基于评估,即信息具有表面上的完整性,在形式和实质上都是充分的,并且符合修订后的《刑事诉讼规则》第 110 条第 6 款的要求。

    法院还仔细考虑了最初的信息是否足以构成诽谤罪的所有必要要素。根据法院的观点,这些信息包含以下诽谤要素:(1) GMA-7 因涉嫌窃取和盗用 ABS-CBN 的视频片段而蒙受耻辱,从而给 GMA-7 带来耻辱、诽谤或蔑视;(2) 请愿人公布了 GMA-7 的此类不正当行为,从而使后者受到公众嘲笑和诽谤;(3) GMA-7 以其管理层、运营部门、新闻和公共事务部门的负责人的身份作为受诽谤者;(4) 请愿人的恶意和发布诽谤言论的意图。因此,最高法院确认,下级法院在裁决指控充分方面没有任何错误。

    法院进一步强调,对缺乏可识别性和恶意的指控应在适当的审判中进行处理。请愿人的论点最适合作为抗辩,可以在全面的审判中自由提出。最高法院认为,信息中指控的真实性或虚假性可以在审判过程中更好地得到证实,从而加强了有关这些信息足以成立的裁决。

    最终,最高法院强调了其在本案中的角色,该案侧重于程序而非定罪。重要的是要考虑针对驳回撤销动议的动议进行上诉的法律范围。根据本法院的裁决,上诉而非禁令应为请愿人在这些程序性争议中的标准。对下级法院裁决的上诉是对任何法律制度(包括菲律宾)程序合理性的基础。这一论点重申了对地方法院采取行动进行全面审判的适当程序的理解,然后对其结果进行进一步评估。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 CA 在确认地方法院的裁决时是否出错。
    什么是禁止令救济的先决条件? 寻求禁止令救济的一方必须证明存在严重的滥用自由裁量权。
    本案中是否对私营部门雇员处以禁令? 在本案中,所有申请人都是在 ABS-CBN 广播公司工作的雇员。
    审判法庭的审判需要是什么? 根据修正后的《刑事诉讼规则》,审判法庭的审判要求确定地方法院是否充分遵守修正后的《刑事诉讼规则》第 110 条第 6 款规定的信息。
    在本案背景下,“严重滥用自由裁量权”一词的含义是什么? 就其自身而言,该术语表示一种反复无常和任性的判断行使,以专制的方式作出。
    在本案中,最高法院对此上诉的主张是什么? 最高法院没有承认原审法院在本案中明显滥用自由裁量权的任何要求。
    可以对被告提出哪些关于发布信息的要求? 请愿人的指控行为足以成立诽谤罪,可以对他们提出诉讼。
    哪些因素推动了菲律宾最高法院对此案的判决? 最高法院对指控和适用的法律规则都进行了分析,为对这一特殊判决给出了一些上下文。

    如需了解此裁决对特定情况的适用性,请通过联系 ASG Law 或通过电子邮件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进行咨询。

    免责声明:此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对于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量身定制的具体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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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诽谤案件中的双重危险:对编辑和助理编辑的保护

    最高法院裁定,如果下级法院在最初的审判中批准了被告的异议证据并驳回了此案,则针对涉嫌诽谤案件中的报纸编辑或助理编辑提起上诉,违反了双重危险保护原则。这意味着一旦法院确定针对这些个人的证据不足以定罪,他们就不应再为此罪行受到审判。此裁决强调了在涉及言论自由和媒体责任的案件中尊重个人权利的重要性。

    媒体自由还是损害赔偿:编辑在诽谤指控中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此案源于沙龙·库内塔-邦吉利南针对莉托·鲍蒂斯塔(一家报纸的编辑)和吉米·阿尔坎塔拉(助理编辑)在小报上发表诽谤文章的指控。提起诉讼是因为指控的文章对她构成中伤。审判法院最初支持鲍蒂斯塔和阿尔坎塔拉提出的反对证据,有效驳回了针对他们的案件,理由是证据不足。然而,上诉法院推翻了这一决定,导致编辑们上诉至最高法院,辩称此上诉构成了双重危险。

    该案件中的一个关键论点围绕着一个受害者是否有权对驳回刑事案件提出上诉。在菲律宾,对被告被宣告无罪的情况提出上诉的权力仅属于通过总检察长代表政府。总检察长是法律诉讼中的政府代表。这意味着私人的“受害者”无权对刑事案件判决提出上诉。在这里,由私人的原告而非总检察长提起诉讼的上诉法院最初的听取是一个重要的错误。

    在刑事案件中提起诉讼的关键在于对被告异议证据的处理,根据法院的规则,提交证据异议可能会导致驳回诉讼。如果法院裁定检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有罪,并且批准了被告的异议,那么该裁决相当于根据案情进行裁决,并且不得上诉。允许上诉会侵犯个人受到双重危险的权利,根据双重危险条款,一个人不能因同一罪行两次被审判。法庭强调,初审法院已经有充分的机会为自己辩护,现在试图进一步起诉会违反其受宪法保护的权利。

    在诽谤案件中对编辑的责任适用法律非常重要,这与《菲律宾修订刑法》第360条有关。它规定了任何发表或导致出版诽谤写作的人应对此负责。此外,报纸的作者、编辑或业务经理对其中包含的诽谤承担责任,其程度与他们是作者的程度相同。该责任本质上是法定的。但是,最高法院的裁决表明,虽然法律允许追究新闻编辑的责任,但在程序上和宪法上的保护,例如受到双重危险的保护,可以优先适用。

    考虑到对正当程序要求的任何违反,法院裁定初审时,由于检察院已积极参与审判并且已经陈述了案情,被告人可以对证据提出质疑,因此没有拒绝正当程序。事实检察院提交了辩诉的意见书。重要的一点是,即使辩诉是逾期提出的,法院的行动也不违反正当程序,因为允许反对意见仅仅是一个指导方针,而不是必须或强制的法律要求,事实上,初审法院即使在没有辩诉反对意见的情况下也可以继续解决被告的异议。

    总而言之,尽管新闻机构可能参与诽谤出版物并导致采取行动,但个人得到双重危险的保障对法律具有意义。最高法院强调,这些保障旨在保护个人免受过度政府起诉,在审理案件时对所有人强制执行符合法律的规范要求。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上诉法院撤销初审法院批准对莉托·鲍蒂斯塔和吉米·阿尔坎塔拉提起诉讼是否违反双重危险。法院确定这是真的,并证实禁止被告第二次因同一指控受到审判。
    为什么私人原告人无权质疑对刑事案件的无罪判决? 菲律宾法律授予总检察长代表政府质疑刑事案件判决的专有权。原告人,如果是一名私人当事人,则受制于针对被告提起的诉讼中的民事赔偿权。
    在本案中,最高法院对检察机关的正当程序论点如何裁决? 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有充足的机会参与诉讼并在提交反对鲍蒂斯塔和阿尔坎塔拉动议时并未剥夺任何程序性权利。因此,对他们的程序请求并不成立。
    根据《修订刑法》第 360 条,如果编辑协助其手下的某人在菲律宾小报或新闻出版物上发表或印刷诽谤材料,他们会面临什么类型的责任? 修订刑法第360条规定,作者或小报和新闻出版物等出版物的编辑对报纸中出现的诽谤负责,责任程度与他们自己编写这些材料一样。因此,出版物中的作者和编辑会共享同样的罪责。
    鲍蒂斯塔和阿尔坎塔拉是否会对其新闻中出现的涉嫌诽谤材料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鉴于鲍蒂斯塔是编辑,阿尔坎塔拉是出版物的助理编辑,他们都将与涉嫌诽谤行为对作者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但是,法院不会进一步审查这是否会成为违宪的双重危险。
    在菲律宾法律中,“双重危险”是什么意思? 双重危险是一种宪法保护,可禁止被告因同一罪行受到两次审判。如果被告被宣告无罪或该案件被驳回,则起诉方一般不能对该案件提起上诉,因为这会违反双重危险保护措施。
    在此背景下,举证责任何时以及如何发生转变? 最初,根据法庭规则,根据刑事法对某人的犯罪指控必须得到确认。如果检察官在被告之前提出了要求,必须通过充分证明该证据不足并保证对合理怀疑以外的其他证明方法进行谴责来承担责任。
    异议证据的概念对菲律宾诉讼中的关键诉讼原则有何影响? 根据规则对证据提起异议使辩护有机会声称对检察院提出的信息表示怀疑。如果批准对证据进行质疑,法院将撤销审判,以有效保护异议免受第二次起诉。

    因此,有关双重危险在新闻机构背景下所起作用的这一案件确认,必须维护某些宪法保障和程序性原则,即使在面对诽谤的合法主张时也是如此。由于上诉法院在没有司法授权的情况下批准了审判法院的驳回,因此最高法院在此纠正了这一错误。

    如果对此裁决在特定情况下的应用有任何疑问,请通过联系或通过电子邮件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与ASG Law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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