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地方政府法典

  • 菲律宾城市边界纠纷:地方政府单位管辖权争议的解决途径

    菲律宾地方政府单位边界争议:必须先进行地方调解

    G.R. No. 269159, November 04, 2024

    想象一下,您在某个城市生活了几十年,一直认为自己是该市的居民。突然有一天,您被告知您现在属于另一个城市,而这个转变并未经过您的同意或咨询。这正是菲律宾城市边界纠纷可能带来的影响。最高法院在 *加洛坎市诉马拉邦市* 案中强调,解决此类争议必须首先通过地方政府单位(LGU)之间的友好协商,然后再诉诸法院。这确保了地方自治,并强调了在解决管辖权问题时对话和协商的重要性。

    法律背景

    菲律宾的地方政府制度赋予地方政府单位相当大的自主权。然而,当两个或多个地方政府单位对同一区域提出管辖权主张时,边界纠纷就产生了。这些纠纷可能涉及土地所有权、税收征收以及服务的提供。菲律宾宪法第十条第10款规定,地方政府单位的设立、划分、合并、废除或边界的实质性变更,必须通过国会制定的法律进行,并经受影响的政治单位的多数选票批准。这确保了受影响的社区在影响其管辖范围的决策中拥有发言权。

    《1991年地方政府法典》(LGC)第118条详细规定了解决地方政府单位之间边界纠纷的程序。该法典强调,此类纠纷应尽可能友好地解决。具体来说,涉及城市之间(包括高城市化城市)的边界纠纷,应提交给各自的 *桑古尼安* (地方议会)进行联合解决。

    第118条的关键条文如下:

    边界纠纷涉及一个组成城市或市镇与一个高度城市化的城市,或两个(2)或更多高度城市化的城市,应共同提交给有关各方的各自 *桑古尼安* 进行解决。

    《地方政府法典》的实施细则进一步阐述了这一程序,规定了提交请愿书、进行调解以及在调解失败时做出决定的时间表。如果 *桑古尼安* 未能在60天内达成友好解决,则应出具证明。之后,有关 *桑古尼安* 应正式审理该纠纷,并在收到上述证明之日起60天内做出裁决。

    案件分析

    该案件源于2001年颁布的第9019号共和国法案(RA 9019),该法案将当时的马拉邦市改造成高度城市化的城市。加洛坎市声称,RA 9019第二条实质性地改变了加洛坎市的边界,但未按照宪法第十条第10款的要求进行全民公决。加洛坎市前 *桑古尼安* 成员亨利·卡马约等人向加洛坎市地区审判法院(RTC)提起宣告性救济请愿书,声称RA 9019侵犯了其领土完整性。

    以下是案件的简要时间线:

    • 2001年3月5日: RA 9019颁布,将马拉邦市改造成高度城市化的城市。
    • 2001年4月21日: 马拉邦市进行全民公决,批准其改造成高度城市化的城市。
    • 2002年9月10日: 亨利·卡马约等人提起宣告性救济请愿书,质疑RA 9019的合宪性。
    • 2019年1月28日: 加洛坎市地区审判法院宣布RA 9019违宪。
    • 2023年2月28日: 上诉法院推翻了地区审判法院的裁决,驳回了该案,但不影响《1991年地方政府法典》规定的适当行政追索权。

    加洛坎市辩称,RA 9019第二条违宪,因为它违反了宪法第十条第10款的要求,即在受领土边界变更直接影响的地方政府单位进行全民公决。加洛坎市强调,选举委员会没有任何在相关 *巴朗盖* (村)进行全民公决的记录。因此,它认为《地方政府法典》关于友好解决边界纠纷的规定不适用,因为RA 9019第二条违宪。

    马拉邦市反驳说,宣告性救济请愿书不是适当的补救措施,因为它只能在被质疑的法规被违反之前提起。马拉邦市还辩称,RA 9019并未改变加洛坎市的领土边界,因为争议地区一直是马拉邦市的一部分。最高法院最终裁定,核心问题是两个高度城市化的城市之间的边界纠纷,应根据《地方政府法典》第118条和第119条提交联合解决。

    最高法院指出:

    在提起宣告性救济请愿书时,马拉邦市和加洛坎市都已改造成高度城市化的城市。因此,根据《地方政府法典》第118条(d)款,涉及这两个城市的边界纠纷应提交给各自的 *桑古尼安* 进行友好解决。只有当友好解决程序失败时,各方才能根据同一法典第119条将此事提交给地区审判法院。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直接诉诸地区审判法院是不当和过早的,因此有理由直接驳回向 *初审法院* 提起的宣告性救济请愿书。

    实际影响

    最高法院的裁决强调了解决地方政府单位之间边界纠纷的既定程序。它明确指出,在诉诸法院之前,必须首先尝试通过地方 *桑古尼安* 进行友好解决。这一裁决对未来的边界纠纷案件具有重大意义,因为它强调了遵守《地方政府法典》规定的行政补救措施的重要性。

    对于企业、财产所有者和个人来说,这意味着在边界纠纷中,首先要了解并参与地方层面的解决程序。未能这样做可能会导致法院驳回案件,从而延误解决争议的过程。

    关键经验

    • 地方优先: 在诉诸法院之前,始终尝试通过地方政府单位的 *桑古尼安* 解决边界纠纷。
    • 遵守程序: 熟悉并遵守《地方政府法典》第118条和第119条规定的具体程序。
    • 寻求法律建议: 在边界纠纷中,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以确保遵守所有必要的步骤和要求。

    常见问题解答

    什么是地方政府单位边界纠纷?

    地方政府单位边界纠纷是指两个或多个地方政府单位对同一区域的管辖权主张存在争议的情况。这可能涉及土地所有权、税收征收和服务提供等问题。

    解决地方政府单位边界纠纷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1991年地方政府法典》,解决程序首先是将争议提交给相关地方政府单位的 *桑古尼安* 进行友好解决。如果 *桑古尼安* 未能达成协议,则可以将此事提交给地区审判法院。

    如果地方政府单位的 *桑古尼安* 未能解决边界纠纷,会发生什么?

    如果 *桑古尼安* 未能解决边界纠纷,则应出具证明。之后,有关 *桑古尼安* 应正式审理该纠纷,并在收到上述证明之日起60天内做出裁决。

    宣告性救济请愿书是解决边界纠纷的适当补救措施吗?

    根据 *加洛坎市诉马拉邦市* 案,宣告性救济请愿书不是解决边界纠纷的适当补救措施。必须首先尝试通过地方政府单位的 *桑古尼安* 进行友好解决。

    全民公决在边界变更中的作用是什么?

    菲律宾宪法第十条第10款规定,地方政府单位的设立、划分、合并、废除或边界的实质性变更,必须通过国会制定的法律进行,并经受影响的政治单位的多数选票批准。这确保了受影响的社区在影响其管辖范围的决策中拥有发言权。

    此案对未来的边界纠纷案件有何影响?

    此案强调了遵守《地方政府法典》规定的行政补救措施的重要性。它明确指出,在诉诸法院之前,必须首先尝试通过地方 *桑古尼安* 进行友好解决。

    想了解更多关于菲律宾法律框架的信息吗?联系我们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菲律宾地方税退税指南:如何成功申请税款退还

    地方政府税收评估无效?了解如何申请退税

    G.R. No. 247331, February 26, 2024

    想象一下,您在菲律宾经营一家企业,突然收到一份地方政府的税收评估通知。您认为评估不合理,但已经支付了税款。您该怎么办?本案将为您详细解读菲律宾地方税收退税的法律途径,帮助您维护自身权益。

    引言

    在菲律宾,地方政府拥有征税的权力,但这种权力并非没有限制。如果地方政府的税收评估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纳税人有权寻求退税。本案涉及卡洛坎市财政部长与Tigerway Facilities and Resources, Inc.之间的税收纠纷,突显了地方政府税收评估的有效性以及纳税人寻求退税的权利。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在地方政府税收评估无效的情况下,纳税人应如何寻求退税?本案的判决结果对于在菲律宾经营的企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为它明确了纳税人在面对不合理的税收评估时应采取的法律途径。

    法律背景

    菲律宾《地方政府法典》(Local Government Code,简称LGC)第195条和第196条规定了地方税收退税的途径。第195条允许纳税人对税收评估提出抗议,如果抗议成功,则可以获得退税。第196条则明确规定了税收退税或抵免的补救措施。

    具体而言,第195条规定,如果地方财政部长或其授权代表发现未支付正确的税费,应发出评估通知,说明税费的性质、差额、附加费、利息和罚款。纳税人可以在收到评估通知后六十(60)天内向地方财政部长提出书面抗议。否则,评估将成为最终且可执行的。地方财政部长应在收到抗议后六十(60)天内做出决定。如果地方财政部长认为抗议全部或部分有理,他应发出通知,全部或部分取消评估。但是,如果地方财政部长认为评估全部或部分正确,他应通知纳税人,全部或部分拒绝抗议。纳税人应在收到拒绝抗议的通知或自此处规定的六十(60)天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30)天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上诉,否则评估将成为结论性的且不可上诉。

    第196条规定,未经向地方财政部长提出书面退款或抵免申请,不得在任何法院维持任何案件或程序以追回任何错误或非法征收的税费。自支付该税费之日起两(2)年或自纳税人有权获得退款或抵免之日起,任何法院不得受理任何案件或程序。

    关键条文:

    Section 195. *Protest of Assessment.* — When the local treasurer or his duly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finds that correct taxes, fees or charges have not been paid, he shall issue a notice of assessment stating the nature of the tax, fee, or charge, the amount of deficiency, the surcharges, interests and penalties. Within sixty (60) days from the receipt of the notice of assessment, the taxpayer may file a written protest with the local treasurer contesting the assessment; otherwise, the assessment shall become final and executory. The local treasurer shall decide the protest within sixty (60) days from the time of its filing. If the local treasurer finds the protest to be wholly or partly meritorious, he shall issue a notice cancelling wholly or partially the assessment. However, if the local treasurer finds the assessment to be wholly or partly correct, he shall deny the protest wholly or partly with notice to the taxpayer. The taxpayer shall have thirty (30) days from the receipt of the denial of the protest or from the lapse of the sixty (60)-day period prescribed herein within which to appeal with the court of competent jurisdiction otherwise the assessment becomes conclusive and unappealable.

    Section 196. *Claim for Refund of Tax Credit*. — No case or proceeding shall be maintained in any court for the recovery of any tax, fee, or charge erroneously or illegally collected until a written claim for refund or credit has been filed with the local treasurer. No case or proceeding shall be entertained in any court after the expiration of two (2) years from the date of the payment of such tax, tee, or charge, or from the date the taxpayer is entitled to a refund or credit.

    案件回顾

    2005年,Tigerway Facilities and Resources, Inc.(以下简称Tigerway)申请续办市长许可证。卡洛坎市商业许可证和许可办公室(BPLO)于2005年1月21日发出付款单,要求Tigerway支付当地营业税和费用,金额为PHP 219,429.80。在及时支付评估金额后,Tigerway获得了市长许可证。

    然而,BPLO随后发出最终需求,要求支付欠缴的营业税、费用和收费,金额为PHP 1,220,720.00。这一需求源于2005年5月27日对Tigerway的场所进行的所谓现场检查,该检查据称揭示了Tigerway对其业务性质、员工人数和业务面积的虚假陈述。

    Tigerway认为该评估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向卡洛坎市财政部长提出了书面退税申请。由于财政部长未予回应,Tigerway向地区审判法院(RTC)提起诉讼,要求退还PHP 485,195.01的税款。

    案件经过RTC、税务上诉法院(CTA)第三分庭、CTA全体会议的审理,最终上诉至菲律宾最高法院。以下是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一些关键节点:

    • RTC判决Tigerway胜诉,责令卡洛坎市财政部长退还税款。
    • CTA第三分庭维持了RTC的判决,认为BPLO的评估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 CTA全体会议也维持了RTC的判决,认为Tigerway有权获得退税。

    最高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重点关注了以下几个问题:

    • 地方政府税收评估的有效性
    • 纳税人寻求退税的权利
    • 《地方政府法典》第195条和第196条的适用性

    最高法院认为,由于卡洛坎市BPLO发出的评估通知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该评估无效。在这种情况下,Tigerway有权根据《地方政府法典》第196条寻求退税。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引用了以下关键论点:

    “纳税人必须被告知欠缴税款的性质、费用或收费,以及差额、附加费、利息和罚款的金额,税务机关未能充分告知纳税人作为评估依据的事实和法律将使评估无效。”

    “根据第196条,要获得地方税收的退款或抵免,必须同时满足两个程序要求:(1)纳税人需要向地方财政部长提交书面退款或抵免申请;(2)退款的案件或程序必须在支付税费之日起两(2)年内或自纳税人有权获得退款或抵免之日起提起。”

    实际影响

    本案的判决结果对于在菲律宾经营的企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明确了地方政府税收评估的有效性要求,并强调了纳税人在面对不合理的税收评估时应采取的法律途径。以下是一些重要的启示:

    • 地方政府的税收评估必须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 纳税人有权对不合理的税收评估提出抗议。
    • 如果税收评估无效,纳税人可以根据《地方政府法典》第196条寻求退税。

    关键教训:

    • 仔细审查地方政府的税收评估通知,确保其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 如果认为税收评估不合理,及时提出书面抗议。
    • 了解《地方政府法典》第195条和第196条的规定,以便在必要时寻求退税。

    常见问题解答

    1. 如果我收到的税收评估通知不清楚,我该怎么办?

    如果税收评估通知不清楚,您可以向地方政府要求提供更多信息。您有权了解评估的依据,以便做出合理的判断。

    2. 我应该在多长时间内对税收评估提出抗议?

    您必须在收到评估通知后六十(60)天内向地方财政部长提出书面抗议。否则,评估将成为最终且可执行的。

    3. 如果地方财政部长拒绝我的抗议,我该怎么办?

    如果地方财政部长拒绝您的抗议,您可以在收到拒绝抗议的通知或自此处规定的六十(60)天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30)天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上诉,否则评估将成为结论性的且不可上诉。

    4. 我可以在多长时间内申请退税?

    您必须在支付税费之日起两(2)年内或自纳税人有权获得退款或抵免之日起,向地方财政部长提出书面退款或抵免申请,并在法院提起诉讼。

    5. 如果我没有及时对税收评估提出抗议,我还可以申请退税吗?

    如果您没有及时对税收评估提出抗议,您仍然可以根据《地方政府法典》第196条申请退税,但您需要证明税收评估是错误或非法的。

    如果您在菲律宾遇到税务问题,需要法律帮助,请随时联系ASG Law律师事务所。我们的专业律师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Contact us or email nihao@asglawpartners.com to schedule a consultation.

  • 菲律宾房地产税收滞纳金拍卖:未送达通知书的后果

    未收到税收滞纳金通知书?拍卖无效!

    G.R. No. 244017, August 30, 2023

    想象一下,您购买了一块土地,却发现由于前任所有人的税务问题,这块土地被拍卖了。您有权对此提出异议吗?菲律宾最高法院在 Caballero 诉 Laverne Realty 案中强调了地方政府在进行房地产税收滞纳金拍卖时必须严格遵守的程序。本案明确指出,未能向业主送达滞纳金通知书将导致拍卖无效。这对于在菲律宾投资房地产的个人和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菲律宾房地产税收滞纳金拍卖的法律背景

    在菲律宾,地方政府有权征收房地产税。如果业主未能按时缴纳税款,政府可以启动税收滞纳金拍卖程序。然而,此程序必须严格遵守《1991年地方政府法典》(Local Government Code of 1991,简称LGC)的规定,以保障纳税人的权利。

    LGC第258条规定了地方财政部门在进行房地产税收滞纳金拍卖前必须履行的关键步骤。该条款明确指出:

    SECTION 258. Levy on Real Property. – After the expiration of the time required to pay the basic real property tax or any other tax levied under this Title, real property subject to such tax may be levied upon through the issuance of a warrant on or before, or simultaneously with, the institution of the civil action for the collection of the delinquent tax. The provincial or city treasurer, or a treasurer of a municipality within the Metropolitan Manila Area, as the case may be, when issuing a warrant of levy shall prepare a duly authenticated certificate showing the name of the delinquent owner of the property or person having legal interest therein, the description of the property, the amount of the tax due and the interest thereon. The warrant shall operate with the force of a legal execution throughout the province, city or a municipality within the Metropolitan Manila Area. The warrant shall be mailed to or served upon the delinquent owner of the real property or person having legal interest therein, or in case he [or she] is out of the country or cannot be located, the administrator or occupant of the property. At the same time, written notice of the levy with the attached warrant shall be mailed to or served upon the assessor and the Registrar of Deeds of the province, city or municipality within the Metropolitan Manila Area where the property is located, who shall annotate the levy on the tax declaration and certificate of title of the property, respectively.

    The levying officer shall submit a report on the levy to the sanggunian concerned within ten (10) days after receipt of the warrant by the owner of the property or person having legal interest therein.

    这意味着,在拍卖房地产之前,地方财政部门必须向拖欠税款的业主或有合法权益的人发出滞纳金通知书。如果业主无法找到,则通知书应送达给物业的管理人或居住者。此举旨在确保业主知晓其税务责任,并有机会补救。

    Caballero 诉 Laverne Realty 案:案情回顾

    此案涉及 Rosalia T. Caballero 对 Laverne Realty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提起诉讼,旨在宣告一项房地产税收滞纳金拍卖无效。Caballero 声称她于 2008 年从 Vivian P. Razote 处购买了该物业,但未能及时注册该交易。由于 Razote 未能缴纳房地产税,该物业被拍卖,Laverne Realty 成为中标者。

    Caballero 主张拍卖无效,因为她没有收到滞纳金通知书。她认为这剥夺了她参与拍卖的权利。此案经过了地区审判法院(RTC)和上诉法院(CA),最终到达了最高法院。

    以下是案件的关键节点:

    • 2011年12月:Las Piñas市财政部门向Razote发出最终催款函,要求支付2009年至2011年的房地产税。
    • 2012年1月:市财政部门发布了关于该物业的征税通知书,并在TCT No. T-102490上进行了批注。
    • 2012年2月:市财政部门举行了税收滞纳金拍卖,Laverne Realty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以 P16,197.41 的总价中标。
    • 2014年9月:Caballero 向 Las Piñas 市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宣告房地产税收滞纳金拍卖无效。

    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的判决,并宣告拍卖无效。法院认为,地方财政部门未能证明已向 Razote 或物业的管理人或居住者送达滞纳金通知书。

    最高法院强调:

    Contrary to the ruling of the CA, the Court has previously held that Section 258 requires that actual notice must be given to either the delinquent owner, or the administrator, or occupant of the property.

    法院进一步指出,税收滞纳金拍卖是对业主财产权和正当程序的减损,因此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步骤。

    最高法院还指出:

    The public auction of land to satisfy delinquency in the payment of real estate tax derogates or impinges on property rights and due process. Thus, the steps prescribed by law are mandatory and must be strictly followed; if not, the sale of the real property is invalid and does not make its purchaser the new owner.

    实际影响

    Caballero 诉 Laverne Realty 案对菲律宾的房地产所有权具有重要影响。它强调了地方政府在进行税收滞纳金拍卖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未能送达滞纳金通知书将导致拍卖无效,并可能导致法律纠纷。

    对于房地产投资者来说,这意味着需要更加谨慎地进行尽职调查,并确保所有权清晰且没有未缴税款。对于业主来说,重要的是要及时缴纳房地产税,并确保地方政府拥有您的最新联系信息。

    关键经验

    • 地方政府必须向业主或物业管理人/居住者送达滞纳金通知书。
    • 未能送达通知书将导致税收滞纳金拍卖无效。
    • 房地产投资者应进行尽职调查,以确保所有权清晰。
    • 业主应及时缴纳房地产税,并更新联系信息。

    常见问题解答

    1. 如果我没有收到滞纳金通知书,我该怎么办?

    如果您没有收到滞纳金通知书,您应该立即联系当地的财政部门,并要求提供有关您税务责任的信息。您还可以寻求法律建议,以确定您的权利和可用的补救措施。

    2. 如果我的物业被错误地拍卖了,我该怎么办?

    如果您的物业被错误地拍卖了,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宣告拍卖无效。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拍卖程序存在缺陷,例如未能送达滞纳金通知书。

    3. 我如何避免房地产税收滞纳金拍卖?

    避免房地产税收滞纳金拍卖的最佳方法是及时缴纳房地产税。您还可以与当地的财政部门合作,制定付款计划,以避免拖欠税款。

    4. 我购买的房产被拍卖了,但我不知道有欠税,我该怎么办?

    购买房产前,请务必进行彻底的产权调查,以确认是否存在任何未缴税款或其他留置权。如果购买后发现有欠税,您可能需要与卖方协商或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5. 滞纳金拍卖后,我还有机会赎回我的房产吗?

    根据菲律宾法律,在滞纳金拍卖后的一年内,业主通常有权赎回房产。您需要支付拍卖价格以及利息和费用才能赎回房产。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菲律宾房地产税收拍卖:业主通知的关键作用

    房地产税收拍卖:通知注册业主是关键

    最高法院案例:G.R. No. 235484, 2023年8月9日

    想象一下,您辛辛苦苦购买了一块土地,却因为前任业主欠税而被政府拍卖。这听起来像是一场噩梦,但却是真实存在的风险。菲律宾最高法院在City Government of Antipolo v. Transmix Builders & Construction, Inc.一案中明确指出,在进行房地产税收拍卖时,地方政府必须通知注册业主,否则拍卖无效。本案强调了所有权登记的重要性,以及地方政府在税收征收程序中必须严格遵守正当程序。

    法律背景:地方政府税收权力与业主权益的平衡

    菲律宾的地方政府拥有征收房地产税的权力,这是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然而,为了保障业主权益,法律也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包括通知业主。菲律宾《1991年地方政府法典》(Republic Act No. 7160)第258条规定,地方政府财政官员在对拖欠房地产税的房产进行拍卖前,必须向拖欠税款的业主发出征收令。

    该条款明确指出:

    “征收令应邮寄或送达给房地产的拖欠业主或对其拥有合法权益的人,或者如果他不在国内或无法找到,则送达给该房产的管理人或居住者。与此同时,附有征收令的书面通知应邮寄或送达给该房产所在省、市或大马尼拉地区内城市的评估员和土地登记员,他们应分别在税收申报单和房产所有权证书上批注该征收。”

    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拖欠业主”一词。最高法院认为,“拖欠业主”应理解为在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业主,而不是税收申报单上的业主。这意味着,即使税收申报单上的信息不准确,地方政府也有义务查证真正的注册业主,并向其发出通知。

    案例回顾:Antipolo市政府与Transmix Builders的争议

    Transmix Builders & Construction, Inc. (以下简称Transmix) 于1997年从Clarisa San Juan Santos购买了位于Antipolo市的三块土地。Transmix取得了新的所有权证书,但未能及时将税收申报单上的业主姓名更改为自己的公司名称。由于Santos欠缴房地产税,Antipolo市政府于2005年发布了房产税收拍卖公告,并将通知送达给了Santos,但并未通知Transmix。

    随后,Antipolo市政府进行了拍卖,并将土地收归国有。Transmix得知此事后,向Antipolo市政府提出异议,并要求支付欠税。Antipolo市政府同意Transmix支付欠税,但后来又以土地已被没收为由拒绝归还土地。

    Transmix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宣告拍卖无效。Antipolo市地区审判法院(RTC)最初判决Antipolo市政府胜诉,但后来又推翻了判决,认为Antipolo市政府未能向Transmix发出通知,违反了正当程序。

    Antipolo市政府不服判决,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最高法院维持了RTC的判决,认为Antipolo市政府未能向Transmix发出通知,导致拍卖无效。最高法院强调,地方政府在进行税收拍卖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保障业主的权益。

    最高法院的理由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强调了以下几点:

    • 税收拍卖是一种针对特定个人的行为(in personam),因此必须向业主发出个人通知。
    • 《1991年地方政府法典》第258条明确规定,征收令应送达给“拖欠业主”,这应理解为在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业主。
    • 地方政府不能仅仅依赖税收申报单上的信息,而应查证真正的注册业主。
    • Transmix虽然未能及时更改税收申报单上的业主姓名,但这并不能免除Antipolo市政府的通知义务。

    最高法院引用了先前的案例,强调了所有权登记的重要性。法院指出,所有权证书是所有权的最终证据,任何与房产有关的交易都应以所有权证书为准。

    最高法院还指出,Antipolo市政府的行为违反了正当程序。法院认为,正当程序要求政府在剥夺公民的财产前,必须给予其充分的通知和听证的机会。在本案中,Antipolo市政府未能向Transmix发出通知,剥夺了Transmix的申辩权,因此违反了正当程序。

    最高法院的判决具有重要意义,它强调了地方政府在行使税收权力时必须遵守法律程序,保障公民的财产权益。

    “通知销售给拖欠土地所有者和公众是法律的一项基本且不可或缺的要求,不履行这一要求会使销售无效。”

    “严格遵守管理税务销售的法规不仅对于保护纳税人至关重要,而且还可以消除买方与被要求执行法律的公共官员之间可能存在的任何勾结嫌疑。”

    实际影响:对企业和个人的重要启示

    本案对企业和个人都有重要的启示。对于企业而言,本案提醒企业在购买土地后,应及时将税收申报单上的业主姓名更改为自己的公司名称,并确保收到地方政府发出的所有通知。对于个人而言,本案提醒个人在购买土地后,应及时办理所有权登记,并确保收到地方政府发出的所有通知。

    此外,本案也提醒地方政府在进行税收拍卖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保障业主的权益。地方政府不能仅仅依赖税收申报单上的信息,而应查证真正的注册业主,并向其发出通知。如果地方政府未能遵守这些程序,拍卖可能会被法院宣告无效。

    关键经验

    • 购买土地后,及时办理所有权登记。
    • 确保税收申报单上的业主姓名与所有权证书上的业主姓名一致。
    • 定期查收地方政府发出的所有通知。
    • 如果收到税收拍卖通知,及时向地方政府提出异议。
    • 如果地方政府未能遵守法律程序,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常见问题解答

    问:如果我购买了一块土地,但未能及时办理所有权登记,我是否会失去土地?

    答:是的,如果您未能及时办理所有权登记,您可能会失去土地。根据菲律宾法律,所有权证书是所有权的最终证据。如果您未能及时办理所有权登记,您将无法证明您是土地的合法业主。

    问:如果我收到了税收拍卖通知,但我认为地方政府的评估不正确,我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收到了税收拍卖通知,但您认为地方政府的评估不正确,您可以向地方政府提出异议。您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如果地方政府拒绝您的异议,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如果地方政府未能向我发出税收拍卖通知,拍卖是否有效?

    答:如果地方政府未能向您发出税收拍卖通知,拍卖无效。根据菲律宾法律,地方政府在进行税收拍卖时,必须向业主发出通知。如果地方政府未能发出通知,拍卖违反了正当程序,因此无效。

    问:我如何确保我收到地方政府发出的所有通知?

    答:您可以向地方政府提供您的最新联系方式,并定期查收您的邮件。您还可以向地方政府查询您的房产税账户,以确保您收到所有通知。

    问:如果我的土地被地方政府非法拍卖,我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的土地被地方政府非法拍卖,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宣告拍卖无效。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地方政府未能遵守法律程序,例如未能向您发出通知。如果法院判决拍卖无效,您可以要求地方政府归还您的土地。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联系我们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ihao@asglawpartners.com安排咨询。

  • 逾期上诉将导致不利判决:菲律宾行政诉讼时效的重要性

    逾期上诉将导致不利判决:行政诉讼中遵守时效的重要性

    G.R. No. 222810, July 11, 2023

    引言

    你是否知道,在菲律宾,即使你的诉求看似合理,仅仅因为错过了上诉期限,就可能导致败诉?想象一下,一个地方政府官员,为了公共利益尽心尽力,却因为行政程序上的疏忽,导致个人面临巨额经济损失。本案深刻揭示了行政诉讼中遵守时效的重要性,以及疏忽大意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本案涉及前Silang市市长Clarito A. Poblete,以及该市的预算官员Ma. Dolores Jeaneth Bawalan和会计师Nephtali V. Salazar。他们因对审计委员会(COA)的决定提起上诉时,未能按时缴纳规定的费用,最终导致上诉被驳回。本案的核心问题是:COA驳回上诉的决定是否构成滥用职权?

    法律背景

    在菲律宾,针对政府审计决定的上诉有严格的时效规定。根据《地方政府法典》(Local Government Code)第350条,所有财政年度的支出和义务都应在该年度的账目中列支。此外,1987年《行政法典》第V册、第一章、B节、第8章的第46、47和48条也对合同签订前的拨款、合同的资金证明以及无效合同和官员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关键条文:

    《地方政府法典》第350条:义务的会计处理。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发生的所有合法支出和义务都应计入该年度的账目。

    1987年《行政法典》第46条:签订合同前的拨款。(1)除非有拨款,且未支配余额足以支付拟议支出,否则不得签订涉及公共资金支出的合同;

    违反上述规定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相关官员将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COA还制定了《申诉规则》,明确规定了上诉的时限和费用缴纳要求。逾期未缴纳费用可能导致上诉被驳回。正如本案所揭示的,即使上诉理由充分,程序上的疏忽也可能导致败诉。

    案件回顾

    故事从2011年开始,COA审计小组向Silang市的Poblete市长、Bawalan预算官员和Salazar会计师发出了12份拒付通知(ND),总金额高达P2,891,558.31。这些款项涉及该市在2004年、2006年和2007年实施的多个项目,由于这些项目是在2010年预算中拨款的,违反了《地方政府法典》第350条,因此被拒付。

    以下是案件的程序经过:

    • 2011年6月2日:COA发出拒付通知。
    • 官员们向COA地区办事处提出上诉。
    • 2013年8月1日:COA地区办事处驳回上诉,维持拒付通知。
    • 官员们向COA本部提出复审申请。
    • 2015年2月23日:COA驳回复审申请,理由是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费用。
    • 2015年11月27日:COA驳回复议动议。

    COA认为,官员们迟迟未缴纳规定的费用。具体来说,他们仅在2013年10月14日支付了规定的费用,距离收到拒付通知已过去212天,超出了规定的期限。COA强调,根据其修订后的程序规则,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复审申请,并附上已支付规定费用的证明。

    正如最高法院所引述:

    “任何未缴纳规定费用的上诉/申请将被退回给相关方,以遵守该要求。”

    官员们辩称,COA滥用了其自由裁量权,因为他们实际上缴纳了两次费用,并且COA的规则应被自由地适用。他们还辩称,不存在挪用公款或非法行为,因为这些资金被用于支付前几年的义务。此外,Poblete市长还援引了Arias原则,认为他作为前市长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最高法院最终维持了COA的决定,认为上诉已超过时效。法院强调,缴纳上诉费是必不可少的,并且上诉权并非自然权利,而是一种法定特权,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即使撇开这些技术规则,上诉在实质性理由上也未能成立。

    实践意义

    本案对政府官员以及与政府机构打交道的企业和个人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它强调了遵守行政程序和时效规定的重要性。即使你的诉求看似合理,程序上的疏忽也可能导致不利的判决。

    以下是一些关键经验教训:

    • 务必了解并遵守所有相关的行政程序和时效规定。
    • 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所有必要的费用。
    • 如有疑问,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假设一家建筑公司与地方政府签订了合同,但由于政府官员的疏忽,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如果该公司未能按时对审计委员会的拒付决定提出上诉,即使工程已完成且质量合格,也可能无法获得应有的报酬。本案提醒我们,即使在看似公平的交易中,也必须时刻警惕,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程序。

    常见问题解答

    以下是一些与行政诉讼时效相关的常见问题:

    1. 如果我错过了上诉期限,还有补救的机会吗?

    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法院可能会允许延期上诉。但是,这需要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2. 我应该如何计算上诉期限?

    上诉期限从收到相关决定的日期开始计算。务必仔细阅读决定书,了解具体的时效规定。

    3. 如果我对COA的决定不满意,我应该怎么做?

    您可以向COA本部提出复审申请。如果对COA的最终决定仍然不满意,您可以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

    4. 我需要支付上诉费吗?

    是的,根据COA的规定,您需要支付上诉费。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费用,并附上已支付费用的证明。

    5. 如果我不确定如何提起上诉,我应该怎么办?

    建议您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或协助,请随时联系ASG Law律师事务所。我们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将竭诚为您服务,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解决方案。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菲律宾政府机构的房产税豁免权:MWSS案例的启示

    政府机构房产税豁免权的法律界限:MWSS案例的主要教训

    Metropolitan Waterworks and Sewerage System v. Central Board of Assessment Appeals, et al., G.R. No. 215955, January 13, 2021

    在菲律宾,政府机构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一直是争议的焦点。特别是对于那些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和个人来说,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至关重要。本文将通过分析大都会水务和污水系统(MWSS)与帕赛市地方政府的诉讼案例,探讨政府机构的房产税豁免权及其实际影响。

    引言

    房产税是地方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但政府机构的房产是否应享受豁免权呢?MWSS案例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指引。该案涉及MWSS是否需要向帕赛市缴纳房产税的问题。MWSS主张其作为政府机构应享受豁免,而帕赛市则认为MWSS的房产已转让给可征税的实体,因此应纳税。本案的核心在于如何理解和适用菲律宾《地方政府法典》(LGC)中的相关条款。

    法律背景

    在菲律宾,《地方政府法典》(LGC)第133条和第234条规定了政府机构的税收豁免权。第133条(o)款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单位不得对国家政府及其机构和地方政府单位征收任何形式的税费。而第234条(a)款则规定,菲律宾共和国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拥有的房产免于缴纳房产税,除非该房产的使用权已授予可征税的个人或实体。

    这些条款的适用涉及到“实际使用”的概念,即房产的使用目的和实际使用者。在此背景下,MWSS案例中的关键问题是,MWSS的房产是否因与Maynilad的特许经营协议而丧失了豁免权。

    例如,如果一个政府机构将其房产租给了一家私人公司,那么根据LGC的规定,该房产的实际使用者(私人公司)需要缴纳房产税。这意味着,虽然房产的所有权仍属于政府机构,但其实际使用者需要承担相应的税负。

    案例分析

    MWSS于1971年根据《共和国法案》第6234号成立,旨在确保大都会马尼拉地区的供水和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作。1997年,MWSS与Maynilad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将其服务区域的西区,包括帕赛市,转让给Maynilad。

    2008年,MWSS收到了帕赛市财政局发出的2008年度房产税计算通知,要求支付166,629.36比索的税款。MWSS立即提出抗议,声称其作为公共事业和政府机构,其房产和设施应免于缴纳房产税。

    案件首先提交给帕赛市地方评估上诉委员会(LBAA),LBAA认为MWSS未能遵守LGC第252条的规定,未能向市财政局提出抗议,因此评估已最终确定且不可上诉。然而,LBAA也讨论了实质问题,认为MWSS是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不适用MIAA案例中的豁免原则,并指出由于与Maynilad的特许经营协议,MWSS的房产实际使用权已转移给可征税的实体。

    MWSS不服,向中央评估上诉委员会(CBAA)提出上诉。CBAA在其2012年8月30日的裁决中,确认了评估的最终性,但并未讨论案件的实质问题。MWSS随后向高等法院(CA)提出上诉,但CA以MWSS未能穷尽行政救济为由驳回了上诉。

    最终,最高法院在2021年1月13日的裁决中指出,MWSS是具有公司权力的政府机构,根据LGC第133条和第234条的规定,免于缴纳房产税。最高法院的判决强调:“MWSS不是对帕赛市地方政府负有房产税责任的,除非其房产的使用权被证明已授予可征税的实体。”

    最高法院还引用了《共和国法案》第10149号,明确将MWSS归类为具有公司权力的政府机构,并指出:“MWSS的房产税豁免权在其房产的使用权被授予可征税的实体时终止。”

    实际影响

    此裁决对于政府机构和地方政府单位如何处理房产税问题具有深远的影响。MWSS案例确立了政府机构在其房产未被授予可征税实体使用时,享有房产税豁免权的原则。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在对政府机构的房产征税时,必须证明该房产的实际使用者是可征税的实体。

    对于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和个人,了解这些法律规定至关重要。企业在租赁或使用政府机构的房产时,应确保了解其税务责任,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咨询,以避免潜在的税务纠纷。

    关键教训:

    • 政府机构的房产税豁免权取决于其房产的实际使用情况。
    • 地方政府在对政府机构的房产征税时,必须证明该房产的实际使用者是可征税的实体。
    • 企业和个人在涉及政府机构房产的交易中,应仔细审查相关协议,确保了解其税务责任。

    常见问题

    政府机构的房产税豁免权是否绝对?
    不是。根据《地方政府法典》,如果政府机构的房产被授予可征税的实体使用,其豁免权将终止。

    MWSS案例对其他政府机构有何影响?
    该案例确立了政府机构在其房产未被授予可征税实体使用时,享有房产税豁免权的原则,其他政府机构可以参考此案例处理类似问题。

    企业在租赁政府机构的房产时应注意什么?
    企业应仔细审查租赁协议,了解其税务责任,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咨询,以确保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如果政府机构的房产被授予可征税实体使用,谁应缴纳房产税?
    根据LGC的规定,实际使用者(可征税实体)应缴纳房产税。

    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如何应对房产税问题?
    中国企业应了解菲律宾的房产税法律,特别是涉及政府机构房产的规定,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

    ASG Law专门为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和在菲律宾的中国公民提供法律服务。我们的团队包括能说中文的法律专家,能够帮助您克服语言障碍并解决复杂的房产税问题。立即预约咨询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ihao@asglawpartners.com

  • 菲律宾政府律师:兼顾职业道德与公共职务的界限

    政府律师代表政府官员的界限:违反职业道德的风险

    A.C. No. 13219 (Formerly CBD Case No. 18-5598), March 27, 2023

    想象一下,一位政府律师同时代表政府部门和被指控贪污的官员,这会造成什么问题?菲律宾最高法院在 *IN RE: G.R. NOS. 226935, 228238, AND 228325, VS. ATTY. RICHARD R. ENOJO* 一案中,明确了政府律师在代表政府官员时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以及违反职业道德的风险。该案的核心问题是:政府律师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代表政府官员,又在何种情况下会构成不正当的法律行为?

    法律背景:公职人员的责任与律师的义务

    在菲律宾,律师受到《职业责任准则》(Code of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 CPR)的约束,同时,公职人员也受到《行为和道德标准法典》(Code of Conduct and Ethical Standards for Public Officials and Employees)的规范。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平衡,尤其是在政府律师的职责方面。

    《职业责任准则》要求律师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完整性,避免任何可能损害其独立判断的行为。另一方面,《行为和道德标准法典》禁止公职人员从事与其官方职能相冲突的私人职业行为。具体而言,第7(b)(2)条规定:

    Section 7. *Prohibited Acts and Transactions*。——除了宪法和现有法律中规定的公职人员的行为和不作为外,以下行为和交易应构成任何公职人员的禁止行为和交易,并在此声明为非法:

    (b) Outside employment and other activities related thereto. – Public officials and employees during their incumbency shall not:

    (2) Engage in the private practice of their profession unless authorized by the Constitution or law, provided, that such practice will not conflict or tend to conflict with their official functions[.]

    这意味着,政府律师在代表政府官员时,必须确保其行为符合上述两部法典的要求,避免出现利益冲突。

    案件回顾:律师的辩护与法院的判决

    本案中,Atty. Richard R. Enojo 作为 Negros Oriental 省的法律官员,代表当时的省长 Roel R. Degamo 处理其面临的刑事和行政指控。这些指控源于 Gaudan 向申诉专员提出的针对 Degamo 的案件。

    案件经过以下几个阶段:

    • Gaudan 向申诉专员提起针对 Degamo 的刑事和行政诉讼。
    • Enojo 律师代表 Degamo 出庭。
    • Sandiganbayan(反贪法庭)裁定 Enojo 律师不得继续担任 Degamo 的律师,理由是这不属于其作为省法律官员的职责范围。
    • Enojo 律师继续在最高法院处理的行政案件中代表 Degamo。
    • 随后,有人向律师协会 (IBP) 提起针对 Enojo 律师的取消律师资格的诉讼。

    Enojo 律师辩称,根据《地方政府法典》,他有权为地方政府官员辩护,而且最高法院在 *Urbano v. Chavez* 案中的裁决不适用于他,因为他不是检察长办公室 (OSG) 的成员。然而,最高法院最终推翻了 IBP 的建议,认为 Enojo 律师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的法律行为。

    最高法院强调,即使律师是政府官员,也不能免除其作为律师的职业责任。法院引用 *Fajardo v. Atty. Alvarez* 案,指出:

    这里存在基本的利益冲突。答辩人是公职人员,是政府雇员。申诉专员办公室是政府的一部分。通过反对申诉专员办公室,答辩人正在反对他宣誓服务的同一雇主。

    法院还强调,根据《地方政府法典》第481 (b) 条,法律官员的职责是处理地方政府官员的 *官方* 职责,而不是其个人行为。由于 Degamo 面临的指控涉及其个人行为,因此 Enojo 律师代表 Degamo 的行为超出了其作为省法律官员的职责范围。

    实际意义:政府律师的执业规范

    本案对政府律师的执业规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明确了政府律师在代表政府官员时必须遵守的界限,以及违反职业道德的风险。

    主要教训:

    • 政府律师必须避免任何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行为。
    • 政府律师的职责范围仅限于处理地方政府官员的 *官方* 职责,而不是其个人行为。
    • 政府律师在代表政府官员时,必须确保其行为符合《职业责任准则》和《行为和道德标准法典》的要求。

    假设案例:

    假设一位市政府律师代表市长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如果该事故发生在市长执行公务期间,律师可以代表市长。但是,如果该事故发生在市长私人时间,律师则不应代表市长,因为这会构成利益冲突。

    常见问题解答

    问:政府律师可以从事私人执业吗?

    答:在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政府律师可以从事私人执业,但前提是该行为不会与其官方职能相冲突。

    问:什么是利益冲突?

    答:利益冲突是指律师的个人利益或对其他客户的义务可能影响其对当前客户的忠诚度和独立判断的情况。

    问:如果政府律师违反了职业道德,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政府律师可能会受到谴责、停职甚至取消律师资格的处罚。

    问:本案对其他政府律师有什么影响?

    答:本案明确了政府律师在代表政府官员时必须遵守的界限,提醒他们避免利益冲突,并确保其行为符合职业道德规范。

    问:如果我是一名政府官员,需要法律帮助,应该怎么办?

    答:您应该咨询独立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如果您需要更多关于菲律宾法律的帮助,请联系我们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受益人承担税务责任:菲律宾最高法院关于房地产税的裁决

    菲律宾最高法院裁定,根据《地方政府法典》,即使房地产的所有者是免税实体(如政府机构),如果该房产的受益使用权授予应税个人或实体,则该受益人有责任支付房地产税。该裁决强调了受益使用权原则,确保责任在于实际使用房产并从中受益的个人。这意味着,企业不能利用政府机构的所有权来避免房地产税义务,从而促进税收公平和地方政府的收入。

    租赁与责任:谁来支付房地产税?

    本案源于达克洛班市政府(Tacloban City Government)对雷伊泰公园酒店(Leyte Park Hotel Inc.,LPHI)未缴纳房地产税提起的收款诉讼。LPHI 由资产私有化信托(Assets Privatization Trust,APT,现为私有化和管理办公室,PMO)、雷伊泰省和菲律宾旅游局(Philippine Tourism Authority,PTA,现为旅游基础设施和企业区管理局,TIEZA)共同所有。Unimasters Conglomeration Incorporated(UCI)根据与 APT 的租赁合同运营该酒店。争议的焦点是,在酒店经营者 UCI 未能支付房地产税时,谁最终应该承担缴纳房地产税的责任。

    菲律宾最高法院坚持高等税务法院(CTA)的裁决,即 UCI 有义务为它在租赁期间获得的 LPHI 财产支付房地产税。该裁决确立了一个关键的原则:即使房产的所有者可能是免税的(在本案中,是政府机构),如果该房产的受益使用权授予应税个人或实体,则该受益人有责任支付房地产税。该原则源于《地方政府法典》第 234 (a) 条,该条规定由菲律宾共和国拥有的房地产可免征房地产税,“除非将其受益使用权授予应税个人,以换取对价或其他方式”。

    法院认为,通过租赁合同将 LPHI 的受益使用权授予 UCI,将纳税责任从通常免税的政府机构转移到私人实体 UCI。“受益使用权”原则对于确定应向谁征收房地产税至关重要。该原则明确指出,当一个应税实体获得使用和从政府拥有的财产中获利的权利时,该实体就有责任支付房地产税。

    法院依赖于几个先前的案例来支持其裁决,强调**受益使用权原则**的一致适用。例如,法院援引了 *菲律宾心脏中心诉奎松市地方政府(Philippine Heart Center v. The Local Government of Quezon City)*案,该案澄清说,政府机构仍然可以免税,但这并不扩展到拥有政府机构财产受益使用权的应税私人实体。法院还提及了 *马尼拉水务公司诉中央评估委员会(MWSS v. Central Board of Assessment Appeals)*案,其中强调了房地产税的个人责任可以明确地归于在税款产生时对房地产具有受益使用权的实体。最高法院最终拒绝采用 UCI 所依赖的在 *帕西格市诉菲律宾共和国案(City of Pasig v.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中的论点,强调不能免除受益人承担税务责任。

    UCI 声称与 PMO 和 PTA 签订的租赁合同包括政府机构承担税收责任的条款,这并没有改变法院的裁决。法院裁定,该协议纯粹是 UCI 与政府机构之间的事情,并不能自动免除 UCI 的法定责任,特别是考虑到租赁协议的有效性在地区审判法院受到了质疑。最高法院澄清说,达克洛班市政府不是租赁合同的一方,因此不受其条款约束。根据菲律宾法律合同相对性原则(relativity of contracts),合同只能约束合同当事方及其受让人或继承人。

    法院进一步指出,如果受益人在未决合同纠纷中对缴纳房地产税的义务有疑问,那么争议应由合适的法院解决,在本案中,合同纠纷应由地区审判法院解决。对 CTA 提出上诉只是为了确定受益使用条款下达克洛班市政府索取的应纳税额,并不包括合同责任的有效性。因此,尽管租赁协议中的合同义务规定了对责任的任何分配,但在税务机构之外,这些条款不能凌驾于因受益使用而产生的法定义务之上。

    菲律宾最高法院最终驳回了 UCI 的上诉,维持了高等税务法院的裁决,即 UCI 有义务支付 LPHI 的房地产税。法院维持高等税务法院裁决的理由强调受益使用权原则在房地产税法中的重要性。法院驳回 UCI 的请求表明,企业不能通过合同协议逃避纳税义务,特别是当这些协议对非合同当事方有影响时,比如达克洛班市政府。高等法院对该问题的裁决进一步保证政府的免税地位并没有转移给那些通过利用公共资产获利的企业,从而保证了受益原则的合理适用。从更大的层面上说,这将强化政府公平征税的权力。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在于,当政府所有的财产出租给私人实体时,谁来承担房地产税的责任。具体来说,法院评估了受益使用原则如何适用于此案,并确定该房产的受益使用者有义务缴纳房地产税。
    受益使用原则是什么? 受益使用原则规定,当一个应税实体被授予了政府拥有的财产的受益使用权时,该实体就有责任缴纳房地产税。即使政府仍保留所有权,如果一个私人实体在受益和使用该财产,那么该实体承担纳税义务。
    租赁协议中有免除 UCI 纳税义务的条款吗? 租赁协议包含一个条款,规定 PMO 和 PTA 会承担纳税责任。但是,法院裁定,这一合同协议对达克洛班市政府没有约束力,合同权利义务的相对性要求只有合同双方受到其条款约束。
    租赁协议的有效性是否影响了最高法院的裁决? 最高法院注意到,租赁协议的有效性在下级法院受到质疑,因此合同本身的纠纷可能由该法院决定。
    根据《地方政府法典》,谁可以免于缴纳房地产税? 根据《地方政府法典》,菲律宾共和国拥有的房地产通常可以免征房地产税。但是,如果其受益使用权授予应税个人或实体,则免税不再适用,需要受益人纳税。
    为什么达克洛班市政府不是租赁协议的义务约束对象? 达克洛班市政府不是租赁协议的一方,租赁协议规定 LPHI 的前所有者会承担税收责任,因此,它不能自动受到约束。根据菲律宾法律合同相对性原则(relativity of contracts),没有参加的第三方不能承担基于租赁合同而产生的责任。
    “taxable person”的具体意思是什么? 本案语境下的“taxable person”是指对房产有受益使用权的实体,例如 LPHI 上的酒店经营者 UCI。“taxable person”可以直接从使用公共财产中获益,而不是免税的政府机构。
    本案与以前最高法院的案件相比,含义是什么? 本案巩固了先例,明确了政府拥有和出租的房地产的房地产税义务归属于受益使用者。这也使企业难以避免通过租赁协议获得收益的房地产的房地产税缴纳。

    总而言之,菲律宾最高法院坚持受益使用原则的立场,对于房地产税法至关重要,从而确保以最能代表实际受益方的方式公平地分摊责任。这种区分对于公共资源与私人企业互动的背景下,政府收入与经济公平之间的平衡具有重要意义。虽然合同义务可能约束私人交易,但它们不能凌驾于法律为维护税务公平而强加的义务之上。

    如果对本裁决在具体情况下的适用有任何疑问,请通过联系或通过电子邮件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联系 ASG 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对于针对您具体情况的特定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简要标题,G.R 编号,日期

  • 菲律宾省份划分的法律依据与选民权利的影响

    理解菲律宾省份划分对选民权利的影响

    案例引用:Cynthia S. Del Rosario, et al. v. Commission on Elections, et al., G.R. No. 247610, March 10, 2020

    在菲律宾,省份的划分是一个复杂的法律过程,直接影响到选民的权利和地方政府的结构。当一个省份被划分为多个新省份时,选民是否有权参与决定这一变化的投票?这一问题在Cynthia S. Del Rosario等人的案例中得到了明确的解答。本案涉及到帕拉万省的划分以及普埃尔托普林塞萨市的居民是否有权参与相关的公民投票。本文将探讨这一法律问题的背景、案例分析以及对未来的实际影响,为读者提供清晰的指导和实用建议。

    法律背景

    菲律宾宪法第十条第十款规定,省份的划分必须经过受影响政治单位的多数选民在公民投票中批准。该条款的目的是确保地方政府的变更得到当地居民的同意,从而维护地方自治和民主原则。在本案中,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定义“直接受影响的政治单位”。

    根据菲律宾地方政府法典(Local Government Code),高度城市化城市(HUC)被定义为拥有至少20万人口和5000万比索年收入的城市。这些城市在法律上被视为独立于省份的实体,其选民被排除在省级选举之外。具体来说,地方政府法典第452条(c)款明确规定,高度城市化城市的选民不得参与省级官员的选举。

    这一法律框架的应用在日常生活中表现为,当一个城市成为高度城市化城市时,其居民将不再参与省级事务的投票。例如,如果一个城市被划分为高度城市化城市,其居民将失去选举省长和省议员的权利,从而在省级政治中失去发言权。

    案例分析

    本案的起因是2019年通过的《帕拉万北部、帕拉万东方和帕拉万南部的省份宪章》(Republic Act No. 11259),该法案提议将帕拉万省划分为三个新省份。普埃尔托普林塞萨市的居民提出质疑,认为他们应该有权参与决定这一划分的公民投票,因为该市曾是帕拉万省的一部分。

    法院首先审查了原告的诉讼资格。法院裁定,普埃尔托普林塞萨市的居民由于该市已成为高度城市化城市,不再有权参与省级事务的投票,因此没有诉讼资格。然而,帕拉万省其他地区的居民被认为有直接利益,因此有资格提起诉讼。

    法院接着探讨了普埃尔托普林塞萨市是否应被视为“直接受影响的政治单位”。法院引用了宪法和地方政府法典的相关条款,强调高度城市化城市的独立性。法院指出:“普埃尔托普林塞萨市在2007年被转换为高度城市化城市后,已成为一个独立于帕拉万省的政治实体。”

    法院进一步解释说,普埃尔托普林塞萨市的居民在省级选举中被排除在外,这意味着他们在省份划分问题上没有直接利益。法院引用了《Umali v. Commission on Elections》案中的判决,指出高度城市化城市的经济和政治权利与省份是分离的,因此普埃尔托普林塞萨市的选民不应参与帕拉万省划分的公民投票。

    实际影响

    本案的裁决明确了高度城市化城市的选民在省份划分问题上的权利限制。未来类似案例中,其他高度城市化城市的选民也可能被排除在省级事务的投票之外。这一裁决强调了地方政府法典中关于高度城市化城市独立性的规定,确保了法律的统一应用。

    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了解这一法律框架至关重要。例如,在考虑在高度城市化城市投资时,企业需要意识到这些城市的政治和经济独立性可能影响其与省级政府的关系。个人则应了解自己在地方选举中的权利和限制。

    关键教训:

    • 高度城市化城市的选民在省级事务中没有投票权。
    • 省份划分必须经过受影响地区的多数选民批准,但不包括高度城市化城市的选民。
    • 了解地方政府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对于参与地方政治和投资决策至关重要。

    常见问题

    什么是高度城市化城市?

    高度城市化城市是指根据菲律宾地方政府法典,拥有至少20万人口和5000万比索年收入的城市。这些城市在法律上被视为独立于省份的实体。

    高度城市化城市的选民能否参与省级选举?

    不能。根据地方政府法典,高度城市化城市的选民被排除在省级选举之外。

    省份划分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省份划分需要经过受影响政治单位的多数选民在公民投票中批准。

    本案对其他高度城市化城市有何影响?

    本案的裁决表明,其他高度城市化城市的选民在省份划分问题上也可能被排除在投票之外。

    中国企业在菲律宾如何应对地方政府的变更?

    中国企业应了解地方政府法典的相关条款,并在投资决策中考虑高度城市化城市的独立性。ASG Law提供专门针对中国企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应对这些挑战。

    ASG Law专门为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和在菲律宾的中国公民提供法律服务。我们的团队包括能说中文的法律专家,能够帮助您克服语言障碍并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立即预约咨询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ihao@asglawpartners.com

  • 职务解除的权限:对菲律宾青年会官员的明确规定

    菲律宾最高法院裁定,描仁瑞拉市议会无权解除青年会(SK)主席的职务,但可以根据共和国法案第10742号解除其职务。青年会主席的职位与青年会联合会主席的职位有所不同。这项裁决明确了地方政府部门解除青年官员职务的权限。这意味着受影响的青年官员现在对自己的权利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并可以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

    解除职务的界限:谁可以免除菲律宾青年会的职务,以及何时免除?

    本案源于描仁瑞拉市青年会主席珍妮·亚历山德拉·R·卡洛斯被指控疏于职责。她同时担任马路拉斯描笼涯青年会主席和市青年会联合会主席,因此成为市议会的当然成员。在她担任职务期间,她多次无故缺席和不合作,导致青年会联合会成员指责她失职,未能开展计划和活动。在缺席几个月后,33名青年会联合会成员中的31名批准安装并承认青年会联合会副主席奇基·玛丽·N·卡瑞翁为新的青年会联合会主席。描仁瑞拉市议会随后批准了第1169号决议,承认青年会联合会安装卡瑞翁为新的青年会联合会主席的决定,随后导致卡洛斯提出申诉。

    同时,恩里科·毛海和雷尼尔·蒙塔内斯向描仁瑞拉市议会秘书处提出了针对卡洛斯的联合行政诉讼。他们声称,尽管卡洛斯担任青年会主席已超过三个月,但她未能根据2015年共和国法案第10742号(《青年会改革法案》)制定并提交给有关官员全面的描笼涯青年发展计划和年度描笼涯青年投资计划。面对这些挑战,卡洛斯辩称,市议会无权审理、调查或处罚她,因为她同时担任着青年会主席、青年会联合会主席和描仁瑞拉市议会的当然成员,她的免职应受《地方政府法典》(LGC)的管辖。这导致了法律诉讼和对谁拥有解除青年会主席和青年会联合会主席职务的权限的质疑。

    最高法院裁定,地方政府部门解除青年官员职务的权限并非没有限制。《内政和地方政府部(DILG)、选举委员会(COMELEC)和国家青年委员会(NYC)联合备忘录通告(JMC)第2017-01号》第32条规定,总统办公室(OP)有权处理针对青年会联合会主席的行政申诉。因此,在描仁瑞拉市青年会联合会主席卡洛斯一案中,是总统办公室而非描仁瑞拉市议会拥有解除其职务的权限。

    然而,关于青年会主席,情况则有所不同。最高法院区分了青年会联合会主席的职位与青年会主席的职位。它指出,在2015年通过《青年会改革法案》(共和国法案第10742号)之后,青年会官员的暂停和解除职务现在可以由有关的Sanggunian执行,而无需法院干预。第10742号共和国法案第18条规定,因本条列举的任何理由而采取的纪律处分行动,由有关的Sanggunian拥有管辖权。这意味着描仁瑞拉市议会有权解除卡洛斯作为马路拉斯描笼涯青年会主席的职务。

    法院解释说,《青年会改革法案》废除了《地方政府法典》的相关条款,特别是关于需要法院命令才能解除当选官员职务的条款。换句话说,如果青年会主席未能履行某些职责,市议会可以在不经过法院命令的情况下解除其职务。但是,如果根据《青年会改革法案》所依据的特定原因提出索赔,并提供必要的正当程序。关于卡洛斯,法庭发现她的渎职行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制定全面的《描笼涯青年发展计划》和《年度描笼涯青年投资计划》)是一个正当的理由,可以在《青年会改革法案》下解除其职务。

    最后,法院解决了因卡洛斯作为马路拉斯描笼涯青年会主席的职务解除是否也意味着她卸任了描仁瑞拉市青年会联合会主席这一问题。法院肯定了高等法院的裁决,指出由于青年会联合会由城市中描笼涯的青年会主席组成,因此卡洛斯解除青年会主席的职务意味着她也自动卸任了城市青年会联合会主席的职务。

    这项裁决重申,权力机构不得超出法律赋予的权限。它还有助于巩固对影响地方官员,特别是青年会官员的政府原则的清晰理解。因此,当这些青年会官员违反第10742号共和国法案第18条时,描仁瑞拉市议会应在执行必要措施前仔细评估此类案件,以便不会超越职权范围。但是,只有总统办公室有权在违反青年会联合会官员的行为时进行管辖,因为青年会联合会官员是Sangguniang的当然成员。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描仁瑞拉市议会是否有权根据《青年会改革法案》和相关法规解除青年会主席的职务。
    高等法院在描仁瑞拉市青年会联合会主席免职一事上的判决是什么? 高等法院裁定,根据现行法律和法规,市议会不能撤销她担任青年会联合会主席的职务。总统府对本案有管辖权,因此市议会的决议被判无效。
    描仁瑞拉市议会在高等法院中的立场是什么? 描仁瑞拉市议会在高等法院辩称,《青年会改革法案》和《青年会联合会第2017-01号备忘录》没有提到涉及失去信任和信心以及/或联合会缺乏领导能力的非纪律性问题。因此,它们应该有一定的自主权采取相应行动。
    在高等法院,卡洛斯的论点是什么? 卡洛斯辩称,《青年会改革法案》没有将青年会主席排除在《地方政府法典》第60条的管辖范围之外,该法典赋予适当的法院解除当选地方官员职务的权力。描仁瑞拉市议会无权解除一名经正式选举产生的公务员的职务。
    《青年会改革法案》第18条具体规定了什么? 《青年会改革法案》第18条授权青年会理事会的任何一名当选官员在正当程序之后,由于其所关注的青年会官员所在描笼涯拥有的Sangguniang巴彦或Sangguniang Panlungsod所有成员的多数票而受到不得超过六(6)个月的停职或解除职务的处罚。
    如何通过行政申诉提起对青年会联邦官员的投诉? 在《联合备忘录》第01-17条中概述的表格和申诉书中明确规定,只能由所关注的联邦的任何官员或成员发起针对任何联邦官员的经过核实的申诉。此外,必须向主席办公室、Panlungsod(HUC、ICC或组成城市)和Pateros NCR的联邦主席提起Panlalawigan联邦总统的申诉。
    描仁瑞拉市议会何时可以解除当选的青年会官员的职务? 在《青年会改革法案》于2015年颁布后,有关的Sanggunian现在可以在没有法院干预的情况下暂停和解除青年会官员的职务。前提是依据第18节列出的理由采取纪律行动的管辖权属于对所关注的青年会官员具有管辖权的Sanggunian。
    将青年会官员从地方政府部门中解除职务会带来什么实际影响? 最高法院对案件的判决为描仁瑞拉和其他地方的青年会官员明确了纪律处分程序和可以采取此类行动的权力机构,确保权力不会超过法定的范围。青年会主席的职位与青年会联合会主席的职位有所不同,这项裁决保证地方政府部门依法对青年会官员的活动进行管辖。

    这项最高法院的裁决强调了地方政府和青年会官员遵守《青年会改革法案》的管辖权限和具体要求的重要性。通过承认描仁瑞拉市议会解雇马路拉斯青年会主席卡洛斯的行动的有效性,但反对将其从市青年会联合会主席的职位上解雇,法院确保维护适当的正当程序和法定授权。

    如有关于本裁决对特定情况的应用的疑问,请通过联系方式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联系ASG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具体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简短标题,G.R No.,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