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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重新分类:菲律宾农业土地转为工业用途的法律指南

    土地重新分类:在菲律宾,最终且可执行的豁免令至关重要

    THE HEIRS OF THE LATE DOMINGO BARRAQUIO, NAMELY GLENN M. BARRAQUIO, MARIA M. BARRAQUIO, GREGORIO BARRAQUIO, DIVINA B. ONESA, URSULA B. REFORMADO, AND EDITHA BARRAQUIO, PETITIONERS, VS. ALMEDA INCORPORATED, RESPONDENT.

    [G.R. No. 169649, January 16, 2023 ]

    想象一下,一位农民辛勤耕耘多年,突然被告知他耕种的土地现在被划为工业用地,他将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本案的核心在于,在撤销颁发给农民受益人的土地所有权证书(CLOA)之前,农业改革部长发布的豁免令必须是最终且可执行的。这意味着,只有经过所有上诉程序,确认土地的重新分类,并且该决定不能再被质疑时,才能合法地取消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案件概述

    本案涉及已故 Domingo Barraquio 的继承人与 Almeda Incorporated 之间的土地纠纷。Barraquio 是一位农民受益人,获得了 Almeda 公司名下的部分土地的 CLOA。Almeda 公司试图取消这些 CLOA,声称该土地已被重新划为工业用地,因此不属于综合土地改革计划(CARP)的范围。最高法院需要裁定,在撤销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之前,豁免令是否必须是最终且可执行的。

    菲律宾土地改革的法律背景

    菲律宾的土地改革旨在将土地所有权从大地主转移到无地农民手中。1988 年颁布的《综合土地改革法》(RA 6657)是这一进程中的关键法律。该法规定,所有公共和私人农业用地,无论租赁安排和生产的商品如何,都应纳入 CARP 的范围。农业用地被定义为“专门用于农业活动的土地……且未被划为矿产、森林、住宅、商业或工业用地”。

    第 4 条规定:“1988 年综合土地改革法应涵盖所有公共和私人农业用地,无论租赁安排和生产的商品如何,正如第 131 号公告和第 229 号行政命令所规定的那样,包括其他适合农业的公共领域土地:但前提是,土地所有者总面积为五 (5) 公顷及以下的土地不应被收购和分配给合格的受益人。”

    在 RA 6657 颁布之前,地方政府单位有权通过法律或分区条例将农业用地重新划分为住宅、工业或商业用途。然而,在 RA 6657 颁布后,地方政府单位不再有权基于重新分类来改变土地用途。只有农业改革部(DAR)有权批准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途。

    如果土地在 RA 6657 颁布之前已被划为非农业用地,则无需获得 DAR 的转换许可,但可以申请豁免许可,将该财产排除在 RA 6657 的范围之外。DAR 部长有权发布批准或拒绝土地所有者提交的豁免申请的命令。

    案件分析:Barraquio 继承人与 Almeda 公司

    以下是该案件的详细经过:

    • 1994 年,DAR 向包括 Barraquio 在内的九名农民受益人颁发了 CLOA,覆盖了 Almeda 公司的土地。
    • Almeda 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取消这些 CLOA,声称该土地已被重新划为工业用地。
    • 省农业改革仲裁委员会(PARAB)最初驳回了 Almeda 公司的诉讼,但后来推翻了其决定,下令取消 CLOA。
    • Barraquio 对此裁决提出上诉,但其他农民受益人与 Almeda 公司达成了和解。
    • Almeda 公司向 DAR 部长申请豁免,要求将该土地排除在 CARP 范围之外。
    • DAR 部长批准了 Almeda 公司的申请,发布了豁免令。
    • Barraquio 的继承人对豁免令提出质疑,但 DARAB 驳回了他们的上诉。
    • 上诉法院维持了 DARAB 的裁决。

    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的裁决,理由是豁免令在 Barraquio 提出复议申请后并未最终确定。这意味着,该豁免令不能作为取消 Barraquio 的 CLOA 的依据。

    法院强调,“在撤销颁发给农民受益人的土地所有权证书(CLOA)之前,农业改革部长发布的豁免令必须是最终且可执行的。”

    法院还认为,Almeda 公司提交的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导致人们对该土地是否在 RA 6657 颁布之前已被划为工业用地产生了怀疑。例如,Almeda 公司提交的圣罗莎市分区管理员的证明与 CLUPPI 豁免委员会的评估报告相矛盾,后者发现该土地位于农业用地范围内。

    实际影响

    本案强调了在土地改革案件中确保正当程序的重要性。它明确指出,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不应轻易被剥夺,只有在所有法律途径都已用尽,并且土地重新分类的决定是明确无疑的情况下,才能取消 CLOA。

    重要教训:

    • 在土地改革案件中,最终且可执行的豁免令至关重要。
    • 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应受到保护,不应轻易被剥夺。
    • 所有相关文件必须经过仔细审查,以确保其准确性和一致性。

    常见问题解答

    问:什么是 CLOA?

    答:CLOA 是土地所有权证书,颁发给 CARP 下的农民受益人,作为其土地所有权的证明。

    问:什么是豁免令?

    答:豁免令是由 DAR 部长发布的命令,将特定土地排除在 CARP 的范围之外。

    问:如何获得豁免令?

    答:土地所有者可以向 DAR 提交申请,要求将土地排除在 CARP 范围之外。申请必须附有证明该土地符合豁免条件的证明文件,例如土地已被重新划为非农业用地的证明。

    问:如果我对豁免令有异议,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对 DAR 部长的豁免令提出复议申请。如果复议申请被驳回,您可以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问:本案对其他土地改革案件有何影响?

    答:本案强调了在土地改革案件中确保正当程序的重要性。它明确指出,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不应轻易被剥夺,只有在所有法律途径都已用尽,并且土地重新分类的决定是明确无疑的情况下,才能取消 CL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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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改革计划范围:土地重新分类对农民权利的影响

    本案涉及土地改革计划(CARP)的范围,以及在 CARP 生效前对土地进行的重新分类如何影响农民的权利。最高法院裁定,在 1988 年 6 月 15 日 CARP 生效之前,若土地已重新划分为非农业用途,则该土地不在 CARP 的范围内,这意味着之前授予农民的土地所有权证书(CLOA)无效。

    土地何时脱离耕种?土地重新分类与农民权利的冲突

    圣托斯·文图拉·霍科马基金会(SVHFI)拥有一块位于邦板牙省马巴拉卡特市的土地,该土地根据 CARP 被授予了农民 Domingo M. Manalang、Renato D. Garcia、Ronaldo D. Garcia 和 Jesus M. Galang。SVHFI 辩称,该土地在 CARP 生效前已被重新划分为住宅用地,因此应免于 CARP 的覆盖范围。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在 CARP 生效之前对土地进行的重新分类是否会使 CARP 颁发给农民的 CLOA 失效。涉及复杂的行政法,重点在于确定农村土地的正确分类及其相关的农民权利。

    法院首先澄清了其管辖范围,确认土地改革仲裁委员会(DARAB)并未超出其职能范围,因为 DARAB 只是采纳了土地改革部部长的调查结果,即 SVHFI 的土地免于 CARP 的覆盖。CA 正确解释说,土地改革部长对涉及《共和国法》第 6657 号行政执行的事项拥有专属管辖权,尤其是在 CARP 范围内的土地分类方面,例如免税申请,因此,法院同意地改委。简而言之,关于在 CARP 范围内包括或排除土地的特权和权力完全属于 DAR 部长。

    但是,高等法院认为,上诉法院(CA)的裁决存在根本性错误。高等法院指出,上诉法院错误地引用了土地改革部(DAR)部长撤销先前的豁免命令一事,理由是该撤销令指的是另一块不同的土地(地块 530),尽管它来自同一份所有权证书。因此,法院撤销了 CA 的判决,维持了 DARAB 的决议,宣布 554-D-3 地块不在 CARP 的范围内。

    高等法院依靠高等法院人力住区监管委员会 1980 年颁布的第 R-41-3 号决议所出具的认证来推翻上诉法院的判决。关于根据土地改革计划有权获得利益的个人是否自动成为农业改革法令下的土地的善意所有者的问题,高等法院引用了《Del Castillo v. Orciga》一案,强调了 CARP 下的土地转让分两个阶段进行。

    《土地改革法》第 4 条明确规定,CARP 的范围应仅限于其中列出的土地,但前提是这些土地必须专用于或适合农业用途:
    “第 4 条。范围 – 1989 年综合土地改革法应涵盖所有公共和私人农业用地,无论其租赁安排和生产的商品如何,如第 131 号公告和第 229 号行政命令所规定,包括适合农业的公共领域中的其他土地。”

    高等法院承认索赔人从 1960 年代就开始耕种土地这一事实,并指出根据 R.A.6657 计划获得资格本身并不构成善意地获得 PD 27 或 R.A.6657 下的收益。换句话说,农业用地的有效分类如果得到正式授权的政府机构在 1988 年 6 月 15 日之前的批准,则应免除该土地受 CARP 的管辖。由于土地是在通过 RA 6657 之前和在颁发 CLOA 之前重新分类的,因此未产生既得权利,特别是根据 HSRC 的 R-41-3 号决议。 因此,高等法院裁定,这块土地不在农业改革计划的范围内。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位于邦板牙省马巴拉卡特市的 554-D-3 地块是否属于农业改革计划(CARP)的范围之内,因为它在 RA 6657 号法律于 1988 年 6 月 15 日生效之前已被重新划分为非农业用途。这直接影响到授予索赔人的所有权证明书(CLOA)的有效性。
    高等法院在本案中的判决是什么? 高等法院撤销了上诉法院(CA)的判决,支持土地改革仲裁委员会(DARAB)先前的裁决,即 554-D-3 地块不在综合土地改革计划的范围之内。该判决意味着土地改革部(DAR)此前根据农业改革计划错误地向该地块发放的所有权证明书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对案件中的农民(索赔人)意味着什么? 由于 554-D-3 地块不在综合土地改革计划的范围之内,因此,授予索赔人的农业改革法令下的土地所有权证明书已宣布无效。结果,索赔人失去了获得土地所有权的好处,这些土地继续属于 SVHFI 的所有权。
    什么是 HSRC R-41-3 号决议,为什么在本案中如此重要? 高等法院依据住房和土地使用管理委员会在 1980 年批准的该决议,发现土地是在 1988 年之前进行重新分类,成为“住宅”,因此不受农业改革法令的约束。高等法院指出,对索赔人的支持违反了农业改革法 6657 条,还与农业部发布的各种 DOJ 意见不符。
    土地重新分类日期在本案中为何如此重要? 在 1988 年 6 月 15 日生效之前,任何政府机关根据经 HLURB 和之前的各主管机关批准的城镇规划和分区条例将其重新划分为住宅、商业或工业用途的土地都不包括在土地改革法令(CARL)范围内。如果重新分类是在这一天或之后进行的,土地改革委员会可能会干预这些用途,以阻止滥用权力和不公平对待索赔人的行为。
    本案的结果会对其他类似土地纠纷产生什么影响? 这一判决突显了一个重要的先例,即重新分类日期如何对农业改革案件中适用的法律产生影响,而且这一问题通常由土地改革部长通过政府文件进行行政上裁决。法院进一步阐明,所有有资质受益的申请人并非都可以依据第 27 号总统令或第 6657 号共和国法自动成为其土地的真诚所有者。
    土地改革仲裁委员会在本案中的作用是什么? 农业改革仲裁委员会最初支持索赔人的利益,后来,考虑到农业改革部(DAR)部长的判决,他们才更改了自己的裁决。DARAB 改变裁决强调了政府机构在土地利用管理问题上的层次结构。
    综合土地改革计划的范围是什么? 综合土地改革计划原本计划涵盖私人和公共拥有的农业用地。综合土地改革计划下的农业用地是指致力于农业活动并不属于矿物或森林用地的土地,不包括已经由地方当局重新划分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土地。

    总而言之,这一判决明确规定,根据高等法院的各项决议,对农业改革法令范围的限制,例如在农业改革法令生效之前重新分类的土地,可以推翻授予农民既得利益的相关各方的利益。对高等法院判决采取不同的理解可以从许多方面来加强索赔人在索赔中的法律定位,进一步影响了土地纠纷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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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果想获得针对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特定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简要标题,G.R No.,日期

  • 土地再分类不能剥夺农民根据总统令27号获得的既得权利

    最高法院裁定,土地重新划分为非农业用地不能推翻农民根据总统令27号(P.D. 27)享有的既得权利。Remman Enterprises, Inc. 申请豁免《综合土地改革计划》(CARP)的土地被驳回,最高法院支持先前颁发给 Adriano 等农民的《解放专利》。该裁决保障了长期租户的土地所有权,强调了先前授予的土地改革权利的重要性,并影响未来关于《综合土地改革计划》覆盖范围的案例。

    当土地的历史相遇时:即使土地已经重新规划,也能保障耕作者的权利吗?

    本案涉及位于甲米地省达斯马里尼亚斯镇圣何塞区总面积 46.9180 公顷的土地。这些土地最初属于 Saulog 家族,根据“土地转移行动”(OLT)于 1989 年分配给了农民,这些农民获得了《解放专利》。1993 年,Saulog 家族对农业改革部(DAR)区域主管威尔弗雷多·B·利亚诺提起请愿,要求废止决议,该案记录为 DARAB 案件编号 IV-Ca-0087-92。该请愿针对 Saulog 家族出售给 Remman Enterprises, Inc. 的 27.8530 公顷土地,Remman Enterprises, Inc. 是一家从事住房或细分开发业务的私人民营企业。诉讼的原因在于 DAR 根据 OLT 于 1989 年将这些土地分配给农民,并随后颁发了相应的《解放专利》。

    Remman 以 5200 万菲律宾比索的价格从 Saulog 家族购买了土地后,于 1995 年申请免除《综合土地改革计划》(CARP)的覆盖范围。申请遭到了那些认为自己对这些土地有既得权利的农民们的反对。DAR 部长最初驳回了该申请,但后来部分批准,仅将聂韦斯·维达·德·索洛格的 15.31915 公顷土地纳入 CARP 的覆盖范围。这导致了最高法院的漫长诉讼和几次发回重审,以确定《解放专利》的有效性。

    本案的核心在于确定土地重新划分为非农业用地的决定是否优先于农民租户在总统令第 27 号下获得的权利。Remman 主张土地已经在 1981 年被重新规划为住宅用地,并且不应该纳入 CARP 的覆盖范围。相比之下,农民租户坚持认为他们在根据 P.D. 27 获得这些土地的所有权方面拥有既得权利,这意味着此后重新规划不会剥夺他们的土地所有权。为了充分处理此事,最高法院暂时搁置了案件,并下令在省农业改革仲裁员(PARAD)那里进行进一步的诉讼程序,重点关注确认《解放专利》的有效性。

    最高法院解释说,在确定此类冲突中占主导地位的原则时,首先必须承认地方政府有权通过当地法令重新分类土地的权力,特别是当住房和土地使用管理委员会批准该法令时。然而,这一权力并非没有限制。法院此前澄清说,将农业用地转换为住宅或轻工业的法令只能给予前瞻性适用,而不应改变该地区现有农业用地的性质或存在于这些土地之上的法律关系。本案中的农民租户获得了根据 P.D. 27 号所赋予的《解放专利》,并且在土地被重新分类之前,根据法律被认为是土地所有者。

    2020 年,省农业改革仲裁员裁定颁发给农民的《解放专利》有效,认为他们已遵守 P.D. 27 的要求。在最高法院裁决中,这一点至关重要,裁决强调了 P.D. 27 下农民既得权利优于随后的土地重新分类的原则。法院引用了早前的判决,指出重新规划为非农业用地不能被用来推翻农民租户在 P.D. 27 下获得的既得权利,因为它会“否定那些有既得权利的人”。对有价值既得权利的认可确保了土地改革的保护仍然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在保护那些根据该改革计划成为土地受益人的人们的权利的情况下。

    此外,还发现即使土地被重新分类,它仍用于农业,这一事实增强了根据 CARP 维护土地所有权的论点。事实上,卡维特省警长和仲裁员文员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进行的实地检查显示,这些土地大部分用于水稻、香蕉和蔬菜等农业目的。法院发现重新规划决定并没有影响实际的土地利用或农民对其耕地的既得权利。

    关于地主尚未提出保留申请一事,法院认为,在土地根据 1989 年的运营土地转移(OLT)计划进行分配的情况下,如果所有者从未申请保留土地或以任何方式表示行使保留权利的意愿,则农业改革部无权裁定进行土地保留。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最终取消了对 Saulog 家族的继承人作出的土地保留权,确认了 46.9180 公顷的全部土地面积均受 CARP 覆盖,并且 Adriano 等作为农民受益人所获得的《解放专利》有效。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土地的再分类是否会推翻农民在 P.D. 27 号法律下的既得权利,以及是否应将最初划分给农民的土地划为《综合土地改革计划》(CARP)覆盖的豁免地。
    总统令(P.D.)27号的内容是什么? 总统令第27号或简称租户解放法,于 1972 年发布,旨在将农民从束缚中解放出来,向耕种水稻和玉米等其他粮食作物的土地的人提供土地所有权。P.D. 27 允许当时的租户有权购买耕种的土地,将其视为“准所有者”。
    Remman Enterprises 在本案中提出了什么主张? Remman Enterprises 认为,争议土地已经被重新划分为住宅用地,因此不应该属于《综合土地改革计划》(CARP)的覆盖范围。他们争论地方政府(住房和土地使用管理委员会)对住宅再划分类的优先权,这也应被视为土地不适用于土地改革规划豁免的关键。
    在本案中,最高法院对《解放专利》的有效性有何看法? 最高法院认可了省农业改革仲裁员的裁决,认为颁发给农民受益人的《解放专利》有效。法院强调说,根据法律的所有权要求得到满足,对农民租户给予全面的合法所有权保障,并符合土地改革法下的政策精神。
    既得权利如何影响到案件裁决的作出? 既得权利被认为是优先权利,特别是对于在1988年6月15日前《综合土地改革法案》生效前颁发或获得的权利。该规则是为了尊重现有的合法权利,并且在既定土地改革法律下充分的政策考量的情况下,不能追溯性适用可能会改变土地再划分类所形成的既定法律义务或权利的情况。
    对重新划分类作出决定时的适用性裁决是什么? 关于在案件中采取的关于土地改革裁决和行政诉讼裁决适用性的裁决,优先的是必须充分保护和确保先前颁发给农民的权利和救济得到充分落实,而不应当损害权利本身,尽管当地的重新划分政策将优先适用于没有进行土地重新分配的地方。为了达到这一要求,对已存在的合法所有权,对先前已经获得土地所有权的受益人适用有效的追溯力。
    根据裁决,保留权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保障? 在过去从来没有进行对既定地主的分配时,该权利无法由法院或机构单方面给予或颁布。对于任何可以依法颁布的保留权的追溯诉讼时效以及程序有效性和资格都会自动被视为失效或到期。
    在本案中,农业改革部是如何确定《综合土地改革计划》适用的? 根据高等法院的指导,农业改革部需要仔细验证事实,如果存在先前对争议的土地的任何所有者的任何形式的拖延,需要充分落实正当程序的条款。因此,根据实地调查的农业使用裁决和充分支持申请要求证明,所有要求都已被执行。

    总而言之,最高法院的判决有力地强调,重新将土地划为非农业用途不能剥夺农民根据 P.D. 27 号拥有的既得权利,确保了土地改革的保护优先于随后的重新划分决定。该裁决强调了先前根据 P.D. 27 号作出的农民所有权的永久有效性,为类似的土地所有权纠纷设定了先例。

    如需咨询关于本裁决在特定情况下的适用性,请通过联系 ASG 律师事务所,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对于针对您具体情况的特定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Remman Enterprises, Inc. 诉 Garilao,G.R. No. 132361,2021 年 10 月 6 日

  • 土地再分类:有效性以及对土地改革覆盖范围的影响

    最高法院裁定,马塞洛家族未能充分证明他们的土地在1988年6月15日《综合土地改革法》生效前被重新划分为住宅用地,因此,他们的土地仍属于该法的范围。《综合土地改革法》(CARL)旨在将农业用地分配给土地贫乏的农民。为了符合豁免条件,必须证明土地在《综合土地改革法》生效前被地方政府机构合法地重新划分为非农业用地。

    关于土地再分类和农业改革的案例

    埃尔弗雷达·马塞洛和她的兄弟姐妹们申请将他们在新怡诗夏的土地从《综合土地改革法》的范围中移除。他们声称土地在1977年被指定为住宅用地,新怡诗夏圣安东尼奥市政府委员会颁布了第2006-004号决议。农业改革部最初拒绝了豁免申请,但总统办公室支持了马塞洛家族的主张。上诉法院撤销了总统办公室的决定,理由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土地在1988年之前被重新划分为非农业用地。最高法院对他们的案件进行了审查。

    最高法院必须审查的重点是确定是否已通过适当的授权在1988年6月15日之前将房产分类或重新分类为住宅(或矿产、森林、商业或工业)。根据《综合土地改革法》的规定,政府可以颁布规章以实现其目标。农业改革部颁布了第01号行政命令,其中指出《住房和土地使用管理委员会》及其前身机构批准的1988年6月15日之前在城镇规划和分区条例中未被归类为住宅、商业或工业用途的土地被排除在《综合土地改革计划》之外。

    第3(c)条规定:农田是指专门从事本法规定的农业活动,并且未被环境和自然资源部(DENR)及其前身机构归类为矿产或森林的土地,且在1988年6月15日前未在《住房和土地使用管理委员会》(HLURB)及其前身机构批准的城镇规划和分区条例中被归类为住宅、商业或工业用途。

    这意味着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首先,城镇规划和分区条例已将土地归类为住宅、商业或工业用途。其次,体现土地分类的城镇规划和分区条例必须已获得《住房和土地使用管理委员会》或其前身机构的批准,且批准日期在1988年6月15日之前,以便将房产从《综合土地改革计划》的范围中移除。除非房产能够满足这些豁免条件,否则将被视为属于《综合土地改革计划》的范围,可以分配给合格的受益人。

    关于豁免的申请人有责任证明房产属于豁免范围。马塞洛家族主要依靠国家住房管理局颁发的登记证书和销售许可证、以及住房和土地使用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各种证明文件作为证据。然而,最高法院发现这些文件不足以证明土地在1988年6月15日之前被重新划分为住宅用地。事实上,提交的用于将土地分类为住宅用地的关键文件涉及不同的土地,而且是之后发出的,这意味着他们不符合豁免所需的具体时间。

    虽然市政府确实颁布了第2006-004号决议,批准该分区为住宅用地,但该决议于2006年颁布,而且是一项特别的、非普遍的规划或分区条例,因此对马塞洛家族的案件没有任何帮助。根据最高法院的说法,该条例必须已获得《住房和土地使用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并早于《综合土地改革法》生效前获得批准。至关重要的是,证明在截止日期前发生了有效的土地重新分类。由于马塞洛家族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在《综合土地改革法》的涵盖范围内获得豁免,法院被迫驳回了他们的请求。

    因此,最高法院维持了上诉法院的裁决,恢复了农业改革部长最初的命令,即拒绝批准马塞洛家族要求豁免其土地的申请。由于他们未能证明这些土地在1988年6月15日之前被指定为住宅用地,因此这些土地仍然属于《综合土地改革计划》的涵盖范围,并可被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受益人。对于寻求豁免的土地所有者来说,这起案件强调了需要提供清晰及时的文件来证明他们的土地在《综合土地改革法》生效之前已被适当地重新分类。未能满足这一负担可能导致他们的土地受《综合土地改革计划》管辖。

    常见问题

    此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在于,马塞洛家族是否证明他们的土地在《综合土地改革法》生效前已从农业用地重新划分为住宅用地。能否充分证明再分类对于豁免土地至关重要。
    《综合土地改革法》是什么? 《综合土地改革法》是菲律宾的一项旨在将农业用地重新分配给无地农民的法律。目标是促进土地公平分配,鼓励农业生产力。
    《住房和土地使用管理委员会》的角色是什么? 《住房和土地使用管理委员会》批准了包括土地类型在内的城镇规划和分区条例。《住房和土地使用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在1988年之前进行,这是农业用地再分类并获得《综合土地改革法》豁免的关键步骤。
    为什么国家住房管理局的文件没有得到充分评估? 法院认定,提交的国家住房管理局许可证涵盖了与埃尔弗雷达·马塞洛家族试图免除的土地不同的土地。因此,这些文件并未用于证明其具体的再分类诉求。
    申请豁免必须提供哪些文件? 寻求根据《综合土地改革法》获得豁免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有权文件、证明该地块已经划分的证书和再分类的文件。文件必须证明非农业分类早于《综合土地改革法》生效。
    如果我的土地也在 Nueva Ecija 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 如果在Nueva Ecija的土地有希望获得《综合土地改革法》的豁免,本判决会影响此土地,必须有确实的政府档案证明土地已经改为非农业用地使用,而且变更要发生在1988年6月15日之前,如果无法拿出变更证明则你的土地适用土地改革相关法律。
    第 2006-004 号决议是如何评估的? 圣安东尼奥新埃西哈政府机构的第2006-004号决议在文件中没有得到有力的支持,尽管在支持该土地的文件中有所体现。由于2006号法律不是土地利用的普遍法律,所以与马塞洛家族没有关系,并且未能免除综合土地改革项目的土地控制。
    再分类时间的重要性是什么? 对再分类的时效性的证明十分关键,因为根据《综合土地改革法》,再分类只能从其1988年6月生效起拥有权力。只有之前由适当授权的机关做出的具有证明的再分类,能够用于证实该土地从土地改革管辖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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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sclaimer: This analysis is provided for inform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legal advice. For specific legal guidance tailored to your situation, please consult with a qualified attorney.
    Source: Elfleda Marcelo, et al. v. Samahang Magsasaka ng Barangay San Mariano, G.R. No. 205618, September 16, 2019

  • 菲律宾农业租赁法:如何保护农业承租人的权利

    了解菲律宾农业租赁法对保护承租人权利的重要性

    案例引用:Josefina Arines-Albalante和Juana Arines v. Salvacion Reyes和Israel Reyes,G.R. No. 222768,2020年9月2日

    农业是许多菲律宾人的生计之源。然而,当农业承租人面临非法驱逐时,他们的生计和权利可能会受到严重威胁。本案例中,Josefina Arines-Albalante和她的姐姐Juana Arines与地主Salvacion和Israel Reyes之间的争议,揭示了农业租赁法在保护承租人权利方面的关键作用。Josefina的父亲Sergio Arines作为租户去世后,她被指控非法驱逐出承租的土地。案件的核心问题在于Josefina是否有权作为租户继承土地,以及地主是否有权非法驱逐她。

    法律背景

    菲律宾的农业租赁法由《农业租赁法》(R.A. 3844)及其修订案所规定,旨在保护农业承租人的权利并确保他们享有租赁安全。根据该法第7条,一旦建立农业租赁关系,承租人有权继续在土地上工作,直到租赁关系终止。第9条规定,如果租户去世,地主可以选择继承者,按照以下顺序:配偶、长子女、次子女等。如果地主在一个月内未行使选择权,则按照上述顺序优先继承。

    此外,农业租赁关系的成立需要满足六个要素:(1)双方是地主和租户;(2)关系的对象是农业用地;(3)双方同意建立关系;(4)关系的目的是农业生产;(5)租户亲自耕种;(6)收成在双方之间分享。这些要素必须有实质证据支持,否则无法认定为合法租户(de jure租户)。

    案例分析

    Josefina的父亲Sergio Arines是位于Camarines Sur的Lot 5543的原租户。在Sergio去世后,Josefina声称她有权继承租赁权。然而,地主Salvacion和Israel Reyes在2003年试图通过武力将Josefina驱逐出土地,导致Josefina向省农业改革仲裁委员会(PARAD)提出非法驱逐的诉讼。

    PARAD和DARAB(农业改革仲裁委员会)都支持Josefina,指出地主应通过合法程序而不是武力来驱逐租户。法院认为,即使Josefina可能没有完全遵守租赁义务,地主也无权非法驱逐她。Josefina有权在获得合法驱逐令之前继续占有土地。

    最高法院在裁决中引用了Pajuyo v. CA案的判例,强调:“驱逐诉讼的基本哲学是防止和平的破坏和刑事混乱,并迫使被剥夺占有的一方尊重和仅通过法律获得他声称的权利。”此外,法院还指出,即使Josefina的租户身份存在争议,地主也必须通过法律程序来驱逐她,而不是采取非法行动。

    最高法院最终裁定Josefina是合法的租户,理由如下:

    • Josefina的父亲Sergio Arines是原租户,租赁关系在其去世后继续有效。
    • 根据R.A. 3844第9条,Josefina作为Sergio的女儿,有权继承租赁权。
    • 地主Salvacion承认Josefina继续耕种土地并分享收成,尽管存在关于收成质量的争议。

    实际影响

    本案的裁决强调了农业租赁法的重要性,确保承租人在面临非法驱逐时能够获得法律保护。对于在菲律宾从事农业活动的中国企业和个人而言,了解这些法律是至关重要的,以确保其租赁权得到充分保护。

    关键教训包括:

    • 确保租赁关系的合法性和透明性,避免非法驱逐的风险。
    • 在面临租赁争议时,寻求法律援助并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
    • 了解菲律宾农业租赁法的具体规定,以保护自身权利。

    常见问题

    什么是农业租赁关系?
    农业租赁关系是指地主与租户之间关于农业用地的租赁协议,旨在通过租户的耕种带来农业生产,并在双方之间分享收成。

    如果租户去世,继承权如何确定?
    根据R.A. 3844第9条,地主可以在租户去世后一个月内选择继承者,按照配偶、长子女、次子女的顺序。如果地主未行使选择权,则按照上述顺序优先继承。

    地主可以非法驱逐租户吗?
    不可以。地主必须通过法律程序,获得驱逐令后才能合法驱逐租户。非法驱逐是违法的,租户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权利。

    租户如何证明其租户身份?
    租户需要提供实质证据,证明其与地主之间存在农业租赁关系,包括双方同意、亲自耕种和分享收成等要素。

    如果租户未能履行租赁义务,地主可以采取什么行动?
    地主可以向农业改革仲裁委员会(DARAB)提出驱逐诉讼,但必须提供实质证据证明租户未能履行义务。

    ASG Law专门为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和在菲律宾的中国公民提供法律服务。我们的团队包括能说中文的法律专家,能够帮助您克服语言障碍并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如农业租赁争议和租户权利的保护。立即预约咨询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ihao@asglawpartners.com

  • 佃户身份认定:最高法院否认实际居住构成当然租赁关系

    本案中,最高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土地所有者与土地照管人之间是否存在租赁关系的案件。法院明确指出,仅凭居住和耕种土地的事实,并不足以自动认定为合法的佃户关系。关键在于,必须存在所有者明确同意建立租赁关系,以及双方对收成进行分享或支付租金的协议。本判决强调了要成为受《土地改革法》保护的合法佃户,需要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双方的意愿和实际的合作模式。对于那些声称自己是佃户的人来说,仅仅声称居住和耕种是不够的,需要提供例如租赁协议、收成分享记录等支持性证据。

    土地照管人还是合法佃户?租赁关系认定的关键要素

    本案源于 Atty. Roque A. Acosta 对 Primitivo Macalanda, Jr. 提起的驱逐诉讼,Acosta 声称 Macalanda 只是他的土地照管人,但 Macalanda 拒绝交出土地收益并声称自己是合法佃户。为了更好地理解此案,让我们深入研究相关的法律框架、法院的推理以及此案对类似情况的实际影响。佃户关系的存在与否直接关系到佃户是否受到土地改革法律的保护,并享有相应的权益。该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Macalanda 是否满足了法律规定的佃户身份的所有要素,从而有权继续耕种土地并享有相关的土地使用权。

    为了认定佃户关系的存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素:(1)土地所有者和佃户之间的关系;(2)标的物是农业用地;(3)双方同意建立租赁关系;(4)关系的目的是实现农业生产;(5)佃户亲自耕种;以及(6)收成在土地所有者和佃户之间分享。这些要素必须通过实质性的证据来证明,任何一个要素的缺失都会导致佃户身份的无效。最高法院在本案中强调,同意和分享或支付租金是建立佃户关系至关重要的两个要素,而佃户关系的存在不能仅仅依靠推测。仅仅声称自己是佃户并不能自动获得土地使用权或受到土地改革法律的保护。

    本案中,Macalanda 提交了一份协议书,声称该协议书中提到了他的父亲是土地的“佃户”,并以此证明自己与 Acosta 之间存在租赁关系。然而,法院认为该协议书不足以证明双方存在明确的租赁意愿,因为协议书中同时提到了 Macalanda 是“佃户/照管人”,这一表述含糊不清,无法明确证明 Acosta 同意 Macalanda 作为佃户进行耕种。此外,Macalanda 也未能提供其他独立且具体的证据来证明 Acosta 同意建立租赁关系。更为重要的是,Macalanda 无法提供任何关于收成分享的证据,例如收据或其他书面记录,以证明他与 Acosta 之间存在实际的收成分享安排。由于无法充分证明同意和分享这两个关键要素,法院最终认定 Macalanda 不具备合法的佃户身份。

    最高法院强调,行政机构,特别是土地改革事务仲裁委员会(DARAB),在处理其专业领域内的事务时,其事实认定应受到高度尊重。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表明 DARAB 的认定存在错误,否则法院应采纳其结论。在本案中,DARAB 和上诉法院均认定 Macalanda 未能充分证明其与 Acosta 之间存在租赁关系,因此最高法院维持了原判。此案再次强调了在认定佃户关系时,证据的重要性,以及法院在审查此类案件时对行政机构专业知识的尊重。此案对土地所有者和声称拥有佃户身份的个人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该案确立了在菲律宾法律下,即使实际居住和耕种土地,也并不意味着自动成为受法律保护的佃户。土地所有者的明确同意以及收成分享协议是关键要素,需要通过具体证据来证明。对于那些声称自己是佃户的人来说,仅仅声称居住和耕种是不够的,需要提供租赁协议、收成分享记录等支持性证据。土地所有者也应注意明确与土地照管人之间的关系,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照管人之间是否存在租赁关系,从而决定后者是否享有《土地改革法》下的权益。
    成为合法佃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成为合法佃户需要满足土地所有者和佃户之间的关系、标的物是农业用地、双方同意建立租赁关系、关系的目的是实现农业生产、佃户亲自耕种以及收成在土地所有者和佃户之间分享等条件。
    为什么法院认为 Macalanda 不是合法佃户? 法院认为 Macalanda 未能充分证明双方存在明确的租赁意愿和实际的收成分享安排,因此不具备合法的佃户身份。
    协议书在本案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Macalanda 试图通过协议书证明双方存在租赁关系,但法院认为协议书中“佃户/照管人”的表述含糊不清,无法明确证明 Acosta 同意 Macalanda 作为佃户进行耕种。
    本案对土地所有者有什么启示? 本案提醒土地所有者应明确与土地照管人之间的关系,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本案对声称拥有佃户身份的个人有什么启示? 本案提醒声称拥有佃户身份的个人,仅仅声称居住和耕种是不够的,需要提供租赁协议、收成分享记录等支持性证据。
    DARAB 在本案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DARAB 是负责处理土地改革相关事务的行政机构,其事实认定在本案中受到了法院的高度尊重。
    本案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最高法院维持了上诉法院的判决,认定 Macalanda 不是合法佃户,应将土地交还给 Acosta。

    总而言之,本案清晰地阐明了菲律宾法律对于佃户关系认定的严格标准,强调了证明租赁关系需要充分的证据,而不仅仅是实际居住和耕种。这一判决对于土地所有者和耕种者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助于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于维护土地所有者的权益和确保耕种者的合法权益都至关重要。

    如需咨询本判决在特定情况下的适用,请通过 contact 或发送邮件至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联系 ASG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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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Macalanda v. Acosta, G.R. No. 197718, 2017年9月6日

  • 土地银行与农村银行:如何确定土地改革中的公正补偿

    最高法院在本案中裁定,确定土地改革中的公正补偿,必须同时考虑《综合土地改革法》(RA 6657)第17条规定的各项因素和农业改革部的相关规定,并在确定征用时的地价基础上,将案件发回重审,以进一步听取证据。

    土地争议:国家征用土地的公正价值

    本案涉及菲律宾土地银行(LBP)与埃尔莫萨农村银行( respondent)之间关于政府征用 respondent在巴丹省埃尔莫萨的1.572公顷农业用地的公正补偿的争议。最初,LBP 根据农业改革部的行政命令对土地价值进行了评估,但 respondent对此估值表示反对,导致案件提交巴丹省区域审判法院(RTC),即特别土地法庭(SAC)。

    最高法院解释说,公正补偿的估算应在考虑到RA 6657第17条中概述的因素的基础上进行,以及由对土地改革实施的规则和条例负责的农业改革部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如果法院发现严格应用这些公式不合理,可以在给出详细解释的情况下偏离这些公式。尽管行政机关确定的数额在本质上具有指导意义,但是,根据既定的法理,它们不应被完全抛弃,只有法院可以做出有关恰当补偿的最后决定。

    为了确定公正的补偿,没收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由其特性和占用时的价格决定,例如,当所有权以菲律宾共和国的名义转移或向农民受益人颁发土地所有权奖励证书(CLOA)时。此外,必须平等考虑RA 6657第17条中列举的因素,包括:

    (a)土地的购置成本,(b)类似财产的当前价值,(c)财产的性质和实际用途及其产生的收入,(d)所有者的宣誓估价,(e)税务申报,(f)政府评估人员进行的评估,(g)农民和农业工人以及政府对财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贡献,以及(h)未支付的税款或从任何政府融资机构获得的贷款。

    确定公正的补偿是一项司法职能。因此,第17节中估价因素列举的“公正性”、使用基本农业改革部公式的“公正性”以及流入该公式的组成部分(及其权重)的“公正性”都是法院要决定的事项。在本案中,上诉法院仅仅维持了区域审判法院确定的公正补偿,该补偿仅仅考虑了土地使用的性质以及根据纳税申报表进行的评估价值。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已经考虑到RA 6657修正案第17条规定的其他因素或者发现这些因素不适用,并且完全无视了相关的农业改革部公式。

    公正的补偿必须在占用时进行估价,例如,当所有权以共和国的名义转移或向农民受益人颁发CLOA时。因此,标的土地的公正补偿应根据当时类似农业用地的现行价值进行计算,依照在此占用时有效的相关农业改革部规章。该地块于1991年被纳入全面农业改革计划的范围。记录中没有说明何时以共和国名义颁发所有权证书或向农民受益人颁发CLOA的日期。

    尽管废除了区域审判法院确定并经上诉法院确认的公正补偿是适当的,但最高法院不能自动采用LBP自身的计算方法。除了编号为T-114714的TCT所涵盖的土地的土地估价工作表,以及编号为T-114713和T-114714的TCT所涵盖的土地的现场调查报告以外,LBP没有提供任何有效证据来支持计算公正补偿时使用的金额, 没有附上任何来自有关政府机构的证明,以显示当地稻谷的平均总产量(AGP)的相关行业数据,用于计算资本化净收入(CNI), 以及从中得出市场价值的纳税申报单。必须指出,关于补偿金额确定的正当性和准确性的任何争议是最高法院通常不适用的复审权。因此,有必要将此案发回,以便区域审判法院作为特别农业法院接收进一步的证据,以按照修订后的RA 6657第17条和适用的农业改革部法规确定公正的补偿。为此,特此指示区域审判法院在发回重审该案时遵守以下准则:

    1. 公正的补偿必须在占用时进行估价,或者在所有者被剥夺使用和收益其财产的权利时进行估价,例如,当所有权以共和国的名义转移或向农民受益人颁发CLOA时。
    2. 法院应考虑到RA 6657修正案第17条中规定的因素(RA 9700修正案之前),这些因素已转化为适用的DAR公式。
    3. 利息可以在案件情况下根据现行判例酌情裁决。 在以前的案件中,法院允许在征用案件中给予法定利息,因为迟延支付被认为是国家对地主实施的有效宽容。 因此,自区域审判法院确定的占用之日起,未付余额的法定利息应按每年12%的利率计算,直至2013年6月30日。 此后,或从2013年7月1日开始,直至全额支付,根据菲律宾中央银行货币委员会第799号通告(2013年系列)引入的修订,应以每年6%的新法定利率对土地所有者应得的公正补偿支付利息。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涉及政府根据《综合土地改革计划》(CARP)征用 respondent的土地,公正补偿的适当评估。 争议的焦点是根据RA 6657第17条以及农业改革部(DAR)的规定,如何准确确定这种补偿金额。
    什么是RA 6657第17条,它在本案中为什么重要? RA 6657第17条概述了在土地改革中确定公正补偿时要考虑的因素。 这包括土地的购置成本、类似财产的现值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等。 本案强调了法院在确定公正补偿时充分评估这些因素的重要性。
    本案中,区域审判法院和上诉法院是如何处理的? 区域审判法院根据其用途的性质和纳税申报表上的评估价值来确定土地的价值,但是没有适当考虑RA 6657第17条中规定的所有因素。 上诉法院维持了区域审判法院的估值,但最高法院认为上诉法院有误。
    农业改革部(DAR)在本案中的角色是什么? 农业改革部通过其规定和公式,对公正补偿的确定提供指导,但其评估并不是对法院有约束力的。 法院有义务考虑DAR的公式,但在具体情况下,可以偏离这些公式,只要有充分的理由。
    最高法院的判决在本案中是什么? 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的判决,将此案发回巴丹省区域审判法院。 这样做是为了重新评估补偿,同时考虑到RA 6657第17条规定的所有必要因素以及适用的农业改革部规章。
    确定公正补偿的“占用时”意味着什么? “占用时”是指土地所有者失去土地使用和收益的日期,例如,当所有权转让给菲律宾共和国时或颁发给农民受益人CLOA时。 因此,需要当时的现行土地价值来确定公正的补偿。
    对重新审理有何指导意见? 区域审判法院应基于“占用时”类似农业用地的价值评估,评估时考虑了《土地改革法》第6657号法案第17条的因素。 此外,如果具体情况证明有必要,可以在有理由说明的情况下偏离农业改革部的规定。
    公正补偿会产生利息吗? 是,如果延误支付补偿金,未付余额应产生利息。 利息按每年12%计算,直到2013年6月30日为止;此后,利率将降至每年6%,直至全额支付完毕为止。

    有关本案裁决在特定情况下的适用,请通过联系方式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与ASG Law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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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精简标题,G.R No.,日期

  • 土地征用:未完成的土地改革与公正赔偿的确定

    最高法院在菲律宾土地银行诉配偶埃斯特班和克雷森西亚·楚案中裁定,在政府根据土地改革计划征用土地时,如何确定公正赔偿。该裁决澄清了适用《综合土地改革法》(RA 6657)第 17 条的因素,以及如何根据正当法律程序保护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实际上,这意味着必须以公平的方式评估土地,考虑到其现有价值以及农民和政府贡献的社会和经济利益。有关各方都必须呈现足够且可信的证据以支持他们的主张。

    土地银行案件:农业用地的公平评估,确保公正赔偿

    本案涉及政府根据其土地改革计划征用土地银行。相关土地所有者为配偶埃斯特班和克雷森西亚·楚。菲律宾土地银行(LBP)因不合理低估土地价值而受到质疑,楚氏夫妇拒绝了LBP的估值,因此启动了确定公正赔偿的行政程序。案件随后上诉至区域审判法院(RTC),然后上诉至上诉法院(CA),最终到达最高法院(SC)。核心问题是如何根据《综合土地改革法》确定被征用土地的公正赔偿,这突出了解决根据土地改革计划公平补偿土地所有者这一持续的挑战。

    本案的焦点在于上诉法院修改的区域审判法院的裁决,这事关根据 RA 6657(综合土地改革法)授予埃斯特班和克雷森西亚·楚夫妇的公正赔偿金的数额。LBP 质疑上诉法院的裁决,声称其忽略了 RA 6657 第 17 条以及相关行政命令中的估值因素,尤其是财政部第 05-98 号行政命令。 LBP 坚持认为,应使用规定的公式确定公正赔偿。为了对根据 PD 27 获得的土地确定公正赔偿,LBP 认为应重新评估,并且不应判处 12% 的年利率。

    最高法院承认,公正赔偿的确定在根本上是区域审判法院的一项司法职能。法官必须按照法律行使自由裁量权,需要“充分考虑”RA 6657 及其相关行政命令中具体确定的因素。最高法院强调,DAR 公式具有法律的性质,法院在确定 CARP 涵盖的财产的公正赔偿时应予以考虑,并且不可忽视。但法院表示,如果不严格应用这些公式是合理的,法院可能会酌情放松应用,只要在判决中充分解释偏离的原因即可。法院指出,虽然LBP声称正确应用了估值方法,但其未能充分证实根据RA 6657计划获得的7.7118公顷土地的估值。

    LBP在根据公式LV = (CNI x. 90) + (MV x .10)进行计算时,虽可证明CNI资本化净收入因子,但在市场价值(MV)上证据不足,法院表示仅有LBP的公式计算表格,且无作证。

    法院驳回了省土地改革裁决委员会和 RTC 的估值,认为仅考虑了可比销售(CS)因子,并忽略了其他因素,因此也违反了财政部第 05-98 号行政命令,并且证明他们提交的销售交易数量不足,不符合DAO 05-98所规定的三个销售交易。

    法官认为,地方法院不应忽略RA 6657中已有的要求,本案中的法官不重视潜在利用价值,所以下级法院需要改进,法院明确指出这种因素“不应成为确定公正赔偿的主要标准”。在解决对“PD 27”的收购土地的正当补偿的过程中,上诉法院错误地裁定,关于补偿计算,应遵守总统令228的公式。

    就总统令27项下应征购的土地而言,已发布裁决称应重新计算“公正补偿”,而且最高法院不同意上诉法院计算的复利利率是适当的这一立场。最高法院进一步澄清说,“公正赔偿的确定应根据《共和国法令》第 6657 号执行”,并且该裁决强调,“利息的支付应在 2013 年 6 月 30 日至全额支付期内按年利率 6% 计算。”

    为了确保公正,最高法院将案件发回区域审判法院,以便根据其确定的原则重新评估争议的土地。值得强调的是,即使制定了 RA 9700,仍然必须根据 RA 6657 第 17 条确定对这两个土地的公正赔偿。该法院指示区域审判法院(RTC)遵守《全面农业改革法》中规定的要素,并指示它考虑并权衡两党提供的现有和新证据。法院认为,即使土地所有者未能证明更高的公正赔偿额,菲律宾土地银行也必须证实其估值并证明其主张的正确性。

    FAQs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根据土地改革计划确定被政府征用土地的“公正赔偿”的适当方法。具体而言,法院解决了《综合土地改革法》(RA 6657)第17条的估值因素以及《农业部第5号行政命令(1998年系列)》适用的具体准则问题。
    公正赔偿如何定义? 在本案中,公正赔偿是指被征用土地的公平市场价值,同时考虑征地情况。它需要考虑现有土地价值,以及农民和政府为该物业贡献的社会和经济利益。
    《综合土地改革法》(RA 6657)第17条列举了哪些关键因素? 《综合土地改革法》(RA 6657)第17条要求以下因素包括:土地的购置成本,类似房产的当前价值,其性质,实际用途和收益,所有者的誓章估价,纳税申报,政府评估员进行的评估,农民和农业工人对该财产所作的社会和经济贡献以及未支付任何政府融资机构担保的税款或贷款。
    菲律宾土地银行(LBP)在本案中的论点是什么? LBP的主要论点是,上诉法院未能正确适用 RA 6657 第 17 条和相关行政命令中的估值因素。他们辩称上诉法院不恰当地依赖外部因素而不是公式。
    最高法院对菲律宾土地银行估值的调查结果是什么? 最高法院认为,菲律宾土地银行没有充分证实其估值,缺乏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如何得出特定数字。没有具体的数据的支持使它不能使用现有数字作为基础。
    上诉法院如何处理根据PD 27取得的土地的案件? 上诉法院表示,《菲律宾土地银行诉纳提维达德案》中的公正补偿额应根据《菲律宾共和国法案》第 6657 条确定。法院还强调在对 1972 年时未确定的正当补偿进行估值时,需要适用正确的年利率。
    本案适用于正在进行的其他土地征用案件吗? 是的,对于征地过程尚未完成且必须确定公正赔偿金的所有土地征用案件,本案至关重要。它也适用之前被收回的土地,土地所有者对其估值提出异议,进一步提高了价值的评估,使估价更准确和更全面。
    最高法院将此案发回下级法院是为了做什么? 最高法院指示Sorsogon City地区审判法院第52分庭应仔细审查两党提供的新证据和现有证据,并据此评估本案。
    本发回确保了原始行动的透明度,并解决了先前在整个案例中发现的关键问题。

    菲律宾土地银行诉配偶埃斯特班和克雷森西亚·楚案中,最高法院的裁决通过澄清适用于确定公正赔偿的程序以及对评估标准的更正应用来维护土地所有者的权利。需要说明的是,该行动必须重新上诉到索索贡市区域审判法院,以便进一步确定正当补偿,并根据最高法院先前建立的原则对案件中提交的证据进行补充考虑。要明确的是,当农业改革尚未完成时,司法法院应解决任何争议和申诉,但政府在按照正当程序评估土地时应具有良好的判断力,农民贡献的福利以及经济福利。公正赔偿。

    如需咨询本裁决对特定情况的应用,请通过contact 或通过电子邮件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联系 ASG 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对于针对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具体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Land Bank of the Philippines vs. Spouses Chu, G.R. No. 192345, March 29, 2017

  • 土地改革覆盖范围:农地重新划分为农用地并不免除 CARP 的覆盖

    本案确立了一项重要原则,即如果一块土地被重新划分为农用地,用于集约化农业活动,这并不意味着该土地可以免于共和国法案第 6657 号(也称为《全面土地改革法》或 CARP)的覆盖。本案澄清了即使土地用途发生了改变,但只要土地仍然适合农业活动,它就仍然受土地改革计划的约束。这一裁决对于那些希望通过重新划分土地用途来避免土地改革覆盖的地主,以及那些依赖土地改革计划来改善生活的农民,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它强调了政府在促进社会公正和支持菲律宾的农业部门方面所扮演的角色。

    土地重新划分能逃脱土地改革的覆盖吗?对萨拉斯家族财产的裁决

    萨拉斯(Salas)家族曾经拥有一片广阔的农田,后来根据黎牙实比市的城镇规划被重新划分为农场用地,用于耕种、畜牧或农林业。后来,萨拉斯与拉佩拉尔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业主承包商协议,以开发、分割和出售其土地。在对这块土地进行细分后,土地所有者萨拉斯(Salas)家族试图通过声称他们的财产已被重新划分为非农业用地,从而将其排除在《全面土地改革计划》(CARP)的范围之外,理由是这早于第 6657 号共和国法案的生效日期。此案的核心问题是,这种重新划分是否足以免除这些土地受 CARP 的约束,该计划旨在将土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农民受益人。最高法院对该计划的范围、农地的定义以及土地用途变更对土地改革目标的影响进行了评估。

    最高法院仔细研究了确定土地是否属于 CARP 范围内的因素。法院解释说,CARP 通常涵盖所有公共和私人的农地。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萨拉斯家族的农场用地细分是否仍属于农地。根据适用法律,农地是指“用于农业活动的土地……且未被划分为矿产、森林、住宅、商业或工业用地”。最高法院强调,最重要的是土地是否用于“耕作、种植作物、种植果树、饲养牲畜、家禽或鱼类”,或者由农民从事其他相关的农业活动。

    第 6657 号共和国法案第 3(c) 条规定,农业用地是指“用于农业活动的土地……且未被划分为矿产、森林、住宅、商业或工业用地”。

    法院指出,即使萨拉斯家族的土地已被划分为农场用地,但其主要用途仍然是农业生产。人居署实施农场用地细分计划的规则和条例支持了这一观点,该条例规定农场用地是一个“计划社区,主要用于集约化农业活动,其次用于住房”。换句话说,农场用地的创建目的不是为了将土地转为非农业用途,而是为了组织和促进农业发展。

    构建于这一原则之上,最高法院驳斥了萨拉斯家族认为其土地不再属于 CARP 范围内的论点。法院强调,第 6657 号共和国法案的颁布是为了履行宪法规定的公正分配所有农地的义务。因此,应尽可能广泛地解释《全面土地改革法》,以实现其既定的社会公正目标。重新划分并不意味着改变法律对这些土地的关系或其农业用途。

    重要的是,法院依靠先前人居署的决议,这些决议明确声明将农地划分为农场用地细分并没有改变其用于农业活动的主要用途。此外,农业改革部土地利用、政策、规划和实施中心第二办公室的一份调查报告证实,这些土地确实在开展农业活动。这一发现进一步支持了这样一种观点,即这些土地仍然具有农业性质,并应包括在 CARP 的范围内。此外,法院在做出有利于 CARP 受益人的决定时,认识到土地改革计划对于实现社会公正和改善无地农民的生活的重要性。

    根据这些理由,最高法院维持了上诉法院的判决,驳回了萨拉斯家族的上诉。法院裁定,这些土地必须继续受到《全面土地改革计划》的覆盖,并且必须将这些土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农民受益人。最终决定强调了最高法院对实现土地改革计划的目标的承诺,这符合宪法维护穷人和弱势群体权利的授权。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萨拉斯家族的土地被重新划分为农场用地是否足以将其免于《全面土地改革计划》的覆盖。法院必须确定这种重新划分是否会改变土地的农业性质,从而将其排除在土地改革的范围之外。
    《全面土地改革计划》涵盖哪些类型的土地? CARP 涵盖所有公共和私人的农地,无论所有权安排和生产的商品如何。这包括政府所有的土地以及可用于农业的私有土地,但受某些保留限制的约束。
    如何定义农地以确定是否涵盖在《全面土地改革计划》中? 根据《全面土地改革法》,农地是指“用于农业活动的土地,且未被划分为矿产、森林、住宅、商业或工业用地”。农业活动包括耕种、种植作物、饲养牲畜和与这些活动相关的其他农场实践。
    土地在《全面土地改革计划》生效之前进行的重新划分是否受到影响? 在《全面土地改革计划》生效日期(1988 年 6 月 15 日)之前进行的重新划分通常受到尊重,除非土地继续用于农业活动。法院的分析重点在于萨拉斯家族的土地在重新划分后是否仍然具有农业用途。
    人居署在《全面土地改革计划》背景下,如何定义农场用地细分? 人居署将农场用地细分定义为“主要用于集约化农业活动,其次用于住房的计划社区”。主要目的是为了农业用途。
    最高法院在本案中的理由是什么? 最高法院的理由是,即使萨拉斯家族的土地已被划分为农场用地,但其主要用途仍然是农业。该土地仍属于农地,并且包括在 CARP 的范围中。
    本案的判决对受土地改革影响的地主意味着什么? 对于受土地改革影响的地主,本案意味着仅仅将土地重新划分为农地并不一定免除其受 CARP 的覆盖。重要的是要评估土地的主要用途以及是否仍用于农业活动。
    哪些执行条例与本案相关? 该案讨论了若干个关键法条,包括第 6657 号共和国法案(《全面土地改革法》),行政命令第 01-90 号(私人农地转换为非农业用途的修订规则和条例),和由菲律宾住房和土地管理局批准的规划法令及区划条例。
    如果一个农民受益人从 CARP 处获得了土地,但他后来想将其用于非农业用途,他应该做什么? 如果农民受益人希望将其从 CARP 处获得的土地用于非农业用途,则他们必须获得农业改革部的批准,特别是土地不再在经济上可行并适用于农业目的,或者该地区已经城市化,并且土地将对住宅、商业或工业用途具有更大的经济价值。

    总而言之,《萨拉斯家族财产案》澄清了农地在 CARP 背景下的范围。最高法院裁定,尽管土地被重新划分为农场用地,但这并不免除其受 CARP 的覆盖,因为它主要用于农业活动。此案强调,适用法律和政府法规优先考虑该法案的既定目标。它确保该国的土地改革仍然具有相关性和效力,并保护农民的权利,同时通过公平和公正地促进土地公平分配来支持国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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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萨拉斯家族 v. 卡邦卡尔,第 191545 号行政决议,2017 年 3 月 29 日

  • 土地重新分类与农地改革计划:优先考虑在1988年6月15日之前批准的规划

    最高法院裁定,根据农地改革计划(CARP)的适用性,在1988年6月15日之前经住房和土地使用监管委员会(HLURB)批准的城镇规划和分区条例中的土地重新分类,应优先于任何其他考虑。这一裁决意味着,在CARP生效日期之前被划为非农业用地的土地,应排除在该计划的范围之外,即使这些土地后来再次被划为农用地。该裁决对于土地所有者和拟进行土地用途变更的个人来说至关重要,因为该裁决确立了对先前批准的规划的法律承认和尊重。

    城镇规划与土地改革:对先前批准的规划的优先考虑

    本案源于 Pacifico Gonzales 的继承人对位于 Laguna 的 Cabuyao 的一块土地的所有权主张,该土地由多个所有权凭证覆盖。这些继承人认为,由于该土地此前已被划为市政公园,因此应排除在 CARP 之外。农业改革部(DAR)最初批准了这一豁免申请,但在重新考虑后撤销了,理由是市政条例未追溯适用。总统府支持 DAR 的立场,但最高法院推翻了这些决定。

    法院强调,根据第 6657 号共和国法(RA),CARP 法,仅当土地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将其视为非农用地,因此不在 CARP 的适用范围之内:土地已在城镇规划和分区条例中被划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或工业用地;且城镇规划和分区条例体现的土地分类已在 1988 年 6 月 15 日之前获得 HLURB 或其前身机构的批准。在本案中,Cabyao,Laguna 的市政条例第 110-54 号系列于 1979 年获得 HLURB 的批准,符合第二个要素。问题因此在于,此市政条例的通过是否有效地将此处讨论的土地划为非农业用地。

    此外,法院驳斥了农业改革部(DAR)关于由于颁布条例时所有权的既得利益而无法重新分类土地的论点。法院澄清说,对于租户农民而言,他们从 1972 年 10 月 21 日起被视为土地的所有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租户农民自动获得对其耕种土地的绝对所有权。在完全所有权赋予租户农民之前,必须遵守某些要求,例如支付公正的补偿。直到那时,所有权仍然保留在土地所有者手中。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颁布重新分类市政法令后,租户才被视为所有者,因此当涉及房产的利益时,在执行重新分类后未建立。

    最高法院强调了地方政府有权通过分区将农用地重新划分为非农用地。此外,对以下法律作了解释:

    实际上,地方政府有权将农用地重新划分为非农用地。第 2264 号共和国法(1959 年《地方自治法》)第 3 条特别授权市政和/或市议会与国家规划委员会协商后,通过分区和细分条例或法规。凭借分区条例,地方立法机构可以根据当前的和对需求的未来预测,将其政治管辖范围内的土地安排、规定、定义和分配到特定用途中。因此,可以合理地推断出,当市级和市议会根据 1959 年《地方自治法》第 3 条授予他们的权力批准一项法令,将他们城市或市政当局中的一个区域或区域划定为住宅区、商业区或工业区时,他们在同时将该区域内的任何农用地重新划分为非农用途;因此,确保实施并遵守其分区条例。

    法院认为,农业改革部未能充分反驳提交给高等法院的证据,高等法院维持了农业改革部(DAR)之前支持请愿人的命令。高等法院最初认为,考虑到以下因素,相关土地可能无法全部划为农用地:它大于 18% 的坡度,未经灌溉,70% 的土地没有开垦,没有种植水稻和玉米。农业改革部对农业改革部于 2005 年 1 月 5 日颁布的“更近期”的认证进行评估,该认证称,“根据 2004 年 12 月 7 日、8 日、9 日、10 日、15 日和 16 日进行的一系列调查,地表情况的相关特性降至 18% 的斜率以下。”然而,没有证明提出过对请愿者的评估结果和认证。因此,最高法院确认这些土地应排除在农地改革计划之外。

    总之,最高法院澄清说,土地是否可以划分为农用地的关键因素是土地对农业的专用用途,而不能根据农作物或动物来衡量。为了进一步明确定义,还明确要求土地本身应是用于土地利用的合适的斜率。这些都强调了将财产包括在农地改革中的要求。如果未满足要求,则不得将财产置于该计划下。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根据《综合土地改革计划》(CARP),涉案土地是否属于农业用地。
    本案中,请愿人认为的关键论点是什么? 请愿人认为该土地大于 18% 的坡度,未经灌溉,且并非用于种植水稻和玉米,从而使该土地不具备进行农业活动的能力。
    最高法院在本案中是如何解决“农业活动”的? 法院解决是否根据对农业活动的“奉献”来恰当地将土地分类的问题。法院的结论是土地未经种植。
    根据法院在本案中的裁决,农地改革计划(CARP)包括什么? 该法院表示,《综合土地改革法》(CARP)包含以下土地:政府拥有的专门或适合农业的所有土地;和/或所有私人专门或适合农业的土地,无论种植或可种植何种农产品。
    “农业活动”如何定义土地改革中财产的定义? 农地是指专门用于农业活动的土地,但不包括分类为矿产、森林、住宅、商业或工业用地的土地。它包括耕作、作物种植、果树种植、牲畜养殖等。
    1979 年Cabyao市政法规如何在本案中生效? 该市政法规将Barangay Casile分类为城市公园,于1980年获得HLURB的批准。确定涉案财产在重新分类期间的地位的因素。
    地方法律机构的权利是什么? 地方政府有权将农用地重新划分为非农用地。
    如果发生类似案件,律师们可以运用什么原理? 律师们可以通过支持城镇规划有效行使警察权来应用本案中通过的所有论点。

    最终结果对于所有土地所有者来说都是一项胜利,因为它确认只有专门用于农业的土地才被《全面土地改革计划》视为合适。这也意味着地方议会有权采取他们认为适合其市政厅的行动。通过这项法律,所有律师将确保通过检查财产的先前规划及其历史用途,来正确地对房产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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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责声明:此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对于针对您情况的特定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Gonzales的继承人诉De Leon,G.R. No. 210428,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