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确立了即使在法院就土地赎回权做出最终判决后,各方仍可通过自愿的和解协议修改判决义务。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的裁决,认为只要和解协议符合合同的基本要素,就具有约束力,即使在判决终结后签订。该判决强调了当事人通过自愿协议解决纠纷的自由,以及法院认可并执行此类协议的意愿,除非协议违反法律、道德或公共政策。这项裁决承认各方可以修改其义务,从而在土地纠纷中提供确定性和灵活性。
最终裁决后的让步:土地纠纷中的和解是否可行?
本案涉及斯普林森管理系统公司(Springsun Management Systems Corporation)(后更名为 SM 系统公司)与奥斯卡·卡梅里诺(Oscar Camerino)等农民之间关于在蒙廷卢帕市的土地赎回权的纠纷。农民们主张自1967年起即为该土地的租户。未经农民通知,维多利亚住宅公司于1983年将土地出售给斯普林森公司。农民们对这起出售提起诉讼,声称有权赎回土地。法院最初裁决农民可以赎回土地,并对斯普林森公司不利。经过多次上诉和动议,斯普林森公司试图阻止判决的执行,理由是他们与四名农民达成了一项和解协议,这四名农民同意接受斯普林森公司每人30万菲律宾比索的和解金。蒙廷卢帕市地方法院裁定该和解协议无效,认为其为不合理的。上诉法院也支持这一裁决,认定该协议不能改变法院之前的判决。该案最终提交至最高法院审理。
最高法院面临的关键问题包括:和解协议是否可以有效地改变判决义务?Mariano Nocom是否有权作为农民的受让人参与诉讼?大法官Alberto L. Lerma是否在案件中存在严重滥用自由裁量权和偏袒行为?本案还涉及关于论坛购物(forum-shopping)的问题。最高法院对论坛购物问题做出了裁决,但维持上诉待决,等待挑战 Mariano Nocom 不可撤销授权书 (IPA) 的单独案件的结果。不可撤销授权书的问题事关重大,因为诺科姆(Nocom)凭借该授权书排除了农民并向最高法院提交了自己的诉状。最终,最高法院能够全面处理剩余的问题。
最高法院认定,在诉讼中,诺科姆(Nocom)无权取代农民。法院援引了共和国法令第3844号第62条,强调了对根据《农业土地改革法》获得的土地权利的限制。该法律明确规定,除非通过一位继承人的世袭继承,否则根据该法规获得的土地持有权不得转售、抵押、设置担保或转让,直到自全部付款和获得之日起十年后。十年期限之后,任何转让、出售或处置只能有利于有资格按照该法规规定获得经济家庭规模农场单位的个人。鉴于此,法院得出结论,诺科姆无权干预诉讼当事方。虽然最高法院不允许诺科姆以当事方的身份取代农民,但允许他作为干预人参与其中,因为他为农民存入法院的赎回土地提供了资金,因此有权获得偿还。
法院接下来讨论了斯普林森公司与四名农民(奥斯卡(Oscar)除外)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的有效性。地方法院之前以协议是在判决作出后达成的,以及给予农民的金额不合理为由,判决协议无效。上诉法院认为农民的赎回权必须完全行使。最高法院对这些理由均不予采纳。法院确认,即使在判决作出后,各方也可以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强调,和解是一种双方通过相互让步来避免诉讼或结束诉讼的合同。只要该协议是自愿的、双方充分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且不违反法律或公共政策,就具有约束力。这些原则体现在菲律宾民法典第2028条中,该条将和解定义为各方通过做出相互让步来避免或结束已开始的诉讼的合同。
此外,法院指出《农业土地改革法典》第3844号法律第12条规定,农业佃户有权按合理的价格赎回土地。这项权利旨在保护佃户免受未经其知情即将土地出售给第三方的损害。尽管法律承认这项赎回权,但它并没有禁止佃户放弃这项权利,只要放弃行为是自愿的且知情的。考虑到以上各点,最高法院认定,尽管存在初步判决,该和解协议仍然有效,因为它体现了农民对自身权利的有效放弃。重要的是,未加入和解协议的农民奥斯卡(Oscar)也表示无意行使赎回权。
在认定和解协议有效的基础上,最高法院认为应宣告判决义务已通过更替而解除。更替是指通过后续义务取代之前的义务,即通过更改标的或主要条件、替换债务人或在债权人的权利中代位第三人的方式消除先前义务的行为。为使更替有效,必须存在:之前的有效义务、当事人达成订立新合同的协议、旧合同的解除,以及一份有效的新合同。该旧合同与新合同必须完全不兼容。在目前情况下,斯普林森公司允许赎回土地的义务已被与四名农民达成的和解协议的条款所取代。由于对所有参与方而言旧的义务已与新的义务不一致,因此发生了更替。
常见问题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在法院就土地赎回权做出最终判决后,一方当事人是否可以通过和解协议放弃某些权利。 |
论坛购物(Forum shopping)是什么?最高法院是否认为在本案中存在论坛购物(Forum shopping)? | 论坛购物(Forum shopping)是指提起多个诉讼或申请,都基于相同的事实,提出相似的问题,并要求相同的救济,目的是从多个法院获得有利的裁决。尽管斯普林森公司提起了几项动议和诉讼,但最高法院并不认为斯普林森公司存在论坛购物的行为,因为它提起的动议提出了不同的法律问题。 |
最高法院对Mariano Nocom在本案中的角色作何裁决? | 最高法院裁决Mariano Nocom无法以农民的身份直接参与诉讼,因为他作为受让人的地位违反了农业法律,该法律禁止在一定期限内转让农业土地权。但是,最高法院允许他作为干预人参与,目的是为了收回他最初为农民行使土地赎回权而提供的资金。 |
什么是更替(Novation),它是如何适用于本案的? | 更替(Novation)是指通过签订一份新的协议来变更一项旧的协议或义务。在本案中,斯普林森公司在原始判决项下履行赎回土地的义务,因为已经签订了新的协议而不再生效。和解协议通过修改之前协议的条款而充当了对旧协议的更替,新协议要求斯普林森公司直接向佃户支付报酬以换取其放弃赎回权。 |
最高法院认为和解协议是否具有约束力? | 是的,最高法院认定,因为参与人是在知情和自愿的情况下签署协议的,因此各方可以订立和解协议,只要它遵守《民法》下的合同法。 |
共和国法令3844号,即《农业土地改革法典》第62条是什么?它与本案有何关联? | 第62条对根据《农业土地改革法典》获得的土地权利规定了限制。它禁止在全额付款之日起十年内转让或设置担保土地,但通过一位继承人的世袭继承的情况除外。本案中,最高法院以此条款为由,阻止Mariano Nocom以农业租户身份转让权利。 |
本案如何影响农业土地赎回权? | 本案通过确立最终判决并不妨碍各方通过有效且自愿的合同和解来放弃其权利这一原则,从而影响农业土地赎回权。它阐明,尽管农民拥有赎回土地的权利,但只要以清晰、明确和不受胁迫的方式表示放弃权利,这一权利就可以放弃。 |
农民放弃了根据和解协议享有的土地赎回权,那最高法院又作何裁决? | 因为农民声明其未计划根据和解协议行使土地赎回权,并且旧的协议无效,所以最高法院裁决撤销了原讼法庭此前发布的有关95-020号民事案件的强制令。作为补偿,法院责令下级法院向Mariano Nocom退还已抵押作为赎回金的9,790,612菲律宾比索和147,059.18菲律宾比索的佣金。 |
总之,最高法院维持了个人通过和解协议自由缔结合同的权利,即便是在已经作出的最终司法判决之后。只要这些和解协议满足适用法律的规定,它们的签订各方即会受这些和解协议的约束。本案还澄清了关于农业土地租赁权的转让问题,以及在行使补救措施期间与干预相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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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SM 系统公司诉卡梅里诺案,G.R.编号 178591,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