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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赎金绑架:即使没有身体伤害,赎金仍是关键因素

    本案确立了一个重要原则:在赎金绑架案中,即使受害者没有遭受任何身体伤害,但绑架的目的是为了勒索赎金,这仍然是判决的关键因素。这意味着即使没有虐待或威胁,只要绑架是为了金钱,罪犯仍将受到严厉惩罚。这影响了司法系统对绑架案件的判决,并强调了金钱动机在量刑中的重要性。这种严格的立场旨在阻止赎金绑架,保护受害者免受精神和情感创伤,确保犯罪者为他们的行为负责。

    孩子失踪,母亲心碎:赎金绑架案中的正义如何伸张?

    1999年12月13日下午3点左右,特蕾莎·巴萨里奥带着她两岁的儿子克里斯托弗和她的姐姐泽奈达去了马尼拉市比农多区胡安·卢纳街KP大厦的一家麦当劳餐厅。特蕾莎和克里斯托弗找了一个空桌子,而泽奈达去点餐。特蕾莎刚坐下不久,克里斯托弗就跟着泽奈达去了柜台。克里斯托弗刚离开他母亲的视线,她就意识到他不见了。她和她的姐姐疯狂地在快餐店的内外寻找他,但无济于事。由于他们继续寻找孩子的努力是徒劳的,他们向最近的警察分队报告了他失踪的消息。

    第二天,特蕾莎去了几家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告知公众克里斯托弗失踪的消息,并呼吁提供帮助和信息。尽管进行了宣传,特蕾莎却没有收到任何关于克里斯托弗下落的消息。更糟糕的是,一些恶作剧者正在兴高采烈地加剧她的痛苦。在随后的调查中,特蕾莎最终联系到声称拥有克里斯托弗的绑匪,绑匪要求支付30,000比索的赎金。在总统反有组织犯罪特别工作组(PAOCTF)的帮助下,制定了一个计划,特蕾莎与绑匪会面。这次行动最终导致了拉加·萨拉皮达·马曼塔克和利卡德·萨拉皮达·陶拉克的逮捕,以及克里斯托弗的获救,但这个事件对所有相关人员都造成了持久的影响。

    姐妹俩马曼塔克和陶拉克被控犯有赎金绑架罪。一审法院认定陶拉克和马曼塔克犯有绑架罪,并判处她们无期徒刑,并连带赔偿克里斯托弗·巴萨里奥及其母亲。上诉法院认为一审法院未将30,000比索的勒索赎金要求考虑在内是错误的,因此确认了对陶拉克和马曼塔克的有罪判决,并将刑罚从无期徒刑修改为死刑。根据第00-5-03-SC号行政事项修订的第124条第13款规定,上诉法院将此案提交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认为,绑架罪的本质是实际剥夺受害者的人身自由,并结合被告人实施该行为的意图。克里斯托弗在比农多突然失踪,直到大约16个月后才从陶拉克和马曼塔克(她们都是私人)在拉瑙德尔诺特的卡帕塔甘被找回。在此期间,这名男孩一直远离他的母亲,他的人身自由肯定受到了剥夺或限制。他没有能力或机会离开上诉人的监护,独自返回家园。他别无选择,只能和完全陌生的人待在一起,和他们一起去遥远的地方,学习他陌生的文化和方言。在如此年幼的时候,他被剥夺了享受家人陪伴和照顾的自由,尤其是他的母亲。

    法院还发现,陶拉克非法控制和监护了孩子,甚至将他带到了拉瑙德尔诺特。她要求支付30,000比索,以换取他回到母亲身边。另一方面,马曼塔克的行为(例如,她出现在卡林德里亚,以及她接受赎金)毫无疑问地表明她正在帮助她的姐姐,并与她协同行动。这些都是初审法院和上诉法院完全相同的事实调查结果。没有理由打扰他们,因为他们得到了充分的证据支持。因此,虽然《刑法》第267条规定的为勒索赎金而进行的绑架罪的刑罚是死刑,但菲律宾已经通过共和国法令(RA)9346废除了死刑,并将所有死刑判决减为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根据这项法律,我们将被告人的刑罚从死刑减为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

    最高法院最终确认上诉法院的判决,并修改了刑罚。上诉人拉加·萨拉皮达·马曼塔克和利卡德·萨拉皮达·陶拉克因赎金绑架罪被判处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她们还被勒令向年轻的受害者克里斯托弗·巴萨里奥连带支付50,000比索的民事赔偿金、200,000比索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和100,000比索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

    FAQs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赎金绑架罪,特别是考虑到要求支付30,000比索的行为。
    “赎金”的定义是什么? 赎金是指为赎回被俘人员而支付或要求的金钱、价格或对价,使其摆脱囚禁。只要赎金旨在作为交换受害者自由的筹码,赎金绑架罪的完成不需要特定的赎金形式。
    如果没有勒索赎金的要求,绑架罪的刑罚是什么? 如果没有勒索赎金的要求,绑架罪将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死刑,具体取决于诸如绑架或拘留是否持续超过三天,是否模拟公共权力机关,是否对被绑架或拘留者造成任何严重的人身伤害,或者是否发出杀害他的威胁,或者被绑架或拘留的人是否为未成年人、女性或公职人员。
    共和国法令9346对本案有何影响? 共和国法令9346禁止在菲律宾实施死刑,因此本案中对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被减为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
    法院在本案中判决了哪些损害赔偿? 法院判处被告人连带向克里斯托弗·巴萨里奥支付50,000比索的民事赔偿金、200,000比索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和100,000比索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
    “人身自由”在绑架罪的背景下意味着什么? 人身自由不仅限于单纯的身体限制,还包括一个人享有上帝赋予的能力的权利,但仅限于对公共福利所必需的限制。
    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判决有何不同? 上诉法院确认了一审法院的有罪判决,但修改了刑罚,从无期徒刑改为死刑。最高法院进一步修改了刑罚,根据共和国法令9346将其从死刑减为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
    确定赎金绑架罪是否成立的考虑因素有哪些? 确定赎金绑架罪是否成立的关键因素包括受害者人身自由的实际剥夺以及被告人勒索赎金的意图。

    总之,本案重申了赎金绑架的严重性,以及即使没有发生人身伤害,赎金要求也是一个关键的加重因素。这强调了菲律宾司法系统在应对此类罪行时的坚定立场,并凸显了法律在保护儿童和确保犯罪者受到应有惩罚方面的重要作用。

    如需咨询本判决对特定情况的适用,请通过contact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与ASG Law联系。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具体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案件简称, G.R No.,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