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在此案中裁定,涉及合同侵权的诉讼,如果并非根源于公司内部关系,也不涉及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则不属于公司内部争议,而应由普通法院管辖。这意味着,即使公司之间存在协议,第三方引诱违反该协议的行为,应以普通民事侵权处理,而非公司内部争议。本裁决明确了法院管辖范围,保护了合同的效力,并为受不当干预影响的企业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
权力斗争还是合同侵权?界定管辖权的边界
本案源于Bitmicro Networks, Inc.(BNI-US)与Bitmicro Networks International, Inc.(BNII-PH)之间的服务协议纠纷。由于公司内部权力更迭,BNII-PH的原有管理层(Bruce Group)与新的管理层(Sante Group)之间产生争议。Sante Group指控Bruce Group及其关联方,包括Cunanan和Ong,恶意干预BNII-PH与BNI-US之间的服务协议,导致BNII-PH违约,并妨碍Sante Group履行职责。Sante Group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Bruce Group等人构成合同侵权和准侵权,并要求法院发布禁令,禁止他们继续干预公司运营。本案的核心法律问题在于,这一争议应被视为公司内部争议,还是普通民事侵权,从而决定哪种法院具有管辖权。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采用了“关系测试”和“争议性质测试”来判断是否存在公司内部争议。根据“关系测试”,公司内部争议必须发生在以下关系之间:(1)公司、合伙企业或协会与公众之间;(2)公司、合伙企业或协会与国家之间,涉及其特许权、许可或经营执照;(3)公司、合伙企业或协会与其股东、合伙人、成员或管理人员之间;(4)股东、合伙人或关联人之间。
而根据“争议性质测试”,争议不仅要根源于公司内部关系,还必须涉及当事方在公司法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下享有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的执行。
在本案中,法院认为Ong和Cunanan在Bruce Group干扰BNII-PH运营时,是第三方,与BNII-PH没有公司内部关系。诉讼中也没有指控他们以股东身份采取行动。即使假设符合关系测试,本案也未能通过“争议性质测试”。Sante Group的诉讼目的是为了阻止被告继续进行侵权行为,这种行为威胁了BNII-PH的业务活动,并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Sante Group提出的合同侵权和准侵权诉讼是基于《民法典》第1314条和第2176条的规定。其中,第1314条规定:
任何第三人诱使他人违反其合同,应对另一缔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指出,合同侵权需要满足三个要素:(1)存在有效的合同;(2)第三方明知合同的存在;(3)第三方进行干预,且没有合法的理由或辩解。本案中,Sante Group声称被告充分了解BNII-PH与BNI-US之间有效的服务协议。因此,是否构成合同侵权,需要通过全面的证据审核来确定。此外,Sante Group提出的救济方式是禁令,旨在阻止被告继续进行侵权行为。法院强调,根据菲律宾法律,禁令属于普通法院的管辖范围。
被告辩称,本案应被视为公司内部争议,因为争议与Sante Group和Bruce Group之间的权力斗争有关,且本案的判决可能影响正在审理的公司内部诉讼,即对Sante Group当选BNII-PH董事会成员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的诉讼。但最高法院认为,本案的判决不会预先决定公司内部诉讼的结果。本案的审判将仅限于确定被告是否构成侵权,以及Sante Group是否有权获得请求的救济。即便被告认为本案与公司内部案件高度关联,也无法改变本案作为普通民事诉讼的性质。
基于以上分析,最高法院裁定,Sante Group提起的诉讼不属于公司内部争议,而属于普通民事诉讼,应由地区审判法院管辖。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针对公司高管提起的合同侵权诉讼是否应被视为公司内部争议,从而由专门的商业法庭管辖。最高法院需要明确普通民事侵权与公司内部争议的界限。 |
“关系测试”和“争议性质测试”分别是什么? | “关系测试”用于判断当事方之间是否存在特定的公司内部关系。“争议性质测试”则进一步要求争议涉及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的执行。 |
为什么法院认为本案不属于公司内部争议? | 法院认为,被告与公司没有公司内部关系,且原告诉讼的目的是阻止侵权行为,而非执行公司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
合同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合同侵权需要满足三个要素:存在有效的合同、第三方明知合同的存在,以及第三方进行干预,且没有合法的理由或辩解。 |
本案判决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 本案判决明确了合同侵权诉讼的管辖权,为受不当干预影响的公司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有助于保护合同的效力。 |
禁令在合同侵权诉讼中起什么作用? | 禁令旨在阻止被告继续进行侵权行为,是合同侵权诉讼中常见的救济方式。 |
本案判决是否会对其他正在审理的公司内部案件产生影响? | 最高法院认为,本案判决不会预先决定其他公司内部案件的结果,各个案件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进行审理。 |
如何理解本案判决中的“第三方”概念? | 在本案中,“第三方”指的是与公司没有公司内部关系,但却干预公司合同履行的个人或实体。 |
总而言之,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通过明确合同侵权诉讼的管辖权,为企业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指引,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此案确立的原则将有助于未来的类似案件的审理,并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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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BITMICRO NETWORKS, INC. vs GILBERTO CUNANAN AND JERMYN ONG, G.R. No. 224189,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