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定,虽然申诉专员有权就其裁决的行政案件提出上诉,但如果申诉专员的干预动议是在判决作出后提出的,则该动议应被驳回,除非有特殊情况。该裁决强调了在判决作出前及时干预的重要性,并维持了上诉法院的裁决,上诉法院对一名官员因违反道德规范处以较轻的处罚。
迟复申诉信件:申诉专员能否干预案件结果?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申诉专员在行政案件中是否具有介入权,特别是在上诉法院作出判决后。此案源于一名公共官员未能及时回复市民的信件,违反了《公共官员和雇员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申诉专员对该官员处以解雇处分,但上诉法院减轻了处罚。由于申诉专员没有被列为上诉法院诉讼的当事方,因此申诉专员提出一项综合动议,寻求介入此案并推翻上诉法院的裁决。
法院必须决定申诉专员介入的综合动议是否应该被批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仔细权衡及时性和正义的需求。根据规则,只有在判决作出之前才能进行干预,但是这一规则并不绝对。在某些情况下,为了维护更高的正义利益,可以允许在规定的期限之后进行干预。当事人如未被传唤、避免严重不公正和损害、彻底解决当事人提出的实质性问题或解决严重的法律问题时,亦可允许。
本案的事实涉及申诉人 Felix 向被申诉人 Vitriolo 提出的多项投诉。在 Pamantasan ng Lungsod ng Maynila(PLM)和国家体育学院(NCPE)之间的备忘录协议被发现对 PLM 的利益造成损害后,Oliver B. Felix 提交了一份投诉书,指控被申诉人严重渎职、玩忽职守、无能以及履行公务不力。关键是,Felix 声称他于 2010 年 5 月 21 日写信给被申诉人,要求提供一份证明书,声明 PLM 未经 CHED 授权实施第 330 号行政命令下的高等教育同等学分认证计划(ETEEAP)。但是,被申诉人阻止了该证明书的发布。
在 2011 年 8 月 9 日的调解会议上,各方达成协议,其中被申诉人承诺“对 [Felix 的] 2010 年 5 月 21 日和 2010 年 6 月 29 日的提交采取行动,并对 PLM 发布必要的传票和制裁,以便其停止所有非法学术项目”。尽管达成了此项协议,但申诉专员认为被申诉人在回复 Felix 的信件方面行动迟缓,导致 2016 年 12 月 29 日的联合决议中,被申诉人因违反《共和国法》第 6713 号法令第 3(a)和(e)条而被判有罪,并受到免职的惩罚。此决定促使 Vitriolo 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法院维持了申诉专员的裁决,认定被申诉人因违反第 6713 号共和国法令第 5(a)条而承担行政责任,因为他未能在规定的 15 天期限内及时回复 Felix 的信件。然而,上诉法院认为,免职的处罚过于严厉,与所犯的违规行为不成比例。相反,上诉法院根据公务员行政案件修订规则(RRACCS)第 10 条第 46(F)(12)项的规定,判处被申诉人停职 30 天,该条款将其违规行为归类为轻微违法行为。
在确定是否应允许申诉专员干预上诉法院的诉讼时,最高法院承认其之前在申诉专员诉邦加伊斯案中确立的先例,即申诉专员有权就其已决的行政案件提出上诉。但是,根据《法院规则》第 19 条的规定,只有申诉专员在判决作出之前提出干预动议,才能行使这一权利。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综合动议是在 2017 年 9 月 28 日才提出的,也就是上诉法院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作出判决之后一个月,因此驳回申诉专员的动议是合理的。
虽然确定申诉专员在行政案件裁决的上诉中具有介入权,但这必须在判决作出之前行使。法院最终认为本案没有例外情况。法院维持了上诉法院的裁决。法院的裁决强调,申诉专员虽然有权干预,但应在判决作出之前提出干预请求,否则将可能被拒绝。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关键问题是上诉法院是否错误地驳回了申诉专员介入案件的综合动议,案件涉及对公共官员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申诉专员的介入权何时产生? | 申诉专员有权干预涉及行政案件裁决的上诉,但通常需要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行使此权利。 |
如果不及时提出干预,会发生什么? | 如果申诉专员在法院作出判决后才提出干预动议,则通常会被拒绝,除非存在符合正义更大利益的特殊情况。 |
什么被认为是及时提出干预的例外情况? | 例外情况包括未传唤当事方、避免严重不公正和损害、彻底解决实质性问题或出现严重的法律问题。 |
本案的主要法条是什么? | 案件涉及《共和国法》第 6713 号法令,这是《公共官员和雇员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以及《法院规则》第 19 条,该条文规定了诉讼中的干预规则。 |
为什么申诉专员的综合动议被驳回? | 该动议被驳回是因为它是在上诉法院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作出判决后才提交的,而且没有提供证明可以破例的例外情况。 |
上诉法院在本案中修改了什么? | 上诉法院维持了被申诉人违反《公共官员道德规范》的裁决,但认为免职的处罚过于严厉,因此减轻了处罚,将其改为停职 30 天。 |
本案对未来的行政案件有何影响? | 此案强调,对于申诉专员来说,要确保及时行使对上诉裁决提出异议的权利,并在诉讼过程中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和政府服务的诚信。 |
最高法院的裁决确立了在行政案件中介入时必须遵守的明确程序,以及错过关键期限的后果。此案突显了确保申诉专员等行政机构在保护公众利益方面具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的重要性,同时也重申了诉讼中遵循规则和程序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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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办公室 VS 尤利托,G.R 号,2019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