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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暴力案件中的赡养费:菲律宾最高法院的裁决及其对您的影响

    家庭暴力案件中赡养费的即时执行:最高法院澄清

    G.R. No. 261459, May 20, 2024

    家庭暴力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经济问题,特别是赡养费的支付。本案中,菲律宾最高法院澄清了在家庭暴力案件中,赡养费裁决的即时执行问题,为受害者提供了更及时的救济,并明确了法院在此类案件中的自由裁量权。

    引言

    想象一下,一位母亲为了保护自己和孩子免受家庭暴力,勇敢地站出来。然而,即使法院判决施暴者支付赡养费,她和孩子仍然面临经济困境,因为施暴者提出上诉,导致赡养费的支付被拖延。这种情况在菲律宾并不少见,最高法院在本案中的裁决旨在解决这一问题,确保受害者能够及时获得经济支持。

    本案涉及一名被指控违反《2004年反妇女儿童暴力法》(RA 9262)的男子XXX,以及他的妻子AAA和他们的孩子BBB。初审法院判决XXX有罪,并命令他支付AAA和BBB每月15,000比索的赡养费。XXX对判决的民事责任部分提出上诉,但AAA向法院申请在等待上诉期间执行赡养费裁决。上诉法院部分批准了AAA的申请,允许立即执行每月15,000比索的赡养费支付。XXX随后向上诉法院提出质疑,最终诉至最高法院。

    法律背景

    菲律宾的《2004年反妇女儿童暴力法》(RA 9262)旨在保护妇女和儿童免受各种形式的暴力,包括经济虐待。该法案第5(e)(2)条明确规定,剥夺妇女或儿童依法应得的经济支持构成经济虐待。该法案还规定了保护令,旨在防止进一步的暴力行为,并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救济,包括赡养费。

    根据RA 9262第8条,法院可以发布保护令,指示施暴者向妇女和/或其子女提供赡养费。更重要的是,该法案第22条规定,保护令的规定适用于刑事案件,以及在刑事诉讼中被视为默示提起的民事诉讼。这意味着,在家庭暴力案件中,赡养费的裁决可以被视为保护令的一部分,从而获得更快的执行。

    此外,最高法院发布的A.M. No. 04-10-11-SC,即《反妇女儿童暴力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保护令的执行程序。该规则第33(b)条规定,如果受害方选择提起刑事诉讼,则保护令的申请被视为与刑事诉讼同时提起,除非受害方保留单独提起的权利。该规则第30条和31条明确规定,授予永久保护的判决应立即执行,并且对根据RA 9262提起的案件的判决的上诉不得中止最终命令或判决的执行。

    《菲律宾民事诉讼规则》第39条第4款也规定,“禁令、财产管理人、会计和赡养费诉讼中的判决,以及现在或将来可能被宣布为立即执行的其他判决,在其作出后即可执行,并且不得因上诉而被中止,除非审判法院另有命令。”

    案件分析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上诉法院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允许在等待上诉期间执行赡养费裁决。XXX认为,上诉法院滥用了自由裁量权,因为该案涉及的是刑事犯罪产生的民事责任,而不是独立的赡养费诉讼。他还声称,他的经济状况发生了变化,无法支付每月15,000比索的赡养费。

    最高法院驳回了XXX的上诉,认为上诉法院没有滥用自由裁量权。法院强调,根据RA 9262和相关规则,家庭暴力案件中的赡养费裁决可以被视为保护令的一部分,因此可以立即执行。法院还指出,即使XXX对赡养费裁决提出上诉,上诉法院仍然有权决定是否暂停或修改该裁决。

    以下是最高法院在本案中的一些关键论点:

    • “在本案中,地方法院的判决,就赡养费裁决而言,可以被视为保护令,因为它根据A.M. No. 04-10-11-SC第11(h)条,向私人申诉人和BBB提供了救济。由于类似于保护令,该判决属于规则39第4条的范围,因为A.M. No. 04-10-11-SC明确规定该判决应立即执行。因此,上诉法院对规则39第2条的依赖,即关于酌情执行判决的规定,是不恰当的。”
    • “虽然可以根据A.M. No. 04-10-11-SC发布执行令,指示请愿人向私人申诉人和BBB支付赡养费,但上诉法院仍然可以暂停或修改赡养费的裁决,并根据可能被认为是适当的条款,以确保请愿人的权利得到保障。”

    最高法院还强调,上诉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暂停或修改赡养费裁决。这意味着,即使赡养费裁决可以立即执行,施暴者仍然可以向上诉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暂停或修改该裁决,但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

    实际意义

    本案的裁决对家庭暴力案件的受害者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它明确了赡养费裁决可以立即执行,为受害者提供了更及时的经济支持,帮助他们摆脱经济困境,并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孩子。

    对于施暴者而言,本案的裁决也具有警示作用。它表明,即使他们对赡养费裁决提出上诉,他们仍然需要承担支付赡养费的义务,除非他们能够向上诉法院提供充分的理由,要求暂停或修改该裁决。

    关键要点

    • 家庭暴力案件中的赡养费裁决可以被视为保护令的一部分,因此可以立即执行。
    • 上诉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暂停或修改赡养费裁决。
    • 受害者可以更及时地获得经济支持,帮助他们摆脱经济困境。
    • 施暴者需要承担支付赡养费的义务,除非他们能够提供充分的理由要求暂停或修改该裁决。

    例如,如果一位妇女因遭受家庭暴力而与丈夫离婚,法院判决丈夫每月支付20,000比索的赡养费。即使丈夫对判决提出上诉,法院仍然可以允许立即执行赡养费裁决,确保这位妇女和她的孩子能够获得必要的经济支持。

    常见问题解答

    1. 如果施暴者无力支付赡养费,该怎么办?

    施暴者可以向上诉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修改赡养费裁决,并提供证据证明其无力支付。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修改赡养费裁决。

    2. 如果受害者不希望立即执行赡养费裁决,该怎么办?

    受害者可以向上诉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暂停执行赡养费裁决。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暂停执行赡养费裁决。

    3. 赡养费裁决可以追溯吗?

    是的,赡养费裁决可以追溯,即从提起诉讼之日起计算。法院可以命令施暴者支付未支付的赡养费。

    4. 如果施暴者拒绝支付赡养费,该怎么办?

    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赡养费裁决。法院可以采取各种措施,强制施暴者支付赡养费,包括扣押其工资或财产。

    5. 赡养费裁决可以修改吗?

    是的,赡养费裁决可以修改。如果双方的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申请修改赡养费裁决。

    想了解更多关于家庭暴力案件中赡养费的法律问题?Contact us or email nihao@asglawpartners.com to schedule a consultation.

  • 菲律宾保护令的法律程序与个人权利:从Sabado案中学到的关键教训

    保护令案件中的法律程序与个人权利

    Jay V. Sabado v. Tina Marie L. Sabado, G.R. No. 214270, May 12, 2021

    在菲律宾,家庭暴力和虐待问题日益严重,保护令成为受害者寻求安全和正义的重要工具。然而,获得保护令的法律程序和个人权利之间的平衡常常成为争议焦点。本案中,Tina Marie L. Sabado通过法律手段寻求保护,揭示了保护令案件中的关键法律问题和程序步骤。该案不仅展示了菲律宾法律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保护,也强调了程序公正的重要性。

    本案的核心事实是Tina Marie L. Sabado向法院申请临时和永久保护令,理由是她的丈夫Jay V. Sabado对她和他们的孩子实施了心理和经济虐待。Tina要求Jay保持200米的距离,并支付每月10万比索的抚养费。案件的核心法律问题在于法院对Jay的管辖权是否有效,以及保护令的发放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背景

    菲律宾的《反暴力侵害妇女和儿童法》(Republic Act No. 9262,简称RA 9262)旨在保护妇女和儿童免受家庭暴力的侵害。该法允许受害者申请临时保护令(TPO)和永久保护令(PPO),以防止进一步的暴力行为。根据RA 9262第15条,法院可以立即发布TPO,以提供紧急保护,而PPO则需要经过听证会和证据审查。

    在菲律宾,传票(summons)是法院获取对被告个人管辖权的必要程序工具。根据《菲律宾民事诉讼规则》(Rules of Court),传票的服务方式包括直接送达、替代送达、域外送达和通过公告送达。如果被告不在菲律宾,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规则》第14条第15款和第16款,授权域外送达或替代送达。

    RA 9262第5条定义了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性、心理和经济虐待。例如,心理虐待可能表现为羞辱、威胁或控制行为,而经济虐待则可能是拒绝提供经济支持或控制家庭财务。本案中,Tina指控Jay实施了心理和经济虐待,这符合RA 9262的定义。

    案例分析

    Tina Marie L. Sabado与Jay V. Sabado的婚姻始于1999年,育有两个孩子。Tina是一名银行职员,而Jay则是一名海外船长。Tina声称Jay经常因小事与她争吵,对她实施控制和心理虐待,甚至将她和孩子赶出家门。Jay还减少了对家庭的经济支持,导致Tina和孩子陷入困境。

    2012年,Tina向马卡蒂市区域审判法院(RTC)申请临时和永久保护令。法院于2012年10月22日发布了TPO,命令Jay保持200米的距离,并禁止进一步的虐待行为。然而,由于Jay在国外工作,法院无法直接送达传票。法院的司法执行官多次尝试在Jay的住所和工作单位送达传票,但均未成功。

    Jay的律师Atty. Gary O. Palmero在另一刑事案件中代表Jay,于2012年11月16日接收了法院的命令和TPO。然而,由于Atty. Palmero不是本案的记录在案的律师,法院对Jay的管辖权问题引发了争议。

    Jay在2013年1月17日提交了反对永久保护令的申请,但法院认为该申请提交过晚,未能在规定的五天内提出反对意见。法院因此发布了PPO,维持TPO的要求,并命令Jay支付每月10万比索的抚养费。Jay不服,提起上诉,但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均维持了原判决。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强调,虽然TPO的送达不等于传票的送达,但Jay通过提交反对申请,主动接受了法院的管辖权。法院引用了《Pavlow v. Mendenilla》案的判决,指出:“传票和保护令是完全不同的司法发文。保护令的送达不应被视为获取对被告个人管辖权的手段。”

    法院还引用了《G.V. Florida Transport, Inc. v. Tiara Commercial Corporation》案的判决,指出:“当被告在不直接质疑法院缺乏管辖权的情况下寻求法院的积极救济时,即为自愿出庭。当被告不加限定地出庭时,他或她被视为已放弃因传票送达不当而对缺乏管辖权的异议。”

    实际影响

    本案的裁决对于未来类似案件具有重要意义。它明确了在保护令案件中,法院可以通过被告的自愿出庭获取管辖权,即使传票的送达存在问题。对于寻求保护的受害者来说,这意味着即使无法直接送达传票,法院仍然可以采取措施保护其安全。

    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本案提醒他们在涉及法律程序时,应及时回应法院的命令和传票,以避免因程序问题而丧失权利。企业在菲律宾经营时,应了解保护令的法律程序,并确保员工和管理层了解相关法律义务。

    关键教训:

    • 在保护令案件中,法院可以通过被告的自愿出庭获取管辖权。
    • 及时回应法院的命令和传票是保护个人权利的关键。
    • 企业应了解保护令的法律程序,并确保员工和管理层了解相关法律义务。

    常见问题

    什么是保护令?
    保护令是法院发布的命令,旨在保护受害者免受家庭暴力和虐待的进一步侵害。它可以是临时性的(TPO)或永久性的(PPO)。

    如何申请保护令?
    受害者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交申请,详细描述虐待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据来申请保护令。法院将根据证据决定是否发布TPO或PPO。

    如果被告不在菲律宾,如何送达传票?
    如果被告不在菲律宾,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规则》第14条第15款和第16款,授权域外送达或替代送达。受害者应与律师合作,确保传票的有效送达。

    保护令的有效期是多久?
    TPO通常有效期为30天,并可自动续期至案件审理结束。PPO的有效期则由法院决定,通常为永久性或特定期限。

    如果被告违反保护令,会有什么后果?
    违反保护令可能导致被告被逮捕和起诉,根据RA 9262的规定,面临刑事处罚和民事责任。

    ASG Law如何帮助在菲律宾的中国企业和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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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家庭暴力法:保护妇女儿童,打破传统婚姻观

    家庭暴力法不仅保护合法婚姻,也保护事实婚姻和恋爱关系中的妇女儿童

    G.R. No. 187175, July 06, 2022

    家庭暴力,一个令人痛心的社会问题,不仅存在于合法的婚姻关系中,也可能发生在同居关系、恋爱关系中。那么,法律如何保护这些弱势群体?本案将深入探讨菲律宾《反妇女儿童暴力法》(Republic Act No. 9262,简称VAWC法)的适用范围,以及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保护力度。本案的核心问题是:VAWC法是否只保护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妇女儿童?最高法院的判决将打破这一传统观念,为所有受家庭暴力威胁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保障。

    法律背景:反妇女儿童暴力法(VAWC法)

    VAWC法是菲律宾为了保护妇女儿童免受家庭暴力侵害而制定的重要法律。该法案不仅定义了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如身体暴力、性暴力、心理暴力和经济虐待,还规定了保护令制度,旨在为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的保护。该法案强调国家尊重妇女儿童的尊严和人权,并致力于消除一切形式的歧视和暴力。

    VAWC法第3条明确规定了“妇女儿童暴力”的定义:

    “指任何人对身为其妻子、前妻的妇女,或与该人存在或曾经存在性关系、恋爱关系的妇女,或与该人育有子女的妇女,或对该妇女的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在家庭住所内外实施的任何行为或一系列行为,导致或可能导致身体、性、心理伤害或痛苦,或经济虐待,包括威胁实施此类行为、殴打、袭击、胁迫、骚扰或任意剥夺自由。”

    这一条文明确指出,VAWC法不仅保护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妇女儿童,也保护与施暴者存在恋爱关系或育有子女的妇女儿童。这意味着,即使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只要存在亲密关系,VAWC法同样适用。

    例如,一对未婚同居的伴侣,如果男方对女方实施了家庭暴力,女方同样可以依据VAWC法申请保护令,获得法律的保护。

    案件回顾:同居伴侣的暴力指控

    本案中,XXX(男方)和AAA(女方)是长期同居的伴侣,育有三个子女。AAA指控XXX对其进行身体暴力、心理暴力、经济虐待和性虐待,违反了VAWC法。AAA声称,XXX限制其行动和穿着,并经常用贬低性语言辱骂她。她还指控XXX强迫她进行性行为,甚至在她女儿病重期间也不放过她。由于AAA的指控,地区审判法院(RTC)批准了针对XXX的永久保护令(PPO)。

    XXX否认了大部分指控,并辩称VAWC法不适用于他们之间的关系,因为AAA不是他的合法妻子。他还声称,AAA对他进行了心理虐待,并利用该案件勒索他。XXX质疑VAWC法的合宪性,认为该法案歧视男性,侵犯了他们的正当程序权利。

    案件的审理过程如下:

    • 2007年10月10日,AAA向检察官办公室提起诉讼,指控XXX违反VAWC法。
    • 2007年10月23日,AAA向地区审判法院(RTC)提起紧急申请,要求颁发临时保护令(TPO)和永久保护令(PPO)。
    • 2007年11月16日,RTC批准了针对XXX的临时保护令。
    • 2008年2月8日,RTC责令XXX每月向每个孩子支付5万比索的赡养费。
    • 2009年3月6日,RTC发布永久保护令,禁止XXX骚扰AAA及其子女。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听取了双方的证词和证据。AAA提供了详细的证词,描述了XXX的暴力行为和虐待行为。XXX则否认了大部分指控,并声称AAA在勒索他。法院最终认定AAA的证词更具可信度,并认为有必要发布永久保护令,以保护AAA及其子女免受进一步的伤害。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引用了地区法院的判决:

    “考虑到双方提交的证据,证词,宣誓书等,2007年11月16日法院发布的临时保护令(TPO)现在成为永久性的,并在进一步命令之前有效,以防止将来发生任何暴力行为,并尽量减少对请愿人及其证人的日常生活的任何干扰,并使请愿人[AAA]重新控制自己的生活。”

    判决分析:VAWC法的适用范围

    最高法院驳回了XXX的上诉,并确认了地区审判法院的判决。最高法院认为,VAWC法明确规定保护与施暴者存在恋爱关系或育有子女的妇女儿童。由于XXX和AAA是长期同居的伴侣,育有子女,AAA符合VAWC法的保护对象。

    最高法院还驳斥了XXX关于VAWC法歧视男性的说法,认为该法案旨在保护妇女儿童免受家庭暴力侵害,这是合理的分类。最高法院强调,VAWC法赋予妇女儿童寻求法律保护的权利,这并不意味着男性受到歧视。

    最高法院的判决明确了VAWC法的适用范围,打破了传统的婚姻观念,为所有受家庭暴力威胁的妇女儿童提供了法律保障。这一判决对于保护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实践意义:如何保护自己?

    本案的判决对于那些身处类似情况的人们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如果您或您认识的人正在遭受家庭暴力,请务必采取以下措施:

    • 寻求法律帮助:咨询律师,了解您的权利和可用的法律途径。
    • 申请保护令:向法院申请保护令,禁止施暴者接近您和您的子女。
    • 收集证据:尽可能收集证据,如照片、录音、医疗记录等,以支持您的指控。
    • 寻求庇护:如果您的安全受到威胁,请寻求庇护所的帮助。
    • 报警:如果施暴者对您实施了身体暴力,请立即报警。

    关键教训

    • VAWC法不仅保护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妇女儿童,也保护与施暴者存在恋爱关系或育有子女的妇女儿童。
    • 家庭暴力不是私事,受害者有权寻求法律保护。
    • 保护令是有效的法律工具,可以帮助受害者免受进一步的伤害。

    常见问题解答

    问:VAWC法只保护女性吗?

    答:VAWC法主要保护妇女儿童,但也适用于男性受害者。如果男性受到家庭暴力侵害,同样可以依据VAWC法寻求法律保护。

    问:什么是保护令?

    答:保护令是法院颁布的命令,旨在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免受进一步的伤害。保护令可以禁止施暴者接近受害者,禁止其骚扰、威胁受害者,甚至可以将其逐出家门。

    问:如何申请保护令?

    答:您可以向地区审判法院(RTC)申请保护令。您需要提交一份申请书,详细描述您所遭受的家庭暴力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将根据您的情况,决定是否颁发保护令。

    问:如果我违反了保护令,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违反保护令是犯罪行为,您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或监禁。

    问:如果我没有钱请律师,怎么办?

    答:您可以向公共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这些机构会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如果您需要更多关于菲律宾法律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 或发送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家庭暴力:明确经济虐待的界定及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方式

    最高法院在此案中强调了《反妇女和儿童暴力法》对于保护受害者免受经济虐待的重要性。法院裁定,经济虐待不仅限于完全拒绝提供经济支持,还包括故意为妇女及其子女提供不足的经济支持。此判决进一步明确,子女抚养费的计算应包含施虐者的收入(income)或薪金(salary),并责令Metrobank定期从Edward Cumigad的收入中扣除三分之一,直接支付给受害方及其子女,并需清算变卖家庭车辆的财产分割。此案对于理解家庭暴力中经济虐待的含义、以及确定施暴者在子女抚养方面的义务具有指导意义。

    情断义绝:婚外情与子女教育费引发的家庭暴力案件

    本案源于Edward Cumigad与AAA之间的婚姻纠纷。AAA发现丈夫与前女友有染后,Edward离家出走并变卖夫妻共同财产。AAA以经济虐待为由,根据菲律宾共和国第9262号法令(《反妇女和儿童暴力法》)向法院申请永久保护令,要求Edward支付足够的子女抚养费,并交代变卖车辆的款项去向。本案的核心在于,如何界定法律框架下的“经济虐待”,以及在确定子女抚养费时,如何合理计算施虐者的收入范围?

    《反妇女和儿童暴力法》旨在消除性别权力不平等导致的对妇女和儿童的歧视。该法不仅涵盖身体和性暴力,还包括精神暴力和经济虐待。经济虐待指的是使或试图使妇女在经济上依赖的行为,包括剥夺经济支持、阻止其从事有偿工作、损毁或剥夺其对家庭财产的使用和享受权,或控制其金钱或财产。而对于女性及其子女提供充分的经济支持是一项受法律保护的权益。根据菲律宾家庭法第194条,支持包括维持生计、住所、衣物、医疗、教育和交通运输一切不可或缺的必需品,且要与家庭的经济能力相符。赡养义务基于亲子关系而产生,如亲子关系无争议,则成为一种权利。菲律宾法庭在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它们不仅仅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社会公正的维护者。通过对类似案件的公正审理,法院可以有效地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并对潜在的施暴者起到震慑作用。

    根据共和国第9262号法令第8条,保护令可包含多项救济措施,其中一项是“指示施虐者向妇女和/或其子女提供法律规定的支持。尽管其他法律另有规定,法院应命令施虐者的雇主定期扣留施虐者收入或工资的适当百分比,以便自动直接汇给妇女。如无正当理由未汇款和/或扣留或延误向妇女和/或其子女汇款,则应使施虐者或其雇主承担间接藐视法庭的责任。” 法院认为每月P10,500.00比索的赡养费显然不足以满足 BBB 的需求,平均每月费用为 P60,702.00 比索。 根据共和国第 9262 号法令第 8(g) 条,法院可选择从施虐者的工资或收入中扣除配偶或子女的抚养费。 在该条中,明确了可以从收入或薪水中扣除抚养费的规定,给予了法庭在判定经济支持时更大的灵活性。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指出,法律条文中的“或”字并非必须理解为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允许法院综合考虑施虐者的工资和收入来确定合理的子女抚养费数额。同时认为薪金不包括雇主给予的津贴和其他福利。 另一方面,收入不仅包括薪金,还包括其他来源,如酬金和酬金、奖金、津贴、养老金、退休金等。工资只是收入的一部分,基于此法院认定应将津贴纳入财务支持金额。此项裁决驳回了Petitioner辩称他的津贴不应作为经济支持的一部分。这强调了家庭法庭有权责令雇主从施虐者的全部收入中扣除一部分,用于支持受害者及其子女。

    同时,本案也强调了雇主有义务遵守法院的裁决,及时从雇员的收入中扣除子女抚养费,并直接支付给受害者。最高法院进一步裁定,上诉法院确认地区法院命令,要求petitioner说明出售他与respondent共同拥有的车辆的理由,这一裁定是合理的。共和国第9262号法令第8(k)条赋予法院酌情决定权,以提供他们认为必要的其他形式的救济,“以保护和提供petition的安全[.]”, 而且,该车辆属于家庭财产,其随后的出售也必须使respondent及其子女受益。法院最终驳回了 Edward Cumigad 的上诉,维持了上诉法院的判决,并作出修订。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确定施虐者的收入范围,以及是否应将津贴纳入子女抚养费的计算范围。此外,本案还涉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
    什么是经济虐待? 经济虐待是指通过控制或剥夺妇女及其子女的经济资源,使其在经济上依赖的行为。这包括拒绝提供经济支持、阻止其从事有偿工作、或控制其财产等。
    子女抚养费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子女抚养费的计算依据包括子女的实际需求、施虐者的经济能力,以及双方的收入状况。法院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确定合理的抚养费数额。
    雇主有义务执行法院的扣款命令吗? 是的,根据《反妇女和儿童暴力法》的规定,雇主有义务遵守法院的扣款命令,及时从雇员的收入中扣除子女抚养费,并直接支付给受害者。
    如果施虐者拒绝交代共同财产的去向,法院会如何处理? 如果施虐者拒绝交代共同财产的去向,法院有权责令其提供相关信息,并进行财产清算,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反妇女和儿童暴力法》的目的是什么? 《反妇女和儿童暴力法》的目的是保护妇女和儿童免受各种形式的暴力侵害,包括身体、性、精神和经济暴力。
    在本案中,法院如何认定 Edward Cumigad 构成经济虐待? 法院认定 Edward Cumigad 构成经济虐待,理由是他离家出走并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拒绝为AAA及其子女提供足够的经济支持,并对共同财产的使用进行不合理的限制。
    “收入(income)”与“薪水(Salary)”在本案中的区别? 根据本案判决,薪水不包括雇主给予的津贴和其他福利,而收入包括其他来源,如酬金和酬金、奖金、津贴、养老金、退休金等,工资只是收入的一部分。

    通过此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对于经济虐待的认定是严谨且全面的,它不仅关注施虐者是否完全拒绝提供经济支持,更关注其提供的支持是否充分、合理,这为受害者提供了更全面的保护。同时,法院有权责令雇主从施虐者的全部收入中扣除一部分,用于支持受害者及其子女。未来在适用该法律时,要充分考虑受害者的实际需求、施虐者的经济能力等因素,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以实现法律的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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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sclaimer: This analysis is provided for inform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legal advice. For specific legal guidance tailored to your situation, please consult with a qualified attorney.
    Source: Edward Cumigad v. AAA, G.R No. 219715, December 06, 2021

  • 菲律宾保护令中的家庭成员范围:成年子女的法律保护

    菲律宾保护令中的家庭成员范围:成年子女的法律保护

    Estacio v. Estacio, G.R. No. 211851, September 16, 2020

    家庭暴力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影响着无数家庭的安全和幸福。在菲律宾,保护令是保护受害者免受进一步伤害的重要法律工具。然而,当家庭成员的定义涉及到成年子女时,法律的应用可能会变得复杂。Estacio v. Estacio一案为我们提供了关于保护令是否可以涵盖成年子女的重要见解。

    本案涉及罗伯托·埃斯塔西奥(Roberto Estacio)和玛·维多利亚·埃斯塔西奥(Ma. Victoria Estacio)之间的婚姻纠纷。维多利亚向法院申请永久保护令,声称罗伯托通过他们的成年子女对她实施了心理暴力。罗伯托则反对将成年子女纳入保护令的范围,认为这超出了法律的界限。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在菲律宾的法律框架下,成年子女是否可以被包括在保护令的范围内?

    法律背景

    菲律宾的《反暴力侵害妇女及其子女法》(Republic Act No. 9262)旨在保护妇女及其子女免受家庭暴力。根据该法,保护令是一种法律工具,用于防止进一步的暴力行为,并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救济。保护令的范围不仅限于妇女和未成年子女,还可以包括指定的家庭成员或家庭成员。

    《反暴力侵害妇女及其子女法》第8条(d)款规定:“指示被告人远离请愿人及任何指定的家庭成员或家庭成员,在法院指定的距离内,并远离请愿人及任何指定的家庭成员或家庭成员的住所、学校、工作场所或任何指定的经常出入的地方。”

    此外,该法第3条(h)款定义“子女”为18岁以下或年满18岁但无法自理的人。然而,法院在解释这些条款时,通常会采取宽松的解释,以实现法律的保护目的。

    在日常生活中,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家庭成员(如成年子女)被用于对受害者实施间接暴力,他们也可以被纳入保护令的范围。例如,如果一个父亲通过成年子女向母亲发送骚扰信息,法院可以将这些成年子女包括在保护令中,以确保母亲的安全和安宁。

    案例分析

    罗伯托和维多利亚自1978年结婚以来,一直生活在一起,他们有三个成年子女。2011年,维多利亚向帕拉尼亚克市地区法院提交了申请,要求获得永久保护令,声称罗伯托通过他们的成年子女对她实施了心理暴力。法院随后发布了临时保护令,要求罗伯托远离维多利亚和他们的子女。

    罗伯托在答复中否认了这些指控,并对保护令的条款提出质疑,特别是涉及成年子女的部分。他认为,根据法律,成年子女不应被包括在保护令中。然而,地区法院在2013年2月20日的裁决中,决定将临时保护令永久化,并包括成年子女在内。

    罗伯托随后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但上诉法院在2014年3月19日维持了地区法院的裁决。上诉法院认为,法律并未限制保护令仅适用于未成年子女,而是可以包括任何指定的家庭成员或家庭成员。法院引用了维多利亚的证词,指出罗伯托通过他们的子女对她进行骚扰,因此有必要将子女包括在保护令中。

    最高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进一步支持了这一观点。法院指出,保护令的目的是保护受害者免受进一步的伤害,并尽量减少对受害者日常生活的干扰。因此,如果成年子女被用于对受害者实施暴力,他们可以被纳入保护令的范围。最高法院的判决如下:

    “保护令的目的是保护受害者免受进一步的伤害,并尽量减少对受害者日常生活的干扰。因此,如果成年子女被用于对受害者实施暴力,他们可以被纳入保护令的范围。”

    此外,最高法院还要求罗伯托接受专业咨询,以解决其心理暴力倾向,并在咨询完成后,允许子女申请解除或修改保护令,但前提是必须得到维多利亚的同意。

    实际影响

    Estacio v. Estacio一案的裁决为菲律宾的保护令法律实践提供了重要指导。首先,它明确了成年子女可以在保护令中被包括在内,以保护受害者免受间接暴力。其次,它强调了法院在解释法律时应采取宽松的态度,以实现法律的保护目的。

    对于企业、物业所有者或个人来说,这意味着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必须考虑到所有可能的家庭成员,包括成年子女。企业主应确保其员工了解保护令的范围,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以帮助受害者寻求法律保护。

    关键教训:

    • 保护令的范围可以包括成年子女,以保护受害者免受间接暴力。
    • 法院在解释保护令的法律时,应采取宽松的态度,以实现法律的保护目的。
    • 受害者应积极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其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

    常见问题

    什么是保护令?
    保护令是一种法律工具,用于防止家庭暴力受害者进一步受到伤害。它可以禁止施暴者接近受害者或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

    保护令是否可以包括成年子女?
    是的,如果成年子女被用于对受害者实施间接暴力,他们可以被包括在保护令中。

    如何申请保护令?
    受害者可以向当地法院提交申请,详细说明暴力行为,并请求发布保护令。法院将根据申请的内容决定是否发布临时或永久保护令。

    保护令的有效期是多久?
    临时保护令通常有效期为30天,但可以根据需要延长。永久保护令则可以无限期有效,直到法院决定解除或修改。

    如果我需要法律帮助,如何联系ASG Law?
    ASG Law专门为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和在菲律宾的中国公民提供法律服务。我们的团队包括能说中文的法律专家,能够帮助您克服语言障碍并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立即预约咨询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ihao@asglawpartners.com

    在菲律宾,中国企业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需要注意什么?
    中国企业应确保其员工了解菲律宾的保护令法律,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帮助受害者寻求法律保护。同时,企业应尊重员工的隐私和安全需求,避免干扰法律程序。

    菲律宾和中国的法律实践在家庭暴力案件中有何不同?
    菲律宾的法律更强调保护受害者的安全和权益,保护令的范围较为宽泛。相比之下,中国的法律可能更注重调解和家庭和谐,但近年来也开始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法律保护。

    如何确保保护令的执行?
    受害者应与法院和执法机构保持沟通,确保保护令的条款得到执行。如果施暴者违反保护令,受害者应立即报告并寻求法律帮助。

    如果我是一名在菲律宾的中国公民,如何保护自己免受家庭暴力?
    您可以联系ASG Law寻求法律帮助。我们的中文法律专家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支持,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 既决判决的不可变更性与重复诉讼:对《反妇女和儿童暴力法》保护令案件后续动议的分析

    最高法院裁定,既决判决具有不可变更性,并强调重复诉讼的禁止性。这意味着一旦法院做出最终判决,除非存在书记错误、追溯既往的更正、无效判决或判决执行后出现不公正情形,否则不得更改。在本案中,最高法院维持了上诉法院的裁决,驳回了上诉人提出的申请,该申请试图在已完结的保护令案件中进行财产清算,因为该行为违反了既决判决原则,并构成了重复诉讼。

    保护令终结后的财产争议:法院应如何处理?

    本案源于一名妇女针对其同居伴侣提出的永久保护令(PPO)申请,理由是其遭受了身体、精神和性虐待。地区审判法院(RTC-Tagum)批准了该申请,并发布了针对上诉人的保护令。该判决最终生效。然而,在保护令案件完结近三年后,上诉人向宿务市拉普拉普地区审判法院(RTC-Lapu-Lapu)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共同所有权、合伙关系、清算和会计核算(解散案)。随后,上诉人又在Tagum地区审判法院就之前的保护令案件,提出了动议,要求被告对共同财产进行清算。上诉法院(CA)裁定,地区审判法院在保护令案件中受理财产清算动议,构成了滥用自由裁量权,并认定上诉人的行为属于重复诉讼。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在针对家庭暴力的保护令案件结束后,法院是否还有权处理当事人的财产纠纷?最高法院认为,最初的保护令案件旨在保护受害者免受虐待,并不涉及财产分割。上诉人在保护令案件结束后,试图通过动议来处理财产问题,这不仅违反了判决的不可变更原则,而且构成了重复诉讼,因为他在另一个法院已经提起了类似的解散诉讼。

    重复诉讼是指当事人同时或先后在不同的法院提起两起或多起诉讼,要求法院对相同或相关的问题作出裁决,并给予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救济。重复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当事人获得有利判决的机会,或者期望其中一个法院会作出对其有利的裁决。根据最高法院的判例,存在以下三种情况可认定为重复诉讼:一是基于相同的诉讼理由和诉讼请求,在先案件尚未决断;二是基于相同的诉讼理由和诉讼请求,在先案件已终审判决;三是基于相同的诉讼理由,但提出了不同的诉讼请求。

    在本案中,上诉人在解散案和要求清算的动议中,诉讼主体相同,诉讼理由和诉讼请求也基本一致。他在两个案件中都要求对共同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因此,最高法院认为上诉人的行为构成了重复诉讼,Tagum地区审判法院本应驳回该动议。法院强调,上诉人在RTC-Tagum 获得有利判决后,撤回了其在RTC-Lapu-Lapu 提起的解散诉讼。该行为表明,他试图在不同的法院寻求相同的救济,以增加其获得有利判决的机会。

    此外,最高法院还认为,Tagum地区审判法院在没有经过适当程序的情况下,判决被告犯有间接藐视罪,也构成了滥用自由裁量权。根据菲律宾《民事诉讼规则》第71条第4款,提起间接藐视罪的指控,必须提交一份经过核实的请愿书,并附上相关的文件和证据。只有法院自行启动的藐视罪指控,才可以不经过上述程序。在本案中,上诉人仅通过动议提出了藐视罪的指控,而没有提交经过核实的请愿书,因此Tagum地区审判法院不应受理该指控。

    最后,最高法院还支持上诉法院的观点,即Tagum地区审判法院拒绝受理被告的上诉通知是不正确的。法院认为,Tagum地区审判法院关于被告犯有间接藐视罪以及没收相关财产归上诉人所有的裁决,都是最终判决,被告有权对此提出上诉。综上所述,最高法院驳回了上诉人的申请,维持了上诉法院的判决。

    常见问题解答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涉及既决判决的不可变更性,以及在《反妇女和儿童暴力法》保护令案件结束后,法院是否还有权处理当事人的财产纠纷。
    什么是重复诉讼? 重复诉讼是指当事人同时或先后在不同的法院提起两起或多起诉讼,要求法院对相同或相关的问题作出裁决,并给予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救济。
    提起间接藐视罪指控需要什么程序? 根据菲律宾《民事诉讼规则》第71条第4款,提起间接藐视罪的指控,必须提交一份经过核实的请愿书,并附上相关的文件和证据。
    什么是最终判决? 最终判决是指最终处理案件,法院无需再做任何事情的判决。
    什么是中间裁决? 中间裁决是指没有最终处理案件,法院还需要处理其他事项的裁决。
    本案的判决对家庭暴力案件的受害者有什么影响? 本案强调了保护令案件的目的是保护受害者免受虐待,法院不会在保护令案件中处理财产纠纷。
    为什么上诉人被认定为犯有重复诉讼罪? 因为上诉人在另一个法院已经提起了类似的解散诉讼,而他在保护令案件中又提出了清算共同财产的动议。
    如果我想对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应该怎么做? 如果您对法院的判决不满意,您可以根据菲律宾《民事诉讼规则》第41条的规定,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本案再次强调了既决判决的法律效力以及重复诉讼的危害。法院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效率。对个案情况适用本裁决有疑问,请通过联系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联系ASG律师事务所。

    For inquiries regarding the application of this ruling to specific circumstances, please contact ASG Law through contact or via email at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的情况的特定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Short Title, G.R No., DATE

  • 母亲可以代表女儿申请保护令:家庭暴力案件中的法律解读

    在家庭暴力案件中,最高法院裁定,即使受害者已经提起刑事诉讼,受害者(女儿)的母亲也可以代表女儿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保护令。这一裁决旨在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更全面的法律保护,即使受害者本人已经采取法律行动,其家人仍然可以寻求额外的保护措施。这一决定明确了法律对家庭暴力的重视,并为受害者提供了更多的求助途径。

    家暴阴影下的保护:母亲能否为女儿撑起法律的伞?

    此案源于斯蒂文·R·帕夫洛(Steven R. Pavlow)与切里·L·门德尼拉(Cherry L. Mendenilla)之间的争议,核心问题是门德尼拉作为女儿玛丽亚·谢拉·门德尼拉·帕夫洛(Maria Sheila Mendenilla Pavlow)的母亲,是否有权根据《反妇女及其子女暴力法》(Anti-Violence Against Women and Their Children Act,简称反VAWC法)为女儿申请保护令。帕夫洛认为,由于其女儿玛丽亚·谢拉已经对丈夫提起了刑事诉讼,门德尼拉不应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保护令,这构成了重复诉讼。最高法院需要明确在此情况下,母亲的权利边界以及法律对家暴受害者的保护范围。

    本案涉及对《反妇女及其子女暴力法》第9(b)条的解读,该条款明确赋予受害者母亲提起民事诉讼,为其子女申请保护令的权利。法院认为,母亲申请保护令的权利与受害者本人提起刑事诉讼的权利是相互独立的,两者并不冲突。玛丽亚·谢拉提起刑事诉讼并不妨碍其母亲为其申请保护令,这体现了法律对家暴受害者多重保护的意图。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受害者本人已经申请了保护令,其他授权人员的申请权将被中止;但是,在本案中,门德尼拉是在女儿的刑事指控被驳回后才提出申请的。

    《反妇女及其子女暴力法》第9条规定:
    “以下人员可以申请保护令:(a)受害方;(b)受害方的父母或监护人;……”

    除了上述条款,本案还涉及诉讼重复的问题。帕夫洛认为,门德尼拉的申请与玛丽亚·谢拉先前的刑事诉讼基于相同的事实和救济,构成了重复诉讼。最高法院驳斥了这一观点,强调玛丽亚·谢拉的刑事诉讼在检察官层面已被驳回,并未进入审判阶段,因此不构成诉讼重复或既判力。最高法院还进一步阐述了“既判力”的概念,认为这是重复诉讼成立的基石。由于玛丽亚·谢拉的投诉未经过实质审判,不存在既判力的问题,因此门德尼拉的申请不构成重复诉讼。

    法院进一步解释,刑事调查与保护令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途径,目的不同,适用标准也不同。刑事调查旨在确定是否存在犯罪事实,而保护令旨在防止进一步的暴力行为。即使刑事调查未果,法院仍可根据民事标准(优势证据原则)来评估是否需要发布保护令。此外,最高法院还强调,《反妇女及其子女暴力法》旨在为受害者提供全面的保护,包括刑事、民事以及保护令等多种救济途径,这些途径可以并行不悖地进行。

    本案中,帕夫洛还对传票的送达方式提出了异议,认为通过其雇员送达传票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地方法院对其不具有管辖权。最高法院对此也予以驳斥,指出《反妇女及其子女暴力法》并未排除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即在无法直接送达的情况下,可以适用替代送达。由于帕夫洛当时不在菲律宾,通过其雇员送达传票是合理的,因此地方法院对其具有管辖权。

    综上,最高法院最终驳回了帕夫洛的上诉,确认了门德尼拉作为母亲,有权根据《反妇女及其子女暴力法》为女儿申请保护令。最高法院认为,这一裁决符合法律的立法意图,旨在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更全面的法律保护。这一裁决也对未来的类似案件具有指导意义,明确了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家人可以为受害者提供额外的法律支持和保护。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者的母亲是否有权代表受害者申请保护令。最高法院需要明确法律在此情况下的适用,以及母亲权利的边界。
    什么是《反妇女及其子女暴力法》? 《反妇女及其子女暴力法》(Anti-Violence Against Women and Their Children Act,简称反VAWC法)是菲律宾的一项法律,旨在保护妇女及其子女免受各种形式的暴力侵害。该法规定了刑事、民事以及保护令等多种救济途径。
    什么是保护令? 保护令是一项由法院发布的命令,旨在防止对妇女或其子女进一步实施暴力行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救济措施。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施暴者接近受害者、提供经济支持等内容。
    什么是诉讼重复? 诉讼重复是指当事人就同一诉讼标的在不同法院提起多个诉讼,旨在寻求有利判决的行为。法律禁止诉讼重复,以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和判决冲突。
    什么是既判力? 既判力是指法院对某一案件作出的生效判决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诉讼标的再次提起诉讼。既判力是防止重复诉讼的重要法律原则。
    本案中,最高法院如何看待诉讼重复的问题? 最高法院认为,由于玛丽亚·谢拉的刑事诉讼在检察官层面已被驳回,并未经过实质审判,因此不构成诉讼重复或既判力。门德尼拉的申请与玛丽亚·谢拉的刑事诉讼是独立的,不构成重复诉讼。
    什么是替代送达? 替代送达是指在无法直接向被告送达传票的情况下,通过其他方式送达,如向被告的住所地的同住成年家属送达。替代送达是确保被告知悉诉讼的重要程序。
    本案中,最高法院如何看待传票送达的问题? 最高法院认为,由于帕夫洛当时不在菲律宾,通过其雇员送达传票是合理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替代送达程序,因此地方法院对其具有管辖权。
    本案对未来的类似案件有何指导意义? 本案明确了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家人可以为受害者提供额外的法律支持和保护,即使受害者已经采取法律行动。这一裁决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权益。

    总的来说,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了更全面的法律保护,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提醒我们在面对家庭暴力时,要积极寻求法律的帮助,并通过多种途径来保护自己和家人。

    如有关于此裁决在特定情况下应用的疑问,请通过contact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与ASG Law联系。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具体情况的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Pavlow v. Mendenilla, G.R. No. 181489, 2017年4月19日

  • 《反对妇女及其子女暴力法》下的探视权:法院需要请求吗?

    本案确立了一项重要原则:法院不得授予诉讼请求以外的救济。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的裁决,认为下级法院在涉及《反对妇女及其子女暴力法》的保护令中授予探视权构成滥用自由裁量权,因为探视权并非当事方请求,也缺乏明确的解释。该裁决强调了公平审判的重要性,确保双方当事人都有机会对诉讼中提出的事项发表意见,并防止法官超出案件的明确范围做出超出意料之外的判决。它强化了保护令的目的,即保障妇女和儿童免受进一步的暴力行为,从而限制法院在没有适当程序保障的情况下强加义务的能力。

    在保护令下探视权:布卡尔案中的疏远与探视

    案件围绕着谢丽丝·A·布卡尔(以下简称“谢丽丝”)与曼尼·P·布卡尔(以下简称“曼尼”)之间的婚姻以及他们女儿弗朗切斯卡·A·布卡尔(以下简称“弗朗切斯卡”)的命运展开。谢丽丝以《反对妇女及其子女暴力法》(RA 9262)为依据,向地区审判法院(RTC)申请保护令。她声称曼尼存在忽视和虐待行为,并且他的酗酒问题对她造成了不良影响。RTC 最初发布了一项临时保护令(TPO),然后转为永久保护令(PPO),但授予了曼尼探视弗朗切斯卡的权利。谢丽丝对此提出异议,辩称探视权不应在没有她的请求或授权的情况下授予。这一纠纷引起了有关法院是否可以主动授予诉讼当事人未寻求的救济这一关键法律问题。

    案件的实质在于最高法院对法院裁量权的审查以及正当程序的原则。法院重申,**法院不能授予诉讼请求中未提出的救济**,或者超出诉讼当事人寻求的范围。《发展银行诉特斯顿》案对此进行了充分解释:

    正当程序考虑因素证明了这一要求。如果没有通知,使对方当事人有机会就拟议的救济进行辩论,那么做出超出诉状寻求救济范围的命令是不恰当的。投诉的指控必须提供救济范围的基本目的是防止被告受到惊吓。

    本案中,法院注意到曼尼并未正式申请探视权。虽然他参加了听证会,但他既没有通过声明,也没有通过文件表达对这一救济的要求。同样重要的是,谢丽丝从未寻求授予曼尼探视权。事实上,她的保护令申请特别要求法院禁止曼尼与她进行任何形式的沟通(探视期间可能会发生),并限制他对弗朗切斯卡的个人自由和监护权的干涉。谢丽丝对授予探视权的行为一再提出质疑,证明她对此救济没有批准,也没有授权法院主动考虑授予此救济。

    此外,该裁决强调了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正当性,特别是在保护令已经发布的情况下。通常,在向更高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提起复议动议。然而,有一些例外,如本案中存在的例外。最高法院裁定,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免除提起复议动议的要求:提出的问题已在下级法院提出并审理,并且迫切需要解决该问题,任何进一步的延误都会损害政府或请愿人的利益。谢丽丝此前曾通过多项动议寻求撤销或修改探视权,这足以满足“提出问题”的标准。鉴于已经发布了保护令,任何不必要地接触都有可能导致暴力,解决该问题的紧迫性进一步证明有必要直接上诉。

    考虑到案件的性质,重要的是考虑《反对妇女及其子女暴力法》(RA 9262)旨在为受害者提供的保护。《RA 9262》第 8 条将保护令定义为“……为防止对本法第 5 条规定的妇女或儿童的进一步暴力行为而发布的命令,并授予其他必要的救济。根据保护令授予的救济,旨在保护受害者免受进一步的伤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受害者日常生活的干扰,并促进受害者独立重新获得对其生活的控制的机会和能力……”。法院认为,向曼尼授予探视权与保护令和RA 9262所追求的目的相矛盾。

    重要的是,这一裁决并没有禁止未来可能获得的探视权。如果曼尼希望拥有探视权,他可以提起单独的诉讼,通过适当的途径来处理。然而,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法院一致认为在保护令下授予未经请求的探视权是不适当的。

    最后,最高法院强调,法院行为上的**公平至关重要**。给予被告的保护免受突如其来的打击,也应给予请愿人。法院在授予未请求的救济时,必须避免“有失体育精神的公平竞赛”,即诉讼的一方没有机会对裁决中被提及的事项发表意见。

    常见问题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法院在保护令下是否可以授予探视权,即使任何一方均未提出此类探视权。最高法院裁定,法院不能这样做。
    什么是保护令? 保护令是一项法院命令,旨在保护个人免受进一步的骚扰、虐待或暴力。特别是,《反对妇女及其子女暴力法》下的保护令旨在保护妇女及其子女。
    在本案中,为什么谢丽丝反对授予曼尼探视权? 谢丽丝反对曼尼的探视权,因为她此前曾向法院申请保护令,反对曼尼对她及其女儿的虐待和疏忽。她辩称,强迫他们继续接触曼尼违反了保护令的目的。
    最高法院的理由是什么? 最高法院的理由是,曼尼从未要求探视权,谢丽丝最初的诉讼请求也不包含任何此类探视权,这意味着下级法院超出了其职权范围,授予了未经任何一方诉讼请求的救济。
    免除复议动议要求的理由是什么? 在本案中,复议动议的要求被免除,因为提出的问题此前已经提交给了下级法院,并且出于谢丽丝及其女儿的安全考虑,需要立即解决。
    本裁决对未来的探视权有何影响? 本裁决并未禁止未来可能获得的探视权,但规定了应以适当的程序提出此类请求,最好是通过单独的诉讼,而不是作为现有保护令中的未经请求的条款。
    “公平竞赛”原则指的是什么? “公平竞赛”原则指的是正当程序的概念,即诉讼的每一方都有权获得一个公平的听证,并且法院不得做出未经双方有机会辩论的声明。
    根据本案,如果虐待幸存者想要探索寻求探视权的最佳选择,他们应该怎么做? 虐待幸存者应寻求法律顾问,以确定探视权是否是他们孩子的最佳选择。如果他们仍然希望授予非监护人探视权,可以启动单独的诉讼。

    总而言之,布卡尔案对菲律宾法律界具有重大意义。它强调了遵守程序规则的重要性,确保保护令服务于其旨在保护的目的,并且法院行为具有公平性和公正性。本案进一步说明,虽然法院在作出裁决时具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但这种自由裁量权不能延伸到授予诉讼当事人既没有请求,也没有机会提出反对意见的救济的程度。

    如有关于本裁决在特定情况下应用问题的咨询,请通过联系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与 ASG Law 联系。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根据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具体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简短标题,G.R No.,日期

  • 家庭暴力法:退休金是否可作为配偶赡养费?

    本案确立了一项重要原则:即使其他法律规定退休金免于执行,根据《反妇女和儿童暴力法》(RA 9262)发布的保护令也可以命令从施暴者的退休金中扣除配偶赡养费。这项裁决旨在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经济保障,确保她们即使在施暴者退休后也能获得经济支持。这项判决强调了法律对保护弱势群体和消除经济虐待的重视,对于许多家庭暴力受害者具有直接而重要的影响。

    家庭暴力的阴影下:退休金能否打破法律的保护屏障?

    本案的起因是黛西·雅洪 (Daisy R. Yahon) 向法院申请保护令,以保护自己免受丈夫查尔斯·雅洪 (Charles A. Yahon) 的虐待。查尔斯是菲律宾军队的一名士官。根据RA 9262,法院最初发布了一项临时保护令 (TPO),其中指示查尔斯不得对其妻子进行身体或精神虐待,并向其提供配偶赡养费。然而,查尔斯并未遵守法院的命令,这导致黛西进一步向法院请求支持。

    随后,法院发布了一项永久保护令 (PPO),该命令不仅维持了临时保护令的内容,还特别指示武装部队财政中心 (AFPFC) 从查尔斯的退休金中自动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额,并直接支付给黛西作为配偶赡养费。AFPFC 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这一命令违反了禁止扣押退休金的法律规定。AFPFC 辩称,根据总统令 (PD) 1638,军队人员的福利不应受到任何附加、扣押或执行的影响。

    这一案件的核心在于如何在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和维护退休金不受侵犯的原则之间取得平衡。AFPFC 的立场是,强制从查尔斯的退休金中扣除赡养费是违法的,因为它违反了 PD 1638 和 RA 8291 的规定。根据这些法律,政府雇员的退休金应免受扣押,以确保他们退休后的生活保障。然而,法院需要权衡的是 RA 9262 中明确规定的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并确保其获得经济支持的必要性。

    为了解决这一冲突,法院仔细审查了 RA 9262 第 8(g) 条,该条允许法院命令从施暴者的收入或工资中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额,并直接支付给受害者,无论其他法律有何规定。最高法院最终裁定,RA 9262 是一项较晚颁布的法律,因此应被解释为 PD 1638 和 RA 8291 的例外。换句话说,尽管通常情况下退休金受到保护,但为了确保家庭暴力受害者获得经济支持,可以突破这一保护。

    RA 9262 第 8(g) 条明确规定,“尽管其他法律有相反规定”,法院应命令雇主定期扣留施暴者收入或工资的一定比例,并自动汇给受害者。

    法院的判决理由还强调了 RA 9262 的重要目标,即消除对妇女和儿童的暴力行为,特别是经济虐待。法院认为,确保受害者获得经济支持是恢复她们尊严和保护她们免受进一步伤害的关键。经济虐待是指使妇女在经济上依赖他人的行为,例如剥夺经济支持或阻止她们从事合法职业。

    最高法院还驳回了 AFPFC 关于查尔斯的退休金仍属于公共资金,因此不能被扣押的论点。法院指出,RA 9262 使用了“雇主”一词,这包括所有雇主,无论其是私营部门还是政府部门。这一解释确保了该法律的广泛适用性,并确保所有家庭暴力受害者都能获得应有的保护。

    此案的影响是深远的。它确立了在家庭暴力案件中,保护受害者的权利优先于保护施暴者经济利益的原则。法院的裁决强调了法律对家庭暴力问题的严肃性,并表明它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保护受害者,包括允许扣押通常受到保护的退休金。此案为未来的类似案件树立了先例,并确保了家庭暴力受害者在寻求经济支持时能够获得法律的强有力支持。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主要争议在于,根据《反妇女和儿童暴力法》发布的保护令是否可以凌驾于其他法律之上,命令从退休金中扣除配偶赡养费。
    《反妇女和儿童暴力法》是什么? 《反妇女和儿童暴力法》(RA 9262)是一项菲律宾法律,旨在保护妇女和儿童免受暴力,并提供保护措施,规定了对施暴者的惩罚。
    什么是保护令? 保护令是由法院发布的命令,旨在防止对妇女和儿童进一步实施暴力行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救济措施,如经济支持。
    临时保护令(TPO)和永久保护令(PPO)有什么区别? 临时保护令是在案件审理期间发布的临时性命令,而永久保护令是在案件审理结束后发布的永久性命令。
    经济虐待的定义是什么? 经济虐待是指使或试图使妇女在经济上依赖他人的行为,包括剥夺经济支持或阻止她们从事合法职业。
    AFPFC 在本案中的立场是什么? AFPFC 认为,从查尔斯的退休金中扣除配偶赡养费是违法的,因为它违反了禁止扣押退休金的法律规定。
    法院如何解决法律冲突? 法院裁定,《反妇女和儿童暴力法》是一项较晚颁布的法律,因此应被解释为其他禁止扣押退休金法律的例外。
    法院裁决的意义是什么? 法院的裁决意味着在家庭暴力案件中,保护受害者的权利优先于保护施暴者的经济利益,即使这意味着突破通常受到保护的退休金。

    总而言之,本案巩固了法律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保护,并为确保她们获得经济支持提供了明确的途径。它强调了法律在保护弱势群体方面的关键作用,并确保那些遭受虐待的人不会因为经济原因而进一步受苦。

    如有关于此裁决在特定情况下应用的疑问,请通过 联系我们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联系 ASG Law。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具体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VS. DAISY R. YAHON, G.R. No. 201043, 2014年6月16日

  • 家庭暴力:菲律宾法律如何保护家庭成员?

    家庭暴力:菲律宾法律如何保护家庭成员?

    G.R. No. 114058, July 10, 1996

    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它对受害者造成身心上的巨大伤害。菲律宾法律对此问题非常重视,并制定了相关法律来保护家庭成员免受虐待。本案例将探讨菲律宾最高法院如何处理一起涉及乱伦的家庭暴力案件,并分析其对未来类似案件的影响。

    案例背景

    本案涉及一起令人震惊的乱伦案件,一名男子被指控强奸了他的母亲。案件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认定家庭暴力行为,以及如何保护受害者在法律程序中的权益。此案件不仅挑战了伦理道德的底线,也考验了菲律宾法律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中的决心和能力。

    相关法律背景

    菲律宾共和国法案第9262号,即《反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法》(Anti-Violence Against Women and Their Children Act of 2004),是菲律宾保护家庭成员免受暴力侵害的主要法律。该法案将家庭暴力定义为对妇女和儿童造成的身体、性、心理或经济上的伤害或虐待,无论发生在家庭内部还是外部。该法案旨在为受害者提供保护令、经济援助、医疗和社会服务等。

    根据该法案,家庭暴力包括但不限于:

    • 身体暴力:殴打、踢打、推搡等。
    • 性暴力:强奸、性骚扰、性虐待等。
    • 心理暴力:威胁、恐吓、侮辱等。
    • 经济暴力:剥夺经济来源、限制经济自由等。

    该法案还规定了对施暴者的惩罚,包括监禁、罚款等。此外,法院还可以发布保护令,禁止施暴者接近受害者,以确保其安全。

    “共和国法案第9262号第3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由施暴者对受害者实施的任何行为或一系列行为,无论发生在家庭内部还是外部,导致或可能导致受害者遭受身体、性、心理或经济上的伤害或虐待。’”

    案件经过

    在本案中,受害者Leonida B. Francisco向警方报案称,她被自己的儿子Zaldy Francisco y Baron强奸。根据她的陈述,Zaldy在1991年4月17日晚上,强行将她带到房间,用刀威胁她,并三次强奸了她。Zaldy否认了指控,声称他的母亲是因为一些家庭纠纷而诬告他。

    案件经过以下程序:

    1. Leonida向Bacoor警察局报案。
    2. 警方对Zaldy进行逮捕并展开调查。
    3. 1991年7月2日,法院对Zaldy提起强奸罪的指控,案件编号为Crim. Case No. B-91-246。
    4. 经过审判,初审法院认定Zaldy犯有强奸罪,判处其终身监禁,并赔偿受害者5万比索。
    5. Zaldy不服判决,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 受害者证词的可信度。
    • 被告辩护的合理性。
    • 证据是否充分证明被告有罪。

    最高法院认为,受害者的证词清晰、连贯,且没有明显的矛盾之处。此外,被告的辩护苍白无力,无法推翻受害者的指控。因此,最高法院维持了初审法院的判决。

    最高法院指出:“强奸罪的受害者,如果证词可信,其单独证词足以支持定罪。”

    最高法院还强调:“没有任何理由怀疑一位62岁的寡妇会诬告自己的儿子犯下强奸罪。她的证词具有极高的可信度。”

    案件的实际意义

    本案的判决对菲律宾的家庭暴力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强调了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优先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并对施暴者予以严惩。此外,本案也提醒社会各界,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本案对以下方面具有实际意义:

    • 强调受害者证词的重要性:即使没有其他证据,受害者清晰、可信的证词也可以作为定罪的依据。
    • 严惩施暴者:对家庭暴力行为绝不姑息,必须依法严惩。
    • 提高社会对家庭暴力的认识:通过公开审理和判决,提高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关注度,促进家庭暴力预防和控制。

    关键教训

    • 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 受害者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向警方或相关机构报案。
    • 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努力,为受害者提供支持和帮助。

    常见问题解答

    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对家庭成员实施的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心理暴力和经济暴力。

    如果我遭受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

    您应该立即报警,并寻求医疗和法律援助。您还可以向社会福利机构或非政府组织寻求帮助。

    菲律宾法律如何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

    菲律宾法律通过《反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法》等法律,为受害者提供保护令、经济援助、医疗和社会服务等。

    施暴者会受到什么惩罚?

    施暴者可能会被判处监禁、罚款,并被禁止接近受害者。

    如何预防家庭暴力?

    预防家庭暴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包括提高公众意识、加强家庭教育、提供心理辅导等。

    本案突显了家庭暴力的严重性和菲律宾法律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方式。如果您或您认识的人需要法律咨询或援助,请随时联系我们。ASG Law律师事务所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请通过nihao@asglawpartners.com联系我们,或访问我们的联系方式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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