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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拘禁与企图强奸:菲律宾最高法院就证据评估和犯罪区分的判决

    证人证词的可信度至关重要:菲律宾最高法院在非法拘禁与企图强奸案中的判决

    G.R. No. 129894, August 11, 2000

    引言

    想象一下,一个年轻女孩接受了邻居的搭车邀请,却发现自己身处噩梦之中,被绑架、拘禁并遭受性侵犯。在菲律宾的司法体系中,这样的案件不仅考验着法律对受害者的保护,也检验着证据评估的严谨性。菲律宾人民诉塞韦里诺·冈萨雷斯案,正是这样一个备受关注的案件。此案不仅涉及对犯罪行为的认定,更突显了证人证词在法庭上的重要性,以及法院在区分不同犯罪类型时的细致考量。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在缺乏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应如何平衡对受害者的保护与对被告人权利的保障?本文将深入剖析该案,解读最高法院的判决,并探讨其对菲律宾刑法实践的深远影响。

    法律背景:非法拘禁罪与企图强奸罪

    在菲律宾,非法拘禁罪和强奸罪都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受到《菲律宾修订刑法典》的明确规制。理解这两个罪名的构成要件,是理解本案判决的关键。

    非法拘禁罪 (Serious Illegal Detention),在《修订刑法典》第267条中定义。其核心要素包括:

    1. 犯罪行为人必须是私人个体。
    2. 行为人绑架或拘禁他人,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剥夺他人的自由。
    3. 拘禁行为必须是非法的。
    4. 在犯罪过程中,存在以下任何一种加重情节:
      1. 绑架或拘禁持续超过5天;或
      2. 冒充公共权力机构实施;或
      3. 对被绑架或拘禁者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发出死亡威胁;或
      4. 被绑架或拘禁者是未成年人、女性或公职人员。

    本案中,由于受害者是14岁的未成年少女,且被拘禁超过一天,因此符合非法拘禁罪的加重情节。

    企图强奸罪 (Attempted Rape),则是在《修订刑法典》第335条和第6条的框架下界定的。强奸罪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与女性发生性行为,包括使用暴力或恐吓,或在女性失去理智或无意识的情况下。企图强奸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强奸罪,但由于自身意愿之外的原因未能完成所有构成强奸罪的行为。

    关键法条原文如下:

    《菲律宾修订刑法典》第267条:

    任何私人个体绑架或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剥夺其自由,如果绑架或拘禁持续五天以上,或冒充公职人员或公共权力机构实施,或对被绑架或拘禁者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发出死亡威胁,或被绑架或拘禁者是未成年人、女性或公职人员,应处以再监禁

    《菲律宾修订刑法典》第335条:

    强奸罪是指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与女性发生性行为:

    1. 使用暴力或恐吓;
    2. 当女性失去理智或处于无意识状态时;以及
    3. 当女性未满12岁或精神错乱时。

    《菲律宾修订刑法典》第6条:

    当行为人直接通过外在行为开始实施重罪,但并非出于自身意愿的放弃,而是由于其他意外或偶然原因,未能完成所有应导致该重罪的行为时,即构成企图犯罪。

    理解这些法律条文有助于我们分析法院在本案中的推理和判决。

    案件回顾:迷途少女的噩梦与法庭的审判

    案件始于1989年10月24日,14岁的莎朗·冈萨雷斯(Sharon Gonzales)在等待回家交通工具时,遇到了邻居塞韦里诺·冈萨雷斯(Severino Gonzales)。塞韦里诺邀请莎朗搭乘他的三轮车,莎朗接受了,因为塞韦里诺是邻居,也是她祖父的朋友。然而,旅程很快变成了一场噩梦。据莎朗陈述,塞韦里诺在途中突然掏出刀子,威胁她不许喊叫,并将她带到自己家中,绑住手脚,堵住嘴巴,囚禁在一个房间里。

    在被拘禁的近22小时里,莎朗声称塞韦里诺曾试图强奸她。她描述了被告人如何威胁她脱衣服,并试图性侵犯她,但由于她的反抗以及被告人的早泄而未遂。最终,莎朗在10月26日中午趁机逃脱,并向警方报案。塞韦里诺被指控犯有绑架并企图强奸罪。

    案件经过地方法院和地区法院的审理,最终上诉至最高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控方主要依赖莎朗的证词和法医检查报告。辩方则辩称莎朗是自愿到他家过夜,否认绑架和企图强奸的行为。地区审判法院最初判决塞韦里诺犯有严重非法拘禁罪和企图强奸罪。上诉法院维持了企图强奸罪的判决,但将非法拘禁罪的刑罚加重为终身监禁,理由是应判处被告人终身监禁。

    案件最终上诉至最高法院,被告人提出了证人证词不可信以及证据不足的质疑。

    最高法院的判决:质疑证词,维持企图强奸罪

    最高法院在仔细审查案件记录和证据后,对莎朗关于非法拘禁的证词提出了质疑。法院指出,莎朗的证词存在多处不一致和不合常理之处,削弱了其可信度。例如,莎朗声称在被告人开门时,她本有机会逃跑却未逃跑;她家就在隔壁,被拘禁期间却未呼救;逃脱后,她竟然先去上学,而非立即回家或报警。

    最高法院认为:“非法拘禁罪的本质是剥夺受害者的自由。必须证明对受害者的实际监禁或限制,并且这种剥夺是犯罪嫌疑人的意图。必须有目的明确或知情的行为来限制受害者,因为挟持并伴有意图才能构成犯罪。”

    法院进一步指出,莎朗证词中关于被拘禁的细节前后矛盾,例如关于被告人是否在10月24日晚间返回房间送食物的描述就存在不一致。此外,莎朗在“逃脱”后的行为也令人费解,她竟然选择去上学,而非寻求帮助或告知家人,这与一个刚经历噩梦般遭遇的受害者的正常反应相悖。

    “在逃离塞韦里诺的房子后,你的第一个计划是什么?去我们家。…你没有向邻居求助,因为你已经被塞韦里诺拘禁了3天?没有,先生。相反,你选择乘坐三轮车去上课?是的,先生。事实上,你参加了下午的全部课程?是的,先生。你认为塞韦里诺对你做的事情不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吗?我当时无法思考,因为我当时很困惑。你为什么想到去上课,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为了躲避塞韦里诺。”

    基于以上分析,最高法院认为莎朗关于非法拘禁的证词不足以采信,因此推翻了上诉法院关于严重非法拘禁罪的判决,宣告被告人在此罪名上无罪。

    然而,对于企图强奸罪,最高法院的结论截然不同。法院认为,莎朗关于被告人企图强奸的证词,与法医检查的结果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法医报告显示,莎朗身上有多处挫伤,这与她描述的反抗强奸的情节相符。虽然法医检查显示莎朗处女膜完整,但这恰恰支持了企图强奸而非既遂强奸的结论。莎朗的证词详细描述了被告人如何威胁她脱衣,企图性侵犯,以及最终因早泄而未遂的过程。这些细节与客观的法医证据相互吻合,使得法院最终采信了莎朗关于企图强奸的证词。

    “被告人试图将他的私处插入我的私处。…我拒绝躺下,但他推了我。…我反抗。…我推他,打他。…我尖叫,但他告诉我,如果我继续尖叫,他会杀了我。…他没有成功,因为我反抗了。…当他站起来时,我注意到我的‘singit’上有白色物质。…来自他的私处。”

    因此,最高法院维持了上诉法院关于企图强奸罪的判决,并维持了原判刑罚。

    案件的实践意义与启示

    冈萨雷斯案的判决,对于菲律宾的刑事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再次强调了证人证词在刑事案件中的核心作用,以及法院在评估证词可信度时的严谨性。本案的判决也提醒我们,在处理涉及性侵犯和人身自由的案件时,必须综合考虑各种证据,包括证人证词、法医证据以及其他客观证据,才能做出公正的判决。

    对类似案件的潜在影响:本案确立了在评估非法拘禁和企图强奸指控时,证人证词可信度的重要性。未来的案件中,法院将更加注重审查证人证词的细节和一致性,以及证词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程度。如果证人证词存在重大矛盾或不合常理之处,法院可能会对其可信度产生怀疑,从而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

    给个人和法律从业者的建议:

    • 对于个人而言:在遭遇类似事件时,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至关重要。同时,在接受调查和作证时,应尽可能详细、准确地陈述事实,避免出现前后矛盾或含糊不清的描述,以提高证词的可信度。
    • 对于法律从业者而言:在辩护和起诉此类案件时,应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呈现。控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包括受害者的证词、法医证据、以及其他能够支持指控的证据。辩方则可以从证人证词的矛盾之处入手,质疑控方证据的充分性和可信度。

    关键教训:

    • 证人证词的可信度至关重要:法院在刑事案件中,特别是性侵犯和人身自由案件中,非常重视证人证词。证人证词的可信度直接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
    • 证据的相互印证:单一的证人证词可能不足以支持定罪,需要其他证据,如法医证据、物证等,与证人证词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 犯罪构成要件的精确适用:法院在区分不同罪名时,会严格审查犯罪的构成要件。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可能触犯多个罪名,法院也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精确地认定其所犯的罪行。

    常见问题解答 (FAQ)

    1. 在本案中,为什么被告人非法拘禁罪被判无罪,而企图强奸罪却被判有罪?

    答:最高法院认为,受害者关于非法拘禁的证词存在多处不一致和不合常理之处,可信度不足,因此推翻了非法拘禁罪的判决。然而,受害者关于企图强奸的证词,与法医检查报告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因此维持了企图强奸罪的判决。

    2. 证人证词的可信度在法庭上有多重要?

    答:在菲律宾的司法体系中,证人证词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形式,尤其是在缺乏其他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会仔细评估证人证词的可信度,包括证词的细节、一致性、证人的行为举止等因素,以判断证词是否能够被采信。

    3. 法医证据在本案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答:法医证据在本案中起到了关键的佐证作用。法医检查报告显示受害者身上有多处挫伤,这与受害者描述的反抗强奸的情节相符,增强了其证词的可信度,最终支持了企图强奸罪的判决。

    4. 如果受害者在作证时出现前后矛盾,会对其案件产生什么影响?

    答:证人证词的前后矛盾会严重影响其可信度。法院可能会认为证人证词不可靠,从而对案件的判决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证人在作证时应尽可能准确、一致地陈述事实。

    5. 本案对未来类似的案件有什么启示?

    答:本案强调了在处理非法拘禁和企图强奸案件时,法院对证人证词可信度的高度重视。未来的案件中,控辩双方都需要更加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呈现,特别是要确保证人证词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6. 菲律宾的法律如何保护性侵犯的受害者?

    答:菲律宾法律通过《修订刑法典》等法律,对强奸等性侵犯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菲律宾的司法体系也努力为性侵犯受害者提供保护和支持,包括提供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等服务。

    7. 企图强奸罪的刑罚是什么?

    答:企图强奸罪的刑罚是根据既遂强奸罪的刑罚减刑两个阶段。在本案中,被告人被判处的刑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8. 如果我或我认识的人遭遇了类似的法律问题,应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或您认识的人遭遇了类似的法律问题,强烈建议立即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安盛律师事务所 (ASG Law) 在处理刑事案件,特别是涉及性侵犯和人身自由的案件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我们的律师团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需要法律咨询或帮助,请随时通过电子邮件 nihao@asglawpartners.com 或访问我们的 联系方式 页面与我们联系。我们期待为您服务,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守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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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强奸罪认定:穿透程度是定罪的关键要素

    菲律宾强奸罪认定:穿透程度是定罪的关键要素

    [G.R. No. 130514, June 17, 1999] 人民诉托伦蒂诺案

    性侵犯案件对受害者及其家属造成毁灭性影响,不仅带来身体上的伤害,更留下难以磨灭的精神创伤。在菲律宾法律框架下,强奸罪的成立与否,往往取决于对“穿透”这一关键要素的认定。最高法院在人民诉托伦蒂诺案 (People of the Philippines v. Abundio Tolentino) 中,对强奸罪的构成要件进行了细致的剖析,强调了在缺乏充分穿透证据的情况下,即使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性侵犯,也可能仅被认定为企图强奸罪。

    案件背景概述

    本案被告人阿邦迪奥·托伦蒂诺(Abundio Tolentino)被指控强奸其继女,年仅八岁的蕾切尔·帕尔科(Rachelle Parco)。根据控方提供的证据,托伦蒂诺利用其作为继父的身份,在1995年5月至7月期间多次对蕾切尔实施性侵犯。地区审判法院(RTC)最初判处托伦蒂诺死刑。然而,案件上诉至最高法院后,法庭对证据进行了重新审查,尤其关注受害者证词中关于“穿透”的描述以及医学检查结果。

    菲律宾强奸罪的法律定义

    菲律宾修订刑法典第335条对强奸罪进行了明确界定。其中,最关键的构成要件之一便是“性器官的穿透”。即便穿透程度极其轻微,只要能够证明男性性器官进入了女性阴户的唇瓣之间,即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穿透。根据最高法院以往的判例,即使受害者处女膜完整且没有撕裂伤,也不能排除强奸罪的成立。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略对穿透事实的证明。

    本案中,控方指控托伦蒂诺犯有强奸罪,依据的是修订刑法典第335条,该条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如受害者未满十八岁且犯罪人为受害者的继父或与受害者母亲同居的伴侣,可判处死刑。此外,修订刑法典第6条也规定了企图犯罪的概念,即行为人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但由于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完成犯罪。

    理解这些法律条文对于分析本案至关重要。法院需要权衡控方提供的证据,判断是否充分证明了强奸罪的所有构成要件,特别是“穿透”这一要素,或者行为仅构成企图强奸罪。

    案件审理过程及最高法院的分析

    案件最初在马卡贝贝(Macabebe)地区审判法院审理。控方主要依赖受害者蕾切尔的证词,以及国家调查局(NBI) medico-legal 官员的体检报告。蕾切尔在证词中描述了托伦蒂诺如何命令她躺在床上,脱掉她的短裤和托伦蒂诺自己的短裤,然后“将他的性器官放在我的性器官上并撞击(binubundol-bundol)”。

    然而,医学检查报告显示,蕾切尔处女膜完整,开口仅为0.5厘米,“小到足以排除平均尺寸的菲律宾成年男性勃起器官在不造成生殖器损伤的情况下完全穿透”。这一医学证据与蕾切尔的证词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

    地区审判法院尽管有医学证据,但仍然采纳了蕾切尔的证词,认为强奸罪成立,并判处托伦蒂诺死刑。托伦蒂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主要理由包括地区审判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声称事件发生在塔吉格而非马桑托尔),以及控方未能充分证明强奸罪的成立,特别是缺乏穿透的证据。

    最高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重点审查了蕾切尔的证词和医学证据。法院注意到,蕾切尔在证词中使用的“binubundol-bundol”一词,以及她解释为“他试图将他的性器官强行塞入我的性器官”,并没有明确说明托伦蒂诺的阴茎是否进入了蕾切尔的阴户唇瓣之间。 此外,医学证据表明,蕾切尔的处女膜完整,排除了完全穿透的可能性。

    最高法院引用了蕾切尔的证词片段:

    你说1995年5月1日,你在这个房间里。你当时在做什么?
    我在叠衣服,先生。
       
    当你叠衣服时,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阿邦迪奥·托伦蒂诺进了房间,先生。
       
    他从哪里进入房间?
    在我所在的地方,先生。
       
    他是从窗户还是从房间的门进来的?
    他从门进来的,先生。
       
    托伦蒂诺进房间后,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当他进房间后,他关上了门,先生。
       
    关上门后,阿邦迪奥·托伦蒂诺做了什么,如果他做了什么的话?
    他叫我站起来。
       
    你跟他说什么了吗?
    我什么也没跟他说。我只是站了起来。
       
    你站起来了吗?
    是的,先生。
       
    然后发生了什么?
    然后他叫我躺在床上。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他脱掉了他的短裤,先生。
       
    然后发生了什么?
    他也脱掉了我的短裤,先生。
       
    当阿邦迪奥·托伦蒂诺脱掉他的短裤和你的短裤后,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他把他的性器官放在我的性器官上,先生。
       
    律师古铁雷斯:
      我们可以要求将证人使用的词语 “binubundul-bundol ang kanyang ari” 记录在案,法官大人。
       
    法院:
      准许。
       

    检察官达图:

      请你解释一下 “binubundul-bundol” 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他试图把他的性器官强行塞进我的,先生。
       
    这持续了多久?
    大约三(3)分钟,先生。
       
    当被告人试图将他的性器官强行塞入你的时,你做了什么,如果你做了什么的话?
    我什么也没做,先生。我保持沉默。
       
    你为什么保持沉默?
    我害怕,先生。
       

    你为什么害怕?

    因为我不知道他在做什么。
       
    当阿邦迪奥·托伦蒂诺试图将他的性器官强行塞入你的时,你的反应是什么?
    我只是看着我们的aparador,保持[原文如此]沉默。
       
    你说被告人对你做这件事持续了3分钟。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我的弟弟敲门了,先生。
       
    你弟弟的名字是什么?
    马里埃尔·D·帕尔科,先生。
       
    当马里埃尔·帕尔科敲门时,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他向阿邦迪奥·托伦蒂诺要钱,先生。
       

    你的意思是说,马里埃尔能够进入那个房间?

    不,先生,他只是在门附近。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阿邦迪奥·托伦蒂诺告诉我弟弟向罗拉·伊丁要钱。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在他下楼之前,他穿上了我的短裤,也穿上了他的短裤。[10]

    基于以上分析,最高法院认为,控方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托伦蒂诺的阴茎穿透了蕾切尔的阴户唇瓣。因此,最高法院推翻了地区审判法院的死刑判决,改判托伦蒂诺犯有企图强奸罪,并根据菲律宾《不确定刑期法》,判处其十年零一天至十七年零四个月的有期徒刑。同时,法院责令托伦蒂诺向受害者蕾切尔支付5万比索的赔偿金和2.5万比索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案件的实践意义

    人民诉托伦蒂诺案强调了在强奸罪案件中,对“穿透”这一要素进行充分举证的重要性。即使存在其他性侵犯行为的证据,如果控方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穿透事实,法院可能不会认定强奸罪成立,而可能仅判处企图强奸罪。

    对于性侵犯案件的受害者及其代理律师而言,本案的教训是,在收集和呈现证据时,必须注重对穿透事实的详细描述和医学证据的补充。受害者的证词应尽可能清晰地描述性侵犯行为的细节,包括性器官接触的部位和程度。医学检查报告也应尽可能详细地记录受害者的身体状况,为法院判断是否发生穿透提供客观依据。

    关键教训

    • 穿透是强奸罪的关键构成要件: 即使是最轻微的穿透也可能构成强奸罪,但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穿透事实。
    • 证人证词和医学证据的重要性: 受害者的证词是重要的证据,但医学证据可以为证词提供客观佐证,尤其是在判断是否发生穿透时。
    • 企图强奸罪的认定: 在缺乏充分穿透证据的情况下,即使性侵犯行为成立,也可能仅被认定为企图强奸罪,量刑会因此有所不同。

    常见问题解答

    问:菲律宾法律中,强奸罪的“穿透”程度如何界定?
    答:菲律宾法律对“穿透”的定义相对宽松。只要能够证明男性性器官进入了女性阴户的唇瓣之间,即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穿透,无需达到完全穿透或处女膜破裂的程度。

    问:医学检查显示处女膜完整,是否意味着强奸罪不成立?
    答:并非如此。根据菲律宾最高法院的判例,处女膜完整且没有撕裂伤,不能完全排除强奸罪的成立。法院会综合考虑所有证据,包括受害者证词、医学检查报告等,来判断是否发生穿透。

    问:如果性侵犯行为没有达到“穿透”的程度,会如何定罪?
    答:如果性侵犯行为没有达到“穿透”的程度,但其他性侵犯行为成立,例如试图强行性交,则可能被认定为企图强奸罪。企图强奸罪的量刑会比强奸罪轻。

    问:在菲律宾,强奸罪的刑罚是什么?
    答:根据菲律宾修订刑法典,强奸罪的刑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某些加重情节下,如受害者未满十八岁且犯罪人为受害者的亲属或监护人,可判处死刑。普通强奸罪的刑罚为再监禁。

    问:如果遭遇性侵犯,应该如何寻求法律帮助?
    答:如果您或您认识的人遭遇性侵犯,应立即报警并寻求法律援助。您可以联系律师,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行的法律途径。收集证据,包括保留现场、寻求医疗检查、记录事件经过等,对后续的法律程序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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