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严重身体伤害

  • 牙齿损伤是否构成严重身体伤害:菲律宾最高法院对毁容的重新定义

    菲律宾最高法院近期对涉及牙齿损伤的严重身体伤害案件进行了重要裁决。法院裁定,牙齿断裂本身并不必然构成《修订刑法》第263条第3款下的“毁容”,除非牙齿的缺失导致明显且无法通过医疗手段修复的身体变形。这意味着法院将对牙齿损伤的严重程度进行个案评估,并考虑到现代牙科技术的修复能力。

    拳头下的牙齿:最高法院如何重新评估牙齿损伤?

    本案源于 Elpedio Ruego 对 Anthony M. Calubiran 的一次袭击,导致 Calubiran 的一颗门牙断裂。Ruego 因此被指控犯有严重身体伤害罪,并在各级法院均被判有罪。然而,最高法院在审查此案时,对牙齿损伤是否应自动视为构成严重身体伤害提出了质疑。核心问题在于,现代牙科技术能够有效地修复牙齿损伤,这意味着牙齿断裂不一定导致永久性的毁容。

    法院首先强调,根据《菲律宾共和国宪法》,被告有权被推定为无罪,直至证据确凿地证明其有罪。因此,法院有责任仔细审查证据,以确定 Ruego 的行为是否符合《修订刑法》第263条第3款规定的严重身体伤害的构成要件。该条款规定,如果因人身伤害导致受害者“毁容,或失去身体的任何其他部分”,则肇事者将承担刑事责任。

    Ruego 辩称,Calubiran 在事件发生时处于醉酒状态,并且双方存在相互斗殴的意愿。然而,法院驳回了这些说法,认为 Ruego 是事件的挑衅者,并且没有证据表明 Calubiran 存在非法侵略行为。此外,法院指出,即使 Calubiran 的牙齿断裂后通过现代牙科技术进行了修复,这并不意味着 Ruego 可以免除责任。问题在于,牙齿断裂是否导致了永久性的毁容,而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最高法院深入探讨了“毁容”的定义,并重新评估了其在《修订刑法》背景下的含义。法院指出,早期的判例,如 People v. Balubar,认为牙齿的缺失构成毁容,即使可以通过人工牙齿进行替换。然而,法院认为,随着牙科技术的进步,这种观点已经过时。现代牙科技术可以有效地修复牙齿损伤,使受害者恢复原貌,因此,牙齿断裂不应自动被视为构成永久性毁容。

    法院强调,只有当牙齿的缺失导致明显且无法通过医疗手段修复的身体变形时,才能认定为构成严重身体伤害。例如,如果牙齿的缺失导致面部结构发生重大改变,或者影响了受害者的 speech 或饮食功能,则可能构成毁容。但是,如果牙齿损伤可以通过牙科修复技术完全恢复,则不应认定为严重身体伤害。

    在本案中,法院指出,Calubiran 的牙齿已经过修复,面部没有明显的变形。因此,法院认为 Ruego 的行为不构成严重身体伤害,而应认定为轻微人身伤害,根据《修订刑法》第266条第1款,处以arresto menor 的刑罚,并赔偿 Calubiran 的牙科费用。法院同时建议,根据最新的《社区服务法》,可以酌情以社区服务代替监禁。

    总而言之,菲律宾最高法院在本案中对“毁容”的定义进行了重要的澄清,强调了在评估牙齿损伤的严重程度时,应考虑到现代牙科技术的修复能力。这一裁决对于涉及牙齿损伤的身体伤害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牙齿断裂是否必然构成《修订刑法》第263条第3款下的严重身体伤害,特别是考虑到现代牙科技术的修复能力。
    法院如何重新定义“毁容”? 法院重新定义“毁容”为一种明显的、永久性的身体变形,无法通过医疗手段修复。仅仅可以通过牙科修复技术恢复的牙齿损伤不应被视为毁容。
    People v. Balubar 案在本案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People v. Balubar 案是此前认为牙齿缺失构成毁容的判例。最高法院在本案中对其进行了重新评估,认为其观点已经过时。
    最高法院对被告判处了什么刑罚? 最高法院认定被告犯有轻微人身伤害罪,判处arresto menor 的刑罚,并赔偿受害者的牙科费用。
    什么是arresto menor arresto menor 是菲律宾刑法中的一种刑罚,指短期监禁。
    《社区服务法》与本案有什么关系? 法院建议,可以根据《社区服务法》,酌情以社区服务代替监禁。
    本案的实际意义是什么? 本案的实际意义是,在评估牙齿损伤的严重程度时,应考虑到现代牙科技术的修复能力,不能自动将牙齿断裂视为严重身体伤害。
    法院为什么对此案进行重审? 鉴于早期判决认为牙齿损失本身就等同于毁容,法院有必要对法律进行重新评估,以适应牙科领域不断发展的现代技术。

    这项裁决清晰地表明了菲律宾法律如何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而发展,影响了法院对身体伤害和毁容的解读。在评估身体伤害案件时,这种与时俱进的解读确保了个案的正义和公平。

    如有关于本判决在特定情况下应用的咨询,请通过 联系方式 或通过电子邮件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联系ASG Law。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的情况的特定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ELPEDIO RUEGO v. PEOPLE, G.R. No. 226745, 2021年5月3日

  • 自愿放弃阻止意图:菲律宾最高法院重新审视谋杀未遂的构成要件

    本案中,菲律宾最高法院推翻了下级法院对被告谋杀未遂的判决,改判为严重的身体伤害。此判决强调了在确定一个人是否犯下谋杀未遂罪时,犯罪意图自愿放弃犯罪行为的关键作用。最高法院认为,仅仅是造成身体伤害不足以构成谋杀未遂,必须证明被告有明确的杀人意图,且其放弃行为不是出于外部因素的干扰,而是自愿行为。因此,本判决对涉及暴力犯罪的案件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阐明了确定犯罪性质和严重程度所必须满足的具体法律标准。

    攻击的终止:自愿放弃如何改变谋杀未遂的定性?

    本案源于对受害人雷纳尔多·古铁雷斯(Reynaldo Gutierrez)的袭击,他声称被告罗伦·佩尼亚兰达(Rolen Peñaranda)和其他人合谋袭击了他。最初的指控是谋杀未遂,指控被告人持有武士刀和铅管,意图杀害古铁雷斯,但由于及时就医,古铁雷斯幸免于难。地区审判法院(RTC)最初认定佩尼亚兰达犯有谋杀未遂罪,但上诉法院(CA)维持了定罪,但修改了刑期。最高法院介入,重新审视了证据,特别是袭击的性质和被告人的行为。

    案件的关键在于确定犯罪意图,这是认定谋杀或杀人罪无论处于哪个阶段都至关重要的要素。法院需要确认被告的行为是否明确表现出杀人意图。法院认为,检察官未能证明被告人有杀人意图。最高法院强调,尽管被告及其同伙持有武器,并对古铁雷斯造成了伤害,但他们选择了放弃进一步的袭击。他们没有继续殴打受害人,也没有遗弃受害人任其死亡。相反,在实施袭击后,他们逃离了现场,表明他们没有完成犯罪的意图。这种自愿放弃行为是区分谋杀未遂和较轻罪行的关键。

    此外,最高法院认为本案不符合未遂犯罪的构成要件。根据菲律宾修订刑法典第6条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开始实施重罪,但由于自身自愿放弃以外的原因未能完成所有应导致重罪完成的行为,则构成未遂犯罪。在本案中,法院认为被告人自愿放弃了进一步的袭击。他们的放弃并不是因为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扰,而是他们自己做出的选择。正因如此,本案不符合未遂犯罪的要件。

    《菲律宾修订刑法典》第6条第三款规定:当行为人直接通过公开行为开始实施重罪,但由于自身自愿放弃以外的某种原因或事故而没有完成所有应导致重罪完成的行为时,则存在未遂行为。

    因此,法院确定被告人犯有严重的身体伤害罪。受害人受了需要30多天才能痊愈的伤,符合修订刑法典第263条第4款规定的严重身体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尽管被告最初被指控犯有谋杀未遂罪,但法院可以判处其较轻罪行,因为严重身体伤害罪包含在最初的指控中。

    法庭也考量到被告和其同伙们是一致行动,并滥用优势。当两个人或更多人达成协议要犯下重罪并决定去执行时,就存在同谋关系。一旦确认了这一点,同谋中的每个人都要对同谋中的任何一个人犯下的罪行负刑事责任。但是,法庭认同上诉法庭的观点,也就是这起犯罪并不存在背叛。背叛的本质是突然,出乎意料,并且无法预见地攻击受害人,且受害人没有任何挑衅。可是,受害人原本有机会自卫,因为他当时手里拿着一根铁管,表示说他事先就预料到他自己有危险。可是后来被告和他的同伙们滥用优势,让受害人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根据菲律宾刑法的相关规定,因滥用优势构成严重人身伤害罪的,处以监禁。由于最高法院认定佩尼亚兰达犯有严重人身伤害罪,并考虑到了滥用优势的情况,因此量刑为6个月的逮捕监禁(arresto mayor)最低刑,到4年零2个月的轻刑(prision correccional)最高刑。此外,他还被责令向受害者支付25,000比索的精神损失费、10,000比索的临时损失费和50,000比索的惩罚性赔偿金。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谋杀未遂,还是构成较轻的罪行,如严重的身体伤害。特别是,法庭考虑了是否存在杀人意图以及被告人是否自愿放弃进一步的袭击。
    最高法院在本案中作出了什么裁决? 最高法院推翻了下级法院对被告犯有谋杀未遂罪的判决,改判为严重的身体伤害罪。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未能证明被告有杀人意图,且被告人自愿放弃了进一步的袭击,因此不符合谋杀未遂罪的构成要件。
    自愿放弃在判决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自愿放弃是最高法院做出判决的一个关键因素。法院认为,被告人及其同伙在没有受到外部干扰的情况下自愿放弃了袭击,这表明他们没有完成犯罪的意图,因此不符合未遂犯罪的要件。
    严重身体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根据修订刑法典第263条第4款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对他人造成伤害,导致受害人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超过30天,则构成严重的身体伤害罪。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受了需要30多天才能痊愈的伤,符合此构成要件。
    同谋关系在案件中是如何体现的? 法院认为,被告及其同伙的行动表明他们具有共同的目标,即对受害人造成伤害。证据表明,他们共同计划并执行了袭击,尽管每个人的具体行为略有不同,但都指向相同的犯罪意图。
    虐待优势是如何适用的? 虐待优势适用于被告及其同伙利用他们的数量和武器使受害人处于极度不利的地位。被告被发现利用他们的数量和武器让古铁雷斯非常不利,而他本来有一根铁管,但是被说服放在地上了。
    谋杀未遂罪和严重身体伤害罪之间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谋杀未遂罪需要证明被告有杀人意图,并且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但由于某种原因未能完成。而严重身体伤害罪则不需要证明杀人意图,只需要证明被告对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
    本案的刑罚和赔偿金是什么? 佩尼亚兰达被判处6个月的逮捕监禁(arresto mayor)最低刑,到4年零2个月的轻刑(prision correccional)最高刑。此外,他还被责令向受害者支付25,000比索的精神损失费、10,000比索的临时损失费和50,000比索的惩罚性赔偿金。

    总而言之,菲律宾最高法院在本案中的判决强调了犯罪意图和自愿放弃行为在区分谋杀未遂罪和较轻罪行方面的重要性。本判决阐明了在暴力犯罪案件中确定犯罪性质和严重程度所必须满足的具体法律标准。

    有关本裁决在特定情况下适用性的咨询,请通过contact或通过电子邮件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联系ASG Law。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对于针对您情况的特定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资料来源:短标题,G.R No.,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