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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官员腐败:厘清不正当利益与损害

    本案确立了一项重要原则,涉及对公职人员违反《反贪污和腐败行为法》第3(e)条的行为的起诉。菲律宾最高法院裁定,根据该法律起诉公职人员时,检察官可以选择证明该官员给任何一方(包括政府)造成了不正当损害,或者给予任何私人不正当利益、优势或优惠。本案强调,这两种行为都构成违规行为,并且不需要同时发生才能成立犯罪。此裁决澄清了证明腐败行为的要素,并确保公职人员因其利用职位的行为而受到追究,无论这些行为是否直接造成了经济损失。

    当购买药物引起怀疑:违反公务人员行为准则的详细信息

    本案源于针对塔尔市市长 Librado M. Cabrera 及其妻子 Fe M. Cabrera 以及议员 Luther Leonor 提起的四项起诉。他们被指控违反了共和国法案第 3019 号(《反贪污和腐败行为法》)第 3(e) 条。起诉书称,Cabrera 夫妇在担任各自职务期间,与 Leonor 勾结,通过直接从 Diamond Laboratories, Inc. 购买药品,向该公司提供了不正当利益。值得注意的是,Diamond Laboratories, Inc. 由 Cabrera 夫妇的亲属拥有,且没有经过公开招标程序。

    这些起诉书进一步称,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剥夺了塔尔市以更优惠价格获得同等质量药品的公平机会。此外,Librado 和 Fe Cabrera 还被指控挪用公共资金用于未经授权的旅行,从而对市政造成了额外的财政损害。被告试图以起诉书中未能充分说明不正当损害的具体范围和价值为由,申请撤销起诉,但桑迪甘巴彦驳回了他们的申请,引发了这次提交最高法院的请愿。

    关键的法律问题在于起诉书是否充分陈述了《反贪污和腐败行为法》第 3(e) 条的所有必要要素。该法禁止公务人员利用其官方职能给任何一方造成不正当损害,或给予任何私人不正当利益、优势或优惠,且明显存在偏袒、恶意或重大且不可原谅的疏忽。菲律宾最高法院必须澄清,起诉书是否需要同时证明造成损害和给予利益才能有效成立腐败罪。

    法院援引了先前案例中的既定原则,指出违反《反贪污和腐败行为法》第 3(e) 条有两种方式。公务人员可以通过给包括政府在内的任何一方造成不正当损害,或通过给予任何私人不正当利益、优势或优惠来实施违规行为。至关重要的是,法院澄清,这些行为中的任何一种都可以构成违规行为;因此,公务人员可以根据其中一种方式或两种方式被起诉。

    因此,决定性的因素变成了对案件中的起诉书进行充分审查,以确定它们是否充分陈述了实施的违规行为的必要要素。最高法院维持了桑迪甘巴彦的裁决,认为起诉书确实说明了所有基本要素。法院发现,关于直接购买药品的起诉书充分指控了 Cabrera 夫妇和 Leonor 通过向与 Cabrera 家族有关联的公司提供不正当利益并损害塔尔市的利益而采取的同谋行动。

    此外,关于挪用资金的起诉书令人信服地声称市政遭受了不正当损害,因为 Cabrera 夫妇挪用了未经授权的旅行资金。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驳回了这样一种论点,即辩方有权在没有公开招标的情况下直接从药品制造商处购买药品。法院认为,这是一个防御性问题,可以在审判期间通过提交证据来充分解决。

    法院申明了其之前的判决,例如 Jacinto v. SandiganbayanSantiago v. Garchitorena,确认造成不正当损害或给予不正当利益的必要要素是 《反贪污和腐败行为法》第 3(e) 条下的单独和可替代的罪行方式。这一立场驳斥了这样的论点,即必须同时存在损害和利益才能支持定罪,从而维护了打击菲律宾公共部门腐败的法律框架。

    最高法院驳回了这样一种论点,即根据第 366 条的《地方政府法典》,可以直接从制造商或独家分销商处采购耗材而无需公开招标,并强调辩方可以在审判期间出示证据,证明钻石实验室公司是相关耗材的制造商或独家分销商,这只能起到辩护作用。因此,高等法院维持了桑迪甘巴彦的裁决,从而维护了公共领域问责制的原则。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确定起诉违反《反贪污和腐败行为法》第 3(e) 条的公务人员时,需要证明哪些要素,特别是在造成损害或给予不正当利益方面。
    《反贪污和腐败行为法》第 3(e) 条规定了什么? 《反贪污和腐败行为法》第 3(e) 条禁止公务人员通过明显的偏袒、恶意或重大的不可原谅的疏忽,因履行公务职能而对任何一方造成不正当损害,或给予任何私人不正当利益、优势或优惠。
    在涉及向钻石实验室公司提供不正当利益的指控中,辩护的主要论点是什么? 辩方辩称,起诉书未能充分说明不正当损害的具体范围和价值,并且在没有公开招标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从药品制造商处购买药品。
    法院驳回申请撤销起诉书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法院裁定,起诉书确实说明了所有基本要素,而且可以提交证据来证明钻石实验室公司是一家合法的制造商,只能作为审判中的辩护依据。
    法院在关于违反《反贪污和腐败行为法》第 3(e) 条的问题上确认了哪些之前的判决? 法院确认了之前的判决,例如 Jacinto v. SandiganbayanSantiago v. Garchitorena,即造成不正当损害或给予不正当利益是《反贪污和腐败行为法》第 3(e) 条下的单独和可替代的罪行方式。
    给予不正当利益一词在本案中具有什么意义? 如法院引用 Gallego v. Sandiganbayan 一案所述,“不正当”意味着缺乏足够的官方支持,缺乏理由、未经授权,或者没有正当理由或充分理由。
    本案对菲律宾的公务人员具有什么重要意义? 本案明确了《反贪污和腐败行为法》第 3(e) 条涵盖的违规行为的范围,加强了对不道德公务行为的问责制,无论是否直接导致明显的经济损害。
    对公务人员违规行为的定罪需要证明对公众造成实际损失吗? 虽然公共资源的损失或挪用可以作为定罪的一个促成因素,但也可以在缺乏任何资金损失的情况下维持公务人员不正当行为的定罪,即通过给予利益。

    根据塔尔市长的案例,它进一步巩固了确保公务人员坚持道德行为标准所必需的法律框架,避免滥用公共资源进行私人或党派利益。高等法院采取的强有力的行动是根据公平正义和公众信任行使权力这一关键承诺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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