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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最高法院:抵押合同中的“一揽子抵押条款”并非总是有效

    抵押合同中的“一揽子抵押条款”并非总是有效:贷款需明确提及抵押物

    G.R. No. 272145, November 11, 2024

    想象一下:您为了获得贷款,抵押了您的房产。您认为抵押物仅与这笔贷款相关,但银行却声称它也涵盖了您之前和之后的所有债务。这可能吗?在菲律宾,最高法院最近审理的案件明确了抵押合同中“一揽子抵押条款”(dragnet clause)的适用范围,保障了借款人的权益。

    引言

    在菲律宾的贷款和抵押交易中,“一揽子抵押条款”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指的是抵押合同中涵盖借款人所有债务(无论过去、现在或将来)的条款。然而,这种条款的适用并非没有限制。最高法院在Metropolitan Bank and Trust Company v. Spouses Rodolfo Antonino and Rosa Marina Antonino一案中,阐明了“一揽子抵押条款”的适用条件,强调了贷款与抵押物之间明确关联的重要性。该案涉及 Antonino 夫妇与 Metropolitan Bank (Metrobank) 之间的贷款纠纷,核心问题是:房地产抵押合同(REM)是否仅限于 1996 年 10 月 9 日的贷款,还是可以扩展到 Antonino 夫妇的其他贷款义务?

    法律背景

    根据菲律宾法律,抵押合同(REM)是用于担保债务履行的协议。当借款人未能履行债务时,贷款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例如止赎)收回抵押物。抵押合同的条款至关重要,因为它明确了哪些债务受到抵押物的保护。“一揽子抵押条款”是一种特殊的条款,旨在涵盖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所有债务,无论这些债务何时产生。但是,最高法院强调,为了使“一揽子抵押条款”有效,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菲律宾民法典》第 2126 条规定:“抵押直接且立即地将抵押物置于其上,无论占有者是谁,以履行为其安全而构成的义务。”

    最高法院在之前的案例中,例如Philippine National Bank v. Heirs of Benedicto (G.R. No. 797 Phil. 152 (2016)),指出为了使未来的贷款受到抵押物的保护,这些贷款必须在抵押合同中得到充分描述。对于过去的贷款,这个要求更为重要,因为这些贷款已经存在,双方都知晓,因此可以在合同中轻松描述。

    此外,在Prudential Bank v. Alviar (G.R. No. 502 Phil. 595, 606 (2005))一案中,最高法院认为,除非有明确的相反意图的证据,否则包含“一揽子抵押条款”的抵押合同不会扩展到涵盖未来的贷款,除非证明后续贷款的文件提及该抵押物作为担保。

    例如,如果一份抵押合同包含“一揽子抵押条款”,但后续的贷款协议没有提及该抵押物,那么该抵押物可能不会被视为该后续贷款的担保。这意味着,如果借款人未能偿还后续贷款,贷款人可能无法通过止赎抵押物来收回欠款。

    案例分析

    Antonino 夫妇在 1996 年 8 月至 1997 年 1 月期间,从 Metrobank 获得了 12 笔贷款。为了担保 1996 年 10 月 9 日的 1600 万比索贷款,Antonino 夫妇抵押了他们在 Ayala Alabang 的房产。其他贷款最初通过一份本票合并为 800 万比索,并以 Antonino 夫妇的 42,375 股 Philippine Commercial and International Bank (PCIB) 股票作为担保。后来,由于 Antonino 夫妇的贷款增加,双方修改了质押协议。Antonino 夫妇声称,Metrobank 未经他们书面授权,以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出售了这些股票。

    Antonino 夫妇未能按时偿还贷款,导致 Metrobank 止赎了抵押房产。在公开拍卖中,Metrobank 以 2567.4 万比索的价格中标。Metrobank 将止赎销售收益用于支付止赎销售的费用以及 Antonino 夫妇未担保的未偿还债务,理由是抵押合同中包含“一揽子抵押条款”。

    Metrobank 随后对 Antonino 夫妇提起诉讼,要求支付 1238.6356 万比索的余额。Antonino 夫妇辩称,抵押物仅限于 1996 年 10 月 9 日的贷款,Metrobank 错误地使用止赎销售收益来支付他们的其他贷款义务。

    以下是该案的诉讼过程:

    • Metrobank 起诉 Antonino 夫妇,要求支付贷款余额。
    • 地区审判法院 (RTC) 驳回了 Metrobank 的诉讼,并部分批准了 Antonino 夫妇的反诉,命令 Metrobank 向 Antonino 夫妇支付 642.366359 万比索的止赎销售收益余额,以及 10 万比索的律师费。
    • 双方均向菲律宾上诉法院 (CA) 提出上诉。
    • 上诉法院维持了地区审判法院的裁决,并进行了修改,对 Antonino 夫妇应得的款项处以每年 6% 的法定利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全额支付为止。
    • 双方分别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最高法院维持了上诉法院的裁决,认为抵押合同仅限于 1996 年 10 月 9 日的贷款。法院强调,Metrobank 未能证明 Antonino 夫妇的其他贷款义务与该抵押物之间存在明确的关联。法院引用了 Philippine National Bank v. Heirs of Benedicto 案,指出为了使未来的贷款受到抵押物的保护,这些贷款必须在抵押合同中得到充分描述。

    最高法院进一步解释说,由于 Metrobank 是抵押合同的起草者,因此合同的解释应严格对 Metrobank 不利。这意味着,如果 Metrobank 希望抵押合同涵盖未来的贷款,它应该在贷款协议中明确提及该抵押物。

    最高法院的裁决强调了抵押合同中明确性和具体性的重要性。贷款人不能仅仅依靠“一揽子抵押条款”来担保所有债务。相反,他们必须确保每笔贷款都与抵押物之间存在明确的关联。

    最高法院引用了 Prudential Bank v. Alviar 案中的一段话:“如果当事方打算使房地产抵押合同通过涵盖其执行后获得的义务来扩展其适用范围,那么 Metrobank 在起草证明后续贷款的本票时,本可以轻松地提及先前执行的抵押合同。”

    实际影响

    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对菲律宾的贷款人和借款人具有重要的实际影响。对于贷款人而言,这意味着他们不能仅仅依靠“一揽子抵押条款”来担保所有债务。他们必须确保每笔贷款都与抵押物之间存在明确的关联。这可以通过在贷款协议中明确提及抵押物来实现。

    对于借款人而言,这意味着他们有权知道哪些债务受到抵押物的保护。他们应该仔细审查抵押合同,并确保合同中明确说明了哪些债务受到抵押物的保护。如果他们不确定,他们应该咨询律师。

    以下是该案的主要教训:

    • “一揽子抵押条款”并非总是有效。
    • 为了使“一揽子抵押条款”有效,贷款必须与抵押物之间存在明确的关联。
    • 贷款人不能仅仅依靠“一揽子抵押条款”来担保所有债务。
    • 借款人有权知道哪些债务受到抵押物的保护。

    常见问题解答

    什么是“一揽子抵押条款”?

    “一揽子抵押条款”是指抵押合同中涵盖借款人所有债务(无论过去、现在或将来)的条款。

    “一揽子抵押条款”总是有效吗?

    不是的。“一揽子抵押条款”的有效性取决于贷款与抵押物之间是否存在明确的关联。

    贷款人如何确保“一揽子抵押条款”有效?

    贷款人可以通过在贷款协议中明确提及抵押物来确保“一揽子抵押条款”有效。

    借款人如何知道哪些债务受到抵押物的保护?

    借款人应该仔细审查抵押合同,并确保合同中明确说明了哪些债务受到抵押物的保护。如果他们不确定,他们应该咨询律师。

    如果贷款人错误地使用止赎销售收益来支付其他贷款义务,借款人可以做什么?

    借款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贷款人返还多收的款项。

    如果抵押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哪些债务受到抵押物的保护,会发生什么?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认为抵押物仅限于最初担保的贷款。

    如果贷款协议中没有提及抵押物,会发生什么?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认为该贷款没有受到抵押物的保护。

    什么是止赎?

    止赎是指贷款人通过法律程序收回抵押物,以偿还借款人未能履行的债务。

    什么是止赎销售收益?

    止赎销售收益是指贷款人通过止赎销售获得的款项。这些款项用于支付止赎销售的费用以及借款人未偿还的债务。如果止赎销售收益超过了借款人未偿还的债务,剩余的款项应返还给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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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最高法院:其他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

    菲律宾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可构成其他欺诈罪,即使存在抵押担保

    G.R. No. 262084, April 03, 2024

    本案明确了在菲律宾法律下,即使存在房地产抵押作为担保,虚假陈述如何构成《修订刑法典》第318条规定的“其他欺诈”罪。它强调了合同中的诚信义务,以及虚假陈述可能导致的刑事责任。

    引言

    在商业交易中,诚信至关重要。如果一方通过虚假陈述诱使另一方达成协议,即使存在抵押品,也可能构成犯罪。本案涉及Maycel Balucero Nanzan被判犯有“其他欺诈”罪,突显了这一原则。Nanzan向Oaña Credit Solutions, Inc.(Oaña Credit)虚假陈述贷款偿还来源,导致后者遭受经济损失。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即使存在房地产抵押作为贷款担保,Nanzan的虚假陈述是否足以构成“其他欺诈”罪?最高法院的判决对此问题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法律背景

    本案涉及菲律宾《修订刑法典》第318条,该条文涵盖了未在第315条至第317条中明确列出的“其他欺诈”行为。该条款旨在弥补法律漏洞,涵盖所有形式的欺骗行为。

    《修订刑法典》第318条规定:

    第318条。其他欺诈行为。对于以本章前述条款未提及的任何其他欺诈行为欺骗或损害他人的任何人,应处以逮捕市长监禁以及不少于所造成损害金额且不超过该金额两倍的罚款。

    要构成“其他欺诈”罪,必须满足以下要素:

    • 被告人作出虚假陈述、欺诈行为或伪装,但这些行为并非《修订刑法典》第315条、第316条和第317条所涵盖的。
    • 这些虚假陈述、欺诈行为或伪装是在欺诈行为发生之前或同时作出的。
    • 受害方因此遭受损害或损失。

    最高法院在之前的案例中强调,虚假陈述必须是受害方同意交易的唯一动机。

    例如,如果A声称自己拥有某项资产,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并以此为诱饵说服B投资于A的公司,那么A的行为可能构成“其他欺诈”罪。即使A承诺提供其他担保,如果B的主要动机是相信A的资产所有权,A仍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分析

    以下是案件的详细过程:

    • 2015年1月21日,Nanzan及其他四人被指控犯有诈骗罪,违反了《修订刑法典》第315条第2款(a)项。
    • 起诉方称,Nanzan及其同案被告Rodella Alterado向Oaña Credit申请了2,565,325.00菲律宾比索的过桥融资贷款。
    • Nanzan是某项财产的登记所有者,该财产已抵押给Adoracion Belo。Nanzan和Rodella向Oaña Credit解释说,他们需要这笔贷款来解除抵押,并促进将其出售给Rodella。
    • 他们虚假陈述说,Rodella和她的丈夫Frederick Alterado在PS Bank有一笔预先批准的贷款,金额为2,900,000.00菲律宾比索。
    • 随后,Rodella签署了一份文件,授权Oaña Credit的信用调查员核实这一事实。PS Bank的一名主管Vanessa Misa证实了Rodella和Frederick(Alterado夫妇)有一笔预先批准的贷款。
    • 之后,Nanzan作为借款人、Oaña Credit作为贷款人、Alterado夫妇作为受益人签订了贷款协议。
    • 贷款协议规定,债务将从PS Bank预先批准的贷款收益中支付。
    • Rodella同意将贷款收益直接交给Nanzan,然后由Nanzan将其转交给Oaña Credit。
    • Oaña Credit随后将贷款金额发放给Nanzan。最终,PS Bank的贷款收益发放给了Alterado夫妇,他们将其转交给了Nanzan,Nanzan随后签署了贷款收益转让契约给Oaña Credit。
    • 然而,Oaña Credit从未收到这笔贷款收益,这促使它向Nanzan要求付款。作为回应,她写了一张PS Bank支票给Oaña Credit。然而,该支票因“资金不足”而被拒付。Oaña Credit发出的最后催款函仍未得到理睬。

    地区审判法院(RTC)裁定Nanzan犯有诈骗罪。Nanzan随后上诉至上诉法院(CA)。

    上诉法院维持了对Nanzan的定罪,但将其罪名修改为《修订刑法典》第318条规定的“其他欺诈”罪。上诉法院认为,Nanzan的行为不符合《修订刑法典》第315条第2款(a)项规定的诈骗罪,但符合第318条规定的“其他欺诈”罪。

    最高法院维持了上诉法院的判决,认为Nanzan通过虚假陈述诱使Oaña Credit发放贷款,并最终导致Oaña Credit遭受经济损失。最高法院强调,即使存在房地产抵押,Nanzan的虚假陈述仍然构成犯罪。

    “法院不得考虑未经正式提供的证据。”

    最高法院认为,Nanzan未能提供房地产抵押合同作为证据,因此法院无法评估其对案件的影响。即使存在抵押,也无法改变Nanzan通过欺骗手段获得贷款的事实。

    “犯罪的关键在于使用欺诈或欺骗来损害或损害他人。”

    最高法院指出,Nanzan的虚假陈述是Oaña Credit同意发放贷款的根本原因,因此构成了“其他欺诈”罪。

    实际意义

    本案对商业交易具有重要意义。它强调了以下几点:

    • 在合同谈判中,诚信至关重要。虚假陈述可能导致刑事责任。
    • 即使存在抵押品,虚假陈述仍然可能构成犯罪。
    • 企业在发放贷款或其他信贷时,应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以核实借款人的陈述。

    关键教训

    • 在商业交易中,始终保持诚信。
    • 在依赖他人陈述之前,进行独立的核实。
    • 了解菲律宾《修订刑法典》中关于欺诈的规定。

    常见问题解答

    问:什么是“其他欺诈”罪?

    答:根据菲律宾《修订刑法典》第318条,“其他欺诈”罪是指以本章前述条款未提及的任何其他欺诈行为欺骗或损害他人的行为。

    问:即使存在抵押品,虚假陈述是否构成犯罪?

    答:是的,即使存在抵押品,如果虚假陈述是受害方同意交易的根本原因,仍然可能构成犯罪。

    问:本案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答:本案强调了企业在发放贷款或其他信贷时,应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以核实借款人的陈述。

    问:如果我被指控犯有“其他欺诈”罪,我该怎么办?

    答:您应该立即咨询律师,以评估您的案件并制定辩护策略。

    问:本案判决的刑罚是什么?

    答:本案中,Nanzan被判处两个月零一天至四个月的逮捕市长监禁,并处以2,565,325.00菲律宾比索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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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贷款利率:高利率是否一定无效?最高法院最新判例分析

    菲律宾贷款利率:高利率是否一定无效?合同自由与保护弱势群体之间的平衡

    G.R. No. 211363, February 21, 2023

    在商业贷款中,贷款利率的设定是借贷双方博弈的关键点。过高的利率可能导致借款人无力偿还,甚至倾家荡产,但另一方面,贷款人也有权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那么,在菲律宾,什么样的贷款利率才算“过高”?法院又将如何平衡合同自由与保护弱势群体之间的利益?最高法院在 *Estrella Pabalan v. Vasudave Sabnani* 案中的判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入了解菲律宾贷款利率法律的窗口。本案的核心问题是,法院是否有权干预借贷双方自愿约定的高利率,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干预。

    法律背景:菲律宾利率管制的演变

    菲律宾的利率管制并非一成不变,而是经历了一个从严格管制到逐步放松的过程。了解这一演变,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本案判决的意义。

    在过去,菲律宾受到《反高利贷法》(Usury Law)的严格约束。该法律规定了贷款利率的上限,超过上限的利率被视为非法,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自由化,人们逐渐认识到,严格的利率管制可能会阻碍信贷市场的健康发展,不利于经济的增长。

    因此,1982年,菲律宾中央银行发布了第905号通告(Central Bank Circular No. 905),宣布暂停执行《反高利贷法》中关于利率上限的规定。这意味着,借贷双方可以自由协商贷款利率,不再受到法律的强制约束。这一举措旨在促进信贷市场的竞争,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

    尽管如此,菲律宾最高法院仍然保留了对“显失公平”的利率进行干预的权力。根据《菲律宾民法典》第1306条,合同自由并非绝对的,合同条款不得违反法律、道德、善良风俗、公共秩序或公共政策。如果贷款利率过高,超出了合理的范围,法院可以认定其违反公共政策,从而对其进行调整。

    《菲律宾民法典》第1306条:

    “缔约方可以订立其认为合适的条款、细则和条件,只要这些条款、细则和条件不违反法律、道德、善良风俗、公共秩序或公共政策。”

    那么,什么样的利率才算“显失公平”呢?这是一个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问题。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 借贷双方的议价能力
    • 贷款的风险程度
    • 当时的经济环境
    • 类似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

    例如,如果借款人处于弱势地位,迫于无奈接受了高利率贷款,或者贷款的风险极低,但贷款人却收取了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利率,法院可能会认定该利率“显失公平”,并对其进行调整。反之,如果借贷双方的议价能力相当,贷款的风险较高,且利率水平与市场行情相符,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的合同约定。

    案件回顾:Pabalan v. Sabnani 案的来龙去脉

    Estrella Pabalan (Pabalan) v. Vasudave Sabnani (Sabnani) 案正是对上述法律原则的一次生动诠释。该案涉及一笔短期商业贷款,贷款利率远高于当时的平均水平。案件的焦点在于,法院是否有权干预这笔贷款的利率。

    1999年,英国公民Vasudave Sabnani (Sabnani) 向Estrella Pabalan (Pabalan) 借款745万比索,作为贷款的担保,他提供了两张本票和一份房地产抵押契约,抵押物是位于马卡蒂市Skyland Plaza Condominium的一套公寓单元。

    两张本票约定了不同的利率:

    • 第一张本票:贷款金额145万比索,月利率8%。
    • 第二张本票:贷款金额600万比索,月利率5%。

    如果Sabnani未能按时支付利息,利率将提高到每月20%。如果案件需要律师介入,Sabnani还需支付额外的利息罚款、违约金、律师费以及其他诉讼费用。

    由于Sabnani未能按时支付1999年5月31日到期的款项,Pabalan向他发出了催款函,要求其在1999年6月21日前支付总计894万比索,其中包括本金745万比索以及利息和罚款149万比索。Sabnani未能履行还款义务,Pabalan遂向马卡蒂市地区审判法院书记官办公室申请对抵押房产进行庭外强制执行。

    为了阻止强制执行,Sabnani提起了诉讼,要求撤销房地产抵押契约、本票以及法警拍卖通知。Pabalan则主张其强制执行抵押的权利受到抵押契约条款的明确支持。

    该案经历了地区审判法院(RTC)、上诉法院(CA)以及最高法院的审理。各级法院的判决结果有所不同:

    • 地区审判法院:支持房地产抵押契约、本票以及强制执行拍卖的有效性。
    • 上诉法院:维持贷款、房地产抵押契约和本票的有效性,但以利率过高为由,降低了利率、罚款、违约金和律师费。
    • 最高法院:推翻上诉法院的判决,恢复地区审判法院的判决。

    最高法院认为,本案中,借贷双方的议价能力相当,Sabnani并非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法院不应干预双方自愿约定的利率。最高法院的理由是:

    “本案的特殊情况表明,没有必要进行干预。已经确定,利率、罚款、违约金和律师费是双方在没有任何欺诈或胁迫迹象的情况下自由和自愿约定的。因此,在没有任何令人信服的理由的情况下,为了公平或正义,本法院不会干预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对企业和个人的启示

    最高法院在本案中的判决,对企业和个人都有着重要的启示。它表明,在菲律宾,合同自由受到高度的尊重,法院通常不会轻易干预借贷双方自愿约定的利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贷款人可以为所欲为,随意设定高利率。如果贷款利率过高,超出了合理的范围,法院仍然可以认定其违反公共政策,从而对其进行调整。

    对贷款人而言,在设定贷款利率时,应充分考虑借款人的议价能力、贷款的风险程度以及当时的经济环境。避免设定过高的利率,以免被法院认定为“显失公平”。

    对借款人而言,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认为利率过高,应积极与贷款人协商,争取更优惠的条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键教训

    • 合同自由是菲律宾法律的一项重要原则,法院通常会尊重借贷双方自愿约定的利率。
    • 如果贷款利率过高,超出了合理的范围,法院仍然可以认定其违反公共政策,从而对其进行调整。
    • 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借贷双方都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发生纠纷。

    常见问题解答

    问:菲律宾的贷款利率上限是多少?

    答:目前,菲律宾没有法定的贷款利率上限。借贷双方可以自由协商贷款利率,但法院可以对“显失公平”的利率进行干预。

    问:什么样的利率才算“显失公平”?

    答:这是一个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问题。法院通常会考虑借贷双方的议价能力、贷款的风险程度、当时的经济环境以及类似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等因素。

    问:如果我认为贷款利率过高,我该怎么办?

    答:首先,应积极与贷款人协商,争取更优惠的条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调整利率。

    问:法院会支持我的诉讼请求吗?

    答:这取决于具体案情。如果法院认为贷款利率过高,超出了合理的范围,且您处于弱势地位,法院可能会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问:我如何才能避免陷入高利率贷款的陷阱?

    答: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认为利率过高,应谨慎考虑是否接受贷款。可以多方比较,选择利率更优惠的贷款机构。

    如果您需要关于菲律宾贷款利率的法律咨询,请联系我们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丧失救赎权:不动产抵押中禁止令申请的放弃及其对合并的影响

    最高法院裁定,如果抵押人在初步禁令听证会上放弃了申请,并且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寻求该救济,则银行可以合法地合并对已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本案阐明了不动产抵押中救赎权的复杂相互作用、初步禁令的作用以及适时寻求法律救济的重要性。对于面临止赎的个人和寻求强制执行其抵押权的银行来说,这一裁决都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不动产的承诺:一方的违约引发了抵押银行的权利

    本案源于 Spouses Milu 和 Rosalina De Jesus(以下简称“De Jesus 夫妇”)对 Land Bank of the Philippines(以下简称“Land Bank”)提起的一项诉讼,该诉讼旨在宣布不动产抵押、本票和止赎拍卖以及损害赔偿无效。De Jesus 夫妇辩称,他们以 Land Bank 为受益人签署的不动产抵押和本票无效,Land Bank 发起的止赎程序也无效。为了防止银行合并这些房产的所有权,他们还寻求颁布临时限制令 (TRO) 和/或初步禁令。值得注意的是,Land Bank 承诺在初步禁令听证会期间不进行合并。然而,De Jesus 夫妇后来申请安排主案进行庭前会议,而不是进行最初安排的初步禁令申请听证会。尽管如此,上诉法院裁定地区审判法院犯有严重滥用自由裁量权,因为它驳回了颁布现状令的动议,并且由于双方当事人最初协议了银行不允许合并,所以案件应回到审判法院,以便就颁布初步禁令的申请举行听证会。

    对法庭记录进行详细审查显示,地区审判法院驳回了 De Jesus 夫妇要求颁布现状令的动议时,并未滥用自由裁量权。当事方放弃了他们获得该禁令性救济的权利。此外,一旦救赎期满且抵押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救赎房产,合并所有权对 Land Bank 来说便成为一项权利。Land Bank 承诺在初步禁令听证会期间不合并这一事项是阻止合并的唯一潜在障碍。因此,De Jesus 夫妇提交了一项动议,要求安排主案进行庭前会议,而不是在初步禁令的最初安排的听证会上继续进行,这意味着放弃了对这些动议的任何进一步追求。此外,他们最初提出的关于 TRO 的承诺已经失效。

    Land Bank 承诺在初步禁令申请听证会期间不进行合并,事实证明这一点,在地区审判法院提问后,Latosa 律师澄清 Land Bank 不会在“下一次听证会之前”进行合并,并随后对法院做出了正式承诺。重要的是要注意,由于这项保证,De Jesus 夫妇撤回了他们最初发布的临时限制令的请求,地区审判法院随即将针对初步禁令的听证会定为适当的时间。此时间线清晰地描绘出 Latosa 律师承诺的范围,明确规定它适用于就初步禁令提出申请的具体期限。

    尽管事实并非如此,当事方仍然可以在该事项上争取诉讼救济。当 De Jesus 夫妇提交动议要求安排主案进行庭前会议而不是按计划继续进行初步禁令听证会时,进一步证实了这一观点,表明他们放弃了救济。通过采取这种行动,他们与初步禁令的基本性质背道而驰,初步禁令应作为一种紧急救济措施,用于避免任何标准的补偿都无法纠正的损害后果。实际上,此行为反映出缺乏申请禁令救济的紧迫性,这是 De Jesus 夫妇获得初步禁令的关键。Land Bank 对 De Jesus 夫妇放弃初步禁令申请的解读并不是随意的,因为它已经考虑到 Bank 承诺避免合并,该承诺完全是在等待对初步禁令申请进行审理后作出的,不能通过无限期地延迟相关听证会来不合理地延长该承诺。

    上诉法院的结论是,在驳回禁令动议后,De Jesus 夫妇没有进一步提起禁令程序的权利,这构成对其正当程序的侵犯。然而,正如最高法院在裁决中所说,这一前提是不准确的。重要的是要记住,地区审判法院驳回了有关动议,该动议安排审判听证会的时间恰好在其根据程序采取其他诉讼行动(安排诉讼进行预审程序)之后进行,因为 De Jesus 夫妇通过未能提起关于该申请的持续禁令救济动议来暗示这一驳回。事实上,当法院驳回初步禁令动议时,甚至不需要举行听证会。根据法院规则第 58 条第 5 款,指出“未经听证且未事先通知将被禁令的当事方或人员,不得批准任何初步禁令。”因此,反过来说,法院甚至可以在不举行单独听证会的情况下驳回初步禁令的申请,只需举行临时限制令的初步听证会。

    由于银行已经根据自己的合法权利合并了对有争议房产的所有权,初步禁令对事实没有影响。换句话说,根据法院先前的论点,申请禁令已不再重要,必须以合规的方式处理,或者申请人已撤回禁令程序。合并所有权意味着申请禁令救济已变得无关紧要,因为需要禁止的行为已成为既定事实。上诉法院因允许针对 Land Bank 的请愿获得批准而犯了错误,因为该事项属于初审法院的管辖范围内,并没有与法律发生冲突。

    常见问题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 De Jesus 夫妇是否通过申请预审而不是继续初步禁令听证会,从而放弃了初步禁令的申请。
    初步禁令的目的是什么? 初步禁令旨在避免因拖延可能造成的进一步或无法弥补的损害。这些是在主案的裁决之前采取的临时措施。
    什么是现状令? 现状令本质上是一个停止令,旨在维持争议之前的状态。
    合并所有权对银行来说意味着什么? 合并所有权是指在没有抵押人救赎的情况下,贷款人在法律上有权获得该财产的权利。
    放弃的后果是什么? 当一方放弃诉讼时,其放弃法律程序且被视为非法。
    地区审判法院被指控犯有严重滥用自由裁量权吗? 在本案中,最高法院裁定地区审判法院没有滥用自由裁量权。
    什么是正当程序? 正当程序涉及以公正的方式处理所有法律事项,为双方提供申诉的机会。
    上诉法院在本案中犯了什么错误? 上诉法院因维持该禁令而在程序上和法律上犯了错误。

    总之,Land Bank of the Philippines 诉 Spouses Milu 和 Rosalina De Jesus 一案强调了有效寻求禁令救济的重要性,以及放弃此类救济的后果。最高法院维持了地区审判法院的裁决,强调当事人在法律事务中积极采取行动,维护程序规则,并迅速解决争议的重要性。通过明确说明银行在抵押人救赎期满且未及时寻求救济时合并所有权的权利,法院提供了关于不动产抵押贷款方面重要实践方面的重要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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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量身定制的具体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Land Bank of the Philippines 诉 Spouses De Jesus, G.R No. 221133, 2021 年 6 月 28 日

  • 恶意影响与合同自由:房地产抵押中的同意有效性

    最高法院在此案中裁定,房地产抵押(REM)的执行,如果抵押人在知情且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则有效,即使抵押人可能感到有压力而同意。该裁决强调了在商业交易中保持合同的严肃性,确保各方履行其义务。此案凸显了理解恶意影响和确保同意的自主性对于菲律宾商业法的稳定至关重要。

    财务困境与合同义务:恶意影响是否破坏了抵押贷款?

    菲律宾发展与工业公司(PDIC)因最高法院对一家公司试图撤销与 Equitable PCI Bank(现为 Banco de Oro Unibank,Inc.)签订的房地产抵押和止赎销售的行为的判决而陷入法律纠纷。争议源于 1996 年授予 PDIC 的信用额度,用于其圣安娜别墅公寓项目。尽管 PDIC 获得了 1 亿比索的担保信用额度,但银行拒绝发放更多资金,导致财务困境。随后,PDIC 与 Equitable PCI Bank 签订了还款协议,其中包括几项房地产抵押,后来因涉嫌恶意影响而受到质疑。本案的核心问题是,经济压力和被认为是恶意影响的行为是否会使公司的同意无效,并使抵押贷款无效?

    由于 PDIC 未能履行其还款义务,Equitable PCI Bank 对抵押房产启动了止赎程序。在止赎程序进行期间,PDIC 辩称他们签订新的房地产抵押协议是迫于银行的压力。它进一步辩称,其财务困境是由于银行未能按先前批准的担保信用额度提供资金而造成的,这种行为构成不当影响,破坏了合同的自愿性。 马尼拉地区审判法院 (RTC) 和上诉法院 (CA) 的裁决均对 Equitable PCI Bank 有利,驳回了 PDIC 的论点。 这些法院认为,证据并不充分,无法证明存在恶意影响,而且 PDIC 签署该协议是自愿的行为,特别是鉴于其谈判和从该安排中受益的情况。 根据这些结论,PDIC 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法院维持了上诉法院的裁决,强调了维护商业协议的重要性。 法院指出,尽管 PDIC 可能面临财务压力,但签署还款协议是自愿的,并没有受到不当的影响。 **不当影响**的法律定义是指一个人不当地利用对他人意志的影响力,从而剥夺了他合理的选择自由。在本案中,法院认为 PDIC 主动与银行协商还款条件,表明双方谈判地位平等,这反驳了不当影响的说法。 还款协议被解读为 PDIC 重组支付请求的一种方式,进一步巩固了这些协议的有效性。

    根据《菲律宾民法典》第 1337 条,法院进一步阐明了在确定**合同同意的有效性**时,构成不当影响的要求:

    如果一个人不当地利用其对另一方的权力,剥夺另一方合理选择的自由,则存在不当影响。

    最高法院指出,该要点必须超越说服或商业机会。 为了证明存在不当影响,PDIC 必须证明 Equitable PCI Bank 对其产生了权力,从而剥夺了其在签订房地产抵押贷款时做出自主决定的能力。

    此外,最高法院确认,如果声称受到强迫,这将使合同作废,而不是无效。这意味着受影响的当事人必须采取行动宣布合同无效。 由于 PDIC 没有对还款协议提出异议,其房地产抵押贷款因此成为对 PDIC 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合同,从而证明了银行采取止赎程序的合理性。法院引用了先例:

    抵押贷款是一种附属合同,其有效性取决于担保贷款的有效性。 因此,抵押贷款合同的对价与主要合同的对价相同,抵押贷款从主要合同中获得生命,没有主要合同,抵押贷款就不能作为独立合同存在。 一旦贷款的有效性得到维持,债务人就无法逃避抵押贷款合同的后果。

    最后,法院强调 PDIC 既没有行使赎回权,也没有试图行使赎回权,而是始终坚持认为该房地产抵押贷款无效。因此,Equitable PCI Bank 在其抵押资产上的所有权合并的地位不可侵犯,这与既定法律程序和法理不谋而合。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 Equitabke PCI Bank 对 PDIC 行使的不当影响是否足以使后来的房地产抵押贷款和止赎销售无效。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 房地产抵押(REM)是担保债务的合同,以房地产为抵押品。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贷方可以止赎该房产以收回贷款。
    什么构成房地产抵押案件中的恶意影响? 不当影响是指一方以影响其决策能力的方式不正当地利用其对另一方的影响,通常导致非自愿协议或合同。这超越了一般的说服或谈判策略。
    申请初步禁令的先决条件是什么? 申请初步禁令需要证明有明确的法律权利需要保护,对该权利的侵犯具有实质性和重大性,以及出于预防严重损害的紧迫和至关重要的必要性。
    “恶意影响”在法律上是如何定义的? 在法律上,恶意影响是指不当利用一方对另一方的影响力,从而使当事方在没有真正行使意志的情况下同意某件事。这意味着在意志方面受到强迫。
    在本案中,还款协议的意义是什么? 还款协议用于容纳 PDIC 的付款重组请求。根据重组协议,贷款设施之间的所有区别均告消除。由于 PDIC 请求银行放回原始所有权凭证,银行要求以其他房产进行替换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发现房产止赎违法,会对房地产抵押权人造成什么影响? 如果房地产抵押权是非法的,将对原告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这将阻止追索止赎房产。在没有正义的情况下这样做将扭曲其合理合法的所有权权利的公平。
    恶意影响声明是否被认定为免除义务? 不是,因为恶意影响将使合同变为可撤销,而不是完全无效。因此,在有约束力的协议的所有权与义务未决的情况下,它本身不应释放。

    关于将此裁决应用于特定情况的查询,请通过 contact 或通过电子邮件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联系 ASG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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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短标题,G.R No.,日期

  • 抵押有效性:口头协议不能改变书面合同条款

    最高法院裁定,即使银行未能履行增加信贷额度的口头承诺,房地产抵押仍然有效。这项裁决强调了书面合同的约束力,并确保银行可以依赖这些合同来收回贷款。对于任何涉及贷款和抵押的人来说,这意味着所有条款和条件都必须明确地写在协议中。未能遵守口头协议可能会导致诉讼,但法院通常会维持书面合同的条款。因此,借款人和贷款人需要谨慎地审查和理解合同的所有方面,并在签署之前咨询律师。

    书面与口头:房地产抵押有效性的争端

    本案围绕着 Shemberg Marketing Corporation (Shemberg) 和 Citibank, N.A. 之间的争议。Shemberg 争辩说,他们与花旗银行签订的房地产抵押合同应被宣告无效,因为花旗银行未能履行更新和增加其信贷额度的口头承诺。花旗银行开始对抵押财产进行法拍后,Shemberg 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撤销抵押合同。本案的核心法律问题是,未履行的口头承诺是否可以使书面抵押合同无效?

    事实是,1996 年 12 月 10 日,Shemberg 向花旗银行抵押了一块位于曼达韦市的土地。抵押是为了担保高达 28,242,000.00 比索的贷款额度。1998 年 2 月 13 日,花旗银行发函要求 Shemberg 支付本票 No. 8976267001 下未偿还的 39 万美元的余额。当 Shemberg 未能付款时,花旗银行于 1999 年 5 月 10 日开始对抵押财产进行非司法法拍。Shemberg 辩称,抵押合同无效,因为花旗银行未能履行更新其信贷额度的承诺。花旗银行反驳说,抵押是为了提供额外的担保,以增加 Shemberg 现有的动产抵押,并表示除非其财务状况改善,否则不会延长任何额外的信贷。

    地区审判法院 (RTC) 最初宣布抵押合同无效,因为花旗银行未能履行其承诺,但在考虑 Shemberg 在本票 No. 8976257-001 下欠花旗银行 19,006,197.00 比索的债务后,判令 Shemberg 向花旗银行支付该笔款项。双方均向 CA 提出上诉。高等法院 (CA) 撤销了 RTC 的判决,宣布抵押合同以及花旗银行开始的非司法法拍程序有效,并从启动非司法法拍之日起至判决最终确定之日止,对本票 No. 8976267001 的未付余额处以相当于每年 8.89% 的约定利息。

    最高法院在评估后维持了 CA 的判决,理由是房地产抵押合同明确规定,它是为了担保 Shemberg 对花旗银行的贷款额度以及所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债务,金额高达 28,242,000.00 比索。法院强调,根据《证据规则》第 130 条第 9 款(也被称为口头证据规则),书面协议的条款被认为是包含所有约定条款,并且双方及其权益继承人之间,不能有任何其他证据来证明这些条款,除非是书面协议的内容。

    《证据规则》第 130 条第 9 款:当一项协议的条款已简化为书面形式时,它被认为包含所有约定条款,并且双方及其权益继承人之间,不能有任何其他证据来证明这些条款,除非是书面协议的内容。

    根据该规则,书面合同的条款被认为是双方之间的结论性条款,并且不允许使用外部证据来更改文件中包含的条款。但是,此规则不是绝对的。如果一方在其诉状中提出任何一项口头证据规则的四项例外情况,则可以提出外部证据来修改、解释或添加到书面协议的条款中。法院认定这些例外情况不适用。

    法院驳回了 Shemberg 的论点,即房地产抵押的实际对价是花旗银行续签和增加其信贷额度。法院强调,抵押合同明确规定,它是为了担保 Shemberg 对花旗银行的所有债务。根据口头证据规则,Shemberg 未能提供任何可接受的证据来证明其口头承诺修改了书面抵押合同的条款。结果,最高法院维持了 CA 的判决,确保了花旗银行有权对抵押财产进行法拍,以收回 Shemberg 的未偿债务。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房地产抵押是否对当事各方具有有效性和约束力。更具体地说,就是未履行的口头承诺是否可以使书面抵押合同无效。
    什么是口头证据规则? 口头证据规则,根据《证据规则》第 130 条第 9 款规定,是指如果一项协议的条款已简化为书面形式,那么除非是书面协议的内容,否则不得使用其他证据来更改或修改这些条款。换句话说,就是书面合同优先于之前或同时发生的口头协议。
    本案中口头证据规则的例外情况是什么? 口头证据规则有四个例外:书面协议中存在内在的歧义、错误或缺陷;书面协议未能表达当事各方的真实意图和协议;书面协议的有效性;或当事各方或其权益继承人在书面协议签订后约定的其他条款。
    Shemberg 的论点是什么? Shemberg 辩称,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因为花旗银行未能履行其承诺,即续签和增加其信贷额度。他们声称,这个承诺是抵押合同的对价。
    花旗银行对 Shemberg 论点的回应是什么? 花旗银行反驳说,抵押合同是为了提供额外的担保,以增加 Shemberg 现有的动产抵押,并明确表示除非其财务状况改善,否则不会延长任何额外的信贷。
    法院对口头协议的有效性作何判决? 法院裁定,由于口头证据规则,口头协议不能推翻书面抵押合同的条款。由于抵押合同明确规定它是为了担保 Shemberg 的所有债务,因此之前的任何口头承诺均不相关。
    本案判决对贷款交易意味着什么? 对于贷款交易而言,本案判决强调了书面协议的重要性。双方应确保将所有条款和条件都明确地写在合同中。
    花旗银行对 Shemberg 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由于本案判决确认了花旗银行的抵押权有效,因此花旗银行可以依法对该房产进行非司法法拍,并使用拍卖所得的收入来清偿 Shemberg 所欠债务。

    此案最终确立了书面协议的约束力以及法律体系在维护合同义务方面发挥的关键作用。房地产抵押合同的判决结果对企业以及所有当事人都非常重要,特别是那些计划获得银行贷款的人,因为如果无法兑现协议,其资产可能会处于风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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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房地产买家如何避免双重诉讼陷阱:了解论坛购物与诉讼悬而未决

    论坛购物与诉讼悬而未决:菲律宾房地产买家必须注意的法律陷阱

    Gayden A. Seloza v. Onshore Strategic Assets (SPV-AMC), Inc., G.R. No. 227889, September 28, 2020

    在菲律宾购置房产的过程中,买家可能会遇到开发商未经通知便将已售房产抵押的情况。这种情况不仅可能导致买家失去辛苦赚来的财产,还可能引发复杂的法律纠纷。Seloza v. Onshore Strategic Assets一案中,买家Seloza在发现自己的房产被开发商抵押并进行法外处置后,试图通过法院和房地产监管机构寻求救济。然而,他的努力却因被指控论坛购物和诉讼悬而未决而受阻。本案揭示了在菲律宾处理房地产纠纷时,理解法律程序和管辖权的重要性。

    法律背景

    在菲律宾,论坛购物指的是当事人在不同法院或机构提起基于相同事实或法律问题的多起诉讼的行为。这种行为被视为对司法系统的滥用,可能会导致案件被驳回。根据菲律宾《民事诉讼规则》第7条第5款,原告必须在起诉书中提交一份声明,保证没有在其他法院或机构提起涉及相同问题的诉讼。

    诉讼悬而未决(litis pendentia)是指在同一当事人之间存在基于相同事实和法律问题的另一项未决诉讼的情况。这种情况会导致后续诉讼被视为不必要和多余,从而被驳回。菲律宾最高法院在本案中强调,诉讼悬而未决的三个要素是:(1)当事人的身份相同或至少代表相同利益;(2)主张的权利和请求的救济相同,基于相同的事实;(3)两案的判决将构成另一案的既判力(res judicata)。

    根据《总统法令第957号》第18条,开发商在未经房地产监管机构(HLURB)批准和未通知买家的情况下,不得将已售房产抵押。这一规定旨在保护买家免受开发商不当行为的侵害。如果违反这一规定,HLURB有权宣布抵押无效。

    案例分析

    Gayden Seloza于2001年与First World Home Philippines, Inc.签订了一份合同,购买位于瓦伦苏埃拉市的房产。Seloza在2004年底支付了全部款项,但直到2008年才收到绝对售契书。未知的是,First World在2002年向联合海外银行贷款7500万比索,并以包括Seloza购买的房产在内的多个地块作为抵押。当First World未能偿还贷款时,2012年,Onshore Strategic Assets(联合海外银行的继承者)对抵押进行了法外处置,并在拍卖中成为唯一竞标者。

    发现这一情况后,Seloza于2012年10月向瓦伦苏埃拉市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取消法外处置。然而,Onshore Strategic Assets提出动议,要求以未列入First World为必要当事人为由驳回诉讼。同时,Seloza和其他的买家在2011年9月向HLURB提起诉讼,质疑First World的抵押行为的合法性,并在2012年11月提出动议,要求将Onshore列为被告。

    地区法院于2013年9月以诉讼悬而未决和论坛购物为由驳回了Seloza的诉讼。法院认为,Seloza在HLURB和地区法院提起的两起诉讼具有相同的当事人、主张的权利和请求的救济,因此构成诉讼悬而未决。Seloza对这一裁决提出上诉,但上诉法院在2016年4月22日维持了地区法院的裁决,指出所有诉讼悬而未决的要素都存在。

    菲律宾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引用了以下重要推理:

    “这里,诉讼悬而未决的所有要素都存在。首先,存在实质上的当事人相同性。其次,存在权利主张和救济请求的相同性。最后,HLURB的判决将对地区法院的案件构成既判力。”

    “Seloza在地区法院的诉讼实质上是基于他作为买家的未登记权利优于Onshore作为抵押权人的权利。”

    “HLURB有权决定抵押的有效性,并且如果发现抵押无效,开发商有义务赎回财产并向买家提供无任何负担的产权。”

    实际影响

    本案的裁决强调了在处理房地产纠纷时,理解和遵守法律程序和管辖权的重要性。菲律宾的房地产买家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应首先向HLURB寻求救济,因为HLURB有权处理与房地产开发商不当行为相关的纠纷。同时,避免在不同法院或机构提起基于相同事实的多起诉讼,以免被指控论坛购物和诉讼悬而未决。

    对于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和居住的中国公民来说,了解这些法律原则和程序至关重要。特别是,在购置房产时,应确保开发商遵守所有法律要求,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建议。

    关键教训:

    • 在提起诉讼前,确保了解相关机构的管辖权,避免论坛购物和诉讼悬而未决的风险。
    • 如果房产被抵押,应首先向HLURB寻求救济,因为HLURB有权处理此类纠纷。
    • 在菲律宾购置房产时,务必确保开发商遵守所有法律要求,特别是《总统法令第957号》的规定。

    常见问题

    什么是论坛购物?

    论坛购物是指当事人在不同法院或机构提起基于相同事实或法律问题的多起诉讼的行为。这种行为被视为对司法系统的滥用,可能会导致案件被驳回。

    什么是诉讼悬而未决?

    诉讼悬而未决是指在同一当事人之间存在基于相同事实和法律问题的另一项未决诉讼的情况。这种情况会导致后续诉讼被视为不必要和多余,从而被驳回。

    开发商未经通知便将已售房产抵押是否合法?

    根据《总统法令第957号》第18条,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开发商在未经HLURB批准和未通知买家的情况下,不得将已售房产抵押。

    如果发现房产被抵押,我应该怎么做?

    应立即向HLURB提起诉讼,因为HLURB有权处理与房地产开发商不当行为相关的纠纷。如果HLURB裁定抵押无效,开发商有义务赎回财产并向买家提供无任何负担的产权。

    在菲律宾购置房产时,中国公民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中国公民在菲律宾购置房产时,应确保开发商遵守所有法律要求,特别是《总统法令第957号》的规定。此外,应了解HLURB的管辖权和程序,以防遇到类似Seloza v. Onshore Strategic Assets一案中的问题。

    ASG Law专门为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和在菲律宾的中国公民提供法律服务。我们的团队包括能说中文的法律专家,能够帮助您克服语言障碍并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在处理房地产纠纷和避免论坛购物和诉讼悬而未决方面。立即预约咨询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ihao@asglawpartners.com

  • 伪造签名与银行疏忽:银行在房地产抵押赎回中的责任

    最高法院在本案中裁定,当银行因允许提取伪造支票而疏忽时,其取消抵押品赎回权的权利受到限制。该判决强调了银行在处理客户交易时的注意义务,并强调了银行未能尽职尽责可能导致的后果。本案阐明了菲律宾法律中的基本原则,即银行必须对客户的账户行使高度的谨慎,并且未能这样做可能导致抵押品赎回权无效。

    银行疏忽导致取消抵押品赎回权争议

    本案围绕着费利纳·吉龙-罗克(费利纳)从菲律宾国家银行(PNB)获得的信贷额度,该额度以房地产抵押担保。未经授权的费利纳帐户提款以及随后PNB取消该房产的抵押品赎回权引发了本案的诉讼。

    费利纳向 PNB 获得了 230,000 比索的信贷额度,并以其财产抵押作为担保。她提取了 50,000 比索的贷款,并计划再次从信贷额度中提取 120,000 比索。后来,费利纳发现格洛里亚从她的PNB账户中提取了一张金额为 119,820 比索的支票,用于第二笔贷款,费利纳声称她在支票上的签名是伪造的,格洛里亚无权从她的账户中提取款项。尽管费利纳提出了抗议,但 PNB 仍要求偿还贷款,导致 PNB 取消了费利纳房产的抵押品赎回权。因此,费利纳对 PNB 和斯波西斯·阿波斯托尔夫妇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消抵押品赎回权的销售,恢复未使用的信贷额度,并要求赔偿损失。

    最初,费利纳试图用 16,000 比索支付第一笔贷款,但由于 PNB 同时要求偿还第一笔和第二笔贷款(当时第一笔贷款仍被认为是有效的),所以 PNB 拒绝了这笔款项。该地区审判法院 (RTC) 判决费利纳胜诉,宣布取消抵押品赎回权无效,并指示 PNB 恢复费利纳未使用的信贷额度。上诉法院 (CA) 维持了 RTC 的判决,并要求阿波斯托尔夫妇向 PNB 支付 119,820 比索。

    该案的核心是银行在支票欺诈案件中的谨慎责任。本案涉及的关键法律原则与银行处理客户账户的注意义务有关。最高法院重申,银行在为公众服务时必须格外小心谨慎。如果银行违反这种注意义务,可能会被追究责任。

    “由于第二笔贷款无效,费利纳欠 PNB 的未偿还余额已大大减少至第一笔贷款的价值,加上利息和罚款,总计 14,565.58 比索。重要的是,费利纳试图全额偿还这笔款项,她向 PNB 提供了一张 16,000 比索的本票支票,但 PNB 拒绝了,理由是这笔款项不足以全额偿还费利纳欠其的全部贷款义务。”

    法院最终必须决定,鉴于支票被伪造和随之而来的银行疏忽,取消抵押品赎回权是否有效。法院承认,该支票是伪造的,格洛里亚也未被授权提取款项,因此认为 PNB 的疏忽为取消抵押品赎回权判决创造了有效的论据。

    法院裁定费利纳有 60 天的时间来结算她的义务。只有在她未能在此期间内结算欠款的情况下,PNB 才可以继续行使其适当的补救措施。该判决最终为费利纳清偿她的合法债务提供了一个机会,同时承认 PNB 的权利,同时确认初始抵押品赎回权无效。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上诉法院是否正确地确认了房地产抵押标的物的费利纳房产取消抵押品赎回程序的无效性,原因是存在伪造的支票和声称的未经授权的贷款提取。
    PNB 取消费利纳房产的抵押品赎回权的理由是什么? PNB 提起取消抵押品赎回权程序,原因是费利纳未能偿还第一笔和第二笔贷款,包括利息和罚款,截至 1998 年 9 月 15 日,总额为 163,173.91 比索。
    为什么法院发现第二笔贷款无效? 法院认定第二笔贷款无效,因为在用于提取贷款的支票上,费利纳的签名被伪造,并且格洛里亚未经授权从 PNB 获得第二笔贷款。
    PNB 在银行机构方面存在哪些疏忽之处? PNB 的疏忽包括允许提取和兑现代表第二笔贷款的支票,而未能尽到银行机构所要求的谨慎责任。
    费利纳在确定第二笔贷款无效后,欠 PNB 的未偿还余额是多少? 在第二笔贷款无效后,费利纳欠 PNB 的未偿还余额减少为第一笔贷款的价值,加上截至 1998 年 9 月 15 日的利息和罚款,共计 14,565.58 比索。
    法院判给费利纳偿还 PNB 未偿债务的时间是多少? 法院给予费利纳 60 天的时间来结算其对 PNB 的未偿还贷款余额,即 14,565.58 比索,加上 1998 年 9 月 15 日至 1998 年 12 月 21 日期间的利息和罚款。
    如果费利纳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贷款,会发生什么? 如果费利纳没有在 60 天的期限内偿还贷款,PNB 可以继续行使其适当的补救措施来收回未偿还的金额。
    PNB 是否仍然可以在房产上进行取消抵押品赎回权,尽管初始的取消抵押品赎回权程序被宣布无效? 是的,法院宣告对以转让证书 T-45548 注册的房地产取消抵押品赎回权无效,并不影响 PNB 在贷款义务未能在上述期限到期后清偿的情况下,继续采取适当补救措施的权利。

    总之,最高法院维持了取消抵押品赎回权的无效性,为费利纳提供了一个补救期,以纠正她的未清偿义务,同时保护她在未来再次使用撤销的相同理由。这项裁决对银行具有广泛的启示,因为银行必须在其业务实践中保持高度的谨慎和勤勉,否则可能会被追究疏忽责任。这有助于确保公平地对待客户并维护银行业的信任和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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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菲律宾国家银行诉费利纳·吉龙-罗克案,G.R. 编号 240311,2019 年 9 月 18 日

  • 配偶同意的重要性:菲律宾最高法院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抵押的裁决

    本案中,最高法院裁定,根据第3135号法案进行的抵押资产公开拍卖不适用“双投标者规则”。更重要的是,由于抵押人在抵押夫妻共同财产时,未获得配偶的书面同意,因此抵押本身及其相关的法外强制执行程序均应被宣告无效。这项裁决强调了在夫妻共同财产交易中获得配偶明确同意的必要性,否则可能会导致抵押无效。这意味着债权人需要确保获得夫妻双方的同意,才能有效担保贷款。

    缺少书面同意,抵押无效:了解 Boston Equity Resources Inc. 案

    本案源于 Boston Equity Resources, Inc. 对埃德加多·德尔·罗萨里奥抵押财产的法外强制执行。埃德加多在未经妻子罗西·冈萨雷斯·德尔·罗萨里奥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某些房产抵押给了 Boston Equity。随后,由于埃德加多未能履行还款义务,Boston Equity 对抵押财产进行了法外强制执行。罗西和他们的孩子介入,声称这些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抵押需要她的书面同意才能有效。诉讼由此展开,案件最终提交至最高法院,该院对没有配偶同意的抵押有效性进行了裁决。

    根据《家庭法》,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享用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负责。涉及处置或设立产权负担时,除非获得法院的授权或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任何一方都不得单独行事。最高法院在本案中强调,没有配偶的书面同意,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抵押是无效的。法院进一步指出,罗西在抵押协议中作为证人签字并不等同于她对抵押的书面同意。事实上,配偶明确地给予抵押的同意是有效抵押的关键。

    此外,Boston Equity 辩称,即使抵押无效,这些房产也应承担埃德加多的债务,因为贷款收益使整个家庭受益。然而,法院驳回了这一论点,理由是抵押只是附属协议,与主要贷款合同不同。尽管抵押无效,Boston Equity 仍可以通过适当的诉讼从夫妻共同财产中追回贷款。法院进一步解释说,主要义务依然存在,债务人根据贷款合同仍然负有责任。无效的抵押仅导致丧失作为债务清偿的特别救济措施的赎回权。

    最高法院认为,尽管双投标者规则和报纸的流通问题不适用,但由于缺乏罗西的书面同意,抵押仍然无效。此项裁决突出了配偶同意权在家庭法和财产法中的重要性,强调了在重大财务交易中保护婚姻伴侣利益的必要性。因此,这一裁决强化了配偶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交易的知情权和同意权,确保债权人在授予抵押时,能正确履行其对该等行为的法定义务。

    总而言之,这一裁决对于规范夫妻共同财产至关重要,并就合规的重要性对银行和债权人发出了明确的信息。该案确认配偶对其婚姻财产的权利,强调在贷款中保证执行权有效性的配偶书面同意是不可妥协的。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在于,在没有配偶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抵押及其相应的法外强制执行的有效性。
    为什么抵押会被宣布无效? 抵押因抵押人未获得配偶书面同意而被宣布无效,违反了《家庭法》第124条。
    配偶在抵押协议中作为证人签字是否构成同意? 不是的,最高法院裁定,配偶作为证人签字并不等同于抵押合同所需的书面同意。
    未能获得配偶同意对贷款的有效性有何影响? 虽然抵押无效,但埃德加多的主要贷款义务仍然存在,债权人可以通过适当的法律行动寻求追偿。
    债权人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追回贷款? 债权人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提起诉讼,以追回提供给埃德加多的贷款,只要能够证明家庭从中受益即可。
    此案中的“双投标者规则”意味着什么? “双投标者规则”要求至少有两名投标者参加法外强制执行拍卖,但在本案中,最高法院裁定该规则不适用。
    如果抵押无效,会发生什么? 如果抵押无效,债权人将失去通过法外强制执行出售抵押财产来清偿债务的权利。债权人必须通过诉讼来追回贷款。
    此案的意义何在? 此案突出了在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交易中获得配偶明确书面同意的重要性。它强调了配偶保护自身财产利益的权利,以及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法律合规性义务。
    什么是 Act No. 3135? 《第3135号法案》是规范动产和不动产特别权力处置的菲律宾法律。

    通过这一裁决,菲律宾最高法院明确强调了配偶同意权在夫妻共同财产交易中的重要性。为了维护婚姻中的公平和透明,确保各方都充分意识到并同意这些交易,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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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特定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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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有效性:贷款协议无效并不总是导致抵押无效

    最高法院裁定,虽然房地产抵押合同是贷款合同的附属合同,但即使贷款合同存在争议,房地产抵押合同的有效性并不一定受到影响。实际收到的贷款收益在确认贷款有效性和强制执行相关抵押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对于寻求融资的人来说,理解相关法律对于充分保护自己免受潜在的并发症至关重要。

    贷款收益缺失的神话:最高法院如何看待抵押有效性

    在 Vicente L. Luntao 和 Nanette L. Luntao 与 BAP Credit Guaranty Corporation 和 Efren M. Pineda 的案件中,关键问题在于,如果主要贷款合同由于未支付考虑因素而无效,是否可以宣告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争议源于 Nanette Luntao 作为 Vicente 的代理人(根据特别授权书),以其兄弟 Vicente 的房产作为抵押向 BAP 寻求贷款。随后的诉讼因未收到贷款收益的指控而展开,这导致对抵押有效性产生了质疑。

    法院在解决此案时坚持了一项关键的合同法原则:作为附属合同,抵押合同的有效性依附于主要贷款合同的有效性。高等法院指出,有效的合同必须具备三个要素:缔约方的同意、确定的标的物和既定的义务原因。法院发现初审法院和上诉法院都已证实,贷款收益确实通过保安银行进入了Holy Infant Medical Clinic / Nanette Luntao / Eleanor Luntao名下的账户,有效地证明了贷款的标的物,也证实了合同义务的原因确实存在。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贷款收益未被转移到借款人,抵押合同可能会被宣告无效。

    法院强调,高等法院对事实问题的审查受到限制,即根据第45条规定,通常需要维护初审法院的发现。尽管存在可以考虑事实问题的例外情况,但最高法院并未发现存在任何理由来否定初审法院的结论。更准确地说,对合同有效性所有三个要素的同时评估证明抵押具有法律效力,从而有效地保障了贷款机构免受未来责任的影响。事实上,双方通过合同承担的义务必须得到履行。

    耶稣·隆托于1997年10月14日所写的一封信强化了合同关系的存在和贷款的承认。在信中,他代表他的姐妹恳求延期支付贷款,进一步证实了贷款协议的知识和验收。此外,未能通过实质性证据驳斥这一主张导致高等法院得出结论:事实上该贷款对各方都是有效的。对诸如此类基本要素的分析构成了法律体系的结构,通过这些结构,当出现索赔时,正义是具有说服力的。

    总而言之,最高法院维持了高等法院的判决,支持了房地产抵押的有效性。这项裁决强调了合同关系的健全性,只有对法定合同义务存在令人信服的理由的案件才能宣告抵押无效。高等法院澄清说,主张缺失考虑因素或未经授权分配贷款收益的申辩都必须通过具体和有力证据来证明。正如所展示的那样,此类事实评估取决于法官。

    常见问题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房地产抵押合同能否因相关的贷款协议缺乏对价(未收到贷款收益)而被宣告无效。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 房地产抵押是一种以房产作为贷款担保的担保协议。它允许贷款机构在借款人违约时收回财产。
    最高法院在本案中的裁决是什么? 最高法院裁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的有效性与相应的贷款合同的有效性相关。由于证明已收到贷款,因此抵押是有效的。
    是什么构成了有效的合同? 根据菲律宾法律,有效的合同需要三个要素:缔约方的同意、确定的合同标的和有既定的义务的原因或对价。
    特殊授权书在本案中发挥了什么作用? 特别授权书授予 Nanette Luntao 代表她的兄弟 Vicente L. Luntao 贷款并抵押其房产的合法权力。
    pactum commissorium 是什么? pactum commissorium 是一种禁止贷款人在借款人违约时自动没收抵押财产的协议。此类协议在菲律宾是非法的。
    此案的实际意义是什么? 该决定强调了在贷款和抵押交易中记录收益的重要性,因为收到的收益被认为是为了维持抵押有效性和避免未来纠纷。
    为什么耶稣·隆托的信件在本案中如此重要? 这封信件表明了贷款的存在及其目的,以及贷款在 Holy Infant Medical Clinic 名下进行的知识,为法院裁定抵押有效提供了重要证据。

    该判决对菲律宾银行业的抵押权人来说具有相当大的意义。此外,本案表明在贷款收益分配方面的文件可以加强抵押品权利,而明确的记录和协议则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纠纷。了解这一原则对促进融资交易中的确定性至关重要。

    如需咨询本判决在具体情况下的应用问题,请通过联系或通过电子邮件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与 ASG Law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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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Lunato v. BAP Credit Guaranty Corporation, G.R No. 204412,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