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定,律师不得利用其职务之便威胁他人。在本案中,律师被指控威胁要逮捕欠其客户债务的申诉人及其丈夫。法院强调,对律师不当行为的指控必须经过正式调查,以确保公正和彻底的评估。该决定强调了律师在与客户和公众互动时应遵守的道德义务,以及彻底调查此类指控以维护法律专业的完整性的重要性。
当权力遭遇责任:律师的威胁行为是否侵犯了正当程序?
案件源于 Noemi Arandia 向最高法院提起的申诉,指控律师 Ermando Magalong 违反了职业行为准则,原因是 Atty. Magalong 向她和她的丈夫发出了威胁。Atty. Magalong 代表他的客户 Jonelyn Bastareche,指控 Arandia 欠 Bastareche 一笔债务。Arandia 声称,Atty. Magalong 传唤她到办公室,并威胁说,如果他们不兑现之前交给 Bastareche 的支票,就逮捕她和她的丈夫。Arandia 对此感到震惊,因为她并不知情自己或丈夫对 Bastareche 有任何未偿债务。随后,Arandia 收到 Atty. Magalong 写给一位名为 “SPO2 Bautista/warrant officer” 的警官的信,要求暂缓对她和她丈夫发出逮捕令,因为他们与 Bastareche 夫妇之间正在进行谈判。
Atty. Magalong 辩称,Arandia 确实欠他的客户 Bastareche 二十万比索 (P200,000.00),这笔钱是 Arandia 之前贴现给 Bastareche 的两张跳票支票的金额。在 Bastareche 和 Atty. Magalong 多次努力向 Arandia 追讨这笔钱无果后,他们决定提起违反《巴塔斯国民议会第 22 号法案》(Batas Pambansa Blg. 22)的刑事诉讼。Atty. Magalong 指示他的客户向警方调查员提出宣誓申诉,指控 Arandia。他表示,在指示 Bastareche 提起申诉后大约一周的时间里,他未能与 Bastareche 联系。他进一步声称,1997 年 8 月 26 日,Arandia 亲自前往他的办公室,并提出了一项解决她与 Bastareche 之间争议的提议。Atty. Magalong 通知 Arandia,大约一周前,他已指示 Bastareche 对她(Arandia)提起申诉。听到此消息后,Arandia 坚持要求立即将她的提议转达给 Bastareche,并要求暂缓对她发出的逮捕令(如果已经发出)。由于 Atty. Magalong 认为 Bastareche 已经对 Arandia 提起了申诉,因此他写了这封信,并致信“SPO2 Bautista/warrant officer”,要求暂缓发出逮捕令。
最高法院随后将此案提交给菲律宾律师协会 (IBP) 进行调查、报告和建议。IBP 的调查专员建议驳回此案,理由是缺乏依据。申诉人对 IBP 的决议提出了复议动议,声称她没有收到该决议的副本,而且是答辩人向她提供了该副本。申诉人进一步声称,她没有收到答辩人向 IBP 提交的答辩状副本。最高法院指出,IBP 的报告和建议仅基于法院发送给 IBP 的案件原始案卷,没有进行听证以确定申诉人和答辩人各自指控的真实性。考虑到这些情况,最高法院强调,正式调查是必要的。法院特别提到了 **Baldomar vs. Paras** 案,其中强调,律师不当行为的投诉通常会提交给法院。法院如果认为投诉明显缺乏依据,则会立即驳回该案;但是,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进行进一步调查,例如当仅通过评估提交的辩护状无法解决该问题时,则会将案件转交给 IBP,以便对案件进行正式调查,在此期间,各方都有机会陈述意见。
正是根据这一理由,最高法院撤销了 IBP 先前的决议,并将案件发回 IBP 以进行进一步审理,要求进行正式调查。最高法院在之前的 **Baldomar vs. Paras** 案中,引用了 **Cottam vs. Atty. Laysa**,声明除非有充分和令人信服的理由,否则不得免除正式调查,这是一个强制性要求。强调了这一调查义务,确保律师面临的指控得到彻底评估,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修订后的法院规则》第 139-B 条**概述了对律师进行除名和纪律处分案件的程序,指示 IBP 理事会任命的调查员或调查小组调查所有由 IBP 理事会转交给他的投诉,或转交给该小组(视情况而定)。
在进行调查时,调查员或调查小组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第 5 条。送达或驳回。- 如果申诉似乎有道理,调查员应指示将申诉副本送达答辩人,要求答辩人在送达之日起十五 (15) 天内答复。如果申诉没有采取行动的价值,或者如果答辩证明调查员满意该申诉没有道理,理事会可以根据其建议驳回该申诉。驳回决议的副本应提供给申诉人和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可以主动审查该案件,或者应申诉人在收到驳回申诉通知之日起 15 天内及时提出上诉。
“不得因中止、和解、妥协、恢复原状、撤回指控或申诉人未能起诉而中断或终止调查。
“xxx
“第 8 条。调查。- 在合并争议点或答辩人未能答复时,调查员应以慎重速度进行案件调查。他应有权发出传票和进行宣誓。应给予答辩人充分的机会为自己辩护,代表他传唤证人,并通过他本人和律师的陈述。但是,如果经合理通知,答辩人未能出庭,调查应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调查员应在开始之日起三个 (3) 个月内终止调查,除非理事会因正当理由经事先申请而延长。故意未能或拒绝遵守传票或调查员发出的任何其他合法命令应被视为藐视法庭的间接行为。相应的指控应由调查员提交给 IBP 理事会,IBP 理事会应要求所谓的藐视法庭者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 (10) 天内说明理由。此后,IBP 理事会可以根据本规则规定的在调查员面前举行听证会的程序进行听证会(如有必要)。此类听证会应在可行的情况下在开始之日起十五 (15) 天内终止。此后,IBP 理事会应在十五 (15) 天内发布一项决议,其中列出其调查结果和建议,并应立即将其发送给最高法院以采取最终行动,如果保证,则处以处罚。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律师是否可以利用其职权威胁他人,以及对律师不当行为的指控是否需要经过正式调查。 |
申诉人提出的指控是什么? | 申诉人指控律师威胁要逮捕她和她的丈夫,如果他们不兑现之前交给律师客户的支票。 |
律师如何为自己辩护? | 律师辩称,申诉人确实欠他的客户一笔债务,并且他指示他的客户向警方调查员提出宣誓申诉,指控申诉人。 |
菲律宾律师协会 (IBP) 在本案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 最高法院将此案提交给 IBP 进行调查、报告和建议。 |
最高法院为什么将此案发回 IBP? | 最高法院将此案发回 IBP,以便进行正式调查,因为 IBP 先前的决议仅基于案件原始案卷,没有进行听证以确定申诉人和答辩人各自指控的真实性。 |
进行正式调查有什么重要性? | 正式调查有助于确保对律师面临的指控进行彻底评估,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
修订后的法院规则第 139-B 条对律师除名和纪律处分案件有什么规定? | 该条规定,IBP 理事会任命的调查员或调查小组调查所有由 IBP 理事会转交给他的投诉,或转交给该小组(视情况而定),并且必须遵守规定的调查程序。 |
律师在调查中有什么权利? | 答辩人应有权为自己辩护,代表他传唤证人,并通过他本人和律师的陈述。 |
如果律师未能出庭,会发生什么? | 如果经合理通知,答辩人未能出庭,调查应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
IBP 何时必须终止调查? | 调查员应在开始之日起三个月内终止调查,除非理事会因正当理由经事先申请而延长。 |
此案明确地表明,律师必须保持最高的道德标准,并且指控的不当行为必须经过彻底的调查。最高法院的裁决巩固了律师职业固有的信托责任,并确保对律师职业不端行为的指控给予应有的关注和审查。这凸显了司法程序中正当程序和公正性的必要性。
如需咨询有关此裁决在特定情况下的适用,请通过 contact 联系 ASG 律师事务所或通过电子邮件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有关针对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特定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资料来源:简短标题,G.R No.,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