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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积压:菲律宾监察署违反快速审理案件原则的影响

    案件积压:菲律宾监察署违反快速审理案件原则的影响

    G.R. No. 251502, July 29, 2024

    拖延的司法不仅是司法的不公,更是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在菲律宾,宪法保障每个人都有权快速处理案件。如果政府机构未能及时处理案件,会产生什么后果?本案深入探讨了菲律宾监察署(Office of the Ombudsman,简称OMB)未能及时处理行政案件,从而侵犯了相关人员的权利,并最终导致案件被驳回的案例。这不仅关乎个案的公正,更关乎政府机构的责任和效率。

    引言

    想象一下:你被指控犯有不当行为,你的职业生涯悬而未决,而案件却迟迟没有进展。你感到焦虑、无助,你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这就是本案中涉案人员的处境。案件的核心问题是:监察署处理案件的延误是否构成了对其权利的侵犯,以及这种延误是否足以驳回案件?

    本案涉及小佩德罗·C·列瓦雷斯(Pedro C. Llevares, Jr.)等四名请愿人,他们分别是省财政官、省会计师、省预算官和省总务官。他们被指控犯有严重不当行为、严重欺诈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监察署的调查和裁决过程耗时过长,导致他们提起诉讼,声称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

    法律背景

    菲律宾宪法第三条第16款明确规定:“所有人在所有司法、准司法或行政机构审理案件时,均有权获得快速处理。”这项权利不仅适用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也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案件,旨在确保公正和高效的司法体系。此外,宪法第十一条第12款要求监察署迅速处理收到的所有投诉。

    共和国法案第6770号(《1989年监察署法》)第13条进一步强调了监察署的职责:“监察署及其副手作为人民的保护者,应迅速处理以任何形式或方式提出的针对政府官员或雇员的投诉,并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追究其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以促进政府为人民提供高效服务。”

    为了评估是否侵犯了快速审理案件的权利,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 延误的长度
    • 延误的原因
    • 被告是否主张该权利
    • 延误对被告造成的不利影响

    在“卡冈诉桑迪甘巴扬案”(Cagang v. Sandiganbayan)中,最高法院制定了解决快速审理案件权利的综合指南。其中最重要的是,案件的启动时间被认为是正式投诉提交之时,并且法院必须确定哪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延误超出规定时限,则举证责任转移到检方,检方必须证明延误是合理的,并且被告没有因此受到损害。

    案件分析

    本案的起因是2012年12月19日监察署第一现场调查办公室(FIO 1)对南莱特省地方政府部门官员提起的申诉。FIO 1指控他们犯有严重不当行为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涉及农业部(DA)拨付的500万菲律宾比索的“农用物资和农具计划”资金的使用。

    具体而言,FIO 1声称,相关官员在明知存在其他合格的化肥生产商或经销商的情况下,故意签署文件,促成向菲律宾磷肥公司(PHILPHOS)发放资金。他们没有按照共和国法案第9184号(《政府采购改革法》)的规定进行公开招标,而是直接与PHILPHOS签订合同,理由是PHILPHOS是各种化肥的独家生产商。

    审计委员会(COA)的调查发现,存在多项违反协议的行为,包括:

    • 未对“农用物资和农具计划”的资金单独建账
    • 未向农业部提交项目建议书副本,表明PHILPHOS将成为化肥供应商
    • 未提交涵盖化肥采购的审计报告
    • 化肥分发存在可疑之处

    列瓦雷斯未能提交反证或立场文件,而杜阿尔特、卡拉普雷和奥莱瓦尔则辩称,他们不应承担行政责任,因为PHILPHOS是该地区独家化肥生产商。卡拉普雷还辩称,她不应因证明资金可用性而受到指责,因为在交易时,有足够的资金用于采购。

    监察署裁定列瓦雷斯等人犯有严重不当行为、严重欺诈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并处以开除公职的处罚。监察署认为,他们非法免除了公开招标的要求,因为省农业办公室的证明与化肥和农药管理局(FPA)的文件证据相矛盾。他们的行为为向PHILPHOS发放公共资金铺平了道路。

    请愿人随后向菲律宾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但上诉法院维持了监察署的裁决。最终,案件提交到菲律宾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认为,监察署违反了请愿人快速审理案件的权利。法院注意到,相关的刑事案件也因同样的延误而被驳回。法院强调,虽然确定是否存在过度延误的起点是提交立场文件的时间,但监察署在提交立场文件后花费了两年多的时间才做出裁决,这构成了不合理的延误。

    最高法院引用了“卡冈诉桑迪甘巴扬案”的指导方针,指出延误对被告造成了损害,因为他们经历了焦虑、不便,并花费了大量资金聘请律师。此外,他们作为公职人员,可能因案件带来的污名而面临晋升或任命受阻的风险。

    因此,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的裁决,驳回了对列瓦雷斯等人的申诉,理由是监察署侵犯了他们快速审理案件的权利。

    最高法院强调,快速审理案件的权利并非空洞的口号,而是提醒所有负责司法的政府官员迅速处理所有案件。对案件的裁决不仅要以符合既定程序的有序方式进行,还要迅速做出裁决,以更好地服务于正义。

    实际影响

    本案对未来的类似案件具有重要意义。它强调了政府机构及时处理案件的重要性,以及未能做到这一点可能产生的后果。本案还提醒公众,他们有权要求政府机构迅速采取行动,并有权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寻求法律补救。

    关键经验

    • 政府机构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快速审理案件的义务。
    • 延误可能对涉案人员造成严重损害,包括焦虑、经济损失和职业生涯受损。
    • 个人有权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寻求法律补救。

    本案强调了及时处理案件对于维护公正和公众对司法体系的信任至关重要。政府机构必须采取措施,确保案件得到迅速处理,以避免侵犯个人的权利。

    常见问题

    1. 什么是快速审理案件的权利?

    快速审理案件的权利是指每个人都有权要求司法、准司法或行政机构迅速处理其案件的权利。这项权利旨在防止不合理的延误,并确保公正和高效的司法体系。

    2. 如何确定是否侵犯了快速审理案件的权利?

    要确定是否侵犯了快速审理案件的权利,需要考虑以下因素:延误的长度、延误的原因、被告是否主张该权利以及延误对被告造成的不利影响。

    3. 如果政府机构未能及时处理我的案件,我该怎么办?

    如果政府机构未能及时处理你的案件,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声称你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你还可以向监察署或相关机构提出投诉。

    4. 本案对未来的类似案件有何影响?

    本案强调了政府机构及时处理案件的重要性,以及未能做到这一点可能产生的后果。它还提醒公众,他们有权要求政府机构迅速采取行动,并有权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寻求法律补救。

    5. 我如何确保我的案件得到及时处理?

    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保你的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及时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积极配合调查,并及时向法院或相关机构提出任何延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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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公务员不服从与不当行为:后果及预防措施

    菲律宾公务员不服从命令和严重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

    A.M. No. SB-24-003-P (Formerly JIB FPI No. 21-001-SB-P), June 04, 2024

    想象一下,一名保安人员因不遵守上级命令、辱骂他人甚至在执勤时饮酒而面临行政指控。这就是本案的核心,它突出了菲律宾公务员不服从命令和严重不当行为的严重后果。本案不仅涉及一名保安人员的违规行为,还涉及菲律宾公务员行为准则的维护,以及对违反者追究责任的重要性。

    法律背景:菲律宾公务员行为准则

    菲律宾对公务员的行为有严格的规定,旨在确保公共服务的诚信和效率。《公务员行为准则》(Code of Conduct and Ethical Standards for Public Officials and Employees,RA 6713)以及《行政案件规则》(Rules on Administrative Cases in the Civil Service,RACCS)和菲律宾最高法院第140号规则(Rule 140 of the Rules of Court)是规范公务员行为的关键法律框架。

    RA 6713规定了公务员应遵守的道德原则和行为标准,包括:

    • 廉洁:公务员应以诚实和正直的态度履行职责。
    • 专业精神:公务员应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以高效地完成工作。
    • 责任感:公务员应对其行为负责,并接受相应的后果。
    • 尊重:公务员应以礼貌和尊重的态度对待公众和其他公务员。

    违反这些准则可能导致行政指控,例如不服从命令、不当行为和玩忽职守。这些指控的严重性将决定适用的处罚,从停职到解雇不等。

    根据菲律宾最高法院第140号规则,严重不服从命令被定义为“无理由地拒绝服从上级有权下达并要求服从的命令,并且是对上级合法和合理指示的故意或有意无视。” 而不当行为被定义为“违反既定的明确行为规则,特别是公职人员的非法行为或重大过失。”

    例如,如果一名政府雇员被指示参加培训课程以提高其技能,但该雇员拒绝参加且没有合理的解释,则该雇员可能面临不服从命令的指控。同样,如果一名政府官员利用其职位谋取私利,则该官员可能面临不当行为的指控。

    案件分析:Sandiganbayan诉Regino R. Hermosisima

    本案涉及Sandiganbayan(反贪法院)对Regino R. Hermosisima(Sandiganbayan的保安人员)提出的行政指控。这些指控源于一系列事件,包括:

    • 银行事件:Hermosisima在菲律宾土地银行(Landbank of the Philippines)的分行大吵大闹,因为他想立即提取加班费。
    • Batasan大门事件:Hermosisima被指控辱骂一名律师,殴打一名同事,并在执勤时饮酒。
    • 未能进行心理评估:Hermosisima拒绝服从Sandiganbayan的命令,进行心理评估。

    以下是案件的关键时间线:

    1. 2018年2月:发生银行事件。
    2. 2018年5月:Sandiganbayan命令Hermosisima进行心理评估。
    3. 2018年9月:发生Batasan大门事件。
    4. 2018年10月:Sandiganbayan对Hermosisima提出正式指控。
    5. 2020年9月:Hermosisima从Sandiganbayan辞职。
    6. 2024年6月:菲律宾最高法院对此案作出裁决。

    最高法院引用了Hermosisima在Batasan大门事件中承认自己行为的证词:“律师,事实上,当我在值班时,因为天气寒冷,我买了酒。我买了酒,律师,White Castle Whisky。当我在Batasan值班时,我喝了一口酒。White Castle Whisky。”

    最高法院认为,Hermosisima的行为构成严重不服从命令和严重不当行为。法院指出,Hermosisima拒绝服从进行心理评估的命令构成严重不服从命令,而他在Batasan大门事件中的行为构成严重不当行为。

    最高法院裁定:“经过仔细审查记录,法院认定被告犯有严重不服从命令和严重不当行为的严重指控,分别违反了经进一步修订的第140号规则第14(n)和(a)条。”

    实际意义:对公务员的影响

    本案对菲律宾的公务员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它强调了公务员必须遵守行为准则,并服从上级合法命令的重要性。违反这些义务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包括丧失福利和被禁止在政府部门重新就业。

    关键教训:

    • 公务员应始终遵守行为准则。
    • 公务员应服从上级合法命令。
    • 公务员应对其行为负责。
    • 公务员不应利用其职位谋取私利。
    • 公务员应以礼貌和尊重的态度对待公众和其他公务员。

    例如,如果一名政府雇员被指控贪污,即使该雇员辞职,政府仍然可以继续进行行政调查。如果该雇员被判有罪,他或她可能会被没收退休金和其他福利。

    常见问题解答

    问:什么是严重不服从命令?

    答:严重不服从命令是指无理由地拒绝服从上级有权下达并要求服从的命令,并且是对上级合法和合理指示的故意或有意无视。

    问:什么是不当行为?

    答:不当行为是指违反既定的明确行为规则,特别是公职人员的非法行为或重大过失。

    问:违反公务员行为准则的后果是什么?

    答:违反公务员行为准则可能导致行政指控,例如停职、解雇、没收福利和被禁止在政府部门重新就业。

    问:如果一名公务员辞职,是否可以避免行政处罚?

    答:不可以。即使一名公务员辞职,政府仍然可以继续进行行政调查。如果该雇员被判有罪,他或她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问:本案对其他公务员有什么影响?

    答:本案强调了公务员必须遵守行为准则,并服从上级合法命令的重要性。违反这些义务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

    如果您对菲律宾公务员行为准则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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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公务员渎职行为:最高法院对怠忽职守和违规行为的处罚

    菲律宾公务员必须恪尽职守,否则将面临纪律处分

    A.M. No. P-23-105 (Formerly OCA IPI No. 18-4848-P), May 28, 2024

    本案强调了菲律宾公务员,特别是法警,必须以高度的勤勉和责任感履行其职责。怠忽职守、违反最高法院规章以及不当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甚至革职。

    引言

    想象一下,您历经数年诉讼,终于胜诉。法院判决对您有利,但负责执行判决的法警却迟迟不行动,甚至无法联系。这种令人沮丧的情况凸显了法警在司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本案涉及一名法警因怠忽职守、违反最高法院规章以及不当行为而面临的行政指控,揭示了公务员问责制的重要性。

    本案中,申诉人 Bonifacio A. Alentajan 律师指控被告 Reyner S. De Jesus 法警未执行法院的执行令,并收取了执行费用却未履行职责。最高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对法警的行政责任进行了认定。

    法律背景

    本案涉及菲律宾公务员的行政责任,特别是法警的职责。以下是一些相关的法律原则:

    • 怠忽职守:指在有义务采取行动的情况下,故意或有意地不作为,或疏忽大意,对后果漠不关心。根据菲律宾行政法,严重怠忽职守可能导致革职。
    • 违反最高法院规章:最高法院发布了各种规章、指令和通知,以规范法院人员的行为。违反这些规定可能导致行政处罚。
    • 不当行为:指违反既定的行为准则,特别是公务员的非法行为或重大过失。严重不当行为必须涉及腐败、故意违法或公然无视既定规则。

    菲律宾公务员行为准则(第 6713 号共和国法)规定了公务员应遵守的道德标准,包括正直、公正和效率。法警作为法院的执行机构,必须严格遵守这些标准。法警有责任及时有效地执行法院的判决和命令。未能履行这些职责可能导致行政责任。

    最高法院行政通告第 12 号规定了法院执行令和程序的送达和执行指南。该通告要求法警及时送达所有法院程序和执行令,并向最高法院提交月度报告。未能提交这些报告也可能导致行政责任。

    本案中,相关的法律条文包括:

    规则 140 第 14(d) 条,经修订,将严重怠忽职守视为严重指控。

    规则 140 第 15(e) 条,经修订,将“违反最高法院制定内部政策、程序规则或协议的规则、指令和通知”归类为较轻的指控。

    公务员行为准则 Canon I, Section 4,要求所有法院人员“不得接受超出其官方身份所获得或有权获得的任何费用或报酬。”

    案件分析

    以下是本案的详细经过:

    1. 2017 年 1 月 24 日,Alentajan 律师提交了修改后的执行令申请,地区审判法院(RTC)批准了该申请。
    2. 2017 年 9 月 15 日,RTC 向 De Jesus 法警发出了执行令,指示其执行法院的判决。
    3. Alentajan 律师声称,2018 年 5 月,De Jesus 法警向他收取了 35,000 菲律宾比索,用于公告和拍卖公告的发布。
    4. Alentajan 律师投诉称,截至投诉之日,De Jesus 法警尚未执行执行令,而且无法联系到他。
    5. De Jesus 法警否认了这些指控,并声称他只是从 RTC 的工作人员那里得知 Alentajan 律师留下了一个装有 32,000 菲律宾比索的信封,用于支付拍卖公告的发布费用。
    6. 司法廉正委员会(JIB)发现投诉有初步证据,并将此事提交给法院行政管理局(OCA)进行调查、报告和建议。
    7. OCA 建议认定 De Jesus 法警对严重怠忽职守、违反最高法院规章、指令和通知以及严重不当行为负有行政责任。
    8. JIB 采纳了 OCA 的调查结果和建议,并对 De Jesus 法警的处罚进行了修改。

    最高法院认为,De Jesus 法警未能执行执行令,未能提交月度报告,并接受了 Alentajan 律师的钱款,这些行为构成了严重怠忽职守、违反最高法院规章和简单不当行为。法院引用了以下关键理由:

    “从 2017 年 9 月 15 日发出执行令到 2018 年 7 月 2 日法院收到投诉,将近 10 个月的时间里,法警未能执行执行令。”

    “法警未能提交行政通告第 12 号要求的月度报告。”

    “法警收到了装有钱款的信封,这违反了法院人员行为准则。”

    法院最终认定 De Jesus 法警犯有严重怠忽职守、违反最高法院规章以及简单不当行为,并处以以下处罚:

    • 严重怠忽职守:罚款 210,000 菲律宾比索。
    • 违反最高法院规章:罚款 110,000 菲律宾比索。
    • 简单不当行为:罚款 110,000 菲律宾比索。

    实际意义

    本案对法警和其他公务员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它强调了他们必须以高度的勤勉和责任感履行其职责。未能履行这些职责可能导致严重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甚至革职。

    对于胜诉的当事人,本案提醒他们有权要求法警及时有效地执行法院的判决。如果法警未能履行其职责,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 OCA 提出投诉。

    关键经验

    • 公务员必须及时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 法警必须遵守最高法院的规章、指令和通知。
    • 公务员不得接受超出其官方身份所获得或有权获得的任何费用或报酬。
    • 胜诉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法警及时有效地执行法院的判决。

    常见问题

    法警的职责是什么?

    法警负责执行法院的判决和命令,包括送达传票、扣押财产和执行驱逐令。

    如果法警未能履行其职责,我该怎么办?

    您可以向法院或 OCA 提出投诉。

    我是否可以向法警支付执行费用?

    是的,您可以向法警支付执行费用,但必须按照规定的费率。法警不得索取或接受超出规定费用的任何款项。

    严重怠忽职守的处罚是什么?

    严重怠忽职守可能导致革职、没收福利以及取消担任任何公职的资格。

    简单不当行为的处罚是什么?

    简单不当行为可能导致停职或罚款。

    如果法警要求我支付额外的费用,我该怎么办?

    您应该拒绝支付额外的费用,并向法院或 OCA 报告此事。

    我如何确保法警及时有效地执行法院的判决?

    您可以定期与法警联系,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您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令。

    如果我对法警的行为不满意,我该怎么办?

    您可以向法院或 OCA 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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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法院雇员不当行为:即使刑事案件撤销,行政责任仍然存在

    法院雇员不当行为:即使刑事案件撤销,行政责任仍然存在

    A.M. No. P-17-3768 [Formerly OCA IPI No. 17-4734-P], April 11, 2024

    一位法院雇员被指控犯有强奸罪。即使刑事案件后来被撤销,最高法院仍然认为,由于存在充分的证据表明该雇员的行为有损司法部门的声誉,因此可以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这起案件强调了法院雇员必须遵守高标准的道德行为,并强调了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是分开的,即使刑事指控被撤销,行政责任仍然可以成立。

    引言

    想象一下:你信任的法院雇员,负责维护正义和公平,却被指控犯下令人发指的罪行。这不仅是对受害者的背叛,也是对整个司法系统的损害。菲律宾最高法院最近审理的一起案件,正是处理了这种令人不安的局面。该案件涉及一名被控强奸未成年人的法院雇员。即使刑事案件最终被撤销,最高法院仍然认定,该雇员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部门的声誉,因此必须承担行政责任。本案强调了法院雇员必须遵守高标准的道德行为,并强调了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是分开的。

    法律背景

    在菲律宾,公职是一项公共信托。这意味着公职人员必须始终对人民负责,以最大的责任感、正直、忠诚和效率为人民服务;以爱国主义和正义行事,并过着简朴的生活。 菲律宾宪法第XI条第1款明确规定了这一点。此外,司法部门的成员必须具备经过验证的能力、正直、诚实和独立性。 这是菲律宾宪法第VIII条第7(3)款的要求。

    这些宪法原则体现在各项法律和规章中,旨在确保公职人员的行为符合最高的道德标准。违反这些标准的行为可能导致行政处罚,包括停职、罚款,甚至解雇。重要的是,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是分开的。这意味着,即使某人没有被判犯有刑事罪,他们仍然可能因同一行为而承担行政责任。

    最高法院在之前的案件中已经确立了这一原则。例如,在“监察员办公室-维萨亚斯诉卡斯特罗”一案中,最高法院裁定,政府官员的行为,无论是否与履行公务直接相关,只要损害了他们所担任的公职的形象和正直,都应被视为有损公务最佳利益的行为,并应受到行政处罚。

    关键法律条文:

    • 菲律宾宪法第XI条第1款:“公职是一项公共信托。公职人员和雇员必须始终对人民负责,以最大的责任感、正直、忠诚和效率为人民服务;以爱国主义和正义行事,并过着简朴的生活。”
    • 菲律宾宪法第VIII条第7(3)款:“司法部门的成员必须具备经过验证的能力、正直、诚实和独立性。”

    案件分析

    本案涉及鲁埃尔·V·德利卡纳,他是南哥打巴托省桑托斯将军市城市审判法院第3分院的法律研究员。 他被指控犯有两项强奸罪。 在检察官办公室提起刑事诉讼后,法院行政管理办公室(OCA)主动发起了针对德利卡纳的行政案件,指控其严重不当行为和有损公务最佳利益的行为。

    以下是案件的关键时间线:

    • 2017年3月8日:法官巴利瓜特通知OCA,德利卡纳被指控犯有两项强奸罪。
    • 2017年4月25日:法官巴利瓜特通知OCA,针对德利卡纳提起了两项强奸罪的刑事起诉。
    • 2017年2月17日:检察官办公室发布决议,概述了导致提起刑事起诉的事实。
    • 2017年7月24日:OCA启动了针对德利卡纳的行政案件。
    • 2017年11月8日:最高法院暂停了德利卡纳的职务,等待刑事案件的结果。
    • 2018年4月20日:针对德利卡纳的刑事案件被暂时驳回。
    • 2019年6月3日:最高法院解除了对德利卡纳的停职,但拒绝驳回行政案件。
    • 2022年10月5日:司法廉正委员会(JIB)建议以有损公务最佳利益的行为为由解雇德利卡纳。

    尽管针对德利卡纳的刑事案件已被驳回,但最高法院强调,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是分开的。最高法院采纳了JIB的建议,认为存在充分的证据表明德利卡纳的行为有损司法部门的声誉。 法院强调,要维持行政责任的认定,只需要充分的证据,即一个理性的人可能会接受的足以支持结论的相关证据数量。

    最高法院特别指出,即使受害人后来撤回了投诉,也不能免除德利卡纳的行政责任。法院认为,受害人撤回投诉的宣誓书并没有明确声明她撤回了之前的指控。 此外,法院还强调,行政案件中的受害人只是证人,而不是真正的受害方,因此她的撤回投诉并不能剥夺法院调查和起诉其犯错的政府雇员和官员的权力。

    最高法院的关键引言:

    • “要维持行政责任的认定,只需要充分的证据。”
    • “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是分开的,每起案件都必须根据事实和适用于每起案件的法律进行处理。”
    • “行政案件中的受害人只是证人,而不是真正的受害方,因此她的撤回投诉并不能剥夺法院调查和起诉其犯错的政府雇员和官员的权力。”

    实际意义

    本案对所有法院雇员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它强调了他们必须始终遵守高标准的道德行为,无论是在工作场所还是在私人生活中。法院雇员的行为不仅必须合法,而且必须符合公众对司法部门的信任和信心。 即使刑事指控被撤销,法院雇员也可能因有损公务最佳利益的行为而承担行政责任。

    给法院雇员的关键教训:

    • 始终遵守高标准的道德行为。
    • 避免任何可能损害司法部门声誉的行为。
    • 了解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是分开的。
    • 即使刑事指控被撤销,也可能因有损公务最佳利益的行为而承担行政责任。

    常见问题

    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有什么区别?

    行政责任涉及违反行政规章和政策的行为,可能导致停职、罚款或解雇等处罚。 刑事责任涉及违反刑法的行为,可能导致监禁和罚款。

    如果刑事案件被驳回,行政案件也会被驳回吗?

    不一定。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是分开的。即使刑事案件被驳回,行政案件仍然可以继续进行。

    行政案件需要什么证据?

    行政案件只需要充分的证据,即一个理性的人可能会接受的足以支持结论的相关证据数量。

    如果受害人撤回投诉,行政案件会发生什么?

    即使受害人撤回投诉,行政案件仍然可以继续进行。行政案件中的受害人只是证人,而不是真正的受害方,因此她的撤回投诉并不能剥夺法院调查和起诉其犯错的政府雇员和官员的权力。

    哪些行为可能构成有损公务最佳利益的行为?

    任何损害政府雇员所担任的公职的形象和正直的行为都可能构成有损公务最佳利益的行为。

    如果您需要更多关于菲律宾法律的信息,请联系我们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菲律宾公务员渎职:手机短信证据和数据隐私法的影响

    公务员不当行为:手机短信证据和数据隐私法可能无法保护您

    G.R. No. 258888, April 08, 2024

    想象一下:一名政府官员被指控受贿,而关键证据竟然是手机短信。这听起来像电影情节,但它却是菲律宾最高法院最近审理的案件的核心。本案不仅涉及公务员的诚信问题,还引发了关于电子证据的可采性和数据隐私法在行政案件中的适用性的重要问题。了解本案,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菲律宾法律如何处理公务员渎职行为,以及如何在数字时代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背景: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

    在菲律宾,公务员肩负着特殊的责任。根据《菲律宾共和国宪法》第XI条第1款规定,公职是一项公共信托,公务员必须始终对人民负责,以最大的责任感、正直、忠诚和效率为人民服务,以爱国主义和公正行事,并过着简朴的生活。这意味着公务员不仅要遵守法律,还要遵守道德规范,维护公众的信任。

    违反这些责任可能会导致行政处罚,例如停职或解雇。常见的违规行为包括:

    • 严重不当行为(Grave Misconduct):指故意违反法律或行为准则,带有腐败、违反法律的意图或公然无视既定规则的因素。
    • 严重不诚实(Serious Dishonesty):指有撒谎、欺骗或欺诈的倾向,不值得信任,缺乏诚信。
    • 有损服务最佳利益的行为(Conduct Prejudicial to the Best Interest of the Service):指损害其公职形象和诚信的行为。

    这些违规行为的定义来自公务员制度委员会(CSC)的相关规定,例如第06-0538号决议,该决议详细说明了不诚实行为的分类和严重程度。此外,《共和国法案》第6713号,即《公共官员和雇员行为和道德标准法典》,也规定了公务员的行为准则。

    案件回顾:佐莱塔诉监察员办公室

    罗兰多·佐莱塔(Rolando B. Zoleta)曾是监察员办公室(OMB)的高级官员。他被指控参与了一项“案件修复”计划,即通过受贿来影响案件的调查结果。案件的关键证据包括:

    • 证人小莱昂纳多·R·尼古拉斯(Leonardo R. Nicolas, Jr.)的宣誓证词,他声称曾向佐莱塔行贿。
    • 尼古拉斯和小莱昂纳多之间的一系列手机短信,短信中提到了案件和金额。
    • 佐莱塔的个人资料表(PDS),其中包含他的手机号码。

    佐莱塔辩称,这些证据不可采纳,因为:

    • 他没有机会盘问尼古拉斯。
    • 手机短信未经认证,违反了电子证据规则。
    • 他的个人资料表受到《数据隐私法》的保护。

    最高法院最终维持了上诉法院的判决,认定佐莱塔犯有严重不当行为、严重不诚实和有损服务最佳利益的行为,并判处其解雇。

    以下是法院判决中的一些关键引述:

    “尼古拉斯先生的陈述基于他个人所知的事实,因为他本人参与了非法计划,收取贿赂并将款项作为案件修复的费用交给佐莱塔先生。”

    “根据这些短信,佐莱塔先生实际上要求并收受了贿赂,以换取帮助和修复案件。”

    法院认为,虽然行政案件不适用严格的证据规则,但本案中的证据足以证明佐莱塔有罪。法院还认为,《数据隐私法》不能阻止使用佐莱塔的个人资料表来确认他的身份,因为这是为了履行公共机构的宪法或法定职责。

    实际影响:对公务员和公众的启示

    本案对公务员和公众都有重要的启示:

    • 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行政案件的证据,即使没有经过严格的认证程序。
    • 《数据隐私法》不能完全保护公务员的个人信息,如果这些信息与公共利益相关。
    • 公务员必须保持高度的诚信和道德,否则将面临严重的后果。

    关键经验教训

    • 保留短信: 即使您认为短信无关紧要,也请保留它们,因为它们可能在将来成为重要的证据。
    • 谨慎行事: 在使用手机进行公务交流时,请务必谨慎行事,避免发送任何可能被误解或滥用的信息。
    • 了解您的权利: 了解《数据隐私法》的保护范围和限制,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隐私。

    常见问题解答

    问: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有什么区别?

    答:行政案件旨在确定公务员是否违反了行政规定,而刑事案件旨在确定某人是否违反了刑法。行政案件的证据标准较低,只需要“充分证据”,而刑事案件需要“排除合理怀疑”。

    问:如果我被指控犯有行政违规行为,我应该怎么做?

    答:您应该立即寻求法律咨询,并积极配合调查。您有权提供证据、辩护和盘问证人。

    问:我如何举报公务员的腐败行为?

    答:您可以向监察员办公室、总统反腐败委员会或其他相关机构举报。

    问:《数据隐私法》如何保护我的个人信息?

    答:《数据隐私法》规定了个人信息处理的原则和要求,包括透明度、合法性和比例性。它还赋予您访问、更正和删除您的个人信息的权利。

    问:本案对未来的行政案件有什么影响?

    答:本案强调了电子证据在行政案件中的重要性,并明确了《数据隐私法》的适用范围。它提醒公务员,他们的行为将受到严格的审查,即使是在数字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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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法院人员行为规范:违规行为与纪律处分

    法院人员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菲律宾最高法院的警示

    A.M. No. P-14-3223 (Formerly OCA IPI No. 10-3344-P), February 27, 2024

    在菲律宾,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至关重要。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直接影响着公众对司法公正的看法。如果法院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做出有损司法公正的行为,将会受到严厉的纪律处分。莱奥尼拉·V·贝尔特兰诉雷内里亚·S·帕比卡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该案清晰地阐明了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以及违反这些规范所带来的后果。

    本案涉及一名法院书记员兼代理法院书记员,她被指控向诉讼当事人推荐律师、索取钱财以获得有利判决,以及无视法院的指令。最高法院最终判决该书记员犯有严重不当行为和严重违抗行为,并处以没收退休金(除累积休假工资外)的处罚,且不得在任何政府机构重新就业。本案提醒我们,法院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行为规范,维护司法公正。

    法律背景:菲律宾法院人员行为规范

    菲律宾法院人员行为规范(Code of Conduct for Court Personnel, CCCP)旨在确保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符合最高的道德标准。该规范涵盖了广泛的行为准则,包括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索取或接受礼物、不得推荐私人律师等。这些准则旨在维护司法公正,防止腐败,以及确保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

    该规范明确规定,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其官方职位为自己或他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特权或豁免。此外,法院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礼物、恩惠或利益,如果这些礼物、恩惠或利益是为了影响其官方行为。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将被视为严重不当行为,并可能受到纪律处分,包括解雇、没收退休金等。

    具体而言,CCCP的以下条款与本案密切相关:

    • 第一章第一节: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其官方职位为自己或他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特权或豁免。
    • 第一章第二节:法院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礼物、恩惠或利益,如果这些礼物、恩惠或利益是为了影响其官方行为。
    • 第四章第五节: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向诉讼当事人、潜在的诉讼当事人或与司法机构有任何往来的人推荐私人律师。

    例如,如果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向一名正在离婚的当事人推荐自己的亲戚作为律师,这将会违反第四章第五节的规定。如果该工作人员还向当事人索取“介绍费”,这将会同时违反第一章第一节和第二节的规定。

    案件回顾:贝尔特兰诉帕比卡案

    莱奥尼拉·V·贝尔特兰(以下简称贝尔特兰)是民事案件No. 461的被告之一。该案涉及土地所有权纠纷。雷内里亚·S·帕比卡(以下简称帕比卡)当时是莱特省帕隆蓬市地方法院的书记员兼代理法院书记员。

    贝尔特兰最初由公共律师办公室的律师雷蒙德·B·桑森代理。但在2005年4月20日的听证会后,帕比卡找到贝尔特兰,说服她聘请另一位律师卡米洛·P·埃斯梅罗(以下简称埃斯梅罗律师)代替桑森律师。贝尔特兰对此有所保留,因为埃斯梅罗律师之前曾在另一案件中代表原告,甚至公证了某些文件,而这些文件构成了民事案件No. 461中原告的主要证据。尽管如此,贝尔特兰还是听从了帕比卡的指示,因为她相信帕比卡对帕隆蓬市的律师资格有了解。

    2007年9月20日,帕比卡通过电话告知贝尔特兰,民事案件No. 461即将作出判决,并表示可以帮助她们获得有利判决,但需要支付15,000比索。贝尔特兰同意了。当天晚上,帕比卡来到贝尔特兰的家中收取了这笔钱。应贝尔特兰的要求,帕比卡签署了一张收据。然而,地方法院最终做出了对贝尔特兰不利的判决。

    贝尔特兰联系了帕比卡,询问不利判决的事情。帕比卡安抚贝尔特兰,告诉她地方法院的判决将会上诉到莱特省帕隆蓬市地区法院。但在2008年8月28日的命令中,地区法院第17分院驳回了上诉,理由是被告律师埃斯梅罗律师提交的备忘录存在几个基本且重大的缺陷,包括未能指出地方法院在被质疑的判决中犯下的错误,以及错误地请求驳回上诉,因为缺乏依据。

    贝尔特兰将地区法院的驳回命令告知帕比卡后,帕比卡建议贝尔特兰向地区法院提出复议动议,如果该动议被驳回,则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帕比卡随后告诉贝尔特兰,复议动议的申请费约为4,000比索。贝尔特兰于2008年9月8日晚上9点左右在帕隆蓬公共墓地将这笔钱交给了帕比卡。有几个人目睹了这次交接。经核实,贝尔特兰得知复议动议因迟交42天而被驳回。贝尔特兰认为,帕比卡故意导致了该动议的迟交。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引用了以下内容:

    • “帕比卡的行为更加有害,因为埃斯梅罗律师接受原告案件的行为似乎违反了第三章第13、14、17和18节项下关于利益冲突的禁令。”
    • “在本案中,帕比卡两次向贝尔特兰索取并收取金钱,以便为后者获得有利判决。”
    • “帕比卡在近12年的时间里,顽固且一再拒绝遵守法院行政管理署和法院的指令,这构成了严重违抗行为。”

    实际意义:对法院工作人员的警示

    贝尔特兰诉帕比卡案对所有法院工作人员来说都是一个警示。它强调了法院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行为规范,维护司法公正。任何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做出有损司法公正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纪律处分。

    本案还提醒公众,有权期望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符合最高的道德标准。如果公众发现法院工作人员有不当行为,应该及时举报,以维护司法公正。

    关键教训:

    • 法院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行为规范,维护司法公正。
    • 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 法院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礼物、恩惠或利益,如果这些礼物、恩惠或利益是为了影响其官方行为。
    • 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向诉讼当事人推荐私人律师。
    • 公众有权期望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符合最高的道德标准。

    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是菲律宾法院人员行为规范?

    菲律宾法院人员行为规范(Code of Conduct for Court Personnel, CCCP)旨在确保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符合最高的道德标准。该规范涵盖了广泛的行为准则,包括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索取或接受礼物、不得推荐私人律师等。

    2. 法院工作人员可以接受礼物吗?

    法院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礼物、恩惠或利益,如果这些礼物、恩惠或利益是为了影响其官方行为。

    3. 法院工作人员可以向诉讼当事人推荐律师吗?

    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向诉讼当事人、潜在的诉讼当事人或与司法机构有任何往来的人推荐私人律师。

    4. 如果我发现法院工作人员有不当行为,应该怎么办?

    如果公众发现法院工作人员有不当行为,应该及时举报,以维护司法公正。

    5. 如果法院工作人员违反了行为规范,会受到什么处罚?

    违反行为规范的行为将被视为严重不当行为,并可能受到纪律处分,包括解雇、没收退休金等。

    6. 贝尔特兰诉帕比卡案的主要教训是什么?

    贝尔特兰诉帕比卡案强调了法院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行为规范,维护司法公正。任何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做出有损司法公正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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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公务员行为不当:采购规则与责任解析

    菲律宾公务员行为不当:采购规则与责任解析

    G.R. No. 253448, January 22, 2024

    在菲律宾,公务员的廉洁和合规性至关重要。如果公务员违反采购规则,会面临怎样的后果?本文将深入剖析最高法院的判决,探讨公务员在采购过程中的责任,以及违反规则可能导致的行政处罚。

    案例介绍

    最高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涉及一名海岸警卫队官员林,他被指控严重渎职、严重不诚实和行为损害公务员最佳利益。案件的核心在于林在采购办公用品和IT设备时,未能遵守菲律宾共和国第9184号法案(RA 9184)规定的公开招标程序。虽然林辩称紧急采购是由于台风“尤兰达”后的救援行动需要,但申诉专员办公室认定他有罪,并处以解雇的处罚。

    法律背景

    菲律宾共和国第9184号法案(《政府采购改革法》)旨在规范政府的采购活动,确保透明、公平和高效。该法案规定,所有政府机构的采购都应通过公开招标进行,除非符合特定例外情况。这些例外情况包括紧急采购,即在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采购商品或服务以避免生命或财产损失。

    该法案第48条规定:

    第48条. 替代方法。 – 在获得采购实体负责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的事先批准,并且在符合本法案规定的条件时,采购实体可以为了促进经济和效率,采取以下任何替代采购方法:……

    即使在紧急情况下,也必须获得采购实体负责人的事先批准,并由投标和奖励委员会(BAC)提出建议。此外,采购人员必须证明紧急采购的必要性,并确保以最低或最优惠的价格购买商品或服务。

    案件分析

    在本案中,林辩称他有权作为特别付款官员(SDO)进行采购,并且紧急采购是合理的。然而,最高法院发现,虽然林确实被指定为SDO,但他未能获得采购实体负责人事先批准,也未能证明紧急采购的必要性。法院指出,林作为特别服务办公室的负责人,应该了解采购规则,并确保遵守这些规则。

    法院引用了此案例中的关键点:

    “根据采购规则的规定,在购买商品时,必须事先获得采购实体的负责人的批准。”

    “林未能获得采购实体负责人的批准,违反了现行的采购规则。”

    法院最终认定林犯有简单的不当行为,而不是严重的渎职或不诚实。法院认为,虽然林违反了采购规则,但没有证据表明他有贪污或欺诈的意图。因此,法院将对林的处罚从解雇改为停职一个月零一天。

    案件的程序历程

    • 申诉专员办公室对林提起行政诉讼。
    • 申诉专员办公室认定林犯有严重渎职、严重不诚实和行为损害公务员最佳利益,并处以解雇的处罚。
    • 林向菲律宾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 上诉法院维持了申诉专员办公室的判决。
    • 林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 最高法院部分批准了林的申诉,认定他犯有简单的不当行为,并将处罚改为停职一个月零一天。

    对未来的影响

    此案强调了公务员在采购过程中遵守规则的重要性。即使在紧急情况下,也必须获得适当的批准,并记录采购的理由。未能遵守这些规则可能会导致行政处罚,包括停职或解雇。

    关键教训:

    • 公务员必须了解并遵守采购规则。
    • 即使在紧急情况下,也必须获得适当的批准。
    • 采购的理由必须记录在案。

    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是菲律宾共和国第9184号法案?

    菲律宾共和国第9184号法案(《政府采购改革法》)是规范菲律宾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

    2. 什么是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一种采购方法,其中政府机构邀请所有合格的供应商提交投标,并选择提供最低或最优惠价格的供应商。

    3. 什么是紧急采购?

    紧急采购是一种采购方法,允许政府机构在紧急情况下立即购买商品或服务,例如自然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

    4. 公务员在采购过程中有哪些责任?

    公务员有责任了解并遵守采购规则,获得适当的批准,并记录采购的理由。

    5. 如果公务员违反采购规则,会面临哪些处罚?

    如果公务员违反采购规则,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包括停职或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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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律师的职业责任:最高法院对不遵守命令的处罚及辩护

    菲律宾律师必须遵守法院和律师协会的命令:不遵守命令可能导致处罚

    A.C. No. 11710, November 13, 2023

    简介

    想象一下,如果律师不遵守法院的命令,会发生什么?这不仅会损害法律程序的公正性,还会损害公众对法律行业的信任。最高法院最近审理的案件,Wilfredo B. Reyes 诉 Atty. Sherwin Prose C. Castañeda,强调了律师遵守法院和菲律宾律师协会(IBP)命令的重要性。此案突显了律师的职业责任,以及不遵守命令可能造成的后果。该案件的核心问题是,律师未能回应投诉和参与 IBP 的调查程序,是否应受到行政处罚。

    法律背景

    律师的职业行为受《职业责任准则》(CPR)的约束。现已被《职业责任和问责守则》(CPRA)取代,但本案仍适用 CPR。以下是与本案相关的关键规则:

    • 律师誓词:律师宣誓维护法律,以正直和诚实的方式履行职责。
    • CPR 规范 1,规则 1.01:律师不得从事非法、不诚实、不道德或欺骗行为。
    • CPR 规范 6,规则 6.02:律师不得利用其公共职位来促进其私人利益。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律师以符合法律职业最高标准的行为行事。律师有义务遵守法院和 IBP 的命令。未能遵守这些命令可能构成不当行为,并可能导致纪律处分。

    《菲律宾律师协会章程》第 39 条规定了对律师的纪律处分程序。该程序包括提交投诉、调查和 IBP 董事会的推荐。最高法院有权对律师施加纪律处分,包括停职或除名。

    例如,如果律师被要求提交评论或出庭,但未能这样做,则可能被视为不尊重法院和 IBP。这可能导致罚款、停职或其他纪律处分。

    案件分析

    以下是本案的事件经过:

    1. 投诉:Wilfredo B. Reyes 向 IBP 提交了针对 Atty. Sherwin Prose C. Castañeda 的投诉,指控其违反律师誓词和 CPR 规则。
    2. 初步调查:IBP 要求 Atty. Castañeda 对投诉发表评论。
    3. 未能遵守:Atty. Castañeda 未能对投诉发表评论,导致最高法院命令其说明理由。
    4. 罚款:由于未能说明理由,最高法院对 Atty. Castañeda 处以 1,000 菲律宾比索的罚款。
    5. IBP 调查:该投诉被提交给 IBP 进行调查、报告和推荐。
    6. 强制会议:IBP 安排了一次强制会议,但双方均未出席。
    7. 立场文件:IBP 指示双方提交经过验证的立场文件,但双方均未提交。
    8. IBP 推荐:IBP 调查专员建议暂停 Atty. Castañeda 的律师执业资格两年,理由是他故意不服从最高法院和 IBP 的合法命令。
    9. IBP 董事会决议:IBP 董事会采纳并批准了 IBP 专员的报告和建议,驳回了针对 Atty. Castañeda 的投诉,理由是缺乏依据。然而,IBP 董事会修改了处罚,对 Atty. Castañeda 处以每次 5,000 菲律宾比索的罚款,总计 20,000 菲律宾比索,理由是他未能遵守 IBP 专员的指示(即,[a] 出席强制会议,[b] 提交强制会议摘要,以及 [c] 提交其立场文件)以及法院的命令以提交其评论。
    10. 紧急声明:Atty. Castañeda 向 IBP 提交了一份紧急声明,解释说他是在检查他的“myIBP”应用程序时才得知 IBP 的未决案件,并附有“未决案件 – 联系 IBP”的注释。

    最高法院采纳了 IBP 的事实调查结果和建议,但进行了修改。法院认为,Reyes 未能证实对 Atty. Castañeda 的指控,因为他提交的证据不可采纳。然而,法院也认为 Atty. Castañeda 确实被告知了针对他的投诉,但他未能遵守法院的命令。

    最高法院引用了以下推理:

    “律师享有法律上的无罪推定,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在取消资格和停职程序中,举证责任在于申诉人。”

    “法院不会犹豫地对未能履行其宣誓职责的律师处以适当的纪律处分。同样,当针对他们的指控没有确凿的证据时,法院也不会犹豫地伸出保护之手。”

    实际影响

    本案对律师和公众都有几个实际影响:

    • 遵守命令:律师必须遵守法院和 IBP 的命令。未能遵守这些命令可能导致纪律处分。
    • 无罪推定:律师享有法律上的无罪推定,除非有相反的证据。
    • 举证责任:在取消资格和停职程序中,举证责任在于申诉人。

    本案强调了律师遵守其职业责任的重要性。律师必须以正直和诚实的方式行事,并遵守法院和 IBP 的命令。未能这样做可能导致纪律处分,并损害公众对法律行业的信任。

    关键教训

    • 始终遵守法院和 IBP 的命令。
    • 以正直和诚实的方式行事。
    • 维护法律职业的最高标准。

    常见问题解答

    问:如果律师不遵守法院的命令,会发生什么?

    答:律师不遵守法院的命令可能导致纪律处分,包括罚款、停职或除名。

    问:在取消资格和停职程序中,谁承担举证责任?

    答:在取消资格和停职程序中,举证责任在于申诉人。

    问:律师如何维护法律职业的最高标准?

    答:律师可以通过以正直和诚实的方式行事,并遵守法院和 IBP 的命令来维护法律职业的最高标准。

    问:如果律师在调查期间搬家了,该怎么办?

    答:律师有责任通知 IBP 他们的地址变更,以确保他们收到所有重要的通知和命令。

    问:律师可以对 IBP 的纪律处分决定提出上诉吗?

    答:是的,律师可以向最高法院对 IBP 的纪律处分决定提出上诉。

    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公务员不诚实行为:菲律宾最高法院的案例分析与启示

    公务员严重不当行为和不诚实行为:职务解除的依据

    G.R. No. 240517, June 27, 2023

    想象一下,一份重要的政府文件神秘失踪,最终却在一位与案件无关的公务员锁着的档案柜里被发现。这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疏忽,它可能构成严重的渎职行为,导致该公务员被解雇。菲律宾最高法院在“公务员委员会诉雅各巴”案中,对公务员的不当行为和不诚实行为进行了深入分析,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案件概述

    本案涉及Jerik Roderick V. Jacoba,总统府法律事务办公室的律师。他被指控与Ruby Rose Barrameda-Jimenez谋杀案有关的文件失踪有关。这些文件最终在他锁着的档案柜中被发现,导致他被指控犯有严重不当行为和严重不诚实行为,并被解雇。法院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Jacoba是否被剥夺了正当程序?上诉法院将他的罪名从严重不当行为和严重不诚实行为修改为玩忽职守是否正确?

    相关法律背景

    在菲律宾,公务员的行为受到严格的规范。行政命令第292号,即《行政法典》,以及公务员委员会(CSC)的规则,详细规定了公务员的职责和义务。违反这些规则可能导致行政处罚,包括停职、降级甚至解雇。

    严重不当行为是指违反既定的、明确的行为规则,特别是公务员的非法行为或重大过失。如果伴随有腐败、故意违反法律或无视既定规则的附加因素,则该不当行为被认为是严重的

    不诚实被定义为“撒谎、欺骗、欺诈的倾向;不值得信任,缺乏诚信”。当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不诚实行为将升级为严重不诚实行为

    • 不诚实行为对政府造成严重损害和严重损害。
    • 被告严重滥用职权以实施不诚实行为。
    • 如果被告是负责任的官员,则不诚实行为直接涉及其直接负责的财产、责任表格或金钱,并且被告表现出获取物质利益、贪污腐败的意图。
    • 不诚实行为表现出被告的道德败坏。
    • 被告在与雇佣有关的不诚实行为中采用了欺诈和/或伪造官方文件。
    • 不诚实行为多次或在各种场合实施。
    • 不诚实行为涉及公务员考试、违规行为或伪造的公务员资格,例如但不限于,冒充、作弊和使用小抄。
    • 其他类似情况。

    这些定义至关重要,因为它们决定了对违规公务员的处罚程度。

    案件剖析

    以下是案件的详细过程:

    1. 案件起源:2009年,Ruby Rose Barrameda-Jimenez的尸体在纳沃塔斯市的水域中被发现。
    2. 调查和起诉:司法部建议对包括她的丈夫Manuel Jimenez III在内的几人提起谋杀指控。
    3. 上诉至总统府:Jimenez对司法部的起诉决议向上诉至总统府。
    4. 文件失踪:Barrameda案件的记录被转交给总统府法律事务办公室,但随后失踪。
    5. 发现文件:在对法律事务办公室进行调查后,失踪的案件记录在Jacoba律师锁着的档案柜中被发现。
    6. 行政指控:Jacoba被指控犯有严重不当行为和严重不诚实行为,并被停职。
    7. 解雇:行政秘书认定Jacoba有罪,并将其从政府部门解雇。
    8. 上诉至公务员委员会:Jacoba对解雇提出上诉,但公务员委员会维持了解雇的决定。
    9. 上诉至上诉法院:上诉法院修改了公务员委员会的裁决,认定Jacoba犯有玩忽职守罪,并处以停职六个月的处罚。
    10. 最高法院:公务员委员会和Jacoba均向上诉至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认为,有充分的间接证据表明Jacoba滥用职权,将案件记录藏匿起来,并且拒绝透露其下落。以下是最高法院的重要引述:

    “公务员委员会认为,Barrameda失踪案件记录从未被分配给Jacoba这一事实,无法推翻在其拥有和控制的档案柜中发现的间接证据。Jacoba拥有Barrameda的案件记录,这提出了一个有争议的推定,即他是该记录的拿走者。”

    “Jacoba的不良动机因他之前的行为而得到加强,即当Cosio询问失踪案件记录的下落时,他很快回答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甚至没有确定失踪文件的细节,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关心,即他所属办公室的案件记录确实失踪了。”

    实际意义

    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强调了公务员行为的问责制和透明度的重要性。它确立了以下原则:即使没有直接证据,间接证据也可以用来证明公务员的不当行为和不诚实行为。此外,它还强调了公务员委员会在调查和惩处违规行为方面的专业知识应得到法院的尊重。

    重要经验:

    • 公务员必须保持最高的诚信标准。
    • 公务员必须避免任何可能损害其公正性的行为。
    • 公务员必须配合对不当行为的调查。
    • 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公务员可能会因间接证据而被判有罪。

    假设案例:

    假设一名政府官员被指控接受贿赂以换取批准许可证。没有直接证据表明该官员收受了贿赂,但有证据表明该官员的银行账户中突然出现了一笔巨额存款,并且该官员与获得许可证的公司有密切的联系。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间接证据认定该官员有罪。

    常见问题

    问:什么是公务员的不当行为?

    答:不当行为是指违反既定的、明确的行为规则,特别是公务员的非法行为或重大过失。

    问:什么是不诚实行为?

    答:不诚实行为是指撒谎、欺骗、欺诈的倾向;不值得信任,缺乏诚信。

    问:间接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公务员的不当行为和不诚实行为吗?

    答:是的,如果间接证据充分且令人信服,可以用来证明公务员的不当行为和不诚实行为。

    问:公务员委员会在调查和惩处违规行为方面的作用是什么?

    答:公务员委员会是负责调查和惩处公务员违规行为的政府机构。其调查结果应得到法院的尊重。

    问:公务员如何避免被指控犯有不当行为或不诚实行为?

    答:公务员应保持最高的诚信标准,避免任何可能损害其公正性的行为,并配合对不当行为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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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分中的永久取消资格:菲律宾最高法院判例分析

    行政处分中的永久取消资格:最高法院的澄清

    G.R. No. 257342, April 25, 2023

    在菲律宾,公务员的行政处分不仅仅是停职或解雇。它还可能包括永久取消担任公职的资格。但是,这种取消资格何时生效?最高法院在 *Mary Elizabeth Ortiga Ty v.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Electoral Tribunal (HRET) and Prospero Arreza Pichay, Jr.* 案中提供了解释。该案涉及一名官员因不当行为被解雇,并被永久取消担任公职的资格。问题在于,在对解雇决定提出上诉期间,该官员是否仍有资格竞选公职。这个问题的答案对那些面临行政指控并考虑竞选或担任公职的人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背景

    菲律宾的行政法规定,公务员如果犯有不当行为,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最严厉的处分是解雇,它通常伴随着额外的处罚,例如取消担任公职的资格。根据修订后的公务员行政案件规则(RRACCS),解雇的处罚包括“取消资格、没收退休福利、永久取消担任公职的资格以及禁止参加公务员考试”。

    重要的是要注意,根据《公务员法》(行政法,第292号行政命令)第46条,不当行为被认为是纪律处分的一个理由。第7号行政命令(A.O. No. 7)明确规定,当申诉理由属于第292号行政命令范围时,应适用该行政命令规定的处罚。因此,RRACCS作为执行第292号行政命令下列举的行政违规行为的权力机构。

    然而,问题在于这些附加处罚的执行时间。菲律宾的《选举法》或《共和国法》第881号法令(B.P. 881)要求有最终判决才能取消当选官员的任职资格。这意味着,只有在所有上诉途径都已用尽后,取消资格才能生效。这一规定与行政法中关于行政处分立即生效的原则相冲突。

    “第10条。处罚。—(a)在根据第292号行政命令或受访者被指控的其他行政命令、法律或规则提出的行政指控中,处罚应由申诉专员办公室处以。(b)在根据本规则进行的行政诉讼中,申诉专员办公室可以处以谴责、停职(不支付工资),最短期限为一(1)个月,最长期限为一(1)年;降级、免职或相当于其一(1)个月至一(1)年工资的罚款,或从五千比索(P5,000.00)到挪用、非法获取或损失金额的两倍,或两者兼施,由申诉专员酌情决定,同时考虑到减轻或加重被发现犯有申诉或指控的官员或雇员的责任的情节。”

    “免职的处罚应伴随取消资格、没收退休福利以及永久取消在政府部门重新就业的资格,除非决定另有规定。”

    案件分析

    本案的事实是,小皮查伊(Prospero Pichay, Jr.)是地方水务管理局(LWUA)的董事会主席。由于涉嫌不当行为,申诉专员办公室裁定小皮查伊犯有严重不当行为,并处以解雇的处罚,并附有取消担任公职资格的附加处罚。小皮查伊对申诉专员办公室的裁决提出上诉。

    在上诉期间,小皮查伊竞选众议院议员。玛丽·伊丽莎白·奥尔蒂加·泰(Mary Elizabeth Ortiga Ty)也竞选同一职位,她向选举委员会(COMELEC)提出申请,要求拒绝小皮查伊的候选人资格证书(COC),理由是他在COC中作出了虚假陈述。泰认为,由于小皮查伊已被申诉专员办公室取消担任公职的资格,因此他没有资格竞选公职。

    选举委员会驳回了泰的申请,小皮查伊最终当选为众议院议员。泰随后向众议院选举法庭(HRET)提起了 *Quo Warranto* 诉讼,质疑小皮查伊的资格。

    众议院选举法庭驳回了泰的 *Quo Warranto* 诉讼,理由是申诉专员办公室关于取消资格的裁决尚未最终确定。众议院选举法庭认为,取消资格的附加处罚只有在对解雇裁决作出最终判决后才能生效。

    泰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声称众议院选举法庭在裁定申诉专员办公室的裁决不立即生效方面存在严重的滥用自由裁量权。

    以下是本案的关键程序步骤:

    • 2011年7月4日:申诉专员办公室裁定小皮查伊犯有严重不当行为,并处以解雇的处罚,并附有取消担任公职资格的附加处罚。
    • 2018年10月17日:小皮查伊提交了众议院议员的候选人资格证书。
    • 2018年11月11日:泰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拒绝小皮查伊的候选人资格证书。
    • 2019年5月15日:小皮查伊当选为众议院议员。
    • 2019年7月5日:选举委员会驳回了泰的申请,要求拒绝小皮查伊的候选人资格证书。
    • 2019年7月9日:泰向众议院选举法庭提起 *Quo Warranto* 诉讼。
    • 2021年2月11日:众议院选举法庭驳回了泰的 *Quo Warranto* 诉讼。
    • 2021年11月11日:最高法院维持了申诉专员办公室关于解雇小皮查伊的裁决,并附有取消担任公职资格的附加处罚。

    最高法院在 *Tutol* 案中指出:

    “皮查伊错了。”

    “第7号行政命令的规定中没有任何内容可以阻止RRACCS的适用。相反,第7号行政命令允许适用公务员制度规则,该规则用于执行第292号行政命令(E.O.)或1987年行政法典的规定。第7号行政命令第三条第1款明确规定了行政申诉的理由如下:”

    最高法院进一步解释说,由于对皮查伊提起的行政指控是在第292号行政命令下犯下的,因此应适用可处以的处罚及其固有的行政能力,如RRACCS所规定。

    实际意义

    最高法院驳回了泰的请愿书,理由是该案已成为学术问题。法院指出,小皮查伊不再是众议院议员,而且最高法院已经维持了申诉专员办公室关于取消小皮查伊担任公职资格的裁决。因此,法院认为,解决争议将没有任何实际用途或价值。

    尽管最高法院驳回了此案,但该裁决对行政法和选举法中的取消资格原则具有重要意义。最高法院澄清说,申诉专员办公室关于取消资格的裁决只有在对解雇裁决作出最终判决后才能生效。这意味着,官员可以在上诉期间竞选并担任公职,直到取消资格的裁决最终确定。

    对于面临行政指控的公务员来说,重要的是要了解取消资格的附加处罚只有在最终裁决后才能生效。这意味着他们仍然有资格竞选并担任公职,直到所有上诉途径都已用尽。

    关键经验

    • 申诉专员办公室关于取消资格的裁决只有在对解雇裁决作出最终判决后才能生效。
    • 官员可以在上诉期间竞选并担任公职,直到取消资格的裁决最终确定。
    • 公务员应咨询律师,以了解他们在行政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

    常见问题

    问:申诉专员办公室关于取消资格的裁决何时生效?

    答:申诉专员办公室关于取消资格的裁决只有在对解雇裁决作出最终判决后才能生效。

    问:官员可以在上诉期间竞选公职吗?

    答:是的,官员可以在上诉期间竞选公职,直到取消资格的裁决最终确定。

    问:如果官员在上诉期间当选公职,会发生什么?

    答:官员可以担任公职,直到取消资格的裁决最终确定。如果裁决最终确定,该官员将被取消担任公职的资格。

    问:官员可以对申诉专员办公室关于取消资格的裁决提出上诉吗?

    答:是的,官员可以对申诉专员办公室关于取消资格的裁决提出上诉。上诉应向申诉专员办公室提出,然后向法院提出上诉。

    问:公务员在行政诉讼中的权利是什么?

    答:公务员在行政诉讼中拥有以下权利:

    • 获得申诉通知的权利
    • 获得听证会的权利
    • 获得律师的权利
    • 对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
    • 对裁决提出上诉的权利

    问:如果公务员被发现犯有不当行为,会发生什么?

    答:如果公务员被发现犯有不当行为,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的范围从谴责到解雇不等。解雇通常伴随着额外的处罚,例如取消担任公职的资格。

    问:公务员如何保护自己免受行政指控?

    答:公务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保护自己免受行政指控:

    • 了解适用于其职位的法律和法规
    • 以道德和专业的方式行事
    • 避免利益冲突
    • 报告任何涉嫌的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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