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最高法院裁决:藐视法庭罪必须严格遵守正当程序
G.R. No. 139844, December 15, 2000
想象一下,一位律师仅仅因为误解法庭的命令就面临牢狱之灾,这听起来像是一个法律界的噩梦。然而,在“Atty. Salome D. Cañas v. Hon. Lerio C. Castigador”一案中,菲律宾最高法院明确指出,即使是律师,在面对藐视法庭的指控时,也必须受到正当程序的保护。本案不仅关乎一位律师的命运,更确立了菲律宾法律中关于间接藐视法庭罪的重要程序原则,为所有法律从业者敲响了警钟。
正当程序至上:菲律宾间接藐视法庭罪的法律背景
间接藐视法庭罪,顾名思义,是指在法庭之外发生的,但却可能贬低、损害或妨碍法庭公正的行为。菲律宾《法院规则》第71条第3款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列举了可能构成间接藐视法庭罪的多种行为,其中包括“不服从或抗拒法院或法官的合法令状、程序、命令、判决或指令,或法院或法官批准的禁令”。
然而,法律并非仅仅罗列罪名,更重要的是保障程序正义。《法院规则》同样明确了间接藐视法庭罪的处罚程序,即必须在“提出书面指控并给予被告人亲自或通过律师听证的机会后”才能进行处罚。这一规定并非可有可无的形式主义,而是宪法赋予公民正当程序权利的具体体现。
最高法院在“Nazareno v. Barnes”案中进一步阐释了“书面指控”的含义,明确指出,启动间接藐视法庭罪程序,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法院发出命令,要求被指控人说明为何不应因藐视法庭罪受到处罚;或者以特别民事诉讼的方式提起藐视法庭罪的诉讼。这两种程序都旨在确保被指控人能够充分了解指控内容,并有足够的机会为自己辩护。
值得注意的是,藐视法庭罪的程序带有准刑事性质,因此,在藐视法庭罪的诉讼中,必须严格遵守刑事案件的规则和原则。这意味着,被告人享有许多在普通刑事案件中享有的保护,而有关藐视法庭罪的法规也应受到严格解释。任何程序上的瑕疵,都可能导致藐视法庭罪的判决被推翻。
案件回顾:程序错误如何导致藐视法庭罪判决被撤销
“Cañas 律师诉 Castigador 法官”案的起因是一起交通事故。Atty. Cañas 作为车主 Medina 的律师,向 General Trias 市立法院 (MTC) 提交动议,请求释放涉案的拖车。为了促成车辆的释放,Atty. Cañas 承诺在 1996 年 5 月 23 日出庭,安排被告 Guevarra 缴纳保释金。
然而,由于交通拥堵,Atty. Cañas 和被告 Guevarra 在 5 月 23 日下午 5:25 才赶到法院,此时承审法官 Castigador 已经下班。Atty. Cañas 留下一张便条,告知法官她和被告已到庭,并写下了她的办公地址,但地址略有疏忽,写成了 “c/o Pepsi Cola Products, Phils., San Fernando, Pampanga.” (百事可乐公司,圣费尔南多,邦板牙), 而非更精确的地址。
之后,法院发出了一系列命令,包括逮捕令以及要求 Atty. Cañas “或任何占有或控制拖车的人” 将拖车交还法庭的命令。然而,由于法院寄送命令的地址使用了 Atty. Cañas 便条上略有疏忽的地址,导致这些重要文件均未能送达 Atty. Cañas 本人,邮件均被退回。
更令人震惊的是,检察官 Maranan 在没有向 Atty. Cañas 送达副本的情况下,向法庭提交了动议,要求判处 Atty. Cañas 藐视法庭罪,理由是她“持续无视”法院 9 月 11 日的命令。承审法官 Castigador 随后安排了听证会,但寄给 Atty. Cañas 的听证会通知,同样因为地址问题未能送达。
在 Atty. Cañas 缺席的情况下,法庭举行了听证会,并最终于 1996 年 12 月 5 日发出命令,认定 Atty. Cañas 犯有间接藐视法庭罪,处以 100 比索罚款,并监禁 30 天。法院甚至发出了逮捕令。
Atty. Cañas 不服,提起上诉,但上诉法院维持了原判。最终,案件上诉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详细审查案件事实和程序后,推翻了上诉法院和下级法院的判决,理由是承审法官在藐视法庭罪程序中存在多项重大错误:
- 程序违规: 检察官的藐视法庭罪动议并非合法的“书面指控”,因为它没有要求 Atty. Cañas 执行任何特定行为,也没有命令 Atty. Cañas 说明为何不应被判处藐视法庭罪。
- 未给予听证机会: Atty. Cañas 从未收到藐视法庭罪动议及听证会通知,法院也未给予她任何听证机会,严重侵犯了她的正当程序权利。
- 命令对象错误: 法院 9 月 11 日的命令是命令警察局长扣押车辆,而非命令 Atty. Cañas 交还车辆。Atty. Cañas 不应对一项并非针对她的命令承担责任。
- 误解律师的承诺: 法院错误地理解了 Atty. Cañas 在动议中作出的承诺。Atty. Cañas 承诺的是在 5 月 23 日出庭,她也确实这样做了,尽管迟到了一些。她从未承诺过要将车辆交还法庭。
最高法院严厉批评了承审法官 Castigador 在本案中的行为,认为他滥用了藐视法庭罪的权力,未能遵守正当程序,并且缺乏作为法官应有的公正和克制。最高法院强调,藐视法庭罪的权力必须谨慎行使,其目的是维护法庭的尊严和权威,而非出于个人报复或 vindication。
最高法院在判决书中引用了多项重要原则,例如:
“惩罚藐视法庭罪的权力必须以保护性而非报复性原则行使,以纠正性而非报复性理念进行惩罚。”
“法院和其他拥有藐视法庭罪权力的法庭必须为了非个人的目的行使藐视法庭罪的权力,因为该权力旨在保障法官所履行的职能,而不是为了保护法官个人。”
这些引言充分体现了最高法院在本案中想要传达的核心信息:正当程序至上,法官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切不可滥用。
律师实务启示:如何避免藐视法庭罪的风险
“Cañas 律师诉 Castigador 法官”案对菲律宾的律师,乃至所有法律从业者都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本案不仅提醒律师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避免触犯藐视法庭罪,更重要的是,它明确了在面对藐视法庭罪指控时,律师所享有的正当程序权利。
对于律师而言,从本案中可以汲取以下实务教训:
- 确保地址准确无误: 律师应确保向法院提供的地址准确无误,并及时更新地址变更信息,以确保能够及时收到法院的通知和命令。本案中,地址的细微错误导致了一系列严重的程序问题。
- 认真对待法院命令: 律师应认真对待法院的每一项命令,及时研究并采取行动。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法院 Clarification 或寻求法律意见,切不可置之不理或拖延。
- 了解藐视法庭罪的规则: 律师应充分了解菲律宾关于藐视法庭罪的法律规则,特别是关于间接藐视法庭罪的程序要求,以便在执业过程中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 维护自身权利: 如果律师认为自己被错误地指控或判处藐视法庭罪,应勇敢地维护自身权利,及时提起上诉或采取其他法律救济措施。
对于法官而言,本案同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谨慎行使藐视法庭罪权力: 法官应谨慎行使藐视法庭罪的权力,切不可将其作为个人 vindication 的工具。在决定是否判处藐视法庭罪时,应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并确保程序正义。
- 严格遵守正当程序: 法官在处理藐视法庭罪案件时,必须严格遵守正当程序的要求,确保被指控人获得充分的通知和听证机会。任何程序上的瑕疵都可能导致判决被撤销,并损害司法公信力。
- 提升法律素养和职业操守: 法官应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操守,公正、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关键要点总结
- 正当程序至上: 在菲律宾,任何藐视法庭罪的指控都必须严格遵守正当程序,保障被指控人的权利。
- 藐视法庭罪权力有限制: 法官行使藐视法庭罪的权力必须谨慎、克制,不得滥用。
- 程序错误可能导致判决无效: 任何程序上的重大错误,例如未送达通知、未给予听证机会等,都可能导致藐视法庭罪的判决被撤销。
- 律师有权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在面对藐视法庭罪指控时,有权维护自身权益,包括要求正当程序、提起上诉等。
常见问题解答
问:什么是间接藐视法庭罪?
答:间接藐视法庭罪是指在法庭之外发生的,但却可能贬低、损害或妨碍法庭公正的行为,例如不服从法院命令、妨碍司法程序等。
问:提起间接藐视法庭罪的程序是什么?
答:根据菲律宾《法院规则》,提起间接藐视法庭罪必须满足以下程序:首先,必须提出书面指控,明确指控被指控人的具体行为;其次,必须给予被指控人亲自或通过律师听证的机会,让其进行辩护;最后,法院才能根据听证结果作出判决。
问:如果法院命令没有送达给我,我会被判藐视法庭罪吗?
答:通常情况下,如果法院命令没有合法送达给您,您不应因未执行该命令而被判处藐视法庭罪。送达是正当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有义务确保命令能够有效送达给当事人。在本案中,法院的命令因地址错误未能送达 Atty. Cañas,这也是最高法院推翻藐视法庭罪判决的重要原因之一。
问:律师在藐视法庭罪案件中有什么权利?
答:律师在藐视法庭罪案件中享有以下权利:
- 知情权: 律师有权知晓被指控的具体藐视法庭罪行为。
- 辩护权: 律师有权亲自或委托律师进行辩护,提供证据,反驳指控。
- 听证权: 律师有权要求法院举行听证会,充分陈述意见。
- 上诉权: 如果律师认为自己被错误地判处藐视法庭罪,有权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问:法官可以因为律师没有服从命令而立即判处藐视法庭罪吗?
答:不可以。对于间接藐视法庭罪,法官不能立即判处,必须首先启动正当程序,即提出书面指控,并给予律师听证的机会。未经正当程序,任何藐视法庭罪的判决都是无效的。
问:如果我认为自己被错误地判处藐视法庭罪,我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认为自己被错误地判处藐视法庭罪,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 咨询律师: 尽快咨询律师,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行的法律救济途径。
- 提起上诉: 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错误的判决。
- 申请暂缓执行: 在上诉期间,可以申请暂缓执行藐视法庭罪的判决,避免立即遭受处罚。
问:藐视法庭罪的惩罚是什么?
答:藐视法庭罪的惩罚种类和程度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官的裁量。常见的惩罚包括罚款和监禁。对于间接藐视法庭罪,罚款金额通常较为有限,监禁期限也相对较短。然而,具体的惩罚仍需根据案件情节和法官的判断而定。
问:法官在行使藐视法庭罪权力时应遵守哪些原则?
答:法官在行使藐视法庭罪权力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 谨慎原则: 藐视法庭罪权力是一项特殊的权力,法官应谨慎行使,切不可滥用。
- 正当程序原则: 法官在处理藐视法庭罪案件时,必须严格遵守正当程序,保障被指控人的权利。
- 比例原则: 藐视法庭罪的惩罚应与违规行为的性质和程度相适应,避免过度惩罚。
- 非个人原则: 法官行使藐视法庭罪权力应出于维护法庭尊严和权威的公共目的,而非出于个人 vindication。
问:如果我对法官的行为有疑虑,可以向谁投诉?
答:如果您对法官的行为有疑虑,可以向菲律宾最高法院行政办公室 (Office of the Court Administrator) 提起行政投诉,请求对法官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此外,律师协会等组织也可能提供相应的投诉渠道和帮助。
问:ASG Law 能在藐视法庭罪案件中为我提供什么帮助?
答:ASG Law 律师事务所精通菲律宾藐视法庭罪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拥有丰富的处理藐视法庭罪案件的经验。如果您或您的律所面临藐视法庭罪的指控,ASG Law 可以为您提供以下专业法律服务:
- 法律咨询: 详细解答您的法律疑问,分析案情,评估风险。
- 策略制定: 制定最佳的辩护策略,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代理出庭: 代理您出庭应诉,与法庭进行沟通,进行有效辩护。
- 上诉代理: 如果您对判决不服,我们将代理您提起上诉,争取推翻不公正的判决。
在 ASG Law,我们深知正当程序对于维护律师权益的重要性。如果您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ASG Law 律师事务所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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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Supreme Court E-Libr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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