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环境法

  • 菲律宾环境诉讼中的SLAPP:如何保护公民的环境权利

    菲律宾最高法院对SLAPP在环境诉讼中的应用的关键教训

    FCF Minerals Corporation v. Joseph Lunag et al., G.R. No. 209440, February 15, 2021

    在菲律宾,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之间的紧张关系经常导致法律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战略性诉讼对公众参与(SLAPP)的概念变得尤为重要。SLAPP通常被用作大型企业打击环保活动者的工具,但菲律宾最高法院在FCF Minerals Corporation v. Joseph Lunag et al.一案中明确指出,SLAPP不应被企业用作压制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的手段。该案例强调了SLAPP在环境诉讼中的正确应用,并揭示了如何保护公民的环境权利。

    引言

    在菲律宾,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之间的冲突经常引发法律纠纷。FCF Minerals Corporation与一群自称属于Ifugao、Kalanguya和Cordillera原住民文化社区的个人之间的案件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原告声称FCF Minerals的露天采矿活动威胁到他们的祖传土地,而FCF Minerals则声称这些诉讼是SLAPP,旨在骚扰和压制其合法业务活动。此案的核心法律问题在于SLAPP在环境诉讼中的适用性,以及如何平衡企业的权利和公众的环境权利。

    法律背景

    SLAPP,战略性诉讼对公众参与,是指旨在通过法律手段压制公众对公共事务参与的诉讼。在菲律宾,SLAPP被纳入《环境案件程序规则》中,旨在保护那些因环境倡导活动而成为诉讼目标的个人。根据《环境案件程序规则》第6条第1款,SLAPP被定义为“旨在骚扰、困扰、施加不当压力或压制任何人在执行环境法、保护环境或主张环境权利方面所采取或可能采取的法律行动”。

    此外,菲律宾宪法第3条第4款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和请愿权,而第2条第16款则保障公民享有平衡和健康的生态环境的权利。这些宪法权利构成了SLAPP在环境诉讼中应用的基础,旨在防止企业利用法律手段压制公众的环境倡导活动。

    案例分析

    FCF Minerals Corporation是一家从事采矿的国内公司,2009年与菲律宾共和国签订了财务或技术援助协议(FTAA),在Nueva Vizcaya省的Barangay Runruno地区进行采矿活动。2012年,Joseph Lunag等人提起诉讼,要求发布卡利卡桑令和继续执行令,声称FCF Minerals的露天采矿活动威胁到他们的祖传土地和环境安全。

    FCF Minerals反驳称,这场诉讼是SLAPP,旨在骚扰和压制其合法业务活动。案件被提交到上诉法院进行审理,上诉法院最终驳回了Lunag等人的诉讼请求,理由是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环境损害,并且Lunag等人是非法小规模矿工,动机不纯。

    菲律宾最高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指出:“SLAPP不能被任何环境案件中的被告随意援引。SLAPP只能由因其环境倡导活动而成为诉讼目标的个人援引。它不是强大企业用以压制寻求使其负责的普通公民的行动的补救措施。”

    最高法院进一步解释说:“SLAPP是一种程序规则中提供的特权。因此,为了正确提出这一辩护,必须在同一案件和同一法院中提出。”

    实际影响

    此裁决明确了SLAPP在菲律宾环境诉讼中的适用范围,强调其不应被企业用作压制公众环境权利的工具。这一裁决为未来类似案件设定了先例,确保公民能够自由地提起环境诉讼,而不必担心被企业以SLAPP为由反诉。

    对于企业而言,此裁决提醒它们在进行资源开发时必须遵守环境法规,并尊重公众的环境权利。企业应确保其活动符合法律要求,并与社区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以避免被指控为SLAPP的风险。

    关键教训:

    • SLAPP只能由因环境倡导活动而成为诉讼目标的个人援引。
    • 企业不得利用SLAPP压制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
    • 企业应遵守环境法规,并与社区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常见问题

    什么是SLAPP?
    SLAPP是指战略性诉讼对公众参与,旨在通过法律手段压制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在环境诉讼中,SLAPP通常被用作企业打击环保活动者的工具。

    在菲律宾,SLAPP如何在环境诉讼中应用?
    在菲律宾,SLAPP被纳入《环境案件程序规则》中,旨在保护因环境倡导活动而成为诉讼目标的个人。SLAPP只能由这些个人援引,不能被企业用作压制公众环境权利的工具。

    企业如何避免被指控为SLAPP?
    企业应确保其活动符合环境法规,并与社区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以避免被指控为SLAPP的风险。

    公民如何保护自己的环境权利?
    公民可以通过提起环境诉讼来保护自己的环境权利,并确保其诉讼不被企业以SLAPP为由反诉。

    ASG Law如何帮助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和在菲律宾的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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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保护令:菲律宾公民诉讼与森林保护义务

    环境保护令:公民诉讼在菲律宾森林保护中的作用

    G.R. No. 252834, February 06, 2023

    想象一下,一片郁郁葱葱的山林,本应是社区共享的自然乐园,却因少数人的商业开发而面临破坏。这不仅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也威胁着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在菲律宾,公民诉讼制度为保护环境提供了重要的法律途径。最高法院在 Robles 案中,再次强调了公民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并明确了法院在环境案件中的救济措施。

    法律背景:公民诉讼与环境法

    公民诉讼是菲律宾环境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它允许任何菲律宾公民,代表他人(包括未成年人和尚未出生的世代),提起诉讼,以执行环境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这项制度放宽了传统的诉讼资格规则,允许更多的人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成为大自然的守护者。

    公民诉讼的法律依据

    菲律宾《环境案件程序规则》第2条第5款明确规定了公民诉讼制度:“任何菲律宾公民,代表他人,包括未成年人或尚未出生的世代,可以提起诉讼,以执行环境法规定的权利或义务。” 这项规定赋予了公民广泛的诉讼权利,只要涉及环境保护,公民就可以提起诉讼。

    环境保护令(EPO)与持续履行令(Writ of Continuing Mandamus)

    在环境案件中,法院可以发布环境保护令(EPO)和持续履行令(Writ of Continuing Mandamus)等救济措施。环境保护令旨在阻止或责令某人采取行动,以保护、保存或恢复环境。持续履行令则要求政府机构或官员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以执行环境法。

    例如,如果一家工厂排放污染物,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健康,公民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发布环境保护令,责令工厂停止排放污染物,并采取措施恢复环境。同时,公民还可以要求法院发布持续履行令,责令环保部门加强监管,确保工厂遵守环保法规。

    案件回顾:Robles 案的来龙去脉

    Robles 案涉及位于菲律宾山省 Sabangan 市 Data 村的一块土地。这块土地被划分为“可让与和可处置区域之外”,但 Robles 夫妇等人却在该土地上进行商业开发,引发了当地居民的强烈不满。居民们认为,Robles 夫妇等人的行为破坏了环境,侵犯了他们的环境权,因此提起了公民诉讼。

    案件经过

    • 2015年10月30日,Mario Somebang Timario, Jr. 等人提起公民诉讼,要求执行环境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取消 Robles 夫妇等人的税务申报。
    • 居民们指控 Robles 夫妇等人非法占用公共森林,进行土地开垦,使用化肥和农药,破坏了环境。
    • 2015年11月5日,地区审判法院发布临时环境保护令,禁止 Robles 夫妇等人进行土地开垦等活动。
    • Robles 夫妇等人否认指控,声称他们的行为是为了保护有机农场蔬菜,并辩称该土地是他们的祖传土地。
    • 2016年10月10日,地区审判法院判决支持居民们的诉求,发布永久环境保护令,并责令环保部门加强监管。
    • Robles 夫妇等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上诉法院维持原判。

    法院的判决理由

    最高法院在 Robles 案中,再次强调了公民诉讼制度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并明确了法院在环境案件中的救济措施。法院认为:

    公民诉讼是《环境案件程序规则》中引入的特征之一,旨在放宽传统的诉讼资格规则,通过放宽对所有为执行环境法而提起的案件的个人和直接利益的要求。这是为了进一步鼓励作为自然管理者的环境保护。

    法院还指出,解决所有权争议并非公民诉讼的目的,公民诉讼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保存和恢复环境。因此,法院驳回了 Robles 夫妇等人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辩论,维持了下级法院的判决。

    法院进一步强调:“根据《环境案件程序规则》第 5 条第 1 款,法院有权授予适当的救济,包括保护、保存或恢复环境。

    实践意义:对企业和个人的启示

    Robles 案对企业和个人都有重要的启示。企业在进行商业开发时,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规,避免破坏环境。个人也应该积极参与环境保护,通过公民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环境权。

    关键教训

    • 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规,避免破坏环境。
    • 个人有权提起公民诉讼,维护自己的环境权。
    • 法院在环境案件中,可以发布环境保护令等救济措施,保护环境。

    例如,一家房地产开发商计划在一片湿地上建造住宅区。如果该项目没有经过充分的环境评估,可能会破坏湿地的生态系统,影响当地的生物多样性。在这种情况下,当地居民可以提起公民诉讼,要求法院发布环境保护令,阻止该项目的进行。

    常见问题解答

    以下是一些关于公民诉讼和环境保护的常见问题:

    问:谁可以提起公民诉讼?

    答:任何菲律宾公民,代表他人(包括未成年人和尚未出生的世代),都可以提起公民诉讼。

    问:公民诉讼的目的是什么?

    答:公民诉讼的目的是执行环境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保存和恢复环境。

    问:法院在环境案件中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

    答:法院可以发布环境保护令(EPO)和持续履行令(Writ of Continuing Mandamus)等救济措施。

    问:什么是环境保护令(EPO)?

    答:环境保护令是法院发布的命令,旨在阻止或责令某人采取行动,以保护、保存或恢复环境。

    问:什么是持续履行令(Writ of Continuing Mandamus)?

    答:持续履行令是法院发布的命令,要求政府机构或官员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以执行环境法。

    问:如果企业违反了环境保护法规,我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向环保部门举报,或者提起公民诉讼,要求法院责令企业遵守环保法规,并采取措施恢复环境。

    问:如果政府机构没有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我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提起公民诉讼,要求法院发布持续履行令,责令政府机构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问:提起公民诉讼需要支付费用吗?

    答:提起公民诉讼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但如果案件涉及公共利益,法院可能会减免或免除相关费用。

    问:公民诉讼的结果是什么?

    答:公民诉讼的结果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法院支持您的诉求,可能会发布环境保护令或持续履行令,责令相关方采取行动,保护环境。

    如果你对环境保护法律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我们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菲律宾噪音污染法规与物业管理:企业和居民应知的法律要点

    噪音污染与物业管理:菲律宾法律的实际应用和影响

    Frabelle Properties Corp. v. AC Enterprises, Inc., G.R. No. 245438, November 03, 2020

    在现代城市生活中,噪音污染已成为一个普遍的问题,尤其是在商业区。菲律宾的企业和居民常常面临噪音对日常生活和商业运营的干扰。本案例涉及位于马卡蒂市的两栋建筑物之间的噪音纠纷,揭示了菲律宾法律如何处理这类问题。Frabelle Properties Corp.和AC Enterprises, Inc.之间的法律争端,围绕着AC Enterprises的Feliza大楼空调设备噪音是否构成了对Frabelle的Frabella I公寓的私人妨害展开。法院的裁决不仅影响了当事方,还为未来类似案件设定了法律标准。

    法律背景

    菲律宾《民法典》第694条定义了妨害(nuisance),包括任何行为、疏忽、设施、业务、财产状况或其他任何可能伤害或危害他人健康或安全、冒犯或干扰感官、违背道德或礼仪、阻碍公共通行或影响财产使用的行为或情况。妨害可分为公共妨害和私人妨害,前者影响公众权利,后者影响特定个人的权利。

    在噪音妨害案件中,关键问题是噪音是否对普通人的健康或舒适造成不合理的影响。在本案中,法院引用了之前的判决,强调噪音必须达到“实际物理不适和对普通感官的烦恼”程度,才能被视为妨害。此外,菲律宾国家污染控制委员会(NPCC)备忘录第002号系列1980年规定,商业区的噪音限值为白天65分贝,地方政府如马卡蒂市也制定了类似的标准。

    这些法律原则在日常生活中应用广泛。例如,住在商业区的居民可能需要忍受一定程度的噪音,但如果噪音超出了合理范围,受影响的居民或企业可以寻求法律救济。这强调了在城市环境中平衡商业活动和居民权利的重要性。

    案例分析

    本案始于Frabelle Properties Corp.对AC Enterprises, Inc.的Feliza大楼空调设备噪音的投诉。Frabelle声称这些噪音和热空气对其Frabella I公寓的租户构成了妨害。Frabelle曾多次尝试通过信件和向污染仲裁委员会(PAB)及马卡蒂市政府投诉来解决问题,但未果。

    案件经历了多个法律程序阶段。首先,Frabelle在地区审判法院(RTC)提起诉讼,要求停止Feliza大楼的噪音源。RTC判定噪音构成私人妨害,并命令AC Enterprises停止使用其空调设备。AC Enterprises随后上诉至上诉法院(CA),CA推翻了RTC的裁决,认为Frabelle未能证明噪音构成了妨害。

    法院在其推理中强调了噪音妨害的标准:“噪音必须达到实际物理不适和对普通感官的烦恼程度,才能被视为妨害。”此外,法院指出,“噪音是否构成妨害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地点和环境的性质、使用性质和社会价值、所涉及的伤害程度和性质等。”

    法院还特别注意到了噪音测试的结果。最新的测试显示,Feliza大楼的噪音水平在白天低于65分贝,符合法律标准。法院因此认为,AC Enterprises在合理范围内运营其设备,未构成妨害。

    实际影响

    本案的裁决为菲律宾处理噪音污染和妨害案件设定了重要先例。企业和物业所有者在规划和运营时,必须考虑其活动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噪音影响,并确保其设备符合法律规定的噪音限值。

    对于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和居民来说,了解和遵守这些法律规定至关重要。企业应定期进行噪音测试,并采取措施减轻噪音对邻居的影响。此外,居民在遇到噪音问题时,应收集充分的证据,包括噪音测试报告和受影响者的证词,以支持其法律诉求。

    关键教训:

    • 噪音妨害的判定标准是噪音对普通人的健康或舒适是否造成不合理影响。
    • 企业应确保其运营符合噪音限值,并采取减噪措施。
    • 在提出噪音妨害诉讼时,需提供充分证据,包括噪音测试报告和受影响者的证词。

    常见问题

    什么是噪音妨害?

    噪音妨害是指噪音对普通人的健康或舒适造成不合理影响的情况。菲律宾法律规定,噪音必须达到实际物理不适和对普通感官的烦恼程度,才能被视为妨害。

    如何证明噪音妨害?

    证明噪音妨害需要提供噪音测试报告,显示噪音水平超出了法律规定的限值。此外,还需要受影响者的证词,证明噪音对其生活造成了不合理的影响。

    企业应如何处理噪音投诉?

    企业在收到噪音投诉后,应立即进行噪音测试,并采取减噪措施,如安装隔音设备。如果噪音水平符合法律标准,企业应向投诉者提供测试报告,并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居民在遇到噪音问题时应采取什么措施?

    居民应首先与噪音来源的负责人沟通,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解决,可以向地方政府或污染仲裁委员会投诉,并收集噪音测试报告和受影响者的证词,以支持其法律诉求。

    在菲律宾,噪音限值是多少?

    根据菲律宾国家污染控制委员会的规定,商业区的噪音限值为白天65分贝。地方政府如马卡蒂市也制定了类似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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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土地所有权:如何通过河流沉积物扩展您的财产

    菲律宾最高法院裁定:土地所有权通过河流沉积物扩展需要充分证据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v. Ernesto Q. Tongson, Sr., et al., G.R. No. 233304, July 28, 2020

    在菲律宾,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自然河流沉积物(即冲积物)扩展。然而,这不仅仅是关于河流的简单问题。最高法院在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v. Ernesto Q. Tongson, Sr., et al.案中强调了这一法律原则的重要性,指出土地所有者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土地的增加是由于河流的自然沉积作用。该案例揭示了土地所有者在寻求通过冲积物扩展其财产时所面临的挑战和复杂性。

    在本案中,Tongson家族声称他们通过Aguisan河的自然沉积作用获得了一块10,142平方米的土地。他们提供了由环境和自然资源部(DENR)的城市环境和自然资源办公室(CENRO)颁发的认证,证明该土地是冲积物。然而,最高法院裁定,这些认证本身不足以证明土地的增加是由于冲积物引起的。法院强调,土地所有者必须提供更具体的证据来支持他们的主张。

    法律背景

    在菲律宾,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河流的自然沉积物扩展,这种现象被称为冲积物(alluvion)。根据《民法典》第457条,河流岸边的土地所有者有权获得由于河流水流作用而逐渐增加的土地。具体条款规定:“河流岸边的土地所有者有权获得由于河流水流作用而逐渐增加的土地。”

    冲积物是指由于河流的自然流动而逐渐沉积在河岸上的土壤和沉积物。冲积物必须是渐进的和难以察觉的,这意味着土地的增加必须是缓慢发生的,而不是突然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土地的增加必须是由于河流的自然流动,而不是人为干预或其他因素引起的。

    例如,如果一个农场主拥有一块靠近河流的土地,随着时间的推移,河流可能会逐渐沉积泥沙,增加土地的面积。只要这种增加是渐进的和自然的,农场主就可以合法地拥有这块新的土地。然而,农场主必须能够证明这些增加是由于河流的自然作用,而不是其他原因引起的。

    案例分析

    Tongson家族拥有两块毗邻的土地,分别由Norma Limsiaco和她的孩子们持有。他们声称通过Aguisan河的自然沉积作用获得了一块新的土地,并向法院提交了CENRO的认证,证明该土地是冲积物。然而,最高法院发现,这些认证本身不足以证明土地的增加是由于冲积物引起的。

    法院指出,Tongson家族的申请始于2011年,当地法院批准了他们的申请。然而,检察总署(OSG)提出了上诉,质疑CENRO认证的有效性。随后,案件被提交到上诉法院(CA),上诉法院维持了当地法院的裁决,认为CENRO的认证足以证明土地的增加是由于冲积物引起的。

    然而,最高法院在审查此案时指出,Tongson家族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土地的增加是由于河流的自然沉积作用。法院强调,CENRO的认证虽然是重要的证据,但它们本身并不能构成冲积物存在的事实证据。法院认为,Tongson家族需要提供更具体的证据,如土地测量员或DENR官员的证词,来支持他们的主张。

    法院特别引用了以下重要推理:“政府认证,如CENRO颁发的认证,是其执行和发行日期的初步证据,但它们并不构成其中所述事实的初步证据。”(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v. Lydia Capco de Tensuan, G.R. No. 171136, October 23, 2013)

    此外,法院还指出:“在没有证据证明河流的变化是突然的或通过突然改变的情况下,推定这种变化是渐进的,并且是由冲积物和侵蚀引起的。”(Bagaipo v. Court of Appeals, 400 Phil. 1237, 1245-1246 (2000))

    实际影响

    此裁决对未来类似案件具有重要影响。它强调了在菲律宾通过冲积物扩展土地所有权的严格证据要求。土地所有者必须准备好提供详细的证据,如历史土地测量记录、河流流动模式的专业分析,以及相关政府机构官员的证词,以支持他们的主张。

    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这意味着在寻求通过河流沉积物扩展土地所有权时,必须进行彻底的准备和文件收集。土地所有者应考虑聘请专业的土地测量员和法律顾问,以确保他们的申请符合法律要求。

    关键教训:

    • 土地所有者需要提供详细的证据来证明土地的增加是由于冲积物引起的。
    • CENRO和DENR的认证本身不足以证明土地的增加是由于冲积物引起的,必须有相关官员的证词支持。
    • 在寻求通过河流沉积物扩展土地所有权时,土地所有者应准备充分的文件和专业证据。

    常见问题

    什么是冲积物?
    冲积物是指由于河流的自然流动而逐渐沉积在河岸上的土壤和沉积物。根据菲律宾《民法典》,河流岸边的土地所有者有权获得这种土地的增加。

    如何证明土地的增加是由于冲积物引起的?
    土地所有者需要提供详细的证据,如历史土地测量记录、河流流动模式的专业分析,以及相关政府机构官员的证词,以证明土地的增加是由于冲积物引起的。

    CENRO的认证是否足以证明土地的增加是由于冲积物引起的?
    根据最高法院的裁决,CENRO的认证本身不足以证明土地的增加是由于冲积物引起的。土地所有者需要提供更具体的证据来支持他们的主张。

    如果我拥有一块靠近河流的土地,我可以自动获得通过冲积物增加的土地吗?
    不,土地所有者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土地的增加是由于冲积物引起的。仅仅拥有靠近河流的土地并不自动授予所有权。

    在菲律宾,土地所有者可以通过什么法律手段扩展他们的财产?
    土地所有者可以通过土地注册法案申请土地注册,并通过提供证据证明土地的增加是由于冲积物引起的,来扩展他们的财产。

    ASG Law专门为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和在菲律宾的中国公民提供法律服务。我们的团队包括能说中文的法律专家,能够帮助您克服语言障碍并解决复杂的土地所有权问题,特别是涉及冲积物和土地注册的案件。立即预约咨询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ihao@asglawpartners.com

  • 恢复采矿许可:环境保护诉讼中的可诉性及政府变更的影响

    本案的核心在于最高法院对环境诉讼可诉性的裁决,尤其是在政府行为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最初,环境团体对三描礼士省的镍矿开采活动提起诉讼,声称其违反了宪法赋予的健康环境权。上诉法院最初以环境与自然资源部 (DENR) 关闭了相关矿业公司为由驳回了该案,认为这使得诉讼变得没有实际意义。然而,最高法院推翻了这一裁决,认为 DENR 撤销关闭命令后,争议又重新出现,因此值得法院进一步审查,从而影响了受采矿活动影响的社区的环境保护。

    采矿禁令取消:环境威胁恢复了法律诉讼的必要性?

    本案源于三描礼士省圣克鲁斯居民对当地镍矿开采运营的担忧。居民们声称,这些矿业公司的活动对当地环境造成了破坏,违反了宪法赋予居民的平衡和健康生态的权利。他们特别指出,暴雨期间泥石流泛滥,淹没了居民区和农田,造成永久性污染,并且破坏了河流和海岸线。

    最初,这些居民向最高法院提起了环境危害令(Writ of Kalikasan)特别民事诉讼,并请求法院发布临时环境保护令 (TEPO),以禁止在三描礼士省圣克鲁斯市进行镍矿开采活动。最高法院受理了该诉讼,并将案件移交上诉法院进行审理。但在上诉法院审理期间,DENR 对涉案的几家矿业公司发布了关闭令。上诉法院因此裁定,由于这些矿业公司已经关闭,居民们的请愿和申请 TEPO 已变得没有实际意义。

    最高法院的介入源于对上诉法院裁决的质疑,即 DENR 的关闭令是否真的使得该案没有实际意义。最高法院注意到,上诉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依赖的是当时的政府行动,即矿业公司的关闭。但随后出现了关键的变化:DENR 撤销了之前的关闭令,允许这些矿业公司恢复运营。最高法院指出,环境诉讼是为了保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健康环境权。当政府的政策或行动发生变化,可能再次威胁到这一权利时,诉讼的必要性并未消失。用更专业的术语来说,即使采取初步措施缓解了环境损害,可诉性仍然存在,因为政府后续可能改变其立场。

    最高法院认为,仅仅因为矿业公司最初的运营停止,并不能否定继续审查案件的必要性。上诉法院仅以 DENR 之前发出的关闭令为依据,没有对居民们的指控进行任何事实评估。这些指控涉及矿业公司不规范的采矿活动以及违反相关环境和矿业法律的行为。现在 DENR 撤销了关闭令,允许这些公司恢复采矿活动,这些指控变得更为重要,也使得法院对这一环境危害令的请求具有更强的可诉性。

    法院解释说,上诉法院错误地将重点放在对该案件已经没有实际意义的行政问题上,没有履行监督和强制执行环境案件命令和判决的义务。环境危害令规则明确要求法院积极参与,以确保采取措施保护环境。本案涉及圣克鲁斯和坎德拉里亚(三描礼士省)以及因凡塔(邦阿西楠省)居民的宪法权利,对他们的案件进行公正的法院干预是合理的。DENR 取消关闭令后,这一要素尤为重要。

    可诉性原则是法律分析中的一个关键概念,它决定了法院是否有权审理某一案件。一般来说,法院只审理那些涉及真实且现有的争议的案件。如果一个案件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也就是说,争议已经得到解决或争议不再存在,那么法院通常会拒绝审理该案件。然而,这一原则存在例外,尤其是在涉及公众利益的案件中,或者当争议可能会再次出现时。本案中,最高法院确认,尽管 DENR 最初发布了关闭令,但由于这些命令后来被撤销,因此争议并未得到真正解决,可诉性依然存在。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本案主要解决的问题是,上诉法院驳回环境危害令诉讼是否正确,理由是相关矿业公司已被关闭,使得该案变得没有实际意义。最高法院审查了撤销采矿业务关闭令对本案可诉性的影响。
    什么是环境危害令? 环境危害令是一项法律补救措施,可以保护宪法赋予居民的平衡和健康生态的权利。它旨在解决涉及两个或多个城市或省份居民生命、健康或财产的大规模环境破坏。
    上诉法院在本案中是如何裁决的? 上诉法院驳回了环境危害令请愿、临时环境保护令申请和紧急实地调查动议。上诉法院的理由是环境与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闭矿业公司的命令,使得继续审理本案变得没有实际意义。
    为什么最高法院不同意上诉法院的裁决? 最高法院认为,上诉法院的裁决不再成立,因为之后环境与自然资源部撤销了关闭令,允许矿业公司恢复运营。这就使得宪法规定的健康环境权受到威胁,必须对此进行审查。
    环境与自然资源部在本案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环境与自然资源部最初发布了关闭矿业公司的命令,但在随后撤销了这些命令,此举导致诉讼的重点从已关闭的运营转移到政府许可恢复采矿的影响。
    “可诉性”是什么意思?在本案中为什么重要? “可诉性”是指案件能够由法院审理。最高法院裁定本案仍然具有可诉性,因为上诉法院最初的驳回是基于矿业公司的关闭,而随着恢复运营,居民再次受到潜在的环境损害威胁。
    本案的下一步会怎样? 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的裁决,并将案件发回上诉法院,以便继续进行诉讼程序。这意味着上诉法院必须现在评估居民们对矿业运营提出的担忧。
    该裁决对矿业公司有什么影响? 该裁决要求矿业公司须接受对其环境实践进行进一步审查。恢复采矿运营并不意味着免于遵守确保不会危害居民健康或违反环境法规的法律审查。

    总而言之,最高法院的裁决强调了环境执法的持续性质,以及在影响重大环境事务的政府行为中确保责任的重要性。本案重申,行政决定的变更可能恢复法律争议,从而需要进行更全面的司法审查,以保护受影响社区的环境权利。

    如需咨询本裁决对具体情况的适用,请通过 联系方式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与 ASG Law 联系。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的情况的特定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缩略名,G.R No.,日期

  • 海滨地区的未授权占用:许可证要求的强制执行

    本案确立了在没有必要许可证的情况下,占用海滨区域构成对菲律宾水法(第 1067 号总统令)的违反。最高法院维持了对占用者有罪的判决,即使他们提交了海滨租赁申请,也没有缓解措施。本裁决强调了遵守海滨地区建筑和运营的许可要求的重要性,以确保环境法规的遵守并防止未经授权的沿海发展。它对有意在海滨地区建立结构的个人和实体具有实际影响,强调了在开始之前获得适当许可的必要性。

    沿海冲突:未决申请是否允许非法占用?

    本案源于 White Sand Bentol Fishermen Cooperative(WSBFC)成员被指控未经许可在 Panabo 市 San Pedro Barangay 的海滨区域建造建筑物和结构。尽管 WSBFC 提交了海滨租赁申请 (FLA),但并没有获得环境和自然资源部 (DENR) 的批准。被告辩称,他们的占用和经济活动在他们获得 FLA 之前是合法的。本案的核心法律问题是,未决的海滨租赁申请是否使 WSBFC 的成员有权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占据海滨区域。

    地区审判法院 (RTC) 维持了被告有罪的判决,认为缺乏必要的许可证违反了菲律宾水法第 91(B)(3) 条的规定。该法对未经允许的河道阻塞或海滨占用处以罚款或监禁。上诉法院 (CA) 同样维持了有罪判决,认为在“海岸”非法建造建筑物和结构的证据确凿,这一术语包括了“海滨”。高等法院(SC)再次认定,无论是否有任何辩护理由,必须坚持判决结果。

    高等法院通过确认 CA 的裁决开始处理此问题。该法院指出,被告提交了一份普通上诉通知,而正确的补救措施是通过第 45 条规则提出复审认证请愿书,即仅在法律问题上,并要求法院进行自由裁量审查。未能利用正确的上诉方式本身就应驳回此案。高等法院强调,上诉权并非与生俱来的权利或正当程序的一部分,而只是一种法定的特权。如果当事人未能在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内完美地行使上诉权,则法院无法进行审查,初审法院的裁决即成为最终和可执行的裁决。

    法院进一步审议了此案的事实优缺点。它审查了菲律宾水法(第 1067 号总统令)第 91(B)(3) 条,其中规定:

    3.未经许可擅自堵塞河流或水道,或者占据河岸或海滨。

    被告承认在海滨区域建造并占用了各种结构,而且没有必要的许可证。他们争辩说,他们尚未获批的 FLA 能够缓解他们对此规定的违反。但最高法院不赞同。该法院澄清说,有关信息引用的是“海滨”而不是“海岸”,这并不保证他们无罪释放,因为“海岸”一词显然包括了海滨。重要的是,“任何人都不得在该区域内停留”,即市区 3 米、农业区 20 米和森林区 40 米,停留时间超过娱乐、航行、漂浮、捕鱼或打捞所需的时间,或建造任何类型的建筑物

    法院解释说,他们非法占用海岸而没有任何许可,因此触犯了第 1067 号总统令第 91(B)(3) 条的规定,这是犯罪行为。虽然专门法禁止的行为不会自动使其成为禁止性不道德行为,但未经许可擅自占用海滨的行为构成了禁止性不道德行为。即使存在善意、待决的海滨租赁申请或恢复在强行侵入案件中的占有权,也不能阻止违反的行为,这意味着第 1067 号总统令的适用必须执行。对于刑事案件,高等法院还认定对他们主张没有穷尽行政补救措施,这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在没有必要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菲律宾占用海滨区域是否构成犯罪,提交海滨租赁申请是否是一种辩护。
    第 1067 号总统令第 91(B)(3) 条规定了什么? 该法条禁止未经允许非法占用海滨,并规定对违规行为处以罚款或监禁。
    什么是海滨租赁申请 (FLA)? FLA 是一种向政府提出的申请,允许个人或实体租赁和开发政府拥有的海滨区域。
    “海滨”与“海岸”有什么区别? 从法律上讲,海岸更宽泛,通常包括海滨,海滨是指高潮和低潮线之间的区域。
    申请正在审核中会减轻非法占用的影响吗? 不能。高等法院裁定,提交一份尚未被批准的 Fla 并不授权占用海滨区域。
    没有非法意图对判决有何影响? 在此处,意图与裁决无关,这意味着无论罪犯的意图如何,第 1067 号总统令的违规行为仍然是一项违规行为。
    本案在哪些方面影响沿海社区? 本裁决影响了居住在或在海滨地区经营的企业的个人和沿海社区,强调了遵守许可要求的必要性。
    穷尽行政救济的原则是否适用于刑事案件? 不能。穷尽行政救济的原则不适用于刑事案件,如本案所述。

    如有关于本裁决在具体情况下的应用问题,请通过联系或通过电子邮件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与 ASG 律师事务所联系。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具体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People v. Constantino, G.R. No. 251636, 2022 年 2 月 14 日

  • 菲律宾非法砍伐森林的法律后果及私人诉讼权

    菲律宾非法砍伐森林的法律后果及私人诉讼权

    Edwin Talabis v. People of the Philippines, G.R. No. 214647, March 04, 2020

    森林是地球的肺,保护它们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在菲律宾,非法砍伐森林的行为不仅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还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Edwin Talabis一案揭示了私人个体在打击非法砍伐森林行为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展示了菲律宾司法系统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复杂性。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私人个体是否有权提起诉讼,以及如何确定非法砍伐森林的刑罚。

    法律背景

    菲律宾的《修订后的森林法典》(Presidential Decree No. 705, PD 705)是处理森林资源保护和非法砍伐行为的主要法律框架。该法典的第68条规定,未经许可砍伐、收集或拥有木材或其他森林产品的行为,按照《菲律宾修订刑法典》(Revised Penal Code, RPC)的第309条和第310条处罚。具体来说,PD 705第68条规定:“任何人未经许可砍伐、收集或拥有木材或其他森林产品的,将根据现行森林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受到《菲律宾修订刑法典》第309条和第310条规定的处罚。”

    此外,PD 705第80条(现为第89条)规定了森林官员在逮捕和起诉违反森林法行为时的权力,但该条款并未禁止私人个体在发现违法行为时向相关部门提起诉讼。这一点在本案中至关重要,因为它涉及到私人个体是否有权直接向检察官提起诉讼的问题。

    对于非律师来说,了解这些法律条款的具体应用至关重要。例如,如果某人发现自己的土地上的树木被非法砍伐,他们不仅可以向森林官员报告,还可以直接向检察官提起诉讼,要求对违法者进行法律制裁。

    案例分析

    Edwin Talabis和他的同案犯Arsebino Talabis被指控在2005年12月4日未经许可在Benguet省Buguias市的Sinto Bangao地区砍伐松树。Leonora Edoc和Rhoda E. Bay-An作为私人个体,向La Trinidad的省检察官Felix T. Cabading提起了联合诉状。经过初步调查,检察官决定对Talabis等人提起诉讼,指控他们违反了PD 705第68条。

    在地区法院(RTC)的审判中,Talabis和Arsebino被判有罪,罪名成立。法院认为,检察官的证据充分证明了他们未经许可砍伐松树的行为。法院引用了PD 705第68条,并解释说:“从上述情况来看,构成指控罪行的要素包括:(1)被告砍伐、收集、收集或移除木材或其他森林产品;(2)木材或其他森林产品是从森林土地上砍伐、收集、收集或移除的;(3)砍伐、收集、收集或移除木材或其他森林产品是未经授权的。”

    Talabis等人对RTC的判决提出上诉,案件随后被提交到上诉法院(CA)。在上诉过程中,Arsebino不幸去世,他的案件因其死亡而被撤销。然而,Talabis的上诉继续进行。上诉法院在审查案件后,维持了RTC的判决,但对刑罚进行了修改。CA认为,RTC在确定刑罚的最低期限时犯了错误,因为信息中没有提到《菲律宾修订刑法典》第310条中的任何加重情节。因此,CA决定根据《菲律宾修订刑法典》第309条对Talabis判处刑罚。

    Talabis随后向最高法院提起复核申请,提出两个主要问题:(1)RTC是否有权根据私人个体提起的诉讼审理此案;(2)Talabis是否应被考虑减轻刑罚的老龄和自首情节。最高法院在审查后,确认了RTC和CA的判决,但对刑罚进行了进一步修改,考虑了Talabis的年龄因素。

    实际影响

    此案的裁决对未来类似案件具有重要影响。它明确了私人个体在发现非法砍伐森林行为时,可以直接向检察官提起诉讼,而不仅仅是依赖森林官员的行动。这为公民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增强了公众在保护森林资源方面的积极性。

    对于企业和物业所有者来说,此案提醒他们在处理土地使用和资源开发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对于个人而言,如果发现非法砍伐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为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关键教训:

    • 私人个体有权直接向检察官提起非法砍伐森林的诉讼,不必依赖森林官员的行动。
    • 在确定刑罚时,法院会考虑被告的年龄等减轻情节,但这些情节必须在审判过程中提出。
    • 企业和个人在处理森林资源时,必须确保拥有必要的许可证和授权,以避免法律风险。

    常见问题

    什么是非法砍伐森林?
    非法砍伐森林是指未经政府相关部门许可,擅自砍伐、收集或拥有木材或其他森林产品的行为。

    私人个体能否提起非法砍伐森林的诉讼?
    是的,根据菲律宾法律,私人个体有权向检察官提起非法砍伐森林的诉讼,不必依赖森林官员的行动。

    非法砍伐森林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菲律宾修订刑法典》,非法砍伐森林的行为可被视为合格盗窃,处以相应的刑罚,具体取决于所砍伐森林产品的价值和相关情节。

    如何证明非法砍伐森林的行为?
    可以通过目击证人的证词、现场照片、森林官员的报告以及相关文件(如无许可证的证明)来证明非法砍伐森林的行为。

    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如何避免非法砍伐森林的风险?
    中国企业在菲律宾经营时,应确保在进行任何涉及森林资源的活动前,获得必要的许可证和授权,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ASG Law专门为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和在菲律宾的中国公民提供法律服务。我们的团队包括能说中文的法律专家,能够帮助您克服语言障碍并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在环境法和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咨询和诉讼支持。无论您是需要帮助获得必要的许可证,还是需要在面对非法砍伐森林指控时进行辩护,我们都能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立即预约咨询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ihao@asglawpartners.com

  • 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环境合规与公众健康生态的平衡

    本案确立了在环境案件中运用预防原则的重要性,尤其是在科学证据不完全充分的情况下。最高法院维持了上诉法院的裁决,撤销了某公司从卡维特省四条河流抽取大量水资源的许可和环境合规证书。该判决强调,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生态权,即便在缺乏绝对科学确定的情况下,也应优先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从而确保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促使政府和企业更加重视环境责任。

    环境许可证审批缺失:水源地争议引出的生态保护诉讼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 PTK2 H2O 公司获得了在甲美地省 Indang 地区 Ikloy 河抽取水资源的许可,并计划为大雅台市供水。当地居民和环保组织对此项目提出强烈抗议,他们担心该项目将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甲美地州立大学的 Sedigo 教授受托进行的一项研究表明,该项目在环境上并不健全。原告方指出,如果允许抽取超过地表水流量 30% 的水量,可能会导致严重的生态问题,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颁布环境禁令。

    上诉法院初步批准了原告方的请求,发布了临时环境禁令 (TEPO),要求被告方停止从相关河流抽取水资源、进行开挖以及其他相关建设活动。随后,上诉法院作出永久禁令,撤销了 NWRB(国家水资源委员会)颁发的水资源许可和 DENR(环境与自然资源部)颁发的 ECC(环境合规证书)。上诉法院认为,DENR 在颁发 ECC 的过程中违反了相关规定,并且有关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疏忽,未能充分考虑到地方政府的意见。

    PTK2 H2O 公司认为,上诉法院不应通过环境诉讼质疑 ECC 的有效性,且没有充分证明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损害程度,并坚持认为项目场地不属于环境敏感区域,因此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EIS)。然而,最高法院驳回了 PTK2 H2O 公司的上诉。法院认为,为了获得环境禁令的保护,申请人需要证明以下几个方面:必须存在对平衡且健康的生态环境的实际或潜在侵犯;该侵犯行为源于公共官员、雇员或私人个体/实体的非法作为或不作为;实际或潜在的侵犯会对两个或多个城市或省份的居民的生命、健康或财产造成重大环境损害。法院确信,私人被告充分证明了这些要求,符合授予禁令的条件。

    关于抽取水资源的量,PTK2 承诺每天向 TCWD(大雅台市水务局)供应 50,000 立方米的水,这超过了 NWRB 许可允许的最大采水量(每天 45,987.26 立方米),并违反了 ECC 的规定。这些违规行为以及该项目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的破坏,已构成了对环境的潜在威胁。同时,依据《环境诉讼规则》第五部分第 20 条第 5 款,如果对于人类活动和环境影响之间的因果关系缺乏充分的科学确定性,法院应在解决案件时适用预防原则。因此,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时,当人类活动与环境影响之间缺乏明确的科学依据时,必须充分考量预防原则。

    此外,PTK2 H2O 公司并未提交 EIS,使得相关政府部门无法全面评估和研究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这违反了可持续性原则和健康环境权。法院认为,尽管《环境诉讼规则》并未明确列出撤销许可和 ECC 作为可能的补救措施,但该清单并非详尽无遗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原则采取行动。关于提起环境诉讼的时效问题,环境案件的处理应基于其独特的紧迫性和公众利益维度,因此裁定案件并未超过行政补救的期限。考虑到这些因素,法院维持了上诉法院的裁决。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水资源许可和环境合规证书的有效性,以及如何在环境案件中应用预防原则。同时,在缺乏充分科学证据的情况下,为了保护生态平衡和公众健康,法院是否应该优先采取预防措施。
    什么是环境禁令(Writ of Kalikasan)? 环境禁令是一种特殊的法律救济措施,旨在保护菲律宾宪法赋予公民的健康环境权。它主要用于处理那些对环境造成重大损害,并影响多个城市或省份居民的生命、健康或财产的案件。
    什么是预防原则? 预防原则是指在缺乏充分科学证据的情况下,如果某项活动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或不可逆转的损害,则应采取预防措施来避免或减少这种损害。该原则强调,为了保护环境,不应以缺乏充分科学确定性为理由,推迟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什么是环境影响评估 (EIS)? 环境影响评估 (EIS) 是一份详细的报告,评估拟议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它通常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无法避免的影响、替代方案以及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评估,旨在帮助决策者更好地了解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采取措施减少潜在损害。
    本案对相关企业有何警示意义? 本案对相关企业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提示企业在开展涉及环境资源的项目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与当地政府和社区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性和合法性。同时,需要了解相关环保政策更新。
    为什么 PTK2 公司的 ECC 被撤销? PTK2 公司的 ECC 被撤销主要是因为该公司在未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EIS)的情况下获得了 ECC。没有 EIS,政府机构未能全面评估该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潜在不利影响。
    本案对菲律宾的环境法有何影响? 该案强化了菲律宾环境法中预防原则的应用,并强调了在环境案件中保护公民环境权的重要性。本案明确指出,即便缺乏充分的科学证据,也应优先采取预防措施,以保护环境免受潜在损害。
    本案中哪些城市或省份受到了影响? 本案中受到影响的城市和省份包括甲美地省的阿方索、阿马德奥、达斯马里尼亚斯市、格内拉尔·埃米利奥·阿奎纳尔多、因当、门德斯、奈克、罗萨里奥、锡朗、大雅台市、坦萨和特雷塞·马蒂雷斯市等,这些地区的水源主要来自涉案的四条河流。

    总之,本案确立了环境保护优先于经济发展的原则,并强调了政府在环境监管中的重要作用。该判决鼓励企业在开展项目时更加重视环境责任,并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支持。企业应更加重视环境保护措施,从而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

    For inquiries regarding the application of this ruling to specific circumstances, please contact ASG Law through contact or via email at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Disclaimer: This analysis is provided for inform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legal advice. For specific legal guidance tailored to your situation, please consult with a qualified attorney.
    Source: PTK2 H2O CORPORATION VS. HON. COURT OF APPEALS, SWIM, INC. (SAVE WATERS OF INDANG, CAVITE MOVEMENT INC.) AND ITS PRESIDENT BUENAVENTURA RAMOS, VICE PRESIDENT BAYANI MATEL, SECRETARY ARMIN OLORES, TREASURER ILUMINADA SILAO AND JOSEFINO VIADO, IN THEIR REPRESENTATIVE AND PERSONAL CAPACITIES, G.R. No. 218416, November 16, 2021

  • 水电站运营疏忽导致湖岸农田受损:侵权责任与环境损害赔偿

    本案确立了一项重要原则:当水电站的运营管理疏忽导致特定区域或人群的农田遭受环境损害时,侵权法可用于追究其责任。最高法院裁定,国家电力公司因未能妥善管理湖泊水位,导致农田被淹,需对受影响的农民承担赔偿责任。此判决强调了企业在运营中保护周边环境和居民利益的义务,明确了疏忽行为与实际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为环境侵权案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进一步强化了对环境保护的力度。

    湖水上涨淹没良田:水电站的疏忽与农民的损失

    本案讲述了拉瑙湖沿岸的农民因国家电力公司(NPC)运营的阿古斯调节坝未能及时泄洪,导致农田遭受长期水淹的故事。农民们声称,由于NPC未能妥善管理湖泊水位,导致他们的农作物在1979年至1996年期间多次遭受损失,他们因此提起了损害赔偿诉讼。而国家电力公司辩称,农民的损失并非其行为直接导致,即使存在损失,也属于法律不予赔偿的“无法律上的侵权之损害”(damnum absque injuria)。

    最初,地区审判法院判决支持农民,认为国家电力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侵权,应予赔偿。但上诉法院推翻了原判,认为农民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损失与NPC的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最高法院接手此案后,重点审查了以下几个核心问题:国家电力公司是否因疏忽而导致环境侵权;农民是否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赔偿请求;以及本案是否适用“无法律上的侵权之损害”原则。

    在法律框架上,最高法院强调了《民法典》第2176条关于准侵权(quasi-delict)的规定,即因过错或疏忽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且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时,行为人有义务赔偿损失。该条款构成了本案法律分析的基础。法院同时指出,环境侵权(environmental tort)是侵权法和环境法相结合的产物,旨在解决公共卫生保护中存在的漏洞,并可用于处理对特定区域、个人或群体造成的环境损害。

    Art. 2176. 凡因其作为或不作为,因有过失或疏忽,致他人受损害者,应赔偿其所致之损害。如当事人间无契约关系存在,该过失或疏忽称为准侵权行为,受本章规定之支配。

    在最高法院看来,国家电力公司未能履行其在保护湖泊沿岸居民利益方面的职责。根据总统备忘录第398号,国家电力公司有责任维持拉瑙湖的正常最高水位,并在湖岸周围设置基准标志,以警告居民禁止在702米海拔以下耕种。然而,公司未能有效执行这些措施,导致农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低洼地区种植农作物,最终遭受了水淹损失。最高法院认定,国家电力公司的这一系列行为构成了疏忽(negligence),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法院还驳回了“无法律上的侵权之损害”原则的适用。法院强调,国家电力公司的疏忽行为是造成农民损失的直接原因,因此不能以不存在法律上的侵权为由免除其赔偿责任。考虑到农民遭受的实际损失,最高法院最终撤销了上诉法院的判决,恢复了地区审判法院的部分判决,责令国家电力公司对农民进行赔偿,并支付律师费和利息。该判决强调了公司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为未来的类似案件树立了榜样。

    需要说明的是,本案适用了“事实自证原则(res ipsa loquitur)”,即“事情本身会说话”。当造成损害的物体或设施由被告管理,且在正常情况下,如果管理得当,事故不会发生时,除非被告能提出合理的解释,否则可以推定事故是由于被告的疏忽造成的。在本案中,阿古斯调节坝由国家电力公司管理,而农民的农田水淹正是由于该公司未能妥善管理水坝水位所致。因此,最高法院认为可以推定国家电力公司存在疏忽。

    此外,法院着重强调,尽管之前的案件结果可以作为参考,但本案不适用“既判力原则(res judicata)”中的争点效力(collateral estoppel/conclusiveness of judgment)。要适用争点效力,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先前的判决必须是有效的;二是先前案件的当事人和争议焦点必须与当前案件相同。在本案中,虽然之前的案件也涉及国家电力公司对拉瑙湖沿岸居民的损害赔偿责任,但案件的当事人、损害发生的时期以及涉及的具体农田均不相同。因此,争点效力在本案中不适用。

    先前的案件(2005年国家电力公司案) 当前案件
    当事人 鱼塘业主及其设施 农田和农作物业主
    损害 鱼塘及相关设施 农田及农作物
    损害期间 1986年 1979, 1984, 1986, 1989, 1993, 1994, 1995, 1996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国家电力公司(NPC)是否因疏忽管理阿古斯调节坝,导致拉瑙湖沿岸农民的农田遭受水淹损失,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无法律上的侵权之损害”原则在本案中适用吗? 最高法院认为,由于国家电力公司未能履行其法定义务,并且其疏忽行为是造成农民损失的直接原因,因此“无法律上的侵权之损害”原则不适用于本案。
    为什么本案不适用既判力原则? 本案与之前的案件在当事人、损害发生时期以及涉及的具体财产方面均不相同,因此不满足既判力原则中关于“当事人同一”和“诉讼标的同一”的要求。
    什么是准侵权行为? 准侵权行为是指因个人的作为或不作为,因有过失或疏忽,致使他人受损害,而当事人间无契约关系存在时,应赔偿其所致损害的行为。
    本案中涉及的环境损害是什么? 本案中涉及的环境损害是由于水电站的疏忽操作导致拉瑙湖沿岸农田被水淹没,造成了农作物的大量损失,损害了农民的生计。
    法院在本案中如何评价证人证词? 法院对地区审判法院对证人证词的评估给予了高度尊重,认为地区审判法院能够直接观察证人的行为,并评估其陈述的真实性。
    什么是“事实自证原则”? “事实自证原则”指的是当造成损害的物体或设施由被告管理,且在正常情况下,如果管理得当,事故不会发生时,可以推定事故是由于被告的疏忽造成的。
    国家电力公司在本案中有哪些法定义务? 根据总统备忘录第398号,国家电力公司有责任维持拉瑙湖的正常最高水位,并在湖岸周围设置基准标志,以警告居民禁止在702米海拔以下耕种。

    本案明确了电力公司在管理运营水库时需承担的责任,尤其是在环境保护和保障居民生计方面。最高法院的判决强调了疏忽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指导,也进一步提醒相关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For inquiries regarding the application of this ruling to specific circumstances, please contact ASG Law through contact or via email at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Disclaimer: This analysis is provided for inform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legal advice. For specific legal guidance tailored to your situation, please consult with a qualified attorney.
    Source: PACALNA SANGGACALA VS. NATIONAL POWER CORPORATION, G.R. No. 209538, July 07, 2021

  • 环境损害的地域范围:卡米金岛柴油发电厂案

    最高法院裁定,根据《环境案件程序规则》,申请颁布环境危害令状的前提是环境损害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即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城市或省份的居民的生命、健康或财产造成损害。该裁决强调了该补救措施的具体适用性,并明确表示其并非普遍适用于所有环境问题。

    当小岛面临环境威胁时:环境危害令状是否适用?

    本案源于“绿色和平卡米金岛公民组织”等多个团体对金能源发电公司(KEGI)在卡米金岛建设柴油发电厂的担忧。这些团体认为,该发电厂的建设违反了他们受宪法保护的享有平衡和健康的生态环境的权利,同时也违反了多项环境法。他们还指责环境和自然资源部(DENR)的环境管理局(EMB)以及当地政府部门允许该发电厂的建设违反了相关法律。

    申诉人声称该项目应适用国内外环境法中的预防原则,理由是其存在“无数”健康、安全和环境危害。他们认为,该项目未能获得第1151号总统令(PD)和第1586号总统令要求的环境合规证书(ECC),也没有获得菲律宾旅游局根据第1801号公告提出的总统批准。此外,申诉人认为该建设不符合《地方政府法》(LGC)第26条和第27条规定的公众咨询要求,且Sangguniang Bayan(市议会)违反了第54号备忘录通告,在没有进行必要的公开听证的情况下,将发电厂所在区域从农业用地重新划分为工业用地。

    上诉法院驳回了这些申请,理由是申请环境危害令状未能遵守《环境案件程序规则》第7条第1款,该条规定环境危害令状仅在环境损害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城市或省份的居民的生命、健康或财产造成影响时才可颁布。法院还驳回了申请持续强制履行令状的申请,理由是没有充分的理由证明应直接向法院而不是地区审判法院提出申请。

    环境管理局辩称,环境危害令状和持续强制履行令状并非在出现违反或威胁违反环境的行为时可轻易获得的通用补救措施。他们认为,环境危害令状只有在满足某些条件时才能颁布,包括损害必须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城市或自治市的居民的生命、健康或财产造成重大影响。此外,他们指出,尽管最高法院与地区审判法院和上诉法院拥有颁布持续强制履行令状的并行管辖权,但这并不意味着申诉人可以随意选择法院,否则将违反法院层级原则。

    本案的争议核心在于,是否应仅因卡米金岛独特的地理位置(远离最近的城市或省份)而剥夺其居民获得环境危害令状保护的权利。申诉人认为,发电厂造成的污染会对棉兰老岛北部居民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并加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然而,法院指出,申诉人未能充分证明该发电厂的建设会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城市或省份的居民的生命、健康或财产造成重大损害。

    《环境案件程序规则》第7条第1款规定:

    “第1条。令状的性质——该令状是一种补救措施,自然人或法人、法律授权的实体、人民组织、非政府组织或任何已获得政府机构认可或注册的公共利益团体,均可代表其宪法赋予的平衡和健康的生态环境权利因公共官员或雇员或私人个人或实体的非法行为或不作为而受到侵犯或受到威胁侵犯的人员提出申请,涉及的环境损害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即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城市或省份的居民的生命、健康或财产造成损害。”

    最高法院认为,环境损害的程度是申请颁布环境危害令状的必要条件,且必须包含在经过核实的申请书中。法院强调,环境危害令状是一种非同寻常的补救措施,因此只有在领土范围足够严重的案件中才能颁布。此外,法院指出,预防原则应直接适用于证据评估,以弥补在事实调查中无法实现科学确定性的情况,而不是用于补充申请书中缺失的指控。

    此外,寻求颁布环境危害令状的各方,无论是代表自己还是代表他人,都有责任证实该令状的要素。他们必须准备好必要的证据来确定是否颁布该令状。在本案中,法院发现申诉人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他们有权获得所申请的环境危害令状。他们仅引用了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发布的一份关于癌症与柴油接触之间关联的新闻稿,以及一篇关于柴油发动机与火花点火发动机优缺点的维基百科文章,而没有提供其他证据来证实柴油发电厂的建设对卡米金岛居民造成的(或将要造成的)安全、健康和环境损害。

    关于申请持续强制履行令状,申诉人寻求强制要求各部门遵守环境影响评估程序、提交有关公众咨询和社区同意的证明,以及修订土地重新划分命令。最高法院指出,这些要求本质上是对有关政治和行政机构采取的行动的质疑。环境管理局已签发项目免于环境影响评估的证明(CNC),当地政府部门也批准和认可了该项目。农业部还根据资格证书颁发了土地转换令,且环境管理局也随后颁发了排放许可证和运营许可证。

    最高法院认为,对这些机构调查结果的不满并不意味着可以忽略对此类调查结果和/或发布的正确上诉程序。正如法院在“Abogado诉环境和自然资源部”一案中所认定的那样,持续强制履行令状“不应被用来取代行政或立法特权,也不应被用于所需的补救措施显然属于政治或行政性质的情况。”因此,最高法院驳回了申请,并确认了上诉法院的裁决。

    常见问题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确定卡米金岛柴油发电厂项目造成的环境损害是否达到足够大的程度,以致有理由颁布环境危害令状,以及是否应颁布持续强制履行令状来执行某些程序要求。
    什么是环境危害令状,何时可以使用? 环境危害令状是一种法律补救措施,可用于保护人们享有平衡和健康的生态环境的宪法权利。当公共或私人行为导致两个或多个城市或省份遭受重大环境损害时,可以使用该令状。
    什么是预防原则?在本案中如何适用? 预防原则是指在存在对环境或人类健康造成严重或不可逆转损害的威胁时,即使缺乏充分的科学确定性,也应采取预防措施。在本案中,法院裁定预防原则不适用于弥补申请书中缺失的损害指控。
    为什么上诉法院驳回了颁布环境危害令状的申请? 上诉法院驳回了申请,理由是申诉人未能证明该柴油发电厂造成的环境损害足以影响两个或两个以上城市或省份的居民的生命、健康或财产。
    为什么法院驳回了颁布持续强制履行令状的申请? 法院驳回了申请,理由是申诉人试图通过该令状对有关部门已经做出的调查结果提出质疑,而应通过行政上诉程序提出。
    CNC 与 ECC 有什么区别? CNC(非涵盖证书)表示某项目不在环境影响评估系统范围内,因此无需获得 ECC(环境合规证书)。ECC 是对环境有潜在重大影响的项目的强制性要求,而 CNC 则适用于预计影响较小的项目。
    申诉人如何证明环境损害的程度? 要证明环境损害的程度,申诉人必须提供证据表明损害影响了两个或两个以上城市或省份的居民的生命、健康或财产。该证据可能包括科学研究、专家证词和损害影响证明。
    如果环境损害未达到环境危害令状的标准,还有其他补救措施吗? 是的,如果环境损害未达到环境危害令状的标准,则可以通过其他补救措施来保护环境,包括地区审判法院的环境保护令以及行政上诉程序。

    总而言之,最高法院的裁决澄清了环境危害令状的范围和适用性,强调了只有在环境损害对多个地域实体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这种特殊的法律补救措施。本案强调了寻求法律补救的申请人遵守适用程序以及提供充分证据以支持其主张的重要性。

    如有关于本裁决在特定情况下适用的疑问,请通过联系方式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联系ASG Law。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有关针对您的情况的特定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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