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审计法

  • 菲律宾地方政府资金转移:市长责任与善意抗辩

    菲律宾地方政府资金转移:市长责任与善意抗辩

    G.R. No. 252171, October 29, 2024

    在菲律宾,地方政府的资金管理至关重要。市长作为地方行政长官,对于资金的使用和转移负有重要责任。然而,当资金转移出现问题时,市长是否一定需要承担责任? 最高法院在Edito A.G. Balintona v. Hon. Michael G. Aguinaldo案中,探讨了这一问题,并阐述了市长在资金转移过程中,可以提出的善意抗辩。

    本案涉及伊洛戈斯诺特省萨拉特市前市长Edito A.G. Balintona,因其在任期间批准将市政府的3000万菲律宾比索的优先发展援助基金(PDAF)转移到第一区监测办公室而被审计委员会(COA)驳回。Balintona市长辩称,他是出于善意,并根据当时普遍的做法和高级官员的指示行事。最高法院最终部分批准了他的请愿,认定Balintona市长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因为他已经尽到了一个好家长的责任,并且有理由相信资金转移是合法的。

    法律背景

    菲律宾的地方政府资金管理受到多项法律法规的约束,其中包括《地方政府法典》(Republic Act No. 7160)、《菲律宾政府审计法典》(Presidential Decree No. 1445)以及每年的《总拨款法案》(General Appropriations Act,简称GAA)。

    《地方政府法典》第309(b)条规定,地方政府收到的信托基金只能用于特定目的。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必须严格按照资金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每年的《总拨款法案》也会对资金的使用和转移进行规定。例如,本案中涉及的2008年和2009年的《总拨款法案》规定,优先发展援助基金(PDAF)应直接拨付给执行机构,用于资助国家政府的优先项目。这些法案通常会列出有资格成为PDAF项目执行机构的机构名单。关键条文如下:

    “特别条款:

    1. 基金的使用和拨付。本拨款项下的金额应用于资助国家政府十大遗产议程下的优先项目,并应直接拨付给执行机构,具体如下:

    然而,当时的法律法规对于立法者提出项目重新识别和资金重新调整的情况下,资金拨付后是否可以进行后续转移或召回,并没有明确规定。这导致了本案中出现的问题。

    案件分析

    本案的起因是萨拉特市收到了来自伊洛戈斯诺特省第一区众议员Roque R. Ablan, Jr.的优先发展援助基金(PDAF)。在2009年和2010年,Balintona市长批准了三笔总计3000万菲律宾比索的资金转移,将这些资金转移到Ablan众议员的第一区监测办公室的账户。

    审计委员会(COA)认为,这些资金转移违反了《总拨款法案》的规定,因为第一区监测办公室不是有资格接收PDAF资金的执行机构。COA还认为,Balintona市长作为市长,有责任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法律规定,但他未能做到这一点。

    Balintona市长提出上诉,声称他是出于善意,并根据当时普遍的做法和高级官员的指示行事。他指出,其他市政府也进行了类似的资金转移,并且没有被COA驳回。他还辩称,他曾咨询过其他市长和省级审计员,他们都告诉他类似的转账是允许的。

    最高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分析,并指出:

    • 在资金转移发生时,立法者有权要求转移PDAF资金。
    • Balintona市长有理由相信Ablan众议员有权要求召回资金,并资助他选择的项目。
    • Balintona市长已经尽到了一个好家长的责任,并且没有恶意或重大过失。

    最高法院还引用了Madera v. COA案,该案列出了一系列可以证明官员善意和勤勉的标志。最高法院认为,Balintona市长符合其中的几个标志,包括:

    • 他曾咨询过其他市长和省级审计员。
    • 他收到了来自DBM地区办事处的正式通知,称这些资金是根据Ablan众议员的倡议发放的。
    • 他收到了Ablan众议员的正式信函,要求将资金转移到第一区监测办公室的账户。
    • 萨拉特市议会通过了决议,授权Balintona市长将资金转移到第一区监测办公室的账户。
    • 在第一区内的各个城市中,已经存在先前类似的转账,这些转账从未被COA驳回。

    最高法院强调,不应仅仅因为官员的理解与审计委员会几年后的理解不一致,就追究他们的经济责任。如果存在任何歧义,并且在几年后才得到澄清,那么该澄清应仅适用于未来。

    最高法院最终部分批准了Balintona市长的请愿,认定他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实际意义

    本案对于菲律宾的地方政府官员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它表明,即使资金转移被COA驳回,市长仍然可以提出善意抗辩,以避免承担民事责任。然而,市长需要证明他们已经尽到了一个好家长的责任,并且有理由相信资金转移是合法的。

    以下是一些可以证明市长善意和勤勉的措施:

    • 咨询法律顾问。
    • 获取法律意见。
    • 确保资金转移符合法律规定。
    • 保留所有相关文件。

    关键经验

    • 市长有责任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法律规定。
    • 市长可以提出善意抗辩,以避免承担民事责任。
    • 市长需要证明他们已经尽到了一个好家长的责任,并且有理由相信资金转移是合法的。

    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是优先发展援助基金(PDAF)?

    优先发展援助基金(PDAF)是菲律宾政府为立法者提供的资金,用于资助他们选择的项目。

    2. 什么是审计委员会(COA)?

    审计委员会(COA)是菲律宾政府的独立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政府机构的账目。

    3. 什么是善意抗辩?

    善意抗辩是指被告人声称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并且他们没有恶意或重大过失。

    4. 市长如何证明他们已经尽到了一个好家长的责任?

    市长可以通过采取以下措施来证明他们已经尽到了一个好家长的责任:咨询法律顾问、获取法律意见、确保资金转移符合法律规定、保留所有相关文件。

    5. 本案对地方政府官员有什么影响?

    本案表明,即使资金转移被COA驳回,市长仍然可以提出善意抗辩,以避免承担民事责任。然而,市长需要证明他们已经尽到了一个好家长的责任,并且有理由相信资金转移是合法的。

    6. 如果我是一名地方政府官员,我应该如何避免类似的问题?

    为了避免类似的问题,地方政府官员应咨询法律顾问,获取法律意见,确保资金转移符合法律规定,并保留所有相关文件。

    7. 立法者在PDAF资金使用方面有哪些权力?

    在2013年之前,立法者在PDAF资金的使用方面拥有相当大的权力,包括项目识别、资金拨付和项目重新调整。然而,在Belgica v. Ochoa案之后,最高法院限制了立法者在PDAF资金使用方面的权力。

    8. 如果我需要法律帮助,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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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务员非法支出责任:批准官员的义务和退还规则

    公务员批准非法支出,不一定承担全部金额,仅承担“净不予批准金额”

    G.R. No. 272898, October 08, 2024

    引言:

    想象一下,一家公司因一项支出而被审计,负责批准该支出的主管可能需要承担责任。这不仅会影响个人财务,还会对政府机构的运作产生寒蝉效应。菲律宾最高法院在 *Abejo v. Commission on Audit* 一案中,澄清了批准非法支出的公务员的责任范围,明确了他们只需承担“净不予批准金额”,而非全部支出。本案的关键在于确定批准官员的责任范围,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退还责任。

    法律背景:

    菲律宾宪法赋予审计委员会(COA)审计政府资金使用的权力,以防止不合规的支出。相关法律包括:

    • 《菲律宾宪法》第九条(D)第2(2)款: 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会计和审计规则,以防止和禁止不合规、不必要、过度、奢侈或不合理的政府资金和财产支出或使用。
    • 第1177号总统令第49条: 任何授权或发生违反本法令或年度总拨款法案中包含的一般和特别条款的支出或义务均为无效。
    • 第1445号总统令第102和103条: 政府机构负责人对其机构的所有政府资金和财产负有直接和主要责任。违反法律或法规的政府资金支出或政府财产的使用,应由发现直接负责的官员或雇员承担个人责任。
    • 1987年《行政法》第一卷第九章第38条: 公职人员不对履行其公务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存在恶意或重大过失。
    • 1987年《行政法》第六卷第五章第43条: 违反本法典或年度总拨款法案中包含的一般和特别条款而授权或产生的每项支出或义务均为无效。

    Madera v. Commission on Audit 一案确立了退还非法支出的规则,明确了善意行事、正常履行公务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批准和证明官员不承担民事责任。只有那些被明确证明存在恶意或重大过失的批准和证明官员,才需要连带退还净不予批准金额。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跨国收养委员会(ICAB)前执行主任 Bernadette Lourdes B. Abejo 批准向委员会成员发放集体谈判协议激励金和圣诞礼品,总额为 355,000 比索。审计委员会认为这些支出没有法律依据,并发布了不予批准通知,要求 Abejo 承担全部责任。

    Abejo 辩称,这些礼品是对委员会成员服务的认可,符合预算和管理部(DBM)的规定。她还声称自己是出于善意行事,不应被要求退还款项。

    审计委员会驳回了 Abejo 的上诉,认为圣诞礼品没有法律依据,且未经总统批准。委员会认为,作为机构负责人和律师,Abejo 不能以善意为由免除责任。

    最高法院部分批准了 Abejo 的上诉,确认了不予批准通知的有效性,但免除了 Abejo 退还款项的责任。法院认为,由于收款人未被列为责任方,因此无需退还已收到的款项,这意味着 Abejo 只需退还的“净不予批准金额”为零。

    以下是本案的几个关键时间点:

    • 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ICAB向委员会成员发放集体谈判协议激励金和圣诞礼品。
    • 2011年4月4日:审计委员会发布不予批准通知,要求 Abejo 承担全部责任。
    • 2019年8月16日:审计委员会驳回 Abejo 的上诉,维持不予批准通知。
    • 2024年10月8日:最高法院部分批准 Abejo 的上诉,免除其退还款项的责任。

    法院引用了之前的判例 *Abejo v. Commission on Audit* (G.R. No. 251967),该案涉及类似的事实和问题,法院同样免除了 Abejo 的退还责任。法院认为,没有充分的理由推翻之前的判例。

    最高法院的关键推理:

    1. “批准和证明非法支出的官员的连带责任,不一定等于支出的总额;相反,该官员的连带责任应仅限于‘净不予批准金额’。”
    2. “责任在于收款人,因此,如果收款人没有被要求退还,那么批准官员的责任也应相应减少。”
    3. “之前的判例应适用于后续案件,除非有充分的理由推翻。”

    实际意义:

    本案对政府官员的责任范围产生了重要影响。它明确了批准官员只需承担“净不予批准金额”,而非全部支出,从而减轻了他们的责任负担。此外,本案强调了法院遵循先例的原则,确保法律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关键经验:

    • 批准政府支出时,务必确保符合所有相关法律和规定。
    • 如果支出被认为不合规,批准官员只需承担“净不予批准金额”,而非全部支出。
    • 法院通常会遵循先例,除非有充分的理由推翻。

    假设案例:

    假设一位市长批准了一项未经授权的奖金,审计委员会发布了不予批准通知。如果收款人被免除了退还奖金的责任,那么市长只需承担的“净不予批准金额”为零。但是,如果收款人被要求退还奖金,那么市长需要连带退还该金额。

    常见问题:

    问:什么是“净不予批准金额”?

    答:它是指总不予批准金额减去允许收款人保留的金额。

    问:批准官员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全部支出责任?

    答:如果批准官员被证明存在恶意或重大过失,则需要连带承担全部支出责任。

    问:收款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退还责任?

    答:如果收款人能够证明他们收到的款项是出于提供服务的合理考虑,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例如过度偏见或社会公正考虑。

    问:本案对其他政府官员有何影响?

    答:本案明确了政府官员的责任范围,减轻了他们的责任负担,并强调了遵循先例的原则。

    问:如何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

    答:在批准政府支出时,务必确保符合所有相关法律和规定,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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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公司董事和高管的额外福利:审计署的驳回及责任

    菲律宾公司董事和高管未经授权的福利可能导致个人责任

    G.R. No. 258527, May 21, 2024

    想象一下,一家公司在财务困境中,却向其董事和高管支付巨额额外福利。这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在菲律宾是违法的。最高法院最近的判决强调了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GOCC)在向其董事和高级职员提供额外福利时必须遵守严格的规定。本案强调,未经适当授权的支付可能会被审计署(COA)驳回,并导致相关人员承担个人责任。

    法律背景

    本案涉及菲律宾国家建设公司(PNCC),该公司是一家在菲律宾公司法下成立的股份公司。PNCC因其与政府的关系而受到审计署的管辖。此案的核心问题是,PNCC董事会是否有权在未经总统事先批准的情况下,向其董事和高级职员支付额外的退休金。此案的判决依赖于几项关键的法律原则和法规:

    • 总统令(PD)1597第6节:本节要求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遵守总统颁布的关于职位分类、工资率和其他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的指导方针和政策。
    • 总统备忘录(OP)第20号:本备忘录指示所有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的负责人立即暂停向所有高级职位(包括董事会成员)发放任何工资增长和新的或增加的福利,这些福利不符合工资标准化法(SSL)。
    • 行政命令(AO)第103号:本命令暂停向PNCC的全职和非全职官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发放新的或额外的福利。
    • 预算管理部(DBM)第2002-2号通函:本通函规定,政府机构(包括PNCC等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是政府的受薪官员,因此无权享受退休福利,除非法律明确规定。
    • 修订后的公司法第30节:本节规定,董事作为董事的年度总报酬不得超过公司上年度所得税前净收入的百分之十。

    这些法律条文共同构成了一个框架,旨在防止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过度支出公共资金,并确保所有报酬和福利的支付都经过适当的授权和批准。例如,DBM第2002-2号通函明确规定,董事会成员不是受薪官员,因此无权享受退休福利,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这意味着,PNCC董事会不能仅仅依靠公司章程来授权这些额外的福利。

    案件分析

    PNCC董事会通过了几项决议,授权向其董事和高级职员支付退休金。审计署对这些支付提出了质疑,认为这些支付违反了上述法规。审计署发布了驳回通知(ND)No. 11-002-(2007-2010),驳回了2007年至2010年期间支付的总额为90,784,975.21菲律宾比索的退休金。

    该案件的进展如下:

    • 审计署公司政府部门(CGS):CGS驳回了PNCC的上诉,维持了驳回通知。
    • 审计署:PNCC对CGS的决定提出复议。审计署最初驳回了该申请,认为该申请已超过规定的期限,但在复议后,审计署承认该申请是及时提出的,但仍然维持了驳回通知。
    • 最高法院:PNCC随后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声称审计署滥用了自由裁量权。

    最高法院驳回了PNCC的诉讼,理由是审计署没有滥用自由裁量权。法院认为,PNCC是一家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因此受到上述法规的约束。法院还认为,董事会无权在未经总统事先批准的情况下,授权支付额外的退休金。

    法院引用了战略联盟开发公司诉Radstock Securities Limited一案,其中法院宣布PNCC是一家受审计署审计管辖的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法院还强调,PNCC董事会无权批准支付退休金,理由是总统备忘录第20号和行政命令第103号暂停了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的权力,禁止批准额外的福利,除非事先获得总统的批准。此外,法院指出,PNCC公司章程第5.09条仅授权董事会确定董事出席会议的每日津贴金额,不能作为支付退休金的依据。

    最高法院强调了批准和证明官员在管理公共资金方面的责任。法院认为,PNCC的高级官员应该知道,在批准支付退休金之前,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未能遵守这些规定构成了恶意和玩忽职守,使这些官员对退回被驳回的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还驳回了PNCC高级官员以善意为由提出的抗辩。法院认为,作为PNCC的高级官员,他们应该知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未能遵守这些规定构成了恶意和玩忽职守,使这些官员对退回被驳回的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法院强调了以下原则:

    “如果收到某物时没有要求它的权利,并且它是因错误而不正当交付的,则产生归还它的义务。”

    法院认为,PNCC的高级官员不正当地收到了退休金,因此有义务归还这些款项。

    法院还驳回了PNCC高级官员提出的,驳回通知发布时间过长为由提出的抗辩。法院认为,驳回通知是在支付退休金后的三年内发布的,因此PNCC的高级官员有义务归还这些款项。

    实际意义

    此案对菲律宾的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它强调了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在向其董事和高级职员提供额外福利时必须遵守严格的规定。未能遵守这些规定可能会导致被审计署驳回,并导致相关人员承担个人责任。对于企业、财产所有者或个人而言,以下是一些实际建议:

    • 了解相关法律和法规: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必须了解适用于其运营的法律和法规。
    • 获得适当的授权: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在向其董事和高级职员提供额外福利之前,必须获得适当的授权。
    • 保持准确的记录: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必须保持所有财务交易的准确记录。
    • 寻求法律建议: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在面临法律问题时,应寻求法律建议。

    主要经验

    • 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必须遵守关于额外福利的严格规定。
    • 未经授权的支付可能会被审计署驳回。
    • 相关人员可能对被驳回的款项承担个人责任。

    假设案例

    假设一家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向其董事会成员提供慷慨的住房津贴,但没有获得预算管理部的批准。审计署可能会驳回这些津贴,并要求董事会成员退还收到的款项。此外,批准这些津贴的官员可能会因玩忽职守而受到行政处罚。

    常见问题

    问:什么是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

    答: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是指由政府直接或通过其机构拥有全部或至少51%资本的机构。

    问:审计署是什么?

    答:审计署是菲律宾的最高审计机构。它负责审计政府机构的财务交易。

    问:什么是驳回通知?

    答:驳回通知是审计署发布的一项通知,声明某项财务交易不符合适用法律或法规。

    问:如果审计署驳回了一项财务交易,会发生什么?

    答:如果审计署驳回了一项财务交易,相关人员可能需要退回收到的款项。

    问:如何避免被审计署驳回?

    答:为了避免被审计署驳回,政府机构必须遵守适用于其运营的法律和法规,获得适当的授权,并保持所有财务交易的准确记录。

    问:董事会成员可以获得退休福利吗?

    答:根据DBM第2002-2号通函,董事会成员不是受薪官员,因此无权享受退休福利,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

    问:如果对COA的驳回有异议,该怎么办?

    答:如果对COA的驳回通知有异议,可以向COA提出上诉。如果上诉被驳回,可以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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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地方政府超权行为:审计署与地方预算条例的冲突及合规指南

    地方政府超越权限:审计署否决地方预算条例的界限

    G.R. No. 253127, February 27, 2024

    想象一下,一个城市为了改善员工福利而制定了一项慷慨的提前退休计划,却发现这项计划违反了国家法律,导致资金被审计署否决,甚至可能面临刑事指控。这正是菲律宾最高法院在 *Lucilo R. Bayron v. Commission on Audit* 案中处理的问题。本案不仅涉及地方政府的自主权,也突显了国家法律至上的原则,以及审计署在确保公共资金合理使用方面的关键作用。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地方政府是否有权制定与国家法律相冲突的提前退休计划。巴拉望岛公主港市通过了一项地方条例,设立了“提前和自愿离职激励计划”(EVSIP)。然而,审计署认为该计划违反了《政府服务保险法》(Commonwealth Act No. 186),该法禁止设立与国家退休计划平行的补充计划。最高法院最终支持了审计署的决定,强调地方政府的权力并非绝对,必须在国家法律的框架内行使。

    法律背景:地方自主权与国家法律的平衡

    菲律宾宪法承认地方政府的自主权,允许地方政府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制定政策和实施项目。《地方政府法》(Republic Act No. 7160) 进一步阐述了这一原则,赋予地方政府更大的财政自主权。然而,这种自主权并非不受限制。根据菲律宾法律,地方政府的权力受到国家法律的制约,地方条例不得与国家法律相冲突。

    《政府服务保险法》(Commonwealth Act No. 186) 规范了政府雇员的退休福利。该法明确禁止设立与政府服务保险系统 (GSIS) 提供的退休计划平行的补充计划。该禁令旨在防止重复福利,确保公共资金的有效利用。该法案第28(b)条明确规定:

    “不得设立、运营或维持任何其他退休或养老金制度,除非该制度根据本法案的规定进行整合和管理。”

    本案的关键在于公主港市的 EVSIP 是否构成了与 GSIS 平行的补充退休计划。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该计划就违反了《政府服务保险法》,属于超权行为。

    例如,假设某市政府希望为教师提供额外的医疗福利。如果这些福利与国家政府提供的医疗福利相冲突,或者增加了国家政府已经涵盖的福利,那么这些福利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

    案件分析:公主港市 EVSIP 的命运

    2010年,公主港市通过了第438号法令,设立了 EVSIP,旨在为提前退休的员工提供激励。审计署随后发布了多项不予批准通知 (ND),认为该计划违反了《政府服务保险法》。公主港市的官员对审计署的决定提出上诉,但最终被驳回,案件最终提交到最高法院。

    以下是案件的程序过程:

    • 2010年:公主港市通过第438号法令,设立 EVSIP。
    • 2013年:审计署发布不予批准通知,否决 EVSIP 的资金。
    • 公主港市官员向审计署提出上诉,但被驳回。
    • 公主港市官员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法院认为,公主港市的 EVSIP 确实构成了与 GSIS 平行的补充退休计划。法院指出,该计划的福利与员工的服务年限挂钩,这表明该计划旨在奖励员工的忠诚和服务。法院还强调,没有明确的法律允许地方政府设立自己的独立激励计划。

    “地方政府不得通过制定与国家法律相冲突的条例来超越其权力。地方自主权并非绝对,必须在国家法律的框架内行使。”

    法院还指出,审计署有权否决违反法律的支出。审计署的不予批准通知并非对地方条例的间接攻击,而是审计署履行其职责,确保公共资金得到合理使用。

    “审计署有权否决违反法律的政府资金支出。这种权力对于确保公共资金的问责制和透明度至关重要。”

    最高法院最终裁定,公主港市的第438号法令无效。然而,法院也考虑到了官员们的诚信问题。法院认为,一些官员可能出于真诚地认为该计划是合法的。因此,法院指示申诉专员办公室对官员们的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

    实际影响:对地方政府的启示

    本案对菲律宾的地方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它明确了地方政府的权力界限,强调地方条例不得与国家法律相冲突。本案还强调了审计署在确保公共资金合理使用方面的关键作用。

    以下是地方政府可以从本案中吸取的关键教训:

    • 在制定地方条例之前,务必仔细审查国家法律,确保条例不与国家法律相冲突。
    • 寻求法律顾问的意见,确保地方条例符合法律要求。
    • 与审计署密切合作,确保公共资金的使用符合法律规定。

    关键教训

    • 地方政府的权力并非绝对,必须在国家法律的框架内行使。
    • 审计署有权否决违反法律的政府资金支出。
    • 地方政府在制定地方条例之前,务必仔细审查国家法律。

    常见问题

    问:什么是超权行为?

    答:超权行为是指超越法律赋予的权力范围的行为。在本案中,公主港市通过一项与国家法律相冲突的地方条例,构成了超权行为。

    问:审计署有权否决地方条例吗?

    答:审计署没有直接否决地方条例的权力。但是,审计署有权否决违反法律的政府资金支出。如果一项地方条例导致违反法律的支出,审计署可以否决该支出,从而有效地阻止该条例的实施。

    问:地方政府如何避免超权行为?

    答:地方政府可以通过仔细审查国家法律、寻求法律顾问的意见以及与审计署密切合作来避免超权行为。

    问:本案对其他地方政府有何影响?

    答:本案对其他地方政府具有警示作用。它强调了地方政府在制定地方条例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本案还强调了审计署在确保公共资金合理使用方面的关键作用。

    问:如果地方政府认为审计署的决定不正确,该怎么办?

    答:如果地方政府认为审计署的决定不正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审查审计署的决定。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菲律宾地方政府合规的信息吗? 请联系我们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菲律宾行政申诉时效:最高法院裁决及对申诉人的影响

    及时申诉的重要性:菲律宾最高法院关于行政申诉时效的裁决

    G.R. No. 252658, December 05, 2023

    在菲律宾,对政府审计委员会(COA)的决定提出申诉有严格的时限规定。未能及时提出申诉可能导致不利的裁决成为最终裁决,无法更改。最高法院在Tiburcio L. Canlas v. Commission on Audit案中强调了遵守这些时限的重要性,并阐明了补救性诉状的影响。

    本案涉及对公共工程项目的审计,审计发现项目实施存在缺陷。审计委员会发布了不予批准通知书(NDs),要求退还不合规项目的资金。Canlas先生是负责该项目的官员之一,他对审计委员会的裁决提出了质疑。然而,他提出的补充申诉被认为已超过时效,最高法院最终维持了审计委员会的裁决。

    菲律宾行政申诉的法律背景

    在菲律宾,政府审计委员会(COA)负责审计政府机构的资金使用情况。如果COA发现资金使用不当,可以发布不予批准通知书(NDs),要求相关人员退还资金。

    根据菲律宾总统令(PD)1445第48条,如果对审计员的决定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决定副本后的六个月内向COA提出书面申诉。COA的《修订后的程序规则》进一步规定了申诉程序。这些规则规定了向COA主任和COA委员会提出申诉的时限。具体来说,第五条第四款规定:“申诉必须在收到申诉决定后的六(6)个月内提出。”第七条第三款规定:“申诉应在第五条第四款规定的六(6)个月期限的剩余时间内提出,考虑到第五条第五款规定的暂停时间。”

    未能遵守这些时限可能导致COA或任何审计员的决定成为最终裁决,无法执行。PD 1445第51条明确指出:“委员会或任何审计员对其管辖范围内任何事项作出的决定,如果未按本规定提出申诉,则应为最终裁决并可执行。”

    例如,如果审计员在2024年1月1日发布ND,则相关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1日之前向COA主任提出申诉。如果COA主任在2024年4月1日作出不利裁决,则相关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1日之前向COA委员会提出申诉,因为原始的六个月期限仍然适用。

    案件分解:Canlas 诉审计委员会

    以下是Canlas 诉审计委员会案的关键事件:

    • 2010年11月8日:公共工程和公路部(DPWH)秘书Rogelio L. Singson要求审计委员会对第三区实施的各个项目进行审计。
    • 2011年10月21日:审计小组发现项目存在缺陷,发布了多份不予批准通知书(NDs),总金额为27,261,986.85菲律宾比索。
    • 2012年2月2日:Canlas先生等人收到了NDs。
    • 2012年7月25日:Canlas先生等人(不包括Canlas先生)向审计委员会第三区区域办事处(COA RO3)提出申诉。
    • 2013年6月11日:COA RO3驳回了他们的申诉,并维持了NDs。
    • 2013年6月28日:Canlas先生等人收到了COA RO3的裁决。
    • 2013年7月11日:Canlas先生等人向COA委员会提出了复审申请。
    • 2014年7月24日:Canlas先生向COA委员会提出了补充申诉。
    • 2018年12月21日:COA委员会驳回了补充申诉,理由是超过时效且缺乏依据。
    • 2020年1月6日:COA委员会驳回了2013年的复审申请,理由是超过时效且缺乏依据。
    • 2020年1月27日:COA委员会驳回了对2018年裁决的复议动议。

    最高法院强调,根据PD 1445第48条,对审计员的决定提出申诉的期限为六个月。法院引用了COA的《修订后的程序规则》,该规则规定了申诉程序。法院指出,Canlas先生未能及时提出补充申诉,因此审计委员会RO3的裁决成为最终裁决。

    法院进一步解释说,补充诉状不能取代原始诉状,并且原始诉状中提出的问题仍然有效。因此,COA委员会本应将补充申诉与2013年的申诉一起裁决。然而,由于Canlas先生未能对COA委员会驳回2013年申诉的决定提出复议,该决定已成为最终裁决,对Canlas先生具有约束力。

    法院还驳回了Canlas先生关于他只是履行了签字的职责,因此不应承担责任的论点。法院强调,Canlas先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认进行了必要的变更,但没有按照规定的方式充分记录,这否定了他对撤销NDs的要求。

    此外,法院驳回了Canlas先生关于他未收到NDs副本,因此他的正当程序权利受到侵犯的论点。法院指出,尽管Canlas先生未亲自收到NDs,但他能够对他的责任提出复议,这满足了正当程序的要求。

    最高法院裁定:“法院既没有发现Canlas先生关于他参与不允许的金额的论点,也没有发现他关于正当程序的论点具有优点。”

    实际影响

    Canlas 诉审计委员会案强调了政府官员必须遵守行政申诉时限的重要性。未能及时提出申诉可能导致不利的裁决成为最终裁决,无法更改。本案还澄清了补充诉状的作用以及正当程序的要求。

    对于政府官员来说,重要的是要了解申诉程序,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如果对审计委员会的决定有疑问,应寻求法律建议。

    关键教训

    • 务必了解并遵守行政申诉的时限。
    • 如果对审计委员会的决定有疑问,应寻求法律建议。
    • 确保所有项目变更都按照规定的方式充分记录。
    • 了解正当程序的要求,并确保你的权利得到保护。

    假设案例

    假设一位市政工程师负责监督一项道路建设项目。审计委员会发现该项目存在缺陷,并发布了ND,要求工程师退还部分资金。工程师认为审计委员会的调查结果不正确,并希望提出申诉。然而,由于工作繁忙,工程师未能及时提出申诉。结果,审计委员会的裁决成为最终裁决,工程师必须退还资金。

    这个假设案例说明了未能及时提出申诉的后果。即使工程师认为审计委员会的调查结果不正确,他仍然必须遵守时限,以保护自己的权利。

    常见问题解答

    问:如果我错过了向COA提出申诉的期限怎么办?

    答:如果错过了期限,COA的决定将成为最终裁决,无法更改。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允许例外情况,例如存在欺诈或严重错误。

    问:补充诉状的作用是什么?

    答:补充诉状用于补充或增加原始诉状的内容。它不能取代原始诉状,并且原始诉状中提出的问题仍然有效。

    问:如果我没有亲自收到ND,我的正当程序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答:不一定。只要你有机会对你的责任提出复议,你的正当程序权利就不会受到侵犯。

    问:如果我对审计委员会的决定有疑问,我应该怎么办?

    答:你应该立即寻求法律建议。律师可以帮助你了解申诉程序,并确保你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

    问: Arias 诉 Sandiganbayan 案与本案有什么关系?

    答: Arias 诉 Sandiganbayan 案确立了政府官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下属的诚信原则。然而,在本案中,Canlas先生承认进行了必要的变更,但没有按照规定的方式充分记录,这否定了他对依赖Arias 案的论点。

    问:本案对其他政府官员有什么影响?

    答:本案提醒政府官员必须遵守行政申诉的时限,并确保所有项目变更都按照规定的方式充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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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政府资金使用:公共目的的界定与责任承担

    菲律宾政府资金使用:公共目的的界定与责任承担

    G.R. No. 258159, June 13, 2023

    想象一下,政府资金被用于改善私人社区的设施,这是否符合公共利益?菲律宾最高法院在 *Efraim C. Genuino vs. Commission on Audit (COA)* 一案中,对政府资金的使用目的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了深入剖析。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菲律宾娱乐和博彩公司(PAGCOR)向一个私人村庄协会捐款是否符合“公共目的”的要求,以及相关官员是否应承担责任。

    法律背景:公共资金使用的限制

    在菲律宾,政府资金的使用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1987年菲律宾宪法*第九条D款第2和第3节,以及*第1445号总统令*(《菲律宾政府审计法》)明确规定,政府资金必须用于公共目的。这意味着资金的使用必须主要为了公众的利益,而不是为了私人或特定群体的利益。违反这些规定可能导致资金使用被审计署(COA)否决,相关责任人可能需要承担个人责任。

    关键法律条文:

    • 《菲律宾政府审计法》(PD 1445)第4条第2款:“政府资金或财产应仅用于公共目的。”

    例如,政府可以投资建设公共道路、学校或医院,因为这些设施直接服务于公众。然而,如果政府资助私人俱乐部的建设,则可能违反了公共目的的原则。

    案例分析:Genuino vs. COA

    本案涉及PAGCOR在2008年和2009年向马加兰尼斯村协会(MVAI)捐赠的总计55万比索。这些资金用于安装街道标志和重新粉刷街道排水沟和路缘。审计署(COA)认为,由于马加兰尼斯村是一个私人社区,这些捐款实际上是为了私人目的,违反了PD 1445的规定。

    案件经过:

    1. 2011年,审计署发布暂停通知,要求MVAI提交资金使用报告。
    2. 2013年,审计署发布否决通知,认为捐款用于私人目的。
    3. PAGCOR公司政府部门(CGS)维持了审计署的否决决定。
    4. 审计委员会(COA)维持了CGS的决定,认为捐款违反了PD 1445。
    5. Genuino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审计署无权审计PAGCOR的私人资金,并且捐款是为了公共目的。

    最高法院的判决:

    最高法院驳回了Genuino的诉讼,并维持了审计署的否决决定。法院认为,即使捐款可能对公众产生一些间接利益,但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私人社区的设施,因此不符合公共目的的要求。

    关键引述:

    • “政府资金或财产应仅用于公共目的。”
    • “偶然的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如果源于促进私人利益和私人企业或业务的繁荣,并不构成使用公共资金的理由。”

    此外,法院还认为,Genuino作为PAGCOR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对批准捐款负有个人责任。法院强调,官员有责任确保政府资金的使用符合法律规定。

    实际意义: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

    本案对政府机构、官员以及与政府有业务往来的私人实体具有重要意义。它强调了公共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问责制。企业和个人在接受政府资助时,必须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共目的的要求,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关键教训:

    • 政府资金必须用于明确的公共目的。
    • 政府官员对批准不符合规定的资金使用负有个人责任。
    • 接受政府资助的私人实体必须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法律规定。

    假设:

    • 如果PAGCOR向MVAI捐款是为了改善社区外的公共道路,是否会被视为公共目的?答案很可能是肯定的,因为这将直接服务于更广泛的公众利益。
    • 如果MVAI将街道移交给当地政府,PAGCOR的捐款是否会被视为公共目的?在这种情况下,捐款很可能被视为公共目的,因为街道将成为公共财产,并由政府维护。

    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是“公共目的”?

    公共目的是指政府资金的使用必须主要为了公众的利益,而不是为了私人或特定群体的利益。它包括提供公共服务、改善基础设施和促进社会福利等。

    2. 审计署(COA)的职责是什么?

    审计署负责审计政府机构和政府控制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以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法律规定,并防止浪费和滥用。

    3. 如果政府资金被用于私人目的,会发生什么?

    审计署可能会否决资金使用,相关责任人可能需要承担个人责任,包括退还非法使用的资金。

    4. 如何判断政府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公共目的?

    需要综合考虑资金使用的目的、受益对象以及对公众的整体影响。如果资金的使用主要为了私人利益,则可能不符合公共目的的要求。

    5. 作为政府官员,如何避免违反公共目的的规定?

    政府官员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共目的的要求。在批准资金使用前,应进行充分的审查和评估,并咨询法律顾问的意见。

    6. 菲律宾娱乐和博彩公司(PAGCOR)是否可以资助社会公益活动?

    可以,PAGCOR可以资助社会公益活动。然而,这些活动必须符合公共目的的要求,即主要为了公众的利益,而不是为了私人或特定群体的利益。

    7. 如果私人社区向公众开放,政府是否可以资助其设施的改善?

    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设施的改善主要为了服务于社区居民,而不是更广泛的公众,则可能不符合公共目的的要求。

    8. 最高法院在本案中对政府资金的使用提出了哪些要求?

    最高法院强调,政府资金的使用必须主要为了公共利益,而不是为了私人利益。即使资金的使用可能对公众产生一些间接利益,但如果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私人设施,则不符合公共目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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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国家粮食局员工福利的法律界限:审计署的权力与责任

    菲律宾国家粮食局(NFA)员工福利的法律界限:审计署的权力与责任

    G.R. Nos. 236282, 236503, 237549, 237550, 237551, 237552 & 237562-63, 237585, 237698, 237841, 240593, 240891, 241717, 249689, 252355, 252357

    想象一下,您是一位尽职尽责的政府雇员,多年来一直收到一项福利,突然有一天,这项福利被宣布为非法,您不仅要停止领取,还要退还之前收到的所有款项。这正是菲律宾国家粮食局(NFA)众多员工所面临的困境。这一系列案件的核心问题是:审计署(COA)是否有权否决NFA员工的食品和杂货补贴?更重要的是,员工是否需要退还这些已经领取的福利?

    这一系列案件不仅关乎金钱,更关乎政府机构的权力、员工的权益以及公共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最高法院的判决对类似情况具有深远的影响,明确了政府机构在福利发放上的法律界限,以及员工在面对审计署的质疑时应承担的责任。

    审计署的审查权:菲律宾法律框架下的福利发放

    理解这些案件的关键在于了解菲律宾法律框架下审计署的角色。审计署是菲律宾宪法设立的独立机构,负责审查、审计和结算政府及其分支机构、机构和国有企业的收入、支出和财产。其权力源于宪法第九条D款第二节,赋予其广泛的审计权,以确保公共资金的合理使用。

    审计署的权力并非没有限制。它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并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然而,当福利发放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时,审计署有权进行干预,以防止公共资金的滥用。

    本案涉及的关键法律是第6758号共和国法案,即《薪酬和职位分类法案》。该法案旨在标准化政府雇员的薪酬,并将大多数津贴纳入标准化的工资率中。法案第12条明确指出:

    “所有津贴,除代表和交通津贴;服装和洗衣津贴;政府船舶上船员和海事人员的伙食津贴;危险津贴;驻外外交人员的津贴;以及预算管理部门可能确定的未在此处另行规定的其他额外报酬,应被视为已包含在此处规定的标准化工资率中。截至1989年7月1日,仅由在职人员领取的未纳入标准化工资率的其他额外报酬,应继续授权。”

    这意味着,除非法律明确规定或预算管理部门批准,否则任何额外的福利都应被视为非法。这一规定旨在防止政府机构随意发放福利,确保公共资金的合理分配。

    NFA福利争议:案件的来龙去脉

    这些案件涉及NFA多个地区和省级办公室的员工,他们多年来一直领取食品和杂货补贴。这些补贴最初以食品礼包的形式发放,后来改为礼券。发放这些福利的依据是时任总统埃斯特拉达在1998年批准的一项请求,以及后来的马卡帕加尔-阿罗约总统在2003年发布的一份备忘录。

    然而,审计署认为,这些批准和备忘录并不构成发放这些福利的充分法律依据。审计署指出,这些福利没有得到国会或总统的明确授权,违反了第6758号共和国法案的规定。

    案件的程序历程如下:

    • 审计署发布了一系列否决通知,涵盖了不同年份发放的食品和杂货补贴。
    • NFA的员工和官员对这些否决通知提出上诉,但遭到审计署的驳回。
    • 一些员工和官员向审计署本部提出复审,但再次被驳回。
    • 最终,这些案件被提交到最高法院,寻求最终的裁决。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强调了审计署的权力,并指出:

    “宪法赋予审计署专属权力,并给予其足够的自由裁量权,以确定、预防和否决政府资金的不合规、不必要、过度、奢侈或不合理的支出。本法院的一般政策是维持审计署的决定,这不仅是基于权力分立原则,也是基于后者在解释会计和审计规则和条例方面的专业知识,审计署受托颁布和执行这些规则和条例。”

    法院还指出,总统的批准和备忘录并不构成发放这些福利的充分法律依据,因为它们没有明确授权NFA长期发放这些福利。此外,NFA理事会的决议也不能作为发放这些福利的依据,因为该决议没有得到总统或国会的授权。

    “如果没有总统或国会的具体授权,NFA理事会的决议本身不能作为发放FGI(食品/杂货补贴)的理由。”

    实际影响:对政府雇员和机构的启示

    最高法院的判决对政府雇员和机构具有重要的实际影响。它明确了政府机构在福利发放上的法律界限,强调了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才能发放福利。此外,它也提醒政府雇员,他们有责任确保自己领取的福利是合法的,否则可能需要退还。

    对于政府机构而言,这意味着必须重新审查其福利政策,确保所有福利的发放都符合法律规定。对于政府雇员而言,这意味着必须了解自己所领取的福利的法律依据,并对任何可疑的福利提出质疑。

    关键教训:

    • 政府机构在发放福利时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 政府雇员有责任确保自己领取的福利是合法的。
    • 审计署有权否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福利发放。
    •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福利可能需要退还。

    假设一家政府机构多年来一直向其员工发放交通补贴,但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法院的判决,审计署有权否决这项交通补贴,并要求员工退还之前领取的款项。为了避免这种情况,该机构应该寻求国会或总统的明确授权,或者停止发放这项补贴。

    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是审计署?

    审计署是菲律宾宪法设立的独立机构,负责审查、审计和结算政府及其分支机构、机构和国有企业的收入、支出和财产。

    2. 审计署的权力是什么?

    审计署有权审查政府机构的财务交易和运营,并否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支出。

    3. 什么是第6758号共和国法案?

    第6758号共和国法案,即《薪酬和职位分类法案》,旨在标准化政府雇员的薪酬,并将大多数津贴纳入标准化的工资率中。

    4. 我需要退还我领取的福利吗?

    如果审计署否决了您领取的福利,并且您没有充分的理由证明您有权领取这些福利,那么您可能需要退还这些款项。

    5. 我如何确保我领取的福利是合法的?

    您可以向您的雇主或审计署查询您所领取的福利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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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务机构聘请私人律师需遵守规定:最高法院明确适用范围

    本案中,最高法院审查了菲律宾投资委员会 (BOI) 聘请私人律师担任技术助理的合法性。法院裁定,即使律师提供的服务不直接涉及诉讼,政府机构聘请私人律师仍需获得司法部 (OSG) 的书面同意和审计委员会 (COA) 的书面批准。未能遵守这些规定将导致相关款项不予报销。这项裁决强调了在动用公共资金聘请外部法律服务时,遵守既定程序的重要性,以防止不必要的支出和确保问责制。最高法院同时修改了审计委员会的先前判决,免除了相关官员偿还先前不允许报销的款项,因为相关律师已经提供了服务,审计委员会先前也允许律师保留酬劳,否则政府将不当得利。

    投资委员会聘请律师:技术援助还是法律服务?

    菲律宾投资委员会(BOI)与律师 Dennis R. Gascon、Francesca R. Custodio-Manzano 和 Madonna N. Clarino 签订了服务协议。Gascon 和 Manzano 被分配到 BOI 官员 Oliver B. Butalid 和 Pelagio T. Ricalde 的办公室,负责审查文件、起草投资激励计划,并对提交给董事会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另一方面,Clarino 被分配到 BOI 执行董事 Efren V. Leaño 的办公室,负责参加委员会听证会、起草立法措施、代表 BOI 处理法律事务,并为 BOI 的内外部客户提供法律支持。Gascon 和 Manzano 的月薪为 25,000 比索,Clarino 的月薪为 23,001.60 比索。事后审计发现,由于聘用这些律师未经司法部批准和审计委员会书面同意,违反了审计委员会第 86-255 号通知,因此发布了第 2012-007-101-(11) 号至第 2012-019-101-(11) 号不允许报销通知 (ND),涉及支付给这三位律师的总计 797,790.77 比索的工资。

    BOI 对不允许报销通知提出上诉,认为审计委员会第 86-255 号通知不适用,因为这些律师不是作为法律顾问,而是作为技术助理被聘用的。审计委员会国家政府部门第 8 集群主任裁定,经修订的审计委员会第 86-255 号通知中的要求适用于聘请私人律师提供任何法律服务的情况。由于有争议的服务协议列出了需要履行法律服务的工作范围,并且没有获得司法部的书面同意和审计委员会的书面认可,因此维持了不允许报销支付给这三位律师的工资的决定。审计委员会随后承认上诉延期送达并受理,但在其第 2020-263 号决定中,审计委员会维持了不允许报销的决定,但排除了律师承担不允许报销的责任,因此这才引发了此次的审查。

    最高法院在本案中重申了政府机构聘请私人律师必须遵守既定规则的长期规定。这项规定旨在限制政府机构在私人律师的法律服务上的不必要支出,因为法律已经指定司法部履行这些职能。然而,该规则也承认了不可避免地需要私人律师服务的特殊情况。根据其作为公共资金守护者的宪法授权,审计委员会发布了第 86-255 号通知,以规范政府聘请私人律师的行为,该通知后来被第 95-011 号通知修订/修改。经修订的审计委员会第 86-255 号通知规定,政府机构聘请私人律师之前,必须满足以下必要条件:(1)聘请必须有特殊情况的理由;(2)必须获得司法部的书面同意和默许;(3)还必须获得审计委员会的书面认可。值得注意的是,司法部的书面同意和默许仍然是验证聘请私人律师必要性的必要条件,且审计委员会也在其新规里对此重复声明。

    请愿人试图通过声称 BOI “迫切需要”从外部聘请技术援助来增加其人手不足来证明他们未能遵守经修订的审计委员会第 86-255 号通知的要求是正当的。然而,这种一般性指控是一个事实问题,如果 BOI 在聘请私人律师之前遵守既定规则的要求,司法部本可以对此进行核实。最高法院认为,根据审计委员会第 86-255 号通知的禁令不仅涵盖为实际案件诉讼按固定聘用费聘请私人律师。经修订的聘请私人律师的指南没有对应聘律师需要履行的法律服务类型做出任何限制,也没有说明如何支付律师的服务费用。这些规则明确禁止政府机构“以收费的方式聘请私人律师的服务,除非存在特殊或非常情况”。由于没有获得司法部的批准和审计委员会的书面认可,因此审计委员会正确地不允许报销律师的费用。

    关于批准和证明官员对不允许报销的责任,1987 年第 292 号行政命令(或《行政法》)第 9 章第 I 卷第 38(1) 条和第 39 条要求明确表明存在恶意、恶意或重大过失,才会追究批准和证明官员的民事责任。一旦确定存在恶意、恶意或重大过失,批准/证明官员返还不允许报销的款项的责任不是个人责任,而是与参与交易的所有人(包括每个收到付款的人)承担连带责任,符合《行政法》第 VI 卷第 5 章第 43 条。这种连带责任是合理的,因为如果不是因为官员错误地履行其官方职责或职能,收款人不可能收到不允许报销的款项。值得一提的是,当收款人被允许返还不允许报销的款项时(例如,当这笔款项确实是为了换取提供的服务而支付时,或者它构成基于实际价值的付款时),官员返还的责任必须相应地解除。

    诚然,在 Madera v. Commission on Audit 案中,最高法院引入了“净不允许报销金额”的概念,以澄清在不允许报销的交易中,批准和/或证明官员的责任性质和范围与收款人的责任性质和范围。我们裁定:如果发现官员存在恶意、恶意和重大过失行为,那么允许收款人保留的任何金额应减少官员的连带责任。在此方面,[大法官 Estela Perlas-Bernabe] 创造了“净不允许报销金额”一词,指的是总的不允许报销金额减去免除收款人返还的金额。同样,[大法官 Marvic Leonen] 也认为,被追究责任的官员仅对应该退还的金额承担连带义务,这不包括那些被免除责任的人收到的金额。因此,尽管确认不允许报销,但不能让批准和证明官员承担退还不允许报销金额的责任,因为审计委员会已经确定允许收款人保留为服务而向他们支付的所有款项的合理性。否则,只会导致政府不公正地以官员为代价而受益的结局。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政府机构聘请私人律师担任技术助理,是否需要遵守审计委员会的规定,以及未能遵守这些规定会对相关人员的责任产生什么影响。
    审计委员会第 86-255 号通知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审计委员会第 86-255 号通知禁止政府机构和部门聘请私人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或处理案件,除非存在特殊情况,且获得司法部的书面同意和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批准。
    审计委员会在本案中的裁决是什么? 审计委员会维持了不允许报销向私人律师支付的工资的决定,理由是聘请这些律师未经司法部批准和审计委员会书面同意,违反了审计委员会的规定。但是,审计委员会修改了裁决,免除了律师承担不允许报销的责任。
    最高法院在本案中的裁决是什么? 最高法院部分批准了请愿,确认了审计委员会的裁决,但不要求批准和证明官员返还不允许报销的款项。
    批准和证明官员在本案中承担什么责任? 最高法院裁定,批准和证明官员无需返还不允许报销的款项,因为审计委员会已确定允许收款人保留为其服务而支付的所有款项是合理的。
    “净不允许报销金额”的概念在本案中如何适用? “净不允许报销金额”的概念是指总的不允许报销金额减去免除收款人返还的金额。在本案中,由于律师被允许保留他们收到的款项,因此批准和证明官员没有义务返还任何款项。
    审计委员会的书面认可的新规对本案有何影响? 审计委员会最近的规章免除了国家政府机构对审计委员会事先书面认可的要求,但司法部的书面认可仍然是一项必不可少的要求,用于验证在实际聘请私人律师之前采购服务的必要性。
    未能提出复议动议对本案的裁决有何影响? 尽管请愿人未能提出复议动议,但最高法院裁定,直接向法院提出上诉并不足以驳回本案,因为提出复议动议毫无意义,并且提出的问题与审计委员会诉讼程序中提出和通过的问题相同。

    本案中,最高法院明确了政府机构在聘请私人律师时必须遵守的既定规则,同时维护了相关人员的公平和公正。重要的是,政府机构应遵守这些规定,以防止不必要的支出,确保问责制,并维护公共资金的完整性。本案的裁决可能会影响到,在行政官员未经审计委员会认可的情况下做出了法律相关的行为,导致行政机关或有负债的问题,若没有尽到善良管理者的注意义务可能会产生行政责任。

    如需咨询有关本裁决在特定情况下的适用,请通过contact或通过电子邮件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与ASG Law联系。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具体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PELAGIO T. RICALDE 诉审计委员会,G.R No. 253724, 2022年2月15日

  • 合同批准不力:外部法律顾问费用责任归属

    本案明确了政府机构在聘请外部法律顾问时,如果未能按照规定程序事先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相关费用的责任归属问题。最高法院裁定,在此情况下,费用不应由普通员工承担,而应由批准不合规合同的高级官员承担。这项裁决旨在确保公共资金的合理使用,并明确政府官员在财务管理上的责任。本案强调了遵守法律程序的重要性,尤其是在涉及公共资金支出时,以防止不必要的财务损失和法律纠纷。

    程序与责任:政府聘请律师不合规引发的财务纠纷

    菲律宾稻米研究所(PhilRice)聘请外部律师 Teodoro G. Mendoza 提供法律服务,但未事先获得政府公司法律顾问办公室(OGCC)和审计署(COA)的批准。尽管后来COA批准了合同,但对其条款进行了修改,降低了律师费和出庭费。COA随后发布了拒绝支付通知,要求相关人员退还部分已支付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出庭费、奖励金等。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在没有事先获得OGCC和COA批准的情况下,PhilRice与律师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以及相关人员是否应承担财务责任。法院需要厘清,哪些人员应该为违反程序承担责任,以及如何确保律师获得合理的报酬。

    根据 PhilRice 的章程,OGCC 是其法定顾问,内部法律部门负责日常法律事务。尽管如此,在特殊情况下,PhilRice 仍可寻求外部法律顾问的帮助,但必须证明此类法律服务是不可避免或合理的,并获得 OGCC 和 COA 的书面同意。COA 第 95-11 号通告明确规定,政府机构在聘请私人律师时,必须事先获得 OGCC 和 COA 的批准。这一规定的目的是防止未经授权和不必要的公共资金支出。本案中,PhilRice 负责人员在未获得 事先批准 的情况下,便与 Mendoza 律师签订了合同,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合同在签订之时是不合规的。

    虽然 PhilRice 事后寻求了 OGCC 和 COA 的批准,但 COA 在批准合同的同时,也指示修改合同条款,降低律师费和出庭费,并取消奖励金。这表明 COA 并未完全认可原始合同的条款。法院认为,PhilRice 在未获得事先批准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相关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诉讼方辩称,COA 对批准请求的拖延应被视为默认批准,但法院驳回了这一论点。理由是,在合同签订时,《2007 年反繁文缛节法》尚未包含“视为批准”的条款。

    关于律师费的合理性问题,由于 PhilRice 相关人员未对 COA 的《2009-116 号法律顾问审查报告》提出异议,因此法院认为他们已默认接受该报告的条款。这意味着他们不能再质疑 COA 认为原始合同费用过高的决定。

    关键点在于确定哪些人应对未经授权的支出承担责任。法院参照 Laguesma Magsalin Consulta and Gastardo 律师事务所诉审计署案,强调违反聘请外部律师相关法律和规章是个人责任,应由聘请外部律师的官员承担。由于本案的诉讼方并未参与聘请 Mendoza 律师,因此法院免除了他们的责任,但本案其他未提出诉讼的相关人员不能免除。

    值得注意的是,PhilRice 的执行董事 Beronio 律师未经董事会批准无权签订合同。因此,法院指示进一步调查董事会在签订合同时是否授权 Beronio 律师,以及是否要求事先获得 OGCC 的同意和 COA 的书面认可。

    法院认为,Mendoza 律师应获得其提供服务的合理报酬,但考虑到 COA 认为原始合同费用过高,Mendoza 律师只能保留其提供服务应得的公平合理的费用。因此,Mendoza 律师仍需根据《第 14-001-101-(09) 号拒绝支付通知》承担责任。

    关于《第 14-002-101-(2013) 号拒绝支付通知》,该通知涉及报销 Mendoza 律师的公证佣金续期费。Reyes 和 Tado 两名诉讼方并未声称允许报销是出于善意。合同明确规定律师费已包含公证服务费,因此不应报销公证佣金续期费。因此,Reyes 和 Tado 仍需偿还相关款项。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在政府机构聘请外部法律顾问时,如果未事先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相关费用的责任应由谁承担。
    法院在本案中做出了什么裁决? 法院裁定,在此情况下,不应由普通员工承担费用,而应由批准不合规合同的高级官员承担。
    COA在本案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COA负责审计政府机构的支出,并发布拒绝支付通知,要求相关人员退还违反规定的支出。
    本案对政府机构聘请外部法律顾问有什么影响? 本案强调了政府机构在聘请外部法律顾问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规章,事先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本案对政府官员的责任有什么影响? 本案明确了政府官员在财务管理上的责任,尤其是涉及公共资金支出时,必须谨慎行事,确保符合规定。
    Mendoza律师在本案中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尽管 Mendoza 律师提供了法律服务,但他只能保留其提供服务应得的公平合理的费用,超出部分需要退还。
    本案中的诉讼方有哪些? 本案中的诉讼方包括 Mary Grace D. Corpuz、Sophia T. Borja、Leo C. Javier、Caesar Joventino M. Tado 和 Babylinda O. Reyes 等人。
    什么是《第 14-001-101-(09) 号拒绝支付通知》? 《第 14-001-101-(09) 号拒绝支付通知》涉及 PhilRice 支付给 Mendoza 律师的律师费、出庭费、奖励金等费用。
    什么是《第 14-002-101-(2013) 号拒绝支付通知》? 《第 14-002-101-(2013) 号拒绝支付通知》涉及报销 Mendoza 律师的公证佣金续期费。

    本案对政府机构和官员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它强调了遵守法律程序的重要性,以及违反程序可能导致的财务责任。通过明确责任归属,本案有助于确保公共资金的合理使用,并提高政府机构的财务管理水平。

    如需咨询本裁决在具体情况下的应用,请通过contact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联系 ASG Law。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具体情况的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MARY GRACE D. CORPUZ et al. 诉审计署,G.R. No. 253777, 2021年11月23日

  • 公务员福利的界限:擅自发放奖励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案强调了公共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问责制。菲律宾最高法院裁定,政府机构无权擅自发放超出法律和规章允许范围的特殊奖励或福利。即使有关部门声称出于好意或为了表彰员工的贡献,也无权凌驾于既定规则之上。本裁决强调,所有公务员,尤其是批准和证明发放额外福利的官员,必须遵守严格的财政规定。接受未经授权福利的个人也必须承担责任,并可能需要退还他们收到的款项。这一判决重申了公共资金必须以透明和负责任的方式管理,所有政府机构都必须遵守既定程序和法律框架。

    电力部门资产和负债管理公司能否发放特别服务奖励?

    本案源于电力部门资产和负债管理公司(PSALM)在成立八周年之际,向其30名连续服务满五年的员工发放特殊服务奖励,总额为 751,245 比索。审计委员会(COA)发布了第 10-002 (2009) 号取消拨付通知书 (ND),理由是该奖励违反了有关不必要、过度和奢侈支出的 COA 通告。PSALM对ND提出上诉,声称奖励已获得预算和管理部(DBM)的批准,并且不是忠诚奖励,因此不应受公务员制度规则的约束。然而,COA维持了驳回决定,认为 DBM 的批准不构成违反适用法律的空白授权,这促使 PSALM 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认为 COA 的行动存在严重的酌处权滥用。

    在审查过程中,最高法院面临的关键问题是:(1) 在未事先发布审计意见备忘录(AOM)的情况下发布取消拨付通知书是否违反了正当程序?(2) 在特别服务奖励是根据获得批准的公司运营预算发放的情况下,是否应将其视为违规行为?(3) 如果该奖励构成忠诚奖励,官员和雇员是否能够真诚地辩称他们对接受非法支付不承担责任?法院首先澄清说,根据COA规则,发布AOM并非必须,只有当审计员需要进一步的文件信息才能做出合理的审计决定时才发布AOM。法院认为,PSALM有足够的机会对取消拨付提出质疑,从而保障了其正当的行政程序权利。

    法院进一步指出,向员工发放特别服务奖励的行为等同于忠诚奖励,应遵守民事服务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法规。这些法规规定了获得忠诚奖励的标准和限制,PSALM 的特别服务奖励不符合这些标准,尤其是因为该奖励是根据服务年限发放的,而相关法规并未对此做出授权。法院还强调,即使奖励费用在PSALM的运营预算之内,DBM 的确认也不构成免除遵守现行法律的义务,仅仅确认当前债务不能被解释为可以无视法律法规使用政府资金的许可。 此外,创建 PSALM 的《电力产业改革法》(EPIRA)明确规定,对 TRANSCO 和 PSALM Corp. 人员的薪酬和福利的任何增长都需要得到菲律宾总统的批准。

    “为促进政府资源的审慎管理,TRANSCO 和 PSALM Corp. 人员的新职位创建以及薪金和所有其他报酬和福利的水平或增长应经菲律宾总统批准。TRANSCO 和 PSALM Corp. 董事会官员和成员的薪酬和所有其他报酬和福利应经菲律宾总统批准。”

    因此,PSALM试图依赖其剩余公司权力来证明该奖励合理是不可接受的。法院明确指出,由特殊法律管辖的政府所有的或控制的公司,其权力受其基本法律的限制。在本案中,由于 PSALM 未能获得首席执行官的批准,用于发放特别服务奖励的支出是不合规的,使此次支付变得不合规。法院依靠先例确定了相关各方必须退还不合规金额的责任。参考马德拉诉COA,法院重申,以真诚和履行公务的行为批准或证明不合规付款的官员,除非行为不端、恶意或存在重大过失,否则没有民事责任。然而,如果官员明显存在不端行为或重大过失,他们将与受益人承担连带责任,仅限于净不合规金额。

    最终,电力部门的官员未能充分证明他们获得这笔奖励的合理性,那些仅履行管理职能,且未参与公司决定的人除外。因此,法院驳回了 PSALM 的上诉,维持了 COA 的决定,并命令员工返还非法收到的金额。法院修改了判决,规定 Yolanda D. Alfafara、Pedro S. Cabusay, Jr.、Leila S. Tuazon、Maria M. Bautista 和 Alvin P. Diaz 因履行管理职能,在此案中没有连带责任,但是那些不在此范围内的批准和证明官员应对不合规金额承担连带责任,员工个人也要将收到的不合规金额归还。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菲律宾电力部门资产和负债管理公司 (PSALM) 是否有权向其员工发放特别服务奖励,该奖励是否违反了有关使用公共资金的相关审计规定以及其他规章制度。
    审计委员会 (COA) 是如何介入的? COA 发布了取消拨付通知,质疑特别服务奖励的合法性,声称这构成不必要的、过度的和奢侈的支出,违反了相关法规,特别强调了特别服务奖励和公务员体系奖励的区别。
    审计观察备忘录(AOM)的意义是什么?未发放AOM是否会对案件产生影响? AOM通常用以告知相关机构审计事项,便于在取消拨付之前更正和提交文件。但本案中并未强制要求发放AOM。法院裁定,是否发布 AOM 具有酌处性,而不是行政部门获得正当程序的先决条件。
    法院对此案件中所谓的“善意”争论持何种态度? 法院承认可能存在“善意”,但这并不免除相关官员在进行支付时不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法院裁定某些官员在认证和批准付款时存在重大过失,因此承担连带责任,但执行管理职能的官员除外。
    最终裁决结果是? 最高法院驳回了电力部门资产和负债管理公司 (PSALM) 的请求,实际上是支持审计委员会(COA)关于取回支付给电力部门资产和负债管理公司 (PSALM) 雇员的特别服务奖励的命令,证明他们将依法承担偿还资金的责任。
    谁负责返还不合规资金? 原则上是资金的接收者,特别是被视为非正常支出的特别服务奖励金的电力部门官员和员工需要承担返还资金的义务。只有履行管理职能并且未能直接参与授权过程的批准/证明官员,才能免于承担偿还资金的责任。
    如果不返还不合规资金会有什么后果? 无法返还相关款项可能会导致进一步的法律诉讼,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员所受到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金以及刑事指控。
    马德拉的归还规则如何应用于本案? 马德拉归还规则区分了有义务偿还不合规资金的官员和接收者。该规则规定了参与渎职行为的批准和证明官员应负连带责任,同时要求接收者按照不当得利原则偿还资金。

    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为公务员薪酬领域的责任和合法性确立了清晰的先例。它重申了机构必须遵守法律和财政法规,从而维护公共信任和政府资源的健全性。 该判决不仅直接影响了电力部门资产和负债管理公司 (PSALM) 的员工,而且还提醒所有政府实体,未经授权的支出将受到审查,那些未能尽职调查的人将承担个人责任。

    如果需要关于此裁决在特定情况下应用的咨询,请通过联系 或通过电子邮件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联系 ASG Law。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量身定制的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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