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卫过当的界限:在菲律宾,自我保护何时构成犯罪
G.R. No. 117161,1997年3月3日,《拉蒙·英格尔斯诉上诉法院和菲律宾人民》
引言
在菲律宾,自卫是一项基本权利,但这项权利并非没有限制。当个人为了保护自己免受非法侵犯而采取必要措施时,法律允许自卫行为。然而,当自卫行为超出合理必要的范围,就可能从合法的自我保护转变为犯罪行为。最高法院审理的“拉蒙·英格尔斯诉上诉法院和菲律宾人民”案, (Ramon Ingles v. Court of Appeals and People of the Philippines) 生动地阐释了自卫的法律界限。本案的核心问题是,被告人拉蒙·英格尔斯在承认刺伤受害人后,其行为是否构成合法的自卫,还是过度的暴力行为,从而应承担刑事责任。本案的判决为菲律宾的自卫法律提供了重要的实践指导,明确了在何种情况下,自卫行为会因过当而构成犯罪。
菲律宾自卫的法律背景
菲律宾修订刑法典第11条规定了正当理由,其中包括自卫。该条款明确指出,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行为人为了保护自身或权利而采取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这些条件包括:
第一. 非法侵犯。
第二. 为阻止或击退侵犯而采取的手段具有合理的必要性。
第三. 自卫方缺乏充分的挑衅。
根据菲律宾法律,非法侵犯是自卫的最基本要素。这意味着必须存在实际的或迫在眉睫的非法攻击威胁。仅仅是口头挑衅或侮辱不足以构成非法侵犯。此外,合理必要性要求自卫方使用的手段必须与所面临的威胁程度相称。这意味着自卫行为不能超过阻止侵犯所需的合理限度。最后,缺乏充分的挑衅意味着自卫方在侵犯事件中没有主动挑起事端或激化矛盾。
在法庭上,一旦被告人承认其实施了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如本案中的刺伤),举证责任就转移到被告人身上。被告人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行为符合自卫的所有法定要素,从而免除刑事责任。如果被告人未能成功证明自卫的合法性,则将被认定为有罪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案件回顾
本案源于 1987 年发生在洛佩斯体育中心斗鸡场的一起刺伤事件。受害人塞爾索·巴雷诺 (Celso Barreno) 指控被告人拉蒙·英格尔斯 (Ramon Ingles) 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从背后袭击了他。根据巴雷诺的证词,他当时正带着斗鸡,突然被人从背后刺伤。当他转过身时,看到英格尔斯正要再次刺他。巴雷诺放开斗鸡,试图躲避攻击,但背部和右臂仍被刺伤。他逃向斗鸡配对区,途中跌倒在地。而英格尔斯则在现场混乱中离开。巴雷诺随后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医生诊断其右臂和背部各有刀伤,右胫部擦伤,并指出若非及时救治,手臂伤口可能因大量出血导致死亡。
英格尔斯承认刺伤了巴雷诺,但辩称其行为属于自卫。他声称,事件起因于两人就一块椰子地所有权发生的争执。英格尔斯的妻子伊甸 (Eden) 是巴雷诺的表妹,土地登记在其妻子名下,但巴雷诺想要独自收割椰子。英格尔斯称,巴雷诺辱骂他并挑衅打斗,甚至先拔出扇形刀攻击他。英格尔斯躲过攻击并夺下刀,用刀反击巴雷诺,致其右臂受伤。英格尔斯承认,在巴雷诺后退时,他继续追击并再次刺伤了巴雷诺的背部。事后,英格尔斯逃离现场,将刀扔进井里,并向一名陆军军官投案自首。
一审法院最初认定英格尔斯犯有未遂杀人罪,认为他未能完成所有可能导致巴雷诺死亡的行为。上诉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英格尔斯不服,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重申其自卫主张。
最高法院在仔细审查案件证据后,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法院指出,英格尔斯承认刺伤行为,因此他有责任证明其行为符合自卫的构成要件。虽然英格尔斯声称巴雷诺首先攻击,但他承认在夺刀后继续追击并再次刺伤巴雷诺。法院认为,即使最初存在非法侵犯,当英格尔斯夺下刀具时,非法侵犯行为就已经结束。英格尔斯在对方已经解除武装且开始撤退的情况下,仍然进行追击和第二次刺伤,这已经超出了合理自卫的范畴,转变为攻击行为。
正如初审法院和上诉法院正确认定的那样,如果说存在非法侵犯,那么当被告解除巴雷诺的武装并夺走刀时,非法侵犯就已停止。当他刺伤其所谓的袭击者时,不仅一次而是两次,他就变成了侵略者。他寻求避免自身伤害的手段的合理性也随之消失。无论如何,他现在都不能说是仅仅在自卫。
此外,法院还注意到英格尔斯在案发后的行为,例如逃离现场、丢弃凶器、以及在被捕后拒绝在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配合调查,这些行为都与自卫的说法相悖,反而构成了“罪恶的徽章”。
最高法院最终推翻了下级法院关于未遂杀人罪的判决。法院认为,英格尔斯的行为已经完成了杀人罪的所有执行行为,只是由于巴雷诺及时得到医疗救治才未死亡,因此应认定为挫败杀人罪 (Frustrated Homicide)。此外,法院还认定英格尔斯的行为存在阴谋 (Treachery) 的加重情节,因为他对巴雷诺的袭击是突然且出其不意的,使受害者毫无防备。
实践意义
“英格尔斯案”对菲律宾的自卫法律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案明确了自卫的界限,强调了合理必要性原则的重要性。即使最初的攻击行为是非法的,自卫方也必须在必要限度内行事。一旦侵犯行为停止,或侵犯者已被制服,自卫的理由也就不复存在。任何超出必要限度的反击行为,都可能被视为过度的暴力,从而导致刑事责任。
本案也警示公众,在面对冲突时,应保持克制和理性。即使在自卫的情况下,也应避免使用过度的暴力。一旦威胁解除,就应立即停止反击。事后,应主动配合警方调查,如实陈述事件经过,切勿逃避责任或隐匿证据。这些行为不仅有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关键教训:
- 了解自卫的界限:自卫权并非无限,必须在合理必要的范围内行使。
- 避免过度反击:一旦侵犯停止或威胁解除,应立即停止反击,避免过度暴力。
- 配合调查:事后应主动配合警方调查,如实陈述案情,切勿逃避或隐匿证据。
- 寻求法律咨询:如遇法律问题,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常见问题解答
- 什么是“非法侵犯”?
答:非法侵犯是指实际发生的或迫在眉睫的非法攻击,威胁到人身安全或合法权利。口头威胁或侮辱通常不构成非法侵犯,除非伴随有明显的暴力行为或意图。
- 什么是“合理必要性”?
答:合理必要性是指自卫方为阻止或击退侵犯而使用的手段必须与所面临的威胁程度相称。例如,面对徒手攻击,使用致命武器可能被认为是不合理的。
- 自卫过当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答:自卫过当将不再被视为合法的自卫行为,行为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例如故意伤害罪、杀人罪等。具体罪名和刑罚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 在自卫情况下,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答:在自卫时,应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保护自己,但避免使用过度的暴力。如果可能,应尽量避免冲突升级,并及时报警求助。事后,应如实向警方陈述事件经过,并配合调查。
- 如果我被指控犯罪,但认为是自卫行为,应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被指控犯罪,但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自卫,应立即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帮助您分析案情,收集证据,并为您提供法律辩护,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安盛联合律师事务所 (ASG Law) 在菲律宾刑法和自卫法律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如果您需要关于自卫或其他法律问题的专业法律咨询,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的律师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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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Supreme Court E-Libr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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