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法律伦理

  • 菲律宾律师纪律:律师恢复名誉的指南和注意事项

    菲律宾律师纪律:律师恢复名誉的指南和注意事项

    A.C. No. 11478, November 26, 2024 (SPOUSES ANDRE AND MA. FATIMA CHAMBON, COMPLAINANTS, VS. ATTY. CHRISTOPHER S. RUIZ, RESPONDENT.)

    想象一下,一位律师因疏忽犯错而受到惩罚,他能否有机会弥补过失,重新获得公众的信任?在菲律宾,律师的纪律处分并非终身监禁。律师可以通过申请恢复名誉,重新获得执业资格或恢复担任公证员的资格。本文将深入探讨菲律宾最高法院关于律师恢复名誉的最新裁决,以及律师如何才能成功地申请恢复名誉。

    引言

    律师的职业道德至关重要,律师的行为不仅影响其个人声誉,也影响整个法律界的形象。当律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时,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包括停职、除名甚至永久取消担任公证员的资格。然而,菲律宾最高法院也认识到,律师可能会改过自新,重新证明其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执业能力。因此,律师可以通过申请恢复名誉,重新获得执业资格或恢复担任公证员的资格。

    法律背景

    律师恢复名誉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最高法院的裁决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最高法院在 *Nuñez v. Ricafort* 案中制定了律师恢复名誉的新指南,对之前的 *Re: Letter of Judge Augustus C. Diaz* 案中的指南进行了完善。这些指南为律师申请恢复名誉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程序。

    根据 *Nuñez v. Ricafort* 案,律师在被除名后,必须经过至少五年才能申请恢复名誉,除非有基于特殊情况的最令人信服的理由,才可以缩短时间。此外,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完全遵守了之前所有纪律处分命令的条款和条件,包括赔偿命令。申请人还需要承认其不当行为的错误性和严重性,并真诚地尝试与受害方和解。最重要的是,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具备执业所需的正直和能力。

    菲律宾律师职业道德规范(CPRA)也对律师恢复名誉提供了指导。CPRA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经过验证的申请书,其中需要说明申请人已经完全遵守了之前的纪律处分命令,并承认其不当行为的错误性和严重性。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执业能力。

    案件分析

    在 *Spouses Andre and Ma. Fatima Chambon v. Atty. Christopher S. Ruiz* 案中,律师 Christopher S. Ruiz 因违反 2004 年公证规则而被永久取消担任公证员的资格。具体来说,Ruiz 律师在未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的情况下,公证了一份遗失声明/遗失宣誓书和一份抵押解除书,并且未经抵押解除书的推定执行人同意或知情。此外,他的公证登记册中的条目也没有正确填写。

    最高法院认为,Ruiz 律师的行为构成了不诚实,因此判处其永久取消担任公证员的资格。Ruiz 律师在服刑近五年后,提出了恢复名誉的申请。他声称自己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来弥补过失。他还提供了法院、组织和机构的证明,以及他参与志愿工作的照片。

    最初,律师协会(OBC)建议驳回 Ruiz 律师的申请,理由是他在担任停职期间担任法律顾问,并且将错误归咎于他的秘书。然而,最高法院最终批准了 Ruiz 律师的申请,认为他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通过实际行动证明了他的悔改和改变。最高法院还考虑了 Ruiz 律师的年龄和潜力,认为他仍然可以为法律界和社会做出贡献。

    最高法院在裁决中指出:

    “申请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通过实际行动证明了他的悔改和改变。他向法院表达了他的谦卑,他的话语表明他意识到了他的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并且已经接受了我们之前对他的判决。”

    最高法院还强调,律师纪律案件的真正目标是恢复性司法,而不是报复。目标不是惩罚被告,而是通过保护司法机构和公众免受法院官员的不当行为或效率低下来保护司法的执行。

    实践意义

    最高法院在 *Spouses Andre and Ma. Fatima Chambon v. Atty. Christopher S. Ruiz* 案中的裁决对律师纪律和恢复名誉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该裁决明确了律师申请恢复名誉的标准和程序,并强调了恢复性司法的理念。该裁决还表明,最高法院愿意给予律师改过自新的机会,只要他们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通过实际行动证明他们的悔改和改变。

    关键教训:

    • 律师必须始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避免任何可能损害其个人声誉和法律界形象的行为。
    • 律师在受到纪律处分后,可以通过申请恢复名誉,重新获得执业资格或恢复担任公证员的资格。
    • 律师在申请恢复名誉时,必须证明其完全遵守了之前所有纪律处分命令的条款和条件,并承认其不当行为的错误性和严重性。
    • 律师在申请恢复名誉时,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具备执业所需的正直和能力。
    • 最高法院在裁决律师恢复名誉申请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申请人的悔改程度、实际行动、年龄和潜力。

    常见问题

    律师在受到纪律处分后,多久可以申请恢复名誉?

    根据 *Nuñez v. Ricafort* 案,律师在被除名后,必须经过至少五年才能申请恢复名誉,除非有基于特殊情况的最令人信服的理由,才可以缩短时间。

    律师在申请恢复名誉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律师在申请恢复名誉时,需要提交一份经过验证的申请书,其中需要说明申请人已经完全遵守了之前的纪律处分命令,并承认其不当行为的错误性和严重性。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执业能力。

    最高法院在裁决律师恢复名誉申请时,会考虑哪些因素?

    最高法院在裁决律师恢复名誉申请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申请人的悔改程度、实际行动、年龄和潜力。

    如果律师在申请恢复名誉时,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会发生什么?

    如果律师在申请恢复名誉时,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最高法院可能会驳回其申请。

    律师恢复名誉后,是否可以立即恢复执业?

    律师恢复名誉后,可以立即恢复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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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官行为不端:屡犯者必遭解雇的警示

    法官行为不端:屡犯者必遭解雇的警示

    [A.M. No. MTJ-24-023 (Formerly OCA IPI No. 18-2966-MTJ), August 06, 2024]

    法官是正义的化身,他们的行为举止直接影响着公众对司法体系的信任。本案明确指出,对于屡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法官,解雇是唯一的选择。这一判决旨在维护司法体系的公正性和廉洁性,确保法官的行为符合公众的期望。

    引言

    想象一下,您正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而法官却用侮辱性的语言质疑您的智商。这种情景不仅令人震惊,而且严重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菲律宾最高法院在Tedwin T. Uy v. Presiding Judge Jorge Emmanuel M. Lorredo一案中,对一名屡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法官处以解雇的处罚,再次强调了法官行为的重要性。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法官的行为是否符合职业道德规范?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使用不当语言,是否构成行为不端?最高法院的判决为这些问题提供了明确的答案。

    法律背景

    菲律宾的《新司法行为准则》明确规定了法官应遵守的行为标准。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法官的公正性、廉洁性和专业性。以下是该准则中的一些关键条款:

    • 第二条:正直
      • 第一款:法官不仅要确保自己的行为无可指责,而且要让合理的观察者也认为如此。
      • 第二款:法官的行为举止必须重申人民对司法体系的信心。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 第三条:公正
      • 第二款:法官应确保其在法庭内外的行为,维护和增强公众、法律界和诉讼当事人对法官和司法体系公正性的信心。
    • 第四条:适当性
      • 第一款:法官应避免一切不当行为和可能造成不当行为的表象。
    • 第五条:平等
      • 第二款:法官在履行司法职责时,不得因无关理由,以言语或行为表现出对任何个人或群体的偏见或歧视。
    • 第六条:胜任和勤勉
      • 第六款:法官应维护法庭所有诉讼程序的秩序和礼仪,并以耐心、尊严和礼貌对待诉讼当事人、证人、律师和其他与法官有公务往来的人员。法官应要求法律代表、法庭工作人员和其他受其影响、指导或控制的人员也遵守类似的行为规范。

    这些条款强调了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保持公正、尊重和专业的态度。任何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都可能构成行为不端。

    例如,如果一名法官在法庭上对一名律师进行人身攻击,或者在审判过程中表现出明显的偏见,那么该法官就违反了《新司法行为准则》。

    案件分析

    本案的起因是Tedwin T. Uy对法官Jorge Emmanuel M. Lorredo的投诉。Uy指控法官Lorredo在审判过程中表现出偏袒行为,并使用了不当语言。

    以下是本案的关键事实:

    • 法官Lorredo在庭审中提出的问题和评论比检察官和辩护律师的总和还要多。
    • 法官Lorredo询问Uy的女儿是否“智力迟钝、正在服药或完全愚蠢”。
    • 法官Lorredo不断打断Uy的律师,并质疑她的能力和教育程度,甚至说她“学识不足”。

    最高法院认为,法官Lorredo的行为违反了《新司法行为准则》,构成了行为不端。法院指出,法官使用“愚蠢”、“智力迟钝”和“正在服药”等词语是不必要的和不恰当的。此外,法官对Uy的律师发表的评论也显示出一种傲慢的态度,这在法庭上是不可接受的。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引用了De la Cruz v. Judge Carretas一案,强调了法官应以礼貌和尊重的态度对待律师、诉讼当事人和证人。法院表示:“法官羞辱律师、诉讼当事人或证人是应受谴责的。这种行为暴露了缺乏耐心、谨慎和克制。因此,法官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注意自己的语言。他必须以极度的谨慎和充分的控制来选择他的文字,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

    最高法院还指出,法官Lorredo此前曾因使用不当语言而受到行政处罚。尽管如此,他仍然继续犯同样的错误,这表明他对法院的权威缺乏尊重。因此,最高法院决定对法官Lorredo处以解雇的处罚。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强调:“本院毫不犹豫地解雇那些屡次未能达到允许穿上法袍的严格标准的人,这在最近的Judge Larida v. Atty. CalmaRe: Jose S. Jacinto案件中得到了证明。”

    实际意义

    本案的判决对菲律宾的司法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向所有法官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息:行为不端是不能容忍的。法官必须遵守最高的职业道德标准,否则将面临严重的后果。

    对于律师和诉讼当事人来说,本案的判决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提醒他们,他们有权要求法官以公正、尊重和专业的态度对待他们。如果法官的行为不端,他们有权提出投诉。

    关键教训

    • 法官必须遵守最高的职业道德标准。
    • 法官应以公正、尊重和专业的态度对待律师、诉讼当事人和证人。
    • 行为不端是不能容忍的,法官将面临严重的后果。

    例如,如果一名企业主在法庭上与另一家公司发生纠纷,那么该企业主有权要求法官以公正的态度审理此案。如果法官对该公司表现出明显的偏见,那么该企业主有权提出投诉。

    常见问题解答

    以下是一些与本案相关的常见问题:

    1. 什么是法官行为不端?

    法官行为不端是指法官违反了《新司法行为准则》规定的行为标准。这可能包括偏袒行为、使用不当语言、接受贿赂等。

    2. 如果我认为法官的行为不端,我该怎么办?

    您可以向最高法院或司法廉政委员会提出投诉。

    3. 法官行为不端会受到什么处罚?

    处罚的严重程度取决于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能的处罚包括罚款、停职或解雇。

    4. 本案的判决对未来的案件有什么影响?

    本案的判决将对未来的案件产生重要的影响。它将提醒法官遵守最高的职业道德标准,并确保他们以公正、尊重和专业的态度对待律师、诉讼当事人和证人。

    5. 我如何才能确保我的权利在法庭上得到保护?

    您可以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代表您。律师将能够保护您的权利,并确保您得到公正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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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官行为不端:菲律宾最高法院判决及对律师的影响

    法官行为不端:即使无恶意,不当言行亦受惩处

    A.M. No. RTJ-24-071 (Formerly OCA IPI No. 18-4785-RTJ), July 23, 2024

    想象一下,您作为律师,在法庭上受到法官不尊重甚至侮辱性的对待。这不仅影响您的专业尊严,也可能损害您的客户的利益。菲律宾最高法院最近审理的一起案件,正是关于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并阐明了法官应如何规范自身言行。

    本案涉及一家赌场Bloomberry Resorts and Hotels, Inc. (Bloomberry) 对帕拉纳克市地区审判法院 (RTC) 第 196 分庭法官Brigido Artemon M. Luna II提起的行政诉讼,指控其在审理一起诈骗案时存在严重违法、偏袒和严重不当行为。Bloomberry认为法官的行为妨碍了其证据的呈现,并对律师不尊重。

    菲律宾司法行为准则:法官应避免不当行为及表象

    菲律宾的《新司法行为准则》明确规定了法官的行为标准,旨在维护司法公正和公众信任。该准则强调,法官不仅要避免实际的不当行为,还要避免任何可能被视为不当行为的表象。

    准则中的关键条款包括:

    • 公正性:法官必须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 廉正性:法官的行为不仅要无可指责,还要让合理的观察者认为其行为无可指责。
    • 适当性:法官应在所有活动中避免不当行为及不当行为的表象。
    • 行为规范:法官应维护法庭秩序和礼仪,对待诉讼参与者、证人、律师和其他与法官有公务往来的人员要耐心、庄重和有礼貌。

    违反这些准则可能导致行政处分,包括罚款、谴责、申诫甚至免职。

    例如,如果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对律师大声呵斥,或者使用侮辱性语言,就可能违反了《新司法行为准则》中关于维护法庭秩序和礼仪的规定。

    相关条文:

    NEW CODE OF JUD. CONDUCT, Canon 4, sec. 1. Judges shall ensure that not only is their conduct above reproach, but that it is perceived to be so in the view of a reasonable observer.

    Section 6. Judges shall maintain order and decorum in all proceedings before the court and be patient, dignified and courteous in relation to litigants, witnesses, lawyers and others with whom the judge deals in an official capacity. Judges shall require similar conduct of legal representatives, court staff and others subject to their influence, direction or control.

    案件回顾:Bloomberry Resorts and Hotels, Inc. vs. Hon. Brigido Artemon M. Luna II

    以下是该案的详细经过:

    • 起诉:Bloomberry指控两名人士犯有诈骗罪,案件被提交至帕拉纳克市地区审判法院。
    • 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官Luna要求Bloomberry的证人提供授权,以披露公司的商业秘密,但法律并无此项要求。
    • 证人资格:法官Luna以证人未能提供授权为由,取消了他们的证人资格,并驳回了Bloomberry律师的辩护。
    • 律师待遇:Bloomberry指控法官Luna对Bloomberry的律师使用了不当言语,并多次以藐视法庭罪威胁他。
    • 判决:法官Luna最终判决被告无罪释放。
    • 行政诉讼:Bloomberry对法官Luna提起行政诉讼,指控其严重违法、偏袒和严重不当行为。

    Bloomberry的主要论点包括:

    • 法官Luna要求证人提供授权的行为严重违法,因为法律没有这样的要求。
    • 法官Luna对Bloomberry的律师使用了不当言语,并以藐视法庭罪威胁他,构成不当行为。
    • 法官Luna迅速判决被告无罪释放,表明他存在偏袒。

    法官Luna辩称,他的行为是出于善意,并且Bloomberry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挑战他的裁决。他还指出,Bloomberry已经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法院最终认为,虽然法官Luna的行为不足以构成严重违法或严重不当行为,但他对Bloomberry律师的不当言语构成了法官行为不端。

    “通过反复称呼Atty. King为“亲爱的”和“儿子”,并以屈尊的姿态谈论他对法律的所谓无知和缺乏经验,Luna法官未能坚持其办公室的严格标准,并展示了每个律师,甚至每个人,都有权在法庭上获得的尊重程度。由于上述原因,法院认为 Luna 法官在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的行为构成法官行为不端。”

    法院申诫了法官Luna,并警告他,如果再次发生类似行为,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对律师和当事人的实际影响

    本案强调了法官行为规范的重要性,并提醒律师和当事人,他们有权在法庭上受到尊重。即使法官没有恶意,不当的言行也可能受到惩处。

    关键教训:

    • 法官应维护法庭秩序和礼仪,对待所有诉讼参与者要耐心、庄重和有礼貌。
    • 律师有权在法庭上受到尊重,如果受到不当对待,可以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 当事人应了解司法行为准则,以便在法庭上维护自己的权益。

    假设案例:

    假设一位律师在法庭上试图辩论一项法律问题,但法官不断打断他,并嘲笑他的论点。这位律师可以向法院提出正式投诉,指控法官违反了《新司法行为准则》中关于维护法庭秩序和礼仪的规定。如果法院认定法官的行为不当,可能会对其进行处分。

    常见问题解答

    问:法官的行为不端有哪些类型?

    答:法官的行为不端包括严重违法、偏袒、严重不当行为以及违反司法行为准则的其他行为。

    问:如果我认为法官的行为不端,我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向法院或司法委员会提出正式投诉。

    问:法官的行为不端会受到哪些处罚?

    答:处罚包括罚款、谴责、申诫甚至免职。

    问:本案对律师的意义是什么?

    答:本案强调了律师有权在法庭上受到尊重,如果受到不当对待,可以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问:本案对当事人的意义是什么?

    答:本案提醒当事人,他们应了解司法行为准则,以便在法庭上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法官可以因为错误的法律解释受到惩罚吗?

    答:通常情况下,法官不会因为善意的法律解释错误而受到惩罚。只有当错误是出于恶意、欺诈、严重疏忽或故意不公正时,才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问:如果法官对我方做出了不利的裁决,这是否意味着法官存在偏见?

    答:不利的裁决本身并不证明法官存在偏见。必须有其他证据表明法官存在偏袒或偏见。

    如果您需要更多关于法官行为不端或相关法律问题的帮助,请Contact us or email nihao@asglawpartners.com to schedule a consultation.

  • 律师疏忽的后果:菲律宾最高法院如何惩处不尽责的律师

    律师不尽责的后果:律师疏忽可能导致停职和罚款

    A.C. No. 13786, June 18, 2024

    想象一下,您委托律师处理您的案件,但律师却因为疏忽导致您的案件败诉。菲律宾最高法院对于律师的疏忽行为会如何处理?本案中,最高法院对一名律师因疏忽处理案件处以罚款,并记录其停职处罚,即使该律师已被取消律师资格。

    案件背景

    本案涉及 Probo H. Castillo(申诉人)针对 Jose N. Laki(律师,以下简称 Laki)提起的申诉,指控 Laki 存在重大过失、严重无视法律、效率低下、缺乏诚信以及行为不符合律师身份。申诉人声称,Laki 在处理其多个案件时存在疏忽,导致案件不利于申诉人。

    相关法律背景

    本案涉及律师的职业责任和义务。在菲律宾,律师必须遵守《职业责任准则》(Code of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简称 CPR)。根据 CPR,律师有义务以能力、勤奋和尽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律师还必须及时向客户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并回应客户的合理要求。

    2023 年 5 月 30 日生效的《职业责任和问责准则》(Code of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简称 CPRA)取代了 CPR。CPRA 第 IV 条第 1 节规定:“律师应提供胜任、高效和尽责的法律服务。律师应彻底研究、准备和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以完成委托。”

    CPRA 第 IV 条第 6 节规定:“律师应定期向客户通报所处理事项的进展和结果,以及与之相关的任何行动,并应在合理时间内回应客户的信息请求。”

    此外,CPRA 还规定了律师违反职业责任的处罚。处罚包括警告、谴责、停职和取消律师资格。处罚的严重程度取决于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以下是一些相关的法律原则:

    • 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建立在信任和信心的基础上。
    • 律师有义务以能力、勤奋和尽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 律师必须及时向客户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并回应客户的合理要求。
    • 律师违反职业责任可能会受到处罚,包括警告、谴责、停职和取消律师资格。

    案件经过

    申诉人 Castillo 声称,他聘请 Laki 处理以下案件:

    1. LRD CAD Case No. 3447:涉及强制移交产权证书的案件。
    2. LRC Case No. 3310:涉及取消不利索赔的案件。Laki 未能提交评论或反对意见,导致申诉人败诉。
    3. NPS No. III-13-INV-17E-00474:Estafa(诈骗)刑事案件。
    4. NPS No. III-13-INV-17E-00475:另一件 Estafa(诈骗)刑事案件。这两起案件均因缺乏充分理由而被驳回。

    申诉人声称,他向 Laki 支付了 21 万菲律宾比索的律师费,但 Laki 却没有采取任何有效行动。由于 Laki 的疏忽,CAD 案件被法院驳回,Estafa 刑事案件也被检察官办公室驳回。LRC 案件也因 Laki 未能提交评论或反对意见而对申诉人不利。

    申诉人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指示 Laki 撤回其在所有案件中的代理。因此,申诉人提起了取消律师资格的申诉。

    综合律师协会(Integrated Bar of the Philippines,简称 IBP)命令 Laki 对申诉作出答复,但 Laki 未能提交答复。IBP 随后发出了强制会议通知,但双方均未出席。IBP 调查专员建议对 Laki 处以罚款,理由是他未能遵守 IBP 的指令,并违反了 CPR 的相关规定。

    IBP 理事会采纳并批准了调查专员的报告和建议。

    最高法院指出,Laki 此前已被取消律师资格,并被处以罚款。这些行政案件表明,Laki 倾向于无视规则。

    以下是法院的一些重要引述:

    • “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建立在信任和信心的基础上。”
    • “律师有义务以能力、勤奋和尽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 “律师的疏忽行为可能会导致停职和取消律师资格。”

    判决结果

    最高法院采纳了 IBP 理事会的调查结果和建议,并根据 CPRA 进行了修改。法院认定 Laki 违反了 CPRA 第 IV 条第 1 节和第 6 节,理由是他未能以能力和勤奋的态度处理申诉人的案件。法院还认定 Laki 对 IBP 不尊重,违反了 CPRA 第 VI 条第 34 节。

    考虑到 Laki 已经被取消律师资格,法院无法对其处以停职处罚。但是,法院仍然记录了 Laki 的停职处罚,以便在 Laki 将来申请恢复律师资格时作为参考。法院还命令 Laki 支付 10 万菲律宾比索的罚款,并因其不服从 IBP-CBD 的命令而额外支付 3.5 万菲律宾比索的罚款。

    判决要点:律师有义务以能力、勤奋和尽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律师违反职业责任可能会受到处罚,包括警告、谴责、停职和取消律师资格。

    实际意义

    本案强调了律师职业责任的重要性。律师必须以能力、勤奋和尽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律师的疏忽行为可能会对客户造成严重的损害,并可能导致律师受到处罚。

    对于客户而言,本案提醒他们要认真选择律师,并与律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客户应及时向律师提供案件相关的信息,并定期向律师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如果客户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应及时向律师提出,并考虑更换律师。

    重要经验教训

    • 选择律师时要慎重:选择有良好声誉和丰富经验的律师。
    • 与律师保持沟通:及时向律师提供案件相关的信息,并定期向律师询问案件进展情况。
    • 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时要及时提出:如果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应及时向律师提出,并考虑更换律师。
    • 律师必须尽职尽责:律师必须以能力、勤奋和尽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常见问题解答

    问:如果我的律师疏忽了我的案件,我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向综合律师协会(IBP)提起申诉,指控律师违反了职业责任。您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律师的帮助,以评估您的案件并采取适当的行动。

    问:律师疏忽可能导致哪些处罚?

    答:律师疏忽可能导致警告、谴责、停职和取消律师资格等处罚。处罚的严重程度取决于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问:我如何避免成为律师疏忽的受害者?

    答:选择律师时要慎重,与律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时要及时提出。

    问:律师有义务向客户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吗?

    答:是的,律师有义务及时向客户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并回应客户的合理要求。

    问:如果律师没有向我通报案件进展情况,我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向律师提出要求,要求律师向您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如果律师仍然没有向您通报案件进展情况,您可以考虑向综合律师协会(IBP)提起申诉。

    问:律师可以保证案件一定会胜诉吗?

    答:律师不能保证案件一定会胜诉。律师只能承诺以能力、勤奋和尽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问:如果律师向我保证案件一定会胜诉,我该怎么办?

    答:您应该对律师的保证持怀疑态度。律师只能承诺以能力、勤奋和尽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而不能保证案件一定会胜诉。

    需要法律帮助?联系我们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菲律宾律师的职业责任:最高法院对不遵守命令的处罚及辩护

    菲律宾律师必须遵守法院和律师协会的命令:不遵守命令可能导致处罚

    A.C. No. 11710, November 13, 2023

    简介

    想象一下,如果律师不遵守法院的命令,会发生什么?这不仅会损害法律程序的公正性,还会损害公众对法律行业的信任。最高法院最近审理的案件,Wilfredo B. Reyes 诉 Atty. Sherwin Prose C. Castañeda,强调了律师遵守法院和菲律宾律师协会(IBP)命令的重要性。此案突显了律师的职业责任,以及不遵守命令可能造成的后果。该案件的核心问题是,律师未能回应投诉和参与 IBP 的调查程序,是否应受到行政处罚。

    法律背景

    律师的职业行为受《职业责任准则》(CPR)的约束。现已被《职业责任和问责守则》(CPRA)取代,但本案仍适用 CPR。以下是与本案相关的关键规则:

    • 律师誓词:律师宣誓维护法律,以正直和诚实的方式履行职责。
    • CPR 规范 1,规则 1.01:律师不得从事非法、不诚实、不道德或欺骗行为。
    • CPR 规范 6,规则 6.02:律师不得利用其公共职位来促进其私人利益。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律师以符合法律职业最高标准的行为行事。律师有义务遵守法院和 IBP 的命令。未能遵守这些命令可能构成不当行为,并可能导致纪律处分。

    《菲律宾律师协会章程》第 39 条规定了对律师的纪律处分程序。该程序包括提交投诉、调查和 IBP 董事会的推荐。最高法院有权对律师施加纪律处分,包括停职或除名。

    例如,如果律师被要求提交评论或出庭,但未能这样做,则可能被视为不尊重法院和 IBP。这可能导致罚款、停职或其他纪律处分。

    案件分析

    以下是本案的事件经过:

    1. 投诉:Wilfredo B. Reyes 向 IBP 提交了针对 Atty. Sherwin Prose C. Castañeda 的投诉,指控其违反律师誓词和 CPR 规则。
    2. 初步调查:IBP 要求 Atty. Castañeda 对投诉发表评论。
    3. 未能遵守:Atty. Castañeda 未能对投诉发表评论,导致最高法院命令其说明理由。
    4. 罚款:由于未能说明理由,最高法院对 Atty. Castañeda 处以 1,000 菲律宾比索的罚款。
    5. IBP 调查:该投诉被提交给 IBP 进行调查、报告和推荐。
    6. 强制会议:IBP 安排了一次强制会议,但双方均未出席。
    7. 立场文件:IBP 指示双方提交经过验证的立场文件,但双方均未提交。
    8. IBP 推荐:IBP 调查专员建议暂停 Atty. Castañeda 的律师执业资格两年,理由是他故意不服从最高法院和 IBP 的合法命令。
    9. IBP 董事会决议:IBP 董事会采纳并批准了 IBP 专员的报告和建议,驳回了针对 Atty. Castañeda 的投诉,理由是缺乏依据。然而,IBP 董事会修改了处罚,对 Atty. Castañeda 处以每次 5,000 菲律宾比索的罚款,总计 20,000 菲律宾比索,理由是他未能遵守 IBP 专员的指示(即,[a] 出席强制会议,[b] 提交强制会议摘要,以及 [c] 提交其立场文件)以及法院的命令以提交其评论。
    10. 紧急声明:Atty. Castañeda 向 IBP 提交了一份紧急声明,解释说他是在检查他的“myIBP”应用程序时才得知 IBP 的未决案件,并附有“未决案件 – 联系 IBP”的注释。

    最高法院采纳了 IBP 的事实调查结果和建议,但进行了修改。法院认为,Reyes 未能证实对 Atty. Castañeda 的指控,因为他提交的证据不可采纳。然而,法院也认为 Atty. Castañeda 确实被告知了针对他的投诉,但他未能遵守法院的命令。

    最高法院引用了以下推理:

    “律师享有法律上的无罪推定,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在取消资格和停职程序中,举证责任在于申诉人。”

    “法院不会犹豫地对未能履行其宣誓职责的律师处以适当的纪律处分。同样,当针对他们的指控没有确凿的证据时,法院也不会犹豫地伸出保护之手。”

    实际影响

    本案对律师和公众都有几个实际影响:

    • 遵守命令:律师必须遵守法院和 IBP 的命令。未能遵守这些命令可能导致纪律处分。
    • 无罪推定:律师享有法律上的无罪推定,除非有相反的证据。
    • 举证责任:在取消资格和停职程序中,举证责任在于申诉人。

    本案强调了律师遵守其职业责任的重要性。律师必须以正直和诚实的方式行事,并遵守法院和 IBP 的命令。未能这样做可能导致纪律处分,并损害公众对法律行业的信任。

    关键教训

    • 始终遵守法院和 IBP 的命令。
    • 以正直和诚实的方式行事。
    • 维护法律职业的最高标准。

    常见问题解答

    问:如果律师不遵守法院的命令,会发生什么?

    答:律师不遵守法院的命令可能导致纪律处分,包括罚款、停职或除名。

    问:在取消资格和停职程序中,谁承担举证责任?

    答:在取消资格和停职程序中,举证责任在于申诉人。

    问:律师如何维护法律职业的最高标准?

    答:律师可以通过以正直和诚实的方式行事,并遵守法院和 IBP 的命令来维护法律职业的最高标准。

    问:如果律师在调查期间搬家了,该怎么办?

    答:律师有责任通知 IBP 他们的地址变更,以确保他们收到所有重要的通知和命令。

    问:律师可以对 IBP 的纪律处分决定提出上诉吗?

    答:是的,律师可以向最高法院对 IBP 的纪律处分决定提出上诉。

    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律师失职:菲律宾最高法院关于律师停职处罚生效的新规定

    律师停职处罚:明确缺席情况下的生效起始点

    A.C. No. 13911, October 03, 2023

    律师的职业操守至关重要。当律师违反职业规范时,最高法院有权对其进行纪律处分。本案涉及律师 Cora Jane P. Baleros 因违反《2004 年公证规则》而受到指控。核心问题是:当律师下落不明,无法实际收到停职处罚决定时,停职期应何时开始计算?最高法院的裁决为此类情况提供了指导,确保纪律处分不会因律师的缺席而受阻。

    法律背景:公证员的职责与律师的责任

    菲律宾最高法院拥有制定律师准入和执业规则的宪法权力。公证员的职责是验证文件的真实性,律师作为公证员,肩负着更重的责任,必须遵守法律,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这些职责将导致严重的后果。

    《2004 年公证规则》明确规定,公证员必须要求签字人在场,以验证签名的真实性。如果公证员未能遵守此规定,则可能面临吊销公证资格或行政处罚。

    此外,新修订的《律师职业责任和行为准则》(CPRA)于2023年5月29日生效,进一步强调了律师的职业道德。违反公证规则也构成违反律师誓言的行为,属于严重违规行为。

    关键法条:

    • 《2004 年公证规则》第四条第二节(b)规定,签字人不在场时,不得进行公证。
    • 《律师职业责任和行为准则》第三条第二节规定,律师应维护宪法,遵守法律,维护法律职业的荣誉和正直。

    举例:如果一位律师在没有核实签字人身份的情况下公证了一份虚假文件,该律师不仅违反了公证规则,也违反了律师誓言,可能面临停职甚至除名的处罚。

    案件回顾:Cora Jane P. Baleros 律师的违规行为

    本案涉及 Joy Cadiogan Calixto 和 Rimas Gawigaen Calixto 夫妇,他们指控律师 Cora Jane P. Baleros 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公证了一份授权其女儿出售或抵押房产的特别授权书。

    • Joy 和 Rimas 夫妇声称,他们并未亲自出现在 Baleros 律师面前签署授权书。
    • Rimas 指出,授权书上缺少 Baleros 律师的公证信息,如公证序列号、办公室地址等。
    • 菲律宾律师协会 (IBP) 向 Baleros 律师发出了提交答辩状的命令,但 Baleros 律师未能回应。
    • IBP 了解到 Baleros 律师已于 2015 年离开菲律宾,且未更新其联系方式。
    • IBP 最终建议无限期暂停 Baleros 律师的执业资格,并永久禁止其担任公证员。

    最高法院同意 IBP 的调查结果,认为 Baleros 律师在未给予适当通知的情况下,违反了正当程序。尽管 Baleros 律师未能收到通知,但法院认为 IBP 已尽一切努力通知她。Baleros 律师未能更新其 IBP 记录,导致通知无法送达,责任在于她自身。

    最高法院强调:“律师必须更新其在 IBP 的记录,告知 IBP 全国办公室或其各自的章节任何办公室或居住地址以及其他联系方式的变更。如果此类变更未得到适当更新,则在 IBP 全国办公室记录中出现的办公室或居住地址上送达的通知应构成对律师的充分通知,以进行针对他的行政诉讼。”

    此外,最高法院指出,Baleros 律师此前曾因违反《2004 年公证规则》而受到停职处罚。鉴于她的屡次违规行为,最高法院认为有必要对她处以更严厉的处罚。

    最高法院裁定,Baleros 律师违反了《2004 年公证规则》和《律师职业责任和行为准则》,并处以以下处罚:

    1. 暂停执业律师资格两年;
    2. 立即吊销其公证资格(如果仍然有效);
    3. 永久取消其担任公证员的资格。

    实际影响:律师停职处罚的生效时间

    本案最重要的实际意义在于明确了律师停职处罚的生效时间。最高法院裁定,当律师下落不明,无法实际收到停职处罚决定时,停职期将从向律师在 IBP 登记的地址送达之日起开始计算,即推定送达。

    这一裁决确保了律师无法通过逃避通知来规避纪律处分。律师有责任更新其 IBP 记录,并确保能够收到官方通知。未能做到这一点将导致不利的后果。

    关键教训:

    • 律师必须始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公证规则。
    • 律师必须及时更新其 IBP 记录,确保能够收到官方通知。
    • 律师无法通过逃避通知来规避纪律处分。

    举例:如果一位律师因不当行为被判处停职,但该律师已搬家且未通知 IBP,则停职期将从向律师在 IBP 登记的最后已知地址送达之日起开始计算。这意味着律师无法通过不更新其地址来逃避停职处罚。

    常见问题解答

    1. 如果律师已离开菲律宾,停职处罚是否仍然有效?

    是的,即使律师已离开菲律宾,停职处罚仍然有效。最高法院有权对所有律师进行纪律处分,无论其身在何处。

    2. 律师如何更新其 IBP 记录?

    律师可以通过联系 IBP 全国办公室或其当地分会来更新其 IBP 记录。

    3. 如果律师未收到停职处罚决定,会发生什么情况?

    如果律师未收到停职处罚决定,但 IBP 已尽一切努力通知该律师,则停职期将从向律师在 IBP 登记的地址送达之日起开始计算。

    4. 律师在停职期间可以从事哪些活动?

    律师在停职期间不得从事任何法律活动,包括出庭、签署诉状或向客户提供法律建议。

    5. 律师如何恢复执业资格?

    律师必须在停职期满后向最高法院提交一份宣誓声明,证明其在停职期间遵守了所有规定。提交宣誓声明后,律师即可恢复执业资格。

    6. 如果律师在宣誓声明中提供虚假信息,会发生什么情况?

    律师如果在宣誓声明中提供虚假信息,将面临除名指控。

    7. 新的《律师职业责任和行为准则》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有何影响?

    新的《律师职业责任和行为准则》进一步强调了律师的职业道德,并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处以更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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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律师办公室的利益冲突:菲律宾最高法院的澄清

    公共律师办公室(PAO)的利益冲突规则:最高法院的立场

    A.M. No. 23-05-05-SC, July 11, 2023

    在菲律宾,当需要法律援助时,许多人求助于公共律师办公室(PAO)。但如果PAO已经代表了你的对手,会发生什么?这是否意味着你不能获得PAO的帮助?最高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案件,澄清了PAO的利益冲突规则,确保更多人能获得法律服务,同时维护律师与客户之间的信任。

    本案源于PAO首席律师Persida V. Rueda-Acosta请求删除《专业责任和问责守则》(CPRA)第III章第22条。该条款涉及PAO的利益冲突,Acosta认为该条款对PAO的律师有歧视性,并可能损害司法系统的公正性。最高法院驳回了她的请求,并命令PAO严格遵守CPRA的规定。

    法律背景

    菲律宾宪法赋予最高法院制定法律实践规则的权力。这项权力包括规范律师的行为,以确保他们维护最高的道德标准。《专业责任守则》(CPR)是规范菲律宾律师行为的旧规则,已被《专业责任和问责守则》(CPRA)取代。

    利益冲突是指律师代表两个或多个利益不一致或对立的人。CPRA第III章第13条规定:“当律师代表两个或多个人的不一致或对立利益时,存在利益冲突。”该条款还指出,“检验标准是,代表一位客户时,律师有义务为一个问题或主张而战,但为另一位客户时,律师有义务反对它。”

    CPRA承认律师在实践中面临的细微的利益冲突问题,并制定了一套广泛的利益冲突规则。这些规则涵盖了各种情况,包括与潜在客户、当前客户和前客户的关系。CPRA还涉及受特定组织雇用的律师,如律师事务所、公司律师、法律服务组织和政府律师,包括PAO。

    CPRA第III章第22条专门针对PAO的利益冲突。该条款规定,PAO是政府的主要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应确保弱势群体能够方便地获得其服务,同时考虑到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以免这些弱势群体无法获得律师的帮助。该条款还规定,PAO律师因向办公室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任何利益冲突,仅归属于该律师和该律师的直接主管。这种利益冲突不应取消PAO的其他律师代表受影响客户的资格,但必须向后者充分披露并获得书面知情同意。

    例如,如果PAO律师代表一起民事案件中的原告,而被告随后也向PAO寻求帮助,根据CPRA第III章第22条,其他PAO律师可以代表被告,只要向被告充分披露并获得其书面知情同意。最初代表原告的律师及其主管将无法参与被告的案件。

    案件分析

    在本案中,最高法院认为,CPRA第III章第22条旨在在获得司法公正和维护律师与客户之间的信托关系之间取得平衡。法院承认,与其他可以寻求其他法律援助的客户不同,贫困客户更多是出于必要而不是选择而求助于PAO和法律援助组织。如果这些实体不能代表他们,他们将无法获得法律代表。

    最高法院还认为,将利益冲突规则限制在处理案件的律师身上,旨在保证穷人获得法律代表,同时不损害律师与客户之间的信托关系。法院指出,PAO的主要任务是向贫困者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法院驳回了Acosta的观点,即PAO应该像一家普通的律师事务所一样对待,客户选择PAO是因为他们对整个办公室的信任和信心,而不仅仅是对个别律师的信任和信心。法院认为,那些求助于PAO的人仅仅是因为他们的贫困。法院还驳回了PAO的论点,即CPRA第III章第22条违反了平等保护条款。

    最高法院强调,CPRA第III章第22条并没有区分贫困客户和付费客户。CPRA在做出区分时考虑的是PAO的性质和目的以及私人律师事务所的性质和目的。法院指出,私人律师事务所如果存在利益冲突,可以由另一家律师事务所甚至由潜在付费客户聘请的独资律师取代,而完全依靠PAO的贫困者没有任何选择。

    最高法院还批评了Acosta在社交媒体上和报纸上发表的声明,认为这些声明倾向于直接或间接地阻碍、妨碍或贬低司法公正的管理。法院命令Acosta说明理由,为什么不应以间接藐视法庭罪对其进行处罚,并说明理由,为什么不应因违反CPRA第II章第2、14和42条而作为律师受到纪律处分。

    以下是最高法院的一些关键引述:

    • “CPRA承认律师在实践中面临的细微的利益冲突问题,并制定了一套广泛的利益冲突规则。”
    • “将利益冲突规则限制在处理案件的律师身上,旨在保证穷人获得法律代表,同时不损害律师与客户之间的信托关系。”
    • “CPRA第III章第22条并没有区分贫困客户和付费客户。CPRA在做出区分时考虑的是PAO的性质和目的以及私人律师事务所的性质和目的。”

    实际意义

    最高法院的裁决对菲律宾的法律实践具有重大意义。它澄清了PAO的利益冲突规则,确保更多人能够获得法律服务。该裁决还强调了律师与客户之间信托关系的重要性,并提醒律师维护最高的道德标准。

    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这意味着即使PAO之前曾代表过与您有关的案件中的另一方,您仍然可能有资格获得PAO的法律援助。但是,您必须了解潜在的利益冲突,并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以便PAO的其他律师可以代表您。

    关键经验

    • PAO的利益冲突规则与其他律师事务所不同。
    • PAO律师因向办公室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任何利益冲突,仅归属于该律师和该律师的直接主管。
    • 这种利益冲突不应取消PAO的其他律师代表受影响客户的资格,但必须向后者充分披露并获得书面知情同意。
    • 最高法院强调了律师与客户之间信托关系的重要性。
    • 律师必须维护最高的道德标准。

    常见问题解答

    什么是利益冲突?

    利益冲突是指律师代表两个或多个利益不一致或对立的人。

    CPRA第III章第22条对PAO的利益冲突有何规定?

    CPRA第III章第22条规定,PAO律师因向办公室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任何利益冲突,仅归属于该律师和该律师的直接主管。这种利益冲突不应取消PAO的其他律师代表受影响客户的资格,但必须向后者充分披露并获得书面知情同意。

    如果PAO之前曾代表过与我有关的案件中的另一方,我还能获得PAO的法律援助吗?

    是的,您仍然可能有资格获得PAO的法律援助。但是,您必须了解潜在的利益冲突,并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以便PAO的其他律师可以代表您。

    最高法院在本案中的裁决对菲律宾的法律实践有何影响?

    最高法院的裁决澄清了PAO的利益冲突规则,确保更多人能够获得法律服务。该裁决还强调了律师与客户之间信托关系的重要性,并提醒律师维护最高的道德标准。

    律师应该如何避免利益冲突?

    律师可以通过进行尽职调查、披露潜在的利益冲突并获得客户的书面知情同意来避免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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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检察官渎职:司法管辖权、职业责任和行为准则指南

    公诉律师的职业责任:管辖权、行为准则与渎职行为

    A.C. No. 13035, June 27, 2023

    法律界,尤其是菲律宾的法律界,经常面临着一个微妙的问题:如何处理针对政府律师的纪律处分投诉。这些案件往往模糊了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的职责与他们作为公职人员的义务之间的界限。最近的最高法院案例,ATTY. PABLO B. FRANCISCO, COMPLAINANT, VS. ATTY. MA. VICTORIA SUÑEGA-LAGMAN, RESPONDENT,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宝贵的见解。本案不仅阐明了针对政府律师的投诉的管辖权,而且还强调了职业责任和行为准则的重要性,这些准则指导着菲律宾的公诉律师。

    案件背景

    本案源于 Atty. Pablo B. Francisco 针对 Atty. Ma. Victoria Suñega-Lagman 提起的申诉,后者是司法部(DOJ)第四区检察官办公室的调查检察官。Francisco 指控 Suñega-Lagman 未能在他提起的伪证刑事诉讼中发现可能的原因,违反了《职业责任准则》(CPR)第6条,构成严重不当行为和严重无视法律。本案的核心问题是,Suñega-Lagman 在履行官方职责时是否违反了 CPR,以及最高法院是否对此类行为具有管辖权。

    相关法律原则

    本案涉及多个重要的法律原则,包括:

    • 《职业责任准则》(CPR):CPR 是一套管理菲律宾律师行为的伦理规则。它概述了律师对客户、法院、社会和法律行业的义务。
    • 严重无视法律:这种行为是指律师未能了解基本法律原则,或故意无视法律。
    • 政府律师的管辖权:确定哪个机构有权对政府律师的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本案明确了最高法院对涉及政府律师职业操守的案件的管辖权。正如法院在Guevarra-Castil v Trinidad案中明确指出的那样,如果针对政府律师的指控触及了他们在 CPR 下的持续义务,或者如果这些指控(假设为真)使律师不适合从事该职业,那么案件应由最高法院管辖。

    案件分析

    以下是本案的详细分析:

    1. 事实:Atty. Francisco 提起了伪证刑事诉讼,但 Atty. Suñega-Lagman 以缺乏可能的原因驳回了该诉讼。Francisco 认为,Suñega-Lagman 的驳回理由是错误的,并且构成了严重无视法律。
    2. 程序:Francisco 向最高法院提起行政申诉,指控 Suñega-Lagman 违反了 CPR、严重不当行为和严重无视法律。
    3. 争议点:本案的核心争议点是,Suñega-Lagman 是否应因违反 CPR、严重不当行为和严重无视法律而承担责任。
    4. 法院的裁决:最高法院驳回了针对 Suñega-Lagman 的申诉,理由是 Francisco 未能证明 Suñega-Lagman 的行为存在恶意、不诚实或仇恨等动机。法院还阐明了确定针对政府律师的纪律处分投诉的管辖权的指导原则。

    法院强调,要认定律师犯有严重无视法律罪,必须证明该律师的行为不仅是错误的,而且还受到恶意、不诚实或仇恨等动机的驱使。法院认为,Francisco 未能提供此类证据。此外,法院还重申了公诉律师的首要职责不是定罪,而是伸张正义。

    本案还强调了新《职业责任与问责准则》(CPRA)的重要性,该准则取代了 CPR。CPRA 明确规定,针对政府律师的申诉,如果旨在对律师作为律师协会成员进行纪律处分,则只能向最高法院提起。

    重要引述:

    “如果针对政府律师的指控触及了律师在 CPRA 下的持续义务,或者如果这些指控(假设为真)使律师不适合从事该职业,那么调查专员应继续审理该案件。否则,调查专员应建议驳回申诉。”

    “公诉律师的首要职责不是定罪,而是伸张正义。压制事实、隐瞒、篡改或销毁证据、教唆证人或提供虚假证词是纪律处分的理由。”

    实际意义

    本案对菲律宾的法律界具有深远的实际意义。它阐明了针对政府律师的纪律处分投诉的管辖权,并强调了 CPR 和 CPRA 的重要性。此外,它还为公诉律师提供了指导,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职业责任和行为准则。

    关键经验:

    • 最高法院对涉及政府律师职业操守的案件具有管辖权。
    • 要认定律师犯有严重无视法律罪,必须证明该律师的行为受到恶意、不诚实或仇恨等动机的驱使。
    • 公诉律师的首要职责不是定罪,而是伸张正义。
    • CPRA 是一套管理菲律宾律师行为的重要伦理规则。

    常见问题解答

    以下是一些与本案相关的常见问题:

    问:如果针对政府律师的申诉触及了他们在 CPR 下的持续义务,或者如果这些指控(假设为真)使律师不适合从事该职业,那么案件应由哪个机构管辖?

    答:案件应由最高法院管辖。

    问:要认定律师犯有严重无视法律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必须证明该律师的行为不仅是错误的,而且还受到恶意、不诚实或仇恨等动机的驱使。

    问:公诉律师的首要职责是什么?

    答:公诉律师的首要职责不是定罪,而是伸张正义。

    问:CPRA 的重要性是什么?

    答:CPRA 是一套管理菲律宾律师行为的重要伦理规则。

    问:本案对菲律宾的法律界有何实际意义?

    答:本案阐明了针对政府律师的纪律处分投诉的管辖权,并强调了 CPR 和 CPRA 的重要性。此外,它还为公诉律师提供了指导,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职业责任和行为准则。

    本判决强调了律师在履行职责时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标准的必要性。对于那些面临类似法律挑战的人来说,寻求有经验的律师的指导至关重要,律师可以帮助他们应对复杂性并维护自己的权利。 联系我们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律师不当行为:开出空头支票的后果及菲律宾最高法院的判决

    开出空头支票:律师职业操守的重大违规行为

    A.C. No. 12878, January 31, 2023

    想象一下,您聘请了一位律师,支付了高额费用,但最终却收到一张无法兑现的支票。这不仅令人沮丧,而且可能对您的财务状况造成严重影响。在菲律宾,律师开出空头支票不仅违反了法律,而且严重违反了他们的职业操守。最高法院最近审理的案件就涉及此类行为,并对涉事律师处以严厉的惩罚。

    此案涉及律师丹尼斯·C·潘甘(Atty. Dennis C. Pangan)被指控违反《职业责任准则》。投诉人托马斯·G·谭(Tomas G. Tan)声称,潘甘律师未能履行其协议,并开出了一张空头支票作为退款。最高法院的判决强调了律师在财务交易中保持诚信的重要性,并对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处以严厉的惩罚。

    法律背景

    在菲律宾,律师的职业操守受到严格的监管。《职业责任准则》规定了律师应遵守的道德和专业标准。该准则旨在维护法律行业的诚信,并确保公众对律师的信任。

    以下是与此案相关的《职业责任准则》的关键条款:

    • 规范 1:律师应维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并促进对法律和法律程序的尊重。
    • 规则 1.01:律师不得从事非法、不诚实、不道德或欺骗性的行为。

    最高法院在之前的案例中已经明确指出,律师开出空头支票构成严重不当行为,违反了上述规范和规则。例如,在Lehnert v. Atty. Diño案中,法院裁定律师开出空头支票的行为损害了公众对法律和律师的信心。

    举例说明:假设一位律师为了支付个人债务而开出空头支票,即使这与律师的专业服务无关,也可能构成违反《职业责任准则》的行为,因为这反映了律师的个人诚信问题。

    案件分析

    此案的经过如下:

    1. 2013年6月,托马斯·G·谭聘请潘甘律师作为民事案件的合作律师。
    2. 潘甘律师声称可以确保案件获得有利判决,并收取了2,050,000比索的律师费,并承诺如果未能成功将退还。
    3. 2014年12月,地区审判法院做出了对谭不利的判决。
    4. 潘甘律师未能履行承诺,开出了一张面额为2,000,000比索的空头支票。
    5. 谭向潘甘律师发出了要求信,但未果。
    6. 谭向马尼拉市检察官办公室提起了针对潘甘律师的诈骗刑事诉讼,并提起了本案的纪律处分申诉。

    潘甘律师辩称,他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并愿意退还律师费,但要求按照quantum meruit(合理价值)原则获得报酬。然而,最高法院驳回了他的辩护,并强调了他违反《职业责任准则》的行为。

    法院引用了以下理由:

    “我们认为,开出后来因账户关闭而被拒付的支票表明律师不值得信任和信心。这表明缺乏个人诚信和良好的道德品质,以至于他们不值得公众信任。”

    最高法院还注意到潘甘律师此前曾多次受到纪律处分。在Collado v. Atty. Pangan案中,他因未能通知客户不利判决而被停职六个月。在Tan-Te Seng v. Atty. Pangan案中,他因代表存在利益冲突的当事人而被停职一年,并因贬损投诉人而被训诫。

    实际影响

    最高法院的判决对律师行业具有重要的实际影响。它强调了律师在财务交易中保持诚信的重要性,并警告说,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将受到严厉的惩罚。此判决明确律师开出空头支票的行为是严重的不当行为,足以导致取消律师资格。

    关键教训:

    • 律师必须始终遵守最高的道德和专业标准。
    • 律师不得从事非法、不诚实、不道德或欺骗性的行为。
    • 律师必须对客户诚实守信,并履行其协议。
    • 律师开出空头支票可能导致严重的纪律处分,包括取消律师资格。

    假设案例:假设一位房地产律师挪用了客户的托管资金,并开出空头支票来掩盖其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不仅可能面临刑事指控,而且很可能会被取消律师资格,因为这严重违反了他们的职业操守。

    常见问题解答

    问:律师开出空头支票的后果是什么?

    答:律师开出空头支票可能导致严重的纪律处分,包括停职或取消律师资格。此外,律师还可能面临刑事指控,例如诈骗。

    问:如果我收到律师开出的空头支票,我该怎么办?

    答:您应该立即联系律师,要求其兑现支票。如果律师未能兑现支票,您可以向综合律师协会(Integrated Bar of the Philippines)提起申诉,并考虑提起刑事诉讼。

    问:律师可以代表存在利益冲突的当事人吗?

    答:不可以。律师不得代表存在利益冲突的当事人。如果律师之前曾为一方当事人提供过法律服务,则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代表对方当事人。

    问:律师可以向客户收取不合理的费用吗?

    答:不可以。律师必须向客户收取合理的费用。律师费的合理性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律师的经验以及所花费的时间。

    问:如果律师未能履行其协议,我该怎么办?

    答:您应该首先尝试与律师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失败,您可以向综合律师协会提起申诉,并考虑提起民事诉讼。

    问:最高法院在本案中判决了什么?

    答:最高法院判决潘甘律师犯有严重的不当行为,违反了律师誓词和《职业责任准则》,并命令取消其律师资格。法院还命令潘甘律师向投诉人托马斯·G·谭退还2,050,000比索,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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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不当行为的后果:违反专业行为准则的终极惩罚

    最高法院最近的判决强调了律师对其客户和法院的义务,确立了不遵守这些义务的后果。该案涉及律师雷纳尔多·L·埃雷拉,他被控违反了专业行为准则和法院规则的几项规定。最高法院发现埃雷拉律师犯有几项不当行为,包括在没有适当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当事人、未能及时通知法院客户死亡、不及时说明收到的资金以及违反利益冲突规则。鉴于这些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反复性,法院撤销了综合律师协会的判决,判处埃雷拉律师取消律师资格。

    律师的错误:未能维护信任导致取消律师资格

    阿布纳·芒古巴对律师雷纳尔多·L·埃雷拉提起了这起行政案件,指控其违反专业行为准则。案件围绕着律师埃雷拉代表芒古巴家族处理的一起案件展开。最初,律师埃雷拉受雇于高登西奥·芒古巴,代表已故奥雷莉亚·雷洛拉·芒古巴的继承人提起一项判决复活的诉讼。案件中,律师埃雷拉未经授权,将奥雷莉亚的所有继承人列为原告。律师埃雷拉还未能及时向法院报告高登西奥的死亡情况。之后,埃雷拉在没有通知继承人的情况下,就收到了和解协议的收益,并且没有及时地把这笔钱交给法院。最后,埃雷拉代表了利益冲突的当事人,这些不当行为使埃雷拉的律师生涯受到了严格的审查,并引发了这样一个重要问题:律师在什么时候会因违反专业责任而面临取消律师资格的惩罚?

    案件的事实显示了一系列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律师埃雷拉声称奥雷莉亚的继承人由拉奎尔代表,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他未能获得所有继承人的同意和授权,这严重违反了诚信原则。律师埃雷拉声称高登西奥承诺以后会提供授权书,但法院驳回了他的解释,并强调他作为律师,应该清楚向法院提交的诉状中需要附上的必要文件。此外,埃雷拉未能及时向法院告知高登西奥的死亡,直接违反了《民事诉讼规则》第3条第16节,该规定明确要求律师在当事人死亡后30天内通知法院。

    律师埃雷拉未经授权提起诉状,加剧了他的失职。因为,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在奥雷莉亚的其他继承人和高登西奥去世之后,代表他们提交诉状的行为违反了《法院规则》第138条第27节,该规定禁止“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以腐败或故意的行为代表案件的当事人”。调查专员强调律师埃雷拉无视获得代表奥雷莉亚继承人的授权的必要性,因为他认为这件事并不重要,尽管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受到了威胁。这种公然漠视规则和职业义务表明,该律师存在严重的职业操守问题。

    案件的另一个重要方面与律师埃雷拉对客户资金的处理有关。最高法院指出,律师埃雷拉违反了《法院规则》第39条第9节,因为他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收取了和解协议的收益,并且花了很长时间才将收益转交给法院书记员。通过律师和解所获得的收益必须尽快提交给法院的执行人员,之后再转交给开具执行令的法院的书记员,但律师埃雷拉未能遵守这一要求。该律师的行为也违反了《专业行为准则》第16条,该条要求律师将客户的资金与自己的资金分开,并且要对收到的钱负责。

    更糟糕的是,律师埃雷拉的利益冲突行为也加剧了他的违法行为。该律师违背了《专业行为准则》第15.03条,为一方起草并公证有条件出售契约,该方的利益与奥雷莉亚和高登西奥继承人的利益相冲突。而且,尽管埃雷拉最初是继承人的律师,但他还单方面提出一项动议,要求法院书记员起草一份有利于塞瓦斯夫妇的销售或转让契约,表明了他对原客户的忠诚度出现了不容忽视的转变。总的来说,这一系列违规行为最终导致最高法院对埃雷拉处以取消律师资格的处分,强调律师有责任遵守最高的道德和专业标准。

    常见问题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律师在多大程度上应为违反专业行为准则负责,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取消律师资格才是适当的惩罚。案件评估了一名律师在涉及当事人代表、资金管理和利益冲突等方面的行为。
    律师埃雷拉被指控了什么? 埃雷拉律师被指控未经适当授权代表奥雷莉亚·雷洛拉·芒古巴的继承人,未能及时告知法院其客户高登西奥·芒古巴的死亡,未经授权提起诉状,没有及时说明其收到的资金以及违反利益冲突规则。
    法院规则第 3 条第 16 节规定了什么? 法院规则第 3 条第 16 节要求,如果待审诉讼中的当事人死亡,且索赔没有因此而失效,则当事人的律师有责任在死亡后 30 天内通知法院该事实,并提供其法定代表人或代表的姓名和地址。
    违反《专业行为准则》第 15.03 条意味着什么? 《专业行为准则》第 15.03 条规定,律师不得代表存在利益冲突的各方,除非在充分披露事实后获得所有相关人员的书面同意。埃雷拉律师在没有获得奥雷莉亚和高登西奥继承人同意的情况下,代表与他们利益相冲突的另一方,违反了这项规则。
    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根据律师誓词,律师有义务避免因金钱或恶意拖延任何人的案件,并以最大的诚意,以最佳的知识和判断力,根据法律履行作为律师的职责,同时忠于法院和客户。
    法官们做出了什么判决? 最高法院修改了综合律师协会理事会的决议,判处埃雷拉律师取消律师资格,理由是他一再公然漠视《专业行为准则》、《专业道德规范》、《法院规则》以及律师誓词的规定。
    “取消律师资格”的意义是什么? 取消律师资格是指律师被永久地剥夺了从事法律工作的资格。这意味着他们不得以律师身份执业,并且其姓名将从律师名册上删除。这是对律师施加的最严厉的纪律处分。
    导致对埃雷拉律师取消律师资格判决的关键因素有哪些? 判决的关键因素包括,律师未经授权代表他人,不及时说明收到的资金,在没有委托服务的情况下为已经去世的当事人代表诉讼以及违反利益冲突规则,这些行为表明埃雷拉的职业道德操守存在严重缺陷。

    最高法院关于取消埃雷拉律师资格的判决是法律界的一个严厉警示,也是职业责任义务对所有律师都有约束力的有力提醒。对一名已经执业了 43 年的律师做出如此严厉的处罚,证明了法院捍卫法律职业诚信的坚定承诺。这个判决的影响远远超出了此案,它提醒律师要以最高的道德和专业标准执业,如果达不到这些标准,可能会导致他们永远失去法律职业资格。

    如需咨询本判决在特定情况下的适用问题,请通过contact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联系 ASG Law。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量身定制的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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