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最高法院就医疗维护机构(HMO)的增值税(VAT)义务做出了重要裁决。该判决澄清了HMO的总收入如何计算,特别是涉及到指定用于其会员医疗保健费用的资金时。这项裁决直接影响着医疗保健行业的公司以及享受HMO服务的个人。该裁决确认了由医疗维护机构(HMO)指定,用于其会员医疗使用的信托基金,在决定其增值税责任时,不应被包含在收入总额的计算中。通过排除这些资金,法院承认这些金额最终不是归医疗维护机构所有的,因此不能被视为应税收入。
缺乏授权书如何影响增值税评估?
本案围绕着医药卡菲律宾公司(Medicard Philippines, Inc.)与国内税务局局长(Commissioner of Internal Revenue,简称CIR)之间的税务纠纷。争议源于国内税务局评估Medicard 2006税务年度的增值税存在缺陷。国内税务局的评估基于以下立场,即作为一家健康维护组织,Medicard的应税基数是其总收入,没有任何扣除。国内税务局特别关注Medicard将部分会员费指定用于医疗服务提供商。国内税务局认为,即使这些金额是用于医疗保健,它们仍然应被视为Medicard总收入的一部分,应征收增值税。
Medicard 对该评估提出质疑,辩称其向医生、医院和诊所支付的款项不应计入其增值税总收入中。Medicard 还声称,评估过程因缺少授权书(LOA)而存在缺陷。问题由此产生,该事项上诉至税务上诉法院(CTA),该法院起初支持了国内税务局的评估,但在复审中做出了修改。最终,案件上诉至菲律宾最高法院。
此案件有两个重要的问题, 首先,缺少授权书是否足以导致评估无效,其次,Medicard指定并最终支付给医疗服务提供商的款项是否仍应构成其用于增值税目的的总收入的一部分。最高法院处理了第一个程序性问题,也就是授权书的问题,这是税务机关执行评估职能之前必须获得的授权。最高法院强调,国内税务局局长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的授权书对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检查至关重要。
最高法院进一步澄清说,如果缺少授权书,除非税务机关经由国内税务局局长本人或正式授权的代表批准,否则对纳税人的检查是无效的。最高法院强调,对于纳税人来说,获得授权书对于防止骚扰和确保政府税务评估行为的合法性至关重要。本案中,国内税务局事先没有发出授权书,也无法证明发出该授权书是合理的情况下,最高法院裁定最初的评估无效,从根本上侵犯了医药卡的程序权利。
“在没有这种授权的情况下,评估或检查是无效的。”
至于此案的实体问题,围绕着医药卡的总收入计算,医药卡辩称,其会员费的80%会拨付为医疗用途,因此不应缴纳增值税。最高法院同意这一论点,并澄清说,在确定健康维护组织(HMO)的增值税责任时,必须区别为其成员医疗用途拨付的资金与用于业务运营的资金。
最高法院明确指出,健康维护组织(HMO)从会员处收取的会员费不应完全构成其增值税应税总收入。最高法院认为,按照该服务由另外一方履行,不仅仅归属于纳税人的原则。按照经修订的《国内税务法》(NIRC)第108条,只有用于健康维护组织实际提供的服务的部分,才是应税的。特别是该资金用于病人的医疗服务支出,如用于支付医生、医院和诊所,这些属于非税务部分。
“‘总收入’是指货币或其等价物的总金额,代表合同价格、补偿、服务费、租金或特许权使用费,包括为服务提供的材料收取的金额,以及在本应税季度实际或推定收到的用于为另一个人提供或将要提供的服务的存款和预付款,不包括增值税。”
最高法院澄清说,国内税务局对健康维护组织总收入的解释没有法理基础。该分析强调,增值税是对纳税人履行服务所增加价值征收的税款。因此,本案中纳税的应该是这种服务以及纳税人为其收取的价值。法院承认医药卡可以证明它收到的会员费的一部分并不实际补偿它,而是补偿了医疗服务提供商。
在这一裁决中,最高法院进一步解释说,国内税务局强制缴纳所有费用的行为与明确表示纳税人总收入的范围仅限于因提供服务收到的或收取的服务有关款项相悖,这完全不符合该法案。最终,法院裁定必须从该健康维护组织的总收入计算中排除医疗保健资金。法院驳回了国内税务局的论点,即拨付指定款项本身就构成了所有权和资金管理的行为。
相反,最高法院认为,医药卡将部分会员费拨付指定用于医疗用途的行为表明,它对这些资金的占有不是以所有者的身份,而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存在的。因此,只有会员费未充分利用时,医药卡对其收到的指定医疗资金的所有权才能成为实际所有权。
在考虑了医疗服务资金问题后,最高法院在考虑到缺少必要的授权书情况后,最终判决撤销了税务上诉法院的判决,对医药卡有利。通过这项裁决,最高法院确认了增值税(VAT)总收入中减去80%的合同金额是合法的,这是专门为其成员的医疗用途而设定的信托基金。此外,根据内部税务局局长及其正式授权代表发出的无授权书裁定,对医药卡菲律宾公司(Medicard Philippines, Inc.)发布的增值税(VAT)补缴评估无效,因此未经授权。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本案主要涉及确定健康维护组织收到的、专门用于为其成员的医疗服务的会员费,是否构成可征收增值税的总收入。 |
什么是授权书(LOA),以及它为何重要? | 授权书(LOA)是一份书面授权文件,授权税务官员检查纳税人的财务记录。该文件非常重要,因为没有它,税务机关进行的评估可能会被宣布无效,从而侵犯了纳税人的权利。 |
菲律宾最高法院对授权书的缺少怎么看? | 最高法院裁定,由于没有获得适当的授权书(LOA)文件,所以使得增值税补缴评估无效。对程序性规则遵守的缺失,被认为是严重违反了正当程序。 |
指定基金会对计算健康维护组织的总收入产生了什么影响? | 最高法院裁定,指定用于医疗用途的资金(通常占会员费的80%)不应包含在增值税总收入的计算中。 |
本案是否对健康维护组织如何运营提出了不同意见? | 是的,判决承认健康维护组织在提供医疗服务方面的双重角色。它一方面作为会员的管理人,另一方面作为代表客户管理会员费和与医疗机构支付结算的一方。 |
什么是增值税(VAT)以及它是如何影响菲律宾企业的? | 增值税是对企业在其产品和服务中增加的价值所征收的消费税。它影响了从小型零售商到大型公司的各种公司,并以销售价格的一定百分比收取,并提交给政府。 |
本案是否会影响其他有类似协议的其他医疗保健行业的企业? | 当然可以。这项裁决对其他卫生保健服务提供者也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那些也有类似的、用于提供服务的信托基金的组织。 |
企业如何确保自己符合增值税要求? | 企业应保持清晰的财务记录,准确分配收入和服务相关费用,并咨询税务专家,以确保其纳税义务符合菲律宾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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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MEDICARD PHILIPPINES, INC., VS. COMMISSIONER OF INTERNAL REVENUE, G.R. No. 222743, April 05,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