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选举法

  • 菲律宾选举:候选人资格取消与选票处理的法律分析

    菲律宾选举法:候选人资格取消后,如何处理选票?

    G.R. No. 260650, August 08, 2023

    在菲律宾,选举过程的公正性至关重要。如果一名候选人的资格被取消,尤其是在选举之后,如何处理选票就成了一个复杂的问题。最高法院在 Roberto “Pinpin” T. Uy, Jr. 诉选举委员会案中,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明确了选举委员会在认定候选人资格无效时的权力范围,以及对选票处理的法律界限。

    法律背景

    菲律宾的选举法,特别是《综合选举法》(Omnibus Election Code)和相关的选举改革法,赋予选举委员会(COMELEC)广泛的权力来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其中,一个关键方面是处理“妨害选举”候选人(nuisance candidates)的问题。妨害选举候选人是指那些参选目的并非真正争取公职,而是为了干扰选举进程、混淆选民或嘲弄选举制度的候选人。

    《综合选举法》第69条明确规定了选举委员会可以取消妨害选举候选人资格的权力:

    Section 69. Nuisance candidates. — The Commission may, motu proprio or upon a verified petition of an interested party, refuse to give due course to or cancel a certificate of candidacy if it is shown that said certificate has been filed to put the election process in mockery or disrepute or to cause confusion among the voters by the similarity of the names of the registered candidates or by other circumstances or acts which clearly demonstrate that the candidate has no bona fide intention to run for the office for which the certificate of candidacy has been filed and thus prevent a faithful determination of the true will of the electorate.

    这一条款旨在防止候选人滥用选举制度,确保选民能够真正表达他们的意愿。选举委员会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权衡候选人的权利和维护选举公正性的需要。

    例如,如果一名候选人仅仅因为与另一位知名候选人姓名相似而参选,且没有实际的竞选活动,选举委员会可能会认定其为妨害选举候选人,并取消其资格。

    案件分析

    Roberto “Pinpin” T. Uy, Jr. 诉选举委员会案涉及三位候选人:Roberto “Pinpin” T. Uy, Jr.、Romeo “Kuya Jonjon” M. Jalosjos, Jr. 和 Frederico “Kuya Jan” P. Jalosjos。Romeo 指控 Frederico 是妨害选举候选人,并要求选举委员会取消其资格。选举委员会最初同意了 Romeo 的请求,但在选举结束后,又试图暂停领先候选人 Roberto 的资格,并将 Frederico 的选票计入 Romeo 的名下。

    以下是案件的关键时间线:

    • 2021年11月16日:Romeo 提交申请,要求取消 Frederico 的候选人资格。
    • 2022年4月19日:选举委员会第二庭宣布 Frederico 为妨害选举候选人。
    • 2022年5月9日:举行选举。
    • 2022年5月10日:Romeo 提出动议,要求暂停领先候选人 Roberto 的资格。
    • 2022年5月12日:选举委员会全体会议下令暂停 Roberto 的资格。

    最高法院认为,选举委员会在没有给予 Roberto 适当的听证机会的情况下,暂停其资格是错误的。法院还认为,选举委员会对 Frederico 是否真正属于妨害选举候选人的认定存在问题。

    最高法院强调了正当程序的重要性,并指出:

    Here, the motu proprio suspension of proclamation denied Roberto his opportunity to be heard, which must be construed as a chance to explain one’s side or an occasion to seek a reconsideration of the complained action or ruling.

    此外,法院还对选举委员会在认定 Frederico 为妨害选举候选人时所依据的证据提出了质疑,并指出:

    The Comelec committed grave abuse of discretion in canceling Frederico’s CoC absent supporting substantial evidence that he is a nuisance candidate. Frederico is a legitimate candidate and the votes he received are all valid.

    最终,最高法院推翻了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并命令选举委员会宣布 Roberto 为选举的获胜者。

    实际意义

    这一判决对未来的选举具有重要意义。它明确了选举委员会在处理候选人资格问题时的法律界限,并强调了正当程序的重要性。此外,它还提醒候选人,仅仅因为与另一位候选人姓名相似而参选,可能会被认定为妨害选举候选人。

    对于企业主和个人而言,这一判决提醒他们,在参与政治活动时,必须遵守法律,尊重选举制度。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干扰选举进程,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主要经验:

    • 选举委员会必须遵守正当程序,给予所有候选人公平的听证机会。
    • 选举委员会在认定候选人是否属于妨害选举候选人时,必须有充分的证据。
    • 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干扰选举进程,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常见问题

    1. 什么是妨害选举候选人?

    妨害选举候选人是指那些参选目的并非真正争取公职,而是为了干扰选举进程、混淆选民或嘲弄选举制度的候选人。

    2. 选举委员会如何认定一名候选人是否属于妨害选举候选人?

    选举委员会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候选人的竞选活动、参选目的、与另一位候选人姓名的相似程度等。

    3. 如果一名候选人的资格被取消,如何处理选票?

    通常情况下,如果一名候选人的资格在选举前被取消,其选票将不被计入。如果资格在选举后被取消,处理选票的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取决于法律的规定和法院的判决。

    4. 候选人如何避免被认定为妨害选举候选人?

    候选人应该真诚地参与竞选活动,明确表达自己的政治立场,并避免采取任何可能被视为干扰选举进程的行为。

    5. 如果我对选举结果有异议,应该怎么办?

    您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或法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计票或进行其他调查。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菲律宾选举法的相关信息,请联系我们 或发送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选举官员胁迫行为:时间限制、延误与权利保障

    选举官员胁迫行为:时间限制、延误与权利保障

    G.R. No. 260116, July 11, 2023

    在菲律宾,选举的公正性至关重要。选举官员是确保选举公平、透明的关键人物。然而,如果这些官员受到威胁、恐吓或胁迫,选举的公正性就会受到严重威胁。本案探讨了对选举官员的胁迫行为是否仅限于选举期间,以及在调查和起诉此类案件中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延误。最高法院的裁决强调了对选举官员的保护,以及对案件及时处理的重要性。

    引言

    想象一下,一位市长因不满选举官员的工作表现,下令关闭了选举办公室。这是否构成对选举官员的胁迫?又如果选举委员会(COMELEC)对此事拖延了十一年才做出裁决,是否侵犯了当事人的权利?本案涉及的就是这样的情况。市长艾格尼丝·维拉努埃瓦(Agnes Villanueva)因关闭选举办公室而被指控胁迫选举官员,而选举委员会对此事的处理却经历了漫长的延误。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对选举官员的胁迫行为是否仅限于选举期间,以及选举委员会的处理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延误。

    法律背景

    《菲律宾综合选举法》(Omnibus Election Code,简称OEC)第261条(f)款规定,任何人直接或间接地威胁、恐吓、胁迫任何选举官员或雇员履行其选举职能或职责,均构成选举犯罪。该条款旨在保护选举官员免受不正当的影响,确保他们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重要的是要理解,这里的“选举职能和职责”指的是与选举直接相关的活动,例如选民登记、选票计数等。根据菲律宾宪法,所有人在所有司法、准司法或行政机构的案件中,都有权获得迅速处理。这意味着案件不应被不合理地拖延,每个人都有权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公正的裁决。

    关键条款:

    《菲律宾综合选举法》第261条(f)款:“任何人直接或间接地威胁、恐吓、胁迫任何选举官员或雇员履行其选举职能或职责,均构成选举犯罪。”

    《菲律宾宪法》第三条第16款:“所有人在所有司法、准司法或行政机构的案件中,都有权获得迅速处理。”

    案件分析

    2010年,维拉努埃瓦担任米萨米斯西方省普拉里德市市长。她要求选举委员会重新分配该市的选举官员奎扎(Amado B. Quiza),理由是奎扎在选民登记程序中存在疏忽,导致“飞翔选民”激增。随后,维拉努埃瓦下令关闭了选举办公室。2011年,选举委员会对维拉努埃瓦提起诉讼,指控其违反了《综合选举法》第261条(f)款。维拉努埃瓦辩称,关闭选举办公室是因为选举委员会没有回应她重新分配奎扎的要求,并且该行为发生在选举期之外。选举委员会经过漫长的调查,最终在2015年裁定维拉努埃瓦有罪,并指示提起诉讼。维拉努埃瓦提出复议,但被驳回。她随后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法院的审理过程:

    • 2010年:维拉努埃瓦要求重新分配选举官员,并关闭选举办公室。
    • 2011年:选举委员会对维拉努埃瓦提起诉讼。
    • 2015年:选举委员会裁定维拉努埃瓦有罪。
    • 2022年:最高法院受理维拉努埃瓦的诉讼。

    最高法院认为,虽然维拉努埃瓦的诉讼申请晚了,但由于选举委员会的处理存在不合理的延误,因此可以破例受理。法院指出,《综合选举法》第261条(f)款并未明确规定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选举期间。然而,法院最终裁定,选举委员会在处理此案中存在不合理的延误,侵犯了维拉努埃瓦的权利。案件从提起诉讼到最终裁决,经历了十一年之久,这明显违反了宪法规定的迅速处理案件的原则。

    重要引述:

    • “对选举官员的胁迫行为,即使发生在选举期之外,也可能构成犯罪。”
    • “选举委员会在长达十一年的时间里才对维拉努埃瓦做出有罪裁决,这明显违反了宪法规定的迅速处理案件的原则。”

    实际意义

    本案的裁决具有深远的实际意义。它明确了对选举官员的保护不限于选举期间,任何威胁、恐吓或胁迫行为都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更重要的是,本案强调了政府机构在处理案件中必须遵守时限,避免不合理的延误。对于企业主、房地产所有者和个人而言,这意味着他们有权要求政府机构及时处理他们的案件,如果受到不合理的延误,可以寻求法律救济。本案也提醒我们,即使是为了表达不满,也不能采取非法手段,例如关闭选举办公室。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关键教训:

    • 对选举官员的保护不限于选举期间。
    • 政府机构必须及时处理案件,避免不合理的延误。
    • 解决问题应通过法律途径,避免采取非法手段。

    假设:一家公司向选举官员施压,要求其在选民登记过程中偏袒某些候选人。即使当时不是选举期间,这种行为也可能构成对选举官员的胁迫,该公司将面临法律制裁。如果选举委员会对此事的调查拖延了数年,该公司也有权以案件处理延误为由提出抗议。

    常见问题解答

    问:对选举官员的胁迫行为仅限于选举期间吗?

    答:不,《综合选举法》第261条(f)款并未明确规定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选举期间。只要是威胁、恐吓或胁迫选举官员履行其选举职能或职责,都可能构成犯罪。

    问:如果政府机构在处理案件中存在不合理的延误,我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政府机构加快处理案件。您也可以向相关监管机构投诉。

    问:本案对未来的选举有何影响?

    答:本案强调了对选举官员的保护,以及对案件及时处理的重要性。这将有助于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问:我如何确保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对选举官员的胁迫?

    答:避免采取任何可能被视为威胁、恐吓或胁迫的行为。尊重选举官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问:如果我目睹了对选举官员的胁迫行为,我应该怎么做?

    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您可以向选举委员会、警察局或反腐败机构举报。

    想了解更多关于选举法和权利保障的信息吗?Contact us or email nihao@asglawpartners.com to schedule a consultation.

  • 菲律宾选举延期:对公民投票权的影响和法律挑战

    选举延期的红线:对菲律宾投票权的宪法保障

    ATTY. ROMULO B. MACALINTAL, PETITIONER, VS. COMMISSION ON ELECTIONS AND THE OFFICE OF THE PRESIDENT, THROUGH EXECUTIVE SECRETARY LUCAS P. BERSAMIN, RESPONDENTS. [G.R. No. 263590, June 27, 2023 ]

    ATTY. ALBERTO N. HIDALGO, ATTY. ALUINO O. ALA, ATTY. AGERICO A. AVILA, ATTY. TED CASSEY B. CASTELLO, ATTY. JOYCE IVY C. MACASA, AND ATTY. FRANCES MAY C. REALINO, PETITIONERS, VS. EXECUTIVE SECRETARY LUCAS P. BERSAMIN, THE SENATE OF THE PHILIPPINES, DULY REPRESENTED BY ITS SENATE PRESIDENT, JUAN MIGUEL ZUBIRI,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DULY REPRESENTED BY ITS SPEAKER OF THE HOUSE, FERDINAND MARTIN ROMUALDEZ, AND THE COMMISSION ON ELECTIONS, DULY REPRESENTED BY ITS CHAIRMAN, GEORGE ERWIN M. GARCIA, RESPONDENTS.

    想象一下:您是一位热情的菲律宾公民,渴望在即将到来的 Barangay 和 Sangguniang Kabataan(青年会)选举中选出您所在社区的领导人。突然,一项法律颁布,无限期地推迟了选举。您会怎么做?您会感到无助吗?或者您会采取法律行动来捍卫您的投票权?

    最高法院最近审理的 Atty. Romulo B. Macalintal 诉选举委员会案,以及 Atty. Alberto N. Hidalgo 等人诉行政秘书 Lucas P. Bersamin 等人案,就涉及这一问题。这两起案件都对共和国法案(RA)11935 的合宪性提出了质疑,该法案推迟了原定于 2022 年 12 月举行的 Barangay 和 Sangguniang Kabataan 选举。

    菲律宾的选举法:了解您的权利

    要理解本案的复杂性,重要的是要掌握菲律宾选举法的基本原则。以下是一些关键概念:

    • 投票权:这是一项宪法保障的权利,允许公民通过投票选择他们的领导人。
    • 选举委员会(COMELEC):这是一个独立的宪法机构,负责管理和执行所有与选举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 国会:这是菲律宾的立法机构,有权制定与选举相关的法律,包括确定 Barangay 官员的任期。

    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国会是否有权推迟选举,或者这项权力是否完全属于选举委员会。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点,让我们来仔细研究一下相关法律条文:

    《菲律宾宪法》第 IX-C 条第 2 节:

    “选举委员会应行使下列权力和职能:(1)执行和管理所有与选举、公民投票、倡议、全民投票和罢免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共和国法案 9164 第 1 节:

    “应举行 Barangay 和 Sangguniang Kabataan 同步选举,选举应在 2023 年 10 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举行,此后每三年举行一次。”

    这些条款之间存在明显的紧张关系。一方面,选举委员会负责管理选举。另一方面,国会有权制定与选举相关的法律。那么,当这些权力发生冲突时,谁有优先权?

    马卡林塔尔诉选举委员会案:案例分析

    以下是本案关键事件的时间表:

    • 2022 年 10 月 10 日:小费迪南德·罗穆亚尔德斯·马科斯总统批准了共和国法案 11935,该法案将 Barangay 和 Sangguniang Kabataan 选举推迟到 2023 年 10 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
    • 2022 年 10 月 17 日:律师 Romulo B. Macalintal 向最高法院提起请愿,质疑共和国法案 11935 的合宪性。
    • 2022 年 10 月 20 日:律师 Alberto N. Hidalgo 等人也向最高法院提起类似的请愿。
    • 2023 年 6 月 27 日:最高法院裁定共和国法案 11935 违宪。

    最高法院认为,虽然国会有权制定与选举相关的法律,但这项权力并非绝对的。法院解释说,国会不能以违宪的方式行使权力,例如侵犯公民的投票权。法院还认为,推迟选举是为了将选举委员会的预算重新分配给其他政府项目,而这本身就是违宪的。

    最高法院在裁决中指出:“人民的选择必须是每次选举中最重要的考虑因素,因为宪法赋予他们通过秘密投票在廉洁的选举中自由选择那些将为他们制定法律或以他们的名义进行统治的男性和女性的权利。”

    法院进一步解释说,投票权是民主社会中最重要和最神圣的自由之一,必须得到最警惕的保护。

    对菲律宾人民的实际影响

    最高法院的裁决对菲律宾人民具有重大意义。它确认了投票权是一项基本权利,不得随意被国会侵犯。它还强调了选举委员会在管理选举中的重要作用,以及确保选举自由、公正和可信的必要性。

    本案对未来的选举具有重要意义。它确立了国会推迟选举的权力受到限制,并且任何此类推迟都必须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它还提醒选举委员会,他们有责任捍卫人民的投票权。

    关键经验

    • 投票权是一项基本权利,必须得到保护。
    • 国会推迟选举的权力并非绝对的。
    • 选举委员会在管理选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常见问题解答

    问:如果选举被推迟,会发生什么?

    答:如果选举被推迟,现任官员将继续任职,直到选出他们的继任者。但是,最高法院已裁定,这种“留任”不得构成对原任期的延长。

    问:国会可以推迟选举吗?

    答:是的,但国会的权力并非不受限制。任何推迟都必须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并且不得侵犯公民的投票权。

    问:如果我认为选举不公平,我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认为选举不公平,您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质疑选举结果。

    问:本案对未来的选举有何影响?

    答:本案确立了国会推迟选举的权力受到限制,并且任何此类推迟都必须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它还提醒选举委员会,他们有责任捍卫人民的投票权。

    问:什么是“留任”原则?

    答: “留任”原则允许现任官员继续任职,直到选出他们的继任者。这旨在防止政府运作出现中断。

    问:选举委员会在选举中扮演什么角色?

    答:选举委员会负责管理和执行所有与选举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这包括注册选民,进行选举以及解决选举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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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地方政府:圣何塞德尔蒙特市在省委员会的代表权

    地方政府单位的权利:圣何塞德尔蒙特市在省委员会的代表权

    G.R. No. 257427, June 13, 2023

    本案确立了一个重要的原则,即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利,在众议院拥有自己代表的单一立法选区,也有权根据《菲律宾共和国法》(RA)第7160号第41条(b)款在省委员会中拥有自己的代表权。

    引言

    在菲律宾,地方政府单位(LGU)的代表权是确保地方声音在省级层面得到听取和考虑的关键。本案涉及圣何塞德尔蒙特市,这是一个位于布拉干省的单一立法选区,该市寻求在省委员会(Sangguniang Panlalawigan)中拥有自己的代表权。本案的核心问题是,一个单一立法选区是否当然有权在省委员会中拥有代表?最高法院在本案中做出了明确的裁决,强调了地方政府单位的权利,并阐明了相关法律条款的适用。

    本案的背景是,圣何塞德尔蒙特市长期以来一直是布拉干省的一部分,但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该市开始寻求在省级层面拥有更大的发言权。该市认为,作为一个单一立法选区,它有权在省委员会中拥有自己的代表,以便更好地反映其居民的利益和需求。选举委员会(COMELEC)对此表示反对,认为该市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最高法院最终推翻了选举委员会的决定,确认了圣何塞德尔蒙特市的权利。

    法律背景

    本案涉及的法律原则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单位的代表权、立法选区的定义以及选举委员会的权力。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法律条款:

    • 《菲律宾共和国法》(RA)第7160号,即《地方政府法》第41条(b)款:该条款规定了省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方式,并规定在拥有超过五个立法选区的省份,每个选区应有两名省委员会成员。
    • 《菲律宾共和国法》(RA)第8797号,即《圣何塞德尔蒙特市宪章》:该法案将圣何塞德尔蒙特市从布拉干省的一个市级行政单位提升为一个独立的城市。
    • 《菲律宾共和国法》(RA)第9230号:该法案修订了《圣何塞德尔蒙特市宪章》,赋予该市在众议院拥有自己的代表的权利。
    • 《菲律宾共和国法》(RA)第11546号:该法案将布拉干省重新划分为六个立法选区。

    “第41条(b)款。省委员会、市委员会和镇委员会的常任理事应按选区选举,具体如下:一等和二等省应有十(10)名常任理事;三等和四等省应有八(8)名常任理事;五等和六等省应有六(6)名常任理事:但规定,在拥有超过五(5)个立法选区的省份,每个选区应有两(2)名省委员会成员,但不影响共和国法第6637号第2条的规定……”

    这些法律条款共同构成了本案的法律框架。最高法院需要解释这些条款的含义,并确定它们如何适用于圣何塞德尔蒙特市的情况。

    案件分析

    本案的起因是圣何塞德尔蒙特市市长佛罗里达·P·罗贝斯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该市在省委员会中拥有自己的代表。选举委员会拒绝了该申请,理由是该市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罗贝斯市长随后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颁布强制令,迫使选举委员会批准该申请。

    以下是本案的诉讼过程:

    • 罗贝斯市长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该市在省委员会中拥有自己的代表。
    • 选举委员会拒绝了该申请。
    • 罗贝斯市长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颁布强制令,迫使选举委员会批准该申请。
    • 最高法院受理了该诉讼。
    • 最高法院听取了双方的陈述。
    • 最高法院做出了裁决,支持罗贝斯市长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院在本案中强调了以下几点:

    • 地方政府单位的代表权是确保地方声音在省级层面得到听取和考虑的关键。
    • 立法选区的定义应包括在众议院拥有自己代表的单一立法选区。
    • 选举委员会的权力应受到法律的限制,不得超出法律的授权范围。

    “选举委员会只能制定与其将要实施的法律的目标和目的相关的规则和条例。这些规则不应与法律规定的标准相矛盾,而必须完全符合这些标准。”

    “如果一项法规有效,则应根据立法者的目的和意图生效。意图是至关重要的部分,是法律的本质,而解释的首要规则是确定并实现该意图。”

    最高法院认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违反了上述法律原则,因此应予撤销。

    实践意义

    本案的裁决对菲律宾的地方政府单位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它明确了单一立法选区的权利,并确保这些选区在省级层面拥有更大的发言权。本案的裁决还有助于加强菲律宾的民主制度,确保地方政府单位能够更好地反映其居民的利益和需求。

    本案对以下方面具有影响:

    • 地方政府单位的代表权
    • 立法选区的定义
    • 选举委员会的权力

    关键经验:

    • 单一立法选区有权在省委员会中拥有自己的代表。
    • 立法选区的定义应包括在众议院拥有自己代表的单一立法选区。
    • 选举委员会的权力应受到法律的限制,不得超出法律的授权范围。

    举例:假设一个省份有六个立法选区,其中一个选区是一个单一立法选区,在众议院拥有自己的代表。根据本案的裁决,该选区有权在省委员会中拥有两名代表。

    常见问题解答

    问:什么是单一立法选区?

    答:单一立法选区是指在众议院拥有自己代表的选区。

    问:省委员会的职能是什么?

    答:省委员会是省级政府的立法机构,负责制定省级法律和政策。

    问:选举委员会的权力是什么?

    答:选举委员会负责管理和监督菲律宾的选举。

    问:本案的裁决对地方政府单位有什么影响?

    答:本案的裁决明确了单一立法选区的权利,并确保这些选区在省级层面拥有更大的发言权。

    问:本案的裁决对菲律宾的民主制度有什么影响?

    答:本案的裁决有助于加强菲律宾的民主制度,确保地方政府单位能够更好地反映其居民的利益和需求。

    问:如果我的地方政府单位的权利受到侵犯,我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您的权利。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菲律宾地方政府单位代表权的信息,请联系我们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ihao@asglawpartners.com安排咨询。

  • 菲律宾选举透明度:选举委员会的义务与公众知情权

    菲律宾选举委员会在自动化选举系统中的透明度义务

    G.R. No. 259354, June 13, 2023

    选举是民主的基石,而选举的透明度是确保选举公正性的关键。在菲律宾,最高法院对选举委员会(COMELEC)在自动化选举系统(AES)中的透明度义务进行了明确界定。本案强调了公众知情权的重要性,并阐明了选举委员会在确保选举过程公开透明方面的责任。

    法律背景:菲律宾选举透明度的法律框架

    菲律宾的选举法律旨在确保自由、公正和可信的选举。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法律原则:

    • 《综合选举法》(Omnibus Election Code):规定了选举过程的基本规则,包括选票的印刷和分发。
    • 《自动化选举系统法》(Automated Election System Law):授权选举委员会使用自动化选举系统,并强调选举过程的透明度。
    • 宪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特别是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

    根据这些法律,选举委员会不仅有义务允许候选人、政党和公民组织观察选票的印刷和分发,还要允许他们检查和测试自动化选举系统的设备,包括计票机和存储设备。例如,《自动化选举系统法》第14条规定:

    “选举委员会应允许政党、候选人或其代表、公民团体或其代表在选举日开始投票前,检查和测试用于投票和计票的设备或装置。选举委员会应提供测试选票和测试表格。”

    案件回顾:国家新闻俱乐部诉选举委员会案

    本案涉及国家新闻俱乐部(NPCP)、自动化选举系统观察组织(AES Watch)和守护兄弟会(GBI)等组织,他们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选举委员会履行其透明度义务。以下是案件的关键时间线:

    • 2022年全国和地方选举前:原告向选举委员会提出多项请求,要求公开关键信息并允许观察选举相关活动。
    • 选举委员会的回应:选举委员会以各种理由拒绝了这些请求,包括安全考虑和疫情限制。
    • 最高法院的判决:最高法院认为,尽管2022年选举已经结束,案件已不具现实意义,但由于涉及重大的公共利益,法院仍决定审理此案。

    原告的主要诉求包括:

    • 要求选举委员会实施数字签名。
    • 要求公开选票印刷、存储卡配置和计票机准备等关键信息。
    • 要求允许观察员进入国家技术支持中心和数据中心。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指出:

    “选举委员会必须确保选举过程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从选票的准备到选票的统计。”

    最高法院还强调,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选举委员会必须允许观察员进入技术中心和数据中心,但选举委员会应尽可能公开相关信息,以确保选举的透明度。

    案件的实际意义:对未来选举的影响

    本案对菲律宾未来的选举具有重要意义。它明确了选举委员会在自动化选举系统中的透明度义务,并强调了公众知情权的重要性。以下是一些关键的实际意义:

    • 透明度:选举委员会必须尽可能公开选举相关信息,以确保选举过程的透明度。
    • 公众参与:公民组织和政党有权观察选举过程,并对选举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
    • 法律解释:法院对选举法律的解释必须有利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关键教训

    • 知情权是民主的基石:公民有权了解选举过程的各个方面,以确保选举的公正性。
    • 透明度是选举委员会的义务:选举委员会必须尽可能公开选举相关信息,并允许公众参与监督。
    • 法律解释应有利于公众参与:法院对选举法律的解释必须有利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常见问题解答

    1. 选举委员会是否必须允许观察员进入所有选举设施?

    不一定。法院认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选举委员会必须允许观察员进入技术中心和数据中心,但选举委员会应尽可能公开相关信息。

    2. 公民组织是否有权检查和测试自动化选举系统的设备?

    是的。根据《自动化选举系统法》,公民组织和政党有权检查和测试自动化选举系统的设备,包括计票机和存储设备。

    3. 选举委员会是否有权拒绝公开选举相关信息?

    只有在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况下,选举委员会才有权拒绝公开选举相关信息。

    4. 如果选举委员会拒绝公开选举相关信息,公民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选举委员会公开相关信息。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选举委员会是否有义务公开这些信息。

    5. 本案对未来选举的影响是什么?

    本案明确了选举委员会在自动化选举系统中的透明度义务,并强调了公众知情权的重要性。这将有助于确保未来选举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如果您对菲律宾选举法或相关法律问题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ASG Law律师事务所。我们致力于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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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宾选举自动化:公共咨询义务与选举公正的影响

    菲律宾选举自动化:公共咨询义务与选举公正的影响

    G.R. No. 259850, June 13, 2023

    选举的公正性是民主制度的基石。在菲律宾,选举自动化旨在提高效率和透明度,但同时也引发了关于技术应用和公众参与的讨论。最高法院在“公民争取公正国家运动诉选举委员会”一案中,审视了选举委员会(COMELEC)在实施选举自动化系统时,是否必须进行强制性的公众咨询。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COMELEC是否有义务就选举自动化系统的实施细则进行公众咨询,以及未能进行咨询对选举公正性的影响。

    法律背景

    菲律宾共和国法第8436号(经第9369号法案修订)授权COMELEC使用自动化选举系统。该法案旨在提高选举的透明度、可信度、公正性和准确性。然而,该法案并未明确规定COMELEC在制定实施细则时必须进行公众咨询。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第6条。最低系统能力。自动化选举系统必须至少具有以下功能:……在采购该系统时,委员会应制定并通过一个评估系统,以确定是否满足上述最低系统能力。该评估系统应在咨询顾问委员会的协助下制定。”

    顾问委员会由来自公共和私营部门的代表组成,负责就选举自动化系统的评估提供建议。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众咨询,但顾问委员会的存在表明,立法者重视专家和公众的参与。

    在菲律宾,行政法规的制定通常需要遵守《行政法》规定的程序,包括发布通知和听取公众意见。然而,如果相关规则仅为解释性或程序性,则可能无需进行公众咨询。本案的关键在于确定COMELEC制定的规则是否属于需要公众咨询的范围。

    案件分析

    “公民争取公正国家运动”及其成员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颁布强制令,迫使COMELEC就选举自动化系统的实施细则进行公众咨询。请愿者认为,COMELEC未能进行公众咨询,导致选举自动化系统的实施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案的诉讼过程如下:

    • 请愿者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颁布强制令。
    • 最高法院要求请愿者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已向COMELEC送达诉讼文件,并提供身份证明。
    • 最高法院发现请愿者未能满足程序要求,包括缺乏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未提供充分的送达证明。
    • 最高法院还发现,部分请愿者缺乏提起诉讼的法律资格,因为他们未能证明其受到直接损害。

    最高法院认为,请愿者的诉讼存在程序缺陷,且未能证明COMELEC违反了相关法律。法院强调,虽然法律要求COMELEC咨询顾问委员会,但并未明确规定必须进行公众咨询。此外,法院还指出,请愿者质疑的部分决议已经过时,且COMELEC已经采取措施解决相关问题。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强调了以下几点:

    “最低系统能力是强制性的。这些功能构成了最基本的保障措施,以确保即将举行的选举的透明度、可信度、公正性和准确性。”

    “机器签名可以有效地被认为是上述‘数字签名’的功能等效物,因为它代表了个人的身份,该签名自然是专门为输入详细信息的人员创建的。”

    因此,最高法院驳回了请愿者的诉讼,并拒绝颁布临时限制令。

    实际影响

    本案的判决对菲律宾的选举自动化产生了重要影响。虽然最高法院驳回了强制进行公众咨询的请求,但强调了COMELEC在实施选举自动化系统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案的实际影响包括:

    • COMELEC在制定选举自动化系统的实施细则时,应充分咨询顾问委员会的意见。
    • 选举自动化系统的实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确保选举的透明度、可信度、公正性和准确性。
    • 公民和社会组织应积极参与选举监督,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性。

    关键教训

    • 程序正义至关重要:提起诉讼必须符合所有程序要求,否则可能导致诉讼被驳回。
    • 法律资格:提起诉讼的个人或组织必须证明其受到直接损害,才能获得法律资格。
    • 公众参与: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公众咨询,但COMELEC应积极听取公众意见,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性。

    常见问题解答

    问:COMELEC在实施选举自动化系统时,是否必须进行公众咨询?

    答: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COMELEC应充分咨询顾问委员会的意见,并积极听取公众意见。

    问:如果COMELEC未能进行公众咨询,会对选举结果产生什么影响?

    答:未能进行公众咨询可能导致选举自动化系统的实施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从而影响选举的公正性。

    问:公民如何参与选举监督?

    答:公民可以通过参与选举观察、提交选举投诉等方式参与选举监督。

    问:本案对未来的选举自动化系统有何影响?

    答:本案强调了COMELEC在实施选举自动化系统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确保选举的透明度、可信度、公正性和准确性。

    问:如果我对选举过程有疑问或担忧,应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向COMELEC或相关选举监督机构提出疑问或投诉。

    ASG Law致力于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联系我们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行政处分中的永久取消资格:菲律宾最高法院判例分析

    行政处分中的永久取消资格:最高法院的澄清

    G.R. No. 257342, April 25, 2023

    在菲律宾,公务员的行政处分不仅仅是停职或解雇。它还可能包括永久取消担任公职的资格。但是,这种取消资格何时生效?最高法院在 *Mary Elizabeth Ortiga Ty v.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Electoral Tribunal (HRET) and Prospero Arreza Pichay, Jr.* 案中提供了解释。该案涉及一名官员因不当行为被解雇,并被永久取消担任公职的资格。问题在于,在对解雇决定提出上诉期间,该官员是否仍有资格竞选公职。这个问题的答案对那些面临行政指控并考虑竞选或担任公职的人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背景

    菲律宾的行政法规定,公务员如果犯有不当行为,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最严厉的处分是解雇,它通常伴随着额外的处罚,例如取消担任公职的资格。根据修订后的公务员行政案件规则(RRACCS),解雇的处罚包括“取消资格、没收退休福利、永久取消担任公职的资格以及禁止参加公务员考试”。

    重要的是要注意,根据《公务员法》(行政法,第292号行政命令)第46条,不当行为被认为是纪律处分的一个理由。第7号行政命令(A.O. No. 7)明确规定,当申诉理由属于第292号行政命令范围时,应适用该行政命令规定的处罚。因此,RRACCS作为执行第292号行政命令下列举的行政违规行为的权力机构。

    然而,问题在于这些附加处罚的执行时间。菲律宾的《选举法》或《共和国法》第881号法令(B.P. 881)要求有最终判决才能取消当选官员的任职资格。这意味着,只有在所有上诉途径都已用尽后,取消资格才能生效。这一规定与行政法中关于行政处分立即生效的原则相冲突。

    “第10条。处罚。—(a)在根据第292号行政命令或受访者被指控的其他行政命令、法律或规则提出的行政指控中,处罚应由申诉专员办公室处以。(b)在根据本规则进行的行政诉讼中,申诉专员办公室可以处以谴责、停职(不支付工资),最短期限为一(1)个月,最长期限为一(1)年;降级、免职或相当于其一(1)个月至一(1)年工资的罚款,或从五千比索(P5,000.00)到挪用、非法获取或损失金额的两倍,或两者兼施,由申诉专员酌情决定,同时考虑到减轻或加重被发现犯有申诉或指控的官员或雇员的责任的情节。”

    “免职的处罚应伴随取消资格、没收退休福利以及永久取消在政府部门重新就业的资格,除非决定另有规定。”

    案件分析

    本案的事实是,小皮查伊(Prospero Pichay, Jr.)是地方水务管理局(LWUA)的董事会主席。由于涉嫌不当行为,申诉专员办公室裁定小皮查伊犯有严重不当行为,并处以解雇的处罚,并附有取消担任公职资格的附加处罚。小皮查伊对申诉专员办公室的裁决提出上诉。

    在上诉期间,小皮查伊竞选众议院议员。玛丽·伊丽莎白·奥尔蒂加·泰(Mary Elizabeth Ortiga Ty)也竞选同一职位,她向选举委员会(COMELEC)提出申请,要求拒绝小皮查伊的候选人资格证书(COC),理由是他在COC中作出了虚假陈述。泰认为,由于小皮查伊已被申诉专员办公室取消担任公职的资格,因此他没有资格竞选公职。

    选举委员会驳回了泰的申请,小皮查伊最终当选为众议院议员。泰随后向众议院选举法庭(HRET)提起了 *Quo Warranto* 诉讼,质疑小皮查伊的资格。

    众议院选举法庭驳回了泰的 *Quo Warranto* 诉讼,理由是申诉专员办公室关于取消资格的裁决尚未最终确定。众议院选举法庭认为,取消资格的附加处罚只有在对解雇裁决作出最终判决后才能生效。

    泰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声称众议院选举法庭在裁定申诉专员办公室的裁决不立即生效方面存在严重的滥用自由裁量权。

    以下是本案的关键程序步骤:

    • 2011年7月4日:申诉专员办公室裁定小皮查伊犯有严重不当行为,并处以解雇的处罚,并附有取消担任公职资格的附加处罚。
    • 2018年10月17日:小皮查伊提交了众议院议员的候选人资格证书。
    • 2018年11月11日:泰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拒绝小皮查伊的候选人资格证书。
    • 2019年5月15日:小皮查伊当选为众议院议员。
    • 2019年7月5日:选举委员会驳回了泰的申请,要求拒绝小皮查伊的候选人资格证书。
    • 2019年7月9日:泰向众议院选举法庭提起 *Quo Warranto* 诉讼。
    • 2021年2月11日:众议院选举法庭驳回了泰的 *Quo Warranto* 诉讼。
    • 2021年11月11日:最高法院维持了申诉专员办公室关于解雇小皮查伊的裁决,并附有取消担任公职资格的附加处罚。

    最高法院在 *Tutol* 案中指出:

    “皮查伊错了。”

    “第7号行政命令的规定中没有任何内容可以阻止RRACCS的适用。相反,第7号行政命令允许适用公务员制度规则,该规则用于执行第292号行政命令(E.O.)或1987年行政法典的规定。第7号行政命令第三条第1款明确规定了行政申诉的理由如下:”

    最高法院进一步解释说,由于对皮查伊提起的行政指控是在第292号行政命令下犯下的,因此应适用可处以的处罚及其固有的行政能力,如RRACCS所规定。

    实际意义

    最高法院驳回了泰的请愿书,理由是该案已成为学术问题。法院指出,小皮查伊不再是众议院议员,而且最高法院已经维持了申诉专员办公室关于取消小皮查伊担任公职资格的裁决。因此,法院认为,解决争议将没有任何实际用途或价值。

    尽管最高法院驳回了此案,但该裁决对行政法和选举法中的取消资格原则具有重要意义。最高法院澄清说,申诉专员办公室关于取消资格的裁决只有在对解雇裁决作出最终判决后才能生效。这意味着,官员可以在上诉期间竞选并担任公职,直到取消资格的裁决最终确定。

    对于面临行政指控的公务员来说,重要的是要了解取消资格的附加处罚只有在最终裁决后才能生效。这意味着他们仍然有资格竞选并担任公职,直到所有上诉途径都已用尽。

    关键经验

    • 申诉专员办公室关于取消资格的裁决只有在对解雇裁决作出最终判决后才能生效。
    • 官员可以在上诉期间竞选并担任公职,直到取消资格的裁决最终确定。
    • 公务员应咨询律师,以了解他们在行政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

    常见问题

    问:申诉专员办公室关于取消资格的裁决何时生效?

    答:申诉专员办公室关于取消资格的裁决只有在对解雇裁决作出最终判决后才能生效。

    问:官员可以在上诉期间竞选公职吗?

    答:是的,官员可以在上诉期间竞选公职,直到取消资格的裁决最终确定。

    问:如果官员在上诉期间当选公职,会发生什么?

    答:官员可以担任公职,直到取消资格的裁决最终确定。如果裁决最终确定,该官员将被取消担任公职的资格。

    问:官员可以对申诉专员办公室关于取消资格的裁决提出上诉吗?

    答:是的,官员可以对申诉专员办公室关于取消资格的裁决提出上诉。上诉应向申诉专员办公室提出,然后向法院提出上诉。

    问:公务员在行政诉讼中的权利是什么?

    答:公务员在行政诉讼中拥有以下权利:

    • 获得申诉通知的权利
    • 获得听证会的权利
    • 获得律师的权利
    • 对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
    • 对裁决提出上诉的权利

    问:如果公务员被发现犯有不当行为,会发生什么?

    答:如果公务员被发现犯有不当行为,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的范围从谴责到解雇不等。解雇通常伴随着额外的处罚,例如取消担任公职的资格。

    问:公务员如何保护自己免受行政指控?

    答:公务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保护自己免受行政指控:

    • 了解适用于其职位的法律和法规
    • 以道德和专业的方式行事
    • 避免利益冲突
    • 报告任何涉嫌的不当行为

    需要法律帮助? ASG Law 在菲律宾马卡蒂和 BGC 设有办事处,随时为您提供帮助。联系我们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

  • 菲律宾选举期间携带刀具是否违法?最高法院最新判例解析

    菲律宾选举委员会禁止携带刀具的决议是否违宪?

    G.R. No. 244027, April 11, 2023

    想象一下,在菲律宾全国大选期间,你只是为了日常工作需要携带一把小刀,却突然被指控违反选举法。这看似荒谬的情景,却真实地发生在许多菲律宾民众身上。最高法院在 *JOVIT BUELLA Y ABALAIN, PETITIONER, VS. PEOPLE OF THE PHILIPPINES, RESPONDENT* 一案中,对此类案件做出了重要裁决,明确了选举委员会(COMELEC)在选举期间禁止携带武器的权力范围,以及“致命武器”的定义。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选举委员会是否有权将“刀具”纳入选举期间禁止携带的“致命武器”范围?最高法院的判决不仅影响了本案被告的命运,也对未来菲律宾选举法的执行产生了深远影响。

    菲律宾选举法的相关法律背景

    理解本案的关键在于了解菲律宾选举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法律条文:

    • 《综合选举法》(Omnibus Election Code)第261(q)条:该条文禁止在居住地或营业场所外携带枪支,除非获得选举委员会的书面授权。
    • 共和国法案(Republic Act)第7166号第32条:该条文禁止任何人在公共场所携带枪支或其他致命武器,即使持有许可证,除非获得选举委员会的书面授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法律条文都强调了“枪支”和“致命武器”的概念,但并未明确定义“致命武器”的范围。选举委员会根据上述法律,发布了第10015号决议,旨在规范选举期间携带武器的行为。然而,该决议将“所有类型的刀具”都纳入了“致命武器”的定义,这引发了争议。

    法律术语解释:

    • 超权限(Ultra vires):指超越法律或章程赋予的权力范围。
    • 诉讼标的(Lis mota):指案件的核心争议点或决定性问题。

    案件回顾:刀具引发的法律争议

    本案源于2016年菲律宾全国地方选举期间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包括 Jovit Buella 在内的几名被告,因在选举期间携带刀具而被指控违反选举委员会的第10015号决议。他们认为,该决议将“所有类型的刀具”都定义为“致命武器”是违宪的,因为它超出了法律的授权范围。

    案件的程序历程:

    1. 地区审判法院(RTC):宣布选举委员会的第10015号决议部分违宪,认为其将“所有类型的刀具”纳入“致命武器”的定义超出了法律授权。
    2. 上诉法院(CA):推翻了地区审判法院的判决,认为地区审判法院不应通过附带诉讼来挑战该决议的合宪性。
    3. 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的判决,支持地区审判法院的最初裁决,认为选举委员会的第10015号决议部分违宪。

    最高法院的理由:

    最高法院认为,选举委员会的第10015号决议扩大了《综合选举法》和共和国法案第7166号的范围,因为它将“刀具”纳入了选举期间禁止携带的武器清单。最高法院强调,相关法律只禁止管制类的致命武器,而刀具并不属于管制类武器。

    “选举委员会超越了法律授权的范围,因为它将刀具纳入了‘致命武器’的定义。刀具并不属于共和国法案第7166号的管辖范围。刀具不受管制,因为没有颁发刀具的持有或携带许可证。此外,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期间不颁发刀具的持有或携带许可证。”

    最高法院还指出,选举委员会对“致命武器”的定义过于模糊,缺乏明确的标准,容易导致执法人员的滥用权力。

    对菲律宾民众的实际影响

    最高法院的判决对菲律宾民众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它明确了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期间禁止携带武器的权力范围,并确保了民众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可以携带刀具用于日常工作或合法活动。

    重要提示:

    • 本案的判决仅适用于选举委员会的第10015号决议,并不影响其他法律中对“致命武器”的定义。
    • 在其他情况下,携带刀具可能仍然属于违法行为,例如在选举投票站或特定区域内。

    关键教训

    • 选举委员会的权力并非无限,其发布的决议不能超越法律的授权范围。
    • 法律条文的解释必须明确,避免模糊不清,以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
    • 在菲律宾选举期间,携带刀具用于日常工作或合法活动并不违法。

    常见问题解答

    问:选举委员会的第10015号决议是否完全无效?

    答:不是。最高法院只是宣布该决议中将“所有类型的刀具”纳入“致命武器”的定义部分无效。决议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问:我是否可以在选举期间携带刀具用于自卫?

    答:本案的判决并未明确说明是否允许携带刀具用于自卫。建议咨询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问:如果我在选举期间因携带刀具而被捕,我该怎么办?

    答:立即寻求法律帮助。您可以聘请律师或寻求公共律师的帮助。

    问:本案的判决是否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刀具?

    答:是的,本案的判决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刀具,只要携带刀具是为了日常工作或合法活动。

    问:我如何了解更多关于菲律宾选举法的相关信息?

    答:您可以查阅《综合选举法》、共和国法案第7166号以及选举委员会的相关决议。您也可以咨询律师以获取更专业的法律意见。

    如果您对菲律宾的选举法或其他法律问题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ihao@asglawpartners.com预约咨询。

  • 菲律宾党团代表制:候选人资格与平等保护条款的界限

    菲律宾最高法院裁定:限制党团代表候选人资格违反平等保护条款

    G.R. No. 257610, January 24, 2023

    菲律宾的党团代表制旨在为边缘化群体提供政治代表权。然而,最高法院最近的一项裁决对这一制度的运作方式提出了质疑。该裁决判定,禁止在上次选举中落败的候选人参加党团代表选举,违反了宪法中的平等保护条款。这一决定对未来的选举和政治参与具有深远的影响。

    引言

    想象一下,一位充满激情的社会活动家,致力于为弱势群体争取权益,但在地方选举中失利。现在,她希望通过党团代表制继续为社会服务,却被告知因为之前的失败而丧失了资格。最高法院的这项裁决正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政治进程。

    本案涉及对《党团代表制法》第8节以及选举委员会第10717号决议第5(d)和10节的合宪性挑战。这些条款禁止在上次选举中落败的候选人参加党团代表选举。最高法院审理了格伦·金托斯·阿尔巴诺和卡塔琳娜·G·莱昂内·皮萨罗分别提起的两项合并诉讼,最终裁定相关条款违反了平等保护条款。

    法律背景

    平等保护条款是菲律宾宪法中的一项基本权利,确保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意味着,在相同的情况下,每个人都应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享有相同的权利和承担相同的义务。然而,平等保护并不意味着绝对的平等,法律允许合理的分类,只要这种分类基于实质性的区别,与法律的目的相关,不限于现有条件,并适用于同一类别的所有成员。

    《党团代表制法》旨在通过党团代表制,促进众议院选举代表的比例代表制,使属于边缘化和代表性不足的部门、组织和政党的菲律宾公民,能够成为众议院议员。该法案第5条第(1)款规定:“众议院议员人数不得超过250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这些人应从各省、市和马尼拉大都会区按各自居民人数比例分配的选区选出,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应通过注册的国家、区域和部门政党或组织的党团代表制选出。”

    本案中,争议的焦点在于《党团代表制法》第8节,该节规定:“名单不得包括任何竞选任何选举职位的人,或在紧接前一次选举中竞选选举职位失败的人。”

    案件分析

    阿尔巴诺和皮萨罗分别在2019年的地方选举中失利,随后分别被提名为党团代表候选人。然而,由于上述法律条款的限制,他们的提名资格受到了质疑。他们认为,该条款对党团代表候选人设置了额外的资格要求,违反了宪法中的平等保护条款。

    最高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首先确认了国会有权制定关于党团代表制运作方式的法律,包括规定党团代表的资格。然而,法院也强调,国会的权力并非没有限制,任何法律都不能违反宪法中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保护条款。

    法院认为,禁止在上次选举中落败的候选人参加党团代表选举,缺乏合理的依据。法院指出,在上次选举中落败的候选人与那些没有参选或胜选的候选人之间,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禁止前者参选,却允许后者参选,是不合理的歧视。

    以下是法院判决中的一些关键引述:

    • “事实上,选举失败归因于经济劣势和缺乏强大的政治基础。看来,这些正是党团代表制试图减少的影响,以便那些因边缘化和代表性不足而在政治上处于传统劣势的人能够真正有机会成为立法者。”
    • “在上次选举中落败的候选人与那些胜选或没有参选的候选人之间,没有实质性的区别。没有可归因于在上次选举中落败的候选人的独特情况,如果允许他们参选,会导致破坏党团代表制的目标。”

    因此,最高法院裁定,《党团代表制法》第8节中“在紧接前一次选举中竞选选举职位失败的人”的规定,以及选举委员会第10717号决议中相应的规定,违反了宪法中的平等保护条款,宣布其无效。

    实际影响

    最高法院的这项裁决对菲律宾的选举制度和政治参与具有重要的实际影响。它确保了所有符合宪法规定的资格的公民,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党团代表选举,无论他们是否在之前的选举中失利。这一裁决有助于促进政治多元化和代表性,使更多边缘化群体能够通过党团代表制发出自己的声音。

    对于那些希望通过党团代表制进入国会的政治家来说,这项裁决无疑是一个福音。它消除了一个不合理的障碍,使他们能够继续为社会服务,为国家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经验

    • 法律必须公平对待所有公民,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歧视性规定。
    • 党团代表制旨在为边缘化群体提供政治代表权,任何限制其参与的规定都应受到严格审查。
    • 最高法院有权审查法律的合宪性,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常见问题

    1. 什么是党团代表制?

    党团代表制是一种选举制度,旨在为那些在传统选区选举中难以胜出的边缘化群体提供政治代表权。

    2. 为什么最高法院要审查《党团代表制法》?

    因为有人认为该法案中的某些条款违反了宪法中的平等保护条款,限制了公民的参选权。

    3. 这项裁决对未来的选举有什么影响?

    这意味着,在上次选举中落败的候选人,只要符合宪法规定的资格,仍然可以参加党团代表选举。

    4. 这项裁决是否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参加党团代表选举?

    不是的。候选人仍然需要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5. 如果我想了解更多关于菲律宾选举法的知识,应该怎么办?

    您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最高法院的判决。

    如果您需要更多关于菲律宾选举法的法律建议,请联系我们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ihao@asglawpartners.com安排咨询。

  • 菲律宾公职人员行政责任的赦免原则及其对企业的影响

    菲律宾公职人员行政责任的赦免原则及其对企业的影响

    案例引用:Ernesto L. Ching v. Carmelita S. Bonachita-Ricablanca, G.R. No. 244828, October 12, 2020

    在菲律宾,公职人员的行政责任和选举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对于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来说,了解这些法律原则如何影响其与政府官员的互动至关重要。本案例涉及一名公职人员因在前一任期内的行为而被指控行政不当,但由于其在后续选举中获胜而获得赦免,展示了赦免原则的实际应用和对企业的潜在影响。

    本案的核心事实是,Carmelita S. Bonachita-Ricablanca(Ricablanca)在担任Barangay Kagawad期间参与了为其父亲拥有的加油站建设通过的决议。随后,她在2013年的选举中当选为Sangguniang Bayan成员。Ernesto L. Ching(Ching)对其提起行政诉讼,指控其行为构成严重不当行为。然而,Ricablanca通过赦免原则成功辩护,因为她在诉讼提出之前已经在新的选举中获胜。

    法律背景

    赦免原则(condonation doctrine)是菲律宾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最初在1959年的Pascual v. Provincial Board of Nueva Ecija案中确立。这一原则规定,公职人员在前一任期内的行政不当行为可以通过其在后续选举中的重新当选而获得赦免。这一原则的理论基础是,选民通过重新选举表达了对公职人员过去行为的宽恕,从而切断了因前任期内行为而将其免职的权利。

    然而,在Ombudsman Carpio Morales v. Court of Appeals案中,最高法院宣布放弃这一原则,理由是它与1987年宪法中关于公职人员应始终对人民负责的规定相悖。尽管如此,最高法院决定对赦免原则的放弃进行前瞻性应用,这意味着在2016年4月12日之前重新当选的公职人员仍可援引这一原则作为辩护依据。

    例如,如果一名市长在前一任期内被指控有不当行为,但在后续选举中重新当选,则根据赦免原则,他或她可能不会因为前任期内的行为而被追究行政责任。这对于与地方政府打交道的企业来说尤为重要,因为它可能影响他们对官员行为的预期和应对策略。

    案例分析

    本案始于2015年的一场火灾,火灾发生在Ricablanca的父亲Virgilio Bonachita拥有的建筑物内,该建筑物靠近Ching的住所。火灾后,Ching发现了Ricablanca在其担任Barangay Kagawad期间参与通过决议的行为,该决议允许其父亲的加油站建设。Ching随后向Ombudsman提起诉讼,指控Ricablanca严重不当行为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Ombudsman在2015年10月13日的裁决中认定Ricablanca有罪,判处其开除公职。然而,Ricablanca上诉至上诉法院(CA),并在2018年6月29日的修正裁决中获得胜诉。上诉法院认为,Ricablanca在2013年的选举中当选为Sangguniang Bayan成员,适用赦免原则,从而使其免于因前任期内的行为而被追究行政责任。

    最高法院在审查此案时指出:“赦免原则的适用取决于公职人员在新的任期中是否被重新当选。”此外,法院还强调:“赦免原则的放弃应从2016年4月12日起前瞻性应用。”因此,由于Ricablanca在2013年重新当选,最高法院维持了上诉法院的裁决,确认赦免原则适用于其情况。

    本案的程序过程包括:

    • Ching向Ombudsman提起行政诉讼,指控Ricablanca不当行为。
    • Ombudsman裁定Ricablanca有罪,判处其开除公职。
    • Ricablanca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并在修正裁决中胜诉,适用赦免原则。
    • Ching向最高法院提起复核申请,但被驳回,维持上诉法院的裁决。

    实际影响

    本案的裁决对在菲律宾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具有重要影响。首先,它表明在与公职人员打交道时,企业需要了解其选举历史,因为这可能影响其行政责任。其次,企业应注意赦免原则的适用范围,特别是在与地方政府官员打交道时,因为这可能影响其对官员行为的预期和应对策略。

    对于中国企业来说,这意味着在与菲律宾公职人员合作时,需要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了解其选举历史和可能的行政责任。此外,企业应制定策略,以应对可能因公职人员行为而引起的法律风险。

    关键教训:

    • 了解公职人员的选举历史,以评估其行政责任风险。
    • 在与地方政府官员打交道时,考虑赦免原则的适用范围。
    • 制定策略,以应对因公职人员行为而引起的法律风险。

    常见问题

    什么是赦免原则?
    赦免原则是指公职人员在前一任期内的行政不当行为可以通过其在后续选举中的重新当选而获得赦免。

    赦免原则是否仍然适用?
    虽然最高法院在2015年宣布放弃赦免原则,但其放弃是前瞻性应用的。因此,在2016年4月12日之前重新当选的公职人员仍可援引这一原则作为辩护依据。

    赦免原则对企业有何影响?
    企业在与公职人员打交道时需要了解其选举历史,因为这可能影响其行政责任和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

    如果公职人员在新的选举中获胜,企业应如何应对?
    企业应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了解公职人员的选举历史,并制定策略以应对可能因其行为而引起的法律风险。

    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如何应对赦免原则?
    中国企业应与熟悉菲律宾法律的律师合作,了解赦免原则的适用范围,并制定相应的法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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