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在此案中强调,对政府资金的不当使用,即使出于善意,也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此判决对地方政府部门的财务管理和支出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明确了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以及违规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从而维护公共财政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公款能否任性花?对卡加延德奥罗市水务局违规津贴的反思
本案涉及卡加延德奥罗市水务局(COWD)向其董事会成员和员工发放的各种津贴和福利,这些支出后来被审计委员会(COA)认定为违规并要求退还。审计委员会认为,这些津贴和福利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地方水务局董事会成员薪酬的规定。COWD则辩称,这些支出是在诚信原则下进行的,不应要求退还。本案的核心法律问题是,在何种情况下,公职人员可以免于承担因违规支出政府资金而产生的退还义务?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重申了审计委员会的权威,即对政府部门的财务支出进行审计和监督,以确保公共资金的合理使用。法院强调,公共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任何超出法律范围的支出都应被视为违规。COWD董事会成员的薪酬应受到《总统令》第198号的规制,该法令明确规定了董事会成员的薪酬形式和限额。超出该法令规定的津贴和福利均属违规,需要退还。
同时,法院也考虑到了诚信原则在确定退还责任中的作用。法院指出,如果公职人员在支出政府资金时出于善意,并且没有违反明确的法律规定,则可以免于承担退还责任。然而,在本案中,法院认为COWD董事会成员的行为并不符合诚信原则的要求。他们明知或应知其支出的津贴和福利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但仍然决定支出这些款项,因此不能免于承担退还责任。
此外,法院还明确了不同责任人的退还义务。对于直接参与违规支出决策的公职人员,他们应承担连带退还责任。对于仅是接受了违规津贴和福利的普通员工,如果他们能够证明自己是出于善意接受这些款项,并且没有参与任何违规行为,则可以免于承担退还责任。法院在此案中引入了“净不予批准金额”的概念,即总的不予批准金额扣除免于退还的金额后,由存在恶意、渎职或重大过失的批准/授权官员共同承担。这样做是为了确保责任分配的公平合理,避免让无辜者承担过重的经济负担。
关于其他支出的分析,例如过度的手机费用和捐赠,法院裁定,无论善意与否,都应退还。只有那些已经过去了三年以上且未通知其不合规的费用,由于时间过长及社会公正原因可以不被退还。
《菲律宾行政法》第38条规定:“如果官员行为是出于善意、正常履行职责以及尽到了一位好家长的努力,则不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对菲律宾的公共财政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它强调了公职人员在管理和使用公共资金时的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诚信原则在确定责任中的作用。该判决有助于提高公共财政的透明度和效率,防止公共资金被滥用或浪费。总的来说,本案强调了在公款使用上的合规性和问责制,即使是出于“好意”的行为,如果违反了既定规则,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卡加延德奥罗市水务局的某些财务支出是否违规,以及相关责任人是否应承担退还责任。 |
审计委员会在此案中的角色是什么? | 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政府部门的财务支出进行审计和监督,以确保公共资金的合理使用。 |
什么是诚信原则? | 诚信原则是指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应出于善意,并且没有违反明确的法律规定。 |
什么是“净不予批准金额”? | “净不予批准金额”是指总的不予批准金额扣除免于退还的金额后,由存在恶意、渎职或重大过失的批准/授权官员共同承担的金额。 |
违反行政命令支出的费用是否会退还? | 是的。对因违反行政命令而发生的支出作出了同样的裁决,确定必须退还这些资金。 |
为什么手机超额使用费必须退还? | 对超额手机费用的退款要求作出了同样的裁决,确定需要偿还这些资金。 |
为什么禁止向慈善组织捐款? | 关于向慈善组织的捐款,同样的裁决确定政府不得这样做,并且个人有责任退还捐款,除非适用例外情况。 |
在多长时间后退还非法开支不再有效? | 当不合规支出在发行之日起超过三年时,由于情况特殊及社会公正考虑因素,则个人无需退还这笔款项。 |
For inquiries regarding the application of this ruling to specific circumstances, please contact ASG Law through contact or via email at 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Disclaimer: This analysis is provided for inform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legal advice. For specific legal guidance tailored to your situation, please consult with a qualified attorney.
Source: CAGAYAN DE ORO CITY WATER DISTRICT VS. COMMISSION ON AUDIT, G.R. No. 213789, April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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