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的这项裁决强调了在保护机密信息来源与确保被告获得公正审判之间的微妙平衡。该判决强调,尽管保护告密者的身份是合理的,但被告的宪法权利不应因此受到侵犯。该案重新确认了法庭有义务保证在发出搜查令之前存在充分的事实依据,保障被告获取必要信息的权利,从而有效地质疑搜查令的有效性。这对执法和刑事诉讼程序产生了重大影响,有助于维护菲律宾法律体系内的公平和正义。
告密者保密性与被告知情权:在搜查令申请中寻求平衡
拉斐尔·扎菲三世和切丽尔·扎菲对上诉法院的判决提出质疑,该判决维持了地方法院拒绝制作有关搜查令申请的申请人和证人审查记录的动议。这对夫妇辩称,拒绝获取这些文件侵犯了他们审查控方证据并为审判做准备的权利,同时违反了他们获得公共信息和获得正当程序的权利。核心问题是,在保护告密者身份的需求是否会凌驾于被告的正当程序权之上。由于基本宪法权利受到威胁,案件最终提交到菲律宾最高法院进行裁决。
菲律宾宪法保证了面临刑事诉讼的人的某些权利,其中最基本的是推定无罪原则。所有刑事诉讼都基于这一推定,只能通过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来推翻。因此,控方有责任提供超越合理怀疑的证据证明被告有罪,法院必须以被告在证明有罪之前是无罪的姿态处理每个刑事案件。同样重要的还有免受非法搜查和扣押的权利,除非根据搜查令进行搜查和扣押,否则国家机关的搜查和扣押通常被认为是不合理的。这一权利是隐私权的一个方面,可以防止国家对人民的私人生活进行不合理的干预。由于本案涉及根据搜查令进行的搜查,因此搜查令的签发和后续执行必须符合其有效性的必要要求,特别是签发法官必须对可能的原因作出有效的确定。
该案中,Contreras 法官拒绝向请愿人提供搜查令申请的支持文件副本,理由是她以有规律的方式履行职能。然而,推定行为规则不能对抗被告的权利。由于宪法对不合理的搜查和扣押的保障依赖于对可能原因的有效确定,因此需要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同时任何记录中都不得缺失签发法官确定可能原因的依据。此外,法官提出“向请愿人展示记录,但保持一定距离,使他们无法阅读宣誓书内容”的提议,这让人对她的调查结果产生了严重怀疑。根据严格的审查,检方未能证明拒绝请愿人查阅搜查令记录符合维护令人信服的国家利益,且对其免受不合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施加的限制最少。
保护机密信息来源身份的国家利益不能超过被告的宪法权利。特别是,法院必须格外警惕,尤其是在告密者的线索构成了指控被告的唯一依据时。起诉机关在依靠告密者方面所拥有的酌处权,应始终受到被告基本宪法权利的制约。法官确定后存在的合理理由对于宪法第三条第 2 款的保障至关重要,质疑搜查令的有效性包括审查签发法官在认定存在合理理由时所依据的事实依据。因此,允许查阅这一事实依据不仅符合防止不合理的搜查和扣押的保障,而且符合被告获得正当程序的权利。在此案例中,扎菲一家本应有机会审查逮捕和随后刑事诉讼的依据,这也是宪法保障被告获得正当程序的本质。
至于请愿人的禁令救济请求,最高法院指出,当可以援引极特殊情况作为一般规则的例外时,可以发布禁令以阻止或限制任何刑事诉讼。在此案例中,由于搜查令本身存在明显缺陷、请愿人被剥夺正当程序权以及他们案件的解决因其自身行为以外的原因而被拖延,因此适合撤销刑事指控,而不是颁布刑事诉讼禁令。最高法院指出,搜查令必须明确说明要搜查的地点和要扣押的物品。《刑事诉讼规则》规定,搜查令只能“与一项具体犯罪有关”,且搜查的对象必须与签发搜查令的犯罪直接相关。
搜查令必须详细描述要搜查的地点和要扣押的物品,其根本目的是将要扣押的物品限制在搜查令中特别描述的物品范围内。这使得执法人员无法自行决定他们应扣押哪些物品,从而不会进行不合理的搜查和扣押。在此案例中,搜查令未能达到这些标准,搜查令中提到请愿人的住所是“位于卡坦端内斯省圣安德烈斯圣克鲁斯镇的住所,正在被用作窝点”,但该搜查令的实际执行使执行人员对要搜查场所的范围感到困惑。因此,最高法院裁定,搜查令无效,不能成为对请愿人进行起诉的任何证据的来源。另外,由于针对请愿人提出的诉讼已经过去了五年多的时间,且他们行使获取搜查令支持记录的权利被多次延误,这与迅速审判权不符。最高法院裁定,应当驳回对请愿人的刑事指控。
常见问题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为了保护告密者的身份,是否可以拒绝被告审查用于获得搜查令申请的文件,从而侵犯其正当程序权? |
什么是菲律宾宪法规定的推定无罪原则? | 菲律宾宪法规定,所有刑事被告在被证明有罪之前,均应被推定为无罪。这意味着政府有责任通过充分的证据(超出合理怀疑)来证明被告有罪。 |
什么是搜查令有效性的必要条件? | 为了有效,搜查令必须得到法官亲自确定的可能的理由的支持,基于原告及其提供的证人的宣誓检查,并具体描述要搜查的地点和要扣押的物品。 |
在本案中,法院认为该搜查令存在什么缺陷? | 法院发现该搜查令不够具体地描述了要搜查的地点,从而使执行人员能够自由裁量搜查的范围,且没有任何记录表明法官如何在签发搜查令时认定了存在可能原因。 |
对非法搜查获得证据有何影响? | 根据宪法,通过非法搜查获得的任何证据在任何诉讼中均不得用作任何目的的证据。这条规则被称为“排除规则”,用于阻止执法人员进行非法行为。 |
在本案中,被告有权获得迅速审判吗? | 是的,菲律宾宪法赋予被告迅速审判的权利。这意味着案件应及时进行裁决,避免无理延误。 |
正当程序在本案中的意义是什么? | 正当程序要求,在影响个人的权利之前,应根据法律的公平程序对待个人。在本案中,包括被告知对其提出的指控、获得正当程序并在法庭上提出质疑的机会,以及由公正的法庭审判的权利。 |
为什么法院推翻了之前的判决,驳回了对扎菲夫妇的指控? | 法院撤销了之前的判决,因为未能为扎菲一家提供申请搜查令的支持记录侵犯了他们获得正当程序权,并且签发的搜查令存在不合理的概括性。 |
通过强调需要在保护公民权利和公共安全措施之间保持平衡,法院的裁决确立了一个重要的先例。本案提醒执法部门,遵守正当程序权不是可有可无的,即使在毒品案件中也是如此,并指导菲律宾的法院如何才能确保维持公民的自由权,与此同时不影响公共安全。此外,该裁决加强了法院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查的要求,从而更好地保护菲律宾宪法规定的个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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