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资格:在国外公民身份复原后确定居住地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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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裁定,选举委员会(COMELEC)在取消市长候选人资格证书(COC)时滥用了自由裁量权。即使候选人曾在国外生活并重新获得菲律宾公民身份,只要有证据表明他们有意在选举前至少一年在当地永久居住,就可以满足居住要求。该裁决承认居住地不仅需要实际存在,还需要具有永久居住和返回的意愿。这项裁决确保了回国菲律宾人不会因他们在国外的生活而受到不公正的剥夺选举权。

回国之路:市长候选人如何满足居住地要求?

朱丽叶·达诺是一位在国外归化为美国公民的菲律宾人,她想在家乡波荷省塞维利亚市竞选市长。选举委员会取消了她的资格证书,理由是她没有满足一年的居住地要求。委员会认为,她出境的事实表明她没有重新在当地建立住所。然而,最高法院推翻了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认定其滥用了自由裁量权,从而为今后居住地纠纷确定了一个重要先例。

法院解释说,尽管实际存在对于获得选择住所是必要的,但法律并不要求实际存在不间断。“居住”与“住所”同义,住所是指个人的永久住所或个人因公务或娱乐而不在时打算返回的地方。因此,除了身体上的存在之外,还必须有长期居住的意图(animus manendi)和返回的意图(animus revertendi),并且意图由个人的行为确定。

在本案中,达诺采取了多项行动,这证明了她打算在塞维利亚定居。2012年初,她获得了社区税收证明,申请了选民登记,并在同一年重新获得了菲律宾公民身份。最重要的是,她卖掉了在美国的房产,并用她回国前签署的两份宣誓声明,公开了自己竞选市长的意图。考虑到上述所有因素,委员会没有正当理由否认她有意居住在该镇。

关于选举委员会驳回由 Barangay 首长提供的誓章,最高法院强调,选举委员会应充分考虑此类证明。 Barangay 首长是社区官员,并且最了解其居民。虽然选举委员会认为达诺没有实际居住在塞维利亚,但法院认为这还不足以确定其声明是否具有虚假性或欺骗性。

取消或拒绝采取适当措施的理由必须基于候选人做出虚假重要陈述的认定。在选举法领域,虚假的重要陈述与候选人通过欺骗性地声称拥有所有资格和没有任何资格,而实际上与事实相反,从而获得优势的行为有关。

即使达诺没有完全履行实际居住地要求,她也没有做出虚假陈述。达诺完全相信,通过采取上述行动和她长期居住在塞维利亚,她在选举前的一年多时间内成功地重新建立了自己在塞维利亚的住所。由于她的诚意,她的声明不构成需要取消其资格证书的蓄意欺骗行为。同样重要的是,塞维利亚人民仍然选择了达诺而不是她的竞争对手担任市长,尽管对她的住所提出了异议。

根据法律要求,由于选举是人民意志的表达,法律和法院必须尽可能保护每一个可能的选择,以回应公众的意愿。只要法律依据不存在明显的违反,法院就有义务采取行动,并遵守公众的意愿。

最终,本案凸显了平衡对遵守居住地要求与保护候选人参加竞选的权利的重要性。最高法院对证据的评估和对候选人意图的考虑表明,必须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确保潜在公职人员有平等的机会服务于他们打算服务的社区。

常见问题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选举委员会是否严重滥用自由裁量权,取消了达诺的资格证书,理由是她未能证明其居住在塞维利亚的时间超过一年。
居住地在菲律宾选举法中是如何定义的? 在选举法中,居住地与住所同义,住所是指个人的永久住所或他们离开时打算返回的地方,并且取决于确认其意图的事实和情况。
重新获得菲律宾公民身份的前菲律宾公民如何满足地方选举的居住地要求? 重新获得菲律宾公民身份的前菲律宾公民必须在选举前至少一年在他们打算竞选的地方居住。他们还必须通过行为表明其在该地点永久居住和返回的意愿。
实际居住地在确定居住地时是否必须连续不间断? 不,法律并不要求居住地是连续不断的。候选人可能会因各种原因暂时离开他们建立的居住地,但不会影响他们的住所。
barangay 首长提交的誓章有多重要? 法院认为,barangay 首长提交的誓章是住所确认中应该充分考虑的重要证据,因为它是他们的工作之一,并且它们最有资格评估村庄居民。
本案中候选人被认为具有欺骗性虚假陈述的关键因素是什么? 欺骗性虚假陈述需要证明意图通过不诚实的方式获取不正当的优势,例如对个人的资格或缺乏资格进行虚假陈述,这不是本案的情况。
当选候选人的对手在本案中主张了什么? 竞争对手声称,达诺并没有有效居住在塞维利亚,因为她在选举前并未在该镇实际存在超过一年,而达诺则否认她没有如实陈述信息,因为在选举前,她真诚地打算成为该镇的居民。
最高法院为何对选举委员会做出不利的裁决? 最高法院认为选举委员会滥用自由裁量权,因为它们未充分重视达诺作为其居住地的实际行为,他们有自己的政治偏见,并且达诺并未意图进行虚假陈述。
在居住地要求方面,人民的意志重要性是什么? 如果在了解所有事实之后,该镇居民选择了一名居住争议人当选,那么对于达诺居住争议所引起的所有疑虑必须一概而论,这样才能保证该州最大程度的民主制度,以及公众有权选择他们认为合适的公民的权利。

通过坚持居住地既需要意图也需要行为,最高法院确认,前菲律宾公民重新获得菲律宾公民身份并有愿望服务地方社区不应因法律上的微妙之处而被阻止。这些考虑因素可确保居住地既需要有意义的联系,又不会设置不必要的竞选障碍。

如果对此裁决在特定情况下的适用有任何疑问,请通过联系或通过电子邮件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与 ASG Law 联系。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量身定制的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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