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谋杀案:单凭目击证人证词定罪及何谓“阴谋诡计”
G.R. No. 89662, 1999年10月1日
引言
在菲律宾的刑事司法系统中,目击证人的证词至关重要。尽管人们常说“兼听则明”,但在某些情况下,一个可靠的证人就足以将罪犯绳之以法。菲律宾最高法院在菲律宾人民诉弗朗西斯科·维拉布兰卡和爱德华多·维拉布兰卡案中重申了这一原则,强调了在谋杀案中,即使只有一个证人,只要其证词积极且可信,就足以支持定罪。本案不仅突显了目击证人证词的重要性,还阐明了“阴谋诡计”在菲律宾刑法中的定义及其在谋杀罪中的适用。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仅凭一名目击证人(受害者的女儿)的证词,能否充分证明被告人犯有谋杀罪?法院最终的肯定判决强调了菲律宾司法体系中对证人可信度的重视,并为理解单证人证词的效力以及“阴谋诡计”的法律概念提供了重要参考。
法律背景:单证人证词与谋杀罪
在菲律宾的法律框架内,尤其是在刑事诉讼中,证据规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关于证据充分性的一个关键方面是单证人证词的效力。《菲律宾证据规则》并未规定定罪所需的最低证人人数。事实上,最高法院多次裁定,即使只有一个证人,只要其证词是积极的、可信的且令人满意,就足以证明被告人的罪行超出合理怀疑。这一原则在最高法院的众多判决中得到了确立,例如 人民诉阿索伊案,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证人是用来衡量的,而不是用来计数的。”
本案涉及的另一项重要法律概念是“谋杀罪”,菲律宾修订刑法第248条对其进行了定义。该条规定,凡不属于第246条(杀婴罪)规定的人,如杀害他人,即构成谋杀罪,并应处以终身监禁至死刑,如果犯罪发生时存在下列情节之一:(1)阴谋诡计;(2)利用优势力量;(3)借助武装人员;(4)或采用削弱防御能力或确保或提供免罪的手段或人员。在本案中,控方指控被告人犯有谋杀罪,并指控其犯罪时存在“阴谋诡计”和“利用优势力量”的加重情节。
“阴谋诡计”是指在实施犯罪时采用的手段、方法或方式,旨在确保犯罪的实施,且不给受攻击者任何防御或报复的机会。最高法院在 人民诉阿祖格案 中解释说,要构成阴谋诡计,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所采用的执行手段使受攻击者没有机会自卫或报复;(2)执行手段是经过深思熟虑或有意识地采用的。阴谋诡计之所以被视为加重情节,是因为它表明犯罪者具有更高的犯罪意图和冷酷程度。
案件回顾:午夜凶案与目击证人
本案源于1985年8月19日发生在莱特省帕斯特拉纳市的一起午夜凶案。受害者佩德罗·纳塔尼奥在家中被残忍杀害。案件的关键证人是受害者17岁的女儿伊丽莎白·纳塔尼奥。伊丽莎白亲眼目睹了整个犯罪过程,并指认被告人弗朗西斯科·维拉布兰卡和爱德华多·维拉布兰卡兄弟为凶手。
根据起诉书,被告人弗朗西斯科·维拉布兰卡和爱德华多·维拉布兰卡,以及一名身份不明的“约翰·多伊”,被指控犯有谋杀罪。起诉书详细描述了1985年8月19日,在莱特省帕斯特拉纳市,被告人共谋、串通、互相帮助,意图杀人,滥用优势力量,并以阴谋诡计的手段,弗朗西斯科·维拉布兰卡手持长柄砍刀,爱德华多·维拉布兰卡手持手枪,一名身份不明的约翰·多伊站在屋门附近担任警戒,对佩德罗·纳塔尼奥进行攻击、袭击、刺伤和伤害,致使佩德罗·纳塔尼奥身中数刀,最终死亡。
案件在帕洛地区审判法院进行审理。在审判过程中,伊丽莎白·纳塔尼奥作为控方的主要证人出庭作证。她详细描述了案发当晚的情形:
“1985年8月19日午夜过后,伊丽莎白、她的父亲佩德罗和她14岁的弟弟正在卧室睡觉,他们被鸡从栖木上飞下来的声音惊醒。紧接着,他们听到噪音后,房门的挡板被强行打开,并被两名闯入者从铰链上拆了下来。闯入者是被告人,弗朗西斯科和爱德华多·维拉布兰卡兄弟。弗朗西斯科让佩德罗跪在地板上,然后用武士刀刺伤了他的腹部,而爱德华多则用枪指着他的脸。佩德罗滚到一边,再次被弗朗西斯科刺了三刀。伊丽莎白作证说,小屋里很黑,因为煤油灯在他们睡觉前就熄灭了。然而,她还是认出了弗朗西斯科和爱德华多,因为她用手电筒照在他们的脸上。伊丽莎白坐在卧室门口,看着她的父亲被袭击。她发出了一声尖叫,弗朗西斯科威胁说,如果她不保持安静,就杀了她。然后伊丽莎白退回了自己的房间。爱德华多告诫弗朗西斯科放过伊丽莎白,因为她太年轻了。两名袭击者离开了小屋。大约凌晨两点,伊丽莎白的祖父费利西西莫·达库米和他的兄弟费德里科赶到。佩德罗还在呼吸。伊丽莎白和费利西西莫将佩德罗送往塔克洛班市的DZR医院。然而,在他们到达医院之前,佩德罗就去世了。”
审判法院法官亲自听取了伊丽莎白的证词,并对她的可信度进行了评估。法院认为,伊丽莎白的证词前后一致,逻辑清晰,且没有受到任何诱导或教唆的迹象。法院特别指出:
“从目击证人伊丽莎白·纳塔尼奥的举止来看,法院在她整个证词中看到,她从未被教唆,而只是在讲述她亲眼所见。(重点为我们所加)”
被告人辩称伊丽莎白的证词存在前后矛盾和不合逻辑之处,不应采信。然而,审判法院驳回了被告人的辩护,认为这些所谓的矛盾之处并不足以影响伊丽莎白证词的整体可信度。法院最终裁定,被告人弗朗西斯科·维拉布兰卡和爱德华多·维拉布兰卡犯有谋杀罪,并判处他们终身监禁。
被告人不服判决,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再次质疑伊丽莎白证词的可信度。
最高法院的判决:维持原判,强调证人可信度与阴谋诡计
最高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查,并最终维持了地区审判法院的判决。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强调,对证人可信度的评估主要由审判法院负责,因为审判法院有直接观察证人作证时的举止和态度的机会。除非审判法院的评估存在明显的武断或错误,否则上诉法院通常会尊重审判法院的评估。
最高法院认同审判法院对伊丽莎白证词可信度的评估,认为她的证词是积极的、可信的,并且足以证明被告人的罪行超出合理怀疑。法院指出,伊丽莎白对被告人的指认是明确的、直接的,并且在交叉询问中仍然坚定不移。此外,被告人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伊丽莎白有虚假指控他们的动机。最高法院援引 人民诉帕雷哈案 的判例,指出“受害者家属寻求正义,却将罪行归咎于无辜之人,而不是真正应为此负责的人,这不符合常理。”
关于被告人辩称的“不在场证明”,最高法院认为,在目击证人明确指认被告人的情况下,“不在场证明”是最薄弱的辩护,无法推翻积极的指认。最高法院重申,积极的指认,如果明确、一致,且没有证据表明目击证人有恶意动机,则优先于“不在场证明”和否认,后者如果缺乏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支持,则属于消极和自证清白的证据,不值得法律上的重视。
最高法院还驳回了被告人提出的伊丽莎白证词中存在矛盾之处的论点。法院认为,这些所谓的矛盾之处,例如受害者是在卧室还是在客厅被刺伤,只是次要的细节,不足以动摇伊丽莎白证词的整体可信度。法院强调,关键在于伊丽莎白明确指认被告人为凶手,而在这个关键问题上,她的证词始终如一。
关于“阴谋诡计”的加重情节,最高法院也认同审判法院的认定。法院指出,被告人强行闯入受害者家中,命令受害者跪下,然后进行攻击,整个过程突如其来,受害者毫无防备,根本没有机会自卫或反击。受害者当时身患残疾,行动不便,更加剧了他的无助状态。因此,法院认定被告人采用的手段符合“阴谋诡计”的定义,应认定为谋杀罪的加重情节。
尽管审判法院认定“利用优势力量”也构成加重情节,但最高法院予以纠正,认为在本案中,“利用优势力量”已经被“阴谋诡计”所吸收。法院援引 人民诉维奥林案 的判例,指出当阴谋诡计构成谋杀罪的加重情节时,利用优势力量这一一般加重情节必然包含在前者的范围之内。
最终,最高法院维持了地区审判法院的判决,认定被告人弗朗西斯科·维拉布兰卡和爱德华多·维拉布兰卡犯有谋杀罪,并判处他们终身监禁。同时,最高法院将地区审判法院判决的民事赔偿金从30,000比索增加到50,000比索,以符合当时的司法判例。
实践意义与启示
菲律宾人民诉维拉布兰卡案 对菲律宾的刑事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案再次强调了以下几个关键的法律原则和实践要点:
- 单证人证词的效力: 即使只有一个证人,只要其证词是积极的、可信的且令人满意,就足以支持定罪,尤其是在目击证人亲眼目睹犯罪过程的情况下。
- 证人可信度的评估: 审判法院在评估证人可信度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上诉法院通常会尊重审判法院的评估,除非存在明显的武断或错误。
- “阴谋诡计”的认定: “阴谋诡计”是指在实施犯罪时采用的手段、方法或方式,旨在确保犯罪的实施,且不给受攻击者任何防御或报复的机会。在认定“阴谋诡计”时,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整个过程和受害者的处境。
- “不在场证明”的局限性: 在目击证人明确指认被告人的情况下,“不在场证明”通常难以成立,除非被告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在案发时不可能在犯罪现场。
关键教训:
- 在刑事案件中,目击证人的证词至关重要,即使只有一个证人,也可能成为定罪的关键证据。
- 法庭在评估证人证词时,会综合考虑证人的证词内容、举止、态度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 “阴谋诡计”是一种严重的加重情节,一旦被认定,将对被告人的刑罚产生重大影响。
- 被告人在面对刑事指控时,不能仅仅依靠“不在场证明”进行辩护,而需要提供更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控方的指控。
常见问题解答
问:在菲律宾,单凭一名目击证人的证词就能定罪吗?
答:是的。菲律宾法律允许仅凭一名目击证人的证词定罪,只要该证人的证词是积极的、可信的且令人满意,足以证明被告人的罪行超出合理怀疑。
问:法庭如何评估目击证人的可信度?
答:法庭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证人的证词内容是否前后一致、逻辑清晰;证人在作证时的举止和态度是否诚实可信;证人是否有虚假作证的动机;以及证人证词与其他证据是否相互印证等。
问:“阴谋诡计”在菲律宾刑法中是什么意思?
答:“阴谋诡计”是指在实施犯罪时采用的手段、方法或方式,旨在确保犯罪的实施,且不给受攻击者任何防御或报复的机会。它是一种加重情节,会使犯罪的性质更加严重。
问:如果我被指控犯罪,但案发现场只有一名目击证人指认我,我应该怎么办?
答:您应该立即聘请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并与律师共同制定辩护策略。律师会帮助您审查控方的证据,质疑目击证人证词的可信度,并为您提供法律建议和代理。
问:本案对普通民众有什么启示?
答:本案提醒我们,在菲律宾的刑事司法系统中,目击证人的证词具有重要的作用。如果您不幸成为犯罪的目击证人,您的证词可能会对案件的走向产生关键影响。同时,本案也提醒我们,要了解菲律宾的法律制度,并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问:如果我想了解更多关于菲律宾刑法或寻求法律咨询,应该联系谁?
答:ASG Law律师事务所拥有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精通菲律宾刑法,随时准备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法律咨询,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致力于为您提供最佳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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