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确立了,欲参与菲律宾地方选举,候选人必须在选举前至少一年是该地区的居民。最高法院裁定,科基拉先生尽管赢得了选举,但因未满足一年的居住要求,因此被取消了候选人资格。这一决定强调了满足居住要求的严格性,即使候选人是该地的原住民。
公民返还故里,参选资格几何?科基拉案透析
科基拉先生原为菲律宾公民,后加入美国海军并归化为美国公民。退休后,他通过共和国法案第 8171 号重新获得了菲律宾公民身份。此后,他登记为选民,并在东方萨马省奥拉斯市市长选举中提交了候选人证书,声称已在该地居住两年。然而,他的竞争对手阿尔瓦雷斯质疑了他的候选人资格,理由是科基拉先生提交虚假陈述,未满足一年的居住要求。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通过恢复公民身份返乡的人,其居住时间应如何计算以满足选举要求?
法院首先需要解决关于本案的两个程序性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提交复议动议是否暂停了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的 30 天期限? 私人答辩人认为科基拉先生的上诉因提交过晚而应被驳回。但是,法院认为,由于动议并非形式上的,因此确实暂停了上诉期限。第二个问题是,尽管科基拉先生已被宣布,选举委员会是否保留对本案作出裁决的管辖权?法院援引共和国法案第 6646 号,裁定即使在选举和获胜者宣布之后,对于取消候选人资格或拒绝候选人资格证书的程序也应继续进行。
就实质性问题而言,法院重点关注科基拉先生在 2001 年 5 月 14 日选举前是否已在东方萨马省奥拉斯市居住至少一年,正如他在候选人资格证书中所述。地方政府法典第 39(a) 条规定,地方官员必须是菲律宾公民,在巴朗盖、市、省或地区(如果是省议会、市议会或市议会的成员)登记的选民,且在选举日之前至少一年居住在该地。
法院认为,“居住地”一词不应以其通常的接受方式理解为“住所”或“居住地”,而应理解为“住所”或法定住所,即一个人实际或推测地拥有其永久住所的地方。在本案中,科基拉先生于 1965 年在美国海军服役后成为美国公民,因此失去了在奥拉斯的原始住所。从那时起直到 2000 年 11 月 10 日,当他重新获得菲律宾公民身份时,科基拉先生都是外国人,无权居住在菲律宾,除非我们的移民法允许他作为游客或居民外国人逗留。
事实上,居住在美国是归化为美国公民的要求。在美国入籍的相关法规中有明确的居住时间要求。 因此,在外国入籍会导致放弃在菲律宾的住所。法院认为,在 1998 年返回该国准备奥拉斯市市长选举时,科基拉先生并未在该国重建住所。
作为一名外国人,个人可以通过共和国法案第 6768 号以“免签证”的方式进入菲律宾。因此,只有在 2000 年 11 月 10 日,当科基拉先生根据共和国法案第 8171 号宣誓成为菲律宾公民时,他才能被认为放弃了其作为外国人身份。
科基拉先生辩称,他在 2001 年 1 月登记成为东方萨马省奥拉斯市布特加的选民可以证明他的居住地是候选人。然而,法院根据《古雷诉努瓦尔案》裁定,登记为选民并不妨碍随后提出质疑候选人缺乏居住地的案件。
最后,科基拉先生候选人资格证书中关于他在提交证书时已在东方萨马省奥拉斯市居住“两年”的说法不符合事实。法院认为,科基拉先生在他的候选人资格证书中虚假陈述了一个重要事实,从而导致该证书可被取消。因此,法院驳回了请愿书,并确认了选举委员会第二庭于 2001 年 7 月 19 日作出的决议,以及选举委员会全体会议于 2002 年 1 月 30 日作出的命令。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候选人需要满足多久的居住时间才能有资格参加地方选举,尤其是当该候选人之前是外国公民,之后通过重新获得菲律宾公民身份而回国的情况。 |
“居住地”在选举法中如何定义? | 在选举法中,“居住地”指的是“住所”或法定住所,即一个人实际或推测地拥有其永久住所的地方,无论其身在何处,最终都打算返回并留在那里。 |
科基拉先生是如何失去其菲律宾公民身份的? | 科基拉先生通过加入美国海军并归化为美国公民而失去了其菲律宾公民身份。 |
科基拉先生通过哪个法案重新获得了菲律宾公民身份? | 科基拉先生通过共和国法案第 8171 号重新获得了菲律宾公民身份。 |
选举委员会在科基拉先生被宣布为获胜者后,是否仍然有权处理该案件? | 是的。根据共和国法案第 6646 号,即使在选举和获胜者宣布之后,对于取消候选人资格或拒绝候选人资格证书的程序也应继续进行。 |
候选人资格证书中的虚假陈述是否构成取消候选人资格的理由? | 是的。如果候选人在候选人资格证书中作出了关于重要事实的虚假陈述,例如居住地,则可能导致该证书被取消。 |
本案中,法院最终的判决是什么? | 法院驳回了科基拉先生的请愿书,并确认了选举委员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的决定,因为他未能满足一年的居住要求。 |
根据选举法,一名候选人必须在菲律宾居住多久才能被视为菲律宾公民? | 虽然不需要居住时间才能获得公民身份,但要作为选民注册并参加选举,选举法要求必须在投票前一年在菲律宾居住,并在该市或市镇居住至少六个月。 |
科基拉案清晰地阐释了居住要求在菲律宾选举法中的重要性。候选人有责任确保其符合所有资格要求,包括在提交候选人资格证书之前已在该地区居住必要的时间。对这些规则的遵守有助于维护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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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laimer: This analysis is provided for inform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legal advice. For specific legal guidance tailored to your situation, please consult with a qualified attorney.
Source: Coquilla v. COMELEC, G.R No. 151914, July 31,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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