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定,即使是注册为公共承运人的驳船,如果被租用用于非法货物的运输,也可能被没收。此裁决阐明了《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第2530条的应用,该条涉及非法进出口中使用的船只。此案确立了一个先例,强调船舶所有人有责任确保其租用船舶上运输的货物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否则将面临失去船舶的风险。
谁为货物负责?租用驳船进行非法进口的案例
本案涉及海关总署署长和财政部副部长与作为“谢丽尔·安”号驳船注册所有人Gold Mark Sea Carriers, Inc.之间的纠纷。2006年,该驳船在未获得必要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帕劳共和国运输用过的油品到菲律宾。海关官员扣押了驳船并发布扣押和拘留令,理由是违反了《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Gold Mark声称其为公共承运人,因此根据法典第2530条(a)款可免于没收,该款规定免除未经租用的授权公共承运人承担责任。税务上诉法院(CTA)最初支持Gold Mark,但最高法院推翻了该裁决。
最高法院的分析侧重于《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第1202条规定的进口行为。该条规定,当运输船只进入菲律宾管辖范围并有意卸货时,进口即开始。最高法院认为,Gold Mark确实打算将货物卸在菲律宾。租赁协议证明,目的地为菲律宾。此外,菲律宾海事工业局(MARINA)颁发给OSM Shipping Phils., Inc.(作为拖轮所有者)的特别许可证,明确声明要从帕劳-伊洛伊洛-马尼拉卸载驳船中装载的用过的油品,菲律宾才是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证明货物打算在菲律宾卸货。此证据反驳了税务上诉法院的认定,即该驳船无意欺骗政府。该船载运非法进口货品,导致其可能被没收。
《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第2530条(a)款规定,未经授权非法进出口货物,或运送走私货物用于商业用途的任何船只,车辆或飞机,以及其货物,都应予以没收。此条规则的唯一例外是,如果船舶是正式授权的公共承运人,并且未被租用。Gold Mark辩称,作为公共承运人,它有权获得此豁免。最高法院不同意这一观点,认为由于Gold Mark与Fuel Zone Filipinas Corporation之间存在租赁协议,该协议明确了货物运输的条款,因此根据第2530条,该豁免不适用于Gold Mark。该协议反驳了关于Gold Mark不应为此进口负责的主张。
本法院裁定,虽然政府最初提起诉讼时主张Gold Mark违法运输了《有毒物质和核废料控制法》(第6969号共和国法令)禁止的有害物质,但由于该问题最初在复议动议中提出,该主张已被禁止。虽然法典不区分不同类型的租赁协议,但只要船舶被租赁或租用,就不能免于根据《关税和海关法典》第2530(a)款和第2530(k)款进行没收。Gold Mark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此非法进口行为不知情或未参与。法院驳回了税务上诉法院此前的裁决,该裁决错误地认为“附件随从于主要物”的原则在此适用,认为驳船作为驳船仅承担次要责任。
常见问题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关键问题是租用驳船(即使是公共承运人)是否可因用于运输菲律宾的非法货物而被没收。最高法院裁定可以没收。 |
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的哪一项规定与本案有关? | 与本案有关的主要规定是第2530条,该条涉及违反菲律宾海关法的财产没收问题。该条款阐明了什么情况下船只因非法进出口而被没收。 |
政府在本案中必须提供什么程度的证据才能证明非法进口的指控? | 在没收诉讼中,所需的证据证明度仅为实质性证据,是指一个理性的人可能会接受为足以支持结论的相关证据。 |
承运人能否根据关税和海关法规成功捍卫货物被没收的情况? | 要有效抗辩根据海关法规进行的货物没收,承运人通常必须证明其不了解违规行为。承运人对任何非法行为都不能积极参与。 |
此裁决对船舶所有者的意义是什么? | 本裁决强调,船舶所有者有责任确保其船舶上运输的货物符合所有适用法律。疏忽可能导致船舶被没收。 |
在公共承运人通过租赁驳船方式在货物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违法行为时,对公共承运人有哪些保护措施? | 如果证明公共承运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租赁方式运送非法货物,且并非明知发生违规行为,则《关税和海关法》可能提供保护。 |
租赁协议如何影响船舶没收案中的责任? | 租赁协议可能会取消第2530条规定的豁免,无论租赁类型如何,只要船舶被租赁用于非法目的,就承担没收的责任。 |
最高法院在确定用于货物非法进口的船舶意图时的理由是什么? | 最高法院审查了租赁协议和MARINA颁发的特别许可证,以确定装载驳船的用过的油品是否仅为菲律宾才是货物的最终目的地。 |
最高法院推翻了税务上诉法院的裁决,强调对在菲律宾管辖范围内运营的船只遵守海关法的重要性。此案提醒海运业采取尽职调查以防止无意中促成非法活动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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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案件事实标题,G.R No.,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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