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确立了在确定因政府征用土地而应支付的公平赔偿时,不应将菲律宾比索的通货膨胀率纳入考量。最高法院裁定,土地价值应以征用时的市场价值为基础,并通过支付利息来充分弥补支付延误所造成的损失,并且在政府机构非法占用业主财产很长时间导致业主遭受经济损失的情况下,还应裁定惩罚性赔偿金和律师费。这一裁决强调了政府遵守正当程序的必要性,避免在未先行启动适当征用程序的情况下占用私人财产。
政府的错误不能成为业主的财富:确定公平赔偿的原则
菲律宾国家电力公司(NAPOCOR)在未经土地所有者伊丽莎白·马纳拉斯塔斯和贝娅·卡斯蒂略知情或同意的情况下,在属于他们的土地上修建了输电线路。这一行为并未启动适当的征用程序,也未向业主支付任何赔偿。业主们声称,由于这些输电线路,他们无法按照原计划将土地用作细分项目的一部分,从而遭受了经济损失。因此,他们向纳加市地区审判法院(RTC)提起诉讼,要求移除电力线路及其附属设施并支付损害赔偿金,或者选择支付受影响土地的公平市场价值。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确定如何计算因征用土地而应支付的“公平赔偿”,以及是否应将菲律宾比索的通货膨胀率纳入考量。
地区审判法院裁定 NAPOCOR 需支付 92,827,351.00 比索作为公平赔偿。国家电力公司提起上诉,认为地方法院在计算土地公平市场价值时考虑比索贬值因素是错误的。上诉法院维持了地区审判法院的判决,仅修改了对案件中其他原告的赔偿金额。上诉法院认为,NAPOCOR 不能再质疑其自己推荐的估值,因为这构成了一种司法承认。此外,上诉法院指出,不允许在上诉中采取不一致的立场。
最高法院认为上诉是合理的。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在确定应支付给被征用土地业主的公平赔偿时,是否应将菲律宾比索的通货膨胀率纳入考量。国家电力公司辩称,在确定公平赔偿时,将通货膨胀率纳入考量没有法律依据,而且其代表和下级律师在建议计算公平赔偿时考虑通货膨胀率是一个明显的错误。所有各方均不质疑在征用时该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为每平方米 170.00 比索这一认定。
最高法院指出,在 *公共工程和高速公路部部长诉 Tecson 夫妇案* 中,法院强调“**公平赔偿**是征用时财产的价值,这对赔偿目的具有控制作用”。在上述案件判决的复议动议中,土地所有者辩称,如果今天将支付给他们的金额以实际征用时财产的价值为基础,那将是不公正的。法院在 2015 年 4 月 21 日的决议中充分解释说,政府没有义务因征用业主的财产而向业主支付溢价;它仅有义务弥补土地所有者所遭受的损失,并适当考虑征用时的情况。
尽管如此,法院承认,业主的损失不仅是其财产,而且还包括其创收潜力。因此,当财产被征用时,必须立即全额赔偿其价值,以实现对财产和潜在收入损失的公平交换。最高法院还解释说,征用土地的延误,应通过支付利息来充分弥补。该利率旨在弥补因未及时支付赔偿金而造成的潜在收益损失。
保和省审判法院在其 1979 年的判决中,正确地对该财产的区域价值征收利息,该利息应从请愿人提起没收诉讼并在 1969 年 9 月“占有”该财产之时起计算。允许对被认定为征用时财产价值的金额征收利息,作为有效的宽容,按每年 12% 的比例计算,应有助于消除货币价值的不断波动和通货膨胀问题。
土地价值的确定不应包括菲律宾比索的通货膨胀率,因为土地征用价格的延迟支付可以通过对自土地征用之日起至支付全部公平赔偿金之日止的土地市场价值支付利息来充分补偿。
即使是国家电力公司自己聘请的律师建议将通货膨胀率纳入公平赔偿的确定,也不应不利于国家电力公司。毕竟,最终由法院承担判断各方提交的文件是否正确的责任。法院应根据法律和当事方提交的证据来确定适当的赔偿金额,而与律师的建议无关。同样重要的是,不能对政府机构实施禁反言,特别是当需要纠正其官员和代理人的错误时。在 *财政部长诉 Oro Maura Shipping Lines 案* 中,最高法院强调了这一点。
即使马尼拉港的税务员也同样犯了错误,我们重申法律原则,即当国家采取行动纠正其官员和代理人的错误、不当行为、违规行为或非法行为时,禁反言通常不适用于国家,无论其级别如何。这确保了国家事务的有效进行,政府不会因先前的错误甚至其代理人的非法行为而阻碍法律法规的实施,从而束缚政府运作并允许其他人(有些人出于恶意)从官方错误或不当行为中获利。即使纠正损害了同时获得利益的当事人的利益,该规则也仍然有效。
此外,民法典第 2229 条规定,“惩罚性或纠正性损害赔偿是为了公共利益而作为榜样或纠正来处以罚款”,而同一法典的第 2208 条规定,在公正和公平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判给律师费。除了利息补偿外,最高法院还认为,应根据民法典裁定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和律师费,以纠正政府机构非法长期占用业主财产的行为。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关键问题是确定公平赔偿是否应包括菲律宾比索的通货膨胀率,以及即使政府律师提出不准确的建议,法院是否应适用正确的法律原则。 |
公平赔偿应该如何计算? | 公平赔偿应以征用时财产的市场价值为基础,并增加自征用之日起至全额支付之日止的利息,以弥补支付延误造成的损失。 |
为什么通货膨胀率不包含在公平赔偿的计算中? | 通货膨胀已经通过征收利息来充分考虑,对延期付款进行补偿,而惩罚性赔偿金和律师费可在存在财产没收违规行为的情况下支付。 |
如果政府代表提出错误的赔偿建议,法院是否必须遵守? | 不,法院有责任适用正确的法律,即使政府代表提出了错误的建议。不能对政府机构实施禁反言。 |
“禁反言”原则在这种情况下的含义是什么? | 禁反言是指不允许个人采取与其先前行为或陈述不一致的立场。国家不因错误、不当行为或违规行为受到禁反言的约束。 |
什么是惩罚性赔偿金?在什么情况下判给惩罚性赔偿金? | 惩罚性赔偿金是为了纠正和弥补错误而判决的,它是一种特殊的金钱赔偿,超越了补偿性的金额。它旨在通过提供额外奖励来帮助支付意外的费用,通常发生在由于侵权或其他类型的非法行为,导致业主遭受了很长时间的损失的违规案件中。 |
本案对菲律宾的征用程序有什么影响? | 本案强调了政府必须遵循适当的征用程序,不能在没有事先启动此类程序和支付公平赔偿的情况下占用私人财产。 |
业主还获得什么其他类型的救济? | 除了征用时土地市场价值的利息外,业主还可以获得惩罚性赔偿金和律师费,特别是在政府机构非法占用业主财产的情况下。 |
总而言之,本案巩固了菲律宾在土地征用案中确定公平赔偿的原则。它阐明了,虽然对土地的公平市场价值支付利息以弥补支付延误造成的损失是合适的,但简单地纳入通货膨胀率不是一种可以接受的增加实际损害赔偿的方式。这也强调了政府机构对业主非法使用财产,并且在业主遭受不法侵害之后保持不正当占用所承担的义务。
如有关于本裁决适用于具体情况的疑问,请通过contact或通过电子邮件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联系ASG Law。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有关针对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特定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简短标题,G.R No.,日期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