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违规行为:离职不影响职务停职令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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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确立了一项重要原则,即公务人员被控在职期间存在不当行为,即使他们已离职或调任其他职位,仍可根据共和国法令第 3019 号(反贪污和腐败行为法)第 13 条规定对其执行停职令。该裁决旨在确保公职的廉洁性,防止被告利用公职妨碍对其贪污腐败行为的调查和起诉。这意味着,如果针对前公职人员的指控成立,他们将面临停职处分,无论其当前职位如何。

即便职务已变,贪腐指控依然紧随:职务停职令的范围

本案起因于对阿布拉省邦ued市卫生厅的德梅特里奥·贝罗尼亚医生、罗穆洛·盖尔兰医生、奥里·维亚多-阿德里亚诺和维达·拉比奥斯等四名公务人员提起的申诉。他们被控违反了共和国法令第 3019 号第 3(e) 条。案件的核心问题在于,尽管被告已不在最初被指控违规行为时所担任的职位上,他们是否仍应被强制停职。贝罗尼亚医生已辞去卫生厅的职务,当选为皮拉尔市市长。盖尔兰医生也离开了卫生厅,而维亚多-阿德里亚诺和拉比奥斯则分别担任菲律宾土地银行的审计员和阿布拉省政府的会计员。问题是,《反贪污和腐败行为法》第 13 条规定的“现任”公职人员的定义是否包括这些情况。

高等法院在审理本案时重申了一项由来已久的原则,即《反贪污和腐败行为法》第 13 条规定的强制停职令适用于被告当时担任的任何职位,无论该职位是否与他们被指控的违规行为直接相关。该条文明确规定:“根据本法或《修订刑法》第 7 篇第 2 章,或涉及政府或公共资金或财产欺诈的任何罪行,以有效起诉书对任何现任公职人员提起刑事诉讼,无论该罪行是简单罪行还是复合罪行,以及无论其执行和参与方式如何,均应暂停其职务。”

高等法院指出,预防性停职的目的是防止被告在任职期间进一步实施不当行为。法院还驳斥了被告的辩称,即由于一些证人已经作证,因此不再存在恐吓证人的风险。高等法院强调,恐吓证人只是预防性停职的理由之一,重要的是防止被告利用其职位进一步损害公共利益。

高等法院的裁决强调了公职人员的问责制,并澄清了强制停职令的范围。这一决定不仅影响到本案的被告,而且对所有面临贪污腐败指控的公职人员都具有广泛的影响。无论职位如何变化,公职人员都必须承担其行为的责任,防止他们在任职期间继续不当行为,保障公众信任是至关重要的。

法院还强调,预防性停职不是一种惩罚,而是一种预防措施。被告在被证明有罪之前仍然享有宪法赋予的无罪推定权。犯罪要素的存在与否是证据性质的,法院将在充分审理案件事实后作出裁决。

在本案中,桑迪甘巴延(反贪法院)的裁决得到了维持,确认了在针对根据《反贪污和腐败行为法》被起诉的公职人员执行强制停职令时的广泛范围。这一决定巩固了维护政府诚信和防止滥用职权的原则。

常见问题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当公务人员被控违反共和国法令第 3019 号(反贪污和腐败行为法)时,即使他们已不在最初被指控违规行为时所担任的职位上,他们是否仍应被强制停职。
桑迪甘巴延(反贪法院)是如何裁决的? 桑迪甘巴延裁定,被告应被停职。他们认为,共和国法令第 3019 号第 13 条规定的预防性停职令具有强制性,适用于被告当时担任的任何职位。
高等法院的裁决是什么? 高等法院维持了桑迪甘巴延的裁决,并驳回了上诉。法院认为,强制停职的目的是防止被告在任职期间进一步实施不当行为,保护公共利益。
第 3019 号共和国法令第 13 条规定了什么? 第 3019 号共和国法令第 13 条规定,根据《反贪污和腐败行为法》被起诉的任何现任公职人员都应被停职。该条文还规定,如果被告被判有罪,他们将丧失所有退休或退休金福利。
本案中,预防性停职的目的是什么? 预防性停职的目的是防止被告在任职期间进一步实施不当行为,恐吓证人,或妨碍对其贪污腐败行为的起诉。
预防性停职是一种惩罚吗? 不是,预防性停职不是一种惩罚。被告在被证明有罪之前仍然享有宪法赋予的无罪推定权。
本案对其他公职人员有什么影响? 本案对所有面临贪污腐败指控的公职人员都有影响。无论职位如何变化,他们都必须承担其行为的责任。
为什么法院驳回了被告的论点,即他们已不在最初被指控违规行为时所担任的职位上? 法院认为,共和国法令第 3019 号第 13 条适用于被告当时担任的任何职位。重要的是,要防止被告利用其职位进一步损害公共利益,并确保问责制。

总而言之,本案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它强调了公职人员的问责制,并澄清了强制停职令的范围。高等法院的裁决明确表示,无论职位如何变化,公职人员都必须为其行为负责。这确保了公职仍然是公众信任的对象。

如需咨询本裁决在特定情况下的适用,请通过联系方式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联系 ASG 法律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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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简称, G.R No.,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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