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对抗权:菲律宾审判公正性的基石
[G.R. Nos. 130714 and 139634, 2002年12月27日]
想象一下,您正面临一场可能改变您人生的审判。关键证人提供了对您不利的证词,但您却从未有机会亲自质疑他们。这公平吗?在菲律宾的法律体系中,答案是响亮的“不”。
在菲律宾最高法院审理的菲律宾人民诉多内尔·戈和瓦尔·德洛斯雷耶斯案中,法院重申了刑事诉讼中一项至关重要的原则:被告有权对抗证人。本案生动地说明了,为了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必须允许被告亲自交叉询问指控他们的证人。这一权利不仅仅是一项程序上的要求,而是菲律宾宪法和正当程序条款所保障的基本权利。
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在共同被告人瓦尔·德洛斯雷耶斯的审判中,初审法院是否可以简单地采纳在另一共同被告人多内尔·戈的审判中证人的证词,而无需证人重新出庭并接受交叉询问。最高法院的判决对此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否定回答,并强调了证人对抗权在菲律宾刑事司法系统中的重要性。
菲律宾法律中的证人对抗权
证人对抗权是菲律宾宪法第三条第十四款第二项所保障的一项基本权利,该条款规定,在所有刑事诉讼中,被告应享有“与证人当面对质”的权利。这一权利根植于正当程序的原则,旨在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菲律宾证据规则》第132条第1款明确规定:“证人作证应在公开法庭上进行,并宣誓或保证。除非证人无法说话,或问题要求不同的回答方式,否则证人的回答应以口头方式给出。” 这一规则强调了口头证词的重要性,以及在法庭上亲自作证的必要性,以便法官和被告能够观察证人的举止、评估其可信度,并进行有效的交叉询问。
最高法院在人民诉埃斯滕索案中强调了证人对抗权的核心目的:“要求证人出庭并在审判中口头作证的主要和基本目的是确保对方当事人有机会进行交叉询问。” 法院进一步解释说,亲自出庭作证使法官能够获得“证人在作证时的举止所体现的难以捉摸和难以言传的证据”,并对证人产生“某种主观的道德影响”。
简而言之,证人对抗权不仅仅是让被告“看看”证人,而是为了保障以下重要方面:
- 交叉询问的机会: 亲自质询证人,检验其证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评估证人可信度的机会: 观察证人的言行举止,判断其是否诚实可靠。
- 确保证词的可靠性: 通过公开质证,减少虚假证词的可能性。
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而仅仅依赖其在其他案件中的证词,被告的证人对抗权将被严重侵犯,审判的公正性也将受到质疑。
案件回顾:戈和德洛斯雷耶斯案
多内尔·戈和瓦尔·德洛斯雷耶斯被指控犯有强奸罪。戈先被逮捕并受审,在审判期间,他弃保潜逃,但法庭仍然缺席审判并判处其有罪。德洛斯雷耶斯最初在逃,后来被捕,并由另一家法院进行了单独审判。
在德洛斯雷耶斯的审判中,控方为了节省时间和精力,采取了一种“简便”的方式来呈现证据。他们没有让之前的证人重新详细叙述案情,而是简单地询问证人是否确认他们在戈的审判中的证词。例如,受害者的母亲阿德拉·布鲁塔斯被问及是否确认她在戈的审判中提供的证词,她的回答是“是的,先生”。类似的程序也适用于其他关键证人,包括受害者本人AAA,她的妹妹克拉拉以及法医马里萨·萨金辛医生。
辩方律师反对这种程序,认为这侵犯了德洛斯雷耶斯的证人对抗权和正当程序权。然而,初审法院驳回了辩方的反对意见,并最终判处德洛斯雷耶斯三项强奸罪成立。
德洛斯雷耶斯不服判决,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他的主要理由是,初审法院采用的“简易程序”剥夺了他充分辩护的权利,因为他没有真正有机会交叉询问指控他的证人。
最高法院在审查本案时,注意到了以下关键程序步骤:
- 戈的审判: 戈在另一家法院(第16分庭)单独受审,证人提供了口头证词并接受了交叉询问。
- 德洛斯雷耶斯的审判: 德洛斯雷耶斯在另一家法院(第15分庭)受审,控方试图通过让证人简单确认他们在戈的审判中的证词来呈现证据。
- 证人作证方式: 控方主要通过引用证人在戈的审判中的证词记录,并询问证人是否“确认”这些证词。
- 辩方反对: 辩方律师多次反对这种程序,认为这侵犯了德洛斯雷耶斯的证人对抗权。
- 初审法院判决: 尽管辩方反对,初审法院仍采纳了这些证词,并判处德洛斯雷耶斯有罪。
最高法院认为,初审法院的程序存在严重错误。法院指出,简单地让证人确认先前的证词,并不能满足证人对抗权的要求。德洛斯雷耶斯有权亲自听取证人的证词,观察他们的举止,并亲自或通过律师进行交叉询问,以检验其证词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法院引用了埃斯滕索案的判例,强调了口头证词和交叉询问的重要性。
“主要和基本目的是确保对方当事人有机会进行交叉询问……只有当证人口头作证时,法官才能真正了解证人的面容、举止和表情,这可以证实或削弱其证词的分量。当然,证人的身体状况会揭示其准确观察和记忆的能力,而其举止和容貌会揭示其性格的线索。只有当证人在法庭上口头作证时,法官才能观察到这些。”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写道。
由于初审法院的程序存在“实质性权利受到损害的违规行为”,最高法院裁定德洛斯雷耶斯有权获得重新审判。法院撤销了原判,并下令将案件发回初审法院,以便重新听取证人的证词,并按照正确的程序进行审判。
实践意义:对未来案件的影响
菲律宾人民诉多内尔·戈和瓦尔·德洛斯雷耶斯案的判决,对于菲律宾的刑事诉讼程序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它明确强调了证人对抗权的重要性,并对未来类似案件的审理程序提供了指导。
本案的主要教训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 证人对抗权不可侵犯: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有权亲自对抗指控他们的证人。这项权利是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任何程序上的便利都不能凌驾于其之上。
- 口头证词至关重要: 证人必须在法庭上口头作证,以便法官和被告能够观察其举止,评估其可信度。简单地采纳先前的证词记录是不够的。
- 交叉询问权必须保障: 被告必须有充分的机会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以检验其证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何限制或剥夺交叉询问权的程序都是不可接受的。
- 程序公正性至上: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严格遵守正当程序原则,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可靠性。任何程序上的瑕疵,都可能导致判决被推翻。
对于律师和检察官而言,本案提醒他们在刑事诉讼中必须尊重和保障被告的证人对抗权。对于被告人而言,了解这项权利至关重要,以便在面临指控时能够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本案也警示初审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不能为了追求效率而牺牲程序公正。即使案件涉及共同被告人,也必须确保每个被告人都能享有完整的正当程序权利,包括证人对抗权。
常见问题解答 (FAQ)
- 什么是证人对抗权?
证人对抗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告有权亲自面对指控他们的证人,并对其进行交叉询问的权利。这是菲律宾宪法保障的一项基本权利,旨在确保审判的公正性。
- 为什么证人对抗权如此重要?
证人对抗权对于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可靠性至关重要。它使被告能够检验证人证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评估证人的可信度,并挑战对其不利的证据。没有证人对抗权,审判的公正性将受到质疑。
- 如果证人无法出庭作证怎么办?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证人死亡或无法出庭,法律可能会允许采纳其先前的证词。但是,这通常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并且必须充分保障被告的其他权利。本案强调,在通常情况下,证人必须亲自出庭作证。
- 如果我在审判中被剥夺了证人对抗权,我该怎么办?
如果您认为在审判中被剥夺了证人对抗权,您应该立即咨询律师。律师可以帮助您评估案件情况,并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例如提起上诉,以维护您的权利。
- 本案对普通人有什么启示?
本案提醒我们,即使在看似复杂的法律程序中,个人的基本权利也必须得到尊重和保障。证人对抗权是确保刑事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人都应该了解并珍惜这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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